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申请表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申请表
申请人
配偶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户籍地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现住址
结婚时间
是否领独生子女证
是□(领证日期:)否□
女方情况
系统编码(村计生办人员填写)
流入现居住地时间(流动人口填写)
年月
所持证件编号
(服务证□、国证□)
子
女
情
况
孩次
性别
出生时间
政策属性
避孕节育
情况
类型
落实时间
落实地点
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应征金额:已征金额:年月日
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盖公章)
村(社区)计生办意见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盖公章)
镇计生办意见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盖公章)
备注
注:户籍地及现住址需详细填写,应包括省、市、县、乡镇、村五级。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一、引言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在我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和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详细介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二、机构设置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根据地区人口规模和需求情况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对本地区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统筹协调和管理。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在县级行政区域内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工作职责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1)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地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
(2)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培训和知识普及工作,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3)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档案管理系统,确保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4)推动计划生育技术与其他医疗服务的融合,提升综合医疗保健水平。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1)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为婚育妇女和夫妻提供科学合理的生育指导。
(2)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手术和操作,包括结扎术、人工流产等。
(3)提供计划生育技术用具和药品的发放,确保质量和安全。
(4)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后的随访和管理,关注患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
四、工作流程1.接待和咨询(1)提供友好、热情的接待和咨询服务,解答患者的疑问和困惑。
(2)收集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史,保证隐私和信息安全。
2.健康评估和辅助检查(1)进行婚前健康评估,确保双方身体状况适宜生育。
(2)根据患者需求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如血常规、B超等。
3.科学指导和选择适宜的方法(1)根据咨询结果和患者的需求,提供科学的生育指导。
(2)根据患者的身体状况和意愿,选择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方法。
4.手术和操作(1)根据患者的需求,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手术和操作。
(2)确保手术和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降低风险和并发症发生率。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表格填写范文
深圳市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被申请机关: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置单位 ( 人 ) 、深圳市 *** 公司地址:深圳市** 区 ** 路** 地址及联系电话号电话 :********类别综合门诊部名称深圳 ** 门诊部申选址深圳市 ** 区** 路** 号请所有制形式私营核经营性质营利性 [ √] 非营利性 [ ]定床位(牙椅) **内服务对象社会大众容诊疗科目**** 、 **** 、 ****投资总额**** 万注册资金(资*** 万本 )其他提交文件目录( 1) *****( 2) ****( 3) *******设置单位 ( 人) 深圳市 *** 公司(章)**** 年** 月** 日·1·申办医疗机构可行性分析报告申办单位深圳市 *** 公司(章)申办人 ( 负责人 )XXX (章)居住地址深圳市 ** 区** 路** 号电话********邮编******申报日期**** 年**月**日·2·一、申办单位(企事业单位、社团)情况单位名称地址深圳市 *** 公司深圳市 ** 区** 路** 号电话********邮编******单位性质私营联系人XXX法人代表XXX 身份证号******************单位规模注册资本 *** 万,员工 *** 名, **********经营范围************注册资金*** 万人民币执照或政府批文*************备注说明: 1、此表由申请办医的企事业单位或社团填写,个体办医不填;2、“单位性质”填:国营、集体、私营、外资、中外合资、其他中的一项;3、“执照或政府批文”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或政府批文号。
(验证后交复印件)·3·二、医疗机构负责人情况姓名XXX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日专业临床医学技术职称主治医师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医学硕士毕业院校**** 大学毕业时间**** 年** 月**日医师资格级别** 级类别临床医师资格证书编码******************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省** 市**区** 路** 号简历:**** 年** 月--**** 年 ** 月*************** **** 年** 月--**** 年 ** 月*************** **** 年** 月--**** 年 ** 月*************** **** 年** 月--**** 年 ** 月***************提交证件:(验原件后交复印件)1、身份证;2、毕业证;3、技术职称证;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本标准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筒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是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核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保健机构内设计划生育科(室)、核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所载明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依据。
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申请增加技术服务项目的,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并由原发证部门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逐项审批。
一、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一)基本服务能力: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药具发放,避孕节育医学检查,放、取官内节育器(IUD)。
