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国企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监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有企业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中的所有活动,包括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中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第二章接洽和招标第五条国有企业在招标前应当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的需求和预算,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设计、施工等环节进行全面、科学的论证,提出可行的工程方案和施工方案。

第六条国有企业在招标前应当认真编制招标文件,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标准、工期、验收标准、质保期等细节,明确各投标人的投标要求和要求。

第七条国有企业在招标中应当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建立招标委员会组织招标活动,公开招标信息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国有企业在招标中应当对投标人的资质、信誉、技术水平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招标人的工程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

第九条国有企业在招标前应当对招标人的商业信誉、合同履约能力、竞争力等方面进行评估,选择有竞争力的投标人进行招标。

第十条国有企业在招标中应当依据招标规定确定中标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签约和履约,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三章合同签订和施工管理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在与投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的建造标准、工期、验收标准、质保期等详细内容,确保注重质量和进度等核心内容。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方案,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国有企业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企业建设工程的管理,规范建设过程,确保项目质量和工期,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涉及工程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第四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管理应强化科学、合理的管理理念,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和工期。

第五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是国有企业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的基础,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

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六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按照科学化、规范化、有效化的原则开展,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七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依托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团队,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八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制定详细的计划和方案,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质量检验等内容。

第九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有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及时调整和监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

第十条在项目竣工阶段,国有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项目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第三章工程招标管理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制度。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招标管理要求制定详细的招标文件,明确标段、工程量、施工期限等具体内容。

第十三条在招标过程中,国有企业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应建立严格的评标制度,确保中标单位的资质和能力。

第十四条在招标结果公示后,国有企业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应及时签订合同并制定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第四章工程施工管理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的施工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施工进度。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范,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要求建立质量检验制度,对关键节点和重点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国企工程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国企工程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国企工程管理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工程管理,规范工程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本汇编适用于国有企业进行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拆除等。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程序和标准,确保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规模,制定相应的工程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工程组织管理第五条国有企业应设立工程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工程管理的领导、协调、监督和执行职责。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组建专业的工程管理团队,明确工程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协调机制,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程序和标准。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工程安全管理序和标准。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工程安全现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对工程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五章工程进度管理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进度管理制度,明确工程进度的组织、程序和标准。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工程进度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进度符合预期目标。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进度调整机制,对工程进度进行及时调整,并采取措施保证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第六章工程投资管理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工程投资的组织、程序和标准。

国有企业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建筑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建筑工程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建筑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时的管理工作。

企业在实施建筑工程项目时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国有企业建筑工程管理应坚持科学规划、合理施工、严格监督、精心管理的原则,全面提高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

第四条国有企业建筑工程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五条国有企业建筑工程管理应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国有企业建筑工程管理应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第七条国有企业建筑工程管理机构应设置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国有企业建筑工程管理机构应配备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国有企业建筑工程管理应设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十条国有企业建筑工程管理应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第三章规划管理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建筑工程管理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需求,制定建筑工程项目规划,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建筑工程管理应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方案,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建筑工程管理应制定完善的项目计划,确定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建筑工程管理应做好项目预算和资金筹措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所需资金的充分保障,实现项目目标。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建筑工程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严格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国企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国企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国企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在进行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国有企业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严格施工、精细管理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第四条国有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并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统筹协调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制定项目计划和预算;(二)负责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合法、合规进行;(三)组织开展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等管理,并及时上报项目情况;(四)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和结算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明确各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项目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流程第七条国有企业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项目立项阶段1.项目可行性研究:对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和分析,确定项目的可行性;2.项目立项: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经相关部门批准,正式立项;(二)招投标阶段1.发布招标公告:确定招标方式、标书内容及评标办法,发布招标公告;2.接受投标:接受潜在承包商的投标,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三)合同签订阶段1.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2.备案审批:将合同备案审批,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四)施工实施阶段1.组织施工:按照合同要求,组织开展施工工作,确保质量和进度;2.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五)验收结算阶段1.工程验收:完成工程建设后,组织验收工作,确认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2.结算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结算工作,确保双方权益。

国企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国企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国企在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在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建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在实施建设工程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在建工程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划、全面协调、安全高效、质量可靠、环保节能的原则。

从而确保建设工程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条工程管理应坚持“五好”原则,即要抓好规划设计、抓好供应采购、抓好施工监理、抓好质量安全、抓好环境保护。

