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学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学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学院官方微博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官方微博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官方微博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学院产品,树立企业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学院及各班级官方微博管理进行管理及评奖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学院官方微博管理由网络部负责日常管理。
各班级微博管理人员辅助学院微博的资料收集。
第六条学院官方微博信息主要由学院各管理员提供并发布,学院学生也可阐明理由后由官方微博发布其提供的信息,院微博管理人员也可自行搜集发布各类信息。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八条在学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第九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校、院、班各类考试、会议、假期的时间安排;2、学院形象宣传、学院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各种赛事等;3、学生学习工作经验交流的信息;4、管理员提出,经学院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5、学院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条各责任人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三条信息发布程序1、在学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由各个微博的管理员提出发布。
2、各管理员应结合学习工作需要,制定信息发布计划,最低限度每天发布一次,保持微博活跃。
第十四条各部门工作需要,通过学院官方微博开展网上互动或组织实时活动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学院领导批准后,官方微博登录权限方可授权给需求管理员,由管理员直接进行操作。
第四章官方微博管理第十五条任何人未经学院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微博资料。
官方微博运营条例
官方微博运营条例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官方微博运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内外宣传工作,促进学院新浪官方微博(以下简称官方微博)运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服务于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新浪官方微博是校级官方网络宣传平台,资讯中心负责其具体运营管理。
第三条官方微博的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其运营宗旨是:活跃校园文化、树立开放形象、加强师生交流、促进教学科研。
第四条本条例仅作为我院校级官方微博运营管理的依据,各书院、教学单位、职能部门的官方微博不在此条例具体要求范围内,但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运营管理第五条资讯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官方微博管理。
第六条官方微博实行版块承包制,板块权责到人。
所有版块更新分布到全天。
第七条官方微博运营团队成员未经指导老师允许,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微博资料,不得对外泄露官方微博账号、密码等重要信息。
第八条官方微博管理团队成员凡有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一)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并造成一定损失;(二)影响学院形象的不良行为。
特殊情况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我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移交公安司法机关。
第三章信息发布规范第九条信息发布范围(一)党和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发布的重大方针、政策;(二)学院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方针、政策;(三)涉及学院形象宣传、文化建设、教学科研、公益文体活动等信息及服务师生的相关便民信息;(四)其他根据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十条内容来源(一)文字来源:学院主网站和各书院、教学单位、职能部门网站的新闻、通知公告,各学生社团活动信息,同时还可涵盖校外其他官方正规组织发布的适用我院师生的相关文字信息;(二)图片、声频、视频来源:主要来源于资讯中心,同时优选其他师生来稿,还可涵盖其他校外官方正规组织发布的有适用我院师生的相关图片、声频、视频信息。
学校微博微信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微博、微信群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家校沟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微博、微信群,包括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群,以及各班级、部门、社团等自发建立的微博、微信群。
三、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形象。
2. 坚持正确导向,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保障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4. 保障用户权益,尊重用户隐私。
5. 维护网络安全,防范网络风险。
四、管理职责1. 学校微博、微信运营小组负责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 各班级、部门、社团等自发建立的微博、微信群,由其负责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3. 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对微博、微信群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管理制度1. 微博、微信群名称规范(1)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群名称应使用正式名称,如“XX学校官方微博”、“XX学校官方微信”。
(2)各班级、部门、社团等自发建立的微博、微信群名称应简洁明了,易于识别,如“XX班级”、“XX部门”、“XX社团”。
