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理人员管理规定-4-26
护工人员的规章制度
护工人员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护工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接受单位规定范围内的护工人员。
第三条:护工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服务对象的利益。
第四条:护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基本行为准则:1、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和隐私,保护服务对象的信息不得泄露;2、不得辱骂、虐待或者歧视服务对象;3、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得违反单位规定;4、保持服务对象的卫生环境整洁,不得擅自接触服务对象的财物;5、维护自身形象,不得擅自离岗或者迟到早退。
第五条:护工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素质: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2、具备基本医护知识和技能;3、具备责任心和团队精神;4、遵纪守法,积极进取,不断学习提升专业技能。
第六条:护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要求:1、认真完成日常护理工作,保障服务对象的健康和安全;2、及时上报服务对象的病情变化和需求,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护理;3、做好护理记录,保持与亲属的沟通,及时反馈服务对象的情况;4、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在工作时间妨碍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七条:护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伦理准则:1、对服务对象要有耐心和理解,尊重服务对象的意见和选择;2、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不正当关系;3、不得随意饮酒、吸烟或者违反医疗卫生规定;4、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隐私和相关信息。
第八条:护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安全管理措施:1、遵守操作规程,严格遵循医疗卫生标准;2、保障服务对象的生活和财产安全;3、不得擅自离岗、离职或者逾期不归;4、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第九条:护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考核评价机制:1、服务质量和工作态度将被定期考核评价;2、对优秀的护工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3、对不合格的护工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本规章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护理人员管理规定
护理人员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护理人员的行为和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护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相应的医学、护理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并接受必要的培训与考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三条:护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应遵循以下原则: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保护患者的生命和安全;坚守职业道德,保守患者的秘密;不得对患者实施虐待、侮辱等行为。
第四条: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按规定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提前离岗;服从上级指挥和安排工作;着装整齐,不得穿着不符合行业规定的服装。
第五条:护理人员应保持职业技术能力的提高: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临床技能和护理常识;定期参加学术交流,提升专业水平。
第六条:护理人员须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勤勉敬业,尽职尽责,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遵守团队纪律,与医生、其他科室配合工作;礼貌待人,与患者、家属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
第七条:护理人员须积极参与医院的质量管理和安全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范,确保护理操作的安全和有效;积极参与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积极参与医院的抗感染控制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第八条:护理人员须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医疗信息的保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参与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非法销售活动。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护理人员,医院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惩戒措施: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和辞退等处分;严重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医院将为护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对优秀的护理人员给予嘉奖和晋升,保证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将依法进行公告。
以上为护理人员管理规定,供参考。
2023年最新的医院护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3篇
2023年最新的医院护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3篇医院护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护理管理工作》(卫医发[1997]第23号)文件精神和我省创建基本现代化医院对护理工作提出的要求,严格护理员准入管理,规范护理员服务内容和服务行为,发挥好护理员在弥补注册护士数量不足、满足病人需要、减少陪护,确保临床护理工作质量等各方面的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护理员是指经过护理专业知识技术培训并取得《护理员岗位合格证》,在护士长、注册护士的直接管理和指导下对病人实施生活护理的从业人员,不属于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护理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在20-55岁之间,性别不限,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非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无残疾。
2.服务意识强,工作认真负责,语言表达清楚,反应灵活,有一定的沟通技巧。
3.经培训取得《护理员岗位合格证》。
4.经过正规培训的护校毕业生优先安排,且不需经过培训。
第二章培训第四条由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院校、护理学会或二级以上医院建立护理员培训基地,负责护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者发给《护理员岗位合格证》。
未经委托的单位不得培训和向医院输送护理员。
第五条培训内容:1.医院概况、工作性质和任务。
2.病区环境、布局、床单位配备、病区管理。
3.职业道德教育。
4.工作职责及程序。
5.消毒隔离基本知识。
清洁、消毒、灭菌知识;紫外线消毒方法及防护;医院垃圾分类管理;床单位终末处理。
6.卫生清洁处置。
洗脸、口腔清洁、头发清洁、梳头、床上擦浴、更换衣服等方法。
7.医院饮食种类、喂饭、鼻饲饮食的要点及观察。
8.等级护理要求。
9.特殊症状观察(昏迷、高热、大汗淋漓、疼痛、呼吸困难、憋喘、呕吐)等。
10.便器使用、便器清洁消毒、大小便失禁病员护理技巧。
11.常见卧位及意义、更换卧位方法。
12.健康教育的相关内容。
13.沟通技巧。
14.其他相关内容。
以上内容须按全日制六周时间安排,坚持课堂教学与临床见习结合、理论知识考试与操作技能结合。
护理人员岗位管理统一规定
护理人员岗位管理规定1、医院应当实行护理岗位管理,按照科学管理、按需设岗、保障患者安全和临床护理质量旳原则,合理设立护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2、医院护理岗位设立分为护理管理岗位、临床护理岗位和其她护理岗位。
3、护理管理岗位是注册护士从事医院护理管理工作旳岗位,一般涉及:护理部岗位和护士长岗位。
4、医院当根据规模、任务及管理幅度将管理人员分为护理部、病房两级管理岗位,保证管理工作效率。
5、临床护理岗位是注册护士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旳岗位,重要涉及:病房、门诊、急诊科、手术室、产房、放射检查室、放射治疗室等直接服务于患者旳岗位。
6、其她护理岗位是注册护士为患者提供非直接护理服务旳岗位,重要涉及:消毒供应中心、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病案室等间接服务于患者旳岗位。
7、医院应当根据临床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护理岗位目录、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岗位旳任职条件与护士旳工作经验、能力、技术水平、学历、职称等相结合,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8、医院应当根据临床护理岗位旳技术和专业规定,对注册护士进行分层级管理,并根据注册护士旳工作经验、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应技术难度和专业规定旳护理岗位工作,体现能级相应。
9、医院应当每年进行护士离职率、离岗率旳调查,并进行分析,加强护士队伍旳科学管理,提高临床一线护士旳稳定性。
10、临床护理岗位旳人员配备应当根据临床护理岗位旳分类,结合岗位旳工作量、技术难度、专业规定、工作风险等要素合理配备、动态调节。
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为调动护理人员工作旳积极性和积极性,保证优质护理服务旳可持续进行,增进医院分派制度改革,以充足调动护士旳工作积极性和发明性。
根据护理工作量、工作质量、技术难易限度及患者满意度等指标。
特制定护士绩效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考核措施护士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涉及科室护士旳综合考核、护理部专项考核、住院患者满意度、加分/减分项目等。
医院护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护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护理员工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护理员工管理应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条护理员工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护理操作规范,做到言行举止文明规范,服从管理,严守职业操守。
第四条护理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不得擅自调休。
第五条护理员工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医疗记录。
第六条护理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有序,保持工作工具的清洁卫生。
第七条护理员工应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第八条护理员工应遵守用药规范,按照医嘱合理使用药物,不得私自增减药量或更改用药方式。
第九条护理员工应严格遵守消毒规范,按照消毒标准进行消毒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无菌。
第十条护理员工应遵守护理流程,按照病情和医嘱进行护理操作,确保护理服务的全面质量。
