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通知(1)
基层团组织作用发挥
4
团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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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基层团组织作用的探索
团校——基层团组织作用发挥
社会实践
主题教育 活动
团员 教育管理
科技创新 志愿者
团校——基层团组织作用发挥
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1、团员的身份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 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 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 义青年团。
团校——基层团组织作用发挥
(2)团员的组织关系转接
• 组织关系转移是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 办理的手续。
• 6个月时间界限。外出6个月以上,有固定地点和从业单位,转移 组织关系;
• 6个月以上,所在地无团组织或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凭 团员证就近参加活动;
• 3人集体外出,可不转移组织关系,组成临时团支部,接收流入 地团组织(为主)和流出地地双重领导,以流入的团组织管理为 主。
团校——基层团组织作用发挥
共青团的定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 众组织(基本属性);
–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的学校(重要责任);
–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与共产党的特殊关系)。
团校——基层团组织作用发挥
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是共青团的事业不断发展的要求 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是学校和谐发展的要求 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是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
提出申请 说明团章,两人介绍 支委会审察,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两个半数:有选举资格的半数到会;到会的半数以上赞成,方可通过
支部大会程序:本人汇报专人介绍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报告对 申请人的审察意见到会团员就申请人是否达到入团标准进行民主讨论 有选举权的团员表决通过。 上级团委审批,入团宣誓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从上级 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缴纳团费。
★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通知【模板】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文件鲁青办〔2015〕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通知共青团各市委,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委:为进一步推动《关于加强全省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鲁青发〔2014〕8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规范全省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发展团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基础团务工作,有关规定都是刚性的,不能随意变通或突破。
比如,入团年龄必须年满14周岁、必须递交入团申请书、列为入团积极分子后才能发展为团员、必须严格规范执行《意见》中所列的七个入团程序、必须有两名入团介绍人、必须有支部大会讨论意见和上级团委批准等。
各级团干部要认真学习《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 1—员工作细则》,吃透精神,严格执行。
同时,发展团员是一项非常重要而神圣的工作,对青年的影响深远。
比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的涂改,会对团员本人的档案产生不良影响。
比如,要按计划有序发展团员,发展时间不能随意提前或延后;要在教育入团积极分子理解、认同的基础上,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团志愿,不能简单照搬照抄。
团省委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梳理汇总了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形成了《团员发展管理问题对照检查表》(见附件),各地要认真按照检查表和《意见》要求,重点查摆、逐一整改。
二、注重思想建团,增强团员意识在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填写入团材料的基础上,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把思想建团、增强团员意识教育作为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设计团课内容,原则上每名入团积极分子在入团前应接受不少于8课时的团课培训,基层团组织负责人特别是中学团委书记,要亲自上团课,切实从源头上抓好思想建团工作。
要抓住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和节点,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团日活动,增强团员意识。
要创造性抓好团的组织生活,因地制宜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灵活多样地设计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团员先进性和团组织的凝聚力。
模板-县团员发展与管理工作阶段性总结
**县团员发展与管理工作阶段性总结**县团员发展与管理工作阶段性总结自团员发展与管理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团县委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鲁青发〔2014〕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具体如下:一、主要做法一是制定全年计划,成立领导小组。
召开会议,向基层团组织传达和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基层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做到严格无误,商讨并制定年度发展计划,对整学年的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进行详细的部署和安排;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团员发展与管理的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
二是严格入团程序,统一印制材料。
一方面,召开培训会,对全县中学团委书记就团员发展的七个“规定动作”进行了培训。
另一方面,设计印制团员发展涉及到的“九个表格”及入团申请书,并在培训会上进行下发,规范了全县团员发展的各类纸张材料。
本年度,已下发“九个表格”1000余套,入团申请书26本。
三是定期电话调度,经常自查检查。
每月底对各基层团组织的工作进度进行电话调度,统筹全县的工作进度,了解各基层团组织的发展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每季度,在全县范围内有发展计划的团委开展全面的自查,并穿插安排专人负责,分管领导带队,实地对辖区所有中学进行全面的核查检查,督促和规范各学校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四是做好梳理总结,及时改错纠偏。
一方面,及时汇总统计各学校已发展的已满13周岁不足14周岁的团员和回收填写不规范的团员证、入团志愿书。
另一方面,在全面自查和实地督查的基础上,梳理各学校团员发展存在的问题,对可以当场解答纠正的当场解答,现场整改;对无法现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并将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作为下次实地核查的重点。
二、工作进展情况2014年9月,我县共有26所中学中职申报了2014-2015学年团员发展计划,共申报1375个发展名额。
这一学年,团县委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严格团员发展的七个“规定动作”,共成功发展1087名团员,其中已满13周岁不足14周岁的团员22名,不符合条件、作废的发展名额288个,实际发展团员比例79.05%。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的意见》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7.07.07•【文号】中青发〔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07.0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的意见》的通知中青发〔2017〕12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现将《关于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2017年7月7日关于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青年工作思想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共青团改革攻坚和从严治团,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团员队伍建设,完成好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根本任务,现就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提出如下意见。