2. 内容发布规范(1)发布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2)发布内容应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不得传播负面信息。
(3)发布内容应真实、准确、及时,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4)发布内容应尊重他人隐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用户管理规范(1)用户注册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2)用户不得在群内发布广告、垃圾信息、恶意攻击他人等不良行为。
(3)用户不得在群内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4. 违规处理(1)对于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的用户,将依法予以处理。
(2)对于发布不良信息的用户,将予以警告、封号等处理。
(3)对于恶意攻击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用户,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加强学校信息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规范性,树立良好的高校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建设原则与要求校报作为传统纸质媒体,要求始终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始终立足于校园、服务于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学校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旨在及时、准确、鲜明、生动地传播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报道学校发展过程中的成绩和创新,反映广大师生的愿景诉求,更好服务于学校内涵建设的中心工作;是探索运用新媒体引导、组织和服务广大师生学习、生活、工作的重要载体。
学校校报和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管理机构为加强对校报、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的管理,由学校办公室牵头组建学校校报、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运行管理小组,负责校报、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的信息收集、图文编辑、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校报设四个版块,分别为“综合新闻”版由校办和各二级学院办公室负责;“讲坛”版由教务科研处负责;“青春”版由学工处负责;“杂文天下”版由其余各部门轮流负责。
学校办公室牵头汇总图文材料,艺术学院负责美工与排版。
三、信息的收集校报、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管理运行实行统一指导,备案审批原则。
微博、微信信息收集。
学工处和各学院每周至少提供3条微博、微信信息;其余机关单位(合署办公视同一个单位)每两周至少提供1条微博、微信信息。
部门所需要发布的信息以书面、电子版的形式传送,由微博、微信运行管理小组上报学校分管宣传的校领导审核后及时予以发布。
发布内容要求贴近学生,平衡好“你想要大家看的内容”和“大家想看到的内容”两者之间的关系,尽量做到图文兼备。
发布的信息涉及全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全局性、政策性的内容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后予以发布。
校报、学校网站信息具体收集方式另行通知。
四、信息的发布与运行维护校报、学校网站、学校官方微博、微信所发布的信息,不论原创还是转发的文字、图片、视频、语音内容应精练准确,真实生动,客观合法,注明作者,转发的应注明信息来源。
学校官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官方微博(以下简称“官微”)的管理,规范官微运营,提升官微传播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官方微博的开设、运营、管理及监督。
第三条官微是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是展示学校形象、传播学校文化、服务师生的重要窗口。
学校高度重视官微的运营工作,确保官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第二章官微开设与管理第四条官微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开设和管理。
第五条官微名称、头像、简介等基本信息应真实、准确、规范,符合学校形象。
第六条官微账号密码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七条官微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学校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责任心;(二)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摄影摄像能力;(三)熟练掌握微博运营技巧,能够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第八条官微管理员职责:(一)负责官微日常运营,包括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内容审核等;(二)定期策划、组织线上活动,提高官微活跃度;(三)维护官微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收集、整理、分析官微数据,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第三章官微内容管理第九条官微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二)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三)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四)尊重知识产权,不得抄袭、篡改他人作品。
第十条官微内容主要包括:(一)学校新闻、重要通知、政策解读等;(二)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亮点工作;(三)师生风采、校园文化、校园生活等;(四)国内外重要新闻、行业动态等。
第十一条官微发布内容应经过以下流程:(一)内容策划: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或相关部门提出内容策划方案;(二)内容审核: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或相关部门对内容进行审核;(三)内容发布:由官微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发布。
第四章官微互动与监督第十二条官微管理员应积极回应网友关切,及时解答疑问,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微博管理办法
