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准入及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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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

护士执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

护士执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一、岗位准入资格要求1.专业学历要求:准入岗位的护士应当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或者相关专业,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位。

2.执业资格证书:准入岗位的护士应当持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注册护士执业证书》,并且有良好的执业记录。

3.继续教育证明:准入岗位的护士应当具有一定时间内的继续教育证明,表明其在护理领域不断学习进步。

4.职业道德:准入岗位的护士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履行职业职责,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

5.健康状况:准入岗位的护士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的健康体检标准,确保能够胜任工作。

二、岗位准入流程1.申请审查:护士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交岗位准入申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2.资格初审:人事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基本要求,若符合则进入下一步审查。

3.面试评审:通过面试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护士进行面试评定,包括专业知识、职业素养、沟通能力等方面,确定是否具备岗位准入资格。

4.综合评定:通过综合评定委员会对护士进行全面评定,最终确定是否获得岗位准入资格。

5.颁发证书:对符合准入条件的护士颁发《护士执业岗位准入证书》,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三、岗位准入考核1.试用期:获得岗位准入资格的护士进入试用期,按照规定期限接受岗位培训,由所在单位进行岗位考核。

2.定期评估:试用期满后,护士需要接受定期的岗位评估,评定是否胜任当前岗位,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继续留任。

3.业绩考核:护士需要按照规定的业绩考核标准,完成岗位任务,并定期提交绩效报告,作为评定绩效的依据。

4.奖惩机制:根据护士的工作表现,采取相应的奖励和处罚措施,激励合格护士,惩罚不称职护士。

结语:护士执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是保障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制度,合理的准入管理可以有效提高护士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护理服务水平,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护理服务。

护理人员准入与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准入与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准入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加强医院护理人员的准入管理,规范其行为和职责,提高医院护理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护理人员的准入和管理。

2.护理人员包含注册护士、助理护士等。

第二章护理人员准入条件第三条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和履行护理工作职责。

3.具有相关护理专业学历或学位。

第四条职业道德要求1.具备优秀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敬重人权和患者隐私。

2.具备良好的沟通本领和团队合作精神。

3.保守医院和患者的秘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五条专业技能要求1.具备丰富的护理专业知识,掌握护理技能和操作规范。

2.熟识常见病、多发病和重点传染病的护理工作要求。

3.能够独立完成各类常见护理操作和护理记录。

第六条进修和连续教育要求1.护理人员应乐观参加医院组织的进修和连续教育活动。

2.具备参加护理学术沟通和研讨会的本领。

3.定期参加护理质量考核和临床本领评估。

第三章护理人员管理第七条岗位职责1.护理人员应依照医院规定履行岗位职责,保障患者安全和护理质量。

2.护理人员应遵从医疗工作制度,听从上级布置和引导。

第八条个人素养评价1.医院将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个人素养评价,包含职业素养、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本领等。

2.个人素养评价结果将被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和晋升评定。

第九条惩罚和纪律1.护理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将依法纪律处分,并可能影响其工作岗位和晋升机会。

2.违法纪律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不遵守工作纪律、不履行职责、患者损害等情况。

第十条职业保险和责任1.医院将为护理人员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确保其在护理过程中发生意外时享受相关保障。

2.护理人员应合理行使护理职责,对患者负有肯定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管理层全部。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新进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新进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新进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热爱护理工作,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慎独精神,乐于奉献,关爱患者,尊重患者,并能对患者一视同仁,维护其健康权益。

第二条受过正规的医学院校教育,符合国家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能够胜任临床护理工作。

第三条新进护理人员必须经严格岗前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护理人员必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具备专业护理能力,身体健康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第五条参加科室及医院组织的培训与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第六条新进护理人员独立值班准入条件:
1.护士独立值班应为严格岗前培训合格并考核通过的注册护士;
2.护士独立值班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3.掌握科内常见的疾病护理技能;
4.熟练掌握科内急救操作技术;
5.熟练掌握科内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

第七条护士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主动提出申请,由科室护士长及护理部进行能力考核评价,成绩合格者,经院领导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护理工作,并享受医院有关待遇,凡试用不合格者医院可不予聘用。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5篇)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5篇)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规范护理人员的准入,提升护理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注册护士、护士长、护理师等。

三、准入条件1. 学历要求: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护理相关专业的学历,并获得相关学历证书。

