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护理人员管理办法 精品
三甲医院护理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护理管理制度第一篇:三甲医院护理管理制度病房安全制度1.物品固定放臵,便于清点,保证患者行动安全。
2.病房内禁止吸烟与饮酒,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酒精灯及点燃明火,以防失火。
人离开时关灯、关空调。
3.加强对陪护和探视人员的管理。
4.贵重物品不要放在病房内,做好贵重物品保管的宣教工作。
5.病房晚九点应及时清理病房内探视人员离开病区,并督促病人休息。
6.加强巡视,如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卫部门。
7.空病房要及时上锁。
8.按要求畅通防火通道,不堆、堵杂物。
9.消防设施完好、齐全,上无杂物。
掌握病区内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10.病室、厕所应保持地面干燥,并设有防滑标志。
治疗室工作制度1.保持室内清洁,每完成一项工作,即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
每周彻底扫除一次。
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臵,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各种内、外用药品分类放臵,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毒、麻、限剧及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高浓度电解质液、氯化钾、肌松剂等高危性药物单独存放,超正常剂量使用有严格的流程规范管理。
6.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7.干缸无菌持物钳,每4小时更换。
8.已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放入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按感染性废物处理,不得返回治疗室。
9.使用后的完整无药液的玻璃瓶,装入黑色垃圾袋内,送入规定处处理,损伤的玻璃类应放入锐器盒内存放,并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10.无菌物品应注明灭菌日期、按日期先后顺序摆放,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1.定期进行空气和无菌物品采样培养,每日使用臭氧消毒机消毒,并有登记签名。
12.打开后的无菌液体,需继续使用者,需注明打开日期与时分,仅限于当班时间内使用。
13.定期对全部药品和一次性用物进行有效期的清理,保证治疗室无过期药品。
抢救车管理制度1、抢救车有抢救药品、物品一览卡,确保医护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抢救药品和物品。
三甲医院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护理人员管理制度1.管道脱落防范管理制度一、将患者管道脱落防范管理纳入护理风险管理范畴,提高防范意识。
二、各种管道应妥善固定,责任护士每天评估和检查患者各种管道是否固定稳妥,必要时为患者实施保护性约束。
三、向患者及家属说明使用各种管道目的及注意事项。
四、各种管道标识清楚,定期更换,责任护士应按要求巡视患者,做好交接班。
五、认真做好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自我防范意识。
2.输液反应报告、处理制度当输液患者可疑或发生输液反应时,及时报告主管/值班医生,积极配合对症治疗,如寒战者给予保暖,高热者给予冰敷,必要时吸氧,并按医嘱予药物处理,同时做好下列工作。
一、立即停止输液,启用新的输液器,改用静脉滴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并通知主管/值班医生。
二、配合主管/值班医生,遵医嘱进行治疗、抢救,必要时留取标本、抽血培养。
三、检查液体质量,输液瓶是否有裂缝,瓶盖是否有松脱;记录药液、输液器及使用的注射器名称、剂量、厂家、批号,用无菌治疗巾把输液瓶(袋)连同输液器包好后放冰箱保存,并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单报药剂科,必要时与检验科协调处理。
四、准确记录病情变化及相关处理措施,做好交班。
五、填写输液反应报告表,24小时内上报护理部。
3.输血反应的报告处理制度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一、减慢或停止输血,用新的输液管静脉滴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
二、立即通知医师和血库人员,报告医务科、护理部。
三、发生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更换新的输液管,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积极治疗抢救,并做好记录。
四、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
五、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送血库。
六、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血库保存。
二、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制度一、成立护士分层级管理组织,制定护士分层管理方案。
医院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

医院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护理人员的分层管理工作,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级医院的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工作。
第三条护理人员分层管理是指根据护理人员的素质、经验、能力和专业水平等,将护理人员划分为不同层次,分别管理,以便从根本上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护理人员分层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激励导向、人才优先。
第五条护理人员分层管理的目标是提高护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发展空间,促进护理服务的专业化和人文化,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安全性。
第二章分层标准第六条护理人员的分层标准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一)学历和专业水平: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专科学历两个层次;(二)资历和经验: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初级为无经验或一年以下经验,中级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经验,高级为三年以上经验;(三)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职业道德素养、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自我学习能力等方面。
第七条护理人员的分层标准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护理工作的需要确定,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八条护理人员的分层标准应公示,并根据分层结果制定相应的职业发展规划和激励政策。
第三章分层管理第九条护理人员的分层管理由医院的护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由医院领导组织实施。
第十条护理部门应根据分层结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个层次的职责和要求。
第十一条高层次的护理人员应担任重要的护理岗位和管理职务,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经验。
第十二条高层次的护理人员应带领下层护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护理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医院领导应充分重视护理人员的发展和培养,提供相应的学习和发展机会。
第十四条护理部门应定期对护理人员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达到相应要求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晋级和奖励。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五条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监督,评估内容包括个人素质和职业发展情况。
