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协议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论体育赞助的法律规范与保护
合法 地 位 ,鼓励 组 织 和 个 人赞 助 体 育事 业 , 也 为赞 助 方享 有 体育 赞助 权 益 回 报 奠 定 了法 律 基 础 。
因此 ,本 文 认 为 体 育 赞 助包 括 商 业 性 体 育 赞 助 和 公益 性
体 育 赞 助 。2 0 年 的 《 助 国 际 守 则 》规 定 ,赞 助 应具 备 3 21 体育 赞 助 合 同 03 赞 . 项 基 本 要 件 : 一 是 赞助 应 当签 署 合 同 ; 二 是赞 助 合 同的 当 事 2 1 I体 育赞助合 同性 质及 法律适 用 .. 人 要 遵 守 诚信 原 则 ;三 是赞 助 人 有 数 人 的 ,应 当分 别 签 署 合 体 育 赞助 合 同是 赞 助 人 向受 赞 助 人 提 供 体 育 赞 助 的合 同, 明确 规 定各 人 权 利 、义 务 及 限制 。赞 助 人 应 当 尊 重 己界 同。 由于 缺 乏 法 律规 定 ,对 于体 育 赞 助合 同的 性质 ,学 界存 定 的 赞 助 区域 。受 赞 助 人 应 当 告 知潜 在 赞 助 人 ,未 经现 有 赞 在 不 同 的认 识 。 蔡俊 五 、赵 长 杰认 为 “ 体育 赞 助 买卖 属 于服 助人 同意 ,受 赞 助 人 不 应 当接 受 新 赞 助 【 。 7 ] 务型 买 卖 , 其标 的大 都是 服 务 、 无 形产 品 和精 神 产 品 。 赞助 商 业 性 体 育 赞 助 的 受 赞助 人 一 般 是 非 公 益或 公益 性 和 盈 合 同属 于 买 卖 合 同 ”】;张 扬 提 出 ,赞 助 协 议 从 实质 上 讲 就 _] o 利 混 合 型 的 体 育 组 织 , 如 :职 业 俱 乐 部 、 体 育服 务 公 司 、 体 是 附条 件 的赠 与 合 同 ,在 法 律 使 用上 ,可 以依 照 赠 与合 同处 育 产 业 公 司 、 利 性 业 务 健 身 俱乐 部 、运 动 队 、 动 员 等 。公 营 运 理 “ ] 春 林 认 为 体 育 赞 助 合 同既 不 属 于 《 同 法 》 的 买 ;邓 合 益 性 体 育 赞助 是赞 助 人 无 偿 将 自 己的财 产 给 予 受 赞助 人 以支 卖 合 同 ,也 不 属 于赠 与 合 同 , 体育 冠 名 合 同是 唯 一授 权 许可 持其顺利开展 体育活动 的体育赞助 。公益性体育赞助 的受赞 合 同 5 1] ;蒙 雪 则 将 公 益 性 体 育 赞 助 合 同 归 属 于 赠 与 合 同 , 助人包括 公益性社 会团体 、县级 以上政府 及其部 门… 。 商 业 性 体 育 赞 助 不 属 于 买 卖 合 同或 者 赠 与 合 同 ] 。 12 体育赞助性质 . 企业捐赠是为了社会公益事业或 公共 目的或其他特 定目
赞助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赞助合同注意哪些问题赞助合同是商业领域中常见的合同类型,它用于明确赞助方和被赞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赞助合同之前,双方需要注意一些关键问题,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本文将深入探讨赞助合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和观点。
一、合同目的和范围1. 描述赞助关系:在赞助合同中,双方应明确描述赞助关系的性质和目的。
赞助方可能是为了获得品牌曝光和市场推广,而被赞助方可能希望获得财务支持和资源。
明确这些目标有助于确保双方的期望一致,并避免后期的纠纷。
2. 确定合同范围:赞助合同应清楚规定被赞助方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赞助方需要提供的权利。
被赞助方可能需要在赞助商活动上展示赞助商的标志,而赞助方可能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赞助费用。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这些具体的要求和限制。
二、金融条款和支付条件3. 确定赞助费用:赞助费用是赞助合同中最重要的经济条件之一。
双方应明确约定赞助费用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表。
还应规定赞助费用的支付条款,例如是否需要提前支付一定比例的赞助费用。
4. 预算和费用分配:在赞助项目中,有时会涉及其他费用,如宣传费用、促销活动费用等。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这些费用的预算和分配方式,以避免在后期的合作过程中产生歧义和争议。
三、知识产权和商标使用5. 知识产权保护:赞助合同中一般会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使用和保护。
赞助方可能要求在赞助活动中使用其商标、标志和其他知识产权,而被赞助方需要确保在使用这些知识产权时不会侵犯赞助方的权益。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对知识产权的使用和保护责任。
6. 商标使用授权:如果赞助方授权被赞助方使用其商标,双方应明确规定商标使用的范围、期限和条件。
合同还应规定被赞助方使用商标时需要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商标的合法使用和保护。
四、合同期限和解除方式7. 定义合同期限:赞助合同应明确规定合同的起止日期和持续时间。
这样可以确保双方对合同期限有明确的认识,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合作活动和计划。
赞助协议(二)3篇
赞助协议(二)3篇篇1赞助协议(二)赞助协议是一种商业合同,用于规范赞助方和受赞助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前文中,我们介绍了赞助协议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在本篇中,我们将继续讨论赞助协议的具体内容和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赞助费用赞助费用是赞助协议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
赞助费用的具体数额应在赞助协议中明确约定,并包括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具体细节。
在商业活动赞助中,通常会有赞助费用的讨价还价过程,双方需协商一致后,将协商好的赞助费用写入协议。
二、赞助范围赞助范围是指赞助方需要提供的具体支持、帮助和资源。
赞助范围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赞助资金、赞助产品、赞助服务等。
赞助方需要在协议中明确具体的赞助范围,受赞助方也需要根据赞助范围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三、赞助权益赞助权益是受赞助方为回报赞助方提供的一种利益,例如广告、宣传、品牌曝光等。
赞助权益必须在赞助协议中清晰约定,并且具体明确每种权益的实现方式和条件。
赞助方和受赞助方应当根据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益义务。
四、责任及违约处理赞助协议是一份重要的商业合同,双方都有责任遵守合同的约定。
如果出现违约行为,受赞助方或赞助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在协议中必须明确约定责任及违约处理的相关条款,包括违约责任的程度、违约方的补救措施等。
五、协议有效期及终止赞助协议应当约定明确的有效期,双方必须在有效期内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在有效期内出现了终止协议的情况,双方应当根据协议约定的终止条件履行相关程序。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相关问题,并撤销双方之间的义务。
在签订赞助协议时,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协议的内容和约定,遵守各自的义务,确保协议的顺利执行。
同时,赞助方和受赞助方在协商过程中应当注重实质内容,避免出现纠纷和争议。
赞助协议的签订不仅能够促进商业活动的开展,也有利于双方的长期合作。
愿赞助协议为双方合作提供一份明确的保障,推动商业事业的顺利发展。
篇2赞助协议(二)一、协议双方甲方(赞助商):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受赞助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二、协议内容1. 赞助项目: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赞助支持,支持金额为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项目的开展。