2. 职业资格要求: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3. 健康状况要求: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影响从事护理工作的传染病、遗传病等。

4. 基本素质要求: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准入程序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护理人员准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材料审核:人事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学历、职业资格和健康状况等情况。

3. 面试考核: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将进行面试考核,以评估其基本素质和适应能力。

4. 报批聘用:面试合格的申请人,由人事部门报批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5. 培训考核:新入职的护理人员需参加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五、准入管理1. 注册备案:凡被聘用的护理人员,需向人事部门进行注册备案,并提供相关证件和照片。

2. 提示教育:准入后的护理人员,需接受定期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提升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

3. 职业发展:护理人员应不断学习和进修,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并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4. 考核评价:护理人员将定期接受岗位考核和绩效评价,根据绩效结果评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5. 纪律管理:护理人员应遵守医院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纪,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人事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过医院相关部门审批。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为确保医疗机构的护理人员具备专业素质和技能,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制定本制度。

护理人员独立值班准入管理办法

护理人员独立值班准入管理办法

护理人员独立值班准入管理办法一、引言护理人员是医疗机构中至关重要的一支力量,他们担负着保障患者安全和提供高质量服务的重要责任。

对于护理人员的独立值班能力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为了确保患者的权益和安全,制定一套严格的护理人员独立值班准入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背景护理人员独立值班准入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护理人员的独立值班行为,强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只有通过严格的准入评估和培训后,护理人员才能够独立值班。

此举旨在确保护理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应对各种医疗护理问题,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三、准入评估1. 申请条件:凡是具备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且持有国家承认的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均可进行准入评估。

2. 准入评估内容:(1) 技能水平评估:包括基本护理操作、危重病人监护、急救处理等方面的技能评估。

通过临床操作、模拟病例演练等形式进行评估,确保护理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并正确运用相关技能。

(2) 专业知识评估:包括医学知识、护理学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评估。

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评估,确保护理人员具备必要的理论知识。

(3) 沟通与应对能力评估:包括患者交流沟通、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评估。

通过模拟场景和角色扮演等方式进行评估,确保护理人员能够灵活应对各种情况。

四、培训和考核1. 培训内容:通过系统的培训,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强化其独立值班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医学知识、护理技术操作、应急处理等内容。

2. 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进行相应的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试、操作考核等,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通过。

3. 培训频率和持续性:护理人员的培训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需要定期进行。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执行培训计划,确保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五、管理措施1. 值班记录:对独立值班护理人员进行记录和统计,包括值班时长、工作情况、个人表现等。

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定期评估:对独立值班护理人员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技能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

护理执业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护理执业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护理队伍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护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护理执业人员。

三、准入条件1. 护理执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士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4)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 特殊科室护理岗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2)具备2年以上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3)经过专业培训,掌握重症医学、手术室等特殊科室的基本技能要求,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4)经过重症医学、手术室等专业理论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四、准入程序1. 护理执业人员申请注册,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表;(2)身份证、学历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3)健康体检证明;(4)无犯罪记录证明。

2.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并颁发护士执业证书。

五、注册管理1.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办理变更手续。

2. 护士执业注册后,如因故需要注销注册的,应当向原注册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注销注册。

3. 护士执业人员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六、监督管理1.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护理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考核,确保护理服务质量。

2. 护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护理管理制度,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护理工作规范、有序。

护理人员资质准入授权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资质准入授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和授权管理工作,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和授权管理工作。

三、资质准入1. 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护理专业学历、专业培训、执业资格等要求进行。

2. 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应包括以下内容:(1)学历要求:具备国家承认的普通中专以上护校或护理学院毕业证书。

(2)专业培训:完成护理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执业资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4)体检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

四、授权管理1. 护理人员授权管理应遵循岗位需求、能力评估、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护理服务质量。

2. 护理人员授权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岗位设置:根据医院护理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护理岗位。

(2)能力评估:对护理人员的能力进行评估,包括专业知识、临床技能、沟通能力等。

(3)授权审批:根据护理人员的能力评估结果,确定其工作范围和权限。

(4)持续改进:对护理人员的能力进行持续跟踪,对表现优秀的护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能力不足的护理人员给予培训和指导。

五、实施与监督1. 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和授权管理的具体实施。

2. 医院成立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和授权管理监督小组,对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和授权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3. 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和授权管理应定期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护理人员资质准入授权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护理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医院护理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护理工作的在职及拟从事护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我院护理执业准入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护理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护理执业准入条件第四条护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学历,包括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大专、本科等。

