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信用证案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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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案例分析28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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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12月25日,新胜公司将9 2LC87P号信用证转让给颂佳公司称: 江西农行开给我司的信用证,因我银行某 种原因不能及时开往台湾,现我司将信用 证转让给贵司,请贵司与有关银行商量, 尽快按我司要求将信用证开出。
• 1993年1月14日、2月3日、3月31 日,江西农行通过法国巴黎国民银行香港分行 对该信用证作了三次修改。同年5月15日, 中国检验有限公司出具赴生产厂家对信用证项 下的设备进行数量、质量检验并监装的检验证 书。同年5月24日,颂佳公司按信用证要求 向香港民安保险公司投保。次日,颂佳公司将 设备通过火车发运至南昌,并按92LC87 P号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向香港南洋商业银行 (下称南洋银行)交单,开出金额为7643 62.5美元、编号为L-01-O-K-1 3510的即期汇票,要求南洋银行付该款。
审判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信用证 交易的原则是单证严格相符。颂佳公司向 南洋银行提交的单据存在4个不符点,属 单据表面上不符合信用证条款和单据之间 表面上互不一致。江西农行据此确定拒收 并退回单据,符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之要求。此外,按照信用证交易规程,各 自只在本身所参与的关系中享受权利和承 担义务。
此外,该信用证对议付银行作了如下指示: (1)议付银行所议付金额必须在信用证 的反面背书;(2)单据必须以快件方式 一次寄交开证银行;(3)开证银行收到 符合本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将按议付银行 的指示偿付。信用证约定适用《跟单信用 证统一惯例》1983年国际商会400 号出版物。该证由江西农行开出经法国巴 黎国民银行香港分行通知受益人新胜公司。
• 1994年3月31日,南洋银行得知仲裁裁决后, 即电函被告,要求全额兑付92LC87P号信用 证项下款。同年4月14日,原告开出函南洋银行称:92LC87P 信用证项下款764362.5美元单据有不符点, 余款134887.5美元没有申请人签名安装调 试完毕的文件,且信用证已经过期,法院仍冻结等, 故不能付款,并于1994年6月15日将全套单 据正本退回南洋银行。南洋银行则多次电函被告称: 所交单据完全符合信用证条件,并向受益人议付7 64362.5美元,要求被告按《跟单信用证统 一惯例》付款。

新建国际结算开立信用证培训(PPT 57张)

新建国际结算开立信用证培训(PPT 57张)
1.除非另有规定,所开立的跟单信用证将遵循 现时有效的巴黎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 证统一惯例》。 2.当跟单信用证内容超过MT720报文格式的容 量时,可以使用一个或几个(最多三个) MT721报文格式传送有关跟单信用证条款。 3.除非另有规定,根据该报文通知给受益人或 另一家通知行的跟单信用证是已生效的信用 证。
4.当信用证受到eUCP约束时,eUCP 条文改变UCP500规则。
5.开立的信用证受到eUCP约束时, 它就自动受到UCP500的约束。 6.在受到eUCP约束的信用证项下, 其条文胜过UCP500,倘若UCP500的应 用提供不同的结果
二、eUCP1.1版本介绍
eUCP1.1版本是专门对UCP600所作的升级版本。 需要注意的是,UCP很多条款并不对电子交单 产生影响,所以与 eUCP 一起使用。 在电子交单或以电子单据和纸单据混合方式提交 单据时,要同时使用 eUCP 和UCP两个规则。 eUCP1.1版本共有12个条款: 第e1条 eUCP 的范围 第e2条 eUCP 与UCP的关系 第e3条 定义 第e4条 格式
二、电开信用证
电开信用证也可称为以电讯方式开立的信用证 (Teletransmission Credit),包括用电传(by telex),或用 海缆电报(by cable),或用普通电报(by telegram),或用 SWIFT发至通知行,经通知行核押相符,将电开信用 证通知受益人。 电开信用证可以分为简电通知、全电开证和SWIFT 开证三种。
发送MT710/711报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除非另有规定,所开立的跟单信用证 将遵循现时有效的巴黎国际商会制定的《跟 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如果该信用证遵循这 一惯例,通知行(即该报文的收报行)必须 将此通知受益人或另一家银行。 2.当跟单信用证内容超过MT710报文格 式的容量时,可以使用一个或几个(最多三 个)MT711报文格式传送有关跟单信用证条 款。