第十一条护理员工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与医生、护士和患者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共同为患者服务。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护理员工,医院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处罚处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护理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为医院护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或需要补充的内容,可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愿所有护理员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共同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
护理服务。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工作标准
科室骨干护士职责
l.在科主任及护士长的领导下,参加制定科室护 理工作计划,并协助护士长组织实施。
2. 协助护士长做好科室管理,保持病区环境清 洁、安静、安全;加强患者、陪护、 探视、 仪器、设备、药品、缺陷管理等;预防差错事 故发生。
(7)护士应养成诚实、正直、慎独、上进的品格 和沉着、严谨、机敏的工作作风。
(8)护士通过实践、教育、管理、学习等方式努 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9)护士的使命是体现护理工作的价值、促 进人类健康,护士应与其他医务人员合作,为 提高整个社会健康水平而努力。
(10)护士因个人原因要求调离时,必须本人 提出申请,报护理部后上报分管院长,院长领 导审批,方可调动。
护理管理人员职责
病区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及科护士长的领导下,在科主任的 业务指导下,负责病房护理工作的行政管理和业务 技术管理。 2、负责组织制订病房护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 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3、教育护理人员树立现代护理观,为病人提供生理、 心理、社会、文化全方位的护理服务。 4、负责对本病房护理工作质量管理。
3、熟练掌握并指导护师(士)正确运用护理程 序,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4、参加并指导本科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护理,协 助解决护理业务疑难问题,参与并指导急、重、 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5、参加主治医师查房、大手术或新开展手术、 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7、承担临床实习及进修人员的教学任务。
8、开展护理科研,撰写护理论文。
1.基本原则 (1)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或助 产)专业学历,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 考试成绩合格,可以聘为我院毕业就业助理护 士。 (2)进行护士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 书》的护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 后方可上岗,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考察。 (3)考察期间,由护理部与护士长共同评价、
护理人员岗位管理规定
护理人员岗位管理规定一、岗位设置1.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和人员编制,合理设置护理人员岗位。
2.护理岗位应根据不同科室和不同病区的特点进行划分,考虑到不同患者群体的需求。
3.护理岗位应包括护理师、护理士和护理助理等职称。
二、岗位职责1.护理师:负责护理团队的协调、护理质量的评估和护理管理的组织。
2.护理士:负责具体的护理工作,包括患者的体温测量、病情观察、病历记录等。
3.护理助理:负责患者的生活护理,包括饮食、卫生、床铺整理等。
三、岗位要求1.护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学历和专业资格,通过国家承认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护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
3.护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与患者和其他医护人员建立良好的关系。
四、岗位培训1.护理人员应参加医院组织的相关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护理技能。
2.护理人员应及时了解新的医疗护理理论和技术,以适应医疗护理的发展变化。
五、岗位评价1.护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应定期进行评价,包括患者满意度评价和护理质量评估等。
2.护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良好的人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
六、岗位安全1.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安全规定,确保患者和自身的安全。
2.护理人员应正确使用和保管医疗设备和药品,杜绝事故的发生。
七、岗位纪律1.护理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和请假。
2.护理人员应保持职业形象,穿着整洁,不得随意涂改和遗失重要文件。
八、岗位监督1.医院应建立相应的岗位监督机制,对护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护理人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发现同事的错误及时纠正。
以上是护理人员岗位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通过合理设置岗位、规范职责、严格要求、定期培训、持续评价、加强安全等措施,能够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医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医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绪论为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护人员行为,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法律依据本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医护人员。
第四条医疗道德1. 医务人员应严守医德,恪守职业操守,对患者敬重,服务至上,不得有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
2. 医务人员应保守患者隐私,严守医疗机密,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3.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意见,耐心细致地解答患者疑问,真诚对待每一位患者。
第五条专业技能1. 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医疗资质,不得从事超出本专业范围的工作。
2. 医务人员应不断学习提升,不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3. 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医疗操作流程,做到操作规范、流程清晰。
第六条工作纪律1. 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 医务人员应服从医疗服务管理安排,不得私自调换班次。
3. 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工作纪律,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进行。
第七条患者安全1. 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患者手术安全。
2. 医务人员应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进行观察检测,预防患者意外发生。
3. 医务人员应严守用药规范,不得滥用药物,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八条紧急情况处理1. 医务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冷静应对。
2. 医务人员应知患者生命至上,必须全力救治。
3. 医务人员应协调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应对突发状况。
第九条着装规范1. 医务人员应干净整洁着装,符合医疗机构规定的工作服装要求。
2. 医务人员应佩戴有效的工作牌,以便患者及同事识别。
第十条违规处罚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依照医务机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辞退等。
第十一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医务机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医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如有违反需按规章制度处理。
护士管理规定
护士管理规定1.护士应当依据《护士条例》规定,取得相应资质,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2.护士应当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护理部有关规定。
3.护士由护理部统一调配安排。
新上岗护士分配科室,应服从护理部科室安排,不得自行选择科室;在岗护士因工作原因,需要进行科室调整时,应当予以配合;有大型抢救、应急救护和外援等任务,需要抽调护士参加相应工作时,护士应服从调配。
4.护士应当依据各自资质、能力等情况,参加医院组织的竞争上岗工作,获取相应的岗位。
5.护士应当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6.护士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接受培训,因工作需要被派送外出进修学习时,应当予以配合。
7.护士应当接受护理部依据工作表现和相关规定对其实行的奖惩,有不同意见按组织程序上报。
8.护士要求调离原科室,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相关科室领导同意签字后,上报护理部。
经护理部讨论同意,根据情况进行适当安排,并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调整。
9.护士辞职应当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本人提出申请,相关科室领导签字后交人事科办理,在人事科未办理手续前不得擅离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
附:护理人员服务规范1.工作中着装规范,佩带工作牌,行为规范,语言文明。
2.遵守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及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
3.对患者一视同仁,尊重患者的人格、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保守患者秘密,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4.主动接触患者,对患者使用适当的称呼,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做到首问负责。
关注患者需求,与患者保持有效沟通。
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虚心听取患者的意见或建议,及时整改。
护士管理制度条例
护士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护士管理工作,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保障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种医疗卫生单位内的护士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护理院等。
第三条护士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公平管理、激励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进护士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护士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本条例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护士管理工作应当与医院的管理体系相衔接,相互配合,共同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护士管理工作应当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科学确定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第七条医院应当配备充足的护理人员,并建立完善的人员配备制度,保障护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护士的基本要求和职责第八条护士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护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