2. 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热爱护理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

5. 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护理执业准入程序第五条护理人员申请执业准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我院护理部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2. 审核材料:护理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3. 考核面试: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护理部组织进行考核面试,考察其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等。

4. 审批:护理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准入建议,报医院领导审批。

5. 办理注册:批准准入的护理人员,由护理部办理护士执业注册手续。

第四章护理执业准入管理第六条护理人员执业准入后,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条护理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患者安全。

第八条护理人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经核实后,取消其执业准入资格: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2. 违反护士执业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3.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医院声誉的。

4.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我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护理执业准入管理制度,我院将不断提高护理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护理服务。

医院护士准入制度

医院护士准入制度

医院护士准入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护士准入制度是为了确保医院的护理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患者提供安全、高质量的护理服务而制定的一套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护士准入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准入条件、准入程序、准入评估以及准入后的管理。

二、准入条件1. 学历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相关护理专业的本科或者以上学历,毕业于国家承认的医学院校或者护理学院。

2. 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持有国家承认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并保持有效。

3. 技能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临床护理经验,熟悉常见疾病的护理操作和处理方法。

4. 专业知识: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护理专业知识,包括护理学、解剖学、病理学等相关学科知识。

5. 体格状况:申请人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长期站立、弯腰、抬举重物等工作。

三、准入程序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向医院人力资源部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并填写准入申请表。

2. 笔试面试:申请人通过初步筛选后,将进行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护理学知识和技能的考核,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3. 技能考核:通过笔试面试后,申请人将进行实际操作的技能考核,包括静脉穿刺、导尿、换药等常见护理操作。

4. 综合评估:医院将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历、资格证书、面试表现、技能考核结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5. 发放准入证书:通过综合评估的申请人将获得医院颁发的护士准入证书。

四、准入评估1. 专业知识评估:申请人需参加医院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测试其对护理学、解剖学、病理学等相关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

2. 技能评估:申请人需进行实际操作的技能考核,医院将评估其静脉穿刺、导尿、换药等常见护理操作的熟练程度。

3. 沟通能力评估:申请人需参加面试,医院将评估其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以及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4. 职业道德评估:医院将对申请人的职业道德进行评估,包括对患者的尊重、保密工作等方面的考察。

五、准入后的管理1. 培训计划:医院将为新入职的护士制定培训计划,包括临床操作技能培训、护理知识学习、沟通技巧培训等内容。

医院护士的管理规定(3篇)

医院护士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护士的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在岗护士,包括正式护士、合同护士、进修护士等。

第三条医院护士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护士,提高护士待遇,保障护士权益。

(二)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护理安全。

(三)科学合理,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四)公平公正,奖惩分明,激发护士工作积极性。

第二章护士资格与准入第四条护士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二)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三)具备扎实的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护士的准入程序:(一)护士应聘时应提交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二)医院对护士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三)面试合格者,由医院进行岗前培训。

(四)岗前培训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第三章护士岗位职责第六条护士岗位职责:(一)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护理安全。

(二)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护理评估,制定护理计划。

(三)负责患者的日常护理,包括生活护理、病情观察、用药护理等。

(四)协助医生进行诊疗工作,做好患者的健康教育。

(五)参与护理科研和教学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六)做好护理文件记录,保证护理信息的准确性。

(七)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医院形象。

第四章护理质量管理第七条护理质量管理目标:(一)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二)降低护理差错发生率,提高护理满意度。

(三)加强护理团队建设,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第八条护理质量管理措施:(一)建立健全护理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护理人员的职责。

(二)加强护理培训,提高护士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三)开展护理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四)建立护理质量监控指标,定期进行考核。

(五)开展护理质量改进活动,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第五章护士培训与教育第九条护士培训与教育目标:(一)提高护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新护士准入管理规定(3篇)

新护士准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新护士准入管理,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新入职护士的准入管理。

第三条新护士准入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确保护士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新护士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对新护士的培养和考核,提高新护士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五条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成为新护士:(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毕业证书;(三)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四)身体健康,符合从事护理工作要求。

第六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毕业证书;(二)取得其他专业学历,经考核合格,具备从事护理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成为新护士:(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或者被辞退的;(三)患有传染病的;(四)其他不宜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准入程序第八条新护士准入程序分为以下步骤:(一)报名: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按照医疗机构要求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医疗机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三)培训:医疗机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护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

