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理_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第一条护理人员聘用基本条件:适用于合同和在编护理人员(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护理专业课程,在三级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临床护理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二)临床护理岗位最低学历为护理专业大专,非临床护理岗位最低学历为中专。
(三)非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四)具备较高的个人修养和专业素质。
(五)身心健康,仪表形象好,沟通能力强。
(六)热爱护理事业。
第二条在编护理人员聘用条件:(一)北京市户口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非北京户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在校成绩无不及格,须中等及以上水平;(三)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成绩优秀;(四)英语水平:大专学历者三级及以上,本科学历四级及以上,硕士学历六级及以上。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者须取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
(六)非北京户口的本科学历护理人员以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生优先;(七)研究生学历护理人员须具备较强的科研循证能力及论文写作水平。
第三条合同护理人员的聘用管理(一)新聘护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存放在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
(二)新聘护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执业注册地点的变更。
(三)护理部负责建立新聘护理人员培训考评档案,指导和监督科室对新聘护理人员实施培训与考评。
(四)新聘护理人员所在科室负责具体业务和行政管理,并分别在试用期内和年度末完成一次聘用人员的综合考评。
第四条护理人员聘用期限及解聘条件(一)护理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各项考核结果和培训成绩将作为其奖惩、晋升、续聘、解聘的依据。
(二)合同制护理人员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3年,试用期为3-6个月。
用人科室在试用期结束前2周按试用期内考评办法完成一次对聘用人员的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护理部,考评合格者按期转正,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护理人员的聘用管理,保证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在聘用护理人员过程中的管理。
三、聘用程序1.招聘需求确定:医疗机构根据护理工作的实际需求,确定要聘用的护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要求。
2.聘用计划公布:医疗机构在媒体上公布相关职位的招聘计划,告知有意向应聘的人员。
3.招聘宣传:医疗机构将招聘信息发布在医院网站、招聘网站等渠道,吸引符合条件的人员投递简历。
4.笔试面试:通过简历筛选,选拔合适人选进行笔试和面试,评估其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
5.体检合格:通过笔试面试后,医疗机构要求被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以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护理工作的要求。
6.聘用公示:医疗机构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名单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7.签订劳动合同:医疗机构与被聘用人员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并明确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等事项。
8.岗前培训:医疗机构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对护理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能力。
四、聘用条件1.具有相应护理专业学历或医学背景,并持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职业行为规范;3.体格健康,没有影响护理工作的疾病或残疾;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5.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有效与患者和其他医护人员进行交流;6.具备一定的护理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护理操作。
五、聘用期限与绩效考核1.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根据工作情况表现良好的,可以续聘;2.医疗机构对护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晋升。
六、聘用薪酬1.医疗机构根据人员的学历、资历、经验和工作岗位,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2.医疗机构对不同护理人员分类分档,根据其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职业发展所需,逐步提高薪酬待遇。
七、违纪惩罚与解聘1.护理人员在工作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医疗机构可以采取警告、记过、降低评级等纪律处分措施;2.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现象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解聘等方式进行处理。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第三条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院办公室(人事科)。
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
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
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
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
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给予50元/月的增资。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相同的晋升和短期培训机会,享受同在编人员的假期,以及享受一定的奖金和福利待遇(包括全勤奖)。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的政治待遇,党团员需将组织关系转入医院党团组织,非党、团员可申请入团、入党。
第四章聘用人员管理第十三条医院与聘用人员之间以书面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安龙县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保障医院和医院聘用人员(以下简称院聘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院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地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岗位院聘人员是指医院聘用的非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院聘人员主要从事临床医疗护理财务等专业技术和技术工人工作。
二、聘用条件院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18—35岁。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医疗组专科及以上文凭)或有关职务职称.3、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热爱安龙县人民医院,爱岗敬业,经医院体检合格,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4、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三、聘用办法1、医院办公室公布招聘信息。
2、应聘人员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交院招聘领导小组审核。
3、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择优选拔。
4、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务会审核同意后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聘用。
5、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终止条件等内容。
四、劳动合同1、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依法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合格者,前两年实行一年一聘,满二年后可一年一聘也可两年一聘。
2、劳动合同书(协议)一式三份,应聘人员、工会各执一份,报县卫生局备案一份。
内容应包括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工资数额、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协商的条款等.3、院聘人员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各用人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院聘人员的个人意见以及在岗期间的表现和用人科室的编制情况,提前一个月决定是否续聘。