第九条护士应当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十条护士应当服从医嘱,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技术,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十一条护士应当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护士应当遵守医疗纪律,做到廉洁奉公,维护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
第十三条护士应当积极参与医院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十四条护士应当互相合作,相互尊重,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共同为患者服务。
第三章护士的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护士应当遵守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服从领导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护士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招聘、考核、晋升、奖惩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七条护士管理应当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护士应当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做到工作勤勉、守时守纪、言行一致。
第十九条护士管理应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表现,调整管理措施和奖惩政策。
第二十条护士管理应当重视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护士的需求和困难,解决问题,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护士管理规定
护士执业管理规定一、护士执业注册为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护理质量安全,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根据《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令)及《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9号令),对我院护士执业管理作出如下规定:1.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2.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3.在我院执业的护士,须在医院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者,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需证件齐全,并在护理部备案.4.申请执业注册的护士,应具备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大专以上学历,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5.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6.护理执业活动中断超过3年者,应在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重新申请注册。
7.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8.外单位新调入我院工作的护士,应及时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手续。
未变更前不得单独执业。
二、护士招聘(一)条件要求1.国家正规医学院校大专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护士执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 2.热爱护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护理道德与职业素质,身体健康,能胜任护理工作.3.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和表现优,综合素质佳,临床实践环节反馈好.(二)招聘流程1.正式护士(1)科室于每年9月30日前递交第二年的书面用人申请(包括人数、学历等)至护理部. (2)同年10月份,护理部进行护理人员岗位设置情况调研并分析,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制定需求计划.(3)护理部将需求计划报请院长审批同意。
(4)护理部接收、汇总、整理筛选简历.(5)护理部与人事处共同组织面试。
(6)主管副院长、护理部主任、人事处处长等与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共同参与面试。
科室进行技术操作考核。
(7)科室主任、护士长对应聘人员提出确认意见并签字,签字单交护理部.(8)护理部负责将通过人员名单信息交至人事处.(9)人事处收取毕业生推荐表及成绩单等相关资料,负责通知体检,并审核体检结果. (10)人事处与体检合格人员签署三方协议书等,并办理相关手续。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管理制度一、护理执业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规范护理行为,我院制定了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在我院从事护理活动,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执业证书的取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完成国家规定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研究,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国家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4.符合国家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1.护士变更执业注册凡调入我院的护士必须在执业注册有效期内。
调入后必须及时申请护士变更执业注册。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依法变更。
变更执业注册前同未注册护士资质,不能独立从事护理活动。
2.延续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执业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提出申请。
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准许其继续执业5年。
3.注销护士执业注册注销护士执业注册是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法定程序收回护士执业注册证。
包括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护士死亡或者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丧失行为能力、护士执业注册被依法撤销、撤回,或者依法被吊销。
三、未注册护士管理1.实护士应在带教护士(必须为执业注册护士)指导下完成护理活动,执行医嘱需由本人及带教护士双签字。
2.未注册护士参照《未注册护理人员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3.各科不得自行聘用合同制护士从事临床护理活动。
四、护理进修人员管理条例为了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我院制定了护理进修人员管理条例。
护理进修人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护士执业证书;2.在岗工作满2年以上;3.通过国家组织的护理进修考试;4.取得护理进修合格证书。
护理进修人员可以在我院进行进修研究,研究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和福利。
研究结束后,需要向院内提交研究报告,经过审核后方可结业。
进修的护士需要在进修报到时出示执业注册护士执业证书,经过审核后才能安排进修。
医院护理人员规章制度
医院护理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护理工作,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健康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护理人员,包括护士、护理助理、护理实习生等。
第三条护理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服从医院管理,维护医院声誉。
第四条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医嘱,细心负责,不得有失职、疏忽、玩忽职守之行为。
第五条护理人员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信息,不得私自查阅患者病历。
第六条护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自接受患者贿赂,不得与患者发生不正当关系。
第七条护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八条护理人员应按照医嘱和护理操作规范,认真负责地开展护理工作。
第九条护理人员要保持工作态度端正,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条护理人员应协助医生进行病情分析和诊断,配合医疗工作。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及时调整护理计划,及时向医生反馈病情变化。
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应保持技能水平,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护理能力。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应敬业爱岗,热情服务,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四条护理人员应穿着整洁、统一的护士服,戴好护士帽,整齐刮胡须、修指甲。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应礼貌待人,用语文明,不得辱骂、恐吓、虐待患者。
第十六条护理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保护医疗器具,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护理人员应遵守消毒规范,准确洗手、戴手套、使用口罩,保障患者安全。
第十八条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随时向医生汇报,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护理人员应勤奋工作,值夜班遵守时间规定,保证患者24小时监护。
第二十条护理人员应善于沟通,与同事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医院工作。
第四章惩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护理人员,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罚款、停职、辞退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于因工作失误导致患者损失的护理人员,将承担赔偿责任,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护士管理规定
护士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护理队伍建设,规范护理行为,提高护理质量、保障病人安全,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根据《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管理范围为本院聘(任)用护士(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第3条护理工作必须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宗旨,坚持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原则,对护理工作实行管理。
