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
教师科研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
教师科研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导语:教师科研成果对于学校和教师个人来说都有重要意义。
为了激励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审与奖励办法。
本文将探讨教师科研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的相关问题。
一、评审标准的确定1. 成果质量科研成果的产出质量是评审的关键指标。
通过对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学术价值、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可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 学术影响力科研成果的学术影响力是评审的重要考量因素。
通过引用率、关注度、应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可以衡量成果在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力。
3. 团队合作与独立性评审时需要综合考虑团队合作与独立性。
团队合作能力表明教师在科研过程中的合作精神与协作能力,而独立性则能突显教师的科研水平与个人能力。
二、奖励办法的制定1. 经济奖励对于取得突出科研成果的教师,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以激励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
经济奖励可以采取一次性奖励、持续性奖励或专项科研项目资助等形式,鼓励教师不断提高科研水平。
2. 荣誉称号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称号,如优秀科研教师、学术带头人等,以表彰其在科研领域的杰出贡献。
3. 学术交流机会学术交流对于教师科研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为优秀科研教师提供学术交流的机会,如邀请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访问学者计划等,可以拓展教师的学术视野,提高科研能力。
三、鼓励团队合作1. 团队科研奖励对于团队科研成果的评审与奖励,可以采取综合考评和分工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综合考评突出团队整体产出的质量和影响力,分工评价则能体现教师在团队中的贡献和专业水平。
2. 促进团队协作学校可以提供各类资源和条件,鼓励教师团队协作。
例如,设立科研专项基金,引导教师组成科研团队,共同攻关解决科研难题,推动科研成果的产出和应用。
四、评审程序的透明化1. 确定评审流程规定评审流程可以确保评审程序的透明化和公正性,并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程序。
评审流程应包括申报阶段、初审、专家评审、最终评审等环节。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学院科研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科研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健全学院科研激励机制,提高学院创新能力和科研实力,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科研奖励对象为以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署名的学院在编教职工。
第三条科研奖励范围包括论文、著作、获奖成果、研究课题。
第四条同一成果只奖励一次。
若同一成果以多种形式发表,多次获得院外奖项,学院只计最高奖项,不重复奖励。
第五条科研成果奖励每学年评审一次,并实行一次性奖励,以奖金的形式发放。
第六条成果奖励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学术论文第七条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为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且第一单位署名为“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或对应外文单位全称的论文。
论文系指3000字以上学术研究论文,不含文摘、诗歌、散文、小说、杂文、通讯报道、作品集等。
第八条学术论文奖励标准:1、凡独立完成,依照上述标准执行;合作完成者,只奖励第一作者,第二、三作者不奖励。
具体级别由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科研委员会认定。
2、艺术作品,报刊杂志上刊登者与上述论文等同;参展获奖者,国家级一等奖奖励3000元,国家二等奖与省部级一等奖视同D类,国家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与地市一等奖视同E类,国家优秀奖、省部级三等奖、地市级二等奖视同F类,省部级优秀奖、地市级三等奖视同G类。
在相应的协会组织的活动中获奖者,降一级执行。
具体级别由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科研委员会认定。
第九条各系部对提供的论文内容应进行核查。
教职工进行申报备案时,对于多处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或主要观点基本相同的论文要进行筛选,只能选择一篇申报,如果申报多篇,将取消奖励资格。
第三章著作第十条著作范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的,带ISBN书号的专著、译著、编著。
不含单纯的作品集、习题集、论文集、教材等。
第十一条著作奖励标准:(有具体分工任务者,三名以后均为500元奖励;如果没有具体分工,不论参与人多少,只奖励前8名)第四章获奖科研成果第十二条获奖科研成果的界定获奖科研成果指由政府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不含各类研究会、学会及各类征文奖)颁发的第一署名单位是“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或对应外文单位全称的各级各类奖项。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第一部分:背景介绍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推动了教育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为了激励教师投入教学科研工作,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成长和整体素质提升,学校制定了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第二部分:奖励目标与原则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目标是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持续发展。
奖励办法的原则包括公正、公平、公开、鼓励优秀、激发动力。