一、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这一时代课题,明确指出,团员要有团员意识和光荣感,追求先进性;团员要在政治标准上向党员看齐,始终做到不忘初心跟党走。
团章也对团员保持和增强先进性提出了明确要求。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先进性是共青团组织的根本属性和鲜明特征。
团员是团的肌体的细胞和团的活动的主体,团的先进性要通过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共青团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组织动员广大团员,进而团结带领广大青年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更好地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这对共青团加强团员先进性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从总体上看,广大团员理想信念坚定,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始终走在青年前列,特别是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敢于冲锋陷阵、发声亮剑,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认真学习贯彻《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精神通知
认真学习贯彻《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精神通知来w .5K 3 认真学习贯彻《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精神通知共青团各县区委,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团工委,市直机关、社会组织、个体私营经济、金融团工委,各市直属团组织:6月2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各省(市、区)推进共青团改革提出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方案》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团的重要政治任务。
结合团中央相关精神,现就做好《方案》精神的学习贯彻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传达学习《方案》精神。
近期,团省委将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召开省、市、县团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方案》精神,深刻领会共青团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方案》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改革措施,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
各县级团委要抓好县区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的学习,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以多种形式组织本地本系统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和各领域团组织与团干部认真学习《方案》精神,准确把握“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等重大问题。
要按照《<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精神宣讲提纲》,采用青年喜闻乐见的表达形式,面向本地本系统基层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宣讲《方案》精神,引导大家关注并参与到共青团改革中来。
二、认真推进重大改革举措落实。
各县级团委要对照《方案》要求,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需要全团共同推进的重大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
要认真研究“1+100”工作机制在本地本系统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把团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引导青年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大部分工作时间到青年中去”的改革目标。
要积极推进“网上共青团”工程,以“智慧团建”和“青年之声”为重点,实现团网深度融合、团青充分互动、线上线下一体运行。
要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改革创新团的基层组织设置,构建纵横交织的网络化组织体系;建设“团干部+社工+青年志愿者”队伍,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关于加强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学区、市直学校团委:根据团省委《关于加强全省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鲁青发〔2014〕8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团员,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把团员入口关。
严格执行团章规定的入团年龄要求,不满14周岁不允许入团(原则上初一、初二年级不入团,初三年级部分入团,参加少先队活动)。
发展团员要突出先进性,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习中的一贯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把综合素质和模范作用作为发展团员的主要依据,不可将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团员的唯一标准。
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不搞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控制团员发展数量。
突出团员发展的源头和基础地位,到2017年,利用三年的时间将初中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30%以内、高中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60%以内,逐步改善中学团学比过高、先进性不明显的问题。
三、制定团员发展计划。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团员发展计划,计划按学年度(每年9月至次年8月)统计。
每年9月,各学校团组织结合本学校实际,制定本学年(两个学期)团员发展计划(如,2014年9月上报时,团员发展计划的时间跨度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同时报送上一学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自2015年9月起上报)。
四、严格团员发展程序。
团员发展工作须认真执行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
递交入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委员会批注、入团宣誓等入团程序要严肃规范。
五、加强团员仪式教育。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通过对新团员进行严肃庄重的教育,帮助加深对团的认识,端正入团动机,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结合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经常性地开展主题团日、重温入团誓词等活动,增强团员对团组织的归属感。
六、规范团务用品管理。
自2014年9月1日起,在全省新发展团员中使用规范、统一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团省委负责统一印制、统一编号,根据批复的团员发展指标向各市级团委免费发放,由市级团委下发到基层团组织。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共青团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增强共青团员意识长效机制文件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共青团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增强共青团员意识长效机制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06.09.13•【文号】中青发[2006]47号•【施行日期】2006.09.1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共青团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增强共青团员意识长效机制文件的通知(中青发[2006]47号2006年9月13日)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现将《关于加强共青团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充分发挥共青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的意见》等四个增强共青团员意识长效机制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这四个文件的制定和印发,是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经验的系统总结,是建立健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巩固和扩大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做好团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更好地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对于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联系和服务团员青年,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并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加以落实。
