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和涂尔干社会学方法论的比较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引言:社会分层是社会学中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旨在理解社会中个体的层级差别以及这些差别对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机会的影响。
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是三位对社会分层理论做出重要贡献的经典社会学家。
他们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分析了社会分层现象以及其背后的原因。
本文将对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进行比较,以揭示他们在分析社会分层时的不同观点和方法。
一、马克思的社会分层理论马克思认为,社会分层是由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而产生的,分层是基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冲突。
他的理论强调了阶级斗争的重要性,将社会分为两大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拥有生产资料,而无产阶级只能依赖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生存。
这种阶级矛盾导致了不平等的经济结构,并使得资本主义社会不可持续。
马克思还认为,社会分层是一种历史发展的趋势,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最终会导致社会主义的到来。
二、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与马克思不同,韦伯将社会分层视为多个因素的综合结果,包括经济、权力和社会地位。
韦伯提出了“三个纯型的特殊接近”:经济类别、社会政治类别和身份类别。
经济类别主要基于个人的经济地位和财富,社会政治类别主要根据个人的权力和政治地位,而身份类别主要关注个人的社会地位和文化认同。
这种综合理论使得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更具灵活性,能够更好地解释不同群体间的差异。
三、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强调了教育的重要性。
他认为,教育是社会流动和分层的关键因素,有助于个人获得更好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机会。
在涂尔干看来,教育程度越高,一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和权利就越高。
与马克思和韦伯相比,涂尔干更关注教育的社会作用和对社会分层的影响,认为通过教育可以改变和提升人们的社会地位。
比较与总结: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都对社会分层现象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从不同的角度出发。
新传必考理论精讲:涂尔干:社会分工与社会团结理论
新传必考理论精讲| 涂尔干:社会分工与社会团结理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涂尔干是现代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开创者,也是很多问题领域的开创者,为近代意义上的社会学提出了崭新的范式。
通过理解他的社会学理论,我们可以找到一个窗口进入到以社会学为代表的整个社会科学所呈现出来的问题意识和理论追求,以及方法上的突破。
与马克思、韦伯相比,涂尔干可能更强调社会如何成为可能,这是涂尔干社会学一个很重要的核心问题。
韦伯很重要的一个提法是他对现代科层制、权力构成的关注,马克思主要是从阶级关系和经济斗争的角度,所以都对现代社会提出了一套看法。
当然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我看到很多社会学教科书里几乎都把这三个人称为社会学的奠基人。
涂尔干的独特性可能是因为他从社会建构的角度上去思考,他的理论更多的是谈现代社会形成的条件,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所以他特别关注社会团结的问题。
这对后来的功能主义形成了启发,成为它的一个重要源头。
所以回到传播学,回到这样一个思想源头,其实涂尔干形成了一个很重要的传统,就是在一个有机团结的现代社会中如何形成自洽的群体意识、群体规范,也就是涂尔干所谓的社会分工。
涂尔干社会团结理论的内涵在涂尔干看来,人们普遍处于一个社会有机体中,人与人之间不仅是经济上的联系,更多的是社会关系的联结。
传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团结是建立在相似性的基础上的,为了使这种抽象的社会现象具体化,涂尔干借助了当时的法律模式——“压制性法律”来进一步论述了该现象。
在这种传统社会里,个体意识被集体意识全部覆盖,人们之所以能够联系在一起,是因为在这个社会里每个人都是相似的,在他们看来,他们每个个体与集体是等同的,根本没有自己,只有社会在他们之中生存和活动,涂尔干将这种基于相似性的团结方式称为“机械团结”。
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社会开始进行转型,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
在经济层面,社会转型促进了经济竞争的加剧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只有通过劳动分工,人们才有可能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这看似加大了人们之间的分化,增强了个体意识,但人们在分工的过程中发现,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了,就像是人身上的器官,虽然各司其职,各有各的功能,貌似是分离的,但本质上是处于一个有机体当中的,相互依赖,相互促进。
涂尔干与韦伯 社会学研究方法比较
马雪峰摘要: 本文在对涂尔干和韦伯的相关著作的阅读基础上, 梳理了涂尔干和韦伯有关使社会学成为一门“严肃科学”的研究方法。
涂尔干的学术, 致力于使社会学从传统的思辨性体系中独立出来,涂尔干的研究, 为社会学成为一门严肃科学提供了经验的对象、实证的方法和规范的研究; 相对于涂尔干将“社会事实”作为“物”来研究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 韦伯则更关注对社会行动之“意义”的把握, 韦伯认为, 对社会科学, 特别是社会学而言, 只有将“意义”考虑在内, 其解释才可能是妥当的, 社会学诠释性的解释, 相对于自然科学观察性的解释, 不啻是一项额外的成就。