第三部分:奖励内容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分为个人奖和团队奖两类。
个人奖主要奖励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如教学方案、教学指导、研究论文等;团队奖主要奖励教师团队在教学科研中的卓越成绩,如教学团队、科研团队等。
第四部分:申报与评选教师可以通过学校指定的渠道进行奖励项目的申报,包括填写申报表、提交相关材料等。
学校将会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评选标准主要包括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影响力等。
第五部分:奖励等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按照奖励等级进行评定,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等。
不同奖项之间的评分标准和要求会有所差异,评选结果将根据评审团的综合评定确定。
第六部分:奖励措施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主要采取经费奖励、荣誉表彰、晋升或职称提升等措施,具体奖励内容和方式将根据教师取得的奖励等级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七部分:奖励的影响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的实施,为教师提供了积极的奋斗目标和动力,使教师更加关注专业发展和个人成长。
奖励也能够激发教师的创造力和创新意识,不断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的深入发展。
第八部分:奖励的问题与挑战在实施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的过程中,也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如何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如何平衡个人奖和团队奖的比例等。
第九部分:改进措施与建议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的效果和质量,需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则,建立科学的评审制度,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与水平。
第十部分:成果应用与推广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应该注重成果的应用与推广,通过各种形式将优秀的教学科研成果分享给其他教师,促进教育教学的共同进步。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一、总则1. 为了鼓励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提高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编教师和科研人员。
3.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成果质量和实际贡献。
二、奖励范围和条件1. 奖励范围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奖项、专利成果、科技成果转化等。
2. 成果要求:(1)学术论文:要求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力。
(2)学术著作:要求正式出版,具有创新性和学术价值。
(3)科研项目:要求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等科研项目资助。
(4)科研奖项:要求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等科研奖项。
(5)专利成果:要求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6)科技成果转化:要求科技成果成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奖励标准和方式1. 学术论文奖励:(1)国际顶级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
(2)国际权威期刊论文:每篇奖励5万元。
(3)国内顶级期刊论文:每篇奖励3万元。
(4)国内权威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
2. 学术著作奖励:(1)专著:每部奖励5万元。
(2)编著:每部奖励3万元。
3. 科研项目奖励:(1)国家级科研项目: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
(2)省部级科研项目: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
(3)市级科研项目:每个项目奖励3万元。
4. 科研奖项奖励:(1)国家级科研奖项:每个奖项奖励10万元。
(2)省部级科研奖项:每个奖项奖励5万元。
(3)市级科研奖项:每个奖项奖励3万元。
5. 专利成果奖励:(1)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万元。
(2)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2万元。
(3)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1万元。
6.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根据实际贡献,给予成果转化团队或个人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奖励申报和评审1. 奖励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可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学校在科研成果的奖励办法方面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
科研成果的奖励既可以激励教师和学生积极投入到科研工作中,提高学校科研水平,也可以增加学校科研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本文将就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展开论述,包括奖励机制、评选标准、奖励形式等方面。
1. 奖励机制学校科研成果奖励的机制需要科学合理,能够公平激励。
首先,学校可以设立科研成果奖励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科研专家和教授等人组成。
委员会既可以负责制定奖励办法,也可以评选和审查奖励申请。
其次,学校可以建立奖励金等物质奖励机制,通过财政资金来激励科研人员。
此外,学校还可以设立荣誉称号和学术称谓等非物质奖励,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广泛的激励方式。
2. 评选标准科研成果的评选标准是科研奖励办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使评选标准公平、公正,学校可以将其分为两个维度。
一是成果的学术价值,即成果在该领域的重要性、创新性和影响力等方面的评估。