体育赛事赞助合同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分析
体育赛事赞助合同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分析引言体育赛事赞助合同是指在体育赛事中,赞助商与被赞助方之间达成的一种合作协议。
这种合同在体育行业中被广泛运用,旨在促进体育赛事的发展,提升赛事的品质和影响力。
本文将对体育赛事赞助合同的性质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在法律上的适用。
体育赛事赞助合同的性质1. 商业性质体育赛事赞助合同是一种商业性质的合同,其主要目的是通过赞助活动来推广赞助商的品牌、产品或服务。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希望能够从合作中获得经济利益。
2. 合作性质体育赛事赞助合同是一种合作性质的合同,赞助商和被赞助方之间需要互相合作,共同实现赛事的目标。
赞助商可以通过向被赞助方提供经济支持和资源支持来获得品牌宣传和推广的机会。
3. 竞技性质体育赛事赞助合同是涉及到体育赛事的合同,因此具有一定的竞技性质。
赞助商在赞助合同中通常会要求被赞助方以一定的方式和程度展示赞助商的品牌、标识和宣传内容,以增加品牌曝光和推广效果。
4. 时效性质体育赛事赞助合同通常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其有效期限通常与赛事的时间周期相对应。
合同在赛事期间起作用,赞助商在合同期限内享受合同所规定的权益。
体育赛事赞助合同的法律适用体育赛事赞助合同在法律上的适用主要涉及到合同法、民事责任法、广告法等领域的法律规定。
1. 合同法的适用体育赛事赞助合同首先要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约定各自的权益和义务,并在合同中规定好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
2. 民事责任法的适用体育赛事赞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民事责任问题,如合同的履行不能达到约定目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可按照民事责任法相关规定进行适用。
3. 广告法的适用体育赛事赞助合同中往往涉及到赞助商在赛事中进行广告宣传的问题。
在进行广告宣传时,赞助商需要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被赞助方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尊重赞助商的权益,确保其获得合理的品牌曝光和推广效果。
体育赛事赞助合同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分析
体育赛事赞助合同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分析甲方:体育赛事组织方
乙方:赞助商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一、协议或合同的目的和背景
本协议旨在规定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体育赛事赞助的合作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促进双方的合作发展。
二、具体的条款和条件
1. 乙方同意为甲方举办的体育赛事提供赞助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物资、宣传等方面的支持。
2. 甲方在赛事中将充分展示乙方的品牌形象,确保乙方获得足够的曝光度。
3. 双方将在赞助合同中明确赞助金额、赞助期限、赞助方式等具体细节。
三、保密事项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不可抗力因素的处理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五、协议终止的条件
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2.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 合同期满。
六、违约和争议解决方式
若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附加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终止。
在体育赛事赞助合同中,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希望本合同能够为双方带来更多的合作机会和商业价值。
体育赛事赞助合同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分析(范本文)
体育赛事赞助合同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分析引言体育赛事赞助合同是赞助商和体育赛事主办方之间的协议,赞助商提供金钱或其他资源来支持赛事,并从中获得商业回报。
本文将探讨体育赛事赞助合同的性质以及在法律上的适用。
体育赛事赞助合同的性质1.对等性和互惠性:赞助商提供赞助金或其他资源,体育赛事主办方以成为赞助商的主赞助商或合作伙伴的身份,提供广告曝光和其他商业机会。
2.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赞助商和体育赛事主办方在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益、义务和期望。
3.商业目的:双方的目的是通过合作实现商业利益的最大化。
4.对第三方的影响:赞助商和体育赛事主办方的合作可能会对第三方产生影响,如观众、其他赛事参与者等。
体育赛事赞助合同的法律适用分析1. 合同法体育赛事赞助合同受到普通合同法的适用。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和违约等方面的规则,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并履行合同义务。
2. 广告法和市场营销法体育赛事赞助合同涉及广告和市场营销活动。
根据广告法和市场营销法的规定,赞助商在赞助活动中的广告宣传和营销行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不正当竞争。
3. 知识产权法赞助商在体育赛事中可能涉及到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使用和保护。
根据知识产权法的规定,赞助商应当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许可或授权,合法使用相关知识产权,并承担维护知识产权的责任。
4. 不正当竞争法体育赛事赞助合同中的各方在商业活动中应当遵守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恶意排除竞争对手等不公平竞争行为。
5. 法治精神在体育赛事赞助合同中,双方应当尊重社会公共利益、公平竞争和契约精神,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场秩序。
结论体育赛事赞助合同属于商业合同,受到合同法、广告法、市场营销法、知识产权法、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适用。
赞助商和体育赛事主办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商业利益的最大化。
双方合作的成功与否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分析和评估。
第九章 体育赞助的法律问题
四、关于体育赞助合同的相关法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易中一切行为都应是通过签订合同来实 现的。合同法是规范保护市场交易行为的准则,赞助方的赞助 及其所得的冠名权转播权等方面的回报都要通过合同来进行规 范和保证。
常见的合同问题:
1、体育赞助合同违约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所 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义 务,使守约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 施,合同对此应予明确。如果合同中没 有违约责任条款,只要未依法免除违约 责任,违约方仍应负责。
第二节 体育赞助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一、关于赞助运动员营养补给品的规定