同意续聘的,由用人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务会审核,同意后办理续聘手续。
护理专业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理专业人员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护理专业人员,包括正式聘用护士、合同制护士、临时聘用护士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护理专业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招聘与聘用第四条护理专业人员的招聘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按照岗位需求、专业要求、学历要求、执业资格要求等条件进行。
第五条护理专业人员的招聘程序包括:1. 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待遇等;2. 应聘者提交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3. 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4. 笔试、面试合格者,由人事部门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5. 拟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第六条护理专业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医院需要,可续签合同。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护理专业人员入职后,应接受岗前培训,包括医院规章制度、护理操作技能、急救知识等。
第八条护理专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护理专业人员应参加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四章晋升与调任第十条护理专业人员晋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学历、职称等因素进行。
第十一条护理专业人员晋升程序包括:1. 报名参加晋升考核;2. 考核合格者,由人事部门审批;3. 经审批通过的晋升者,按照规定办理晋升手续。
第十二条护理专业人员调任应遵循工作需要、个人意愿、专业特长等因素,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调任手续。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护理专业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损害患者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护理专业人员,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护理人员在医疗团队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护理人员的聘用和工作,各级医疗机构纷纷制定了护理人员聘用制度和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进行探讨,主要内容包括护理人员的资格要求、招聘程序、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等方面。
一、护理人员的资格要求1.学历要求:护理人员应具备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资格证书要求:护理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冊护士资格证书,具备上岗证,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学时要求。
3.专业技能要求:护理人员应具备扎实的护理知识和丰富的护理经验,熟悉护理操作规范和常用医疗设备的使用。
二、招聘程序1.招聘需求分析:医疗机构进行人员招聘前,应首先进行工作需求分析,确定招聘人员的数量和专业要求。
2.招聘方式:医疗机构可以通过招聘网站、报纸广告、校园招聘等多种方式发布招聘信息,并进行招聘宣传。
3.笔试和面试:招聘人员需要参加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通过评估其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4.考核评估:医疗机构对面试合格的候选人进行考核评估,包括岗位适应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评定等。
5.聘用程序:医疗机构按照面试和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作条件1.工作时间: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一般为8小时,24小时连续工作不得超过12小时。
2.假期休息:护理人员享受法定的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等各项假期权益。
3.保障待遇:护理人员工资待遇应与其职业技能和工作贡献相匹配,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4.工作环境:医疗机构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安全、卫生、通风条件满足要求,为护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和物资支持。
四、职业发展1.岗位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职称评定:护理人员可以通过职称评定获得高级护士、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等职称,提高自身的职业地位和待遇。
3.学历提升:医疗机构鼓励护理人员通过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等方式提升学历,获得更高的学位和专业认证。
医院_护工_聘任制度范本
医院护工聘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护工聘任行为,保障医院、护工及患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范围内护工的聘任、管理、薪酬、培训等方面。
第三条护工聘任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人才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聘任条件第四条护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四)具备一定的护理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护工工作。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护工:(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不适宜从事护工工作的疾病;(四)其他不适合担任护工的情形。
第三章聘任程序第六条护工聘任程序分为招聘、面试、体检、培训、试用和正式聘任等阶段。
第七条招聘阶段:医院通过公告、网络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广泛吸引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
第八条面试阶段:医院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护理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体检阶段:面试合格的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常规检查、传染病筛查等。
第十条培训阶段:医院对新聘任的护工进行专业培训,包括护理知识、技能、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一条试用阶段:新聘任的护工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期间表现合格者正式聘任。
第十二条正式聘任:试用期满且表现合格的人员,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任为护工。
第四章管理考核第十三条护工由护理部统一管理,各护理单元护士长具体负责护工的工作安排和质量监督。
第十四条医院定期对护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业务水平等。
第十五条护工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医院可根据情况进行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薪酬福利第十六条护工的薪酬待遇按照医院标准统一执行,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工资等。
医院招聘人员暂行制度
医院聘请人员暂行制度一、引言为加强医院人力资源管理,规范聘请流程,提高聘请效率和质量,特订立本《医院聘请人员暂行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各级岗位聘请,旨在确保聘请工作的公正、公开、公正和公正性。
二、聘请流程1. 职位需求确认依据各部门的工作需求,由部门负责人提出聘请需求并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确认。
确定职位名称、职责、任职要求、编制等方面的细节。
2. 聘请计划编制人力资源部门依据职位需求,编制聘请计划。
包括聘请岗位数量、聘请时间计划、聘请方式和聘请渠道等内容。
聘请计划需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3. 聘请渠道开展依据聘请计划,人力资源部门将聘请信息发布到医院内部和外部渠道。
内部渠道包括医院内部网站、员工通讯、内部推举等;外部渠道包括网络聘请平台、聘请会、学校聘请等。
4. 简历筛选和初试人力资源部门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并邀请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参加初试。
初试一般包括面试、笔试、英语口语或其他相关本领测试,以确保候选人充足职位要求。
5. 终审和面试依据初试结果,人力资源部门与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面试和终审。
终审环节重要是依据面试评估结果综合考核候选人的综合素养和本领。