关键词: 涂尔干; 韦伯; 社会学研究方法埃米尔.涂尔干( emile Durkheim,1858~1917 ) 和马克斯.韦伯(Max We2ber, 1864 ~1920 ) 同为社会学的奠基人,他们的工作奠定了社会学研究的基础, 其理论至今仍然长盛不衰。
今天的社会学研究, 依然需要以他们的理论为基础。
特别是对于中国的社会学研究而言, 情况更是如此。
我们今天所面临的问题, 与他们当年所面临的问题, 有其相似之处。
从某种程度上讲, 社会学学科的确立,是以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确立为基础的。
而韦伯和涂尔干的工作, 就是为使社会学成为一门严肃的科学确立其研究方法。
本文意在梳理和比较韦伯和涂尔干的社会学研究方法, 以利于我们定位和反思今天的社会学研究。
一、涂尔干的社会学研究方法涂尔干一生致力于为社会学学科地位的确立而工作, 他成功地使社会学从孔德(Auguste Comte, 1798~1857) 式的思辨性科学体系中独立出来。
涂尔干一生勤奋多产, 著述颇多, 甚至在其逝世后, 根据其讲稿, 还出版了《社会学与哲学》(1924)等多部著作。
其生前出版的四部著作, 是世所公认的经典: 《社会分工论》( 1893)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1895) 、《自杀论》( 1897 ) 和《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3) 。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社会分层是指社会中不同群体在经济、权力、地位等方面的差异和层次。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是著名的社会学家,他们各自提出了不同的社会分层理论。
本文将会对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进行比较。
马克思的社会分层理论主要集中在阶级分析上。
他认为,社会分层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的,阶级之间的斗争是社会变革的动力。
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分层的根源是私有制的存在,通过私有制生产方式的转型,社会将进入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
马克思将社会分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大阶级,认为资产阶级是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阶级,无产阶级是没有生产资料只能出卖劳动力谋生的阶级。
因此,他认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
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相较于马克思更加细致和多样化。
与马克思不同,韦伯认为社会分层不仅仅是由于经济条件的差异,还包括权力和社会地位的差异。
他提出了三种理想型的统治形式和三种社会分层类型。
韦伯将统治形式分为合法统治、传统统治和魅力统治。
在社会分层方面,他将社会划分为经济阶层、社会阶层和政治阶层。
经济阶层主要由财富和权力来决定,社会阶层主要由社会声誉和地位来决定,而政治阶层主要由权力来决定。
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着重于社会整合和个体的集团化。
他将社会分为四个层次:行动群体、互助群体、情感群体和利益群体。
行动群体和互助群体更加关注亲密的人际关系和共同利益,而情感群体和利益群体则更加关注个体的情感和利益。
涂尔干认为,社会分层主要取决于个体在不同群体中的地位和角色。
他认为,社会分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个体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通过对比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我们可以看到各自的差异和共同点。
马克思强调阶级斗争和经济基础对社会分层的影响,韦伯则更加注重权力和社会地位的差异,而涂尔干则关注个体在群体中角色的不同。
除此之外,韦伯和涂尔干的理论更加多元和宽泛,将社会分层分为不同的层次和类型。
涂尔干与韦伯社会学研究方法之比较
涂尔干与韦伯社会学方法论之比较社会学方法论是关于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理论,其主要研究的是有关社会学体系及其基本假设的一般原理问题,包括研究的立场、角度、出发点、基本理论及阐释社会现象应该依循的原则与逻辑等。
作为社会学发展中的两位巨匠,涂尔干与韦伯为社会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涂尔干终其一生努力将社会建设成为一门完整严密的科学,确立了社会独特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使社会学从思辨的、形而上学的哲学领域独立出来,成为一门科学,其社会学也被人们称作“实证社会学”。
韦伯在前人的基础上,从另一个角度去阐释社会现象,研究社会行为,对社会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做出了精彩的论述,强调社会学研究不同于自然科学,社会学研究有其特殊性,强调社会学研究中研究中理解,解释的意义,为社会学研究开辟了另一条道路,其社会学也被人们称作“解释性社会学”。
从上述就可以看出涂尔干与韦伯在社会学研究方法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值得我们去分析,比较。
下面将从研究对象、研究立场、解释规则,价值四个方面对他们研究方法的不同展开讨论。
1、方法论的逻辑起点的比较(研究对象)迪尔凯姆的方法论认为社会学恰当的论题应该是“社会事实”,并且将“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和社会探索的出发点。
他将“社会事实”界定为:所谓社会事实就是可能对个体施加一种外在的约束的行为方式,而不论这种方式是否限定不变,或者也可以说是所有可能普遍存在于一个既定的社会,同时又独立于在个体身上显现的自主存在的行动方式。
即认为“社会事实”是普遍存在于群体间的由外界的强制力施加于个人所引起的社会行为、社会思想与社会感受。
它不能归结为个人行为,也不能归结为生物现象或心理现象。
由此可见。