《运动员使用运动营养补给品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购买、接受赞助供运动员使用 的运动营养补品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药品、 质量监督等有关管理法的规定和标准; (二)必须经过兴奋剂检测机构检测, 证明其不含有国际奥委会确定的禁用药物 及成分; (三)必须经过其主管单位的运动营养 补品使用管理小组的审查批准。
3、如赞助运动队和运动员,应分别和其所在的单 位联系。国家队和国家队运动员和有关运动项目 管理中心联系。奥运会、亚运会代表团和成员应 和中国奥委会所属器材装备委员会联系 4、如赞助职业体育俱乐部,可直接和该俱乐部联 系,如赞助专业或业余体育俱乐部应和其主管体 育部门联系。
四、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必备条件 包括体育赞助在内的各项体育经营活动必备 条件参考《关于加强体育市场管理的通知》 的规定
2009年6月美国通过《家庭吸烟预防和烟草控制法》,这也 是美国数十年来最严格的限烟措施。 烟草制品上将不得带“柔和型”、“清淡型”字样,以免 误导消费者。 烟草生产企业将不得赞助体育赛事和演出活动等。学校和 运动场周边1000英尺(约300米)内不得出现香烟广告。 烟草企业须提供香烟制品成分,FDA有权要求企业改变成分 及尼古丁含量。 如果将香烟卖给未成年人,将遭到政府的强制处罚。 吸烟者将不能再买到甜味香烟,或添加有草莓、葡萄等香 料的香烟。
体育赞助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
体育赞助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摘要:本文旨在探讨体育赞助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
首先,我们分析了赞助大类体育活动的法律规定,特别强调了赞助商和被赞助方之间的关系。
然后,笔者讨论了体育冠名合同的形式、内容和约束力,并重点提出了体育赞助冠名合同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和责任。
最后,笔者对体育赞助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总结。
关键词:体育赞助、冠名合同、法律适用正文:随着体育产业的发展,体育赞助已经成为商业活动的重要支柱。
而体育赞助冠名合同是体育赞助的常见方式,也是体育赞助中最复杂的一种方式。
在法律上,对体育赞助活动有相关的规定,但对体育赞助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尚没有明确细化的规定。
因此,有必要研究体育赞助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情况,探讨如何有效避免因体育赞助冠名合同所引发的法律风险。
首先,笔者讨论了体育赞助活动的法律规定。
根据《企业税收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企业依法向社会团体或个人提供的慈善捐赠和所赞助的体育活动,财政部门可以准予抵免企业所得税,并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然而,企业在赞助体育活动时必须要非常谨慎,因为赞助商和被赞助方之间的关系可能会造成法律风险。
接下来,笔者分析了体育冠名合同的形式、内容和约束力。
体育赞助的冠名合同是一种不同于普通商业合同的新型合同,具有独特的特征,具有一定的保护力度和约束力。
冠名合同的主要内容应涵盖资金的规模、支付方式、交付方式、冠名权益等。
此外,冠名合同还应包括对赞助商和被赞助方在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规定。
最后,笔者论述了体育赞助冠名合同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
由于体育赞助冠名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如果没有完全按照法律规定订立的,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并且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此外,赞助商和被赞助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
因此,在订立体育赞助冠名合同时,应非常谨慎,避免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和责任。
综上所述,体育赞助冠名合同是一种独特的法律文件,具有一定的保护力度和约束力。
在订立体育赞助冠名合同时,应非常谨慎,避免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和责任,以保障双方的正当权益。
体育赞助的法规
体育赞助的法规体育赞助研究之六:体育赞助一、体育赞助的法规和政策,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研所研究员蔡俊五。
一、体育赞助法规1,关于国家对体育的总体态度的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5年颁布的《体育法》三处涉及到体育赞助有关的问题。
——第3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兴办和支持体育事业。
”从而表明了国家鼓励企业支持体育事业的总体态度。
——第35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举办的重大体育竞赛,其名称、徽记、旗帜及吉祥物等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从而为保护赞助者享有作为体育赞助重要回报的各种体育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奠定了最高法律基础。
——第42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自筹资金发展体育事业,鼓励组织和个人对体育事业的捐赠和赞助。
”从而进一步具体而明确地表明了国家对企业和个人对体育事业的赞助所持的积极的鼓励态度。
2,关于国家体委对体育赞助的总体态度的法规,1993年5月发布的《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体育要“以产业化为方向,增强体育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开拓国际体育市场,加强国际间商业性体育交往,使体育立业朝着集团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明确规定“市场化”为中国体育的发展方向之一。
在附件一《关于运动项目管理实施协会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各单项运动协会的基本任务和职责之一是“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广开经费来源渠道,为本项目的发展筹集资金”。
接着更明确而具体地指出:“实体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国家拨款、会费、社会赞助和社会集资等等。
”从而为各单项运动管理中心和协会开展体育赞助活动提供了法规依据。
在附件五《关于培育体育市场、加速体育产业化进程的意见》中,谈到发展体育用品市场和其它各类市场时指出:“要全面发展与体育密切相关的体育用品、广告、赞助、彩票、旅游……等市场,以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从而为体育赞助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法规依据。
音乐节赞助协定
音乐节赞助协定1. 背景本协定旨在确立音乐节的赞助关系,以促进双方的合作与发展。
以下是赞助协定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2. 定义- 赞助商:指愿意为音乐节提供赞助支持的个人、公司或组织。
- 音乐节:指特定日期和地点举办的音乐活动,包括演出、展览、工作坊等。
- 主办方:指负责组织、策划和执行音乐节的个人、公司或组织。
3. 赞助内容赞助商将为音乐节提供以下形式的赞助支持:- 财务赞助:赞助商将提供一定金额的资金用于音乐节的组织和运营。
- 物料赞助:赞助商将提供音乐节所需的物料、设备或其他必要的资源。
- 宣传赞助:赞助商将协助音乐节进行宣传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曝光、广告支持等。
4. 赞助权益作为对赞助商的回报,主办方将提供以下赞助权益:- 品牌曝光:赞助商的品牌名称和标识将在音乐节宣传物、活动场地、官方网站等相关渠道进行展示。
- 赞助商位:赞助商将获得在音乐节场地设置展示位的机会,用于展示产品或提供服务。
- VIP待遇:赞助商的代表将获得音乐节的VIP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专属座位、后台通行证等。
5. 协议期限本赞助协定的期限为从协定签署之日起至音乐节结束之日。