(二)工作场所和工作用房基本要求1、技术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2、手术室远离茅厕、垃圾堆、畜厩、污水沟等污染源;3、有诊室、咨询室、妇检室、手术室、药具室、观察室,其中手术室和妇检室必须分设;4、手术室面积12—16平方米,手术间水磨石或地砖地面,墙面和天花板及边角光滑便于清洁消毒,空气流通,光线充足;毛玻璃窗户,活动门,有纱窗和纱门,手术间内不设洗手池。
手术间外设缓冲区,有上下水道、水龙头和刷手池;必要时应有取暖和降温设施。
有必要的辅助用房。
(三)基本设备1、手术及消毒灭菌设备妇科手术床单头冷光手术灯紫外线消毒车(灯)手术器械柜移动器械台高压消毒锅妇科冲洗设备术前洗手设备浸泡器械桶敷料柜输液器具放(取)宫内节育器包手术圆凳污物桶术后休息床2、诊断及检验设备B超妇科检查床生物显微镜及其它血、尿常规检验器材3、治疗及其他设备妇科病治疗(理疗)仪4、避孕药具专柜5、必要的宣传品和咨询挂图、模型(四)人员配备1、技术人员配备2—4名,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医学专业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并已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所有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服务类别相符的执业资格。
(五)规章制度1、有保证受术者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消毒、抢救、转诊等制度及人员岗位责任制;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行为准则、技术操作常规、规程及有关卫生技术标准等,文书齐全并成册可用;3、有必要的人事、财务和药、械管理制度。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关于申请设置XXX口腔诊所的选址报告XX区卫和计划生育局: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全面落实为民、惠民、便民、利民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提高广大群众预防病病意识,促进身体健康,及时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XX区XX街道办事处XX路设置诊所一处,住房面积XX 平方米,业务用房采光照明,通风良好,布局合理,配套设备齐全,所处位置交通便利,服务人口XX万人,恳请批准。
XX口腔诊所XXX年XX月X日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被申请机关:XX区卫计局设置单位(人):年月日XXX口腔诊所可行性研究报告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国家相维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开放和规范医疗卫生市场的改革措施。
这为社会资金投资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多聚道筹集资金,拓展国内医疗卫生市场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空间,极大地推动了多元化办医疗机构的发展进程,具有生机活力的民营医疗机构应运而生。
经过对XX区及周边地区的多年调研和考察,同时也为真正达到改善和提高该地区广大群众的就医条件和诊疗环境及设施的目的,拟在定陶区投资设置一所集医疗,预防为一体的有专科特色的口腔诊所。
对设置XX口腔诊所的可行性多方面进行调查论证,现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如下:我愿为XX街道办事处及周边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尽一点微薄之力,为当地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定陶的卫生事业的发展锦上添花。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及服务半径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 XX口腔诊所拟设置医疗机构地址: XXX区XX路拟设置医疗机构性质: 民营、营利性功能: XX区XX口腔诊所是集医疗、预防、为一体的诊所。
开展以口腔疾病的宣传和治疗。
服务区域: XX区XXX周边的居住人员,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口为主要服务对象。
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服务方式: 门诊服务时间: 上午8 点一下午8点,节假日照常门诊诊疗科目:(1) 临床科室: 口腔科(2) 辅助科室: 技工室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人员配备: 诊所配备口腔科临床医师1一2 人,并聘用护士1人。
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4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序号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可容缺受理材料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新办执业许可1.《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有妇产科诊疗科目)》副本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助产项目)》2.医学伦理委员会人员名单;3.开展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机构科室设置和房屋情况,人员配备、设备配置情况3.4.开展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4.5.相关技术人员《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项目)》、职称、学历资格证书5.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6.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或《条例》实施前已取得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7.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8.9.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9.10.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科室设置情况10.1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11.主要技术骨干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任职履历证明复印件12.设备清单12.1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章制度13.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校验执业许可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申请书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2.上次批准后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工作开展情况报告2.(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项目)》名单、学历、职称资格证书3.相关技术人员《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校验申请表》4.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期内工作报告5.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变更执业许可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变更申请书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2.地址或门牌变更证明 2.3.法定代表人登记机关颁发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3.4.已变更相应事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5. 5.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补办执业许可1.要求补办的申请报告 1.2.如原证遗失提供市级以上主要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2.3.如原证破损提供旧证 3.4. 4.5. 5.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注销执业许可1.