6. 体检和背景调查通过终审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交给医院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同时,对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确认其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7. 报批和录用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录用人选的相关材料提交给医院领导审批。
经领导批准后,正式向拟录用人员发出录用通知,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8. 入职和培训录用人员到达入职日期后,进行入职登记和布置。
医院将为新员工供给必要的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以提高其工作技能和适应本领。
三、聘请原则1. 公开、公正、公正原则医院聘请工作必需依照公开、公正、公正原则进行,不得利用职权或其他手段干涉聘请结果。
聘请程序必需敬重聘请人员的权利和利益。
2. 学问、本领、阅历优先原则医院在聘请中重视候选人的学问、本领和阅历,重视人才的实际价值和个人进展潜力。
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为深化我院用工制度改革,促进聘用护理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调动聘用护理人员爱岗爱院、敬业奉献的热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1)聘用条件及程序:①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②招聘条件:a.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崇尚救死扶伤精神,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b.身体健康,品学兼优;c.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d.新录用护理人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下;e.具有护理学(助产)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理(助产)专业执业资格并注册。
③招聘程序:a.根据医院护理岗位需要及编制计划,由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招聘计划,招聘公司计划外用工并发布招聘信息。
b.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收集、整理应聘人员信息后会同护理部进行应聘资格审查。
c.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护理部对通过应聘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的,原则上按招聘计划人数两倍确定应聘人员进行基础护理操作考核、面试和体检。
d.根据岗位要求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护理人员名单,经院部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
④办理聘用手续:a.经总院批准的拟聘用护理人员,由总院与其协商订立期限叁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执行期间不办理护士注册变更。
b.新聘用的护理人员试用期叁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⑤对在本院实习的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的学生,根据其实习期间工作表现,品学兼优者毕业后可以在总院需求计划内优先聘用,如其当年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成绩公布的次月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护理人员薪酬和其他待遇:①试用期每月薪酬为铜陵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为800元,以后随铜陵市标准调整而调整),不享受其它待遇。
②试用期满轮转期间:a.基本工资:录用当年为铜陵市最低工资标准800元/月;从下一年度开始:满一年增资50元/月,满二年增资100元/月,满三年增资150元/月,满五年增资200元/月;b.工龄工资以工作年限为依据:五年以下每年3元,六至十年每年4元,十一至二十年每年5元;c.绩效工资:依据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计发。
医院聘用护士管理办法
医院聘用护士管理办法为提高医院护理人员整体素质,解决护理人员严重短缺问题,医院根据工作需要,选拔聘用优秀护士补充到护理队伍中,为保证护理队伍稳定性,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以加强对聘用护士的管理,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
一、聘用条件1、经国家正规高考考取的护理院校并取得护理大专以上毕业文凭,特别优秀者根据个人情况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至中专。
2、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3、原则上在我院从事护士工作满1个月。
4、身体健康,口齿清晰,品行端正。
5、热爱护理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及协助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临床护理服务技能,遵守护士执业道德规范。
6、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聘用协议。
二、聘用办法本着公开招聘、严格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提出补充聘用护士申请,报护理部,由护理部组织考核成绩合格,同时体检合格者,经院长批准后,由所聘用医院办公室负责与其签订聘用协议书。
三、聘用护士管理办法1、护理部和用人科室对聘用护士按正式护士管理,党、团员关系转入所在医院党、团支部。
2、建立聘用护士个人技术档案,对聘用护士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劳动态度及思想意识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3、对聘用护士要加强思想教育,深化爱岗敬业精神,树立主人翁意识,教导其自尊、自强、积极进取。
4、聘用护士上岗前要参加岗前培训;上岗后要参加院、内、外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学术交流、业务学习、查房及考核。
5、医院与聘用护士签定为期二年的协议(暂定),期满考试合格者如工作需要可续签协议。
6、科室辞退聘用护士须提出书面解聘申请,说明理由,经由护理部核实同意后,被解聘护士到所在医院院办公室办理解聘手续。
7、聘用护士辞职应至少提前1个月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并持科室护士长同意签字的解聘申请报告,办理相关离院手续。
四、聘用护士待遇1、工资及奖金(1)试用期一个月,初级职称人员试用期工资1500元(暂定)。
(2)初级职称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月基本工资标准1500元,每人每月另加养老及失业补助300元(暂定)。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聘用程序,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聘用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等岗位。
第三条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招聘与聘用第四条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要求等。
第五条招聘方式包括:(一)公开招聘: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面向社会招聘。
(二)内部招聘:在医院内部发布招聘信息,选拔优秀员工。
第六条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岗位、要求等。
(二)应聘者提交应聘材料,包括简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
(三)人力资源部对应聘材料进行初步筛选。
(四)组织面试、笔试等考核环节。
(五)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薪酬与福利第七条医院聘用人员薪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等。
第八条医院为聘用人员提供以下福利:(一)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住房公积金。
(三)带薪年假。
(四)节日福利。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九条医院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晋升、调岗、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表现,对优秀员工给予晋升机会。
第五章休假与培训第十二条医院聘用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包括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
第十三条医院为聘用人员提供专业培训、技能提升等机会,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聘用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聘用人员因严重违反医院规定或工作纪律,经医院研究决定,可予以解聘。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旨在加强聘用人员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规范医院护工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于规范医院护工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内为住院病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及生活护理的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维护医疗机构、患者和护工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护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发〔1997〕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护工是指经过漳州市护理学会专业知识技术培训,并取得《护工岗位合格证》,在护士长、注册护士的指导下对病人实施生活护理的从业人员,不属于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护工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18~60岁,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非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无残疾。