(四)考核:医疗机构对培训结束后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临床实践等。

(五)实习:医疗机构安排通过考核的人员进行实习,实习期间由带教护士指导。

(六)试用期:实习结束后,医疗机构安排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

护理人员从业资质管理及准入管理制度规定

护理人员从业资质管理及准入管理制度规定

护理人员从业资质管理规定一、本规定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的《护士条例》制定。

二、本规定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本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三、凡在本院工作的护士,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四、从业护士必须按期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五、助理护士必须在护士的指导下协助护士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和部分基础护理工作。

六、各级在院实(见)习生依照《医院临床护理教学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本院注册护士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实(见)习,但不能单独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七、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管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八、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九、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十、护士在执业中不得泄露就医者的隐私,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十一、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十二、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十三、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医院护理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在本院执业,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中止其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护士执业准入制度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包括夜班护士准入制度、专科护士准入制度、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专科护士准入制度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夜班护士准入、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和实施方案,医院组织实施。

护士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护士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理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医疗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拟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护士、护理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出具备专业素质、道德品质和良好服务意识的护理人员。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四条护理人员准入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中专以上护理专业学历,或者取得相应学历后经过护理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2. 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3.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5.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6.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第五条特殊科室或重点岗位的护理人员准入,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2. 通过相关技能考核;3. 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准入程序第六条护理人员准入程序如下:1. 报名:应聘者向我院护理部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2. 资格审查:护理部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3. 面试:护理部组织面试,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沟通能力等;4. 考核:对通过面试的应聘者进行技能考核、笔试等,全面评估其能力;5. 体检:对通过考核的应聘者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6. 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对护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考察;7. 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七条我院为护理人员提供以下保障措施:1. 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护理人员业务水平;2. 落实护理人员工资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3. 加强护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4. 建立健全护理人员晋升机制,为护理人员提供发展空间。

2024年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本招聘新护士的标准为:具备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以上护校或护理学院学历(以毕业证书为依据),且已通过护士注册考试(以成绩单为准)。

经过院人事科和护理部的联合面试及“三基”考核,优胜者将被聘用。

新聘用的护士将接受护理部组织的一周岗前培训,通过考核后进入为期三个月的临床试用转科期。

在试用转科期的三个月内,需转至三个不同科室,如两个或以上科室的护士长对其评价不合格,将不予以正式聘用。

试用期转科结束后,由护理部和相关科室护士长共同评估,合格者将被正式聘用,并进行为期一年的临床转科,转科结束后,将被分配至固定科室。

护理会诊制度如下:1. 针对本专科无法解决的护理问题,需通过护理部申请其他科室或多科室进行护理会诊。

2. 填写完整的护理会诊记录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和会诊理由,经护士长签字后,通知护理部质控组。

3. 护理部负责协调会诊,确定时间,通知申请科室,并组织相关护理人员进行会诊。

4. 通常,会诊在申请科室进行。

5. 会诊意见由参与会诊的人员记录在护理会诊单上。

6. 专科护士或护士长指定的主管护师职称人员负责参与护理会诊。

7. 完成的护理会诊单由护理部存档。

压疮跌倒报告制度规定:1. 各科室设立压疮登记本,一旦发生压疮,需立即登记并查找原因,制定护理措施。

2. 对于院内发生或带入的压疮,需在24小时内口头报告护理部,并在48小时内填写报告表书面报告,不得隐瞒,否则将按护理质量管理规定处理。

3. 填写报告表时需详细描述,提出措施,护士长需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

4. 护理部负责到科室进行核查并记录。

5. 对于压疮高危患者,科室需采取预防措施,密切观察皮肤状况,准确记录,并建立翻身卡,按时翻身。

6. 对于难免压疮,需遵循以下程序:(1)申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强迫体位、严重病情、医嘱限制翻身、大小便失禁、高度水肿、极度消瘦等,满足其中一项以上条件可申报难免压疮。

(2)申报程序:科室护士长根据申报条件向护理部书面报告难免压疮病例,护理部核实并记录。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六篇)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六篇)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1、招聘新护士的条件为国家承认的普通中专以上护校或护理学院毕业(以毕业证为准)并通过护士注册考核者(以成绩单为准)2、经过院人事科护理部共同面试,“三基”考核择优聘用。