计电学院微博管理制度现如今,随着新兴媒体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尤其是微博这一新兴网络媒介更在大学生校园生活中受到日益的追捧,为了能够将这一媒体得到充分恰当的应用,及时反映时下新闻趣事,传播积极有益的信息,我院特结合“以德为行,以学为上” 的教育理念,制定出计电学院微博管理制度以下是相关条例内容:一、学院微博开通宗旨1、学院微博将及时发布学院最新动态、展示学院发展成就、彰显学院发展特色、凝聚校友力量,努力成为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了解学校、关注学校的重要平台和展示学院形象、加强对外交流与沟通的“重要窗口”。
2、管理员微博发布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
3、学院微博用户(粉丝)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学院微博上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信息,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学院微博发布的相关规定1、学院与其下属机构必须及时更新有关信息,重点包括:各活动与比赛信息、照片及视频。
2、关注时事,发表同学们有兴趣的博文,对学生的提问与评论予以重视并进行相关解说。
3、发表的博文需健康积极,不含污言秽语;不得随便转发不良信息的博文。
4、微博管理员不可以用个人名义发表相关本文及评论。
5、学院学生团委会以及学生会各部门微博也需在遵守此条例规定,在此基础上发表各自博文,互相支持,充分发挥微博集体力量。
6、微博内容:必须保持原创;可以与自身部门、学生会、学院、学校有关;转发时应多转发有意义的博文;也可以是其它部门的活动宣传;或是其它学院、其它学校乃至网络社会上的的公益性或者励志性微博。
7、微博运营时间及频率:(更新最优)有规律地进行更新,尽量能每一两天更新一条,一小时内不要连发两条。
(效果最佳)尽量选择在下课、午休、晚上,这些高峰时间发微博。
8、学院微博粉丝不得在微博上散布有害于学校,学院的谣言,若经发现,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其相应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生组织官方微博运营管理手册
学生组织官方微博运营管理手册一、运营总则1。
内容的核心观点应与社会的主流、健康、所倡导的价值观一致,对广大同学要起到引导的作用.2。
官方微博账号尽量拟人化,发出的言论、塑造的形象要让人有“亲民"的感觉. 3。
不发送、不转发政治性或宗教性话题。
4. 确保言论中没有违反组织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保密要求和法律准则。
5. 谨慎的提供内容,微博已经发布则无法收回,一旦引发出具有煽动性的大讨论,舆论将难以控制。
6. 对于校外的社会新闻需有主流媒体的报道才可转发(注意并非所有“加V”账号,是主流媒体账号;同时也应主观的判断消息的可信度;转发的同时最好不带有主观内容).二、微博基本设计1。
微博头像➢ 以学生组织Logo为首选,以加深粉丝对组织的印象;➢ 学生组织的下属部门可根据职能来制作不同的头像;➢ 头像设臵使学生组织微博更加亲民化与人性化。
2. 页面模板➢ 页面模板是指微博页面呈现出的样式和布局,微博作为展示学生组织形象的平台,模板布臵至关重要。
➢ 美观性原则,一致性原则。
3。
组织介绍➢ 微博简介能够让浏览者清晰的了解学生组织的理念、实力和发展历程或品牌活动等;➢ 用简洁的语句介绍本微博的定位和核心业务,以便浏览者对该微博及组织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4。
微博认证➢ 申请认证之后具备以下优势:➢ 提高了真实性➢ 增加了权威性➢ 扩大了曝光量➢ 微认证:http://weibo。
com/verify5. 个性域名➢ 每个微博只能对应一个个性域名➢ 作为微博域名,便于粉丝记;➢ 个性域名一经确定将不能更改,所以要慎重。
三、微博内容1。
善于发现新闻线索(网络+校内),多留意新浪微博风云榜;微博搜索功能,实时发现校园热点。
2. 多浏览别人的微博,发掘社会流行热点,让你的粉丝觉得你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可以与你沟通,而不是以一个机器的形象出现在粉丝面前。
3。
最好写自身原创的微博,多留意热门话题。
4. 内容的选择:➢ 写有用的内容;➢ 分享有用的内容;➢ 真正关心那些你想企及的读者(营造给读者我很关心你的感觉)。
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官网微博微信(以下简称“平台”)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障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学校形象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及教职工使用学校官网微博微信进行信息发布和传播的行为。
第三条学校官网微博微信是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保持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客观;4. 体现学校形象,提升学校知名度。
第二章平台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微博微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平台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平台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2. 熟悉网络传播规律,具备一定的信息编辑和发布能力;3. 熟悉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4. 能够承担平台管理工作。
第六条平台信息发布应遵循以下流程:1. 信息内容审核:各部门、各单位在发布信息前,应提交信息内容至微博微信管理工作小组进行审核;2. 信息编辑:审核通过的信息,由平台管理员进行编辑,确保信息格式规范、语言准确;3. 信息发布:编辑后的信息,由平台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发布;4. 信息反馈:发布信息后,管理员应关注信息传播效果,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调整信息发布策略。
第七条平台信息发布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2. 不得发布虚假、诽谤、侮辱他人、煽动民族仇恨等违法违规信息;3. 不得发布与学校形象不符、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4. 不得发布未经授权的广告、商业推广等违规信息。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整改;2. 纠正:对严重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在平台上公开通报;3. 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违规行为,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微博微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微博、微信作为一种互联网新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学校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账号已成为学校信息公开、服务师生的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师生、改进工作作风、引导校园舆论、塑造学校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校内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实现党管媒体的与时俱进。
