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解读_最新修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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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营业柜员十个严禁

邮局营业柜员十个严禁

营业柜员"十个严禁"
1.严禁复制,共用,超权限持有柜员系统身份,智能令牌及密码。

2,严禁在未签退系统,未妥善保管好柜员工叼,智能令牌及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

3.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

4.严禁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现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

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手工开具存单(折)给客户。

5、严禁办理本人业务和将非工作用包带入现金区。

111
6、严禁代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网上银行设备、保管银行卡以及代客户签名、设置/ 重置/输入密码,办理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业务;
7、严禁输入密码时不进行物理遮挡和不及时修改系统密码和智能令牌密码。

8、严禁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

9、严禁私自泄露、修改客户信息;
10、严禁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

222。

十条禁令邮储心得体会

十条禁令邮储心得体会

十条禁令邮储心得体会在邮政储蓄银行工作已有一年多的时间,接受了许多关于工作的培训和教育。

其中十条禁令是我们最为关注的,下面我将分享一些个人心得体会。

1、不得向客户泄露个人信息。

作为金融从业人员,我们处理客户的个人信息和资金,必须保密。

客户的隐私权是基本的人权之一,我们应当时刻谨记并切实遵守。

2、不得与客户通奸或有不正当恋爱关系。

这一条禁令其实也是保护客户隐私权的一种表现。

我们在工作中要坚守职业道德,保持清醒的头脑,不给客户和自己带来麻烦和困扰。

3、不得接受客户的现金礼品。

这一条禁令是保持职业操守的体现。

金钱往往带来利益,但是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不为私利而放弃公正和诚信。

4、不得在工作时间使用手机和电脑上私人网站。

这一禁令是为了保障工作效率和信息安全。

在工作时间内,我们应当全身心地专注工作,避免分神和浪费时间。

同时,网络安全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必须妥善保护机密信息,防止泄露和破坏。

5、不得接受客户的投资建议费用。

这一条禁令是为了维护公平竞争和客户利益。

投资建议是我们的职责之一,但是我们不能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更不能影响客户的判断和选择。

6、不得利用职权违规开展私营业务。

这一禁令是防止利益冲突和权力滥用。

我们的职责是服务客户和维护金融稳定,而非滥用职权和谋取私利。

我们必须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以信用为本,以客户为重。

7、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

这一条禁令是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承担保密责任。

我们处理的信息和资金可能涉及重要的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必须绝对保密,刻不容缓,否则将会因过失或犯罪被追究责任。

8、不得为客户洗钱、隐瞒资金来源和用途。

这一条禁令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行业规范的表现。

洗钱是犯罪行为,我们必须识别和防范洗钱风险,如发现可疑交易必须依法报告。

同时,我们要对客户的资金来源和用途进行实名登记和审查,以保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

9、不得向不合法机构和个人提供服务。

这一条禁令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行业规范制定的。

邮政十条禁令心得体会

邮政十条禁令心得体会

邮政十条禁令心得体会【篇一:银行十条禁令心得体会】银行十条禁令心得体会邮政储蓄银行十条禁令心得体会近期,中国邮储银行总行根据当前形势制定并下发了十条禁令条款,十条禁令涉及到该行全行所有员工的切身利益,也是所有员工的行为准则。

自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南昌邮储银行采取了积极措施,及时组织该行所有员工进行学习,并召开了专场宣贯会,确保了该行每一位员工都已经清楚知晓该十条禁令的具体内容,并要求每一位员工严格遵守该禁令的规定,一旦出现违反禁令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条款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十条禁令的出台符合了该行当前业务发展的形势,在当前形势下,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银行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才能赢得市场。

因此,十条禁令的规定,对南昌邮储银行的业务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是规范了该行全体员工的具体行为,并提供了行为准则。

十条禁令是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的,特别是对于经办具体业务的员工而言,十条禁令更是紧箍咒,是不可碰触的行为红线,一旦违反规定,产生的后果很严重,根据规定,属于合同工的,直接给予开除处分,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给予退回派遣单位,并建议给予开除处分;二是有利于加强该行对员工行为的监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十条禁令覆盖了所有员工的行为,任何一个违规的行为都为其他员工所不能容忍,从而有利于形成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的良好的工作环境,让违规行为无处发生;三是提升了该行全体员工的服务意识,树立了良好的银行形象。