3、聘用后由护理部组织岗前培训一周,考核合格后进入临床试用转科期三个月。

4、试用转科期三个月,每人转三个科室,由被转科室护士长对其进行评价,有____个以上科室护士长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试用期转科结束,由护理部与被转科室护士长共同评价合格者,正式聘用。

6、正式聘用后进行临床转科一年,转科结束后,固定科室。

护理会诊制度1、对于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的患者,请先向护理部提出申请。

2、填写护理会诊记录单,注明患者一般资料,请求护理会诊的理由等,护理会诊单按照要求填好,经护士长签字,打电话通知护理部质控组。

3、护理部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即:确定会诊时间,通知申请科室并负责组织有关护理人员进行护理会诊。

4、会诊地点常规设在申请科室。

5、护理会诊的意见由会诊人员写在护理会诊单上。

6、参加护理会诊的人员由专科护士或护士长选派的主管护师职称以人员负责。

7、所填写护理会诊单由护理部留档。

压疮跌倒报告制度1、各科室设压疮情况登记本,凡有压疮发生须及时登记,并及时查找原因,制订护理措施。

2、院内发生或带入压疮,须于____小时口头报告护理部,____小时内填写报告表书面报告,科室不得隐瞒不报,一经发现按护理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3、按报告表要求规范填写,有描述,有措施,护士长有检查意见。

4、护理部负责到科室核查并记录。

5、对压疮高危病人,科室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密切观察皮肤情况,及时准确记录,并建立翻身卡,按时翻身。

6、难免压疮,实行申请报告。

(1)申报条件:强迫体位如骨盆骨折、高位截瘫、生命体征不稳定、心力衰竭等病情严重、医嘱严格限制翻身为基本条件,并存在大小便失禁、高度水肿、极度消瘦,____项中的一项以上可申报难免压疮。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理人员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护理人员的准入、培训和考核。

第三条护理人员准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准入条件第四条护理人员准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学历,包括普通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二)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三)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四)具有护理相关工作经验,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条特殊岗位护理人员准入,除满足第四条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和培训经历;(二)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技能;(三)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准入程序第六条护理人员准入程序如下:(一)应聘者向我院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二)护理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面试;(三)面试合格者,参加我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四)岗前培训合格者,经护理部考核通过,签订劳动合同。

四、培训与考核第七条护理人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一)岗前培训:针对新入职护理人员,进行基础护理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二)在职培训:针对在岗护理人员,定期开展专业技能、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

第八条护理人员考核分为以下内容:(一)理论考核:包括护理专业知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二)技能考核:包括基础护理操作、急救技能、专科护理操作等;(三)临床考核:包括临床护理工作质量、患者满意度等。

五、管理与监督第九条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准入、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护理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护理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素质,确保护理质量。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如有违反规定、考核不合格等情况,护理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护理人员的管理,提高护理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病患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在医院、养老院、康复中心等医疗机构从业的护理人员。

三、准入资格1.具备相关专业学历背景,取得国家承认的护士或护理专业资格证书;2.身体健康,无影响从事护理工作的慢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无不良记录;4.无法律限制从事护理工作;5.具备一定的护理技能和经验。

四、准入程序1.申请准入:护理人员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向所在医疗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2.资格审查:医疗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学历、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3.面试评估:医疗机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面试评估,考察其职业素养、护理技能和团队合作能力;4.体检检查:通过面试评估的申请人需要进行体检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符合从事护理工作的要求;5.考核培训:医疗机构组织对申请人进行护理知识和技能的考核培训,以提高其专业水平;6.准入批准:医疗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其准入护理岗位。

五、准入期限1.新进护理人员的准入期限为6个月,期满后需重新进行评估;2.在职护理人员的准入期限为3年,期满后需重新进行评估。

六、准入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护理人员准入档案,记录护理人员的申请、资格审查、面试评估、体检检查、考核培训等过程;2.护理人员准入后,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3.护理人员准入期间,医疗机构应对其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4.护理人员准入期满后,医疗机构应对其进行再次评估,确认是否继续从事护理工作;5.护理人员准入期间如出现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情况,医疗机构有权取消其准入资格。

医院护士准入制度

医院护士准入制度

医院护士准入制度引言概述:医院护士准入制度是指医院为确保护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制定的一系列准入标准和程序。

这一制度对于提高医院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准入标准、准入程序、培训要求、考核评价和持续监督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医院护士准入制度。