二是成果的实际应用和贡献,即成果在产业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评价。
这样的评选标准既能够鼓励基础科研,也能够促进应用科技与产业的结合。
3. 奖励形式科研成果奖励的形式多种多样。
首先,学校可以设立科研成果奖金,作为对科研人员的物质激励,可以用于进一步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
其次,学校可以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状,作为对科研人员的荣誉称号和学术称谓的认可和鼓励。
此外,学校还可以提供项目资助和优秀论文发表的支持,帮助科研人员更好地开展科研工作。
4. 奖励范围科研成果奖励应该覆盖广泛的范围,既包括基础研究领域的成果,也包括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领域的成果。
学校可以设立多个奖项,如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社会科学奖等,以此来覆盖不同科研领域和不同类型的科研项目。
此外,学校还可以设立特殊奖项,用于奖励某些特定类型的成果,如青年科研奖、创新项目奖等。
5. 评审流程科研成果奖励的评审流程需要明确和透明,以确保公正公平。
首先,学校可以设立申请和初审环节,科研人员根据奖励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估。
科研成果结果计算与奖励办法
科研成果结果计算与奖励办法科研成果的计算和奖励是高校和科研机构评价科研人员绩效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探讨科研成果结果的计算和奖励办法,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科研成果结果的计算科研成果的计算是基于成果的质量和数量来评估的。
其中,质量包括成果的重要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等方面的考量;数量则取决于成果的数量和规模。
1.科研项目科研项目是科研成果的基础,计算科研项目成果的核心是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成果的贡献度来评价。
根据项目的类型和规模,可以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和计算方法。
2.学术论文学术论文是科研成果的主要形式之一,计算学术论文的关键是通过期刊的影响因子、引用次数和作者排名等指标来评估。
此外,可以考虑论文的质量、学科领域和学术会议的论文发表等指标。
3.专利和技术标准专利和技术标准是科研成果的应用导向形式,计算专利和技术标准的方法可以侧重于专利的数量、技术的重要性和实用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4.科研成果的应用效果科研成果的应用效果可以通过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从而计算科研成果的质量和价值。
二、科研成果的奖励办法科研成果的奖励是对科研人员的努力和贡献的认可和激励。
奖励办法要公平、公正、可操作和可衡量。
下面列出几种常见的奖励形式:1.荣誉称号荣誉称号是对科研人员综合能力的一种肯定和奖励,比如学术带头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2.学术级别和职称晋升根据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对科研人员进行学术级别和职称的晋升,以激励科研人员不断提高研究水平和工作质量。
3.资金支持为具有重要科研成果的科研人员提供资金支持,用于继续深入研究和开展更高水平的科研工作。
4.项目优先审批对于科研成果突出的科研人员,可以优先审批其科研项目,为其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5.学术交流和合作组织学术交流和合作活动,为科研人员提供展示成果、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加强内外部合作,促进学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三、建议在科研成果结果的计算和奖励办法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确保评价指标的公正和科学性,避免主观因素和个人偏好对科研成果的评估产生影响。
科研工作及成果奖励办法
科研工作及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营造科研氛围,完善科研制度,激发科研创新活力,提高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科研工作蓬勃发展,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与对象第二条奖励范围1.获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奖励的科研成果;2.获得授权的专利;3.登记注册的软件;4.在科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奖励的科研成果须以学院名义,且第一作者为在职教职工。
对于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由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奖励分配。
第四条其他各级、各类协会、学会评审的成果不予奖励。
第三章奖励类别及奖励标准第五条获奖科研成果奖励获奖科研成果奖励是指经学校推荐(批准)获国家级、部省级、厅市级、校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包括教改研究成果。
具体参见《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1.获奖科研成果奖励标准- 1 -2.获奖科研成果的奖励不重复发放。
如成果获多项奖励,按最高金额给予奖励或补足。
第六条专利奖励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的专利成果(专利权人为学院,申请时须经学校审批。
)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第七条经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登记注册的软件(著作权人为学院,申请时须经学校审批。
),奖励2000 元/ 项。
第八条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奖学校根据各部门、二级学院、研究机构的科研管理工作情况,综合考虑各单位争取到的校外科研项目数和经费数、科研成果的质和量、获奖情况、对学校科研工作的支持情况、日常科研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等,择优颁发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奖。
第九条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奖学校对政治表现良好,业务突出,在部门、二级学院内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工作认真负责并取得突出业绩的教职工,择优颁发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奖。