同时,要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党建带团建,扎实推动团建创新,不断开创团的工作和建设的新局面。
关于加强共青团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共青团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
充分发挥团组织的职能和作用,加强团员经常性教育,对于巩固和扩大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成果,提高团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团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1关于新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1)
关于新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各班主任: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请各班于四月二十五日开始新团员发展工作,各班班主任牵头,团干部配合,报校团委审批。
校团委将于五月上旬召开五四表彰大会,新团员将集中举行宣誓仪式。
坝羊中学校团委2011.4.25附:《团员发展程序参考》团员发展程序参考发展团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
发展团员必须履行下列手续:1、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向支部委员会递交入团申请书,填写入团志愿书,并由两名正式团员作为入团介绍人。
2、入团介绍人须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3、团委员会经考察认为入团积极分子已具备团员条件,应发给《入团志愿书》,要求其认真如实填写。
《入团志愿书》经支委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大会讨论。
4、支部大会讨论议程:(1)申请人宣读入团志愿书;(2)介绍人全面介绍申请人的情况;(3)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超过到会团员半数以上赞同;(4)报校团委批准。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5、讨论青年入团的大会必须占有整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
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6、支部大会通过接受青年入团后,支委会要及时将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报送校团委审批。
7、接收新团员由校团委审批。
团总支一般不能审批接收新团员,但应负责向校团委推荐。
8、校团委召开委员会,集体审议,表决决定。
审议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手续是否完备等。
审批意见要写在《入团志愿书》上,并通知报批的团总支。
9、校团委应通过团书记或组织委员谈话的郑重方式及时将校团委批准青年入团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团员大会上宣布。
对未被批准入团的青年,校团委也应该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自己的不足,鼓励其继续努力。
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0.12•【文号】中青联发[2006]59号•【施行日期】2006.10.1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06]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2006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2006年10月12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31号)提出的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对共青团等群众工作的领导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意义1.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是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必然要求。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
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主力军,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力量,是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我们党执政地位的重要经济基础。
中央企业青年占企业职工总数的60%以上,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宝贵人力资源。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使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展开,科学教育青年、正确引导青年、热诚服务青年,把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对于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6.03.24•【文号】中青发〔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3.24•【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青发〔2016〕6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现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2016年3月24日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1.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是团的建设基础工程。
团员是团的肌体的细胞和团的活动的主体。
长期以来,各级团组织认真做好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建立了一支规模宏大、能够发挥模范作用的团员队伍。
由于团组织自身的特点,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团员超龄离团,又有数以百万计的青年入团,做好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实践证明,只有把团员发展好、管理好,才能体现团员队伍的先进性,更好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2.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青年自身和所处的环境都发生了显著变化,团员队伍建设面临许多新课题新挑战,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问题。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20.12.17•【文号】中青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12.1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20〕13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团中央书记处会议研究并审议批准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2020年12月17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2020年11月17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12月17日共青团中央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团员教育管理工作,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团内制度规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团员教育管理是团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
团组织应当加强团员教育管理,引导团员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珍惜团员身份,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先进性。
第三条团员教育管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努力建设有信仰、讲政治、重品德、守纪律、肯奉献、争先锋的团员队伍,源源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基础团务工作手册
·第一篇 团员发展和管理·
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 3 ) 填写《 入团志愿书》 团支部委员会经考察认为入团积极分子已具备团员条 件, 应发给《 入团志愿书》 , 要求其认真如实填写。《 入团志 愿书》 经支委会检查合格后, 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入团志愿书应用钢笔或黑色水笔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如申请人不能书写, 可由支部指定专人按申请人口述填写。 ( 4 )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必须逐个讨论 ①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青年入团时, 和表决。 ② 讨论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 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 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 ③支部大会会议内容及流程: a . 支部书记( 副书记) 或组织委员主持大会并报告出席 团员、 青年人数及会议议程; b . 申请人汇报个人简历、 家庭情况和对团的认识、 入团 动机以及需向团组织说明的问题; c . 两位入团介绍人依次报告被介绍人的情况及自己的 意见; d . 支部书记( 副书记) 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报告对申 请人的审查意见; e . 与会团员就申请人能否入团进行讨论, 讨论过后采取