第五条工程管理应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确保有专业有素的管理团队,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第六条工程管理应注重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效率,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第七条在建工程管理应重视与政府、社会各方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程建设进展。

第八条对于违反在建工程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国有企业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给予惩处。

第二章建设前期准备第九条在建工程建设前,国有企业应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工程概念和目标,编制工程计划等。

第十条在建工程建设前,国有企业应组建专业的建设团队,明确各职责分工,确保建设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在建工程建设前,国有企业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和业主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在建工程建设前,国有企业应进行土地、水源、空气等环境影响评估,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保护环境。

第十三条在建工程建设前,国有企业应进行招标采购工作,确保供应商的合法合规,并按合同要求进行供应。

第十四条在建工程建设前,国有企业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施工方案,并制定具体的施工计划。

第十五条在建工程建设前,国有企业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明确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在建工程建设前,国有企业应对工程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七条在建工程的施工管理应按照施工计划和方案进行组织实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强项目投资控制,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与效益,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扩建、改建、重建等项目。

第三条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原则上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项目投资的合理性、经济性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第四条国有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在项目启动阶段组织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并协调承担相关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资源,负责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等工作,并定期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

第六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定期对项目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项目立项与审批第七条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须经过严格的立项程序,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等环节,并上报企业领导层审批。

第八条项目立项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的市场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

第九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经公司内相关部门的评审,并汇总形成立项报告,报企业领导层审批。

第十条项目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四章项目投资控制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应严格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值进行,不得超出预算。

第十二条项目投资控制应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的进展状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项目的投资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第十三条项目投资控制应建立相应的监控制度,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浪费和滥用问题。

第五章项目进度管理第十四条项目进度应按照项目建设方案的要求进行,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第十五条项目进度应进行合理安排,逐步推进,及时妥善处理项目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进度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监管、验收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严格施工、精细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

第二章项目前期管理第四条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立项审批,明确项目的性质、规模、用途、投资额等基本信息,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前期工作。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整体规划、项目各阶段计划、项目人员配备等,确保项目的有序开展。

第六条在项目前期,国有企业应组织开展勘察设计、土地规划等工作,全面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市场需求等,为项目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第七条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论证,对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稳定性。

第三章招投标管理第八条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条件、投标方式、评标标准等内容,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开和公正。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组织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技术能力、经济实力等进行评估,确保中标单位具备施工资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的工期、质量要求、安全措施等,建立完善的监理和验收机制,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确保项目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相关规定。

国资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国资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资公司建设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资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合法合规进行。

(二)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实现工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三)安全第一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

(四)质量至上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效益优先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国资公司设立建设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案,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合同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控制。

(四)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验收、移交和保修等工作。

(五)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上报。

三、项目管理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熟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法规和标准。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四)具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

第八条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项目管理方案。

(二)负责项目团队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的监控。

(四)负责项目合同的管理和执行。

(五)负责项目验收、移交和保修等工作。

四、招投标管理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条招投标程序:(一)编制招标文件。

(二)发布招标公告。

(三)组织投标单位报名。

(四)开标、评标和定标。

(五)签订合同。

五、工程质量、安全和成本管理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安全和成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在境内外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活动,包括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机构,明确工程建设管理职责,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评估,防止工程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积极引进先进的工程建设管理理念和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合规开展工程建设项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第十条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应当由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包括工程建设部门、财务部门、市场部门、技术部门等。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部门是国有企业的主要工程建设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和协调工程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工作。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是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机构,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和财务监督,确保项目的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第十三条市场部门是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项目的市场调研和营销工作,确保项目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第十四条技术部门是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管理的技术支撑部门,负责项目的技术设计和技术监督,确保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部门,专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国企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国企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国企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流程,提高建设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涉及工程建设的部门和个人,包括项目的策划、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等各个环节。

3. 工程建设必须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符合国家规定和企业要求。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工程建设全过程。

2.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监督员等。

3. 建立健全内部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快速解决。

三、项目策划与设计1. 项目策划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进行,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2. 设计阶段要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设计文件应经过专业评审和批准,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四、施工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2.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4. 施工质量和进度应实施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质量与安全管理1. 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实行专项检查和隐蔽工程验收。

3.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监理与验收1. 监理单位应独立于施工单位,负责全程监督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2. 工程完工后,组织专业验收团队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3. 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竣工手续,并对工程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七、投资控制与合同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投资管理的规定,合理控制成本。