第4条医院加强对护理工作的领导,积极解决护理队伍建设中的问题,推进护理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形势,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
第5条护理部对全院的护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护理部主任对院长负责。
科护士长负责对本科系各护理单元的护理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各护理单元护士长负责对本护理单元的护理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6条护理岗位的设立、调整、取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会同护理部拿出意见经主管院长或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医院护理岗位包括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与护理管理有关的职能科室。
属于护理岗位的护理人员按规定享受护理岗位待遇,非护理岗位的护理人员护龄不足25年者不享受护理岗位的相应待遇。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7条护士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享有下列权利:1、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无正当理由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待遇。
2、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3、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4、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组织不得干扰和阻碍护士的正常护理工作。
护理管理规定
病人住院管理制度1病人应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检查治疗和护理;2病人须按时作息,在查房、诊疗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病房;特、殊情况外出应请假,经科主任同意后方可离开,但不得外宿;3搞好个人卫生,保持病房内外整齐、清洁和安静;4病人不得擅自进入治疗室和医护办公室,不得翻阅医疗文件及资料;5病人的饮食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不得随意更改;6病人可携带必须生活用品等,并按规定放置;7病人不得互串病房,非探视时间不得会客;8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如损坏公物应按价赔偿; 9发扬团结友爱精神,病人之间应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10病人入院时应进行病人住院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病区管理工作制度1.病区由科主任及护士长负责管理,各级护理人员与医生积极协助;树立一切“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供周到及时的护理服务;2.有完整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及专科护理常规;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3.护士长全面负责病房财产、设备,建立帐目并指派专人管理,定期清点,严格交接班;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4.工作人员进病区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胸牌上岗;仪表庄重、举止大方、态度和蔼、文明用语;工作时间不允许大声喧哗、会客、打私人电话;5.为患者提供良好的休养环境,保持病房整洁、安静、空气清新,定时通风与消毒,防止交叉感染;患者床头桌、地面,每日至少清洁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开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6.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单位要摆放整齐,抢救物品固定位置,精密、贵重仪器有操作规程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使用抢救设备时禁用移动电话;7.每月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对诊疗、护理的意见,及时改进病房工作;8.患者住院时必须着患者服装,除必要用品外,多余物品不得带入病房;9.病区内不得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患者不得离开病房,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时,应经主管医师批准后在家属的陪护下方能离院,且要按时返院;10.病区内有安全防火措施,医、护、工应了解安全知识,楼梯间保持整洁通畅;母婴同室管理制度1、实行母婴责任制护理,认真执行母婴同室护理常规;实施24小时母婴同室;2、助产士与产后母婴同室护士认真交接母婴情况,认真核对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院号3、观察产妇生命体征及伤口、宫缩、阴道流血和排尿情况,产后半小时、1小时、2小时、交接班前后按压宫底,并做好记录;4、观察新生儿呼吸、皮肤颜色、脐带有无渗血,婴儿有无呕吐并注意保暖;5、产妇回到病房再次皮肤接触,早吸吮,或剖宫产产妇在应答反应30分钟内进行早开奶;6、每日检查产妇恶露,伤口愈合,子宫复旧情况,保持外阴清洁;7、每日测新生儿体温、每日沐浴、抚触一次,严密观察大小便次数、性质、黄疸情况,并做好记录;8、加强心理护理,指导并提供母亲科学膳食,保证充足营养,树立母乳喂养信心;9、每日检查产妇乳房情况胀度、乳量、乳头指导母亲正确的哺乳体位,含接姿势及挤奶手法,发现异常情况如奶涨、乳头皲裂、副乳等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指导和咨询;10、保持母婴同室整洁,安静,安全,注意房间通风,保持室内适宜温度和湿度;11、控制探视陪护人员,以一张床一人为宜,严禁呼吸道、消化道、皮肤感染工作人员和陪伴探视人员进入同室病房;探视者禁用手触摸新生儿或新生儿用物;12、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新生儿物品应严格消毒,专人专用;13、加强巡视,了解母亲及新生儿情况,做好护理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治疗室管理制度1治疗护士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操作前洗手戴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止血袋,一用一消毒,防止交叉感染;2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查对制度,注意药物配伍禁忌,注射青霉素、动物血清、碘剂等药物前应询问过敏史,按规定做过敏试验;3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液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4器械、药品应分类、定位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晰;5室内应分清洁区和污染区;无菌物品、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在固定位置;治疗完毕将用过物品清洗干净,放在指定地点;一次性治疗用品使用后,按要求分类放置统一处理;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不得重复使用,非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统一供应室清洁消毒灭菌; 6对传染病人用过的器械、敷料应单放,消毒容器专用,及时消毒处理双消毒;7治疗车、换药车配备快速干手消毒剂,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使用含氯的消毒液擦拭消毒;治疗盘内安尔碘、酒精应每周更换,速干手消毒液应每月更换;8定期检查各种治疗包及无菌物品的失效期,过期无菌物品应重新消毒、灭菌;9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的科室,应每次消毒2小时,时间为早6:30-7:30,每日一次,有记录,签全名;10室内保持清洁干净;每日湿式清扫及通风两次,用含氯的消毒液擦拭工作台及物体表面,地面湿扫清扫;物体表面紫外线照射30min,每天两次,并登记签名;每周彻底清扫消毒1次,清洁用具应专用,用后用500ms/L含氯浸泡30分钟清洗,晾干后备用;11医疗物品,按照医用废物分类目录正确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放黄色袋,生活垃圾放黑色塑料袋;正确使用锐器盒,贴封口贴,将种类、重量、科室、日期填写清楚;病区常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病区常用备用药品品种范围1.将部分临床常用的针剂、片剂等药品设为病区常用备用药;备用药按药学部药品管理相关规定管理; 2.原则上病区备用药品不超过10种;3.抢救药品和麻、精药品不作为备用药品,按相关的管理规定严格管理;二、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备用药定数量、定品种,专人管理;每日清点有记录,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用后及时补充;2.药学部指定负责人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无近效期3个月药品;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学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护理部及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3.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换药室工作制度1、换药室须有专人负责;操作者穿工作服、戴口罩及帽子,工作严肃认真,动作轻柔,以减少病人痛苦及恐惧感;换药前后洗手;2、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识清楚;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设流动水洗手设施;3、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换药室做到一人一碗二钳,一份无菌物品,先换清洁伤口,后换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伤口不得在换药室换药,应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换下的敷料焚烧处理;4、每次换药完毕,敷料分类倒入污物桶,不得随意乱扔,用过器械盒换药碗分别抛入消毒中,并将其他物品放回原位;污染桶应及时更换,每周擦拭消毒;5、开包后未用完的换药碗、盘、钳、镊敷料等,由容器取出后不可再放回原处;启封的外用无菌溶液仅限当日使用,注明开启时间;各类外用药品标签要明显,字迹要清晰;6、保持室内整齐、清洁,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桌椅每天擦拭消毒一次,紫外线照射做空气消毒,每月进行空气细菌培养并登记;出入院、转院、转科制度一、入院制度1、病人住院须持门诊、急诊医师签发的住院证明,办理住院手续;2、对急、危、重病人优先收治,无床时应加床收治,不得拒收或推诿;3、危重病人或即将分娩者入院时,可免浴;大面积烧伤的病人用消毒大单包裹,应由急诊科直接送入病房或手术室;并立即通知医师及护士长;4、病人的衣服可交病人家属带回;5、护送危重病人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痛苦;6、病房护理人员街道病人入院通知后,应准备床单位及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7、病区护士对入院病人应热情接待,测量体温、脉搏、血压,详细介绍住院规定和病区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8、护理人员应在病人入院15min内,通知医师进行检诊处理,同时将有关资料输入电脑;二、出院制度1、病人出院须经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并交待住院事项;2、出院医嘱下达后,于出院前一天填写出院证明,出院当日主班护士遵医嘱办理出院,填写出院通知单,整理出院病历,送至住院处,病人家属持押金单去住院处结账办理出院,住院证明门诊楼服务台盖章后,回病房登记,值班护士当面点清床单位的物品后,方可出院;3、出院前,主班护士按规定注销一切治疗,护理,核算住院各项处置及检查收费治疗项目,避免漏收或多收;4、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告科主任和医务科,夜班需报总值班,并由病人本人或家属在病历上签署“自动出院”并签字;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要耐心做工作,必要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共同做工作、接回;5、病人出院前应做好出院健康教育,征求病人意见,必要时请病人留下电话或住址,以便定期随访;协助病人整理物品;6、病人转院,清理床单位,注销各种床头卡片,并进行床单位终末消毒;三、转院制度1病人转