·5 ·
·第一篇 团员发展和管理·
宣布。对于未被批准入团的青年。团支部也应将情况及时 通知本人, 帮助其认识自己的不足, 鼓励其继续努力。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 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 计算团龄, 从上级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团费。 ( 8 ) 举行入团宣誓仪式 详见本篇“ 3 、 入团宣誓仪式” 。 9 ) 资料存档 ( 团组织应将新团员的《 入团志愿书》 、 入团申请书存入本 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 建立团员档案, 由所在基层团 委保存。 特殊情形: 团员的追认 入团积极分子在申请入团期间, 为革命事业英勇献身, 事迹突出并在较大范围内有教育意义的, 可以追认为中国共 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追认团员应由其所在单位团组织整理 事迹材料, 经其生前所在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过和县级以 上团委审查同意后, 报送省级团委批准。 2 . 4相关依据 ( 1 )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 2 0 1 3年 6月 2 0日) ( 2 )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试行) 》 ( 1 9 9 3年 1 2月 2 0日) ( 3 ) 《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 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 的通知》 ( 中青发〔 2 0 1 6 〕 6号)
共青团中央关于发展新团员的意见与细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团员的质量,壮大团员队伍,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要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
第三条坚持入团自愿和经常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四条团的基层组织要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不断地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大批先进青年吸收到团组织中来,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第五条团组织要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团组织要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对于提出入团申请的青年,团组织要及时谈话,提出希望与要求,将他们列为入团积极分子。
第七条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并形成制度。
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
第八条团组织要利用团课等形式,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知识教育、团章教育以及团的优良传统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
第九条团组织要指定一至二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通过谈心等细致的工作进行思想教育。
第十条团组织要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
动员和带领入团积极分子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成绩,使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起作用、长才干。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23.08.17•【文号】•【施行日期】2023.08.1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2016年11月4日共青团中央常委会议审议批准2016年11月11日共青团中央发布2023年8月11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修订2023年8月17日共青团中央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团员质量,保持和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等团内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级团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力吸收各领域青年中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先进分子入团,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
第三条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调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四条发展团员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二)坚持入团自愿和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五条团组织应当始终把加强对青年的政治引领放在首位,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历史,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党、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政治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和结构合理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未满十四周岁提出入团申请的,团组织应当肯定其政治追求,做好解释工作,请其年满十四周岁后再向团组织递交入团申请书。
发展新团员工作
发展新团员工作发展新团员工作关于做好202*202*学年第1学期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通知各校区团委、系团总支、团支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发展新团员为团组织补充新鲜血液,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
院团委定于202*年11月04日12月03日期间,开展发展新团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发展新团员的工作时间1、本次发展新团员工作于202*年11月04日至12月03日进行。
2、11月04日-09日,各系团总支组织各团支部认真学习ISO9000《团员发展工作规程》,清晰掌握新团员发展的每个环节。
3、11月10日至19日,各基层团支部严格按照发展新团员的基本条件和《团员发展工作规程》组织完成本支部团员发展工作,并及时将拟发展对象的《入团积极份子登记表》、《入团志愿书》、《团员发展会议记录》上报系团总支审核。
4、11月25日前,各系团总支审核通过后,将拟发展的新团员名单进行公示3天。
公示无异议后,将其《入团积极份子登记表》、《入团志愿书》、《团员发展会议记录》上报院团委(校区团委审核后上报院团委)审批。
5、12月3日前,院团委审批,审批通过后张贴新团员名单,并将新团员《入团志愿书》转交系团总支,由系团总支统一将新团员《入团志愿书》放入本人档案。
6、12月3日前,各系团总支将本学期新团员发展工作总结,以电子版形式发至邮箱:wangmj@。
二、发展新团员的基本条件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已向团组织递交入团申请书至少半年以上者。
2、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时交纳团费。
3、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向上、勇于进取。
4、品行优秀,乐于奉献。
5、有较强纪律性,没有受到学校的违纪处分。
三、发展新团员的工作程序1、申请入团的团员青年向团组织递交入团申请书。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8.12.18•【文号】中青办发〔2018〕7号•【施行日期】2018.12.1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8〕7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八大精神,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冶的总要求,团中央将进一步严格入团标准、严格发展程序、严格调控发展数量,做好2019年全国发展团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2016年以来,全团鲜明地提出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团员的首要标准,规范了发展团员程序,采取逐级分配名额的方式对发展团员数量进行调控。
经过近3年的努力,发展团员工作的总要求得到逐步落实,入团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团员规模得到一定控制。
但是,发展团员工作特别是发展团员调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上级团组织对下级团组织的工作指导不够、过程管理不强。