第四章奖励程序第十条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奖励范围为上- 2 -年度1 月1 日至本年度12 月31 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第十一条科研成果奖励实行成果申报登记制度,凡未申报的科研成果不予奖励。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科研水平与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奖励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校教职工(校级科研成果奖包括分校、工作站教职工)取得的突出的科学研究成果,均按本办法实施奖励。
第三条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第四条按本办法实施的科研成果奖励为学校年度综合性奖励,每一年举行一次,由学校科研处组织实施。
第二章奖励范围与标准第五条自然科学成果奖(一)国家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按1:1 配套奖励。
(二)省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按1:1 配套奖励。
第六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特等奖按1:1 配套奖励;(二)省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特等奖按1:1 配套奖励。
第七条中央电大科研成果奖中央电大科研成果奖按1:1 配套奖励。
第八条校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000 元,二等奖600 元,三等奖400 元。
第九条学术论文奖(一)在《Nature》、《Science》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二)在《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 万元;(三)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 )、《科学评论索引》(ISR)收录的外文学术论文,每篇奖励8000元;(四)被《科学引文索引》(SCI )、《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 )、《科学评论索引》(ISR)收录的中文学术论文,被《工程索引》(EI)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6000 元;(五)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摘录的学术论文,在《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以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两种报纸的理论版上发表的,每篇奖励元;5000 (六)在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0 元;(七)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3000 元;(八)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摘要的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文摘卡转摘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九)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和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来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十)在省级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300元。
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
学院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试行)为配合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科研积极性,提高我校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专业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成果奖励范围1.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公开出版的学术类专著,编、译著;3.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艺术作品;4.专利成果;5.获奖的科研成果;6.艺术类作品被省级及以上博物馆、美术馆收藏及获奖或参展;7.学科、平台、团队建设;8.科研成果转化等。
二、科研成果奖励内容及标准表1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项目2.校科研课题以通过鉴定(验收)计算,其他科研课题以立项计算。
表2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论文、论著品按照CSSCI源期刊级别予以计算。
CSSCI扩展版、集刊按CSSCI源期刊(收录)的50%计算。
省级以上立项教材按照学术专著予以计算。
表3 第一承担单位职务专利、转化、决策咨询报告表4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成果获奖等奖奖励;②何梁何利奖、光华工程科技奖、紫金山文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等著名奖项按照省部级相应级别奖励。
表5 第一承担单位艺术类作品表6 学科、平台、团队建设相应层次奖励分值的50%记分給所在学院,由学院统筹奖励。
三、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的几点说明:1.我校为参与单位的科研项目(只计我校单位排名前三),以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到账经费为依据。
按照我校个人排名顺序予以计算。
具体计算办法:个人排名顺序为第二、第三……,按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分值标准的1/2、1/3……依此递减计算。