三级综合医院护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护理管理工作,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护士条例》和《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护理岗位和护理工作,包括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护理科研等。
第三条护理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二)严格执行各项护理规范和操作规程;(三)强化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四)加强护理质量控制,确保护理安全。
第二章护理分级管理第四条护理分级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五条特级护理:(一)病情危重、有生命危险、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二)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三)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第六条一级护理:(一)需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的重症病人;(二)需要特殊治疗和护理的患者。
第七条二级护理:(一)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二)需要康复训练的患者。
第八条三级护理:(一)病情稳定,生活基本自理的患者;(二)病情稳定,需要部分护理支持的患者。
第三章护理工作制度第九条护理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制度:(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护理规范;(二)严格执行医嘱,确保护理质量;(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各项护理工作;(四)积极参加护理培训和学术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条护理人员应遵守以下护理操作规程:(一)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二)正确使用护理设备和药品;(三)准确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护理措施;(四)做好患者的心理护理。
第四章护理质量控制第十一条护理质量控制包括以下内容:(一)护理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二)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三)患者的护理满意度;(四)护理安全事件的发生和处理。
第十二条护理部门应定期开展护理质量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护理队伍建设第十三条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甲医院护理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护理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进修护理人员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二、接受科室应选择有一定临床经验、教学能力、责任心强的护师职称以上人员
负责带教,根据进修要求,制定培训计划。
三、护士长及教学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进修计划的完成情况,按计划完成
教学查房、业务讲课等。
四、护理部分管教学的人员定期下科室检查教学情况,定期召开进修人员会议,
征求带教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五、护理部建立进修人员信息登记管理资料。
六、进修期满必须按期离院,由所在科室进行考试考核,并作出书面鉴定,到护
理部、医务科办理离院手续,所借公物必须全部归还,丢失或损坏仪器设备要按价或折价赔偿。
七、对进修生管理要求:
1、要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及各项医疗护理常规,坚守岗位,认真执行岗
位责任制。
2、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活动,在护理工作中有成绩应给予表扬,作风恶劣或
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做出处理意见退回原单位。
3、进修学员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4、在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请假1天的由科室护士长批准,请假3天内
由护理部审批。
如因急事需请假3天以上要有原单位证明。
事假积累超
过半个月者、病假超过一个月者,不发给培训合格证。
无故不上班一周
者,一律作自行终止进修处理,且不作鉴定,不退进修、住宿费。
5、进修期满后及时做出自我鉴定,交带教老师写评语,护士长签署意见,由护理部、医务科审查,盖公章寄送原单位。
三级医院的护理管理制度

三级医院的护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三级医院护理管理工作,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三级医院的护理管理工作,包括护理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质量控制等内容。
第三条三级医院的护理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人性化的原则,积极开展护理科研和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护理水平。
第四条三级医院的护理管理应与其他医疗工作协调配合,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五条三级医院的护理管理应充分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隐私,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三级医院的护理管理应注重团队合作,积极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第七条三级医院的护理管理应依法、合规、合理进行,确保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本制度由三级医院护理部负责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护理部另行制定。
第二章护理人员招聘与管理第九条三级医院的护理人员招聘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不得有歧视性别、年龄、籍贯、信仰等情况。
第十条护理人员招聘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经过面试、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一定期限的培训,掌握护理相关知识和技能,通过相关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护理人员上岗后需遵循医院相关制度,服从领导的管理,积极配合工作。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循医疗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医疗安全。
第十四条护理人员应具备守业操守,热爱护理事业,善于沟通和协作,关心患者,有责任感和职业操守。
第三章护理质量管理第十五条三级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应依据患者需求和医院情况,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六条护理质量管理应定期开展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第十七条护理质量管理应加强护理技术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护理人员的技能水平。
第十八条护理质量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护理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化。
第十九条护理质量管理应注重患者需求,提高患者满意度,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第四章护理队伍建设第二十条三级医院应加强护理队伍的培训和教育,建立专业发展通道,提高护理专业水平。