6. 赞助费用与支付方式具体的赞助费用及支付方式将在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并在协议签署时注明。
7. 免责条款任何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的损失、延迟或不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8. 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在协定期限内及协定终止后对协定内容保密,不得将协定的条款和细节透露给第三方。
9. 协议解除若双方一方违反本协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定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10.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协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对于因本协定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相关法院进行解决。
---以上为《音乐节赞助协定》的主要内容,双方应在协议签署前详细商讨并确定具体条款和条件。
本协定一经签署,即为双方达成的法律约束力文件。
赞助协议书中的赞助方违约违法责任
赞助协议书中的赞助方违约违法责任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就赞助方在赞助活动中的违约和违法行为所承担的责任进行规定,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为双方创建一个诚信和公平的交易环境。
二、违约责任1. 如赞助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赞助义务,造成被赞助方损失的,赞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赞助方应依据协议约定向被赞助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应包括被赞助方因赞助方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以及相关的合理费用。
2. 如赞助方的违约行为严重影响赞助活动的正常进行,被赞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赞助方承担违约责任。
赞助方应向被赞助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附带的违约责任。
3. 赞助方应按协议约定或者合理的商业习惯保证提供的赞助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物品等)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确保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
如赞助方违反前述约定,对被赞助方造成损失的,赞助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违法责任1. 赞助方承诺在赞助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如赞助方在赞助活动中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权益、涉嫌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赞助方因违法行为导致被赞助方蒙受经济或声誉损失等,赞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赞助方应向被赞助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应包括被赞助方因赞助方违法行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以及相关的合理费用。
3. 如赞助方在赞助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涉及刑事责任的,赞助方应承担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
四、违约和违法责任的范围1. 本协议的违约和违法责任适用于赞助方在赞助活动中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行为。
2. 若赞助方的违约和违法行为使被赞助方产生间接损失,赞助方应承担与该间接损失相等的赔偿责任。
3. 赞助方应依法承担由其违约或违法行为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责任给第三方。
五、争议解决1.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协议履行产生的争议。
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应提交至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赞助合同协议书争议处理方法
赞助合同协议书争议处理方法甲方(赞助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赞助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具体赞助事项]签订了赞助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合同”),为明确原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争议的处理方式,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争议处理方法协议:一、争议范围本协议所指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原合同条款的解释和适用;2. 双方在原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认定;3. 赞助款项的支付时间、金额及方式;4. 赞助活动的执行效果和质量;5. 其他与原合同相关的争议事项。
二、争议解决方式1. 友好协商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协商应在一方提出书面协商请求后的[X]个工作日内开始,协商期限为[X]个工作日。
在协商期限内,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2. 调解若友好协商未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指定的调解机构名称]申请调解。
调解应在调解机构受理申请后的[X]个工作日内开始,调解期限为[X]个工作日。
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自觉履行。
3. 仲裁若调解仍未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指定的仲裁机构名称]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 诉讼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仲裁/诉讼的选择双方明确,一旦选择了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在仲裁裁决作出之前,不得就同一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选择了诉讼作为争议解决方式,不得再就同一争议申请仲裁。
赞助合同
赞助合同赞助合同指的是一种商业合作协议,双方在合作中达成一致,一个方面提供资金或资源支持,另一方面提供相应的宣传、推广或其他形式的回报。
赞助合同在商业领域中非常常见,可以帮助企业获得更多曝光和增加市场份额。
本文将详细介绍赞助合同的定义、内容以及其中可能涉及的一些重要事项。
首先,赞助合同的定义是双方在商业合作中达成的一种协议,其中一方提供资金或资源支持,另一方提供相应的回报。
这种回报可以是宣传、推广、社会责任、体育赛事等,具体形式由双方商定。
赞助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合作促进双方的利益最大化,一方面提高赞助商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另一方面为被赞助方提供资金支持和推广机会。