承担校外有关单位主持的、由科技部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评审下达的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项目申请书和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均注明我校作为合作单位,且课题核定经费20万元以上到达我校财务账户的,视为国家级一般项目;满足。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2019)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201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11.07•【文号】教技〔2019〕3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教技〔201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我部对2015年2月印发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19年11月7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高等学校教师和科技工作者围绕国家战略需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世界科技前沿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结合高等学校实际情况,教育部设立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第二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在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并在创新人才培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等学校教师、科技工作者和相关单位。
第三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设立下列奖项:(一)自然科学奖;(二)技术发明奖;(三)科学技术进步奖;(四)青年科学奖。
第四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实行提名制,每年提名、评审一次。
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科研成果是全校师生辛勤劳动的结晶,是学校建设发展中的宝贵财富。
为调动全校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科学研究向高层次、高质量、高水平方向发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总则1、科研成果专项奖励设有论文奖励、学术著作奖励、科研获奖奖励、专利奖励、艺术作品奖励等。
2、凡我校师生为研究者(作者)且研究(作者)单位署名为“**学院”的科研成果,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均给予奖励;研究者没有署名“**学院”的科研成果,不予奖励。
3、合作成果如为第二署名单位、负责人、作者、受奖人享受1/3奖励标准,第三享受1/5奖励标准,第四至第十享受1/10奖励标准,其以后不予奖励。
4、各部门每年年终以单位形式上报科研成果,须将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和A4纸复印件交科研处审核,科研处认定后,定期出据科研奖励发放表,获奖者到财务处领取科研奖金。
5、同一科研成果按最高奖励计,不重复奖励。
二学术论文奖励1、在《Nature》(英)或《Science》(美)两种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奖励作者5万元。
2、在《科学通报》《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0.5万元。
3、在四大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SCI (科学引文索弓I)每篇论文奖励0.6万元,EI (工程索引)每篇论文奖励0. 4 万元、ISTP (科学技术会议索引)、ISR(科学评论索弓I)每篇论文奖励0.2万元。
被SCI、EI、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均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检索目录为准,所有论文均需提供完整的复印件。
4、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只奖励第一作者0. 05万元。
三出版专著(教材)奖励1、获优秀图书奖的学术专著0. 5万元/部,由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和中华书局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0.4 万元/部。
2、被推荐使用的教材0.4万元/部。
四获奖的科研成果奖励1、荣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由学校一次性奖励50万yc ©2、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际科技合作奖,一等奖9万元/项;二等奖6万元/项。
科研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科研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一、背景科研科技成果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为了鼓励科研人员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本单位制定了以下的科研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科研人员和团队。
三、奖励内容根据科技成果的重要性和贡献,本奖励办法包括以下几个层次的奖励:1. 一等奖:对在科技创新方面做出卓越成果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
2. 二等奖:对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
3. 三等奖:对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
四、评选标准科技成果的评选将根据以下标准进行:1. 创新性:科技成果必须具有创新性,能够对当前领域或社会产生重要影响。
2. 贡献度:科技成果的贡献度将考虑其对学术界和产业发展的重要贡献情况。
3. 成果水平:科技成果的水平将根据其在研究领域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进行评估。
五、申报和评选流程1. 科研人员或团队可以通过填写申报表格来申报科技成果。
2. 提交的申报材料将由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评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优秀科技成果。
3. 获奖的科技成果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公示,并颁发相应的奖金和荣誉称号。
六、奖励实施1. 奖金的发放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 荣誉称号将在相关场合进行公示和颁发。
七、奖励结果的使用获奖的科技成果将被广泛宣传和推广,以激励更多科研人员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并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八、其他事项对于不符合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或追回已颁发的奖励。
以上为本单位的科研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希望能够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潜能,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日期:年月日。