迪尔凯姆的“社会事实”具有外在性、强制性和普遍性的基本特点。
韦伯的方法论逻辑起点则是““社会行动””。
他认为““社会行动””是指行动个体将主观意义赋予了他的行动,““社会行动””是指这样的一种行动:它的主观意义将其他人的行动考虑在内,并在进行过程中以此作为定向目标。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现代性理论比较
现代性的起 代性的起源、 发展及界定
( ) 一 现代性 的起 源及发展 。现代性是 在后封建 的欧洲 建立 的, 随着现 代社会 的发展 , 2 纪 日益 具有 世界历 在 0世 史性的影 响力 。 0世纪 6 2 0年代前后 , 欧美发达 国家相继进
思在现代性理论中使用 的是 “ 资本主义” 这一概念 。马克思 对待现代性 的基本立场概括为对于现代性 的继 承 、 叛和 反
重建 这三者的结合 。马克思认为现代性的产生 以资本主义 生产方式 的 出现 为标 志 。马克 思认为现 代性就是 资本 主
入 了“ 后工业社会 ” 。与此 同时 , 随着技术进步与 生活富 伴
产和市场经济 。3它涉及政治制度 。 . 二、 马克思 , 韦伯 。 尔干关于现代性的分析 涂
于现代性 的分析有十分重要 的现实 意义和理论 意义 , 文 本
主要探讨三位学 者关于现代性 的分析 。首先我们先看一下
社会 学从其诞 生之 时起就表 现出 了对 现代化 的强烈 关怀 。我们在分别看一 下在古典社会学领域 比较有影响力 的三位学者关于现代性有哪些观点:
【 作者简介】 王玉影( 95 )女 , 18 一 , 黑龙江宾县人 ,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专业在读研究生。
・
1 ・ 3
干认为现代性 的起 源是 以法国大革命 和工 业革命 为标志
的。在涂尔干看来 , 现代 性是从机械 团结 向有机 团结 过渡
与人类渴望 自由的根本问题 ,甚至反 而加深 了这些 问题的
策取向上的不同。 【 关键词 】高现代性 ; 马克思 ; 尔干; 涂 韦伯
【 中图分类号 】 C 1 【 9 1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10 — 0 6 2 1)9 0 1 — 2 0 9 3 3 (0 0 0 — 0 3 0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比较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这三位社会学巨匠的社会分层理论。
这三位思想家各自提出了独特且影响深远的社会分层观点,对于我们理解社会结构、权力分配以及社会不平等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比他们的理论,我们可以更全面地把握社会分层的多维度、复杂性和动态性。
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强调经济因素在社会分层中的决定性作用,认为社会阶级是基于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形成的,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变革的主要动力。
韦伯则提出了多元分层理论,强调社会分层不仅基于经济因素,还包括权力和声望等因素,他提出了“三位一体”的社会分层框架,即财富、权力和声望是构成社会分层的三个维度。
涂尔干则更加注重社会团结和集体意识在社会分层中的作用,他认为社会分层是社会团结的体现,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应该保持一定的平衡和协调。
本文将分别介绍这三位思想家的社会分层理论,并对比他们的观点、方法和影响。
通过比较他们的理论,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社会分层的本质、机制和后果,为当前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持和启示。
本文也将探讨这些理论在当今社会的适用性和局限性,以期为社会分层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考。
二、马克思的社会分层理论卡尔·马克思的社会分层理论建立在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入分析和批判之上。
他认为,社会分层的核心在于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社会被划分为两大基本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资产阶级是拥有生产资料(如工厂、机器、土地等)的阶级,他们通过剥削无产阶级的劳动来获取利润。
无产阶级则是没有生产资料,只能依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生存的阶级。
这两大阶级之间的对立和冲突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社会分层不仅仅是两大阶级的简单划分,而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例如,教育、技能、财富等因素也会影响个人的社会地位。
但无论如何,马克思强调,经济因素是社会分层的基础和决定性因素。
对韦伯社会学理论评价
对韦伯社会学理论评价韦伯的社会学理论,是从社会制度和社会行为作切入的,但是尤其注重制度与行为的文化意涵。
所以,尽管他强调“行为”是分析的基本单位,但这行动并非单纯的行为,而是有意义的行为模式。
所以,行动是和观念、态度、价值等整体的结合,凸显“精神”。
由于行动是在制度中发生的,他不仅注重有意义的行动或者行动者本身的动机以及行为上的意义,更加注意人际关系:他关注个体、人与人的互动、个人和制度的“能动性”(agency)。
虽然很多作用和意义不是个人可以意识到的,但他的制度研究仍以人为中心。
所以,他比较强调行动者并非制度的功能。
比如他在回答“为什么资本主义兴起于西方?”的问题时,选择从基督新教伦理作切入点。
由于这涉及新教伦理中天职(calling)的观念,使得要求西方人在伦理上,做一切事情都必须尽力而为,来完成上帝要他们做的事情,致使宗教的非理性观念产生理性科层制组织的结果,也涉及现代化理论讨论的成就动机。
要达到西方的现代性,所有人必须有很高的成就动机。
所以,韦伯很在意行动者和制度本身的意义。
由此我们能够看出,韦伯的社会理论不仅比涂尔干的更容易凸显被研究者的观点,还更利于了解被研究社会的复杂性,有利于剔除社会理论之中的资本主义文化偏见。
虽然是这样,韦伯的研究还是多聚焦在历史的进程,并且是通过理念型模式建构来凸显整个行动者、制度的意义。
尽管他强调用主观论对抗客观论,可是,就像前面提到的,他的主观论着重研究者的诠释与了解,并非着重于被研究者的主观观点。
所以,从他的社会理论衍生而来的研究,如葛兹的诠释人类学,通常还不足以充分呈现人类学所强调的被研究者的观点。
