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拼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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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拼音化
汉语拼音化的利与弊
汉语拼音化的失败原因
汉语发展历经几千年,从最早殷商的甲骨文,到金文、小篆、隶书……到后来的繁体字、简体字,最近网上有出现一阵拼音风,大家一个劲的打拼音字母,赶时髦,后来查阅有关资料,才知道汉语拼音化在中国大地上曾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一、汉语拼音化的产生与覆灭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就马上着手研制拼音方案。1949年10月成立了民间团体“中国文字改革协会”,讨论拼音方案采用什么字母的问题。
在1951年,毛泽东就指出:“文字必须改革,必须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但是,究竟采用什么形式的拼音方案,他本人也是经过了反复斟酌的。毛泽东到苏联访问时,斯大林曾说,中国是一个大国,可以有自己的字母。毛泽东回到北京之后,指示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制订民族形式的拼音方案。同时,上海的新文字研究会停止推广北方拉丁化新文字,等待新方案的产生。
1955年2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设立了“拼音方案委员会”,开始设计汉语拼音方案,提出了《汉语拼音方案(草案)》。1956年2月12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表《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这个草案共有31个字母,其中有5个新字母,以便实现“一字一音”,不用辨读和双字母。草案发表后在全国范围内引起热烈的讨论,甚至海外华侨和留学生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1955年10月15日,北京举行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印发给代表们六种拼音方案的草案,有四种是汉字笔画式的,一种是拉丁字母式的,一种是斯拉夫字母式的。会议之后,当时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向毛泽东提议采用拉丁字母,毛泽东表示同意并在中央开会通过。
经过一系列努力,《汉语拼音方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得到正式批准。《汉语拼音方案》是拼写规范化普通话的一套拼音字母和拼写方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拼音方案。这个方案吸取了以往各种拉丁字母式拼音方案,特别是国语罗马字和拉丁化新文字拼音方案的优点,它是我国三百多年拼音字母运动的结晶,是六十年来中国人民创造拼音方案经验的总结,比任何历史上一个拉丁字母式的拼音方案都更加完善和成熟。
《汉语拼音方案》自制订以来,得到迅速的推广和应用。主要有如下方面。
①用于给汉字注音:从1958年秋季开始,全国小学的语文课本
采用汉语拼音给汉字注音,接着,中学教科书、字典、词典以及通俗读物、扫盲课本也采用汉语拼音注音。社会各界都掀起一股“
汉语拼音”的热潮。
②用于教学普通话:《汉语拼音方案》公布后,陆续出版了利用汉语拼音编写的普通话教材、读物、字典、词典,促进了普通话的推广和普及。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汉语拼音方案》已经成为外国人学习汉语进行全面训练的不可缺少的工具。
③用于字典、词典的注音、排序,书刊的索引。75卷的《中国大百科全书》采用汉语拼音排序,正文的每一个条目都注上了汉语拼音。
④作为我国少数民族创制和改革文字的共同基础。我国已经有壮族、苗族、侗族、哈尼族、僳僳族、佤族、黎族、纳西族、土族等少数民族采用汉语拼音字母相一致的字母形式。
⑤用于不便使用或不能使用汉字的领域:《汉语拼音方案》为盲文的点字和聋哑人的手语的制定提供了依据。汉语拼音还可用于手旗通讯、灯光通信中,用同汉语拼音字母对应的手旗讯号或灯光符号来传递信息。在电子计算机输入汉字方面,拼音输入法是一种最为普及的输入方法。
汉语拼音被相继采用作为拼写中国地名的国际标准,以及作为世
界文献工作中拼写中国专有词语的国际标准。由此,《汉语拼音方案》从中国标准发展成为国际标准。
现代汉语拼音正词法的建立
为了适应社会各个领域应用《汉语拼音方案》的实际需要,我国从70年代开始,就着手研究汉语拼音正词法问题。
在经历了清末的切音字运动、民国初年的注音字母运动、国语罗马字运动、30年代初期的拉丁化新文字运动之后,由于在汉语拼音正词法的制定上所积累的多方面经验,于1982年正式成立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委员会提出,汉语拼音正词法应该以现代汉语语法中定义的词作为正词法的拼写单位,同时也要照顾到阅读和理解的方便,并且要照顾到某些国际上拼写的习惯。同时,该委员会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下,以及大量拼写试验的基础上发表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试用稿)》,又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使之最终确立。随后,在80年代中期,为了适应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形势,我国在拼音化的政策上做了调整。
1986年1月,当时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导生在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做了一份报告,报告完全没有提毛泽东指示的“拼音化方向”,只是谈到扩大拼音方案的应用范围。这意味着,我国政府放弃了毛泽东提出的“拼音化方向”的政策,汉语拼音不再被看作文字,而只是被看作是一种辅助汉字的工具。汉字是正宗的、法定的文字,而拼音不是法定的文字。因此,自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
工作会议以来,拼音与汉字就不再处
于平起平坐的地位,拼音的地位是从属于汉字的,它不再是准备将来代替汉字的拼音文字。
在1986年5月31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纪要》中更进一步明确地指出:“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汉字仍然是国家的法定文字,还要继续发挥其作用。”汉字的地位由此重新确立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一章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的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使用或不能使用的领域。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这样,就从法律上确定了汉语拼音的地位和作用。汉语拼音在汉字教学中起了很好的作用。
汉语拼音化……弊大于利
汉语拼音化的弊大于利。汉语拼音化曾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最终还是化为了历史的尘土,方块字顽强的生命力是他在中国人心中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
汉语拼音化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