十条禁令的所有条款都会对客户产生不利后果,切实影响了客户的实际利益;十条禁令的制定也是秉持着服务客户,服务社会的原则,进一步提升该行员工服务客户的理念;特别是一线业务的员工,在业务经办的过程中,与客户进行直接的接触,同时通过员工的良好行为及理念也会对客户产生良好的印象,从而提升该行的总体形象。

十条禁令的出台既是该行规范员工的需要,也是业务发展,更是银行自身不断完善的需要。

在今后的业务发展中,南昌邮储银行将会严格执行禁令的规定,从严管理,并不断探索并完善自身管理体制,始终遵循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外部风险的发展原则,保障该行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邮政网点从业人员“十条禁令”详细内容

邮政网点从业人员“十条禁令”详细内容

邮储网点从业人员“十条禁令”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邮储网点业务管理,解决简单违规操作屡查屡犯问题,有效防范资金案件,根据《中国邮政储蓄业务制度》,制定如下规定:一、禁止未经许可私自办理密码解锁定业务。

用户如办理“密码解锁定”业务时,应由网点综合柜员比照授权交易处理手续办理。

综合柜员应仔细核对授权交易的各项内容后方可进行授权。

检查事项包括业务种类、证件、普通柜员操作合规性等。

授权人应亲见经授权的交易发送完成,并在留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的背面签字确认。

办理“密码解锁定”业务只能由客户本人办理,不得代理,办理时应核对客户身份证件并留存其复印件。

二、禁止未认真核对业务的真实性即予以授权。

授权人员必须仔细核对授权交易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后方可进行授权。

一是核对身份证是否用户本人,代理人是否持用户本人及代理人证件,用户或代理人是否在场;二是核对经办人员操作的合规性,是否按规定流程操作。

三是核对用户填写金额与授权金额是否相符。

授权人核对业务无问题后,必须亲见授权交易发送完成,并在相应业务凭单上签字确认。

三、禁止替用户办理业务或替用户签字。

一是不准在用户不在场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任何业务。

二是不准替用户填写凭条或替用户签字。

三是不准持有用户存折/单和用户证件等物品。

对于用户遗失在网点的存折、卡、证件等物品,网点要建立《捡拾凭证登记簿》(附件1)进行登记,用户15天以后仍未领取的,要编制《捡拾凭证上交清单》(附件2)上缴事后监督,由事后监督单独保管。

四是不准在营业场所外为用户办理业务。

四、禁止在用户未按要求出示有效证件的情况下办理业务。

一是办理开户业务时,对于用户本人开户的,经办人员必须审核用户有效实名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代理用户本人开户的,除核对用户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外,还须核对代理人有效实名证件,并留存本人及代理人复印件;批量开户时,要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授权经办人有效实名证件,同时留存用户本人、代理人及授权经办人有效实名证件的复印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解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解读

附件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解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银监会关于“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活动等一系列银行业治理重大部署,进一步严格员工行为规范与管理,有效遏制资金案件高发势头,总行分析近年来我行案件和风险事件特点,梳理归纳了若干种对我行经营管理具有重大危害的“高频高损”违规行为,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以下简称《禁令》),员工一旦触犯,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一、《禁令》出台背景近年来全国银行业案件和风险事件频发,我行自2014年以来资金案件进入高发阶段,特别是2015年一季度以来全国邮政金融发案数量和涉案金额同比大幅上升,其中尤以内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和挪用客户资金类案件数量多、金额大。

针对我行资金案件高发态势,银监会采取了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于2015年2月11日下发了《关于当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案件风险防范的监管意见》(银监办便函〔2015〕208号),对我行部分省新设营业机构、开办新业务和高管个案审批采取了严格的准入限制措施,同时要求我行认真分析案发原因,深入查找管理薄弱环节,严格整改,举一反三,确保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