更大的问题,是他的理论诠释者就算可以赋予被研究者主观观念的重要性,却通常造成一种将非西方社会的落后或者低度发展归因于当地文化不够理性化的缺陷。
马克思主义人类学正好能够弥补这种缺陷。
比较韦伯与涂尔干在宗教社会学上的差异
比较韦伯与涂尔干在宗教社会学上的差异:1:关于宗教社会学研究的方法与准则,在宗教社会学研究的一般方法与准则方面, 他们的区别之一是: 迪尔凯姆注重演绎方法的运用, 而韦伯更注重归纳方法的运用。
迪尔凯姆的研究思路是先提出一个先验的假设, 然后围绕它研究论证, 得出结论; 而韦伯则是在一系列历史事实中归纳出基本规律, 形成基本理论, 而后应用理论分析, 解释其它相关的社会现象。
在一般研究方法和准则方面区别之二是: 迪尔凯姆的研究方法着重因果相伴变化法, 韦伯的是相关法, 即间接差异法。
2:关于宗教的社会学界定,迪尔凯姆的宗教社会学定义既有实质论的成分, 又有功能论的因素。
他用实质论的观点把宗教定义为“一种同分离出来和禁止使用的神圣事物有关的信仰与实践的完整体系”, 用功能论的观点把宗教定义为“能把信仰者团结成为像教会这样的精神共同体的信仰和实践的完整体系”。
有关宗教的社会学定义, 韦伯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3:关于宗教的社会功能,迪尔凯姆在社会学主义研究的理念下进行的研究, 而韦伯着重于社会子系统中经济与宗教系统的联系, 相较而言, 韦伯的研究更为具体, 更具适用性。
4:关于宗教世俗化,迪尔凯姆认为宗教不仅是社会的产物, 而且实际上是被神化了的社会,迪尔凯姆宣布了没有神的宗教, 把社会捧到神的高度, 他使宗教失去了超自然的神圣性而进一步世俗化了。
韦伯试图在各种社会事业领域中证明现代世界已经被神遗弃了,合理化得以发展。
5:关于宗教研究深度,分别考察迪尔凯姆和韦伯的宗教研究, 可以发现迪尔凯姆的仪式、象征、图腾研究集中在组织制度这个层面, 而韦伯的教义研究更多地属于思想观念的层面。
《消费社会》:这部专著围绕消费这个中心对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社会进行了详尽而深刻的剖析,向人们揭示了大型技术统治集团是如何引起不可遏制的消费欲望,并在此基础上对阶级社会里的各个阶层重新进行了划分。
内容包括物的形式礼拜仪式,消费理论,大众传媒文化等。
韦伯命题——精选推荐
韦伯命题1、韦伯在社会科学⽅法论上的贡献(1)、韦伯的理解社会学:旨在对社会⾏动做出的解释性理解以获得对这⼀⾏动的原因、进程和结果的解释的科学。
可见,韦伯继承了德国历史主义的传统:理解和解释⼈类⾏为必须深⼊研究其意义,即认识个⼈的主观取向与意图、价值观及意义。
韦伯开创了与孔德实证主义对⽴⼀整套研究社会与⾏动个体的⽅法—理解社会学(也叫诠释社会学)主张⽤主观的、理解的分析⽅法研究社会个体⾏动与意义。
(2)、韦伯提出了社会科学研究中存在着两种价值评判:价值中⽴与价值关联。
价值是⽂化科学概念形成的先决条件。
⽂化科学不同于⾃然科学,研究者要根据⾃⼰的价值观念和需要去选题,做出⾃⼰认为正确和合理的判断或评价。
研究对象或资料本⾝不会说话,必须通过研究者在⼀定认识的基础上来理解或诠释。
在韦伯看来,“⼀切⾏动最终都是在价值中孕育的,也正是价值决定了政治、经济和宗教领域中的⽃争。
因此,⼀个社会科学家在分析⼀个⾏动时,必须要了解⾏动背后隐藏的意义,也就要探讨这个⾏动所表现的价值。
”可以说,在整个社会科学研究中都必然地或多或少地渗透了研究者的价值,所以韦伯提出了要在价值关联中保持价值中⽴。
韦伯把价值中⽴确⽴为研究社会科学的⽅法,对⽂化科学提出了客观性的要求,将价值判断从科学的认识中剔除出去,划清科学认识与价值判断的界限。
价值中⽴不仅仅是⼀种科学⽅法,更是⼀种规范或是伦理守则,时刻提醒社会学家不越俎代庖地处理⾃⾝所不及的价值评判问题。
(3)、韦伯与“理想类型”。
“理想类型”是韦伯⽅法论中的⼀个重要概念,体现在他的多部著作中,也是他⽐较社会学的⽅法论基础。
韦伯提出了⼀种关键性的概念⼯具——理性类型。
“理性类型”中的“理想”,不是指这个类型是最好的、⼈们期望的,⽽是表⽰某种现象是接近于典型的或最可能接近现实的,是⼀种类似于⾃然科学研究中⽤作参照的标准模型。
在现实⽣活中抽象出⼀个最接近于现实的理想类型,以后就可以参照这个理想类型,通过⽐较原型与理想类型有没有差异、差异有多⼤来更好地认识原型。
社会学概论名词解释
1.社会静力动力学:孔德把社会学区分为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两个部分。
社会静力学是关于人类社会自发秩序的一般理论,即在于考察社会行动和社会系统各个不同部分的反应规律,研究社会机体的各部分之间的平衡与合谐。
社会动力学是综合研究人类理性和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
失范:在协调运行的社会中,社会对个人倾向施加限制,使每个人都可以隐约地感受到实现个人志向的极大限制。
这样,所有社会成员就有了共同的目标,社会得以稳定有序。
如果打乱社会秩序,社会对个人意愿的控制就会失效,社会就会放任个人自行其是。
涂尔干将此称为“失范”。
理想类型:韦伯为了避免德国人文学派和历史学派的个体化和特殊化的研究方法,提出一个关键性的概念工具——理想类型。
它是韦伯用以进行历史的和社会学的比较研究的根据,也是他比较社会学的方法论基础。
芝加哥学派:是指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师生以城市研究为中心所形成的学术思想的统称。
本土化:使移植进来的某一事物扎根于本乡本土,适应本上的特性,并萌芽、成长、壮大。
社会学本土化是一种使外来社会学与本土社会的实际相结合,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社会学理论与研究方法的学术过程。
涂尔干的社会事实:存在于人们自身以外的行为方式、思想方式和感觉方式,同时通过一种强制力,施之于每个人。
韦伯提出的理解社会学:声韦伯明确指出:“社会学是指这样一门学科,即它以解释的方式来理解社会行动。
据此,通过社会行动的过程及其结果,对社会行动作出因果解释。
2.社会学:研究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综合性社会科学。
社会学的基本问题: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
描述性功能:那些为了了解和掌握发生了什么事、什么情况而进行的探索性研究。
解释性功能:对影响社会事实发生、变化的主客观因素,从其因果联系上加以说明的过程。
预测:要提示将来的社会事件和状态是怎样的,包括预见与对社会未来的测量双重含义。
*规范性研究:确定预定社会目标及其达到预定目标而采取的行动与手段,以及对社会目标行动与手段的合理性可行性评价的过程。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引言:社会分层理论是研究人类社会结构和等级体系的重要理论之一,它对于理解社会发展、不平等和阶级冲突等重要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是现代社会分层理论的重要代表,这三位学者都对社会分层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理论构建。