2、服务意识强,工作认真负责,语言表达清楚,反应灵活,有一定的沟通技巧。
3、经培训取得《护工岗位合格证》。
4、经过正规培训的护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直接申请《护工岗位合格证》,不需经过培训。
第二章培训第四条漳州市卫生局、漳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漳州市护理学会设立护工培训基地,负责全市的护工培训工作,考核合格者发给《护工岗位合格证》和《福建省职业培训结业证书》。
未经指定培训的单位不得开展培训和向医院输送护工。
拟从事护工工作人员,应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由经工商局或社团登记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统一组织到漳州市护理学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培训内容1、职业道德教育。
2、工作职责及程序。
3、消毒隔离基本知识。
清洁、消毒、灭菌知识;紫外线消毒方法及防护;医院垃圾分类管理;床单位终末处理。
4、卫生清洁处置。
洗脸、口腔清洁、头发清洁、梳头、床上擦浴、更换衣服等方法。
5、医院饮食种类、喂饭、鼻饲饮食的要点及观察。
6、等级护理要求。
7、特殊症状观察(昏迷、高热、大汗淋漓、疼痛、呼吸困难、憋喘、呕吐)等。
8、便器使用、便器清洁消毒、大小便失禁病员护理技巧。
9、常见卧位及意义、更换卧位方法。
10、健康教育的相关内容。
11、沟通技巧。
12、其他相关内容。
医院聘用护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护工的聘用和管理,提高医院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和医院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聘用护工的管理。
三、护工职责1. 在护士长及护士指导下,完成基础护理工作及非技术性护理工作。
2. 协助维护病人卫生、仪表及仪容,如洗脸、梳头、整理床铺等。
3. 外送病人进行各种检查,送取各类检查化验标本、报告单及病房用物。
4. 规定物品的清洗、消毒,保持病房环境整洁。
5. 在护士指导下对病人进行简单生活护理和床单位的清洁消毒等工作。
6. 严禁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及对危重病人的生活护理。
四、护工聘用条件1.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护理工作,对病人有同情心。
2.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护理知识。
4. 通过医院组织的护工培训,考核合格。
五、护工聘用程序1. 护理部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护工招聘计划。
2. 护理部通过医院内部公告、招聘会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
3.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4. 护理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
5. 面试合格者参加医院组织的护工培训。
6. 培训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六、护工管理1. 护工由护理部统一管理,各护理单元护士长具体负责护工的工作安排和质量监督。
2. 严格界定护工岗位职责,确保护工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
3. 定期对护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4. 对护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 加强对护工的纪律教育,确保其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
七、护工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护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纪律性等。
2. 对表现优秀的护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认真、违反纪律的护工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聘用护士管理暂行办法
XXX医医院聘用护士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聘用护士管理,稳定护理队伍,确保护理工作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对象及条件1、热爱护理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中专护理专业以上学历,熟悉和掌握护理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3、同等条件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资格者优先。
二、聘用程序及方法1、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在岗位缺编职数上,公开向社会招聘。
2、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3、应聘者需提交护理专业毕业证书、身份证、护士执业证书等原始证件。
4、经护理部初审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根据岗位职数择优聘用,并签订试聘用合同。
三、管理1、受聘人员岗前培训1—2周,学习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流程、护士服务规范等,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受聘人员在临床参与内、外、妇、儿等科室轮转,一年后院科两级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3、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士,有专人负责带教,不得独立上岗。
4、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士,必须在两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5、定期进行护理理论、护理技术操作等考试,不合格者按医院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可解除合同或作待岗处理(1)受聘者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
(2)出现重大医疗纠纷或责任事故者。
(3)受聘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4)受聘者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
(5)受聘者因身体状况(非工伤原因)不能正常工作者。
(6)受聘者提出辞职申请,征得医院同意者。
(7)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8)受聘期满或符合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条件者。
解聘时按合同法要求,解聘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四、待遇1、聘期内享有与本院职工同等的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等学习和受教育的待遇,符合国家和医院规定的晋职条件,参加职称晋升考试和受聘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聘期内,由院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等同本院正式职工的相关保险金。
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随着医院的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护理人员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规范护理人员的聘用,加强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聘用条件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护理专业毕业生;2.具有合法的医护资格证书;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4.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学术造诣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1.护理人员的招聘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实施;2.招聘广告要明确聘用条件和要求;3.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岗位技能证书和医护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4.经过初步筛选后,进行笔试和面试,最后确定录用名单。
四、聘用形式和岗位分配1.护理人员聘用形式分为正式员工和合同制员工两类;2.护理人员根据其学历、资格和工作经验等条件,分配到相应的岗位,如门诊护士、病房护士、手术室护士等。
五、聘用期限1.正式员工的聘用期限为无固定期限,需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2.合同制员工的聘用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一般不超过5年。