2015年6月2日,银监会又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97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运营,有效防范外部欺诈和内部舞弊引发的案件和风险事件,切实加强柜面业务操作风险防控,更好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

面对严峻的案防形势和监管部门的严格要求,总行决定进一步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加大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力度,特别是加大易引发资金案件的“高频高损”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制定了《禁令》。

二、《禁令》主要依据《禁令》第一条至五条主要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见邮银发〔2014〕83号)相关条款整合提炼而成,第六至十条主要依据监管部门及我行相关制度要求整合提炼而成。

《我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解读

《我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解读

附件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解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银监会关于“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活动等一系列银行业治理重大部署,进一步严格员工行为规范与管理,有效遏制资金案件高发势头,总行分析近年来我行案件和风险事件特点,梳理归纳了若干种对我行经营管理具有重大危害的“高频高损”违规行为,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以下简称《禁令》),员工一旦触犯,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一、《禁令》出台背景近年来全国银行业案件和风险事件频发,我行自2014年以来资金案件进入高发阶段,特别是2015年一季度以来全国邮政金融发案数量和涉案金额同比大幅上升,其中尤以内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和挪用客户资金类案件数量多、金额大。

针对我行资金案件高发态势,银监会采取了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于2015年2月11日下发了《关于当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案件风险防范的监管意见》(银监办便函〔2015〕208号),对我行部分省新设营业机构、开办新业务和高管个案审批采取了严格的准入限制措施,同时要求我行认真分析案发原因,深入查找管理薄弱环节,严格整改,举一反三,确保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

2015年6月2日,银监会又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97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运营,有效防范外部欺诈和内部舞弊引发的案件和风险事件,切实加强柜面业务操作风险防控,更好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

面对严峻的案防形势和监管部门的严格要求,总行决定进一步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加大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力度,特别是加大易引发资金案件的“高频高损”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制定了《禁令》。

二、《禁令》主要依据《禁令》第一条至五条主要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见邮银发〔2014〕83号)相关条款整合提炼而成,第六至十条主要依据监管部门及我行相关制度要求整合提炼而成。

学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心得体会面对严峻的案防形势,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邮储银行永川支行积极布置落实,于3月14日,组织全行员工学习解读了总行制定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禁令主要内容是针对员工各岗位绝不能违反的“红线”做出了细化和提出了要求。

为再进一步加强我行员工思想意识,3月21日,我支行又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进行了深刻的解读学习。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十条禁令”的出台符合了该行当前业务发展的形势,在当前形势下,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银行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才能赢得市场。

因此,十条禁令的规定,对南昌邮储银行的业务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是规范了该行全体员工的具体行为,并提供了行为准则。

十条禁令是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的,特别是对于经办具体业务的员工而言,十条禁令更是紧箍咒,是不可碰触的行为红线,一旦违反规定,产生的后果很严重,根据规定,属于合同工的,直接给予开除处分,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给予退回派遣单位,并建议给予开除处分;二是有利于加强该行对员工行为的监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十条禁令覆盖了所有员工的行为,任何一个违规的行为都为其他员工所不能容忍,从而有利于形成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的良好的工作环境,让违规行为无处发生;三是提升了该行全体员工的服务意识,树立了良好的银行形象。

十条禁令的所有条款都会对客户产生不利后果,切实影响了客户的实际利益;十条禁令的制定也是秉持着服务客户,服务社会的原则,进一步提升该行员工服务客户的理念;特别是一线业务的员工,在业务经办的过程中,与客户进行直接的接触,同时通过员工的良好行为及理念也会对客户产生良好的印象,从而提升该行的总体形象。

十条禁令的出台既是该行规范员工的需要,也是业务发展,更是银行自身不断完善的需要。

在今后的业务发展中,南昌邮储银行将会严格执行禁令的规定,从严管理,并不断探索并完善自身管理体制,始终遵循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外部风险的发展原则,保障该行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解读-最新修改(2)解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解读-最新修改(2)解析