本文将对这三位学者的社会分层理论进行比较,探讨其理论观点、方法和贡献。
一、马克思的社会分层理论马克思主义是现代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分层理论方面也有着独特的贡献。
马克思认为,社会分层是基于生产关系的不平等和剥削现象形成的,主要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为核心观点。
1. 阶级与阶级斗争马克思将社会划分为两大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他认为,这两个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是驱动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处于被剥削和压迫的地位,而资产阶级则掌握着生产资料和社会资源的主导权。
2. 剩余价值和重新分配马克思强调剩余价值的概念,即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与被雇佣者实际工资之间的差额。
资本主义社会中,剥削者通过剩余价值的实现来获取利润,这种利益分配的不公平导致了社会的不平等和分层。
3. 吃苦与阶级意识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只有通过组织和斗争才能夺取阶级解放,实现社会主义。
他倡导无产阶级发展阶级意识,并通过阶级斗争最终实现解放。
二、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注重多个因素的综合考虑,提出了“三层面分析法”,即财产、权力和社会地位三个维度。
1. 财产韦伯认为,财富是社会分层的重要因素,财产的掌握决定了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力。
他将财产分为实物财产和可供支出的资金财产,认为财产决定了一个人在社会上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
2. 权力权力意味着一个人能够通过影响他人而达到自己的目标。
韦伯将权力划分为三种类型:传统权威、合法权威和魅力权威。
他认为,权力的不同形式和分布也决定了社会中的不平等和分层现象。
3. 社会地位社会地位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上被认可和尊重的程度。
涂尔干\韦伯\吉登斯的方法论比较研究
涂尔干\韦伯\吉登斯的方法论比较研究摘要:涂尔干、韦伯、吉登斯分别由各自的理论逻辑出发构建了各自的理论体系,形成了社会学研究中集体主义的、个体主义的和结构化的分野。
本文从研究立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解释的原则以及对价值的看法等五个方面,来梳理和比较三位思想家的理论主张。
关键词:方法论;社会事实;社会行动;结构二重性19世纪,随着社会学家研究和思考的不断深入,形成了两种方法论倾向,一种是以涂尔干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倾向,一种是以马克思·韦伯为代表的人文主义倾向。
前者认为社会是如自然一样的有规律的世界,可以用定量分析的方法来解释社会现象,侧重于宏观层面的解释;而后者则相反,认为社会和自然是有区别的,社会中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及其行动的意图才是解释和理解社会现实的关键。
20世纪后期,吉登斯又提出来“结构二重性”,力图打破这种主观与客观、宏观与微观的二元对立,他的“二重性”而非“二元论”是结构化社会学的核心。
当然,他的结构观区别于涂尔干的结构观,他的行动观也区别于韦伯的行动观。
一、涂尔干的方法论实证社会学由孔德开创,由斯宾塞明确,由涂尔干系统化。
孔德和斯宾塞是用思辨哲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对象,“只是在涂尔干不懈努力下,实证主义模式的“社会学”才最终得以确立。
”[1](P.117),他从社会唯实论出发,研究社会事实,并把社会现象当作客观事物来考察,用一种社会现象去解释另一种社会现象,而不是从心理因素解释。
其目的是展示给人们,社会学是一门如自然科学一样的客观的实证科学。
1.研究立场涂尔干坚持的是方法论集体主义,强调社会是第一性的,个人是第二性的,社会结构对于个人的制约。
所以,对于个人来说,社会具有外在性和强制性,而这种外在强制性的集体现象就是——社会事实。
2.研究对象他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
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其固定与否,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换言之,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
涂尔干社会学思想百年研究综述
涂尔干社会学思想百年研究综述一、本文概述涂尔干,法国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以其独特的社会学理论和方法论,对后世的社会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自涂尔干逝世至今已逾百年,其间对于他的社会学思想的研究与探讨始终未曾中断,且不断深化与拓展。
本文旨在全面回顾与梳理这百年间对涂尔干社会学思想的研究历程与主要成果,以期对涂尔干的社会学思想有一个更为清晰、深入的理解,并为未来的研究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启示。
在概述部分,本文将首先简要介绍涂尔干的基本生平与学术背景,以揭示其社会学思想产生的历史与文化背景。
将概述涂尔干社会学思想的核心内容与特点,包括其对社会事实、集体意识、宗教等核心概念的阐释,以及其方法论上的创新与贡献。
本文将概述百年间对涂尔干社会学思想的研究历程,包括研究的起源、发展阶段、主要的研究方法与视角,以及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与争议。
通过这一概述,读者可以对涂尔干的社会学思想及其百年研究有一个初步但全面的了解。
二、涂尔干社会学思想的主要内容涂尔干,这位法国社会学的奠基人,其社会学思想独具一格,深刻影响了后世的社会科学研究。
他的理论主要围绕着“社会事实”这一概念展开,以此为基础,他构建了自己的社会学理论体系。
涂尔干认为,社会事实是一种独立于个人意识之外,对个体行为具有强制性的力量。
这种力量源自于社会成员的共同信仰和道德规范,它们塑造了社会的基本结构和人的行为模式。
涂尔干强调,社会事实的存在不依赖于个体的主观意愿,而是独立于个体之外,对个体产生强制性的影响。
在涂尔干看来,社会分工是社会事实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