第四章_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运用 34页PPT文档

第四章_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运用 34页PPT文档
专用); 出口货物退税申请表;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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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2019
国际贸易 单证实务
(四)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
1.“免、抵、退”税的计算
吴国新 李元旭 编著
(1)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 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 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条 例规定的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国际贸易 单证实务
吴国新 李元旭 编著
第四章 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运用
案例:
利用第二章的案例上海新龙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NEW DRAGON CO. , LTD.)与美国 CRYSTAL KOBE LTD.洽谈含55%纤维45%的棉女 士短衫(LADIES’ 55% ACRYLIC 45% COTTON KNITTED BLOUSE)。签定的合同,请为进口商 CRYSTAL KOBE LTD向美国纽约银行申请开列信 用证并填写开证申请书
4.分批装运和转运:应根据合同的规定明确表示“允许”
或“不允许”,在选择项目前面的方框中打“×”表示选择
该项。
17.08.2019
国际贸易 单证实务
吴国新 李元旭 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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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用证的传递方式:有四种可供选择,即信开(航空邮寄 )、电开(电报)、快递、简电后随寄电报证实书,在所选 择项前面的方框中打“×”表示选择该项。例如:选择电开, 则在“with brief advice by teletransmission”前的方框中 大“×”即可。
当期应纳税额=82000000×17%-(2000000+80000004179571.2)=8119571.2(元)

[实用参考]国际结算信用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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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行/开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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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行/议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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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双方签定贸易合同; (2)进口商申请开立信用证; (3)开证行接受申请开出信用证; (4)通知银行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 (5)出口商按信用证规定发货; (6)受益人向指定行交单; (7)指定行根据自己的义务付款,承兑或议付; (8)指定行向开证行寄单索汇或向开证行寄单并向偿付行
一、信用证的定义 1、信用证产生的背景
能否收到货物? 货物是否与合同 一致?
能否收到货款?
出口商有三大顾虑:
1.出口方将货物出运后,进口方能否按时付款?
2.出口商不希望买主找到真正的供货人并与其发生直 接联系。
3.出口方一般说来弄不清进口国政府的外贸管理和外 汇管制情况。
进口方也有两大顾虑:
一性付款责任的意思所在。
款) ,卖方提交的单据符合L/C的要
求,开证行是否要付款?
开证行资信状况影响出口方安全收汇
案例:
我国某出口公司通过通知行收到一份国外银行开出 的 不可撤销信用证,该公司按信用证要求将货物装船 后,但在尚未交单议付时,突然接到开证行通知,称: “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已经倒闭,本开证行不再承担付 款责任”。那么开证行做法是否正确呢?
湖北公司发运后向国内通知行正点交单。印尼银行收到单 证后,向我通知行确认将在提单签发的180天内付款
付款日到期后,印尼银行向湖北公司发来传真,称进口方 要求延期付款。湖北公司同意给予60天的宽限。随即印尼 开证银行又向国内通知行发来付款日确认。
98年底,延期时限再次到期。在此后的四个月中,湖北公 司和国内通知行不断向印尼开证行催促,但该行均不予答 复。
国际结算
主 讲 教 师:陈燕

3 、信用证-案例PPT课件

3 、信用证-案例PPT课件

案例1-3
• D/P at 30 days after sight和 D/A at 30 days after sight 有何区别?各有何风险?
案 例2-1 信用证
我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1 份,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保兑。我 出口企业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 时,忽接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银行已宣布破产, 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 我出口公司委托向买方直接收取货款的义务。
“discount charges for payment at 60 days are born by buyers and payable at maturity in the scope of this credit”。
• 问此证我方可否接受?
案例 7-2
• 我按CFR旧金山出口一批运。经商定差额运费由买方 承担。国外来证注明:“additional charges between sea and air freight are to be borne by the buyers outside of this credit”。
•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主张这种权利? 为什么?
案例 4-3
• A与B两家食品进出口公司共同对外成交出口货物一批,双 方约定各自交50%,各自结汇,由B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事后,外商开来以B公司为收益人的不可 撤销的即期信用 证,证中未注明“可转让”字样,但规定允许分批装运。
• B公司收到信用证后及时通知了A公司,两家公司都根据信 用证的规定各出口50%的货物,并以各自的名义制作有关 的结汇单据。
问: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为好? 为什么?
案 例 2-3
A企业按CIF向B公司出口货物一批, B公司通过C银行开给A 一张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1份。A企业在货物装运后,将 全套合格单据送交乙银行议付时,B公司倒闭。同时传来消 息,称这批货在离港24小时后触礁沉没。

