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医疗护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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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一档缴费成年 居民、少年儿 童和大学生
居家医疗护理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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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服务形式与内容 护理服务内容
定期巡诊、观察病情、检测血压血糖,根据医嘱执行给药途径 根据护理等级进行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特殊护理 处置和护理尿管、胃管、造瘘管等各种管道及实施一般专项护理 采集并送检检验标本 指导吸氧机和呼吸机的使用 对病情发生重大变化病人及时处理,必要时协助转诊 在护理评估基础上,对病人进行营养指导、心理咨询、社区康复 治疗及卫生宣教,对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进行 心理干预 对终末期病人进行临终关怀,减轻病痛,维护生命尊严
高龄患者骨折长期不愈合,合并其他慢性重病;
患其他严重慢性病、外伤等导致全身瘫痪、截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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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保险申办流程及要求
申 办 流 程
参保人申请
护理机构 评估与网 上申报
社保经办 机构核准
社保经办机构对已建床的专护病人实行复核,复核 时达不到专护办理条件的,本结算周期相关费用由 护理机构承担,护理保险资金不予支付。


专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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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保险申办流程及要求

它 专 户 申 请
患有以下慢性疾病:脑卒中后遗症(至少一侧下肢肌力 为0-Ⅲ级)、帕金森氏病(重度)、重症类风湿性关节 炎晚期(多个关节严重变形)或其他严重慢性骨关节病 影响持物和行走、植物人、终末期恶性肿瘤(呈恶病质 状态); 需长期保留胃管、尿管、气管套管、胆道外引流管、造 瘘管、深静脉置管等各种管道
全市医疗专护、护理院医疗护理床位数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不超 过同期在床人员总数的10%。
要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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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2 3 4 5 护理服务形式与内容 支付范围与待遇标准 护理保险申办流程及要求 护理服务机构与人员管理 护理保险管理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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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保险申办流程及要求 申办护理保险待遇条件 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年卧床已达或预期达六个月 以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按照 《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定低于60分,且符合 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护理保险待遇。
4.家护和巡护病人变更居住地,或护理机构变更执业地址,超出护理 机构服务半径范围,护理机构应及时为其办理护理保险资格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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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2 3 4 5 护理服务形式与内容 支付范围与待遇标准 护理保险申办流程及要求 护理服务机构与人员管理 护理保险管理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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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服务机构与人员管理
以自愿原则,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承担护理保险相关业务的申请。
每位医保医师同期管理家护病人不得超过45人,其中承担门诊统筹签约的医保医师 同期管理家护病人不超过20人。每位医保护士同期管理家护病人不得超过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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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保险申办流程及要求
护理保险待遇终止的条件
每3个月
1.病人经医疗护理后病情稳定或好转,自理情况改善,达不到护理保险 办理条件或不再需要医疗护理的,护理机构应及时办理撤床和结算。 2.专护病人病情加重需转普通住院治疗的,或病情好转、自理情况改善 、已不符合专护办理条件,但可以享受其他护理保险待遇的,应及时办 理专护撤床、结算和转出。 3.病人需变更护理机构的,应由原护理机构申报护理保险资格终止,到 新的护理机构重新申办。
报销比例为 40%
5
支付范围与待遇标准
接受社区巡护服务期间发生的除药品费用以外的一次性医用耗材费、 治疗费、出诊费等医疗护理费用,由护理保险资金按上述标准支付; 期间发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药品、检查检验等医疗费用,按门诊大病、门诊统筹有关 规定结算。 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不得同时享受住院、异地医疗、门诊大病、 门诊统筹、意外伤害等其他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参保人享受社 区巡护待遇期间,可同时享受门诊大病、门诊统筹待遇。 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不得同时享受应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 会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医疗待遇。 医疗护理费应由第三人支付的,不得纳入护理保险支付。
长期医疗护理
目录
1 2 3 4 5 护理服务形式与内容 支付范围与待遇标准 护理保险申办流程及要求 护理服务机构与人员管理 护理保险管理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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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服务形式与内容
医疗专护
一档缴费成年 职工 居民、少年儿 童和大学生
二档缴费成 年居民
社区巡护
职工
一档缴费成年 居民、少年儿 童和大学生
二级及以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医 疗专护病房为参保人提供长期24 医养结合的护理服务机构为入住 指护理服务机构(含一体化管理 小时连续医疗护理服务。 本机构的参保人提供长期 24小时 护理院医疗护理 服务形式 村卫生室)派医护人员到参保人 指护理服务机构派医护人员到参 连续医疗护理服务。 家中提供巡诊服务。 保职工家中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审批通过的,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起满后一体 化系统自动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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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保险申办流程及要求
不得办理
1.评分高于60分(含60分),或低于60分但没有慢性疾病明确诊断,以 及病情不稳定急需诊治的; 2.参保人实际居住地超过本机构服务半径范围的。市南区、市北区、李 沧区护理机构服务半径为4公里,其他区(市)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3.护理机构与其他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签定服务协议且配备 专用机动车辆,为居住在其中的参保人提供家护、巡护服务的,服务半 径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得超过8公里。 4.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同期管理的家护病人,已达到限制人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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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2 3 4 5 护理服务形式与内容 支付范围与待遇标准 护理保险申办流程及要求 护理服务机构与人员管理 护理保险管理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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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与待遇标准 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不设起付线 医疗专护、护理院医疗护理、 居家医疗护理、社区巡护服务 医疗专护、护理院医疗护 理、社区巡护服务 社区巡护服务
报销比例为90% 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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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保险申办流程及要求 需长期保留气管套管、胆道等外引流管、造瘘管、深 静脉置管等管道(不包括鼻饲管及导尿管),需定期 对创面进行处理 需长期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体征的 髋部骨折未手术、下肢骨不连(腓骨除外)、慢性 骨髓炎,需要医疗护理的 因神经系统疾病、骨关节疾病、外伤等导致昏迷、 全身瘫痪、偏瘫、截瘫,双下肢肌力或单侧上下肢 肌力均为0-Ⅱ级,需要医疗护理的 其他经社保经办机构认定符合专护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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