医院护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护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护理员工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护理员工管理应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条护理员工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护理操作规范,做到言行举止文明规范,服从管理,严守职业操守。
第四条护理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不得擅自调休。
第五条护理员工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医疗记录。
第六条护理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有序,保持工作工具的清洁卫生。
第七条护理员工应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第八条护理员工应遵守用药规范,按照医嘱合理使用药物,不得私自增减药量或更改用药方式。
第九条护理员工应严格遵守消毒规范,按照消毒标准进行消毒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无菌。
第十条护理员工应遵守护理流程,按照病情和医嘱进行护理操作,确保护理服务的全面质量。
第十一条护理员工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与医生、护士和患者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共同为患者服务。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护理员工,医院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处罚处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护理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为医院护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或需要补充的内容,可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愿所有护理员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共同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
护理服务。
三甲医院护理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护理管理制度三甲医院是指具有国际水平的综合性医院,拥有雄厚的医疗技术力量和专业的护理服务队伍。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提高护理质量,三甲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护理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护理质量控制、护理人员管理、护理工作流程等方面对三甲医院的护理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首先,护理质量控制是护理工作的核心。
三甲医院应根据国家有关护理质量控制标准,建立护理质量评估体系,对护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评估。
医院可以通过制定护理质量评估指标,定期对护理质量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同时,三甲医院还应加强护理质量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其次,护理人员管理是护理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甲医院应建立科学、公平、公正的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可以根据护理人员的岗位要求和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确保护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和业绩达到医院的要求。
同时,医院还可以制定护理人员的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护理人员秉持医德、护理伦理,维护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第三,护理工作流程是护理管理的重要环节。
三甲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护理工作流程,明确护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医院可以制定规范的护理操作程序和护理记录要求,确保护理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此外,医院还应强化护理人员的沟通协作意识,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机制,提高护理工作的协同效率。
另外,三甲医院的护理管理制度还需要加强患者宣教和护理服务质量。
医院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患者宣教制度,向患者和家属提供全面、科学的护理指导,提高患者的自我护理和健康管理能力。
同时,医院还应注重护理服务质量的监测和评价,及时纠正服务不足和问题,提升患者的满意度和信赖度。
总之,三甲医院护理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护理质量的重要举措。
通过完善护理质量控制、护理人员管理、护理工作流程以及患者宣教和护理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三甲医院可以提高护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贴心的护理服务。
三级医院门诊护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三级医院门诊护理工作,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部的所有护理人员。
第三条门诊护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2.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强化护理质量意识,确保患者安全;4. 培养护理人员专业技能,提高护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门诊护理部负责门诊护理工作的全面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门诊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 负责门诊护理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3. 组织开展护理质量检查,对护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4. 负责门诊护理工作的档案管理和信息统计。
第五条门诊护理部下设门诊护士站、分诊台、治疗室、观察室等,各岗位人员职责明确,相互协作,确保门诊护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门诊护理人员应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工作:1. 开诊前准备:检查药品、器械、设备等,确保正常使用;2. 接诊患者:询问病史,了解病情,协助医生进行检查、治疗;3. 治疗护理:根据医嘱进行药物治疗、护理操作等;4. 观察患者: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5. 结束工作:整理病床,清点药品、器械,做好交接班。
第七条门诊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第四章护理质量与安全第八条门诊护理部定期组织护理质量检查,对护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条加强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护理技能和职业素养。
第五章护理人员职责第十一条门诊护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掌握必要的护理知识和技能;3.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二条门诊护理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履行职责:1. 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2.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负责患者病情观察,及时报告医生;4. 做好患者健康教育,提高患者自我保健意识;5. 参与护理团队建设,共同提高护理水平。