注销申请书 1.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2.3. 3.4. 4.5. 5.6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新办资格认定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助产项目)》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有妇产科诊疗科目)》副本2.产前诊断技术资格申报表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正面相片1张3.身份证,学历、职称、相应的执业证书3.产前诊断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材料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4.5.人口政策和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5.6.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 6.7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校验资格认定1.产前诊断《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定期校验申请表1.产前诊断《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2.产前诊断《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原件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相片1张3.自治区级或国家级Ⅰ类继续教育学分证3.在岗证明材料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原件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人口政策和计划生育技术知识培训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5.单位出具证明材料8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补办资格认定1.许可证(批)件遗失补办申请1.近期二寸免冠彩色正面相片1张2.申请人所在单位证明 2.3. 3.4. 4.5. 5.9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注销资格认定1.注销申请书1.如原证遗失提供市级以上主要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2.注销的书面理由以及有关部门批准注销的证明材料2.3. 3.4. 4.5. 5.10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1.委托书2.是否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证明2.受委托人身份证明3.医疗机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报告3.4.申请人的资质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申请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4.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本标准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筒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是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核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保健机构内设计划生育科(室)、核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所载明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依据。
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申请增加技术服务项目的,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并由原发证部门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逐项审批。
一、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一)基本服务能力: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药具发放,避孕节育医学检查,放、取官内节育器(IUD)。
(二)工作场所和工作用房基本要求1、技术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在60 平方米以上;2、手术室远离茅厕、垃圾堆、畜厩、污水沟等污染源;3、有诊室、咨询室、妇检室、手术室、药具室、观察室,其中手术室和妇检室必须分设;4、手术室面积12—16 平方米,手术间水磨石或地砖地面,墙面和天花板及边角光滑便于清洁消毒,空气流通,光线充足;毛玻璃窗户,活动门,有纱窗和纱门,手术间内不设洗手池。
手术间外设缓冲区,有上下水道、水龙头和刷手池;必要时应有取 暖和降温设施。
有必要的辅助用房。
(三)基本设备1、手术及消毒灭菌设备常规检验器材3、治疗及其他设备 妇科病治疗 (理疗 )仪4、避孕药具专柜5、必要的宣传品和咨询挂图、模型(四)人员配备1、技术人员配备 2— 4 名,其中至少有 1 名具备医学专业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并已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妇科手术床手术器械柜锅妇科冲洗设备敷料柜宫内节育器包手术圆凳息床2、诊断及检验单头冷光手术灯 移动器械台 术前洗手设备 输液器具 污物桶 紫外线消毒车 (灯) 高压消毒 浸泡器械桶 放(取) 术后休 B 超 妇科检查床 生物显微镜及其它血、尿2、所有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服务类别相符的执业资格。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一、引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业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而制定的。
本文将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内容进行深入探讨。
二、背景计划生育是国家控制人口数量和结构,以及实现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作为支撑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对于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目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人民群众在计划生育过程中得到优质、安全、便捷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立和管理4.1 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人民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单位,包括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
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获得相应的资质才能提供相关服务。
4.2 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技术服务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提供标准、规范、安全的技术服务。
同时,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服务水平的提升。
五、技术服务人员的管理5.1 技术服务人员的资质要求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并接受过相关培训。
技术服务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及时更新技术知识,以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5.2 技术服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技术服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技术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尊重人民群众的隐私权和决策权,保护其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