《国际结算》PPT课件

《国际结算》PPT课件
湖北公司将此案委托给中国东方国际保理中心处理。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保理中心对印尼银行进行了调查,发现该行规模在印 尼当地处于中下等,有很多远期信用证没有按时议付 ,占压受益人资金从事其他投资活动是其主要业务。
同时,保理公司还向印尼公司了解到,进口商早已按 时付款并提供了当时的汇款单。
后经反复协商,我出口公司同意第二、第三批货款推迟
四个月支付结案。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CASE 2:
挪威某银行开来信用证购买我方工作手套。中方出口 公司接到信用证后,发现信用证所要求的货物尺码为 10#,而合同所要求的货物尺码为10.5#。
中方出口公司为避免修改信用证的麻烦,决定“按照 合同规定尺码发货”,“按信用证规定制单结汇”。 出口公司于5月31日交单议付,经议付行审单无误 ,遂寄开证行索汇。6月14日开证行来电拒付。
出口公司除了当年12月按规定的等量发运第一批货物 以外,于次年1月底将一季度应交数量一批装运,二月 底又将二季度应交数量一批装运。发货后立即办理议付
进口方接到装船通知后,发现第二、第三批来货数量与 原定商务合同不相符,同时也发现开出的信用证有错误 。进口方以出口方未按商务合同交货为由向我国驻当地 商务机构提出异议.
随后,保理公司向印尼银行实施强有力的追讨措施。 印尼银行迫于压力,付清了全部本金,但利息部分没 有追回。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CASE 1:
我国某公司与非洲某老客户签订大宗纺织品出口合同,
交货日期为当年12月至第二年6月,每月等量装运若干 万米,60天不可撤销信用证延期付款。对方开来信用证 中装运条款为:“最迟装运期为6月30日,分数批装 运”
在货物已准备好等待装运之际,该商品国际市场行情大 跌,日本公司来电告知“暂不要装船”。

国际结算:信用证概述 PPT课件

国际结算:信用证概述 PPT课件
若开证行拒付或倒闭,则无权向受益人和议付行
追索。
2016-2017年第一学期 35
承兑行
承兑行是指在单证相符条件下对受益人提示的汇
票进行承兑,并负责到期付款的银行。
承兑行可以是开证行,或开证行指定的其他银行。
2016-2017年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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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行的权责
承兑行也是付款行,其付款是终局的,对受益人
无追索权,但有权在付款后向开证行索偿。
对文电传递中出现的一些差错有权免责。
2016-2017年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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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递行
转递行( Transmitting Bank)与通知行的作用基本
相同,但转递手续比通知手续简单。
转递行在收到开证行开立的以受益人为收件人的
信用证后,也必须核对信用证的印签是否相符,
以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但转递行是直接将信用
证原件照转给受益人。
2016-2017年第一学期
25
通知行
通知行是指接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或
通知受益人的银行。
一般是开证行在受益人当地的代理行。
2016-2017年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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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行的权责
验明信用证的真实性。
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
可以向开证行收取通知费。
通知行对开证行和受益人都不承担必定议付或代
为付款的责任。
的装运期内装货,并在信用证有效期内提交规定
的单据,交单收款。
受益人有权要求修改信用证。
2016-2017年第一学期
24
CONT.
可凭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向指定付款银行请求
交单付款。
遭遇无法获得偿付时:
交单时遇开证行倒闭,进口商付款。
开证行未倒闭而拒付,受益人或议付行应向开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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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案件的主要责任在哪方?
责任方
A公司 B公司 N银行ຫໍສະໝຸດ C银行 I银行二,C银行和I银行拒付的目的分别是什么?
目的
三、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一) 开证行所在地区政治经济环境恶化时应选用保兑信用证 (二) 根据交易商品的价格波动性决定是否选用保兑信用证 (三) 信用证条款的繁简决定选用保兑信用证 (四)控制好货物所有权才能选用保兑信用证 (五) 出口商品的毛利率较高时才可选用保兑信用证 (六) 出口企业的单据处理能力决定选用保兑信用证
终感 谢 倾 听
金融1501班 潘柏蓉 路一娣
其中47A(1)条款规定:运输单据包括显示早于15年3月13日 信用证出票日期的装船日期的提单是不可接受的,而发票日期 为“11-MAR-2015”。
C 银行来电坚持之前的拒付,并表明《国际标准银行实务》 (“ISBP745 ”) 规定SHIPPING DOCUMENTS (运 输单据)包括发票,因此发票日期(15年3月11日)不得 早于开证日期(15年3月13日) 。
信 用 证
金融1501班 潘柏蓉 路一娣
由一则银行拒付案 浅析保兑信用证的选用
B公司办妥装船报关手续,取得海运提单,提单显示“ON BOARD DAT(装船日期)”为“1-APR-2015 ”:
N银行收到C银行的拒付电文,电文所示不符点为:发票日期早 于信用证开证日期,与信用证中的47A(1)条款要求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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