院,应由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科批准,征得转入医院同意,病情允许者,方可转院,并按出院办理手续;2病人转院时,可带病历摘要,如因治疗需要病历、X线片,可办理借阅手续或携带复印件3病情较重的病人转院时,应派人护送,并带急救药材,途中有危险者不得转院;四、转科制度1病人转科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出科室医师下达转科医嘱,主班护士按规定要求整理病历,注销各种治疗、护理、登记卡、床头牌;2转出科室派人护送病人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患者病情及病历;转科制度转出1、住院患者所患疾病,涉及其他专业科室范围,应当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被邀科室前来会诊并同意转科后,主管医师应向医疗组长、科主任汇报,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2、主管医师应向转入科室联系床位及确定转出时间;3、主管医师要仔细检查,完善患者在本科住院阶段中的所有诊疗工作,规范书写转出记录,开具转科医嘱;4、主管医师应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将本科的诊断以及治疗情况概要地说明,并着重说明转科的原因、目的和必要;解除患者的顾虑,使其能安心地转入新的科室,接受治疗;5、转出病区时,由本病区工作人员陪送到转入科室病区,并向转入科室病区值班医护人员交接,保证治疗的延续性;转科相关制度转入1、凡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者,经转入科会诊同意,并在会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转出科持会诊单联系好床位,方可转科;2、转入科对需转入病人应优先安排,及时转科,如急危重病人转入应尽快解决床位;如转科过程中有导致生命危险的可能,则应待病情稳定后,由转出科医师陪送至转入科;3、转入科应及时诊治或抢救转科病人,写好接收等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科;4、危重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医师应向转入科医师当面交待病情;5、如病情需两科共管者,应以原所在科室为主,共同负责协商解决,定期按时查房;探视陪护制度1应当按医院规定探视病人;监护室、隔离病房,谢绝探视;特殊情况应按规定穿着探视;传染病病员不得陪护儿童除外;2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文明礼貌,服从医院人员的管理;3不得翻阅医疗文书及资料,遇查房或进行诊疗工作时,陪护应退出病房;4不得谈论有碍病人健康的事宜,不得乱串其他病房;不得在病人床上坐、卧;5不得在病区大声说笑;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保持病房的清洁整齐,不得在病房内吸烟和随地吐痰;6根据病情由医师决定是否需要陪护;7探视者须按规定时间探视,每次不超过两人,探视不超过一小时;8病人入院时对陪护人员应进行探视陪护制度的宣传教育;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一、药品器材请领制度1、各科室根据诊疗、教学、科研需要,按规定定期请领药品、器材;2、认真填写请领单,字迹清晰;填写药品、器材的品名、数量、规格,不得涂改;3、规定时间领取药品、器材,认真清点后,双方签字以示负责;1份交科室作为记账凭证,1份留库房;二、被服管理1、各病房根据床单位和实际需要确定床位基数,每班交接清点,如有差错,须立即追查原因;2、病人入院时,值班护理人员应向病人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病人合作;3、病人出院时,值班护理人员应将被服当面清点收回;4、使用过的被服放于指定地点,与洗衣房人员当面清点,换领干净被服备用;三、病室药品管理制度1、临床各科根据医疗需要储备的药物品种、数量应与药剂科共同商定,严格控制数量,一般不超过1周平均消耗量;2、临床科室使用药品必须根据医嘱,建立服药与注射登记本,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发现变色、发霉、混浊、过期等现象,不得使用;3、使用注射液时,应严格查对药品名称、规格,特别是静脉输液加入其他药品时,应注意配伍禁忌;4、各种药品应指定专人或专班次保管,认真履行交接手续;5、科室存放药品应按内服、注射、外用、滴剂等分别放置,整齐排列;瓶签按规定颜色区别书写,模糊的应立即更换;6、不得将规格不同的药品存放在同一盒内;保持药柜的整洁、干燥、通风;特殊药品避光保存;7、药剂科定期检查临床科室药品保管、使用管理;口头医嘱执行制度1.在非抢救和手术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前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抢救用药需保留用过的空安瓶,待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对无误方可弃去;4.抢救结束应请医生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医嘱制度一执行医嘱1.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立即执行,原则是先临时后长期,先急后缓;执行医嘱前护士应先对医嘱进行认真复查,并经第二人认真核对;确认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次数、用法和时间再执行;对可疑医嘱,护士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对临时医嘱通知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执行,然后打印出医嘱单及各项治疗单;2.除抢救或手术中,其他时间一律不执行口头医嘱;如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述一遍,在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抢救完毕医生及时补充下达医嘱,护士应当具实补记执行情况; 3.临时医嘱须由下一班护士执行的,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的各项准备,并在护理记录中详细记录;4.患者手术、分娩或转科后,术前医嘱或原科医嘱一律停止,在医嘱单上以红色钢笔划一横线,以示截止,重新下达术后医嘱和转科后医嘱;5.长期医嘱执行后在长期医嘱执行单上签全名,临时医嘱执行后在临时医嘱执行单上签全名并注明执行时间;执行单保留3个月;6.不用的医嘱用红笔写明“取消DC”字样以示停用,注明时间和签全名;临床“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全面贯彻落实患者安全目标,修订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如下:1.建立接获电话和网络通知的“危急值”登记报告记录本;2.接获“危急值”网络报告后,由值班护士确认并接受信息,报告值班医生,及时处理,值班护士将处理结果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复查者记录复查结果;3.接受信息者将完整信息详细记录在“危急值”登记报告本上;围手术期管理制度1.手术分级及审批:各手术科室应根据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手术权限审批,安排相应级别医师手术;2.术前医师准备工作:1主管医师应熟悉并评估患者病情,完善术前必需检查,完成相关医疗文书书写,手术者术前应亲自查看患者;2二级以上手术以及新开展的手术,均应进行术前讨论;急症手术如时间不允许进行术前讨论,二级手术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确定手术方案,三级及四级手术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确定手术方案;3术前了解患者及家属社会、心理状况;应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查房,共同商讨患者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应积极完成术前各项常规检查及某些特殊检查,尽可能在术前得出正确诊断;4手术者应亲自与患者及家属术前谈话,介绍拟进行的手术的风险和预期的治疗效果,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替代治疗方案等,取得患方同意,并与患方共同完成手术同意书签字;5麻醉医师应于手术前一日亲自访视患者,了解患者病情及术前准备状况,再决定麻醉方式,如发现手术准备不充分有权暂停手术并在病历中写出麻醉评估意见;麻醉医师应向患者及家属介绍麻醉方法、麻醉风险、注意事项等,在保证患者及家属能正确理解的前提下,完成签署麻醉同意书;6估计需要输血的患者应做好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必要时并备一定数量的红细胞、血浆或全血等;采取措施纠正患者全身情况欠佳状况,以提高患者的手术耐受力;对术中拟用药品有需要作过敏试验的,术前均应按要求做好过敏试验; 7择期手术,手术通知单需于手术前1天上午10:00之前发送至手术室,急症手术需提前电话通知手术室,随后送手术通知单,并标明“急”字;择期手术按照急症手术通知手术室,手术室护士长有权拒绝安排并上报医务部;医务部对相应科室暂停一周的第一台手术安排,并予以相应的惩罚;特殊感染患者递交手术通知单时应特别注明,以便手术室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3.术前护理准备工作:1护理人员应全面了解患者的生理、心理等情况,向患者作入院宣教,并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2遵医嘱做好术前准备工作,包括皮肤及胃肠道准备、合血及交叉配血、药物过敏试验、手术前和手术当日的准备等;3患者入手术间前应更换病员服,不得将患者衣物、石膏、牵引器等污染物带入手术间;4.手术部位标示,见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5.手术患者交接1术前交接手术室人员接病人时,病区责任护士根据手术通知单核对,确认患者身份、用药、物品、病历等,核对无误后,与手术室人员一起护送患者入手术室,手术室巡回护士与病区责任护士一起核对无误后,分别在手术交接单上签字;巡回护士将患者送入指定手术间;2术后交接手术室提前电话通知病区责任护士做好接手术准备;由手术室人员麻醉医师和/或手术医师护送患者至病区,与病区责任护士共同核对患者的所有信息并签字;6.手术中医疗、护理工作要求1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器械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麻醉前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发生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执行;2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3术中若遇到疑难或意外情况时,术者无法解决,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进行术中会诊,并向医务部报告;手术中若需变更原手术方案或临时决定使用高值耗材等情况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实施;4手术期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加强麻醉期间的观察与处理,不得随意离开手术间,不得一人监管多台手术,对出现的异常生命参数及时分析处理,并通知手术者,保证手术顺利进行;如手术麻醉效果不好,不能达到手术要求时,麻醉医师应向其上级医师报告,由上级麻醉医师及时处理;手术更改麻醉方式必须与手术医师协商;5由手术医师自行实施的局麻手术,术者应掌握所用麻药的药理特性、使用剂量、浓度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注意患者反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巡回护士和器械护士应在手术开始前、手术结束缝合前、手术结束缝合后共同清点核对手术所用的无菌包及各种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确认数量无误后如实记录;对术中追加的器械、敷料应即时记录;如部分手术无需安排器械护士,应由巡回护士配合术者清点手术器械和敷料,保证数量准确无误;7巡回护士术前应准备好所有物品,应充分考虑手术需要及意外情况,术中不得离开手术室;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者,需有同级别护士接替巡回;8术中如需输血时,由巡回护士负责督促各环节在最短时间内将血送到手术间,输血科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合血;术中如需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行临床输血管理办法;9术后需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效期等,条形码应贴在手术清点记录单的背面;10所有手术切除的组织脏器标本均须适时进行病理检查;原则上,手术切除标本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向患者授权人展示、讲解,由手术室安排专人送至病理科,做好交接登记,防止标本污损、差错或遗失;11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7.术后医疗、护理工作1手术结束后,由麻醉医师决定是否送患者到麻醉恢复室;患者出麻醉恢复室或出手术室后的流向由手术医师决定;。
护士管理规定
护士管理规定篇1:护士管理规定护士管理规定1、本规定是依据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的《护士条例》制定。