赞助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双方的信息:包括赞助方和被赞助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明确双方的身份和法律责任;2. 赞助的目的和范围:明确赞助的具体目标和赞助的项目范围,例如支持一个体育赛事、文化活动或慈善项目等;3. 赞助金额或资源:明确赞助方提供的资金或资源的数量和方式,包括赞助金额、产品、设备等;4. 回报方式:明确被赞助方提供的回报方式,例如在活动中展示赞助方的标志、通过媒体宣传赞助方的品牌等;5. 合同期限和终止条款:明确赞助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合同终止的条件和方式;6. 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明确双方在合作中的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例如仲裁、诉讼等。
在签署赞助合同之前,双方应进行充分的谈判和协商,确保双方在合作中的权益和利益得到保障。
双方需要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在合同中做出具体规定。
同时,双方也需要考虑法律和商业风险,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在赞助合同中,对于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的明确非常重要。
赞助方通常会希望通过赞助获得曝光和品牌推广的机会,因此被赞助方需要在活动中展示赞助方的标志、宣传赞助方的品牌等。
被赞助方则需要履行提供相应回报的义务,并在赞助合同有效期内与赞助方保持合作关系。
赞助合同的签署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种商业机会,可以为双方带来许多商业价值和机会。
赞助协议书中的法律适用
赞助协议书中的法律适用一、引言本赞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由甲方(以下简称“赞助方”)与乙方(以下简称“受赞助方”)共同签署,旨在规范赞助方向受赞助方提供赞助的合作关系。
本协议适用于法律赞助的相关事宜,并确保协议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内容与赞助方式1. 赞助内容:赞助方同意为受赞助方提供以下赞助内容:[在此处详细描述赞助的具体内容,例如资金、物品、技术或其他资源的提供方式等]。
2. 赞助方式:(1)赞助款项:赞助方同意向受赞助方提供所约定的赞助款项。
赞助款项的支付方式、金额以及赞助款项被使用和监督的方式应在协议签署之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
(2)其他赞助形式:除赞助款项外,当事方也可以约定其他形式的赞助,例如提供设备、技术支持、市场推广或人力资源等。
三、合作期限与终止条件1. 合作期限: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即受赞助方在该期限内接受赞助方的赞助。
2. 终止条件:(1)提前终止:任何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但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一定的提前期,以确保对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不造成不利影响。
(2)协议终止:一旦双方约定的合作期限到期,本协议即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续签协议。
四、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法律适用: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在此处填写适用法律的名称]。
对于本协议中可能引起的争议事项,应依照适用法律进行解释和处理。
2. 争议解决:(1)友好协商:对于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仲裁:若友好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选择适用的仲裁机构]仲裁,并接受仲裁裁决的最终结果。
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司法管辖:在执行仲裁裁决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协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五、知识产权1. 保护义务:(1)赞助方与受赞助方均应承担保护对方知识产权的义务,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盗用或侵犯。
(2)任何因违反知识产权保护义务而导致的争议、纠纷或损害赞助方、受赞助方权益的行为,违约方应负全部法律责任。
第九章体育赞助的法律问题
2006年我国政府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条约»,2020年8 月,国度工商总局发布〝烟草行业不得参与体育项目资助 〞禁令 。
«关于培育体育市场、减速体育产业化进程的意见 »〝要片面开展与体育亲密相关的体育用品、广告、 资助彩票、旅游等市场〞。为体育资助市场的开 展提供了法规依据
其他主要文件:«关于增强体育市场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增强体育市场管理的通知»;«经纪 人管理方法»
*我国现行触及体育资助的法律法规文 件
合同法第121条规则:〝当事人一方因第三 人的缘由形成违约的,应向对方承当违约责 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方之间的纠纷,依照 法律规则或许按商定处置。〞
第122条规则:〝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 损害对方人身、财富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 选择依照本法要求承当违约责任或许依照 其它法律要求其承当侵权责任。〞
4、如资助职业体育俱乐部,可直接和该俱乐部 联络,如资助专业或专业体育俱乐部应和其主 管体育部门联络。
四、从事体育运营活动的必备条件
包括体育资助在内的各项体育运营活动必备条 件参考«关于增强体育市场管理的通知»的规则
第二节 体育资助中罕见的法律效 果
一、关于资助运发动营养补给品的规则
«运发动运用运动营养补给品管理暂行方法»
四、关于体育资助合同的相关法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买卖中一切行为都应是经过签署合同 来完成的。合同法是规范维护市场买卖行为的准那么,资 助方的资助及其所得的冠名权转播权等方面的报答都要经 过合同来停止规范和保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组织赞助性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工商纪监字[1996]第19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组织赞助性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工商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组织赞助性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1996年1月11日工商纪监字〔1996〕第19号)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为了加强对赞助性活动及其经费的管理,现将《事业单位组织赞助性活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事业单位组织赞助性活动管理办法一、为加强对赞助性活动及其经费的管理、监督,促进赞助性活动及其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充分发挥赞助经费的作用,实现赞助性活动的目的,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赞助性活动,是指局直属事业单位围绕着宣传、贯彻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的公益性专项活动。
其经费来源是社会群众的赞助,合作开展公益性专项活动中对方的出资,本系统或者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的赞助。
三、赞助性活动的基本原则1、以有益于社会、服务于社会为宗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2、活动内容与本单位的职能相关;3、活动所需经费没有正常拨款或者正常拨款不足;4、不得违背有关的法律、政策、规定。
四、赞助性活动的组织1、赞助性活动由各事业单位主办,其所属各部门不得独立组织赞助性活动。
2、开展专项赞助性活动,必须有完整的活动方案,包括:目的、内容、形式、时间、经费来源、开支预算等。