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
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科研成果的管理,规范科研项目申报、成果的鉴定、登记、奖励等活动,调动教职工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提高学院教育科研水平,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和《“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总体要求以及《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参照学院关于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采用经费由课题(项目)负责人管理方式,谁主持、谁负责,学院科研、纪检和财务审查、审计、监督,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资助与鼓励并重的原则,形成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成果是指学院教职员工(含聘任制)以学校名义(第一单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承担的上级有关部门的科研项目和研究咨询报告,以及有关教学科研的其它成果。
此外,参与国家级项目,及在读研究生(硕士、博士)期间以学院名义和就读单位联合发表的论文同时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学院科研中心负责全院教科研成果的管理,包括:(一)项目的申请报批、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教科研成果的登记,上报申请评奖材料。
(三)教科研成果的鉴定。
(四)教科研成果的归档、评审、奖励。
(五)提供晋职晋级的教科研成果考核材料。
第四条教科研成果内容(一)学术论文在国内外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境外学术机构认证、公开发行的有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与报纸上发表的学术性论文、调研报告等。
(二)著作国内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成果,包括:1.专著:就某方面加以研究论述并公开出版的专门著作。
2.编著:就现成的材料加以整理、编写而成的公开出版成果。
3.译著:通过翻译后公开出版的专业著作。
4.校注:对原出版物进行校订并注释的公开出版成果。
5.工具书:专门为读者查考字义、词义、字句出处和各种事实而编撰的公开出版物。
6.音像作品:公开出版的录音、录像作品。
7.公开出版物:包括通俗读物、教学用书等。
教师科研成果评估与奖励办法
教师科研成果评估与奖励办法科研成果是衡量一位教师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指标。
为了激励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评估和奖励措施必不可少。
本文将从教师科研成果的评估指标、评估方法、奖励办法等方面来进行讨论。
一、教师科研成果的评估指标教师科研成果的评估指标应包括项目数量、项目经费、研究论文数量、研究论文发表质量、学术咨询成果、科研成果应用等多个方面。
项目数量和经费可反映教师科研工作的投入程度,研究论文数量和发表质量则体现了教师的学术水平,学术咨询成果和科研成果应用则代表了教师的实际影响力。
二、教师科研成果的评估方法评估教师科研成果的方法应包括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
定量评估可以通过对教师科研工作的指标进行统计和计算,从而得出一个客观、客观的评估结果。
定性评估则是通过对教师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进行专家评审,从而获得对教师科研能力的综合评估。
三、教师科研成果的奖励办法教师科研成果的奖励应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两个方面。
物质奖励可以是经济奖励,如提供额外的科研经费或者发放科研成果奖金等。
荣誉奖励可以是职称晋升、评选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通过这两个层次的奖励,能够更好地激励教师从事科研工作。
四、评估和奖励的时机为了更好地激励教师从事科研工作,评估和奖励的时机应尽量靠前。
例如,在教师完成项目、发表学术论文或者取得学术咨询成果之后,及时进行评估和奖励,以便更好地激励教师的研究动力。
五、构建科研评价体系为了保证科研评估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可以构建科研评价体系。
该体系应包括多个维度和多个评估指标,不仅注重科研项目和发表论文的数量,还要注重发表论文的质量、学术咨询的影响力等方面。
通过构建科研评价体系,能够更好地评估教师的科研能力。
六、建立参与评估的机制为了增加科研评估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可以建立教师参与评估的机制。
例如,可以组织教师自愿参与科研成果的评估,并邀请教师代表参与评估指标的制定和评估结果的讨论,以确保评估过程的公开和公正。
七、加强对科研成果的宣传和推广为了提高教师科研成果的影响力和应用价值,需要加强对科研成果的宣传和推广。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暂行)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学校科研水平,促进学校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范围获得国家、省(部)、市(厅)及校级的科学研究成果奖和优秀论文奖。
第三条奖励条件一)当年12月31日以前的1年内获得的国家、省(部)、市(厅)及校级科研成果和优秀论文。
申报时,需提交获奖证书、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奖论文须署名XXX,且第一作者为本校教职工。
三)报奖的科研成果,须有XXX署名,报奖人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第二章科学研究成果奖科学研究成果奖分为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和自然科学成果奖。
第四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凡获得省、部级成果奖,根据其获奖等级,分别给予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奖励。
二)凡获得市、厅级社会科学成果奖,按照其获奖等级,分别赐与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嘉奖。
三)凡获得校级社会科学成果奖,分别给予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奖励。
第五条自然科学成果奖一)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成果,根据其获奖等级,分别给予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4万元的奖励。
