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超市之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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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超市之运营管理

一、促销员管理规定

促销员做为我们卖场的一份了,在我们日常的销售中起到很大的作用。本公司视促销为员工进行管理,保销员需接受本公司卖场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必须服从本公司的服务要求、组织纪律,并有义务接受本公司的安排。为了更好更完善的规范促销员的日常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入场规定

(1)本公司原则上不支持厂方促销进场销售;

(2)本公司严格控制厂方促销员的数量,并控制品类人数比例与分布结构,避免某个单品的过于集中。纸品区可配备1---3名促销员;洗发水(包括沐浴露、洗面奶)、食品冲调类、食品散装区每品牌可配备1---2名促销员。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总部营运部审核确认后方可增加;

(3)厂方须加强对其促销员的培训、管理,如发现其不适合在本公司工作,将令其退场;

(4)厂方不得聘请与本公司员工有亲友关系或曾在本公司工作但有不良记录的人担任促销员。一经发现。本公司将劝其退场,扣除其所有押金,并追究厂方相关责任;

(5)新品进场可配备不超过30天的促销员;

(6)促销员每月每人收取100元的日常管理费;

(7)促销员须与本公司相关部门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场进行促销。未办理手续而擅自进场者,将对厂方处以100元/天的罚款;

(8)签订的促销员合同内容应及时通知相关卖场相关部门和人员,不得造成管

理上的脱节。

2、入场程序

(1)供应商与主管、区长签订促销协议,而后报店长及营运代表审批;

(2)供应商提供促销员的相关资料给部门主管;

(3)区长、部门主管对促销员进行在试、审核,合同后由部门主管填写《促销人员进进场单》;

(4)促销员持《促销人员进场单》到财务部交纳押金1000元及工号牌办证费、服装费;

(5)促销人员带押金收据、相关费用缴纳收据、相关证件(身份证、健康证及复印件)、一寸红底彩照2张到门店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办理促销人员入职手续;

(6)促销员接受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的培训考核(培训公司简介、规章制度、工作职责等)合格后才能到卖场报到上班。

3、日常管理

(1)仪容

·上班需穿促销员工作服

·入工作岗位必须自查并及时整理个人仪表。

·着装必须整洁、端庄、大方,不得敞开外衣和卷起裤脚、衣袖;严禁穿无袖衣,短裤、短裙不得在膝盖10cm以上,禁止穿拖鞋、雨鞋、5cm以上的高跟鞋或不着袜子(夏天除外)上班。严禁穿奇装异服。

·淡妆上岗,妆饰色彩搭配协调,严禁浓妆和不上妆上岗;化妆必须在上班前完成,上班期间严禁化妆。

·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好佳惠胸卡,严禁无卡上班,严禁佩戴他人工号牌上下班。

(2)服务态度

·保持亲切甜美的微笑

·主动热情迎接顾客,具有“顾客第一”的服务精神。

·态度和蔼、礼貌、声调柔和、吐字清晰。

(3)工作纪律

·促销员上、下班凭工号牌到指定处打卡或签到登记,严禁代他人和要他人打卡或签到登记,违者每次罚款5元。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并自觉配合保安人员检查随身携带物品。严禁将私人物品带入卖场,违者罚款10—20元。

·早止8点准时上岗并参加晨会,晚上10点以后下班。交接放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内到达岗位,作好交接班工作。严禁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扎堆聊天;严禁坐、靠、攀在货架上;不得擅自离岗、打私人电话、办私事,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交外出申请表,并得到柜组长的允许方可离开。违者每次罚款5元。

·保持各柜的柜台及柜上商品的清洁、卫生,做好各责任区的卫生清洁工作(货架、商品)货架清理干净后,须将商品放回原位并陈列整齐。如发现卫生打扫不到位或不打扫者,每次罚款10元。

·平柜、背柜及货架摆放试用品和终端物品外,不得摆放任何其他物品。工作用的计算器、笔和票据等不得长时间搁置于柜台台面。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严禁以任何形式及理由与顾客争吵,催促轰赶顾客或与顾客过于亲近、纠缠、索要和自取消费行为。在做导购宣传时不得故意抬高产品身价、诋毁他人产品,促销员之间不得为争夺顾客而争吵。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做辞退处理,并扣罚所有押金。

·促销不得以任何形式及理由更换商品的陈列位置,在卖场做商品陈列调整时,应积极和配合、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在日常工作中,要及时补货、商品陈列要整齐,严禁任意堆放。违者罚款20元。

·要爱护公物,珍惜公司资源,不浪费营业用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私自用卖场物品或携带卖场物品外出。违者罚款5----20元。

·每天需在规定时间内进餐,每次进餐不能超过公司的规定时限。工作时间内外出需在指定地点进行登记。违者每次罚款5元。

·上班时不允许乘坐自动扶梯,否则每次罚款5元。

·罚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公司财务部,延时或不交者从押金中加倍扣除。月累计违规三次者将做辞退处理。

4、退场规定

(1)所签订的促销员合同到期后,厂方要及时通知其促销员按时离场。三天之内需离场,逾时不退者,将扣除促销员的押金,并对其厂方进行100元、天的罚款;

(2)因自身原因而未到期需退场的促销员,应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公司人事部及卖场相关部门。对未及时通知而私自退场,扣除其押金并对厂方进行200元的罚款;

(3)促销员退场时,需由部门主管签出《促销人员离场单》,防损部签字并登记;(4)促销员带《促销人员离场单》、工号牌、工作服(需清洗干净并折叠整齐)、押金收据、供应商证明到人力资料部或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5)人力资料部或人事部查看收据,收回工作服、工号牌,进行登记,并在押金收据和离场单上签字同意退还押金;

(6)促销员拿签字后的押金收据到财务部退还押金。

二、供应商下柜退货结算规定

为避免供应商下柜清场结算时,出现帐面余额赤字、日常退货、发货及其差异较大供应商拒扣等现象,给财务操作造成一定的困难,针对日常发货及退货事项特作出如下规范:

1、处于下柜或面临下柜的供应商,先由总部营运部通知总部财务及各门店财务,查实该供应商帐面余额后,再由各门店清理其库存,做好退货一柜工作。

2、下柜阶段的供应商,如为多个门店供货的供应商,佳惠各门店财务暂停其货款结算(一个月),等其在各门店的退货全部清理退完后,门店财务结算会计结清本门店下柜应商往来后,发转帐单至下柜供应商余额最多的门店财务,由其集中办理供应商下柜货款结算。

3、在各门店的供应商日常退货,必需由门店财务结算会计签字,确认其帐面余额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退货经手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承担。

4、日常发货、退货差异,由仓库对应分管人员在一星期内,将退货及发货差异发邮件至各门店财务及仓库,各门店财务凭差异单及时作出帐务处理(补入库或做损失)。如超过一个星期未将差异发出,由此造成的供应商拒扣损失由退货经手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承担。

5、对现金付款的供应商,配送中心应在进货单上注明现金付款,发货后应及时发邮件至对应门店仓库,以便落实门店是否收货。门店收货后,如发现有差异财务审单员3天内,应及时埴写差异单报发货方财务,便于下次结款时扣除,如3天内未能传出单,每次按10元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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