11/20
主要内容及重要条款解释
4.严禁伪造、擅自印制、套用重要空白凭证。
主要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百七十三条“擅自印制、销毁重要空白凭证”;第二百五十三 条“非法伪造、套用重要空白凭证”。
12/20
主要内容及重要条款解释
5.严禁私刻、盗用、出借银行或客户印章、印鉴卡,严 禁在与业务无关的账、表、簿、证等上盖章,严禁在空 白纸张、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空白票证、空白账簿/ 表等上预留印章。
9/20
主要内容及重要条款解释
3.严禁挪用、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严禁空存空取、空 缴空拨,严禁以个人账户过渡银行或客户资金。
主要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第八十二条第(三)款“办理空存空取、空缴空拨操作的”;第二 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盗窃、挪用库款、擅自动用库款垫付其他 款项、白条抵库的”;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款“利用操作之便 空存实取、空汇实取的”;银监会《严禁柜台违规行为防范案件风 险的工作意见》(银监办发〔2012〕127号)“严禁通过本人、他 人账户归集、过渡银行和客户资金、套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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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结束语 十条禁令=高压线
明知故犯

不知而犯
恶意违规 善意违规
是 违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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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版权所有,未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表示同意, 不得抄袭或剪辑本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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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及重要条款解释
8.严禁弄虚作假为本人或他人套取银行信用,严禁发放 顶冒名贷款,严禁违背信用卡申请人真实意愿实施虚假 进件,严禁泄露信用卡申请人敏感关键信息。
主要依据:银监会《严禁柜台违规行为防范案件风险的工作意见》 “严禁使用或串通客户使用虚假资料获取银行信用”;《人民银行 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行业 金融机构不得篡改、违法使用个人金融信息”。

十条禁令解读

十条禁令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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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严禁弄虚作假为本人或他人套取银行信用,严禁 发放顶冒名贷款,严禁违背信用卡申请人真实意愿实施 虚假进件,严禁泄露信用卡申请人敏感关键信息。
条款解释: 所禁止的情形包括:
1.不执行“三亲一访”要求,未对申请人核实身份及验证资质,或违背信用卡 申请人真实意愿,以虚假申请材料进件;严禁违反进件管理办法要求扩大推 荐范围, 违规推荐进件,套取银行高额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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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严禁伪造、擅自印制、套用 重要空白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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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严禁私刻、盗用、出借银行 或客户印章、印鉴卡,严禁在与业 务无关的账、表、簿、证等上盖章, 严禁在空白纸张、空白介绍信、空 白合同、空白票证、空白账簿/表等 上预留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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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严禁代客户保管存单、卡、 折、现金、有价单证、票据、印鉴 卡、支付设备、身份证件或身份证 件复印件等重要物品,严禁违规代 客户办理业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 十条禁令专题会
叶县支行
2015年9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 解读
叶县支行
2015年9月
目录
一、《禁令》出台的背景 二、《禁令》的主要依据 三、《禁令》内容及重要条款解释 四、《禁令》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程序
3/20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银监会关于“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活 动等一系列银行业治理重大部署,进一步严格员工行为规范与管理, 有效遏制资金案件高发势头,总行分析近年来我行案件和风险事件特 点,梳理归纳了若干种对我行经营管理具有重大危害的“高频高损” 违规行为,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员工一 旦触犯,直接给予开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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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令》出台的背景

邮储银行44条禁令内容

邮储银行44条禁令内容

邮储银行44条禁令内容【最新版】目录一、前言二、邮储银行禁令的分类1.客户服务类禁令2.员工行为类禁令3.业务操作类禁令4.信息安全类禁令三、邮储银行禁令的具体内容1.客户服务类禁令的具体内容2.员工行为类禁令的具体内容3.业务操作类禁令的具体内容4.信息安全类禁令的具体内容四、邮储银行禁令的实施与监管五、结语正文【前言】作为我国的一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邮储银行一直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邮储银行制定了一系列的禁令。

本文将对邮储银行的 44 条禁令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邮储银行禁令的分类】邮储银行的禁令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客户服务类禁令:这类禁令主要针对员工在为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以保障客户权益。

2.员工行为类禁令:这类禁令主要针对员工的工作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以提高整体服务质量。