二)凡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成果奖,根据其获奖等级,分别给予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7000元、三等奖5000元的奖励。
三)凡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成果奖,根据其获奖等级,分别给予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奖励。
四)凡获得校级科学技术成果奖,分别给予一等奖6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400元奖励。
第三章优秀论文奖优秀论文奖分为人文社会科学优秀论文奖和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
第六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论文奖一)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嘉奖5000元。
二)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求是》杂志上发表的论文。
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为鼓励广大教职工多出成果,多出精品,为我校建立高质量的科研发展平台,建立健全科研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术论文奖励(一)在《经济研究》、《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文章(2500字以上),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每篇论文奖励36000元;(二)在权威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每篇论文奖励15000元;在重要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每篇论文奖励8000 元;在南大版(CSSCI来源期刊)一般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每篇论文奖励3000元;在北图版一般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每篇论文奖励1200元;(以《大学国内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三) 被SCI(核心版)、SSCI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每篇论文奖励10000元;被SCI(扩展版)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每篇论文奖励3000元;(四)被EI、A&HCI全文收录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每篇论文奖励5000元;虽被EI、CPCI-S(原ISTP)、CPCI-SSH(原ISSHP)、A&HCI全文收录,但来源于会议论文集上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每篇论文奖励1500元;(五)公开发表的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转载论文每篇奖励800元;(六)我校教师在《》上发表省部级(含)以上课题成果的论文,每篇论文奖励500元;我校教师发表在核心期刊上并将《》作为引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七)以上奖励如为多人合作所得,分配方式参照《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中‘合作成果分值分配参考比例’执行;一篇论文同为北图版与南大版核心期刊论文,按较高奖励执行,不重复计算;被SCI、SSCI、EI、CPCI-S(原ISTP)、CPCI-SSH (原ISSHP)、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均由区内具有查新检索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为准。
大学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
大学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
一、背景介绍
为了规范大学科研成果的管理与奖励,激励教职员工积极投入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办法
1. 科研成果登记:所有教职员工在获得科研成果后,须及时向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2. 成果鉴定评审:科研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登记的科研成果进行鉴定评审,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和重要性。
3. 成果分类管理:根据成果的性质和价值,科研管理部门将成果进行分类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
4. 成果挂钩激励:对于获得重要科研成果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如奖金、晋升等。
5. 成果宣传推广:科研管理部门将积极宣传和推广优秀的科研成果,提升大学的科研声誉和影响力。
三、奖励办法
1. 科研成果奖励:对于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荣誉称号、证书、奖金等。
2. 科研项目资助:对于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科研项目,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以鼓励教职员工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3. 学术交流和参访:鼓励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参访活动,对于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将给予一定的旅费补助。
4. 奖励名额分配:科研管理部门将根据成果的贡献和价值,制定奖励名额的分配原则,并公示于校园内。
四、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大学科研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大学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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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程学院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
(试行)
为配合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科研积极性,提高我校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专业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成果奖励范围