六、技术服务的内容和程序6.1 技术服务的内容技术服务应当包括计划生育知识的普及、生育健康教育、生育咨询和技术指导等方面。
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量身定制技术服务方案,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6.2 技术服务的程序技术服务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预约、咨询、检测、诊断、治疗等环节。
我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机构设置
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中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明确的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通过手术、药物、工具、仪器、信息和其他手段.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育行为,并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相关的生殖保健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还包括为基层机构和人员在计划生育方面所提供的指导、培训等活动。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将临床技术服务和咨询指导、术前宣传教育和术后随访紧密结合.通过面向群众.深入基层的主动服务.帮助每个公民安全、健康地度过育龄期。
目前.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由两大系统组成:卫生部门所属的各级医院的相关科室和妇幼保健站(院、所);计划生育系统所属的各级没有临床服务部门的专业计划生育科研院(所)、计划生育指导中心(所、站)和服务站(室)。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员.是指在上述机构中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医、药、护、技各类人员)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的有关技术服务人员。
通常.县及县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1、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3、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4、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项目。
乡镇级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机构应按照其具备的条件.经批准开展一些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村级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因条件所限.一般不开展计划生黟抟幕£■■■我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机构设置育手术,通常发放避孕药具,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动员、指导和随访等工作。
《条例》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技术服务人员.完全适用现行或将来出台的有关卫生技术人员的卫生法规.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分别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或者护士的资格,并在依照《条例》设立的机构中执业。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通过医疗手段来指导、规范、支持人们进行生育规划的一种服务形式。
随着人口问题的日益凸显,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越来越重要。
为了保障人民的生育权益,各级卫生部门要坚持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规范,并制定常规和操作规程。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1.基本原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合规成立,符合卫生部门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人员,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良好的医疗服务信誉和声誉,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服务范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应该包括孕前检查、孕期护理、生殖健康指导、生育规划等服务项目,同时还要提供避孕、节育的相关服务。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诊疗常规1.预约挂号2.医生诊断医生在接诊时应认真听取患者的病史,并仔细检查患者的相关检查结果,准确判断病情和制定治疗方案。
在诊断过程中,医生要细心耐心地与患者沟通交流,解答患者的疑问,并做好病情告知工作。
3.治疗方案医生制定治疗方案时应综合考虑患者的身体状况、病情特点及其它相关因素,确保治疗方案符合患者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要及时跟踪病情进展,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治疗方案。
4.药物使用医生在选择药物时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病情特点,选用对患者最为合适的药物,并根据药物的用法用量和服药时间进行详细说明,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5.出院指导患者出院前,医生应做好出院指导工作,向患者详细介绍病情的恢复和注意事项,在行动上要细心关照,确保患者能够正确、及时、全面地执行医生的嘱咐,促进病情的好转和康复。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操作规程1.文书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患者档案管理制度,对于每位患者的基本资料、病历记录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和保存,确保患者的隐私安全。
2.医疗器械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加强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保证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和有效性。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一、工作范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宣传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普及避孕方法等;2.为妇女提供术前术后检查、指导和康复服务;3.为夫妇提供计划生育咨询、技术服务和生育保健服务。
二、机构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有医师、护士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分科专业人员。
三、工作流程1.拟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机构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需求,拟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
2.宣传普及计划生育知识:机构应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向社会传播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
3.提供咨询、技术服务和生育保健服务:机构应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需要,为夫妇提供咨询、技术服务和生育保健服务。
4.收集分析信息:机构应收集和分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信息,统计妇女和夫妇的数量、工作质量和效果等。
5.组织岗前培训:机构应组织岗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
四、工作职责1.医师:主要负责夫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包括避孕、生育等方面,对参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夫妇及其家属进行咨询、康复、指导和保健服务,并组织生育保健工作。