3.业务操作类禁令:这类禁令主要针对银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以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

4.信息安全类禁令:这类禁令主要针对银行信息安全的保护要求,以保障客户信息和银行数据的安全。

【邮储银行禁令的具体内容】1.客户服务类禁令的具体内容客户服务类禁令包括:不准无故拒绝或拖延客户办理业务;不准对客户态度恶劣、服务粗暴等。

这些禁令旨在提高客户满意度,保障客户权益。

2.员工行为类禁令的具体内容员工行为类禁令包括:不准泄露客户信息;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不准擅自离岗等。

这些禁令主要针对员工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以提高整体服务质量。

3.业务操作类禁令的具体内容业务操作类禁令包括:不准违规放贷;不准违规办理信用卡业务;不准违规开展理财业务等。

这些禁令旨在确保银行开展业务过程中的合规性。

4.信息安全类禁令的具体内容信息安全类禁令包括:不准泄露客户信息;不准泄露银行内部数据;不准使用非法途径获取客户信息等。

这些禁令主要针对银行信息安全的保护,以保障客户信息和银行数据的安全。

2023年邮政“十条禁令”心得体会

2023年邮政“十条禁令”心得体会

2023年邮政“十条禁令”心得体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邮政行业也在不断改革和发展。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和提高服务质量,2023年邮政部颁布了“十条禁令”,对邮政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作为一名邮政从业者,我对这些禁令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思考,并从中汲取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更加严格。

禁令明确规定,领导干部要坚持廉洁奉公、公正廉洁、秉公用权,杜绝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作为一名服务人民的行业,我们作为邮政从业人员更要遵循廉洁奉公的原则,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廉洁的服务。

其次,对假冒伪劣和丢弃邮件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禁止。

假冒伪劣邮件是邮政行业的一大顽疾,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很多困扰。

禁令的出台对打击假冒伪劣邮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加强对邮件的检查和验证,从根源上杜绝假冒伪劣行为的发生。

另外,禁令对违规提取邮件、损毁邮件以及泄漏用户信息进行了明确的禁止。

邮政公司是人民群众传送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用户的隐私和信息安全至关重要。

作为邮政从业人员,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妥善保护用户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此外,禁令还对邮政从业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提出了要求。

我们要以用户为中心,始终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提供周到、快捷、高效的服务。

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中,我们要时刻保持工作效率,积极适应邮政行业的发展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通过学习和思考禁令,我深刻认识到邮政行业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是服务人民的行业,在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作为邮政从业人员,我们不能只满足于自己的工作职责,还要积极关注行业的发展动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为行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时,我们还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团队合作精神。

只有团结一致、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赢得用户的信任和认可。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解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解读

附件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解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银监会关于“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活动等一系列银行业治理重大部署,进一步严格员工行为规范与管理,有效遏制资金案件高发势头,总行分析近年来我行案件和风险事件特点,梳理归纳了若干种对我行经营管理具有重大危害的“高频高损”违规行为,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以下简称《禁令》),员工一旦触犯,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一、《禁令》出台背景近年来全国银行业案件和风险事件频发,我行自2014年以来资金案件进入高发阶段,特别是2015年一季度以来全国邮政金融发案数量和涉案金额同比大幅上升,其中尤以内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和挪用客户资金类案件数量多、金额大。

针对我行资金案件高发态势,银监会采取了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于2015年2月11日下发了《关于当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案件风险防范的监管意见》(银监办便函〔2015〕208号),对我行部分省新设营业机构、开办新业务和高管个案审批采取了严格的准入限制措施,同时要求我行认真分析案发原因,深入查找管理薄弱环节,严格整改,举一反三,确保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

2015年6月2日,银监会又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97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运营,有效防范外部欺诈和内部舞弊引发的案件和风险事件,切实加强柜面业务操作风险防控,更好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

面对严峻的案防形势和监管部门的严格要求,总行决定进一步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加大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力度,特别是加大易引发资金案件的“高频高损”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制定了《禁令》。