学校提倡校内各部门、学院和学生组织在各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建设必要的官方微博、微信。
第三条凡以校内学院、部门或学生组织名义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微信注册的账号,均属于学校的官方账号,包括:账号中含有学校名称或名称简称的;账号中含有学校部门或学院名称的;由校内各学院、部门或学生组织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
第二章登记注册第五条凡以学校、校内各级单位或学生组织名义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微信注册的官方微博、微信账号,均须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登记表》,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后报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微博、微信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登记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六条确有必要新建官方微博、微信的校内各院(系)、教研部、部门,需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申请表》,报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后方可开通。
校内各二级单位下设机构新建官方微博、微信,需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申请表》,报所在单位批准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开通。
校内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新建官方微博、微信,需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申请表》,报主管单位批准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开通。
第三章管理维护第七条以学校各单位或学生组织名义注册的微博、微信,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任何部门、学院和个人未经批准,严禁以仰恩大学的名义在微信、微博上发布新闻和信息。
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管理制度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管理制度一、总则作为学校的官方传媒平台,学校官网微博微信(以下简称“官媒”)的管理制度起到了宣传推广、信息传递、舆论引导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官媒的运营管理,提高信息传递和宣传效果,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官媒团队的所有成员。
二、官媒运营管理团队1. 官媒团队由相关部门指派负责运营,具体人员由团队负责人确定。
2. 官媒团队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新媒体运营经验和文案策划能力,并接受相关培训。
3. 官媒团队成员应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
三、官媒内容管理1. 官媒内容应以学校形象为核心,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成果和重大活动。
所有发布内容必须经过审核,严禁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内容。
2. 官媒内容应以时事热点和学校相关为线索,创造多样化的内容,提高用户关注度。
3. 官媒内容应及时、准确、客观地传递学校最新动态和信息。
任何虚假信息均不得发布。
4. 官媒内容需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撰写,并配以高质量的图片或视频,提升内容质量和用户体验。
5. 官媒内容需根据不同社交媒体平台的特点和用户习惯进行优化和调整。
四、官媒互动管理1. 官媒团队应及时回复用户的留言和评论,解答用户的问题,并向有需要的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2. 官媒团队应始终保持礼貌、专业和客观的态度,对待用户的质疑和批评要积极回应,严禁发表辱骂、挑衅和侮辱性言论。
3. 官媒团队应定期梳理用户的留言和需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官媒内容和运营策略。
五、官媒危机处理1. 官媒团队应建立健全的危机处理机制,定期组织模拟危机演练,提高危机处理的能力。
2. 官媒团队应对可能引发危机的内容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核,避免危机的发生。
3. 若发生危机事件,官媒团队应及时发布官方声明,全面解释事实真相,稳定舆论声势。
4. 官媒团队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层汇报并接受指导,确保危机的正确处理和危机后的整改工作。
六、官媒账号管理1. 官媒团队应定期更新、维护官媒账号,确保账号的信息完整和及时性。
校园新媒体管理实施办法
校园新媒体管理实施办法校园新媒体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校园新媒体阵地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学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运行与发展,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在信息传播、舆论引导、舆情应对、网络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___根据教育部、___《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新媒体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批备案___禁止任何个人以___及所属各单位、部门的名义开通微博、微信及其他网络平台新媒体账号。
学校对校园新媒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和其他新媒体平台为一级平台,由党委宣传部直接管理。
校内各二级单位官方微博、微信和其他新媒体平台为二级平台,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级单位下属各单位的新媒体平台为三级平台,按照隶属关系,由二级单位归口管理。
学校对校园新媒体实行分级审批制和备案制。
一、二级平台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批,开通新媒体前必须填写“___校园新媒体审批表”,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本规定之前已经开通未备案的,及时填写备案登记表报宣传部备案。