预计赞助经费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专项活动,须经事业单位办公会议讨论,写出书面报告,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后实施。
赞助经费不足5万元的专项活动,经事业单位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口头报告局领导同意后实施。
3、根据活动的规模成立组委会、专门办事机构,或者由一名领导具体分工负责组织。
合同法对合同赞助的规定
合同法对合同赞助的规定合同赞助是指一方为了达成某种目的,向另一方提供资金、物品或者服务等形式的支持。
在商业领域,合同赞助是一种常见的合作方式,它可以促进双方的利益实现,同时也需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和保护。
合同法对合同赞助的规定旨在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一、合同赞助的定义和要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赞助是指一方(赞助方)向另一方(被赞助方)提供资金、物品或者服务等形式的支持,以达成某种目的。
合同赞助的要素包括赞助方、被赞助方、赞助内容和赞助目的。
赞助方是提供支持的一方,被赞助方是接受支持的一方。
赞助内容可以是资金、物品或者服务等,赞助目的可以是推广品牌、宣传活动或者促进业务发展等。
二、合同赞助的法律效力合同赞助是一种合同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它具有法律效力。
赞助方和被赞助方在达成合同赞助协议后,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赞助方应当提供相应的支持,被赞助方应当按照约定使用赞助资金、物品或者服务等。
合同赞助的法律效力不仅适用于民事纠纷的解决,还适用于商业合作的维护。
三、合同赞助的合同形式合同赞助的合同形式可以是口头合同,也可以是书面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赞助的金额较大或者涉及重要权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合同应当明确赞助内容、赞助金额、赞助期限等重要事项,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口头合同虽然不需要书面形式,但双方应当保留相关证据以备纠纷解决之需。
四、合同赞助的违约责任合同赞助协议是双方共同约定的合同,一方违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赞助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支持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被赞助方未按照约定使用赞助资金、物品或者服务等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以维护合同赞助的正常进行。
五、合同赞助的解除和变更合同赞助协议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变更。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协商解除合同赞助关系或者变更赞助内容、赞助金额、赞助期限等重要事项。
赞助协议书中的权利与义务
赞助协议书中的权利与义务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赞助方与受赞助方(以下简称“双方”)之间在赞助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以促进双方在合作中的互惠互利关系。
二、权利与义务1. 赞助方的权利与义务1.1 赞助金额赞助方应按协议约定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及时足额支付赞助款项。
1.2 知识产权赞助方享有对与赞助活动相关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受赞助方应确保不侵犯赞助方的知识产权,并配合赞助方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
1.3 赞助宣传赞助方有权在赞助活动期间使用受赞助方的名字、商标、标识等,以宣传及推广自身品牌。
受赞助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如提供logo、图片等,以便赞助方进行宣传活动。
1.4 合作协调赞助方应与受赞助方保持密切合作,及时沟通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赞助方有权参与赞助活动的策划及执行的过程,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2. 受赞助方的权利与义务2.1 清晰披露受赞助方应向赞助方提供准确、全面的赞助活动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计划、预算、执行方案等。
2.2 协调合作受赞助方应积极与赞助方沟通合作,依约定时间提供必要的合作支持,协助赞助方完成赞助活动。
2.3 维护声誉受赞助方应维护赞助方的声誉,不得进行有损赞助方形象的行为,或泄露赞助方商业机密。
2.4 履行义务受赞助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提供赞助方要求的相关材料、信息及报告,并履行其他合作义务。
三、合同解除及争议解决1. 合同解除若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对于可能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中国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有效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四、协议的效力及可分性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确认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
五、保密条款双方承诺对于因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各自的商业、经济、技术、财务以及其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赞助合同协议
赞助合同协议赞助合同协议1. 引言本赞助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赞助商(以下简称“甲方”)和被赞助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旨在规范双方在赞助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合作,并保障合作的顺利进行。
2. 定义2.1 赞助商(甲方)指提供资金或资源,在赞助活动中享有一定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2.2 被赞助方(乙方)指接受赞助商提供的资金或资源,并在赞助合作中履行一定义务的个人或组织。
3. 赞助内容和条件3.1 赞助形式甲乙双方确认本次赞助采取(赞助形式)的方式进行合作。
具体赞助形式如下:(在此描述具体的赞助形式,可以是资金赞助、物资赞助、技术支持等等)3.2 赞助金额/资源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的赞助金额或资源为(具体金额或资源)。
3.3 赞助期限赞助的期限为(具体期限),从协议的签订之日起计算。
3.4 赞助条款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赞助金或资源应符合以下条款:赞助金或资源必须用于约定的赞助活动。
赞助金或资源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赞助金或资源使用情况的相关报告。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使用赞助金或资源,甲方有权要求返还或采取其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4. 权益和义务4.1 甲方权益甲方有权享受以下权益:在赞助活动的相关宣传资料和活动现场展示甲方的名称和标识。
在赞助活动中获得一定程度的宣传机会。
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权益。
4.2 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使用赞助金或资源。
在赞助活动中合理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源和宣传机会,提升赞助效果。