二、《禁令》主要依据《禁令》第一条至五条主要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见邮银发〔2014〕83号)相关条款整合提炼而成,第六至十条主要依据监管部门及我行相关制度要求整合提炼而成。

邮政储蓄银行十条禁令心得体会

邮政储蓄银行十条禁令心得体会

邮政储蓄银行十条禁令心得近期,中国邮储银行总行根据当前形势制定并下发了十条禁令条款,十条禁令涉及到该行全行所有员工的切身利益,也是所有员工的行为准则。

自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我们网点采取了积极措施,及时组织网点所有员工进行学习,确保了每一位员工都已经清楚知晓该十条禁令的具体内容,通过学习解读,让全行员工时刻绷紧案防这根弦,更进一步地规范员工行为,做到警钟长鸣。

并要求每一位员工严格遵守该禁令的规定,一旦出现违反禁令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条款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十条禁令的出台符合了该行当前业务发展的形势,在当前形势下,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银行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才能赢得市场。

因此,十条禁令的规定,对邮储银行的业务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是规范了该行全体员工的具体行为,并提供了行为准则。

十条禁令是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的,特别是对于经办具体业务的员工而言,十条禁令更是紧箍咒,是不可碰触的行为高压线,一旦违反规定,产生的后果很严重,根据规定,属于合同工的,直接给予开除处分,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给予退回派遣单位,并建议给予开除处分;二是有利于加强该行对员工行为的监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十条禁令覆盖了所有员工的行为,任何一个违规的行为都为其他员工所不能容忍,从而有利于形成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的良好的工作环境,让违规行为无处发生;三是提升了该行全体员工的服务意识,树立了良好的银行形象。

十条禁令的所有条款都会对客户产生不利后果,切实影响了客户的实际利益;十条禁令的制定也是秉持着服务客户,服务社会的原则,进一步提升该行员工服务客户的理念;特别是一线业务的员工,在业务经办的过程中,与客户进行直接的接触,同时通过员工的良好行为及理念也会对客户产生良好的印象,从而提升该行的总体形象。

十条禁令的出台既是该行规范员工的需要,也是业务发展,更是银行自身不断完善的需要。

在今后的业务发展中,我将会严格执行禁令的规定,从严管理,并不断探索并完善自身管理体制,始终遵循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外部风险的发展原则,保障该行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邮储银行青岛分行《十条禁令》规范管理员工行为

邮储银行青岛分行《十条禁令》规范管理员工行为

邮储银行青岛分行《十条禁令》规范管理员工行为邮储银行青岛分行《十条禁令》规范管理员工行为近日,为有效遏制资金案件高发势头,进一步严格员工行为规范管理,保证企业合规安全运营,邮储银行青岛分行组织辖内各级机构开展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下文简称《禁令》)宣传贯彻教育活动.《禁令》是邮储银行总行在对行内经营管理具有重大危害的"高频高损”违规行为及近年来全行案件和风险事件特点梳理归纳的基础上,结合“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专项检查活动制定的,该《禁令》明确禁止员工参与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民间借贷等十项违规活动.邮储银行青岛分行通过多种途径在全辖范围内开展了《禁令》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一是加强学习,确保全员知晓.采取集中学习讨论结合员工自学、专题讲解与组织考试等多种方式,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禁令》,使每一位员工均能够熟悉掌握《禁令》的各项内容.各级管理人员带头学,带头讲,使员工真正领悟《禁令》内容,为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执行奠定基础.二是签订知晓书,责任落实到位.将《禁令》纳入新员工入行培训必修内容,并作为附件纳入劳动合同,作为员工行为规范的重点内容,提醒、警示、告诫员工严守红线;对于《禁令》出台前入行的员工,该行组织签订了《禁令》知晓书,要求员工绝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不能触犯规章制度的红线,郑重承诺在日后的工作、生活中绝不触犯《禁令》内容,每个人都以身作则,促进企业合规运营.三是全面检查,纠正禁止行为.组织辖内员工对照《禁令》内容,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且自查与各级检查相结合,鼓励员工敢于自我剖析,勇于暴露问题,实现自查自纠;对于检查发现违反《禁令》的行为,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案件风险隐患,并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向全辖作出风险提示,举一反三,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四是对照《禁令》,完善制度.根据《禁令》内容,对照梳理现有业务管理制度,对于与《禁令》存在冲突的内容,进行了及时地修订,进一步优化、完善了相关经营管理工作流程.据介绍,为了保证实效,邮储银行青岛分行还采取督导问责制度,对《禁令》的宣传贯彻情况进行全面督导,从员工对《禁令》的学习情况,到开展自查及检查情况以及相关制度的完善情况等方面着手,不断提升全辖各级机构和员工的合规意识,严禁出现《禁令》禁止行为,一旦发现相关违规问题,及时进行问责,并按照相关办法进行处理,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最新某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