2.护士:主要负责开展夫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和各类医疗卫生技术服务,为夫妇提供康复指导和保健服务,并组织生育保健工作。
五、工作质量管理机构应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对机构工作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如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六、工作流程管理为了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机构应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将工作流程分解到各个环节,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有效地进行管理和监控。
七、机关内部管理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机构内部管理,保证工作稳定和有序运行。
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制度、机构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制度、工作量统计管理制度等。
项目名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项目名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1. 引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育权利,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机构。
根据《计划生育法》的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需要取得执业许可,才能合法开展相关工作。
本文档旨在对项目名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的申请和取得流程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机构能够按照规定顺利完成执业许可的申请流程。
2. 申请流程2.1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执业许可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申请表格:填写详细的机构信息、执业范围、场所设施等相关内容;•营业执照副本:机构的合法注册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的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机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场所租赁合同:机构所使用的场所租赁合同;•相关技术设备清单:列出机构所拥有的相关技术设备清单;•安全管理制度:机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人员培训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2.2 申请提交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按要求进行整理和装订,并附上相应的复印件。
然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机构。
2.3 材料审核当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机构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查。
如果材料符合要求,一般会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并发出执业许可证的预审通知书。
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发出不予受理申请的通知,并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和要求。
2.4 现场核查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材料,将会安排现场核查。
核查主要包括对机构设施、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等的实地考察。
现场核查一般由当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机构派员进行,并制作核查报告。
2.5 审批核查报告完成后,将会提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主要是对核查报告的认可和批准。
审批结果一般会在30个工作日内下发,如果符合要求,将会颁发执业许可证;如果不符合要求,将会给出不予通过的理由,并告知修改和重新申请的要求。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各级各类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和常用避孕节育方法的作用机理、适应证、禁忌证、优缺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其处理方法,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在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应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劳动强度及其所处的生理时期,指导公民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并为其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技术服务。
对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方法。
第四条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免费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情、环情检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第五条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具体结算标准和结算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国家向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其费用解决途径为: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其它相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付;未参加上述保险的公民,由所在单位或地方财政负担。
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对西部困难地区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六条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与条例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二)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编制并颁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药具目录;(三)制定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四)组织制定并实施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总体规划,组织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和避孕药具上市后的监测工作;(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六)管理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广州市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单位编号 参保人姓名经办人签名 个人电脑号参保人联系电话经办人联系电话申 请 目 的分 娩人 流引 产预产期 办理时怀孕周数 产检医院分娩医院是否异地分娩 异地医院地址异地医院等级:异地医院盖章:年 月 日以下由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填写确认证编号办证时间签发人:复核人:说明: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经办人携带此表及所要求的资料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 40 —2、报销时,表上异地医院等级须由选定医院加盖医院公章。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须知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处于参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在施行人流、引产手术前或怀孕满16周后,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前,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