他认为,社会分工的出现使得个体的生活越来越依赖于他人,进而形成了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
这种分工不仅塑造了社会的经济结构,也影响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
涂尔干还提出了“集体意识”的概念。
他认为,集体意识是社会成员共同持有的信仰和道德规范的总和,它是社会秩序的基础。
涂尔干强调,集体意识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约束个体的行为,使之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
社会分层的三大理论
[学术论坛]经典三大传统社会分层观比较———以“谁得到了什么”和“为什么得到”为分析视角*陈鹏摘要: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作为经典社会学的三大传统提供了三种基本的社会分层理论观:“阶级分层论”、“阶层分层论”和“分工分层论”。
本文拟以社会分层理论的中心问题———“谁得到了什么和为什么会得到”为分析视角来探讨和展现三位经典大师是如何对这一问题做出回答的。
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当下中国社会分层结构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探讨了经典大师的理论方案对中国社会迈向更为公正合理的社会分层观所具有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阶级分层阶层分层分工分层社会分层中心问题在社会学170多年的发展历史中,社会分层研究构成了社会学领域中最为重要的研究论题之一,许多社会学理论大师都曾涉及这一论题并提出了相关的理论。
在传统的社会分层理论中,马克思的阶级分层和韦伯的阶层分层被视为社会分层研究的两种基本理论范式①②。
这两种基本范式通常也被称之为社会分层研究的马克思主义传统和韦伯主义传统。
由于马克思和韦伯对社会分层研究的奠基性贡献,后来的大多数社会分层理论家都是延续在这两条理论传统之中,并根据社会现实的发展变化进而做出新的理论阐释和理论建构。
新的理论流派的出现总是与当时的社会学整体发展潮流以及时代的背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马克思和韦伯之后的社会分层研究,无论是在研究主题,还是在研究方法上,都有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从而发展出以达伦多夫、赖特等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和以吉登斯、戈德索普等为代表的新韦伯主义。
二战之后,由于美国社会学的世界主导地位,特别是以帕森斯、戴维斯为代表的功能主义流派占据了社会学研究的中心地位,从而形成了功能主义的社会分层研究观。
与此同时,特别是在1960年代中期之后,功能主义理论的保守主义倾向日益遭到各种攻击,并随之形成了与之相对立的一种新的理论流派即冲突论。
以冲突论为基点,达伦多夫、米尔斯等理论家进而发展出一种冲突论的分层观。
于此,也就形成了二战之后的两种基本的社会分层理论模式即功能论的分层观和冲突论的分层观。
韦伯与涂尔干关于社会秩序的理论之对比
韦伯与涂尔干关于社会秩序的理论之对比【摘要】本文将对韦伯与涂尔干的社会秩序理论进行对比分析。
在韦伯的理论中,社会秩序是通过规范和制度来维持的,强调个体的理性行为和组织结构对社会秩序的影响。
而涂尔干则认为社会秩序是通过道德和信仰来建立的,注重人们内在的道德观念对社会秩序的影响。
在对比分析中,可以看到两位学者在社会秩序的根源、维持方式以及对个体的影响等方面存在差异。
他们都强调了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并通过不同的途径探讨了社会秩序的构建和维护。
通过对比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社会秩序的形成机制,为当代社会治理提供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 韦伯- 涂尔干- 社会秩序理论- 对比分析- 共同点- 总结比较- 意义和启示1. 引言1.1 背景介绍韦伯与涂尔干是两位社会学家,分别代表了不同的社会秩序理论。
韦伯被认为是社会学领域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他的研究贡献广泛而深入。
他强调了权威、官僚和理性化对于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并提出了理性化进程对于现代社会的影响。
而涂尔干则认为社会秩序是由个体之间的互动和合作所建立的,他关注的是社会结构与个体行为之间的关系。
韦伯和涂尔干的理论虽然有所不同,但都对社会秩序的形成和维持提出了独特的见解。
本文将对韦伯与涂尔干的社会秩序理论进行对比分析,探讨他们在理论观点上的异同之处,并总结比较二者的观点,探讨其对社会学研究和实践的意义和启示。
2. 正文2.1 韦伯的社会秩序理论韦伯的社会秩序理论主要集中在他对现代社会的分析和理解上。
韦伯认为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其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社会群体和利益集团。
在这样的社会中,个体和集体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互动关系,而社会秩序则是这些互动关系的结果。
韦伯认为,现代社会的秩序是由各种不同的力量和因素共同作用所形成的。
他强调了统治者对社会秩序的重要性,认为统治者可以通过制定法律和规则来维护社会秩序。
韦伯还指出了在现代社会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社会团体和组织,它们也在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论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的社会发展观
论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的社会发展观摘要:理念型是韦伯用来分析社会问题的一个重要的概念工具,理念型工具有助于在纷繁无序的社会事实中归纳出一般原则。
本文以韦伯的理念型作为分析工具,结合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的社会发展观点,试图在发展动力、隐含问题、解决之道和未来预测诸方面比较社会学三大家关于社会发展观点的异同。
关键字:理念型;马克思;涂尔干;韦伯;社会发展观一、理念型作为一种分析工具马克思曾经说过认识与实践是否定之否定的关系,每一次的否定都是在前一次否定基础上的提升,人就是在这样逻辑循环上升的认识过程中,才不断深入到事物内部,逐渐认清被模糊的表面掩盖下的真实。