最新某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

附件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
1.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融资担保、民间借贷等活动。

2.严禁参与涉恐、涉黄、涉赌、涉毒、涉黑、传销和洗钱等活动。

3.
4.严禁挪用、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严禁空存空取、空缴空解,严禁以个人账户过渡银行或客户资金。

5.严禁伪造、擅自印制、套用重要空白凭证。

6.
7.严禁私刻、盗用、出借银行或客户印章、印鉴卡,严禁在空白纸张、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空白票证等上盖章。

8.
9.严禁个人私自代客户保管存单、卡、折、现金、有价单证、票据、印鉴卡、支付设备、身份证件或身份证件复印件等重要物品,严禁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

严禁复制、盗用、超权持有系统工号、智能令牌、指纹、
10.
11.口令、密码,严禁密码“公开化”。

12.严禁弄虚作假为本人或他人套取银行信用,严禁发放顶冒名贷款。

13.
14.严禁预签借款合同、贷款借据、受托支付申请书、借款支用单等信贷单证。

15.
16.严禁授意、指使、强令他人违规操作,或接受他人授意、指使、强令违规操作且不举报。

凡员工行为违反以上禁令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处分。

邮储银行十大禁令学习心得

邮储银行十大禁令学习心得

邮储银行十大禁令学习心得邮储银行十大禁令学习心得通过这次十条禁令的学习,我体会到以下几点:一、做为一名金融员工,要清楚明白哪些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体制交替、机制的不健全,客观上给金融职务犯罪带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导致金融业贪污、挪用、受贿、诈骗等职务犯罪和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严重危及金融和经济的安全。

在当前金融案件防范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如果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只抱着兢兢业业干好工作,遵守纪律,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等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的思想,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不可通过经验来处理新问题,一切业务及发展中的问题都应遵照制度执行。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员工。

恰恰“十条禁令”给我们相关人员提供了通俗易懂的援助,在经营中,依法经营、合规操作是一切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每一个员工应尽的基本职责,把合规经营理念贯穿到员工的日常行为之中,使之成为自觉的习惯;把立规建制的工作做实、做细;把操作风险管理的各项措施真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节点。

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规章制度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

另外,在学习教育上应突出教育的普遍性,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抓好结合点,把思想道德教育、普法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和学先进、学英模活动结合起来。