三级医院护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三级医院的护理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高护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护理人员,包括护士、护士长、护理部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我院护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2. 依法管理,科学规范;3. 重视人才培养,提高护理队伍素质;4. 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护理部是我院护理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护理部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护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行业标准;2. 制定和修订护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3. 组织护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晋升;4. 负责护理工作的质量监控和持续改进;5. 指导各科室护理工作,协调解决护理工作中的问题。
第六条护理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2. 主动了解患者病情,做好病情观察和护理记录;3. 参与制定和实施护理计划,确保护理质量;4. 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5. 参与护理人员的培训和学术交流。
第三章护理质量管理第七条护理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关注患者需求;2. 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3. 强化护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4. 定期开展护理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八条护理质量检查包括以下内容:1. 护理人员的操作规范;2. 护理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 患者的护理满意度;4. 护理工作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对护理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四章护理人员培训与考核第十条护理人员培训应遵循以下原则:1. 有针对性,注重实用;2. 适时更新,紧跟行业发展趋势;3. 重视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护理人员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 护理理论知识;2. 护理操作技能;3. 护理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4. 护理质量。
三级医院护理岗位管理制度

护理岗位管理制度1.目的进一步加强医院护士队伍的科学管理,提高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2.目标通过规范、科学的护理岗位管理,提高护理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护理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
3.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院护理岗位的人员。
4.名词定义岗位管理包括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合理配置护士数量、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护士岗位培训和保障合同制护士权益。
5.内容5.1科学设置护理岗位5.1.1 按照科学管理、按需设岗、保障患者安全和临床护理质量的原则合理设置护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5.1.2 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分为护理管理岗位、临床护理岗位和其他护理岗位。
护理管理岗位是从事医院护理管理工作的岗位,临床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其他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非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
5.1.3护理管理岗位为从事医院护理管理工作的岗位,包括正副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正副护士长、护理部专职从事护理管理的其他人员等。
5.1.4临床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直接提供护理服务的岗位,即在病房、门诊、急诊室、手术室、血液净化室、导管室、CT室、内镜中心、复苏室等直接为病人提供专业护理的护士。
5.1.5其他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非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如消毒供应中心、体检中心、营养室、医院感染管理科、预防保健科等护理人员。
5.1.6根据岗位职责,结合工作性质、工作任务、责任轻重和技术难度等要素,明确岗位所需护士的任职条件。
护士的经验能力、技术水平、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应当与岗位的任职条件相匹配,实现护士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5.2合理配置护士数量5.2.1按照护理岗位的职责要求合理配置护士,不同岗位的护士数量和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特别是临床护理岗位要结合岗位的工作量、技术难度、专业要求和工作风险等,合理配置、动态调整,以保障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
5.2.2病房护士的配备遵循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的要求,普通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急诊手术室等部门根据急诊量、治疗量、手术量等综合因素合理配置护士,逐步达到标准。
三级中医院护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三级中医院的护理管理工作,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护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2)组织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和奖惩;(3)负责护理人员的招聘、调配、培训和考核;(4)建立健全护理工作制度,规范护理操作流程;(5)负责护理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6)负责护理文件、病历和资料的管理。
2. 护士长:负责科室护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1)执行护理部的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2)组织护理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护理技能;(3)负责科室护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4)建立健全科室护理工作制度,规范护理操作流程;(5)负责科室护理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6)负责科室护理文件、病历和资料的管理。
三、护理工作制度1. 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患者病情、护理措施等信息准确无误地传递。
2. 巡视制度:护士应定时巡视病房,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 护理记录制度:准确、及时、规范地记录患者病情、治疗和护理情况。
4. 查对制度: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患者用药、治疗和护理措施的安全、准确。
5. 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院内感染。
6. 药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7. 病房管理制度:保持病房整洁、舒适,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