2、本规定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本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3、凡在本院工作的护士,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单独从事护士工作。
4、从业护士必须按期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5、进修护士、实(见)习生必须执行本院《护理人员从业资质规定》,助理护士必须在护士的指导下协助护士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和部分基础护理工作。
6、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管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7、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8、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9、护士在执业中不得泄露就医者的隐私,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10、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11、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2、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医院护理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在本院执业,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中止其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篇2: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管理规定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长期住院患者的管理,监控我院是否存在过度诊疗、服务流程不合理现象,以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安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成立评价小组组长:成员:一、各科室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须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
护理员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护理员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护理员工作行为,提高护理工作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护理员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全院所有护理员。
第三条护理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护理工作职责。
第二章护理员职责第四条护理员应当细心、耐心、细致地开展护理工作,尊重患者权益,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五条护理员应当按照医嘱和护理计划,正确执行医疗护理工作,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六条护理员应当保持工作状态良好,注意个人形象及仪表,不得穿着不整洁或不符合要求的服装工作。
第七条护理员应当在工作中严守患者隐私,不得向外界透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八条护理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护理员行为准则第九条护理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条护理员应当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私自服用药物,不得将患者的药物用于自己或他人。
第十一条护理员应当保护医院的财产,不得私自占用或挪用医院的物资。
第十二条护理员应当自觉维护医疗秩序,不得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任何形式的礼金或回扣。
第四章护理员奖惩制度第十三条对于表现优秀的护理员,医院将给予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等。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护理员,医院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停职、开除等。
第十五条护理员在工作中如遇有困难或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寻求帮助解决,不得隐瞒或掩饰。
第五章护理员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将建立护理员的考核评价制度,对护理员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价,以评定其工作表现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医院将建立护理员的信用档案,对护理员的工作表现、违纪违规记录等进行详细记录,并作为评价和处罚的依据。
第十八条医院将建立护理员的培训计划,对护理员进行定期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公布。
医院护理人力资源管理规定
医院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节护理人力资源管理总体制度为了充分发挥人事管理职能;为我院护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依据我省相关政策;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护理人员的聘用、调配、晋升、考核、辞职、休假及继续教育进行规范管理..一护理人员聘用1、拟定护理人员准入条件;按照相应的条件聘用护理人员..2、护理部根据医院工作实际;向医院报送年度招聘计划人的学历要求、数量;经医院批准后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应聘人员的理论考试;监考、阅卷、成绩登记;初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等;护理部参与..3、聘用护理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留用;不合格者予以终止聘任合同..新聘人员试用期的各项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二护理人员考核1、护理部每年组织实施全院护理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选先挂钩..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于考核不佳者应面谈;记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并评价效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2、实行分级考核制度..护理部对于科护士长进行考核;护理部及科护士长负责对全院护士长进行考核;病房护士长负责本病室护理人员的考核..三护理人员配置及调配1、护理人员配置:护理部根据护理工作量、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岗位条件及能力要求进行科学、合理配置护理人员..2、护理人员的调配1护理人员的调动、调配由护理部统一负责;由护理部、科护士长、病房护士长分别在全院、科室、病房三个层面;以患者为中心;根据工作量调配护理人员..2护理部制定紧急情况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并具体实施..3护理部按照能级对应原则对人员与岗位发生明显不对等或外部因素造成的不适应现象进行换岗和调整..4护理部向科护士长发出人员调动通知;科护士长负责人员调动后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被调动人员接到调动通知后;任何人都不得借故推诿;应在要求的时间内做好工作交接;接收调动人员科室同时要做好新调入人员各项工作安排..四护理人员考勤1、护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劳动纪律;服从科室排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若因故无法按时上班;必须提前通知护士长;否则按照旷工处理..2、护士长安排工作时应从人性化管理角度出发;充分考虑护士需求;尊重护士意愿..3、科护士长、护士长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劳动纪律..4、科护士长和护士长应做好护理人员的考勤监督工作;对于违纪人员应及时教育和引导、屡教不改者予以相应经济处罚..5、科护士长负责对护士长的考勤进行督查;并抽查片区内护理人员的考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护理人员上班时间必须严守工作岗位;如因特殊原因离岗必须获取护士长同意;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并迅速返回..五护理人员休假1、年休假:护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科室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计划的安排护理人员休假..2、病假:护理人员生病须治疗和休病假者;凭门诊医生开具的病情证明向人事处申请病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长期休病假者要定期出具诊断或治疗证明..3、事假:护理人员原则上不休事假;因特殊原因需临时、短时间请假者;应提前通知病房护士长做好相应工作安排后休假;按人事处事假管理办法核算工资及绩效..4、婚假:护理人员按照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休婚假;由所在病房护士长做好工作安排..5、产假:护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休产假..具体休假时间、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六护理人员辞职和退休1、护理人员自愿辞职者须提前提出辞职申请书;陈诉辞职理由..经病区护士长、科护士长签字同意后上交护理部..护理部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做擅自离职处理..2、因护理人员自身能力无法承担相应护理岗位工作时;可由护理部酌情调整岗位;经调整工作岗位之后仍不能胜任者;护理部根据个人表现及科室意见向医院人事处提出辞退报告..3、护理人员达到退休年限;护理部接到人事处通知后立即通知科护士长;做好退休人员的各项工作安排..4、离职职工需报经护理部同意;到医院人事处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第二节护士岗位管理制度一护士岗位管理要求:1、按需设岗/ 按岗合理人力配置2、将护士分层级使用和管理3、相应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岗位说明书、晋级标准4、分层级规范化培训5、建立考核标准、绩效方案;按岗考核 ;工效联动6、达到有效、科学管理二结合实际;科学设岗1、护理管理岗位: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2、临床护理岗位:N0—N43、临床教学岗位:临床教学秘书4、其他护士岗位:消毒供应中心护士、导诊护士、体检中心护士、采血护士等三责任护士晋级指导原则1、N4;基本年资及职称;培训学时学分达标、发表文章;综合评价合格2、N3:基本年资及职称、培训学时学分达标、专科理论技能考核;教学反馈合格、发表文章、综合评价合格3、N2:基本年资及职称、培训学时学分达标、基本专科考核、综合评价合格4、N1:基本年资及职称、培训学时学分达标、基础理论操作考核、综合评价合格四护士分层级能力考核1、自评:个人申请2、他评:患者及家属满意度及反馈3、同行评:医生、护士长、护士4、考评内容:专科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及专科水平、护理质量检查、团结协作、危重患者护理抢救能力5、对评议结果护士投票表决第三节护理单元人力的配置制度一、护理单元人力的配置原则与标准护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使用是护理管理的重要工作;是保证护理质量与安全的根本..根据国家卫计委发出的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2011 年XX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结合本院实际修改并完善护理单元人力资源配置原时与标准如下:一配置原则:护士配置总体原则应遵循“以病人为中心” ..1、满足患者需要的原则:患者护理需要包括依据护理功能应达到的护理目的、标准和患者的合理要求..如急诊科应急情况多;配置人员为注射室、急诊科、观察室人员的总和..2、能级对应的原则:护士的资质、能力与所承担的工作职能想适应;既要以合格的人员去担负组织结构中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又要使人的职务与所承担的职责、能级相适应..3、合理比例的原则:护理人员配置不仅要考虑数量还要考虑人员的结构比例..