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改名词解释

合集下载

宪法期末名词解释

宪法期末名词解释

宪法期末名词解释
1.宪法变迁:又称宪法的无形修改,是指在宪法条文未作变动(包括修改、解释或者由宪法惯例加以补充)的情况下,由于社会的发展、国家权力的运作等,使宪法条文本来的含义发生了变化。

2.违宪审查: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宪法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制度。

3.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根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4.规范宪法:是指宪法上的各种规范支配着政治过程,权利过程适应和服从宪法规范的宪法。

5.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6.宪法惯例:是指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并被反复运用,为国家机关、政党及人民所普遍遵循而实际上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

7.司法审查制:是指由普通法院在审查具体案件过程中那个附带地就适用于该案件的法律的合宪性进行审查的制度。

8.宪法法院审查制:是指在国家机构中设立专门保障宪法秩序的宪法法院以特定的程序审查法律文件等是否符合宪法的制度。

9.不成文宪法:是指既有书面形式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又有非书面形式的宪法惯例等构成的宪法。

10.柔性宪法:是指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法律效力上与一般法律完全相同的宪法。

宪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_宪法学名词解释

宪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_宪法学名词解释

宪法学, 名词解释+简答题_宪法学名词解释1 、宪法的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制度安排的角度看,在传统的政治领域,行政权得以扩大行政权干预立法权紧急命令权委托立法权;随着国家权力进入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领域,宪法对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规定越来越多并且在宪法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任何普通法、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如果说宪法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那么这种对公民权利的和自由的保障,则是民主最直接的表现,或者说是民主事实的必然结果。

2 、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3、宪法的本质是一国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制国家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4 、宪法分类的意义1)宪法分类是人们认识、了解宪法特征、本质的有效途径2 )宪法分类是对宪法进行比较研究的前提和基础3 )对于立宪和行宪具有重要意义5、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法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但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7、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8、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

9、宪法产生的条件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10 、近代宪法的主要特点1)确立了主权在民原则,民主共和是宪法的主流2)宪法强调公民权利,特别是自由权利,具有自由色彩3 )国家权力受到限制,国家的作用主要被限制在政治生活领域,宪法具有政治法的特色4)从形式上看,成文宪法成为主要形式5)虽然亚洲的日本等国也出现了宪法,但在整个近代,宪法基本上是西方的一种政治法律现象,局限于西方文化圈的范围内11 、宪法的发展趋势如何?1)宪法发展呈现出两方面的发展趋势:从宪法对近代社会进行中形成基本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2 )宪法越来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3)宪法保障得以加强,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成为一种潮流4 )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进一步扩大5)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趋势:宪法渊源呈多样化;宪法修改频繁12 、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政府行政权力在客观上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以人民法院审判权为核心的司法权将得到扩大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宪政实践中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公民基本权利也将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14 、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特征: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抽象性;稳定性15 、宪法基本原则的作用1)宏观指导作用,由于宪法基本原则是从宏观角度和全局角度对各种宪法现象和宪法规范的高度抽象和概括,因此从本质上讲,宪法基本原则决定着宪法的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必然会从整体上对立宪、行宪和护宪提供明确的思想指导2 )整合和协调作用,3 )补充作用16、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一个人为满足其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应当享有的权利。

宪法1学名词解释

宪法1学名词解释

1.宪法学名词解释01、宪法制度,它是宪法的制定、宣传、解释、补充、修改、监督、实施,以及违宪审查处理一系列规定和原则的总和。

02、宪法的解释,对于宪法规范的内涵和外延以及词语用意,依据立法精神原则及意图加以准确地诠释或说明。

03、宪法修改,指国家的宪法在实施后,因为政治经济形式发生重大变化或自身条款的某种缺陷,致使继续执行遇到困难时,由有权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其内容与条款作出的书面变更和修正。

04、君主制,国家最高权在实际上或名义上掌握在君主个人手中,君主终身任职并且实行世袭的政权组织形式。

05、共和制,国家最高权掌握在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织形式。

06、议会制,即议会共和制,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织政府,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

07、总统制,由选举产生的总统直接组织政府,不对议会负责,而对产生它的人民或组织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

0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和活动的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这权力的基本政治制度。

09、选举制度,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制度的总称,它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和代表之间的关系。

10、等额选举,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代表名额相等的选举。

11、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我国从1979年选举法开始变等额选举为差额选举。

12、复合制,由两个以上国家组成国家联盟的国家形式。

13、邦联,指两个以上的独立国家为了某种特定目的组成的国家联合。

14、单一制,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国家形式。

15、中央集权制与中央近水楼台相结合制,是指中央政府在拥有绝对国家权力的前提下,根据统治需要将国家的权力从中央分授给地方部分权力,或从地方收归中央的授给的部分权力的制度或方式。

