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与制度变迁读后感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权与制度变迁》读书报告

王彬

一、作者简介

周其仁教授的观点则相对严厉,他在3月中旬的一次访问中指出,过度扩张政策带来的成功是有代价的,现在已到了政策必须退出、让市场来决策的时候了。

二、学术研究之路

在最初研究经济问题的时候,周其仁对弗里德曼所说的“经济问题总是与选择联系在一起的”有一个从不理解到理解的过程。先前他感觉“在中央计划公有制的体制下,生产和投资由政府指令控制,不可以自由择业,人力以外的要素也不能自主流动和重组。至于经济组织形式的选择,更事关‘方向与道路’,普通人问津不得。”p1也就是说私人选择“在制度上没有合理性。”p1

当他深入研究发现,“即便在不容自由选择的经济体下,私人选择仍然存在。他举了他自己1968-1978年间在黑龙江下乡时期看到现象。他发现同一个农民在公地与在自留地里的劳动态度判若两人,实施计件工资的劳动效率大大提高,他断定这就是劳动者在做选择,而不是通常认为的那样,劳动者在计划经济情况下没有选择的余地。通过这些事的思考,他发现在看似不容选择的严格的经济制度下,人们仍然可以做选择。

在上世纪70年代末,农村发生了大规模的包产到户,这是一次自下而上的改革。他对这一现象非常好奇,学者的对于问题的敏感性在他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他对在清一色的公有制内部怎么就产生出改革公有体制的力量,私人产权究竟怎样从国家维护的公产制里产生出来等这些疑惑非常感兴趣。问题意识鞭策着他寻找能解释这一问题的答案。

在理解这一问题上,人们往往把人性自私作为回答这个问题的钥匙,但周其仁并不这么认为,他感觉自私本身没有多少解释力,他把理解人的经济行为面临的约束条件作为解释这一现象的关键。应该说能发现约束条件与人的经济行为之间的因果性已经了不起了,但是周其仁并没有停留在这一步,二是继续追问,私产在公有制下得以重建究竟是在什么样的约束条件下发生的。周老师这种敏锐的问题意识很值得我们学习。

通过长期调查,他认为一下三重约束条件不能忽视。

第一种约束条件来自国家行为。中国政府“从来没有提出明确的私有化纲领,倒是一再明令反对私有化”。

第二,计划公有制经济造就他自己的既得利益。“当经济制度在产权结构层次发上变革的时候,这些既得利益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伤害。”

第三,在计划公有制下,人们——包括将要出生的人——具有的某些与生俱来的权利,要经受改革的冲击。

这三重约束条件,可以解释公有制为什么可以维系很长的历史时期,为什么公有制下私产非常难以建立。但是,恰恰就在上述三重约束下,发生了私产制重新出现为标志的产权结构改变。

在拜读了张五常的《中国的前途》、《再论中国》和《卖橘者言》等著作之后,他认识到产权是不能从人性为私的假设里自动推导出来。产权是私人谋取自我利益的社会性制度约束,这项约束可以解释人的经济行为和经济增长的业绩,因为不同的产权约束对一个经济的交易费用有决定向性的影响。

张五常能推测中国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采取一种近似私有产权的产权结构。是因为他把科斯的交易费用概念扩大为‘制度费用’,接着将制度费用一分为二:维持经济制度的费用和改变经济制度的费用。然后张五常指出计划经济体制的制度费用极端高昂,仅仅是因为改变制度的费用——主要是信息费用和既得利益的反对——奇高无比才得以长期维持。但是,在邓小平的开放政策环境下,改变制度的费用显著下降了。这就是他推断原来的计划体制必有

根本改变的依据。

在美国求学期间,周其仁对舒尔茨人力资本理论非常感兴趣,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源于源于“美国大经济学家”欧文·费雪,这样他就读了费雪的著作。他发现,根据费雪资本是现在和将来收入流的源泉,因此,凡是可能产生未来收入的资源都是资产。这其中当然包括人的劳动能力和知识存量。有了费雪的概念之后再也不需要“资本与劳动”的分析框架了,说“资本与劳动”其实就等于说“资本与资本”?由此看来周其仁接受了“资本的私有权利不仅限于财产······人力资本也包含着权利”这个新的命题。

芝大经济系另外一位教授罗森,对他的影响很大,罗森指出,“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在产权性质上差别很大;在自由社会里,人力资本的所有权限于体现它的人。”p7 巴泽尔1977年关于奴隶制的经济分析对周其仁影响最大。巴泽尔解释为什么在美国南部和西印度群岛偶尔也有奴隶通过赎买而使自己变成自由民呢?巴泽尔的回答是奴隶主行使其法律所有权的费用来自于一个重要的事实——努力的生产价值由奴隶本人控制。为了减少这种费用,一些奴隶主就利用定额制来激励奴隶劳动并降低奴隶主的监督费用。在定额制下,一些能干的奴隶为自己积累起来足以赎身的钱财。

巴泽尔的研究更接近周的提出的问题:私产何以在具有强制性反对力量的压制下和平地得以界定。

诺斯认为国家是产权的界定和保护者。在阅读诺斯的时候,周的问题是:什么因素决定了国家对待有效产权组织的不同态度?什么力量可以迫使国家严守保护产权的立场,而不是很容易地进一步侵犯产权。周其仁把它成为诺斯难题。

在芝大和洛杉矶大学研读他使认识到“经济增长的一种要素——人力资源连同他的各种表现——是天生附着在个人身上的资产。个人在实际上控制着人力资产的发挥和生产性供给,这在任何经济制度下都是一样的。人力资源在不同的经济制度下有不同的利用和发挥。这是认识上的一个支点,有助于解释计划公有制下人们的多种行为。”p7

科斯的企业理论是关于“市场里公司存在”的理论:公司因为节约市场交易费用而存在,但必须为此支付组织费用。因此可以用组织费用(或者张五常的“制度费用”)来分析消灭全部市场关系的国家——计划公有制——的经济行为。p8

周其仁的学术生涯与两类选择相连:一方面他不断观察到计划公有制下人们的形形色色的选择行为,另一方面他自己不断选择可以解释这些行为的经济学理

论。不难看出,善于观察和思考是他学术成功的两大法宝。

中国农村改革:国家与土地所有权关系的变化

一、所有权与国家

1.农村改革背景

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农村改革,一方是国家集中控制农村社会经济活动的弱化,另一方面是农村社区和农民私人所有权的成长和发展。p1

2.论点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国家保护有效的产权制度是长期经济增长的关键。但是,国家通常不会自动提供这种保护,除非农户,各类新兴产权代理人以及农村社区精英广泛参与新产权制度的形成,并分步通过沟通和讨价与国家之间达成互利的交易。

3.所有权悖论

如果产权纯粹是一种私人之间的合约,并且可以有私人信守来得到履行,那么国家就并不构成产权安排的一个要件。但是,当产权经济学家阐述产权的“排他性收益权利”时,通常都会强调产权是被强制实施的,(为什么)。因此,产权的强度不能不涉及国家所提供的保护的有效性。

国家当然不可能免费提供产权保护,它为保护产权所能花费的资源归根到底来自产权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