六、薪酬与福利待遇1.护理人员薪酬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并根据岗位等级、工作年限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2.护理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3.护理人员有权参加职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并由医院承担费用。
七、聘用合同1.医院和护理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聘用合同中应明确护理人员的职务、工作内容、福利待遇和绩效考核等事项;3.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聘用管理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护理人员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2.严格执行聘用制度和工作纪律,监督护理人员履行职责和义务;3.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和岗位评价,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励或处罚措施;4.对于表现优秀的护理人员,医院应及时给予奖励和晋升的机会。
九、处罚与解聘1.对于违反聘用合同和工作纪律的护理人员,医院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2.对于严重违纪、失职或严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护理人员,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医院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节护理人力资源管理总体制度为了充分发挥人事管理职能,为我院护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依据我省相关政策,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护理人员的聘用、调配、晋升、考核、辞职、休假及继续教育进行规范管理。
(一)护理人员聘用1、拟定护理人员准入条件,按照相应的条件聘用护理人员。
2、护理部根据医院工作实际,向医院报送年度招聘计划(人的学历要求、数量),经医院批准后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应聘人员的理论考试,监考、阅卷、成绩登记,初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等,护理部参与。
3、聘用护理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留用,不合格者予以终止聘任合同。
新聘人员试用期的各项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
(二)护理人员考核1、护理部每年组织实施全院护理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选先挂钩。
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
对于考核不佳者应面谈,记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并评价效果。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2、实行分级考核制度。
护理部对于科护士长进行考核,护理部及科护士长负责对全院护士长进行考核,病房护士长负责本病室护理人员的考核。
(三)护理人员配置及调配1、护理人员配置:护理部根据护理工作量、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岗位条件及能力要求进行科学、合理配置护理人员。
2、护理人员的调配(1)护理人员的调动、调配由护理部统一负责,由护理部、科护士长、病房护士长分别在全院、科室、病房三个层面,以患者为中心,根据工作量调配护理人员。
(2)护理部制定紧急情况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并具体实施。
(3)护理部按照能级对应原则对人员与岗位发生明显不对等或外部因素造成的不适应现象进行换岗和调整。
(4)护理部向科护士长发出人员调动通知,科护士长负责人员调动后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被调动人员接到调动通知后,任何人都不得借故推诿,应在要求的时间内做好工作交接;接收调动人员科室同时要做好新调入人员各项工作安排。
聘用护理人员的管理规定
聘用护理人员的管理规定为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护理质量,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护理团队,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管理规定,以规范护理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等各项工作。
以下是一套聘用护理人员的管理规定,旨在提高护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1.护理人员的招聘:1.1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选聘护理人员,确保招聘程序的公平公正。
1.2对招聘人员进行全面的选拔,重点考察其专业知识、技能、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1.3对于有专业背景和经验的护理人员,优先录用,并提供相应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机会。
2.护理人员的教育培训:2.1对新入职的护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职业道德和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2.2对现职护理人员进行定期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其与医学进展同步。
2.3鼓励护理人员参加专业学术交流、研讨会和培训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
3.护理人员的考核评价:3.1建立合理的护理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包括定期考核、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等。
3.2考核内容应包括专业技术能力、服务态度、卫生习惯、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3.3考核结果用于绩效评定和奖惩决策,对业绩突出的护理人员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
4.护理人员的激励机制:4.1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根据护理人员的职称、工作年限、绩效等因素确定薪资水平。
4.2鼓励护理人员参与科研、学术活动,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和学术成果的奖励机制。
4.3对于职业道德行为突出的护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良好的职业榜样。
5.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5.1护理人员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恪守职业操守和护理伦理,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
5.2护理人员应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关心患者的身心健康,并及时提供必要的关爱和支持。
5.3护理人员应积极学习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素质,不断追求创新和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规范护理人员的聘用、培训、考核和激励等管理工作,提高护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为加强医院护理人员的管理,提高其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规范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和离职等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护理人员的招聘、录用、管理和离职等工作,依照《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量化认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医院护理人员招聘、管理和离职应当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科学、规范、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医院护理人员的聘用应当依法合规,服务于医院的公益性和社会贡献,同时保证护理人员的基本劳动权益。
第二章招聘工作第四条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应当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科学、规范、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应当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职业道德规范等因素制定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并公开发布。
第六条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包括报名、简历筛选、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综合考核确定人选。
第七条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应当确保招聘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不得包括任何违法或不合规的环节。
第三章录用工作第八条医院护理人员的录用应当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和标准进行,经过严格考察和确认,符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医院护理人员录用应当尽可能予以平等机会,不得因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而歧视。