运行期间有信息变更的及时填写信息变更表报宣传部备案。
三级平台由其所属二级单位负责审批备案,二级单位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相应审批制度,各二级单位党委须将本单位下属新媒体平台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党委宣传部。
以学校师生员工个人名义建立,主要用于工作交流,传播内容主要涉及学校工作事务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如QQ群、QQ工作组、微信群、聊天室等,实行创建人负责制,纳入创建人所在单位管理。
第三章信息发布各新媒体平台应有明确的定位和服务对象,加大建设力度,力求打造品牌。
与本单位工作相结合,注重个性发展,提升文化内涵,服务师生员工,避免重复建设。
多形式宣传学校的发展成就,展示学校形象,凝聚师生校友情感。
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在发布信息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发布任何违反规定的信息。
学校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政务微博微信(以下简称“平台”)的管理,提高信息发布效率,保障信息传播安全,充分发挥平台在学校宣传、服务、沟通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
2. 实用高效:信息发布要实用性强,便于师生获取,提高信息传播效率。
3. 及时准确: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满足师生需求。
4. 安全保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三、平台管理职责1. 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政务微博微信的总体规划和指导,负责审核和发布重要信息。
2.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微博微信的日常运营和维护。
3. 平台管理员负责平台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信息审核、发布、维护等。
四、信息发布管理1. 信息内容:发布信息应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不得发布虚假、违规、违法信息。
2. 信息审核:发布信息前,应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3. 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应遵守以下规定:(1)重要信息及时发布,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回应;(2)一般信息按时发布,保持信息更新;(3)信息发布应图文并茂,增强吸引力。
4. 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发布。
五、平台维护管理1. 平台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平台运行情况,确保平台稳定运行。
2. 平台管理员应定期清理过期信息,优化信息结构。
3. 平台管理员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入侵。
4. 平台管理员应定期对平台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六、监督与考核1. 学校将对平台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微博管理办法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信息传递部官方腾讯微博管理办法总则:腾讯微博(微博名:九江学院会计团委团信传)由“会计学院团委信息传递部”管理,主页内容的编辑、上传由部门微博管理人员完成。
腾讯微博主页是“九江学院会计学院信息传递部”在腾讯微博发布消息的唯一媒介,作为对外交流与宣传的重要窗口。
主页一切消息的发布“会计学院信息传递部”的管理人员要完全知情,且要保证消息的真实和可靠。
腾讯微博(名称:九江学院会计团委团信传)是免费的开放平台,禁止在任何区域发布任何有商业性质的告示。
细则:1、主页管理1.1 管理者要保证一天至少登陆主页一次,处理好友的关注和回复,以及消息的发布。
1.2 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询问部门管理人员,禁止擅自解决。
1.3 官方微博禁止发布任何人的私人信息,如需要私人信息的交接则必须在悄悄话中进行并及时删除。
1.4 主页权限设置为所有人可见,日志设置为所有人可分享,任何内容不得设置密码。
1.5 原则上关注者的问题将于24小时内给予回复,如涉及隐私则采取悄悄话形式。
1.6 主页坚决不得透露任何团委或者学生会负责人、成员的个人信息,如需此类信息请联系询问部门管理人员。
1.7 管理者要行使主页的管理职能,对不良信息要及时删除。
1.8 原则上主页允许任何人添加关注。
2、内容发布2.1 相册:会计学院主办、承办的活动照片以及本院学生参与其他合法活动照片等一切与本学院学生有关的照片进行筛选上传。
要求:2.1.1 每个活动独立相册,并为该相册起一个有吸引力的名字。
2.1.2 活动后照片要及时上传。
2.2 分享:将一些有利于同学们生活,学习,娱乐的文章、视频、语段进行分享,使会计学院让更多的人了解。
要求:2.2.1分享内容要有一定的意义,不得分享不良信息。
2.2.2 追求质量不要只是数量。
2.3 状态(分六个板块)a.重要通告 #重要通告# 官方发布b.学生活动通告 #学生活动# 或转发官方发布或转发c.思想动态关注 #“新闻事件名”# 官方新闻发布d.学生互助信息转发转发e.学习分享 #“分享主题”#(例如:“早安九院”)原创f.生活小常识 #“发布主题”# 或转发转发或原创要求:上述内容要保证真实性,原则上要求每日更新至少3项及以上。
校园微博管理制度
校园微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校园微博管理,加强对校园微博的监管,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校园微博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微博账号,包括学校官方微博、学生、教师、员工等个人微博。
三、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所有微博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出现违法违规内容。
2.真实准确:微博账号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构或歪曲事实。
3.尊重他人:微博内容必须尊重他人权利,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或造谣中伤。
4.文明健康:微博内容必须积极向上,健康文明,不得传播不良信息。
5.管理规范:微博管理必须依规依法,保持规范有序。
四、微博管理细则1.学校官方微博管理(1)学校官方微博由学校官方指定工作人员管理,发布官方信息、学校活动等内容。
(2)学校官方微博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发言应当谨慎,不得擅自发表与学校立场相悖的言论。
(3)学校官方微博应及时回复网友提问,保持互动。
2.个人微博管理(1)学生、教师、员工等个人微博应当遵守校园微博管理制度,不得发布有悖于学校形象的内容。
(2)个人微博内容不得以学校名义发布信息,必须标注个人身份。