使每一名员工都能够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

与此同时,要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分析和评价犯罪成本,运用反面的教训警醒人,只有这样才能加深理解,并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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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管部门的严格要求
(1)银监会于2015年2月11日下发了《关于当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案件风险防范的监管意见》(银监办便函〔2015〕208号),对部 分省新设营业机构、开办新业务和高管任职审批采取了严格的准入 限制措施,同时要求邮储银行认真分析案发原因,深入查找管理薄 弱环节,严格整改,举一反三,确保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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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及重要条款解释 4.严禁伪造、擅自印制、套用重要空白凭证。
主要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百七十三条“擅自印制、销毁重要空白凭证”;第二百五十三 条“非法伪造、套用重要空白凭证”。
.严禁私刻、盗用、出借银行或客户印章、印鉴卡,严 禁在与业务无关的账、表、簿、证等上盖章,严禁在空 白纸张、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空白票证、空白账簿/ 表等上预留印章。
主要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私刻银行或客户印章的”;第(二)款 “伪造、变造银行或客户印章的”;第(三)款“盗用银行或客户 印章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印章管理办法(试行)》(见邮银 发〔2008〕296号)第三十五条“严禁在空白业务合同、空白业务 协议、各种空白会计凭证、账表上预先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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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背景
2、监管部门的严格要求
(2)2015年6月2日,银监会又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 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5〕97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运营,有效 防范外部欺诈和内部舞弊引发的案件和风险事件,切实加强柜面业 务操作风险防控,更好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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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及重要条款解释
有价单证:指经批准发行的印有固定面额的特定凭证(包括金融债 券、定额存单、定额汇票、代理发行的各类债券以及印有固定面值 金额的其他有价单证等)。 严禁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包括:代客户办理业务制度规定不允许代 办的业务和业务制度规定可以代办但代理人未严格遵守代办流程。
业务制度规定可以代客户办理但要求代理人必须严格遵守代办流程 的业务包括: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 解读
2015年09月17日
江西省分行法律与合规部
目录
• 出台背景 • 主要内容及重要条款解释 • 违反禁令的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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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背景
出台背景
1、行内严峻的案防形势
我行自2014年以来资金案件进入高发阶段,特别是2015年上半年以 来全国邮政金融发案数量和涉案金额同比大幅上升,全国共上报邮 政金融资金案件7起,涉案金额2.65亿元。其中尤以内部员工参与民 间借贷和挪用客户资金类案件数量多、金额大。
面对严峻的案防形势和监管部门的严格要求,总行决定进一步 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加大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力度,特别是加大易引 发资金案件的“高频高损”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制定了《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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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及重要条款解释
主要内容及重要条款解释
1.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 款、集资诈骗、民间借贷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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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及重要条款解释
禁止的情形包括:白条抵库、空库、擅自动用库款垫付其他款项、 盗取客户资金以及使用本人或他人账户归集、过渡代收付、代理保 险、代理国债、代理基金、代理理财等资金。 空存空取:指在储蓄业务系统进行存款或取款交易操作,但没有收 取或支付实物现金。 空缴空拨:指在系统中进行资金缴款和拨款操作(系统原因导致的 除外),但实物资金没有进行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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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及重要条款解释
3.严禁挪用、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严禁空存空取、空 缴空拨,严禁以个人账户过渡银行或客户资金。
主要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第八十二条第(三)款“办理空存空取、空缴空拨操作的”;第二 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盗窃、挪用库款、擅自动用库款垫付其他 款项、白条抵库的”;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款“利用操作之便 空存实取、空汇实取的”;银监会《严禁柜台违规行为防范案件风 险的工作意见》(银监办发〔2012〕127号)“严禁通过本人、他 人账户归集、过渡银行和客户资金、套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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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及重要条款解释
集资诈骗: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 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其"诈骗方法"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 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民间借贷: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 通的行为。这里指我行员工以我行名义或误导对方以我行名义向企 业或个人借贷。
主要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一)款“以各种形式参加非法集资活动的”; 第(二)款“介绍机构和个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机构和个人发放高利 贷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 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银行、客户印章包括:行政公章、业务印章、客户印章及其印鉴卡 (印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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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及重要条款解释
6.严禁代客户保管存单、卡、折、现金、有价单证、票 据、印鉴卡、支付设备、身份证件或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重要物品,严禁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
主要依据:银监会《严禁柜台违规行为防范案件风险的工作意见》 “严禁代客户保管客户存单、卡、折、有价单证、票据、印鉴卡、 身份证件等重要物品;严禁代客户申请、启用、操作网上银行、手 机银行、电话银行业务;严禁代客户申请、购买、签收、保管支付 设备(如网银U盾或令牌、密码信封、支付密码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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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及重要条款解释
2.严禁参与涉恐、涉黄、涉赌、涉毒、涉黑、传销和洗 钱等活动。
主要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排查暂行办法》(见邮银 发〔2012〕174号)第十八条“是否有参与‘黄、赌、毒、黑、传 销’等违法违纪活动的情况”;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参与 洗钱活动的”。 洗钱:指将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 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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