一、准入标准1.1 学历要求:通常要求护士应具有护理专业相关学历,如护理本科或专科学历。

1.2 专业技能要求:要求护士具备基本的护理技能,如护理操作、病情观察和护理记录等。

1.3 专业素养要求:要求护士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尊重患者权益和保护患者隐私。

二、准入程序2.1 提交申请:护士应向医院人力资源部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2.2 面试考核:通过面试考核,医院对护士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素养进行评估。

2.3 背景调查:医院会对护士的背景进行调查,确保其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和医疗事故记录。

三、培训要求3.1 岗前培训:新入职护士应接受医院规定的岗前培训,包括医院制度、操作流程和安全规范等内容。

3.2 继续教育:医院要求护士进行定期的继续教育,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3.3 专业培训:医院会组织护士参加专业培训课程,提高其在特定领域的专业水平。

四、考核评价4.1 考核周期:医院会定期对护士进行绩效考核,一般为半年或一年一次。

4.2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护理技能、服务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

4.3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医院会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激励护士提高工作水平。

五、持续监督5.1 定期检查:医院会定期对护士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医院标准。

5.2 患者投诉处理:医院会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并对护士的工作进行反馈和改进。

5.3 专业指导:医院会为护士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帮助其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结语:医院护士准入制度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严格的准入标准和程序、规范的培训要求、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持续的监督,可以确保医院护士的素质和能力,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护士夜班准入管理规定(3篇)

护士夜班准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士夜班工作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夜班工作的护士。

第三条夜班工作是指护士在夜间(22:00至次日06:00)承担的护理工作。

第四条夜班工作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确保护士身心健康;(二)强化责任,落实护士夜班工作职责;(三)优化流程,提高夜班工作效率;(四)持续改进,确保患者安全。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五条护士夜班准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二)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夜班工作;(五)经过夜班工作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六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护士,不得从事夜班工作:(一)处于哺乳期;(二)患有传染病或者慢性病,影响夜班工作;(三)精神状况不稳定,不能胜任夜班工作;(四)受到停职、留职查看、开除等处分;(五)其他不适合从事夜班工作的情形。

第七条夜班工作培训内容应包括:(一)夜班工作制度、职责和流程;(二)夜班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四)心理调适和压力管理;(五)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

第八条新入职护士、转科护士和进修护士必须参加夜班工作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第九条夜班工作考核应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两部分,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夜班工作。

第十条考核不合格的护士,应重新参加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第四章工作安排与职责第十一条夜班工作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夜班工作质量;(二)优先安排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护士;(三)充分考虑护士意愿和身体状况;(四)定期轮换夜班工作。

第十二条夜班护士应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遵守夜班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二)负责患者夜间护理工作,确保患者安全;(三)及时发现并处理患者病情变化,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四)与白天班次护士做好交接班工作;(五)积极参与科室和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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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准入及管理规定
七煤集团总医院护理部2012年12月30日修订
一、凡招聘及调入本院护士必须有护士执业证书(新毕业时有执业考
试成绩合格单)、毕业证、资格证。

经组干科、护理部、主管院长面试,报院长审批,并进行岗前培训,理论及业务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

二、新毕业生必须在护士指导下进行工作,不得单独执业。

三、
四、凡是新调入、聘用、院内调科的护理人员,科室必须安排带教老
师进行带教,护士长要根据本科实际工作性质,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完成后,由护士长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填写“同意使用单”,报护理部,护理部派人抽考,合格后方能独立执业。

四、新毕业生没有执业注册前不得单独执业,效益工资科室可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不能参加评优活动。

五、为不断提高护理业务及管理水平,护理部应有计划选送德才兼备
的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平时应加强业务技术培训,进行定期考核。

六、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职责及各项法律法规,
着装整齐、整洁,树立良好的医德风尚,做到严谨、自律,努力学习业务技术,对工作尽职尽责。

七、护理人员应服从院里调动,不服从者,经说服无效,按奖惩条例
处理。

八、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有事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未
经护士长同意,不得擅自换班、积假。

九、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好、患者不满意、考核不合格、
工作中经常发生问题,又不吸取教训的聘用护士,科室填写不再
聘用申请单报护理部,护理部通知人事部门不再续签合同。

十、护士长脱离岗位期间要安排科室临时负责人,报护理部,所安排
临时负责人应是科室中业务及沟通能力强,高年资护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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