四、护理质量管理1. 建立护理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护理质量检查和评估。
2. 对护理工作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护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提高护理质量。
4. 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3. 护理人员应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医院护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级医院护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三级医院护理管理工作,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护理人员及护理管理人员。
第三条护理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患者;(二)科学管理,持续改进;(三)依法治护,规范操作;(四)团队协作,共同发展。
第二章护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护理部下设护理科、病房护理科、急诊科护理科、手术室护理科等,负责具体护理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护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二)热爱护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四)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第七条护理人员职责:(一)严格执行各项护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制定护理计划;(三)对患者实施护理措施,确保患者安全;(四)参与临床护理教学和科研工作;(五)做好护理文件书写和保管工作。
第三章护理质量管理第八条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护理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护理质量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护理工作流程管理;(二)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管理;(三)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四)护理差错事故处理;(五)护理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
第十条护理部定期对护理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护理安全与风险防范第十一条护理安全是护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医院应建立健全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护理风险识别与评估;(二)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三)护理急救与应急处理;(四)护理安全教育与培训;(五)护理安全管理监督与考核。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护理安全操作规程,提高护理安全意识,降低护理风险。
第五章护理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医院应加强护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护理教育培训包括以下内容:(一)岗前培训;(二)在职培训;(三)继续教育;(四)专业培训。
医院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

医院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本医院护理人员分层管理的原则、目标和任务,明确层级关系,规范护理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分层原则第二条本医院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原则为:层级分明、责权一致、保障平等、促进发展。
第三条对于护理人员分层的原则如下:(一)按照职位、能力及业绩分级;(二)层级之间分工明确、权责明确;(三)鼓励护理人员在职能、技术与管理方面发展;(四)提供公平的晋升机会。
第四条本医院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包括以下四个层级:初级护士、中级护士、高级护士、主管护士。
第五条各级护理人员的职责及权利义务如下:(一)初级护士:按照医嘱和护理工作安排进行基础护理及日常管理;(二)中级护士:在初级护士的基础上,开展进一步护理技术操作和常规护理管理;(三)高级护士:在中级护士的基础上,担负疾病护理、急救护理等专业工作;(四)主管护士:担负科室护理管理工作,负责护理质量控制、护理培训等任务。
第六条护理人员分层管理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如下:(一)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二)合理分配护理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三)激励护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护理专业发展;(四)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二章分层管理的实施第七条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实施的具体措施如下:(一)制定分层管理方案,明确各级护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义务;(二)建立相应的薪资体系,按照层级确定薪资水平;(三)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四)完善护理人员晋升机制,通过考核和竞聘等方式晋升;(五)建立护理人员的绩效考评制度,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第八条初级护士的选拔条件和晋升要求如下:(一)具备护士执业证书;(二)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三)具备一定的护理技能和基本的管理能力;(四)参加护理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者可晋升为中级护士。
第九条中级护士的选拔条件和晋升要求如下:(一)具备初级护士职称;(二)具备一定的临床护理经验;(三)具备较高的护理技能和管理能力;(四)参加护理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者可晋升为高级护士。
医院护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根据省2012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对《护理部制度与岗位职责》(2011年9月修订)中第一章第一节第八款护理人员准入制度与第九款护理执业二级准入制度进行修订,增加“专科护士准入资格”与“护理管理人员准入资格”,并更名为“护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一、护士执业准入资格1、招聘新护士的条件必须具备全日制统招护理或助产专业专科以上学历(高中起点),通过应聘考试择优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医院将根据考核情况,对表现优秀人员,给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2、新进岗护士需经过护理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进入临床。
3、未注册护士需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治疗性的操作,不得书写护理记录及交班记录。
参加护士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办理护士注册手续,方可独立参加临床护理工作。
4、凡在本院工作的注册护士,每5年办理延续注册一次,凡中断注册3年以上者,必须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获得职业资格。
调入护士应履行执业变更注册手续后,方可在本院从事护理工作,做到依法执业。
二、夜班护士准入资格1、注册护士。
非注册护士不得独立从事夜班工作。
2、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患者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
