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讲代理产生的原因与代理权行使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主体乙方
代理权发生
法定事由 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
ຫໍສະໝຸດ Baidu
后果归属
本人/被代理人 ———— 主体甲方
一、代理产生的原因
代理人以意思表示为使命(行为人) 代理人必为本人利益进行活动(目的) 代理行为法律效果归属于本人(后果)
代理的类型 教科书第111页
一、代理产生的原因
本人民事行为能力不足(人格限制) 本人专业技能欠缺(专业知识限制) 本人物理上的限制(时间、空间等) 降低交易成本的必然要求(效率性)
谢谢
三、代理关系终止
《民法通则》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
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 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 的监护关系消灭。
三、代理关系终止
《民法通则》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主观原因——(一)、(二) 客观原因——(二)、(三)、(四)、(五)
17讲代理产生的原因与代理权行使
一、代理产生的原因
代理—— 代理人根据代理权 为了本人的利益 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 该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 归属本人承受的法律制度 ——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一种民事主体的主体能力替代制度
一、代理产生的原因
为本人利益为代理行为
代理人 ———————— 相对人/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