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资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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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资料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1. 幼儿园档案资料实行分层收集、分类整理,档案室集中管理制度。
2. 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的档案资料收集、分类、整理,学期末移交档案室,由档案员统一归类、整理、装订,档案室保存。
3. 园长负责人事档案、全园性保教资料;业务副园长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档案;保教主任负责教师业务档案、教科研工作资料;班长负责各班保教活动资料;总务主任、保健医、会计等分别负责相关部门档案资料。
4. 档案员学期末负责全园档案的移交登记工作,按时归类、整理、装订文字档案,及时存储、编辑园内各类电子档案,并装柜妥善管理。
5. 凡借阅档案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遵守档案借阅制度,认真履行借阅手续,档案员要严格把好保密关,管理各种档案资料。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1. 幼儿园为全园教师建立个人业务档案,由档案员统一保管。
2. 业务档案存放能反映教师业务水平的有关资料。包括:教师业务档案登记表、教科研成果论文、教育教学专题总结、各种获奖作品及荣誉证书复印件、年度考核表、优秀教案或课例、教育活动设计等资料。
3. 教师业务档案登记表、年度考核表,一般职员业务档案登记表、年度考核表由副园长、保教主任填写;总务、后勤人员的业务档案、考核表由总务主任填写;中层以上干部业务档案、年度考核表由园长填写。
4. 教师在学期末将各种表册填写好,各种资料收集全上交各部门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审核、填写后移交档案员归档。
5.借阅其他教师业务档案,须经副园长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查阅自己业务档案须经档案员同意,一般情况不带出档案室。
资料借阅制度
1. 外单位查阅档案资料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园长批准后方可查阅,案卷一律不得带走。
2. 借阅档案资料的人员必须履行档案借阅手续,未经允许不得抄录、复制、或拍照。
3. 经主管领导批准借出档案室的档案资料,借阅人必须保持档案的整洁与完整,不得转借与遗失。
4. 档案员有责任认真检查归还档案,了解借阅情况与利用效果;借阅人员有义务介绍、汇报使用情况。
5. 本园教工查阅档案资料一般在档案室内进行,特殊情况需借出档案室,可办理有关借
阅手续,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6. 各部门管理人员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续借手续。
电教器材管理制度
1.电教仪器收录机、电视机等固定到各班,由班长负责管理,查验完好无损后方
可使用,期末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2.电教员负责清理维修等工作。
3.音像器材统一由电教员保管,教师使用需借阅,并办理书面手续,用后及时归
还。
4.对各类电教器材要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5.本园的电教设备,只供教育教学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外接借,必须由园长签
字。
6.电教器材的报损,需由总务处与电教员一起提出申请,并报园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