向甲方提供赞助金或资源使用情况的相关报告。
4.3 双方合作甲乙双方应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赞助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项目过程中,双方应及时沟通,共同解决遇到的问题,并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作出相应调整。
5. 违约和解除5.1 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2 协议解除以下情况下,本协议可以被解除: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
政府活动赞助协议简单
政府活动赞助协议简单一、协议背景政府活动赞助是指政府组织的一项活动中,允许外部机构或个人提供赞助,以获得一定的回报或宣传机会。
政府活动赞助协议的签订对于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提升活动的品质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就政府活动赞助协议的基本内容进行说明和约定,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和落实。
二、协议内容1. 赞助方的身份和背景资料赞助方应提供详细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背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政府方有权对赞助方信息进行审核和调查。
2. 赞助金额和形式赞助方应明确提供的赞助金额和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捐助、实物捐赠或服务支持等。
政府方有权根据活动需求和赞助方能力进行协商,并最终确定具体金额和形式。
3. 赞助条件和回报3.1 赞助条件赞助方应明确赞助的条件和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类型、时间、地点等要求。
政府方应根据活动的目标和需求进行评估,确保赞助方提出的条件和限制与活动安排一致。
3.2 赞助回报政府方应为赞助方提供必要的回报,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展示、品牌推广、媒体曝光等。
具体回报内容和形式将在协议中详细约定。
4. 协议约定期限和解除条件协议约定的期限应明确约定,双方在合作结束后应做出合理清算和结算。
双方有权在特殊情况下解除协议,但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相关事项。
5. 协议违约和争议解决如果一方违反了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追索相关损失。
任何因协议引起的争议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提交相关法律部门进行处理。
三、协议生效和变更1. 协议生效协议应由政府方和赞助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协议变更协议的任何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3. 其他约定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协议的附件进行补充约定。
四、协议解除1. 协议解除条件4.1 任何一方应在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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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协议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以高校为视角刘可晖[内容提要] 本文旨在对赞助协议性质进行探讨,并结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展开讨论。
我国《合同法》对在实务中反复运用的合同进行了模式化、规范化的列举,而赞助协议的法律适用并未在《合同法》中作出明确规定。
随着赞助协议的大量出现,对其性质及其在实务中应用的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讨论,明确了赞助协议无名合同的性质,以及赞助协议在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在《合同法》总则规定中即可得到解决。
[关键词] 赞助协议分析无名合同赞助协议模板引言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一切的交易都需要通过合同来确认。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大学校园这一半开放的主体逐渐走进了社会活动中。
为了提升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各大高校纷纷设立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等社团组织。
在举行相关校园活动需要洽谈赞助、签署赞助协议时,学生社团发挥了主导作用,步入了法律的视野范围内。
那么关于学生社团对外签署的赞助协议,其性质如何,又如何来规范其具体的操作,成为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此外,《民法通则》也对民事主体做出了认定。
不难看出,高校属于事业单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是毋庸置疑的。
那么高校的社团的民事主体资格又如何呢?就社团组织而言,其本身是学校组织机构的一部分,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公民或者法人,那么其是否属于“其他组织”呢?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对“其他组织”所做的司法解释来看,“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因此,社团组织也不可归属于“其他组织”,其并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因此一旦因赞助合同产生法律纠纷,高校社团并不是适格的主体,学校将作为一方当事人参加到诉讼中。
就高校的赞助合同的标的而言,主要是商家提供资金或者所需物品,而商家获得相应的活动冠名权或者在活动现场进行广告宣传等权利,进而扩大产品在学生群体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明确了赞助协议双方当事人和协议的标的,下面将逐一从各方面对其性质及其适用展开论述。
一、赞助协议与相关合同的对比(一)赞助协议与捐赠合同赞助一般是指通过赞助协议的签订,确定赞助人将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赞助人使用,受赞助人表示愿意接受的权利。
但是现代社会中赞助协议的内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远不止字面意思的表述那么简单。
受赞助人在接受赞助人给与的财物时,往往会负担有一定的义务,即需要支付相应的对价或者履行合同中约定的相关义务,以期实现合同的最终目的。
在高校举办活动时,赞助商往往为了向学生群体宣传自己的产品,会在合同中提出相关要求,如活动的冠名权以期获得未来的利益,在活动场地散发宣传单,在赞助的奖品上印有赞助商的LOGO以进行一种间接的广告宣传等。
那么此时我们就不能说赞助协议是完全无偿的给予财产,因为受赞助人在获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且在大量司法实务中,若受赞助人未能按合同履行义务,赞助人可按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事后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促使受赞助人履行义务或者使自己的损失得到赔偿。
显然的,受赞助人在接受赞助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且义务的不履行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在高校的赞助协议中,一般标的额不会过大,相应的违约金所占标的额的百分比也就不高。
这是因为商家赞助活动很大程度上并非为了赢利,其具有做公益事业的性质。
一旦发生纠纷,高校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是很少的,赞助商并非以弥补自己的损失为目的,只是对不守约的一种象征性的惩罚。
当事人在合法的范围内自由的约定违约金数额,体现了赞助协议的私法性质。