确定就医医院后,原则上不予更改。
办理就医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出具已向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申报备案后的计生证明材料);(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
温馨提示:若办理异地产检、分娩需提供《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一式三份。
属于以下4种情况之一的,须由参保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备案,再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1)参保时间未满1年的军人家属人员、当年从军队转业、复、退人员;(2)参保时间满1年的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3)当年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从机关调入企业人员;(4)原来在本省社保或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参保后转入本行政区域内,在本行政区域内参保时间未满1年的人员。
1、医疗机构许可综合审批、多证合一申请表(示范文本)
医疗机构名称(章):
综合审批事项目录
申请事医疗机构执业审批
校验□
2.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校验□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校验□
4.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批
延续□
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延续□
6.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审批
校验□
申请日期:年月日
备注:以上申请事项按照相关办事指南分别提交申请材料,
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相同的申请材料不再重复提交。
医疗机构综合审批新办申请事项
医疗机构名称(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综合审批事项目录
申请事项(勾选)
1.医疗机构执业审批
新办□
2.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新办□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首次申报□
4.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批
新办□
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新办□
6.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审批
新办□
设置单位(人)(章)
法 定 代 表 人(章)
(主要负责人)
备注:以上申请事项按照相关办事指南分别提交申请材料,
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相同的申请材料不再重复提交。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技术基本标准按照《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技术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符合本标准。
一、开展下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具备的条件:1、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宫内节育器取出术;2、孕10周以内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宫腔镜技术不得用于终止妊娠手术);3、避孕、节育、生育的健康教育、知情选择、指导、咨询和随访。
(一)医疗保健机构部门设置应设置计划生育门诊(接诊室和检查室)、咨询室、宣教室、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室、术后休息室。
(二)工作用房要求1、布局合理,符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的规定。
环境应符合建筑安全要求和消防要求;保障水电供应,并具备温控设施和空气净化设施。
2、计划生育门诊:面积≥15平方米,具备非触摸式洗手设施,诊查区域应相对私密。
检查室每天应开展空气消毒。
2.1.咨询室:环境温馨,私密,便于交流。
2.2.宣教室:面积、设施、宣教内容与功能任务相匹配。
2.3.门诊手术区域:妇产科手术室属于一般手术室,应同其他门诊手术室要求相同,如果是洁净手术室应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的要求。
手术室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的要求,分污染区、清洁区和无菌区,区域间标志明确,并要求有实质性隔断。
天花板、墙壁、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应设置:2.3.1.手术间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2.3.2.准备室;2.3.3.刷手间或刷手处;2.3.4.更衣室或更衣处;2.3.5.术后观察室:设床位1~3张;2.3.6.污物处理区域。
2.4.药物流产观察室:设置观察床,数量与功能任务相匹配。
2.5.功能分区要求:无菌区:手术间、刷手间或刷手处。
清洁区:更衣室或更衣处、术后观察室,如手术室设浴室或厕所应在清洁区的外端。
缓冲区:位于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污染区:污物处理。
(三)基本装备要求1、妇科检查床、妇科手术床、手术包、器械台、器械柜、人工流产负压吸引器、会阴冲洗器具、筛网、大小量杯、其它妇科检查条件(窥阴器、一次性防护垫、消毒手套、棉签、载玻片、生理盐水、长镊、宫颈刮片、10%氢氯化钾、润滑剂、消毒剂等必备器材);2、基本急救条件: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注射器、输液器、吸氧设备、电动吸引器、常用急救药品、手电筒、导尿包等;3、常规临床检验条件:常规生化、血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检测;4、放射检查条件;5、心电检查条件;6、病理检查条件或与其他医院病理检查科建立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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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章)
年月日
批准文号:字()第号
______________: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
床位数:
服务项目:
投资总额:
注册资金:
其他: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批准机关:(章)
年月日
编号:_________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级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一、一般情况
二、房屋、科室、床位情况:
三、设置情况:
(一)基本设备情况
(二)主要器械和设备
(可续页)
四、人员情况
五、申报服务项目(打√)
1、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和随访
2、避孕药具服务
3、避孕药具的医学检查
4、放置宫内节育器(IUD)
5、取出宫内节育器(IUD)
6、人工流产术:
(1)负压吸宫术
(2)钳刮术
(3)米非司酮药物流产术
(4)其它
7、输精管绝育术
(1)输卵管结扎术
(2)输卵管粘堵术
(3)其它
8、输卵管绝育术
(1)输卵管结扎术
(2)腹腔镜输卵管结扎术
(3)其它
9、引产术
(1)利用诺羊腹腔内引产术
(2)水囊引产术
(3)其它
10、输精管复通术
11、输卵管复通术
12、皮下埋植避孕术:
(1)左炔诺孕酮皮下埋植
(2)其它
13、不育症诊治
1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诊治
15、其它生殖保健服务项目
批准文号:字()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