部分团的领导机关只关注发展计划的分配,对计划分配的科学性、基层发展团员遇到的实际困难和未使用发展名额的回收等问题重视不够,缺乏过程管理。
二是县域统筹不到位。
部分县区县域统筹原则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的情况,有些地区为实现调控目标出现了发展团员的“关门主义冶现象。
三是依然存在违规发展团员的现象。
2018年,团中央在全团开展了违规发展团员核查工作,重点核查2017年以后无发展编号入团和不满13周岁入团现象,各省级团委均存在违规发展团员的现象,部分省份违规发展团员现象比较严重。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7.08.29•【文号】中青办发〔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08.29•【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2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同意,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17年8月29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普通高校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普通高校共青团是在各类普通高校中建立的团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普通高校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在全团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的地位和作用。
团学组织制度设计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规范和加强普通高校共青团工作,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共青团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从严治团的重要内容,对于增强团的吸引力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普通高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发展和青年学生新特点,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普通高校“大思政”格局中的生力军作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教育引导学校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关于入团和团员的问题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关于入团和团员的问题篇一:中学团支部关于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中学团支部关于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共青团市委:为了进一步促进发展团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着力提升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共青团市委《转发《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发展团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现有团员情况截止20XX年3月底,我校团支部团员总数为名,团员人数占全校学生总人娄的%,女团员名,占团员总数的%。
二、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我校团支部严格按照共青团市委有关发展团员工作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所列的七个入团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以及我校发展团员的目标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团员工作。
1、高度重视,提高素质学校团总支以“实践核心价值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团的团员队伍建设。
把发展团员工作作为团队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都认真制定团员发展的规划,提出目标要求。
注重团员队伍建设,通过团课学习、组织团队活动等形式,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研读政策,认真落实发展团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基础团务工作,有关规定都是刚性的,不能随意变通或突破。
我校严把入团年龄关,20XX级七年级新生没有纳入团员纳新的计划内,只对八、九年级积极分子进行纳新,对纳新对象积极分子进行了入团申请书格式书写、及各项表格填写进行专门辅导,要求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团志愿,特别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更应一丝不苟,不能涂改。
对纳新对象先列为入团积极分子后再发展为团员,严格规范执行《关于加强全省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所列的七个入团程序、必须有两名入团介绍人、有支部大会讨论意见和上级团委批准等。
我校团支部利用团课,引领团干部认真学习《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吃透精神,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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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市直学校团委:
根据团省委《关于加强全省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鲁青发…2014‟8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团员,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把团员入口关。
严格执行团章规定的入团年龄要求,不满14周岁不允许入团(原则上初一、初二年级不入团,初三年级部分入团,参加少先队活动)。
发展团员要突出先进性,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习中的一贯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把综合素质和模范作用作为发展团员的主要依据,不可将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团员的唯一标准。
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不搞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控制团员发展数量。
突出团员发展的源头和基础地位,到2017年,利用三年的时间将初中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30%以内、高中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60%以内,逐步改善中学团学比过高、先进性不明显的问题。
三、制定团员发展计划。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团员发展计划,计划按学年度(每年9月至次年8月)统计。
每年9月,各学校团组织结合本学校实际,制定本学年(两个学期)团员发展计划(如,2014年9月上报时,团员发展计划的时
间跨度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同时报送上一学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自2015年9月起上报)。
四、严格团员发展程序。
团员发展工作须认真执行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
递交入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委员会批注、入团宣誓等入团程序要严肃规范。
五、加强团员仪式教育。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通过对新团员进行严肃庄重的教育,帮助加深对团的认识,端正入团动机,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结合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经常性地开展主题团日、重温入团誓词等活动,增强团员对团组织的归属感。
六、规范团务用品管理。
自2014年9月1日起,在全省新发展团员中使用规范、统一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团省委负责统一印制、统一编号,根据批复的团员发展指标向各市级团委免费发放,由市级团委下发到基层团组织。
各学校团委要强调团员妥善保管,避免丢失。
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编号保持一致,使用14位阿拉伯数字:年度(4位)+区域、系统编码(6位)+团员顺序号(4位)。
编号印制在入团志愿书封面上。
自2014年9月1日起,原团员证、入团志愿书一律不再使用。
七、规范团员发展管理台账。
各学校团委要建立新发展团员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一表一册一簿”:“一表”指《团员发展计划表》;“一册”指《新发展团员花名册》;“一簿”指团员发展写实簿,并做到三者对应统一。
要保证团员信息的真实性、严肃性,严禁弄虚作假;要确保信息安全,做好数据备份,严禁出现数据丢失泄露、汇总统计不及时等问题。
团员发展和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战略性工作。
各学校团委要把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
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核把关不严甚至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将严肃处理。
共青团荣成市委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