2. 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企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国企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国企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有企业建设工程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的建设工程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管理应依法合规、科学规划、安全高效、勤俭节约、质量可靠、环保健康,遵循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原则。

第四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管理应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智能制造、精益管理的发展方向,推动工程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第五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管理应贯彻“先建法律规章,再建建筑工程”的原则,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维护企业形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管理分设项目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成本管理机构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七条各级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加强对工程管理的决策指导,确保建设工程规范执行。

第八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清晰的工作职责和流程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

第九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保障工程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第十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建设工程管理的科技进步。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前期调研、规划设计、施工施工和后期运维全程管理。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规划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经过专业评审。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定期检测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责任人并加强监督。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项目规范进行施工,严禁偷工减料。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建设工程应当开展质量检测和评估,建立完善的质量追踪机制。

国企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

国企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

国企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国企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本管理制度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企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适用于国企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和项目实施人员。

二、组织架构1. 建立统一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工程建设项目。

2. 设立项目组,根据项目规模和性质确定项目组成员,明确各人员职责,实行分工协作。

3. 设立技术部门,负责设计、施工等技术工作,制定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1. 项目立项: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立项,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预算等。

2. 招标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制度,确保供应商经济实力、技术水平和信誉度。

3. 设计管理:确保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审查设计文件合理性和完整性。

4. 施工管理:制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定期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

5. 材料管理:进行供应商资质审查,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6. 质量检验:对工程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抽查和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7. 竣工验收:经过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需整改再验收。

四、监督检查1. 设立监督检查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监督。

2. 定期开展工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3. 设立投诉受理机构,接受相关人员和单位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五、安全管理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实施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 安全培训:对工程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设立安全监察机构,监督工程施工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财务管理1. 工程资金管理:确保工程经费使用合理,遵守相关财务制度。

2. 审计监督: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定期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合规。

七、环境保护1. 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

2. 设立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环保工作方案,进行环保监测和评估。

八、信息化建设1. 建立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项目管理的信息化。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施工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工程进展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建工程管理制度的遵守程度是衡量工程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从工程立项到竣工验收,每个环节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工程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制度的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单位负责单位,如有需要,可以酌情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章:工程立项第六条工程立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包括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未经批准或审批程序的工程不能开工。

第七条工程立项时应编制详细的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预警方案等。

设计方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准。

第八条工程立项前,需要对施工场地进行勘察和评估,确保施工场地的适宜性,如存在问题需要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

第九条工程立项时应制定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第三章:施工组织第十条施工组织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等。

设计方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准。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布置,保证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需要提前进行对施工现场的踏勘,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需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进行标明警示标识,确保人员工作时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要做到卫生整洁,保证工作环境的良好。

第十六条施工过程中应定期组织例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国企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管理职责,规范工程管理流程,强化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利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合同签订等工作;2. 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3. 监督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4. 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督检查;5. 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6. 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公司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工程管理部做好工程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管理流程第七条工程项目立项:项目部门提出立项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第八条工程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工程项目招标:工程管理部根据审批结果,组织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十条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工程管理部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施工: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工程管理部负责监督施工过程。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工程完工后,工程管理部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移交:验收合格后,工程管理部负责将工程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工程质量是工程管理的核心,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

第十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工程管理部应及时采取措施,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国企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企公司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质量,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国企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管理制度的宗旨:按照“科学管理、规范操作、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四条工程管理制度的目标:健全工程管理机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加强工程项目的计划、组织、实施、监控和评估,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

第五条国企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工程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岗位及职责,实行严格的工作分工和责任制度。

第六条国企公司应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确保他们能够胜任相应的工程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程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计划管理、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监控管理、项目评估管理等。

第二章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第八条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是工程管理的第一步,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

第九条国企公司在立项审批前,应做好项目前期的论证工作,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风险评估等,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工程项目的立项申请应提交至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经批准后方可立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立项文件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需求、项目目的、项目范围、项目预算、项目计划等内容。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立项后,相关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明确项目目标和责任分工。

第三章项目计划管理第十三条工程项目计划是工程管理的核心,是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关键。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目标、工期计划、进度计划、质量计划、安全计划、费用计划等内容。

第十五条项目计划由项目负责人编制,报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项目计划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合理安排工程进度、质量标准和安全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项目计划应及时调整和更新,以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变化,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国有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公司工程管理行为,提高工程管理效率,保障国有公司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公司各类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验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有公司工程管理应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率。