16、地方自治制,是指国家所确认的由特定区域的公民所组成的自治单位,在国家授权下,自主管理所辖区域事务的制度。

宪法的知识名词解释

宪法的知识名词解释

宪法的知识名词解释宪法是一个国家最高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组织机构的职权与权限,以及国民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的内容十分广泛,包含了许多重要的概念和原则。

本文将逐一解释宪法中的一些知识名词,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宪法的重要意义。

一、宪法宪法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根本法律文件。

它是国家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规定了国家权力的来源、性质和运作方式,原则上具有无限期效力。

宪法的制定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且常常要经过全民公投或立法机关的批准。

宪法的制定和修订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进程,不仅反映了国家政治体制的变革,也体现了人民权益的保障。

二、权力分立权力分立是现代宪政的一项重要原则。

它是指国家权力被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独立而又相互制约的机关行使。

这个原则主要目的在于保护人民不被滥用权力,防止权力集中,维护公正和稳定。

立法机关负责制定法律,行政机关负责执行法律,司法机关负责审判和解释法律。

这种权力分立体系能够有效地实现权力的制衡,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合宪主义合宪主义是宪法的一种基本理念。

它强调依法行政,并规定了政府的权力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合宪主义还强调国家和政府的权力必须受到宪法的制约和限制,以保证政府不滥用权力。

合宪主义是维护国家法治,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保障机制。

在合宪主义的指导下,政府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行事,不能随意侵犯公民权利。

四、公民权利公民权利是每个国家公民享有的基本权益。

它涵盖了诸多方面,包括言论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选举权等。

公民权利是宪法授予给所有公民的,并且无论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都应受到平等对待。

宪法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是保护个人自由和尊严,确保每个公民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都能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益。

五、宪法修正宪法修正是对宪法进行修改和完善的过程。

宪法修正通常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并且要经过相对较高的门槛。

这是因为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根本制度和人民权益,因此修正宪法需要慎重考虑各方面的问题并征求广泛的意见。

宪法复习主观题

宪法复习主观题

一、名词解释1、宪法解释:宪法解释是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2、宪法修改: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根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3、违宪:违宪是指违反宪法,包括违反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就宪法文本而言,包括违反宪法的序言、正文和附则。

(违宪只存在于具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的国家;在具有柔性宪法的国家,宪法不具有高于法律的效力,因此并不存在违宪问题。

)4、违宪审查:违宪审查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宪法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制度。

5、国家性质:国家性质,即国家阶级本质,又称“国体”。

国家性质就是反映社会各阶级、阶层在社会中的地位的国家基本制度。

6、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指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具体方法的各项制度的总称。

7、选民:选民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选举权,并经过选民登记,领取选民证的公民。

9、宪法实施:是指宪法在国家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是使宪法规范内容转化为具体社会关系中人的行为。

10、宪法制定:称制宪或立宪,是指宪法制定主体依照一定的理念、基本原则和程序并通过制宪机关创制宪法的活动。

11、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是指一国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建立起来的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家统治和管理职能的政权机关的组织与活动体制。

12、国家结构形式:它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什么原则、采取何种形式来处理国家内部的组成,以及调整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

1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指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法定的程序,首先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再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织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的各级其他国家机关,组成统一协调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共同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特定政治制度。

宪法学名词解释(3)

宪法学名词解释(3)

宪法学名词解释(3)宪法学名词解释30、单一制: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制度,和复合制相对。

单一制国家划分为各个地方行政区划,其划分是国家根据统治需要,按一定原则进行区域划分的结果,国家主权先于各个行政区划存在,地方行政区不是一个政治实体,不具有任何主权特征。

国家本身是一个统一整体,只是为了便于管理,才把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据以建立起地方政权,即各地方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授权,并不是地方固有,地方的自主权或自治权是由国家整体通过宪法授予的,各地方政权一般没有单独退出该国的权利。

31、复合制国家:是指由几个国家或若干个相对独立的政治实体,通过一定的协议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或国家联盟。

复合制分为邦联制和联邦制两种形式。

32、联邦制国家:是复合制国家的一种,又称联盟国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组成,联邦制国家各构成单位政府,不同于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它们在国家中具有很高的、独立的地位。

33、邦联: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完全主权的国家为维持它们对内对外独立的目的,根据它们之间共同缔结的国际条约建立的国家联合体,其存在以联邦国家的宪法为根据。

英联邦,独立国家联合体,非洲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以及一些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地区性或跨地区性国家组织均属于此范畴。

34、行政区域划分: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国土和政治、行政权力的共 4 页划分。

就是国家根据政治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充分考虑经济联系、地理条件、民族分布、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地区差异、人口密度等客观因素,将全国的地域划分为若干层次大小不同的行政区域,设置相应的地方国家机关,实施行政管理。