第十条医院护理人员录用应当根据录用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确定其工作岗位,并在录用合同中明确写入。
第十一条医院护理人员录用应当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医疗卫生行业标准,认证合格后才能担任岗位。
第四章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医院护理人员的管理应当加强职业技能培养和教育,提高工作素质和服务水平,完善职业科学化发展体系。
第十三条医院护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并对绩效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医院护理人员管理应当规范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标准进行考勤,确保工作量和工作质量。
医院护理人力资源管理规定
医院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节护理人力资源管理总体制度为了充分发挥人事管理职能;为我院护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依据我省相关政策;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护理人员的聘用、调配、晋升、考核、辞职、休假及继续教育进行规范管理..一护理人员聘用1、拟定护理人员准入条件;按照相应的条件聘用护理人员..2、护理部根据医院工作实际;向医院报送年度招聘计划人的学历要求、数量;经医院批准后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应聘人员的理论考试;监考、阅卷、成绩登记;初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等;护理部参与..3、聘用护理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留用;不合格者予以终止聘任合同..新聘人员试用期的各项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二护理人员考核1、护理部每年组织实施全院护理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选先挂钩..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于考核不佳者应面谈;记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并评价效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2、实行分级考核制度..护理部对于科护士长进行考核;护理部及科护士长负责对全院护士长进行考核;病房护士长负责本病室护理人员的考核..三护理人员配置及调配1、护理人员配置:护理部根据护理工作量、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岗位条件及能力要求进行科学、合理配置护理人员..2、护理人员的调配1护理人员的调动、调配由护理部统一负责;由护理部、科护士长、病房护士长分别在全院、科室、病房三个层面;以患者为中心;根据工作量调配护理人员..2护理部制定紧急情况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并具体实施..3护理部按照能级对应原则对人员与岗位发生明显不对等或外部因素造成的不适应现象进行换岗和调整..4护理部向科护士长发出人员调动通知;科护士长负责人员调动后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被调动人员接到调动通知后;任何人都不得借故推诿;应在要求的时间内做好工作交接;接收调动人员科室同时要做好新调入人员各项工作安排..四护理人员考勤1、护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劳动纪律;服从科室排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若因故无法按时上班;必须提前通知护士长;否则按照旷工处理..2、护士长安排工作时应从人性化管理角度出发;充分考虑护士需求;尊重护士意愿..3、科护士长、护士长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劳动纪律..4、科护士长和护士长应做好护理人员的考勤监督工作;对于违纪人员应及时教育和引导、屡教不改者予以相应经济处罚..5、科护士长负责对护士长的考勤进行督查;并抽查片区内护理人员的考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护理人员上班时间必须严守工作岗位;如因特殊原因离岗必须获取护士长同意;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并迅速返回..五护理人员休假1、年休假:护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科室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计划的安排护理人员休假..2、病假:护理人员生病须治疗和休病假者;凭门诊医生开具的病情证明向人事处申请病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长期休病假者要定期出具诊断或治疗证明..3、事假:护理人员原则上不休事假;因特殊原因需临时、短时间请假者;应提前通知病房护士长做好相应工作安排后休假;按人事处事假管理办法核算工资及绩效..4、婚假:护理人员按照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休婚假;由所在病房护士长做好工作安排..5、产假:护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休产假..具体休假时间、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六护理人员辞职和退休1、护理人员自愿辞职者须提前提出辞职申请书;陈诉辞职理由..经病区护士长、科护士长签字同意后上交护理部..护理部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做擅自离职处理..2、因护理人员自身能力无法承担相应护理岗位工作时;可由护理部酌情调整岗位;经调整工作岗位之后仍不能胜任者;护理部根据个人表现及科室意见向医院人事处提出辞退报告..3、护理人员达到退休年限;护理部接到人事处通知后立即通知科护士长;做好退休人员的各项工作安排..4、离职职工需报经护理部同意;到医院人事处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第二节护士岗位管理制度一护士岗位管理要求:1、按需设岗/ 按岗合理人力配置2、将护士分层级使用和管理3、相应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岗位说明书、晋级标准4、分层级规范化培训5、建立考核标准、绩效方案;按岗考核 ;工效联动6、达到有效、科学管理二结合实际;科学设岗1、护理管理岗位: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2、临床护理岗位:N0—N43、临床教学岗位:临床教学秘书4、其他护士岗位:消毒供应中心护士、导诊护士、体检中心护士、采血护士等三责任护士晋级指导原则1、N4;基本年资及职称;培训学时学分达标、发表文章;综合评价合格2、N3:基本年资及职称、培训学时学分达标、专科理论技能考核;教学反馈合格、发表文章、综合评价合格3、N2:基本年资及职称、培训学时学分达标、基本专科考核、综合评价合格4、N1:基本年资及职称、培训学时学分达标、基础理论操作考核、综合评价合格四护士分层级能力考核1、自评:个人申请2、他评:患者及家属满意度及反馈3、同行评:医生、护士长、护士4、考评内容:专科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及专科水平、护理质量检查、团结协作、危重患者护理抢救能力5、对评议结果护士投票表决第三节护理单元人力的配置制度一、护理单元人力的配置原则与标准护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使用是护理管理的重要工作;是保证护理质量与安全的根本..根据国家卫计委发出的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2011 年XX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结合本院实际修改并完善护理单元人力资源配置原时与标准如下:一配置原则:护士配置总体原则应遵循“以病人为中心” ..1、满足患者需要的原则:患者护理需要包括依据护理功能应达到的护理目的、标准和患者的合理要求..如急诊科应急情况多;配置人员为注射室、急诊科、观察室人员的总和..2、能级对应的原则:护士的资质、能力与所承担的工作职能想适应;既要以合格的人员去担负组织结构中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又要使人的职务与所承担的职责、能级相适应..3、合理比例的原则:护理人员配置不仅要考虑数量还要考虑人员的结构比例..包括管理与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老、中、青不同资历人员;护士与护理员;临床护理与教学人员;不同学历人员中;以从事护理技术、初级职务、青年护理人员比例大;以保持高、中、初和老、中、青的合理梯队或塔形结构..使护理人员整体专业、智能、素质等结构比较合理;以保证工作稳定和后继有人;保证各级各类人员优势互补;各自发挥所长..4、经济效能的原则:应优化组合;较大限度的发挥人力资源效能..5、动态发展的原则:人员配置的影响因素较多;应根据病人需要不断进行动态调整;使护理人员合理流动..6、护理人员应按照具体科室和护理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岗位描述合理配置..1护理管理岗位的人员应当具有临床护理岗位的工作经验;具备护理管理知识和能力;通过公开竞聘;选拔符合条件的护士从事护理管理岗位的工作..2临床护理岗位的人员配置应当按照临床护理岗位的分类;根据岗位的工作量、技术难度、专业要求、工作风险等要素;合理、动态地配置相应资质的护理人员..7、各科室根据工作特点、护理工作量、护理人员能级等要素科学排班;合理弹性调配使用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量较大的时间段和科室;增加护士数量;保障患者护理工作规范、安全..8、全院适当配备机动护理人员;制定护理队伍紧急调配预案;建立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以补充临床护理人员临时性短缺;应对突发事件以及特殊阶段临床护理的紧急需要..