4、在聘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轮转1个月以上,通过科室的夜班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的工作,并享受夜班护士的待遇。
5、新毕业护士及毕业后多年未取得注册证书的护士,需在上级护士指导下轮值夜班,主要责任由带教的上级护士承担。
6、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专科护士准入资格1、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相应专科从事护理技术工作10年以上的注册护士。
三级医院护理规章制度

三级医院护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护理工作,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遵循医德、护理伦理和专业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三级医院的护理部门,包括护理组织管理、护理操作规范、护理技能培训等内容。
第三条护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能,秉持敬业、负责、细心、耐心的职业态度,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保障患者权益。
第四条护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护理质控机制,定期开展护理质量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提升护理服务水平。
第五条护理部门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护理人员,保障患者得到及时、全面、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第二章护理组织管理第六条护理部门应按照科室设置和病区划分,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科学的护理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
第七条护士长是护理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指导、监督护理人员的工作。
第八条临床护士长是临床病区的负责人,负责本病区的护理工作,协调医护人员配合,保障患者的安全和照顾。
第九条护理部门应加强护理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建立护理和医疗协作机制,促进医疗质量提升。
第十条护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护理例会和培训会,及时传达最新的护理知识、技能和政策,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护理操作规范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规范的操作程序和标准,确保护理操作的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在接触患者时,应保持专业的仪容仪表,遵守医院的服装要求,保持卫生。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应按照医嘱和护理计划,认真执行护理操作,不得擅自调整护理措施或药物使用。
第十四条对于危重病人或特殊情况下的护理操作,护理人员应加强观察,设法预防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应定期巡视病房,检查病人的生命体征和护理措施,及时与医师沟通,协助医疗治疗。
第四章护理技能培训第十六条护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护理技能培训,使护理人员掌握最新的护理技术和知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护理人员应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参加相关的技能培训和考核,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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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注册护士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注册护士的科学管理,规范临床护理工作,促进护理专业队伍健康发展,保证医疗护理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注册护士,是指按照《护士条例》取得护士资格并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护士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取得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条医院注册护士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本办法规定,保障护士权益,规范护理行为,对护理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设定、注册护士配置、注册护士培训、考核和晋升等方面实施全面、科学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护理专业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注册护士管理工作的监督。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本办法,对所辖区域内医院的注册护士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功能任务、医院规模和服务量,科学规划注册护士队伍的建设和发展,贯彻执行注册护士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并落实本机构注册护士管理和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医院在注册护士管理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并完善注册护士的聘用管理、考核奖惩、职称和职务评聘等规章制度,明确护理管理部门在注册护士管理方面的责任。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和完善护理岗位管理制度,对护理岗位进行科学分类、合理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及对护士的能力、工作要求,保证临床护理岗位护士的配置,制定并实施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提高护理专业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和实施向临床护理岗位倾斜、体现岗位与绩效的收入分配制度。
注册护士的薪酬分配要与护理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
第九条医院应当根据护理工作特点,研究和制定护士的职业发展规划,明确护士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在职培训,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临床一线护士队伍,鼓励年资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护士长期在临床护理岗位工作。
第十条医院应当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临床护理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工作模式,由责任护士完成专业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处置、心理护理、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各项护理任务,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的整体护理服务。
第三章护理岗位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实行护理岗位管理,按照科学管理、按需设岗、保障患者安全和临床护理质量的原则,合理设置护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二条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分为护理管理岗位、临床护理岗位和其他护理岗位。
第十三条护理管理岗位是注册护士从事医院护理管理工作的岗位,一般包括:护理部岗位和护士长岗位。
医院应当根据规模、任务及管理幅度将管理人员分为护理部、科和病房(区)三级管理岗位,或者护理部、病房(区)两级管理岗位,确保管理工作效率。
有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还应当逐步设立护理副院长管理护理工作。