捐赠合同则是公力救助的必要补充,它可以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融集社会资金,实现社会互救,促进社会的安定与发展,并能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所谓的公益捐赠系指捐赠人为了资助公益事业,自愿将其所有的财产赠与受益人处分或公益性组织管理使用的行为。
从其本质上来讲,公益捐赠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且属于特殊的赠与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条: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依法成立的公益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适用本法。
从这里可以看出捐赠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即捐赠人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另一方当事人即受赠人,只能是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而赞助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即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
这就表明赞助协议中赞助人和捐赠协议中的捐赠人范围在这一点看来是一致的:一方当事人为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
而另一方当事人即权利的享受人的范围大小则不同。
如果赞助协议中赞助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地给予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那么该赞助协议即为捐赠协议。
如果赞助协议中的受赞助人是非公益性组织或公益性营利组织,则不是捐赠协议。
就对高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签署的赞助协议而言,其赞助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另一方一般为具有非盈利性的事业单位即高等院校。
这样从合同双方当事人看来,高校的赞助协议似乎是捐赠协议,其实不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家鼓励公益事业的发展,对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给予扶持和优待”。
第三款进而规定:对公益事业捐赠有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由此可见,捐赠协议多是针对具有社会公共服务机能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对相关事业单位的捐赠,不仅会对该事业单位带来益处,更多的是一种社会的效应。
作为公益捐赠,它与公民之间的赠与相比较,其主体多元且标的繁复。
更重要的是,这种财产所有权的让渡一旦成功将产生不可低估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而高校的赞助协议所具备的社会效应则远小于赞助协议,所产生的有益后果也限于校园内部,政府等行政机关更是不会参与到其中来。
此外,《捐赠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但是对于高校赞助合同中约定的财物则没有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如不得挪作他用,定时向政府机关报告财物使用情况等要求,高校只需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即可。
就合同的本质和最终目的而言,高校的赞助合同与捐赠协议有着质的差别。
(二)赞助协议与赠与合同合同关系的发生以主体的复数性为前提,只有维系主体间的利益平衡,才能使这一市民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最普遍的联系方式充分发挥其功能。
在有偿合同中,各主体地位具有互换性且主体间相互支付对价,法律只需赋予各个主体基于其自由意思形成的合意以拘束力即可实现主体的利益平衡。
而在无偿合同中,仅一方当事人即利益出让方负给付义务,不符合交易公平,不符合正义,亦不符合人性。
《合同法》分则的“赠与合同”一章对赠与合同的定义是: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无偿给予财产是赠与的主要法律性质,赠与可以附条件或附义务,但该条件或义务不能作为接受赠与的对价而存在。
从这个定义上看,赠与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客体是财产。
合同的内容是赠与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
在赞助协议中,往往赞助人要求受赞助人承担一定义务。
比如在适当的时间和位置为赞助人做广告宣传等。
我国合同法也规定赠与也可以附义务,因此,很多文章中将赞助协议等同于赠与合同,认为在适用法律上可依照赠予合同处理。
但是分析赠与合同的实质,我们不难发现,将高校的赞助协议等同于赠与合同是不正确的。
依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与其他合同的最本质的区别是:是否具有有偿性。
这样我们可以从如下几方面得出,高校赞助合同与赠与合同是存在本质的差别的:1、主体不同:《合同法》第11章并未对赠与合同的主体做出明确的限制,也就是说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论是公益性还是非公益性的,都可以以赠与人和受赠与人的身份建立赠与法律关系。
然而在高校的赞助协议中,赞助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受赞助的另一方一定为高等院校这一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
也就是说受赞助方是特定的事业单位,不具有可选择性。
2、是否支付对价不同:《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由此可见,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
即使赠与合同可附条件和义务,所附的条件和义务也不能作为接受赠与的对价而存在,并非合同的标的。
在高校的赞助协议中,赞助方的赞助并非无偿,其需要受赞助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并在受赞助方违约时,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进行赔偿。
可见高校的赞助协议是存在对价的。
3、是否享有抗辩权不同: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除去《合同法》第192条规定的赠与人在受赠人存在特定的情形时可以撤销合同时,一般的,双方不因合同的性质享有抗辩权。
而高校的赞助协议因是双务、有偿合同,双方当事人视情况而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一切都因对价的存在使然。
4、权利出让人的注意义务不同:在违约责任采取过错责任的立法例下,债务人应就一切过错负责,即应承担抽象的轻过失责任。
而因赠与合同的无偿性,各国立法往往规定赠与人仅就其欠缺普通人的注意义务负责任,即承担重大过失责任。
如台湾民法典410条、德国民法典521条和意大利民法典789条。
而在赞助协议中,赞助人的注意义务不会因其赞助行为而减轻,其应尽高于普通人的注意义务,仍然承担严格责任。
(三)赞助协议与买卖合同对高校的赞助并不是完全意义的公益性质的捐赠,其中包含有公益性的部分,但并未占据主导地位。
其更多体现的是双方相互的权利义务,体现一种对价交换。
当然,我们也不能因为存在对价就直接笼统的将赞助协议定义为买卖合同,因为在买卖合同中更多体现的是一种等价有偿的交换,追寻的买卖双方对等的互利双赢,双方追寻的是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利润的刺激促成交易的最终达成。
在高校的赞助协议中,赞助商为学生社团提供资金,而学生社团的回报较之买卖合同,明显的与赞助商之对价不对等。
因此我们说赞助协议具有一定公益的性质,其并非完全的权利义务对等:1、对价是否充足不同:在现代交易的规则中,商事主体往往通过合同来确定交易关系,维护既得或期待利益。
而商事活动本身追逐利润的本质,也使得交易双方在谈判磋商阶段本着追逐己方利益的最大化的原则与对方进行博弈,以期在交易中获得利益的最大化。
在买方与卖方之间寻求利益的平衡点,进行等价有偿的交换,并以合同的方式固定下来,最终形成的就是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