这种认识论被韦伯应用到社会学分析中,就变成了理念型(或曰理想类型)的分析工具,而且韦伯似乎也承认了马克思“否定之否定”的原理,他从不否认所有的理念型都只具有“暂时”的性质。
韦伯曾给理念型下了一个清晰的定义:理念型乃是一种概念工具,它基于特定的观点,由杂多的现实里抽离出某些特征,整理成逻辑一致的“思想秩序”,反过来可以作为衡量现实的尺度。
理念型是一种认识社会事实的工具,它有助于我们在纷繁复杂的历史片段中找到逻辑一致又能自洽的一般原则,并作为分析检验下一次事实的工具。
吉登斯作为后现代的集大成者在爬梳前人的理论时说过:“理想类型并不是纯概念思想的连接所形成的,而是经过对具体问题的实证分析后才被创立、修改并变得清晰的,同时反过来又增加了该分析的精确性”。
当然,虽然韦伯使用理念型的分析工具是为了分析社会问题的便利,以避免在碎片化的无数历史事件中找不到头绪,但是,理念型作为一种概念工具并不是完美的,可以说,理念型最大的问题就是研究者可以凭借自己主观偏好而取舍自己认为合乎理性的概念,从而导致概念的混杂和使用的混乱。
其实,韦伯早就看出了他的这一分析工具存在问题,因此,他的另一理论立场“因果多元论”似乎可以看做是为理念型辩护。
韦伯在《学术作为一种志业》一书中就亮出了一个与涂尔干不同倾向的观念:任何一种结果的出现都导源于至少不止一个原因。
韦伯和涂尔干的社会学方法的比较 - 用于合并
韦伯和涂尔干的社会学方法的比较(一)研究对象的比较《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是涂尔干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在这本书里,涂尔干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确定为“社会事实或者社会现象”。
同时他给社会学所下的定义是这样的:“一切的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
”再看韦伯,我们习惯称韦伯的社会学叫做“理解的社会学”,他的研究对象可以说是社会行动。
他说“社会学是一门致力于解释性理解社会行动并通过对社会过程和影响作出因果说明的科学。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两位大师所分别代表的社会学理论传统之间的区别。
社会事实和社会行动是两个大小不同的概念范畴,可以说是一个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也就是说,韦伯的研究对象即社会行动相对于涂尔干的社会事实来说就显得更具体。
不难推理,由于社会事实的宏观性等原因,涂尔干社会学理论中的研究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对象就是“物”。
但韦伯对社会学的研究应该具体的,个别存在的,将处于社会中的人的行动作为研究对象,并对其作出解释性的理解,去认识这些隐藏在具体社会行动背后的“秘密”,做出最终的因果性说明。
韦伯也因此将社会学研究的两大任务规定为对社会行动的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
这样一来,便产生了社会学研究的两大派别——实证主义派和解释性社会学研究派,而且双方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造成了双方的矛盾对立。
(二)立场比较:1、涂尔干实证主义基本立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当然是社会现象,在涂尔干看来,这个研究的本体就应该是一种自然主义取向。
社会现象背后的本真状态是自然的和真实的,当人们去研究它时应该把这种状态保持住,不应该进行人为的干预将其破坏和打乱,人都有好动性、感情、偏见、自以为是、马虎等等一系列特点,只要主动插入一次在他之外的社会行动,这些特点势必就会对他/她所参与的活动造成影响。
所以他坚信,以自然科学家的身份去研究社会科学,从自然科学借取概念、方法和运算方程,把社会现象当做“物”,当做数字来看待和研究,包括研究的理论经验原则都是可以从自然科学中借鉴的。
韦伯与涂尔干关于社会秩序的理论之对比
韦伯与涂尔干关于社会秩序的理论之对比【摘要】本文将对韦伯与涂尔干关于社会秩序的理论进行对比。
首先介绍了两位学者的背景,然后分别阐述了韦伯和涂尔干的社会秩序理论,重点探讨了两者在对社会秩序看法上的差异。
接着对两位学者的理论进行比较,探讨了其异同之处。
通过分析社会秩序的演变过程,总结了韦伯与涂尔干的社会秩序理论对于理解社会运行的重要性。
通过本文的对比分析,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这两位学者对于社会秩序的独特见解,为我们认识社会秩序的本质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关键词:韦伯、涂尔干、社会秩序、理论对比、社会演变1. 引言1.1 背景介绍韦伯与涂尔干是两位著名的社会学家,他们的社会秩序理论在社会学领域有着重要的影响。
韦伯(Max Weber)被誉为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他对社会结构、权力、文化等方面都有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许多有影响力的理论。
涂尔干(Émile Durkheim)则是著名的法国社会学家,提出了许多关于社会秩序的理论,对社会学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贡献。
韦伯和涂尔干在对待社会秩序的理论上有着不同的观点和方法。
他们在研究社会秩序时注重的重点和侧重点也不尽相同。
通过对比和分析他们的理论,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社会秩序的形成和演变过程。
社会秩序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基石,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对于社会的运行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韦伯与涂尔干关于社会秩序的理论进行比较研究,探讨他们的观点和思想差异,以及这些理论对于我们理解社会秩序的意义。
通过对两位社会学家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社会秩序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当代社会学的研究和实践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2. 正文2.1 韦伯的社会秩序理论韦伯在他的著作中提出了社会秩序的概念,他认为社会秩序是通过规范、权威和信仰来实现的。