包括管理与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老、中、青不同资历人员;护士与护理员;临床护理与教学人员;不同学历人员中;以从事护理技术、初级职务、青年护理人员比例大;以保持高、中、初和老、中、青的合理梯队或塔形结构..使护理人员整体专业、智能、素质等结构比较合理;以保证工作稳定和后继有人;保证各级各类人员优势互补;各自发挥所长..4、经济效能的原则:应优化组合;较大限度的发挥人力资源效能..5、动态发展的原则:人员配置的影响因素较多;应根据病人需要不断进行动态调整;使护理人员合理流动..6、护理人员应按照具体科室和护理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岗位描述合理配置..1护理管理岗位的人员应当具有临床护理岗位的工作经验;具备护理管理知识和能力;通过公开竞聘;选拔符合条件的护士从事护理管理岗位的工作..2临床护理岗位的人员配置应当按照临床护理岗位的分类;根据岗位的工作量、技术难度、专业要求、工作风险等要素;合理、动态地配置相应资质的护理人员..7、各科室根据工作特点、护理工作量、护理人员能级等要素科学排班;合理弹性调配使用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量较大的时间段和科室;增加护士数量;保障患者护理工作规范、安全..8、全院适当配备机动护理人员;制定护理队伍紧急调配预案;建立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以补充临床护理人员临时性短缺;应对突发事件以及特殊阶段临床护理的紧急需要..二配置标准1、病区护理人员配置标准:护理管理岗位和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应当占全院护士总数的 95%以上;每名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不超过 8 个..1普通病区:①护理人员与实际床位比≥0.4:1;②疑难重症病人较多的高风险科室;护理人员与实际床位比可达0.5:1;③各病区在以上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收住患者特点、护理等级比例、床位使用率、患者平均住院日等护理工作量;适当增加护士配比..2综合ICU护理人员与实际床位比不低于2.5-3:1;护士长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它监护室参照综合ICU;根据患者病情及使用呼吸机情况适当增减护理人员..3病房患者总数或危重患者增加时;按护理人员弹性调配制度执行;满足患者需求;确保医疗安全..2、门诊、急诊、手术室、血液透析等部门的人员配置应当根据门急诊量、治疗量、手术量、血液透析患者数量等因素配置护士..1急诊科应当根据每日就诊人次、病种和急诊科医疗和教学功能等配备护理人员;确保急诊患者的医疗护理安全和护理质量;护师以上职称配备比例不低于70%;固定护理人员不低于75%;护士长应具备主管护师以上职称和2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2手术室护士与手术间比不低于3:1;工作经历2年以内护理人员数占总数≤20%;护士长具备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及以上手术室工作经验..3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士长应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新生儿室;注册护士与患儿比应不低于0.6:1;NICU护士:患儿1.5-1.8.:1..5消毒供应中心:护理人员与床位之比 2-2.5:100..二、护士排班原则及要求1.原则1以患者为中心原则:根据患者数量及患者病情轻重合理安排护士人力;充分满足患者的需求..2弹性排班原则:掌握工作规律;根据工作忙闲排班;增加护理高峰时段的护理人力..如病区护理工作量较大的时段、突发状况或紧急抢救患者时增加护理人力..各科根据专科特点排普通应急班加班、特急应急班抢救、危急事件处理等..普通应急班人员接到呼叫后15-30分钟内到岗;特急应急班人员接到呼叫后15分钟内到岗;保证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和护理..3人性化原则:在保证护理工作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护士对排班的个体要求;但必须完成医院规定的工作时数..为减少交接班环节和减轻护士晚夜班压力;可采取连续排班模式;如APN派班..4合理搭配原则:在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基础上;根据患者人数、病情、护理难度、技术要求及护士能力;对护士进行合理分工与搭配;充分发挥高年资护士传、帮、带作用;帮助年轻护士尽快成长..2、要求1在遵循上述排班原则的基础上;兼顾临床需要和护士意愿;结合病区专科特点确定排班方式;合理排班;减少交接班次数..提升护士责任感和参与病房管理的能力..2保证护士对患者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即确保对患者履行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工作职责..3每名责任护士相对固定负责一定数量患者的治疗护理;每名患者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对其住院治疗过程全程负责..4白班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名..三、护理人力资源调配制度一护理人员弹性调配制度1、为合理使用护理人力资源;满足临床工作需求;保证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适应临床护理工作和人员变化特点;特制定此制度..2、各科室应按我院“护理人员配置原则”合理配备本科室的护理人员..3、各护理单元根据本科室的工作特点、患者和护理人员情况实行弹性排班..4、在护理人员配备符合“护理人员配置原则”的前提下;如科室出现短期工作量增加;人员临时短缺严重;科室内弹性调配不能满足需求时;护士长向大科护士长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详见附件;由大科护士长在本系统内调配..5、大科护士长在接到申请后尽快为其调配护理人员;如在本系统内协调困难;大科护士长应及时书面报请护理部协调解决..6、护理部接到申请后;在全院范围内调配护理人员满足科室需求优先调配机动护士..7、弹性调配护理人员的绩效奖金由申请科室承担..8、弹性调配的护理人员在申请科室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4个月;如需求超过4个月;科室应根据情况增加本科室护理人员配置..说明:“护理部意见”仅在系统调配不了需护理部调配时填写..附件2 护理人员弹性调配流程图附件3 护士机动调配通知单科室:因工作需要;你科护士于年月日时到科报到;请给予安排..特此通知..感谢支持□护理部□系统年月日时(二)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制度1、紧急状态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2、在紧急状态下全院护士必须无条件服从各科室、各系统和护理部调配..3、护士人力资源调配依照层级原则实施..当科内因护理人力资源影响本科室正常工作时;首先由系统护士长在本系统协调解决;以保证护理工作的正常运转..4、当本系统内不能协调解决问题时;由科护士长向护理部提出申请;护理部安排机动库护士对申请科室进行支援..5、各科护士长要保证通信工具的通畅;收到通知后立刻赶到指定地点..6、在紧急状态下;暂停正常休息时间;休假人员 24 小时待命..7、节假日各科安排应急班;应急班必须是未上班的休息人员;应急护士在应急时段内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三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预案及流程1、应急预案为了适应越来越多的应急情形做好防病救灾工作;尽可能减少群死群伤、自然灾害等公共突发事件对病人造成的机体损害和不良的社会影响;使医院护理工作在紧急状态下能有条不紊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预案..1成立以分管院长领导下的、以护理部主任为组长;科护士长、护士长为成员的护理人力应急调配领导小组..组长:1名副组长:组员:办事要构:护理部办事人员:2领导小组职责:①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调配人员;成立应急救援护理小组..②应急救援护理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报告程序:凡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大型医疗抢救、特殊病例的守护、病房紧急缺编等突发事件;各科应及时向科护士长报告;科护士长向护理部报告;夜间、节假日向总值班报告..①护理单元突发紧急事件时..②护士应逐级上报护士长、护理部双休日、节假日、午间、夜间同时通知行政总值班、值班护士长-..③启动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④护士长组织病区内增援;科室人员无法满足需求时启动片区预案;片区人员无法满足时通知护理部增援人员⑤护理部按紧急状态持续时间、发展进程;病员危重程度及实际工作量;及时启动护理应急小组成员增援⑥突发紧急事件终止4管理规定:各科室应本着以大局为重的原则;服从医院和护理人力应急调配领导小组的调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护理部与护理应急调配组成员;长期保持联络畅通..遇到紧急情况时;护理部主任直接与临床科室科护士长、护士长联系;安排可调人员及时、有效地上岗..5人力资源调配方案:①批量患者在5人以下病情较轻危重患者2人以下;调动本病区应急护理人员特殊情况如烧伤、科室休假人员多且无法调配、节假日等除外;也可根据情况争取大科人力资源支持..②批量患者在5-10人危重患者3-5人;调动本片区应急护理人员特殊情况如烧伤、科室休假人员多且无法调配、节假日等除外;也可根据情况争取全院护理人力资源支持..③批量患者在10人以上危重患者5人以上;在大科调配基础上;由护理部进行全院调配..一、护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一本制度制定指导思想:新医改要求医院开源节流;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因此;健全合理的绩效评估和薪酬制度可提高绩效、降低成本;并能激发广大护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护理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是医院整体薪酬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今后护理队伍及护理学科的发展至关重要..护理人员的薪酬制度改革应适应新医改要求;以质量和效率为核心;从根本上解决原来院科两级分配中的弊端;并建立以护理单元为主体的同工同酬的绩效薪酬考核制度..二基本原则1、符合新医改和政策要求的原则新医改要求医院开源节流;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医院应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和薪酬制度;提高绩效、降低成本..通过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使用率..减少术前等待时间;合理用药等减少病人的医疗费用、有效控制医疗成本..护理人员绩效薪酬制度改革应适应新医改要求;以质量和效率为核心的考核分配制度;并与时俱进;根据国家和医院的政策及时进行调整..2、以工作量、质量为中心原则加强综合绩效考核;突出服务质量、数量和职业道德;新的薪酬制度以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为保障;建立以技能、职责、质量为基础的绩效薪酬制度;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取酬..3、绩效考核可量化原则护理人员绩效评价坚持了绩效评价理论的SMART基本原则;即评价标准基于工作的原则可测量、评价标准公开化原则客观性、评价标准化原则、评价激励原则和评价结果公开化原则持续性;保证了绩效评价的有效实施..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对各级护理人员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进行系统调查、分析、反馈、改进..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包括被评价人在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果;取得这些成果的组织成本投入是多少;以及取得这些成果对组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来多大影响;换而言之;就是考核和评价护理人员工作的效果、效率、效益..三实施及管理细则1、护理岗位绩效考核分为护理单元和个人考核..其中个人考核包括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和护士..护理部主任由分管院长考核;科护士长由护理部主任考核;护士长由科护士长及护理部考核;护士由护士长考核上报科护士长审查;送护理部备案;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次..2、护理绩效考核的形式:1患者评价:是一种特别有价值的、最好的考评方式.2下属评价3自我评价4同行评价5上级评价3、护理岗位设置:1管理岗位: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2临床岗位:办公室护士、护理组长、责任护士、辅助护士、调夜班护士、整夜班护士、梭夜班护士3其他岗位:为患者间接提供服务的岗位:消毒供应中心、医院感染管理部门..4、护理单元绩效考核:放在个人绩效考核工作完成、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后进行..5、护理绩效考核内容:1护士长绩效考评内容:①护理质量:科室护理质量;护士长考评;护士长工作满意度科室满意度;护士长岗位系数及年资系数..