行政划分以国家或次级地方在特定的区域内建立一定形式、具有层次唯一性的政权机关为标志。

行政划分因不同的国家结构形式而不同。

行政划分的层级与一个国家的中央地方关系模式、国土面积的大小、政府与公众的关系状况等因素有关。

宪法学名词解释大全

宪法学名词解释大全

名词解释(宪法)1.宪法原始意义上的宪法是国家组织法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既包括在一个国家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也包括虽然制定了成文法典宪法,但宪法在一个国家的法的体系中并不居于最高地位、也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部门意义上的宪法是所有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以及调整国家机关之间的规律规范的总和。

根本意义上的宪法,是指不仅制定了成文法典,而且成文法典在一国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2.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指由一个或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

不成文宪法,是指由书面形式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和非书面形式的宪法惯例等构成的宪法。

3.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严格,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柔性宪法,是指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完全相同的宪法。

4.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自上而下的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宪法。

民定宪法,是指由民选议会、制宪会议或公民投票表决制定的宪法。

协定宪法,是指由君主与人民或民选议会进行协商共同制定的宪法。

5.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近代宪法,是指近代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实行的宪法。

现代宪法,是指20世纪初以来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主要标志是1918年作为社会主义类型宪法的《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6.平时宪法和战时宪法平时宪法,是指正常时期或者和平时期适用的宪法。

战时宪法,是指国家处于非常时期或者战争时期适用的宪法。

7.君主宪法和共和宪法君主宪法,是指规定由君主独揽国家统治权的宪法。

(钦定宪法一般为君主宪法)共和宪法,是指规定由民选的国家机关掌握国家权力的宪法。

8.规范宪法、名义宪法和语义宪法。

规范宪法,是指宪法上的各种规范支配着政治过程,权力过程适应和服从宪法规范的宪法。

名义宪法,是指宪法规范指是作为法的形式起作用,政治过程则不受宪法规范的制约即缺乏现实适应性的宪法。

自考宪法学名词解释

自考宪法学名词解释

自考宪法学名词解释1、宪法: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集中反映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原则、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

2、宪法规范: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具体来说是调整国家权力运行与人权保障的法律规范。

3、宪法制定:宪法的制定简称制宪,也就是宪法的创制,是指宪法制定者按照一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创造宪法规范的活动。

4、宪法修改:宪法的修改简称修宪,是指有权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宪法文本的某些条款、语词或结构予以变动、补充或删除的活动。

5、宪法解释:指制宪者或者按宪法规定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对于实施中的宪法的内容、界限和精神所作的说明。

6、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审查和裁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以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和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制度。

7、事先审查:又称预防性审查,指在法律、法规和其他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由专门的机关审查其合宪性。

如发现与宪法不符可予以纠正,避免其在制定完成并生效后产生不良后果。

8、事后审查:指对已生效的法律、法规在执行、适用的过程中,因发现有违宪的可能性而予以审查,或者因特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宪法而提出请求时,才予以审查。

9、附带性审查:司法机关在审理具体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的,叫做附带性审查。

10、宪法控拆:指公民个人有权就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受到法律、法规的侵害而向宪法法院提出控拆的一种制度。

11、宪政:就是实施宪法的民主政治,也就是用宪法这种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已争得的民主事实确定下来,以便巩固这种民主事实,发展这种民主事实。

12、国体:是指反映一个社会的阶级构成,表明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宪法修改名词解释
宪法修改是指对一部国家宪法的一项或多项进行修改、添加或删除的行为。

它是一种法律变革的方式,通常需要经过特定的立法程序和程序要求。

宪法修改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宪法修订的目的和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组织、权力分配和公民基本权利等重要内容。

宪法修改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推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进步。

宪法修改具有重大的法律和政治意义,因为它对整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政治体制产生重要影响。

2. 宪法修改的主体和程序:宪法修改通常由国家的立法机构负责,例如议会或国民代表大会。

在进行宪法修改时,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要求,例如需要制定宪法修改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组织讨论和表决等。

宪法修改可能需要通过特定的比例或多数作出决定,以确保修改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3. 宪法修改的内容:宪法修改通常是针对宪法的具体条款或章节进行的,并且可能涉及不同的领域和问题。

例如,宪法修改可能涉及国家的政治体制、行政机构、司法制度、公民权利和义务等方面。

宪法修改的内容往往比较复杂和细致,需要对现行宪法进行仔细的分析和比较。

4. 宪法修改的影响和效力:宪法修改的结果将替代或修改原有的宪法条款,对国家的法律和政治制度产生直接影响。

宪法修
改的效力通常取决于立法机构的决定和宪法本身的规定,可能需要经过国家元首的批准和公告等程序。

宪法修改可能会引起社会的关注和争议,因为它涉及到重大的政治和法律利益。

总的来说,宪法修改是国家法律制度的一种重要变革方式,对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法律体系具有重大影响。

它需要遵守特定的程序和要求,并且往往涉及到多个方面和领域的内容。

宪法修改通常需要经过严格的讨论和决策过程,以确保修改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宪法修改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国家的法律和政治制度,对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