(3)禁止发布含有辱骂、诋毁他人的言论,不得传播不良信息。
(4)学生的微博内容不得包含暴力、色情、赌博等内容,不得传播不良信息。
五、违规处理1.一经发现有违反校园微博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对于恶意造谣、诋毁学校形象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3.对于故意传播不良信息,影响校园秩序的行为,将按照校规给予相应处罚。
六、附则本校园微博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违反,学校将依法处理。
以上为校园微博管理制度,希望全校师生员工共同遵守,共同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doc西电大发〔2016〕4号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处室、各办学单位:现将《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1月20日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级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使用和管理,抓好网络舆论阵地建设,发挥微博、微信在舆论引导、信息发布、对外宣传和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由校内各部门、个人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所有微博、微信账号中含有学校名称(含简称),均属于学校的官方账号。
第三条学校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由党委统一领导,由党政办公室、宣传部、教育技术与资源中心及各责任部门配合做好各级微博、微信的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是服务师生和社会大众的新媒体平台,是面向社会宣传、树立学校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应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全局。
第二章登记注册和年度检查第五条凡已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微信或其他同类服务网络注册的学校官方微博、微信账号,均须以部门为单位填写《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登记表》,加盖部门公章后报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微博、微信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并及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确有必要新建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的校内各部门,需填写《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申请表》,报党政办公室批准后,由教育技术与资源中心统一负责微博、微信的建设及技术支持。
第七条校内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应每年填写年度检查报告,报党政办公室进行年度审核检查,年审不合格的微博、微信,学校有权责令其注销账号或关闭其帐号。
第三章日常运营维护和内容发布第八条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大学微博管理办法
xx大学团学微博体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学宣传工作,规范微博建设,探索运用新媒体开展青年学生思想引领的方式方法,加强创新建设和工作。
按照团中央的统一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微博体系的建立第二条团学微博体系的建立是利用微博强大的互动性功能和信息传播的便捷性特点,为我校各团学组织提供一个支部建设、组织支部活动、促进彼此交流的空间和平台,既增强每一个团支部队学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也通过各团支部微博集群形成整体的规模效应和影响力。
第三条校团委根据团省委学校部统一发放的微博账号建立起我校团委官方微博,并设置好微博ID,及时发放到各团支部负责人手中。
校团委新媒体中心作为整个微博体系的统一管理监控中心,对各个团支部微博的建立情况进行审核及督促。
第四条学院班级团支部的微博中文命名按照“学校名称+院系名+年级+支部号”的规则编制,如“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注册会计专业2010级1班”,英文ID按照“y+学校英文缩写+院系编号+年级+支部号”的规则编制,如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注册会计专业2010级的英文ID是“yjxufe01201001”。
学院宣传部/新媒体中心宣传微博的命名为:年级部分为2012,支部的编号为00。
如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宣传部/新媒体中心是“yjxufe01201200”。
第五条学院对班级微博负责,校团委对学院官方微博负责,建立学校—学院—班级三位一体的微博体系,促进日常工作信息交流和重点活动组织动员,进一步提高我校共青团的整体工作效率。
第三章微博帐号管理及内容发布第六条校团委宣传部指导老师担任本微博体系的主负责人,指定新媒体中心主任管理帐号、密码以及信息的发布;各学院的微博由分团委学生第一副书记直接负责,指定学院新媒体中心部长管理帐号、密码以及信息的发布;各班的微博帐号直接由班长支书负责,并管理帐号、密码以及信息的发布。
第七条微博发布内容与形式1、内容:微博发布的内容必须是积极的,健康的,与所在团学组织有关的事宜。
学校 微博管理制度
学校微博管理制度学校微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微博的管理,规范学校微博的运营和使用,创造良好的在线环境,提高学校微博的影响力和宣传效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的微博账号的创建、运营和使用,并适用于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学校微博账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负责人应当对账号的运营和使用负责。
第四条学校微博账号的创建和运营应当符合学校的教育宗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学校形象,弘扬校园文化。
第五条学校微博账号的运营和使用应当注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校微博账号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一个群体,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校微博账号的运营和使用应当注重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不得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第二章微博账号的创建和运营第八条学校微博账号的创建应当由学校网络中心或指定部门负责,需经过申请并符合相关要求。
