相关机场的候机楼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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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机场的候机楼运营模式
(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于1997年8月建成通航,目前航站楼面积共约12.8万平米(含地下停车场),其中A 区(新楼)扩建工程于2005年8月12日开工,2006年11月30日完工;B区(老楼)改建工程于2007年4月1日开工,2007年11月22日完工,2007年12月29日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竣工启用;A 区和B区相互连接,可满足年旅客吞吐1200万人次的使用需求。
南航河南分公司从2008年9月开始独立使用郑州机场的二楼B区,共租用了22个值机柜台、出发厅和隔离区各一个问讯柜台、两个头等舱和多间办公用房。B区设有安检通道7个,主要为南航航班服务。另外南航航班主要安排在4、5号登机口。
值得一提的是,南航当年主动提出单独使用二楼B区,从而给予郑州机场很大的谈判优势,双方约定:南航需一次性基本按民航发[2007]159号文的非航业务收费标准(以下简称159号文)承租B区所有值机柜台和办公用房;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该场地及柜台,承租方应如期返还;承租方需要继续承租的,应向出租方提前申请续租,经出租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南航目前实际使用了10个值机柜台,另有12个柜台基本闲置。
09年上半年,南航在郑州机场的市场份额为46.3%,深航为13.4%,其次是东航8%、海航7.4%、国航6.3%。
(二)西安咸阳国际机场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现有两座航站楼,总面积10万平米,
两个楼之间以连廊连接。2号航站楼约7.5万平米,03年9月竣工启用;1号楼在2号楼启用后,停用至05年开始改建,07年9月12日关闭了近3年的1号航站楼由南航系航空公司(含厦航、重庆航、川航等控股、参股公司)冠名使用,并与西安咸阳机场签订了使用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南航过夜飞机将于2009年9月底前达到3架,协议期内航班量增幅达到20%。双方将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共同监督协议条款的落实情况。
西安德纳达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负责1号楼内及2号楼除东航以外所有其他航空公司的地面服务,该公司是西部机场集团公司和阿联酋德纳达集团共同出资成立的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资公司。据了解,南航、厦航、重庆航、川航在西安咸阳机场的总市场份额约23%;因地面服务由机场关联公司代理,南航在1号楼内仅租用了少量的办公用房,基本按照159号文收费标准收取租金和综合管理费(含水电冷暖费等);主要基地公司东航的市场份额约为33%。
(三)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目前有A楼、B楼两座国内航站楼和国际航站楼,其中B楼于1991年启用,A楼于1999年1月8日投入运行。2003年2月B楼正式关闭,进行为期1年的改扩建工程,04年1月15日B楼改建完工正式启用。
目前在深圳机场A楼主要办理南航、厦航、海航、上航、川航、鹰联等航空公司的航班,南航和机场各使用约20个值机柜台。B楼主要办理深航、国航、东方航、山东航等航空公司的航班,深航和机场也各使用约20个值机柜台。据了解,航空公司租用值机柜台的价格一般按159号文执行,
因深圳机场的柜台相当紧缺,大多采取了竞标的方式,一个小补票柜台月租金能达到3万元左右。南航、深航在深圳机场的市场占有率基本相当,均接近30%。
(四)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
目前,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使用的是T2航站楼,于2002年5月16日全面投入运行,航站楼总面积约6万平米。2009年10月将启用面积10.58万平米的T3航站楼,启用新楼后,南航将独立使用该楼,其他航空公司仅能使用部分国际柜台。南航以未来40年(协议中约定无限期使用)每年2200万元的租金折现3亿元(年金现值系数约7%),分两次支付给乌鲁木齐机场。目前,南航除支付T2航站楼各类柜台、头等舱休息室及办公用房租金外,还支付年租金的3%作为水电冷暖及设备设施维护费。据了解,南航集团在乌鲁木齐机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了57%。
(五)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目前拥有3座航站楼,其中1号楼7.8万平米,于1980年1月1日投入使用,并于1999年底停用;04年9月改建启用后,08年年初再次关闭改造,2008年6月27日起成为海南航空集团国内航班的专用航站楼(包括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天津航空、金鹿航空)。2号楼33.6万平米,1999年11月1日投入使用,主要为南航、东航的国内国际航班、深航国内航班、海航的国际航班以及俄罗斯航空、美国大陆航空、大韩航等国外航空公司提供服务。3号楼98.6万平米,于2008年2月29日和3月26日分两期投入运营,主要为国航国内国际、山东航、川航、上航及澳航、英航、汉莎等二十余家国际著名的外航
提供服务。
首都机场的地面服务除国航、南航、东航、海航等自行负责地面服务的各航空公司外,其他航空公司的地面服务、飞机服务及飞机勤务大多由国航和BGS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BGS于1995年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和新加坡机场终站服务(私人)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两家公司提供,其中国航在首都机场提供地面服务的份额较大。因作为民航局特许经营的试点机场,首都机场除按照159号文标准收取上述航空公司各类柜台、头等舱及办公用房租赁费等各类非航业务费和相关运营管理费用外,并向各自行承担地面服务的航空公司收取了特许经营费:其中南航航班由南航与BGS地勤公司合资成立的CGS(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地面服务,首都机场股份公司按CGS营业收入的10%收取特许经营费;向国航、东航、海航等其他公司按承运机型吨位收取每吨4元的地面服务特许经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