他强调了现代社会的特点,包括官僚机构的重要性、等级制度的存在以及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
韦伯认为,社会秩序是由个人的行为和社会的结构相互作用所形成的,个人的意志和社会的规范共同构成了社会秩序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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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和涂尔干社会学方法论的比较
社会学方法论是关于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理论,它主要探讨的是有关社会学学科体系及基本假设的一般原理问题,包括研究的立场、方位、视角、基本观点以及解释社会现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与逻辑程序等。
从社会学发展史来看,关于社会学方法论的讨论是从马克思·韦伯与史末勒等人的论战开始,他们引发了学术界对社会学研究方法论的论争;涂尔干和韦伯依据各自的理论背景和逻辑起点,继承和开拓了社会学研究中的两大方法论传统:实证社会学和理解社会学,并为后世的社会学研究奠定了基本的方法论基调,本文试图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方面对两人的方法论进行初步的梳理和比较。
涂尔干在其著作《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将社会学研究对象确定为“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
他是这样给社会事实下的定义:“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
”按社会成员的结合关系的性质的不同,社会事实又可分为物质性社会事实和非物质性社会事实两大类。
涂尔干的社会事实具有“外在性”、“强制性”、“普遍性”和“独立性”四个方面的主要特征。
韦伯的社会学被称作“理解的社会学”,他的社会学定义是“社会学是一门致力于解释性理解社会行动并通过对社会过程和影响作出因果说明的科学。
”根据这一定义,可见韦伯将人的社会行动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而人们的社会行动都是有主观意向和动机的,这与自然科学有很大的不同,因此社会学研究首先要设法理解人们的社会行动。
在这里,理解分为两种类型:“直观理解”和“解释性理解”。
从两人给出的社会学研究对象的差别着实可以看出两人所代表的不同理论传统之间的区别。
涂尔干以社会事实为自己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相对于韦伯的人的社会行动而言,是宏观层面的。
从这一点可以理解涂尔干理论中的社会是客观存在的,而韦伯则认为只有个体是真实存在的,只有研究人的社会行动,对其作出解释性理解。
通晓其背后的意义,并最终作出因果性说明。
这才是社会学研究的全过程。
韦伯也因此把对社会行动的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作为社会学研究的两大任务。
从两者对社会学研究对象界定上的区别,可以看出两大流派之间的差别。
这两大学派自产生之时就存在着这样的对立。
涂尔干的社会学方法论的主张是实证主义的。
涂尔干实证主义社会学以客观性的社会事实为研究对象,认为社会与自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一样都是受客观必然性支配,这就决定了其研究方法必然采用自然科学中研究自然现象的实证的方法,通过观察、实验、比较、检验等方法找到事物发展的规律及事物之间的联系。
他提出了解释社会事
实的两个基本的方法论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社会事实只能根据别的社会事实来解释,其实质强调了研究社会事实要坚持客观性和普遍性,不能将社会现象还原为个体行为或个人心理层面。
第二条原则是:社会事实的功能与它的起源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问题。
韦伯以理解的方法研究社会学。
韦伯的理解社会学以社会行动为研究对象,认为自然科学中行之效的方法是难以适用社会科学研究的特殊性,无法解释具有主观意义人的行为背后所隐藏的价值和意义。
这就决定了其研究方法不能以社为出发点而是以个人为起点,必然采用类似于解释学的理解的方法。
区别。
以实验和统计分析等为手段的自然科学研究方法不适用于社会学。
韦伯认为,研究个人的社会行动应当同研究自然事物的方式有根本研究,研究社会行动的方法是理解,具体地说就是通过体验和同情来把握社会行动的意义。
体验侧重的是感受经历和经验;同情强调的是把对方当作自己一样的主体去思考与评价,其鲜明特点是情感在思维对象和思维过程中的投入。
因此,研究者就需要进行角色转换,设身处地地对研究对象进行“移情式”的理解,探讨他人的“社会行动”的主观动机,从而对于“社会事实”作出合理的解释。
涂尔干坚持“社会唯实论”。
他认为社会是客观存在的,社会不能简单的化约为一个个单独的个体。
任何社会现象的产生原因都是另一个社会现象,而不是一种个人心理现象。
社会不是个人的简单集合,任何还原论的方式都不能提供对社会及其现象的理解,对个人的研究只有在对于整体社会研究具有意义时,才是必要的。
涂尔干的实证主义试图以自然科学为蓝本构建社会学的知识体系,认为实证精神具有的客观主义的原则能够确保社会学的科学性质,认为知识的可靠性取决于研究的经验基础及研究使用的方法。
韦伯坚持“社会唯名论”。
他认为社会不具有实在性,只是一个名称而已,并且可以化约为单独的个人层面去研究。
他指出,并不是所有的个人行为都是社会行为,只有行为者赋予其主观意义的个人行为才是社会行为,才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
社会过程可以被还原为个人间的交往行动,从而得到解释,因而社会学研究应当是个人层面的,研究人们之间的交往行为是解释社会现象的根本途径。
韦伯的人本主义认为社会现象由人类行动构成,社会学要以人的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对行为的意义作出解释性理解才能揭示社会过程的因果性。
人的行动受自由意志的支配的主体其动机、意图等只有通过理解方法才能把握。
两人从不同的视角出发构建了各自的理论体系,反映了社会学理论中整体主义、实证主义和个体主义、人文主义的对立。
造成几乎同时代两位大师理论如此迥异的根本原因在于各自的思维方式不同,社会学家思维方式是推动西方社会学思想史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学思想史发展表面上是不同社会思想家及其思想的相互更替,而深层上却是社会学思想家思维方式的不断变革,这种思维方式的变革过程也就构成了西方社会学思想史的发展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