第九条学校微博账号的运营人员应当经过学校的指定和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熟悉微博的功能和操作。
第十条学校微博账号的运营工作应当由专人负责,并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日常维护和更新。
第十一条学校微博账号的运营人员应当积极回应用户的留言评论,及时处理用户反馈的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保证用户的合理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二条学校微博账号的运营人员应当认真搜集和整理与学校相关的信息资讯,及时发布学校的重要通知、活动报道和校园风采等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微博账号的运营人员应当加强与学校其他宣传渠道的协同配合,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第三章微博账号的使用规范第十四条学校微博账号的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不得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第十五条学校微博账号的使用应当遵守微博平台的用户协议和规定,不得违反微博平台的使用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微博账号的使用应当规范发布内容的时机和频率,合理安排发布的内容,不得频繁发布相同或类似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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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第一条
为适应我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我院官方微博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高校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院官方微博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我院官方微博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我院动态,树立我院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我院及各单位官方微博管理进行管理及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我院官方微博管理归口责任部门为团委宣传部,负责日常管理。
团委宣传部保密员为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及时递交新信息、汇总、核稿,报我院领导审批;负责官方微博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
第六条我院官方微博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我院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所属专业的信息提供,定期对所分工专业进行拟稿组稿、资料(图片)编辑、报送等工作;协助部门配合责任部门工作,对
责任部门需求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责任部门分工和协助部门详见附件)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 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内容的计划、搜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并定期向我院宣传处报送。
信息员工作变动应及时通知宣传处。
第三章
第九条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在我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一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引领我院宣传动态,贯彻党的精神;2、把控舆情,及时辟谣;3、发布便民信息,服务师生;4、我院形象宣传、我院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各种赛事等;
5、宣传我院各项政策;
6、由各部门提出,经我院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7、我院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条各责任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三条信息发布程序1、在我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由分工责任部门的信息员收集、整理信息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
综合部核稿把关后,经我院领导批准方可发布。
相关资料由各部门存档备查。
2、各部门应结合经营工作需要,制定信息发布计划,常规信息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出发布需求;重要且紧急信息,需要提前一个工作日提出发布需求。
3、审核通过的信息内容,由团委宣传部保密员统一操作发布。
第十四条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我院官方微博开展网上互动或组织实时活动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官方微博登录权限方可授权给需求部门,由部门直接进行操作。
第四章官方微博管理
第十五条任何人未经我院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微博资料。
第十六条微博访问密码由团委宣传部保密员负责管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泄漏。
第十七条为了鼓励各单位重视该工作,使公司官方微博能充分发挥作用,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报送信息及时,主动性强,提供数据量大且保证质量优良,抓住工作重点,提高我院知名度、美誉度的。
(二)对官方微博管理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并被采纳的。
第十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给予批评:(1)对信息维护工作重视不够,虽指定专门人员但其未尽职责的;(2)不按要求报送信息,经多次督促仍不及时改进的。
第十九条凡有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我院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1)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并造成一定损失的单位及个人;(2)影响我院形象的不良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我院团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