二配置标准1、病区护理人员配置标准:护理管理岗位和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应当占全院护士总数的 95%以上;每名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不超过 8 个..1普通病区:①护理人员与实际床位比≥0.4:1;②疑难重症病人较多的高风险科室;护理人员与实际床位比可达0.5:1;③各病区在以上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收住患者特点、护理等级比例、床位使用率、患者平均住院日等护理工作量;适当增加护士配比..2综合ICU护理人员与实际床位比不低于2.5-3:1;护士长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它监护室参照综合ICU;根据患者病情及使用呼吸机情况适当增减护理人员..3病房患者总数或危重患者增加时;按护理人员弹性调配制度执行;满足患者需求;确保医疗安全..2、门诊、急诊、手术室、血液透析等部门的人员配置应当根据门急诊量、治疗量、手术量、血液透析患者数量等因素配置护士..1急诊科应当根据每日就诊人次、病种和急诊科医疗和教学功能等配备护理人员;确保急诊患者的医疗护理安全和护理质量;护师以上职称配备比例不低于70%;固定护理人员不低于75%;护士长应具备主管护师以上职称和2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2手术室护士与手术间比不低于3:1;工作经历2年以内护理人员数占总数≤20%;护士长具备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及以上手术室工作经验..3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士长应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新生儿室;注册护士与患儿比应不低于0.6:1;NICU护士:患儿1.5-1.8.:1..5消毒供应中心:护理人员与床位之比 2-2.5:100..二、护士排班原则及要求1.原则1以患者为中心原则:根据患者数量及患者病情轻重合理安排护士人力;充分满足患者的需求..2弹性排班原则:掌握工作规律;根据工作忙闲排班;增加护理高峰时段的护理人力..如病区护理工作量较大的时段、突发状况或紧急抢救患者时增加护理人力..各科根据专科特点排普通应急班加班、特急应急班抢救、危急事件处理等..普通应急班人员接到呼叫后15-30分钟内到岗;特急应急班人员接到呼叫后15分钟内到岗;保证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和护理..3人性化原则:在保证护理工作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护士对排班的个体要求;但必须完成医院规定的工作时数..为减少交接班环节和减轻护士晚夜班压力;可采取连续排班模式;如APN派班..4合理搭配原则:在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基础上;根据患者人数、病情、护理难度、技术要求及护士能力;对护士进行合理分工与搭配;充分发挥高年资护士传、帮、带作用;帮助年轻护士尽快成长..2、要求1在遵循上述排班原则的基础上;兼顾临床需要和护士意愿;结合病区专科特点确定排班方式;合理排班;减少交接班次数..提升护士责任感和参与病房管理的能力..2保证护士对患者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即确保对患者履行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工作职责..3每名责任护士相对固定负责一定数量患者的治疗护理;每名患者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对其住院治疗过程全程负责..4白班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名..三、护理人力资源调配制度一护理人员弹性调配制度1、为合理使用护理人力资源;满足临床工作需求;保证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适应临床护理工作和人员变化特点;特制定此制度..2、各科室应按我院“护理人员配置原则”合理配备本科室的护理人员..3、各护理单元根据本科室的工作特点、患者和护理人员情况实行弹性排班..4、在护理人员配备符合“护理人员配置原则”的前提下;如科室出现短期工作量增加;人员临时短缺严重;科室内弹性调配不能满足需求时;护士长向大科护士长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详见附件;由大科护士长在本系统内调配..5、大科护士长在接到申请后尽快为其调配护理人员;如在本系统内协调困难;大科护士长应及时书面报请护理部协调解决..6、护理部接到申请后;在全院范围内调配护理人员满足科室需求优先调配机动护士..7、弹性调配护理人员的绩效奖金由申请科室承担..8、弹性调配的护理人员在申请科室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4个月;如需求超过4个月;科室应根据情况增加本科室护理人员配置..说明:“护理部意见”仅在系统调配不了需护理部调配时填写..附件2 护理人员弹性调配流程图附件3 护士机动调配通知单科室:因工作需要;你科护士于年月日时到科报到;请给予安排..特此通知..感谢支持□护理部□系统年月日时(二)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制度1、紧急状态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2、在紧急状态下全院护士必须无条件服从各科室、各系统和护理部调配..3、护士人力资源调配依照层级原则实施..当科内因护理人力资源影响本科室正常工作时;首先由系统护士长在本系统协调解决;以保证护理工作的正常运转..4、当本系统内不能协调解决问题时;由科护士长向护理部提出申请;护理部安排机动库护士对申请科室进行支援..5、各科护士长要保证通信工具的通畅;收到通知后立刻赶到指定地点..6、在紧急状态下;暂停正常休息时间;休假人员 24 小时待命..7、节假日各科安排应急班;应急班必须是未上班的休息人员;应急护士在应急时段内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三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预案及流程1、应急预案为了适应越来越多的应急情形做好防病救灾工作;尽可能减少群死群伤、自然灾害等公共突发事件对病人造成的机体损害和不良的社会影响;使医院护理工作在紧急状态下能有条不紊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预案..1成立以分管院长领导下的、以护理部主任为组长;科护士长、护士长为成员的护理人力应急调配领导小组..组长:1名副组长:组员:办事要构:护理部办事人员:2领导小组职责:①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调配人员;成立应急救援护理小组..②应急救援护理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报告程序:凡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大型医疗抢救、特殊病例的守护、病房紧急缺编等突发事件;各科应及时向科护士长报告;科护士长向护理部报告;夜间、节假日向总值班报告..①护理单元突发紧急事件时..②护士应逐级上报护士长、护理部双休日、节假日、午间、夜间同时通知行政总值班、值班护士长-..③启动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④护士长组织病区内增援;科室人员无法满足需求时启动片区预案;片区人员无法满足时通知护理部增援人员⑤护理部按紧急状态持续时间、发展进程;病员危重程度及实际工作量;及时启动护理应急小组成员增援⑥突发紧急事件终止4管理规定:各科室应本着以大局为重的原则;服从医院和护理人力应急调配领导小组的调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护理部与护理应急调配组成员;长期保持联络畅通..遇到紧急情况时;护理部主任直接与临床科室科护士长、护士长联系;安排可调人员及时、有效地上岗..5人力资源调配方案:①批量患者在5人以下病情较轻危重患者2人以下;调动本病区应急护理人员特殊情况如烧伤、科室休假人员多且无法调配、节假日等除外;也可根据情况争取大科人力资源支持..②批量患者在5-10人危重患者3-5人;调动本片区应急护理人员特殊情况如烧伤、科室休假人员多且无法调配、节假日等除外;也可根据情况争取全院护理人力资源支持..③批量患者在10人以上危重患者5人以上;在大科调配基础上;由护理部进行全院调配..一、护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一本制度制定指导思想:新医改要求医院开源节流;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因此;健全合理的绩效评估和薪酬制度可提高绩效、降低成本;并能激发广大护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护理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是医院整体薪酬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今后护理队伍及护理学科的发展至关重要..护理人员的薪酬制度改革应适应新医改要求;以质量和效率为核心;从根本上解决原来院科两级分配中的弊端;并建立以护理单元为主体的同工同酬的绩效薪酬考核制度..二基本原则1、符合新医改和政策要求的原则新医改要求医院开源节流;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医院应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和薪酬制度;提高绩效、降低成本..通过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使用率..减少术前等待时间;合理用药等减少病人的医疗费用、有效控制医疗成本..护理人员绩效薪酬制度改革应适应新医改要求;以质量和效率为核心的考核分配制度;并与时俱进;根据国家和医院的政策及时进行调整..2、以工作量、质量为中心原则加强综合绩效考核;突出服务质量、数量和职业道德;新的薪酬制度以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为保障;建立以技能、职责、质量为基础的绩效薪酬制度;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取酬..3、绩效考核可量化原则护理人员绩效评价坚持了绩效评价理论的SMART基本原则;即评价标准基于工作的原则可测量、评价标准公开化原则客观性、评价标准化原则、评价激励原则和评价结果公开化原则持续性;保证了绩效评价的有效实施..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对各级护理人员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进行系统调查、分析、反馈、改进..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包括被评价人在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果;取得这些成果的组织成本投入是多少;以及取得这些成果对组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来多大影响;换而言之;就是考核和评价护理人员工作的效果、效率、效益..三实施及管理细则1、护理岗位绩效考核分为护理单元和个人考核..其中个人考核包括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和护士..