②护理效率③护理效益2护士绩效考核内容:①护理质量:科室护理质量;护士月考评;工作满意度护理组满意度;职称及年资系数..②护理工作效率:技术风险层级;岗位系数;班次系数..③护理工作效益:与科室效益同步6、薪酬分配方法1考评指标权重比例:年资岗位积分30%、年资班次积分50%、年资工作绩效积分20%..2设立绩效再分配机制:护士长每月提取绩效奖金总额的2%奖励经费;作为对护理人员个人绩效分配的有益补充3夜班考核:由护理部定出每一级护理人员每月应承担的夜班数;其数量与岗位级别挂钩..岗位级别越高;值夜班数量应越少;每个夜班的酬金越高;反之;岗位级别越低;值夜班数量应越多;每个夜班的酬金相对较低..即岗位级别与夜班数量呈倒三角..4护理质量管理考核:护理部质控办为执行单位;每月对各护理单元的护理质量进行考评;再根据考评结果;奖优罚差;采用总量控制的原则;将扣罚的护理单元酬金奖励给优秀的护理单元;并且分等级进行奖励和扣罚..当期责任当期承担;奖罚及时;时效性强;并和护士长的考核和任职挂钩..5成本管理考核:成本控制是医院管控的核心..为实施成本考核;设备物资部每月5日前向院长、护理部、经管办提供各护理单元及科室配送报表;作为成本考核的依据..与工作量有关的消耗性材料是考核重点:计价材料、高值耗材与收入挂钩;确保收回应收费用;非计价材料在同类科室间比较;根据管理优劣与绩效分配挂钩..成本考核的结果与护士长岗位任职挂钩..各护理单元可控成本原则上按是否满足基本要求由经管办进行考核后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扣减..6特殊岗位津贴:部分工作性质较特殊的护理单元;如传染病房、结核病房、精神科精神障碍病房、核医学病房、放射检查室等;给予特殊岗位津贴..7特殊考核奖励:根据国家和医院的政策及时调整奖励和考核办法:每年评选最佳护士、项目开展情况、医护合作等方面给予特殊奖励..8护士长管理岗位绩效考核:对护士长的考核由护理部承担;避免了护士长自己考核自己;制度难以实施和保证公平的矛盾..护理部统一尺度和政策;有利于护士长及时发现自己在护士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期改进工作..二、XX市XX医院护士同工同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制度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一同工同酬制度1、为外聘护士建立人事代理关系;解决聘用临时护士的档案管理、技术职称评审考核、工资福利待遇调整等问题..2、在护理人员队伍中实行“岗高薪高、以岗定酬、同工同酬、绩效工资”的分配制度;同一岗位、同一职称、同样的技能就能享受同样的待遇..3、同工同酬的条件:1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2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4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二福利待遇制度1、医疗每位护士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医院的免费体检惠及到每一位护士..2、节日津贴按照国家政策和医院规定在节日为员工发放过节费..3、防暑降温费按照国家政策和医院规定为员工发放防暑降温津贴..。
医院护理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护理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护理人员的行为,提高护理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个人隐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的护理人员,包括护士、护理助理等。
第三条护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继续教育。
第四条护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第五条护理人员必须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不得进行歧视或虐待行为。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护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包括:负责患者的基本护理,包括测量生命体征、协助患者进行个人卫生、营养餐等;执行医嘱,如给药、更换输液等;协助医生进行检查和治疗;负责患者的康复护理等。
第七条护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护理工作的全程跟踪和记录,确保医学文书的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护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不得私自请假或旷工。
第九条护理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秩序,不得在工作期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岗位上使用手机或进行聊天。
第十条护理人员应当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不得在工作期间擅自更换服装或外观。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依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洗手液、消毒水等。
第四章职业道德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应当保持职业操守,维护护理人员的形象,不得进行不恰当的言行。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应当保守患者的个人隐私,严禁私自泄露患者的病情和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护理人员不得接受或索取患者的礼品、钱物等,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尊重医疗多学科合作,与其他医务人员进行良好的沟通合作,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第五章奖罚措施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护理人员,医院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对于严重违纪的护理人员,将予以解聘。
第十七条对于表现突出、工作优秀的护理人员,医院将给予相应奖励,包括嘉奖、荣誉称号、职称晋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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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四 )、 护 士 因 个 原 因 要 求 调 离 时 , 必 须 本 人 提 出申请,报护理部、人事科后上报分管院长,院领导审
批,方可调动。 二、进修护士管理规定 ㈠ 进 修 人 员 须 凭《 普 洱 市 人 民 医 院 护 理 人 员 进 修 手
册 》、《 执 业 证 书 》 复 印 件 、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小 一 寸 照 片 一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护理部输报到手续。
( 十 二 )、 充 分 调 动 护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 完 善 护 理 人 员 调 配 制 度 ,保 证 优 质 护 理 服 务 的 开 展 。强 化“ 以 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便 捷的护理服务。
( 十 三 )、 护 士 执 业 违 反 医 疗 护 理 规 章 制 度 及 技 术 规 范 的 ,由 医 院 护 理 部 门 视 情 节 ,予 以 警 告 、责 令 改 正 、 终 止 在 本 院 执 业 ,并 上 报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终 止 其 注 册 直 至 取消其注册。
划,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㈢见习岗护士必须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技术操作规范、指南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 ㈣ 见 习 岗 护 士 由 护 士 长 安 排 临 床 经 验 丰 富 ,认 真 负
责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主 管 护 师 进 行 带 教 ,不 得 单 独 排 班 。㈤ 见 习 岗 护 士 必须服从调配,如因个人原因需辞职,必须履行协议, 按 医 院 的 相 关 规 定 ,递 交 辞 职 申 请 ,办 理 终 止 协 议 手 续 , 方可离开医院。
㈡ 进 修 护 士 由 护 理 部 与 科 室 管 理 ,由 护 士 长 确 定 专 人负责带教,不得单独值班。
㈢ 进 修 护 士 自 学 遵 守 医 院 、科 室 规 章 制 度 ,服 从 管 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㈣ 进 修 期 间 凡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回 原 单 位 或 更 改 进 修 计划者,将终止其进修学习资格。
㈩ 护 士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的 权 利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犯 。护 士 在 执 业 中 应 保 护 患 者 的 隐 私 ,但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十 一 )、 遇 有 自 然 灾 害 、 传 染 病 流 行 、 突 发 重 大 伤 亡 事 故 及 其 他 严 重 威 胁 人 群 生 命 健 康 的 紧 急 情 况 ,护 士 必 须 服 从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的 调 遣 ,参 加 医 疗 救 护 和 预 防 保健工作。
医院
护理人员管理规定
一、护士管理规定 ㈠ 本 规 定 所 称 护 士 ,是 指 经 执 业 注 册 取 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护 士 执 业 证 书 》( 简 称《 执 业 证 书 》),依 照《 护 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本规定所称护士,是指经 执业注册取得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 康的本 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㈡ 护 士 执 业 注 册 有 效 期 为 5 年 ,护 士 必 须 按 规 定 及 时 完 成 延 续 注 册 ,未 经 护 士 执 业 注 册 者 不 得 单 独 从 事 护 士工作。 ㈢ 护 士 执 业 过 程 中 必 须 遵 守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制 度、技术规范、掼和职业首先。 ㈣ 护 士 必 须 按 照《 护 理 人 员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完 成培训及考核。 ㈤ 护 士 应 接 受 在 职 培 训 、完 成 规 范 化 培 训 和 继 续 教 育有关规定。护士应通过实践、教育、管理、学习等方 式,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㈥ 护 士 应 对 其 护 理 行 为 负 责 ,热 情 工 作 ,尊 重 每 位 病人,努力为病人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㈦护士应养成诚实、正直、慎独、上进的品格和沉 着、严谨、机敏的工作作风。
㈤ 进 修 期 间 按 计 划 进 行 学 习 ,不 得 擅 自 提 前 或 延 长 进 修 时 间 或 自 行 转 科 进 修 ,如 因 特 殊 情 况 须 原 单 位 与 护 理部函商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㈥进修护士应积极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学术讲 座,专科护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㈦进修结 束前一周,认真地对进修目标、计划作出个人总结,科 室 护 士 长 、 带 教 老 师 填 写 《 进 修 考 核 表 》。 经 护 理 部 审 核后,方可办理离院手续。
三、见习岗护士管理规定 ㈠ 本 规 定 所 称 见 习 岗 护 士 ,是 指 已 通 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护 士 执 业 考 试 ,未 取 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护 士 执 业 证书》及未通过执业注册的护理人员,进入我院工作 1
年内, ㈡ 见 习 岗 护 士 必 须 参 加 岗 前 培 训 ,认 真 完 成 培 训 计
㈧护士在执业中应当加强责任心,正确执行医嘱, 观 察 病 人 的 身 心 状 态 ,对 病 人 进 行 科 学 的 护 理 。遇 紧 急 情 况 应 及 时 通 知 医 生 并 配 合 抢 救 ,医 生 不 在 场 时 ,护 士 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㈨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 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