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医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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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医嘱制度

1.医嘱书写要求:

1.1必须写明下达医嘱的时间、患者姓名和床号。

1.2顺序:a.专科护理常规及分级护理;

b.重点护理(如病危、病重、绝对卧床、特殊体位等);

c.特别记录(如记出入量、定时测血压等);

d.饮食;

e.治疗医嘱(根据用药种类、时间长短、用药方法等略加归纳,先后排列,以便于执行和打印);

f.检查、化验等。

1.3停止医嘱应先写“停”,其后写明所停医嘱的内容。

2.整理医嘱:

长期医嘱应及时由医师下达“重整”医嘱,主班护师负责核对,在长期医嘱单的最后一条长期医嘱下用红铅笔划一横线,然后将未停的医嘱按时间顺序依次排列。

3.执行医嘱:

3.1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并确认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次数、用法和时间再执行。

3.2执行医嘱时必须按查对要求认真核对,长期医嘱执行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立即打蓝“√”并签字,临时医嘱执行后在医嘱单上立即签全名并注明实际执行时间。

3.3处理后的医嘱由护士确认,打印于医嘱单、医嘱执行单上,然后在医嘱本上打蓝“√”。

3.4需要时(P.R.N)医嘱按长期医嘱处理,每执行一次在医嘱

单上按临时医嘱记录一次。

4.要求:

4.1常规医嘱一般在上午10Am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4.2医护人员对患者的一切处置必须开写医嘱,不得口头吩咐(对患者紧急抢救时可先处理,后补开医嘱)。

4.3开写医嘱应字迹清楚、整洁,意义明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不用的医嘱用红笔写明“取消(DC)”字样以示停用,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一律注明时间和签全名。

4.4书写检查、治疗、饮食、护理常规等医嘱一律用中文,通用药名用法用中文也可以用外文缩写。

4.5患者进行手术或转科时,术前医嘱或原科医嘱一律停止,在医嘱单上以红铅笔划一横线,以示截止,重新开写术后医嘱和转科后医嘱。

4.6医生开写特殊医嘱后,应向值班护士口头交待清楚。

4.7护士执行医嘱时须经第二人认真核对。每班核对医嘱,并签名。每周全面核对医嘱一次。

八.分级护理制度

1.新患者入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三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及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医师根据病情下达护理分级医嘱后,作出分级护理的标记。

(1)特级护理

1.1病情依据:

a.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b.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c.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d.某些严重的内科疾患及精神障碍者。

e.入住各类ICU(重症监护病房)的患者

1.2护理要求:

a.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必须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根据医嘱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

b.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保持呼吸道及各种管道的通畅,准确记录24小时出入量。

c.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d.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均由护理人员完成。

e.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f.观察患者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g.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

(2)一级护理

2.1病情依据:

a.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患者。

b.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2护理要求:

a.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b.加强基础护理,专科护理,防止发生并发症。

c.定时巡视病房,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

d.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e.观察患者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f.每三十分钟巡视一次

(3)二级护理

3.1病情依据:

a.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b.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3.2护理要求:

a.定时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按常规给患者测量体温、脉膊呼吸、血压;

b.协助、督促、指导患者进行生活护理。

c.按要求做好一般护理记录单的书写。

d.每一至两小时巡视一次。

(4)三级护理

4.1病情依据:生活完全可以自理的、病情较轻或恢复期的患者。

4.2护理要求:

a.按常规为患者测体温、脉膊、呼吸、血压;

b.定期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精神状态;

c.进行健康教育及康复指导。

3.根据病情变化及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变更护理等级。

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护士对其家属应予心理的安慰。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住院处,由住院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者家属或单位。如家属和单位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者之口、鼻、耳、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穿好衣服,用大单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间接尸体。

5.整理病室,拆走床单、被褥等物,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系传染病员,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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