护理部主任由分管院长考核;科护士长由护理部主任考核;护士长由科护士长及护理部考核;护士由护士长考核上报科护士长审查;送护理部备案;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次..2、护理绩效考核的形式:1患者评价:是一种特别有价值的、最好的考评方式.2下属评价3自我评价4同行评价5上级评价3、护理岗位设置:1管理岗位: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2临床岗位:办公室护士、护理组长、责任护士、辅助护士、调夜班护士、整夜班护士、梭夜班护士3其他岗位:为患者间接提供服务的岗位:消毒供应中心、医院感染管理部门..4、护理单元绩效考核:放在个人绩效考核工作完成、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后进行..5、护理绩效考核内容:1护士长绩效考评内容:①护理质量:科室护理质量;护士长考评;护士长工作满意度科室满意度;护士长岗位系数及年资系数..②护理效率③护理效益2护士绩效考核内容:①护理质量:科室护理质量;护士月考评;工作满意度护理组满意度;职称及年资系数..②护理工作效率:技术风险层级;岗位系数;班次系数..③护理工作效益:与科室效益同步6、薪酬分配方法1考评指标权重比例:年资岗位积分30%、年资班次积分50%、年资工作绩效积分20%..2设立绩效再分配机制:护士长每月提取绩效奖金总额的2%奖励经费;作为对护理人员个人绩效分配的有益补充3夜班考核:由护理部定出每一级护理人员每月应承担的夜班数;其数量与岗位级别挂钩..岗位级别越高;值夜班数量应越少;每个夜班的酬金越高;反之;岗位级别越低;值夜班数量应越多;每个夜班的酬金相对较低..即岗位级别与夜班数量呈倒三角..4护理质量管理考核:护理部质控办为执行单位;每月对各护理单元的护理质量进行考评;再根据考评结果;奖优罚差;采用总量控制的原则;将扣罚的护理单元酬金奖励给优秀的护理单元;并且分等级进行奖励和扣罚..当期责任当期承担;奖罚及时;时效性强;并和护士长的考核和任职挂钩..5成本管理考核:成本控制是医院管控的核心..为实施成本考核;设备物资部每月5日前向院长、护理部、经管办提供各护理单元及科室配送报表;作为成本考核的依据..与工作量有关的消耗性材料是考核重点:计价材料、高值耗材与收入挂钩;确保收回应收费用;非计价材料在同类科室间比较;根据管理优劣与绩效分配挂钩..成本考核的结果与护士长岗位任职挂钩..各护理单元可控成本原则上按是否满足基本要求由经管办进行考核后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扣减..6特殊岗位津贴:部分工作性质较特殊的护理单元;如传染病房、结核病房、精神科精神障碍病房、核医学病房、放射检查室等;给予特殊岗位津贴..7特殊考核奖励:根据国家和医院的政策及时调整奖励和考核办法:每年评选最佳护士、项目开展情况、医护合作等方面给予特殊奖励..8护士长管理岗位绩效考核:对护士长的考核由护理部承担;避免了护士长自己考核自己;制度难以实施和保证公平的矛盾..护理部统一尺度和政策;有利于护士长及时发现自己在护士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期改进工作..二、XX市XX医院护士同工同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制度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一同工同酬制度1、为外聘护士建立人事代理关系;解决聘用临时护士的档案管理、技术职称评审考核、工资福利待遇调整等问题..2、在护理人员队伍中实行“岗高薪高、以岗定酬、同工同酬、绩效工资”的分配制度;同一岗位、同一职称、同样的技能就能享受同样的待遇..3、同工同酬的条件:1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2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4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二福利待遇制度1、医疗每位护士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医院的免费体检惠及到每一位护士..2、节日津贴按照国家政策和医院规定在节日为员工发放过节费..3、防暑降温费按照国家政策和医院规定为员工发放防暑降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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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深化我院用工制度改革,促进聘用护理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化,调动聘用护理人员爱岗爱院、敬业奉献的热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1)聘用条件及程序:
①招聘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②招聘条件:
a.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崇尚救死扶伤精神,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记录;
b.身体健康,品学兼优;
c.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
d.新录用护理人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下;
e.具有护理学(助产)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理(助产)专业执业资格并注册。
③招聘程序:
a.根据医院护理岗位需要及编制计划,由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招聘计划,招聘公司计划外用工并发布招聘信息。
b.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收集、整理应聘人员信息后会同护理部进行应聘资格审查。
c.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护理部对通过应聘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的,原则上按招聘计划人数两倍确定应聘人员进行基础护理操作考核、面试和体检。
d.根据岗位要求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护理人员,经院部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
④办理聘用手续:
a.经总院批准的拟聘用护理人员,由总院与其协商订立期限叁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执行期间不办理护士注册变更。
b.新聘用的护理人员试用期叁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⑤对在本院实习的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的学生,根据其实习期间工作表现,品学兼优者毕业后可以在总院需求计划优先聘用,如其当年未取得护士执业,成绩公布的次月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护理人员薪酬和其他待遇:
①试用期每月薪酬为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为800元,以后随市标准调整而调整),不享受其它待遇。
②试用期满轮转期间:
a.基本工资:录用当年为市最低工资标准800元/月;
从下一年度开始:满一年增资50元/月,满二年增资100元/月,满三年增资150元/月,满五年增资200元/月;
b.工龄工资以工作年限为依据:五年以下每年3元,六至十年每年4元,十一至二十年每年5元;
c.绩效工资:依据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计发。
③工资支付:
a.正常工资支付
日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制度工作日(20.83天取整21天计算)
b.各种假期工资支付
事假不支付工资;婚、丧、产假(生育)、探亲假支付基本工资;
第一个月病假=基本工资×80%;
第二个月病假=基本工资×70%(最低为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上岗,本人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④其它待遇:
a.全额享受同岗位人员的奖金和员工福利。
b.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大病保险,按市社会保障有关规定执行。
c.享受工作岗位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3)激励机制:
①对在本院工作满一年的聘用护理人员,专业理论扎实,技术水平较高,工作成绩突出,确已成为科室及医院的护理骨干,经科室推荐,主管部门考核、医院考察,测评,每年按未调整待遇的聘用护理人员10-20%(每年由院职代会决定)的比例择优调整其薪酬和福利待遇。
调整后的薪酬和福利待遇等同于同岗位护士。
②对在总院连续服务满十年的聘用护理人员,每年综合考核优秀的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管理:
①聘用护理人员在聘用期间应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做到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服从护理部统一管理和教育,服从护士长派班和工作需要的调配。
②聘用护理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一周的岗前培训。
③聘用护理人员必须参加医院规定的政治与业务学习及各项社会活动,参加院外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学术交流,积极参加医院及护理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④对聘用护理人员加强日常工作和年度工作质量考核,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聘用护理人员,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订。
⑤每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一周。
⑥有下列情形之一,医院可解除与聘用护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a.因故不能从事护理工作者。
b.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护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常规,过失造成严重护理差错甚至医疗事故者。
c.护理部组织的质量检查年度累计2次不达标者。
d.护士定期考核连续2次不合格者。
e.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f.有其它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