第四条国有公司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确立工程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五条国有公司应根据项目规模和投资额,制定相应的工程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

第六条国有公司应根据工程特点,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工程信息的完整、准确。

第二章工程管理组织第七条国有公司应建立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的工程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工程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岗位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度,确保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评定,奖惩制度要公正透明。

第十一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工程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国有公司应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建立相应的工程管理流程。

第十三条工程管理流程应包括项目立项、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验收等环节。

第十四条工程管理流程应明确各环节的具体操作方式、时限和责任人员。

第十五条工程管理流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工程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国有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工程管理规范、工程管理手册、工程管理细则等。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应经过审核、批准后执行,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八条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

第五章工程管理责任第十九条国有公司领导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对工程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二十条工程管理部门主管应对工程管理工作进行具体负责。

第二十一条工程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国企工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国企工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国企工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工程管理行为,提高企业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企工程管理规章制度是指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第三条国企工程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所有工程建设和管理活动。

第四条国企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部门为国有企业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规章制度。

第五条国企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和环节,涵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监理、验收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六条国企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经过国有企业领导机构和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七条国企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应当依法合规,并遵循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八条国企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违反者,应当接受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

第九条国企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一致,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条国企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使其更好地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

第十一条国企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式,由国有企业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第十二条国企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详细的工程建设方案,明确工程目标、内容、进度、预算和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国企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国企在进行工程施工时,应当选择有资质和经验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按照施工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五条国企在进行工程监理时,应当委托独立的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六条国企在进行工程验收时,应当由验收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第十七条国企在进行工程建设管理时,应当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设计、监理等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十八条国企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当及时调整和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

国企工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国企工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国企工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工程管理,规范工程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投资、建设、运营的全过程工程管理。

第三条企业工程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效益、安全、环保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系,明确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和程序,确保工程管理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工程前期管理第五条企业投资决策应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效益和风险,进行科学论证,确保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办理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组织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等文件,明确工程项目的目标、规模、内容、投资估算等。

第八条企业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招投标活动,选定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承担工程任务。

第三章工程设计与施工管理第九条企业应组织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企业的要求。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组织、质量控制、安全监督、进度管理、投资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督,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对工程变更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工程监理与验收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理。

第十四条企业应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工程管理的相关资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企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1 总则
公司不论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制造、更新中所发生的各种建筑工程或设备制造、安装等支出,都应纳入在建工程管理范围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2 建设工程投资前期工作
2.1 根据本公司目前机构设置的实际情况,建筑工程投资前期的可行性分析由资产经营部、工程部门负责。

根据公司发展方向、经营目标、结合技术进步和环境分析等因素,综合论证建设工程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和可行性,在经济上的合理性和有利性,进行综合规划,科学决策。

2.2 公司财务负责办理事项
2.2.1 根据建设项目必须具备的各项批准文件和公司确定的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财务计划。

2.2.2 筹集落实投资资金。

2.2.3 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3 建设工程的管理程序
3.1 公司建设工程均由工程部门归口管理,委托威孚房屋建设发展公司代建。

3.2 威孚房屋建设发展公司根据工程项目要求,编制工程项目的预决算书,报公司财务部门。

公司财务部门将预决算书送外部审计部门审计后,反馈给威孚房屋建设发展公司,威孚房屋建设发展公司依据审计后的预决算书执行。

4 竣工工程交付使用的处理
4.1 收委托的工程代建公司代建工程竣工,财务发生数应及时移交公司财务部门,并通知工程部门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财务部门凭工程移交单作为入帐依据,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4.2 工程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部门负责按公司档案资料管理规定,将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各种批准文件、招标文件、经济合同、各种建筑安装施工图纸、竣工工程图纸、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资料、工程预决算资料等,汇集整理装订成册,存入档案室备查。

5 对造成在建工程呆帐的处理
5.1 为加强在建工程管理,确保帐物相符,应每年实地清查盘点一次。

盘点由工程部门组织实施,对出现盘亏、呆帐的在建工程,要负责查清原因,并追究责任人。

5.2 因技术等因素未移交固定资产,应通过改型使用,由工程部门提出改型报告,设备制造分公司进行改造。

对造成在建工程呆帐的,应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追究责任人,按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大小进行处理。

制订部门:财务处审核:窦钰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共1页第1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