第十四条临床护理岗位是注册护士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主要包括:病房(含重症监护病房)、门诊、急诊科、手术室、产房、血液透析室、导管室、腔镜检查室、放射检查室、放射治疗室等直接服务于患者的岗位。
重症监护、急诊急救、手术室、血液净化等专科护理技能要求较高的临床护理岗位可设专科护理岗位。
承担临床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医院,需设置临床带教岗位。
临床带教护士不能脱离临床,在从事直接临床护理工作的基础上,负责护理专业学生、新入职注册护士的临床带教工作、新业务技术的培训以及针对护士能力的临床培训。
第十五条其他护理岗位是注册护士为患者提供非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主要包括:消毒供应中心、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病案室等间接服务于患者的岗位。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护理岗位目录、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岗位的任职条件与护士的工作经验、能力、技术水平、学历、职称等相结合,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护理岗位的技术和专业要求,对注册护士进行分层级管理,并根据注册护士的工作经验、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应技术难度和专业要求的护理岗位工作,体现能级对应。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每年进行护士离职率、离岗率的调查,并进行分析,加强护士队伍的科学管理,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的稳定性。
第四章注册护士的配置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加强注册护士的科学配置,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服务量和服务效率,全面统筹、科学合理、弹性动态地进行护士队伍的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
医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经过上岗培训的护理员从事辅助性工作。
第二十条医院应当按照护理岗位的职责要求合理配置符合相应要求的注册护士。
护理管理岗位的人员配置应当具有临床护理岗位的工作经验,具备护理管理的知识和能力;医院应当通过公开竞聘,选拔符合条件的护理人员从事护理管理岗位工作。
临床护理岗位的人员配置应当根据临床护理岗位的分类,结合岗位的工作量、技术难度、专业要求、工作风险等要素合理配置、动态调整。
其他护理岗位的人员配置应当根据该岗位职责所涉及的护理工作内容配置注册护士。
护理管理岗位和临床护理岗位注册护士应当占全院注册护士总数的95%以上。
第二十一条病房注册护士的配备遵循以下原则:(一)病房应当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工作模式配备和安排注册护士;(二)重症监护病房注册护士的配备应当保证注册护士与患者比为2.5-3:1;(三)全院普通病房注册护士与患者平均比例应当≥0.4:1;一级护理患者平均比例为60%以上的病房,注册护士与患者比应当≥0.6:1;新生儿病房,注册护士与患儿比应当≥0.6:1。
(四)病房夜班实行双人在岗,确保2名以上的注册护士夜间值班。
部分护理工作量小、患者数量少且病情较轻的临床科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保证患者安全和护理质量。
第二十二条门诊、急诊、手术室等部门的人员配置应当根据门(急)诊量、治疗量、手术量等因素配置注册护士。
急诊观察室应当设有相对固定的注册护士,急诊观察室注册护士与患者比应当≥0.4:1。
急诊抢救室注册护士与患者比1.5-2:1。
手术室注册护士与手术台次比为2.5-3:1。
第二十三条医院应当根据各科室特点、护理工作量实施科学的排班制度,对注册护士进行合理调配。
需要24小时持续性工作的临床护理岗位应当科学安排人员班次。
在护理工作量较大的时间段和科室,增加注册护士的数量,保障医疗护理工作安全、有序落实。
第二十四条医院应当制定护理人力紧急调配预案,建立机动注册护士人力资源库,及时补充临床护理岗位护士的缺失,确保满足突发事件以及特殊情况下临床护理人力的紧急需求。
第五章注册护士的培训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单位注册护士的实际业务水平、岗位工作需要以及职业发展,制定护士的在职培训计划,并保障护士按照计划接受培训。
注册护士每年至少完成90学时的院内或者院外的培训。
医院可根据注册护士的工作能力、任职年限等因素,在此基础上酌情增加培训学时。
第二十六条注册护士的在职培训包括注册护士规范化培训、岗位继续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注册护士规范化培训主要针对从事护理工作3年以内的年轻护士。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护士素质、医院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和标准、责任制整体护理的要求及临床护理技术。
培训方式以临床科室带教式为主,应在医院内科、外科等大科系进行轮转培训。
第二十八条注册护士岗位继续教育培训主要针对完成规范化培训后定岗的护士,培训内容要与其护理岗位要求相结合,以新业务、新技术为重点。
第二十九条对从事专科护理岗位注册护士的培训和从事护理管理岗位注册护士的培训,应当按照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
第六章考核与晋升第三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并实施注册护士定期考核制度,公正、客观、科学地考核注册护士的工作数量、质量及其专业技术能力,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注册护士评优奖励、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注册护士定期考核项目包括工作业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
工作业绩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注册护士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岗位工作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服务对象满意度及服务对象的投诉等情况。
职业道德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注册护士执业过程中秉承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依法执业、品行端正、医德高尚、团结协作、严谨慎独等情况。
业务水平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注册护士掌握诊疗护理规范和标准,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十二条医院对注册护士进行工作业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时,应当以日常工作过程和表现为主要考核依据,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科学。
第三十三条注册护士均应在临床护理岗位工作一定年限方可晋升职称。
注册护士的职称晋升应当注重临床护理实践能力,将护士护理患者和完成岗位工作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作为重要因素,与定期考核结果相结合;临床护理岗位注册护士的晋升优先于非临床护理岗位。
注册护士职称晋升应当注重护理的临床护理水平,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放宽外语要求,不对论文、科研作硬性规定。
第七章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护士条例》和本办法的要求,对所辖区域内医院的注册护士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注册护士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二)注册护士的配置情况;(三)注册护士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四)注册护士的考核、培训、晋升和待遇情况;(五)注册护士在职培训情况。
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医院在注册护士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时,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监督检查结果要与医疗机构校验、医院评审等相结合,做出相应处理;违反《护士条例》规定的,依据《护士条例》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医院对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