1.各级各类科研课题;
2.公开出版的学术类专着,编、译着;
3.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艺术作品;
4.专利成果;
5.获奖的科研成果;
6.艺术类作品被省级及以上博物馆、美术馆收藏及获奖或参展;
7.学科、平台、团队建设;
8.科研成果转化等。
二、科研成果奖励内容及标准
表1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项目
2.校科研课题以通过鉴定(验收)计算,其他科研课题以立项计算。
表2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论文、论着
品按照CSSCI源期刊级别予以计算。
CSSCI扩展版、集刊按CSSCI源期刊(收录)的50%计算。
省级以上立项教材按照学术专着予以计算。
表3 第一承担单位职务专利、转化、决策咨询报告
表4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成果获奖
等奖奖励;②何梁何利奖、光华工程科技奖、紫金山文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等着名奖项按照省部级相应级别奖励。
表5 第一承担单位艺术类作品
奖
表6 学科、平台、团队建设
相应层次奖励分值的50%记分给所在学院,由学院统筹奖励。
三、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的几点说明:
1.我校为参与单位的科研项目(只计我校单位排名前三),以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到账经费为依据。
按照我校个人排名顺序予以计算。
具体计算办法:个人排名顺序为第二、第三……,按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分值标准的1/2、1/3……依此递减计算。
承担校外有关单位主持的、由科技部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评审下达的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项目申请书和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均注明我校作为合作单位,且课题核定经费20万元以上到达我校财务账户的,视为国家级一般项目;满足上述条件的其他重大专项的子课题视为省部级重点课题。
承担校外有关单位主持的、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评审下达的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项目申请书注明我校作为合作单位,项目主管单位下达立项通知书,且课题核定经费6万元以上到达我校财务账户的,视为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省部级重大课
题以此类推。
2.徐州工程学院作为参加单位(必须是奖励文件或奖励证书中的署名完成单位之一,只计我校单位排名前三)的科研成果奖,按照我校个人排名顺序予以计算。
具体计算办法:个人排名顺序为第二、第三……,按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分值标准的1/2、1/3……依此递减执行。
3.学术论文必须在连续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会议报道及会议综述文章不在计算之列);在同一期刊连载的论文(论文题名相同)按1篇论文对待;分别发表在同一期刊不同语言版本的论文,按不同版本择其高者计算一次。
4.同一篇论文被多次检索收录或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级奖励的,按就高原则计算。
已计算过的按相应级别给予补差。
5.论文只计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在社科中文期刊上的论文,只计第一作者)。
对于第一和通讯作者非同一人且均为我校人员的理工科论文,可由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自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后由其中一人申报。
除在读研究生的教职工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其中一方为校外人员的,则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机构检索给我校的数据库为依据,被收录到的予以计算,收录不到的不予计算。
6.我校教职工指导我校在校生发表的论文及获得的授权专利,如学生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二作者,徐州工程学院为
第一署名单位,视同教职工为第一作者。
7.理工科类每篇一般应不少于2个版面,人文社会科学类每篇一般应不少于3000字。
8.被SCI、EI、CPCI、SSCI、A﹠HCI、CSCD源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JCR 分区表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文章发表当年分区表(大类)为准;CSSCI期刊源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的文章发表当年数据为准。
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9.正式出版的学术专着、编着、译着、教材等,只计算第一作者为我校教职工的相关成果。
成果应在作者简介、前言或后记等内容中明确标注作者所在单位为“徐州工程学院”。
10.艺术作品获奖奖励与参展奖励重复时,按就高原则计算。
对于其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请所在学院邀请专家认定处理。
11.我校为参与单位建设的科研平台,以申请书、合作协议、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为计算依据。
徐州工程学院排名顺序为第二、第三……,按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分值标准的1/2、1/3……依此递减执行。
四、科研成果的申报、奖励管理
1.科研成果由项目(成果)承担(完成)者中的我校教职工申请,多人合作科研成果的分值由项目(成果)负责人在合作者
中分配。
学科、平台、团队建设科研分值由学院统筹分配。
2.二级学院按照本办法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科研成果的计算与审核,每年进行一次,计算结果报送科研处核定,由学校统一发放科研成果奖励。
3.科研成果分值计算内容中打“*”者为科研二类积分,其余皆为科研一类积分。
教职工年度目标分值外科研一类积分按200元/分额度发放科研奖励,科研二类积分不再发放科研奖励。
4.科研成果分值作为教职工个人科研工作量年度考核依据,相应科研成果总积分作为二级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依据。
5.不在本办法明确规定范围内的突出的科研项目和成果,经科研处初审后,提请学校研究确定。
6.因个人原因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研究结果而被中止或撤消的课题,学校将收回发放的奖励。
科研成果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明属实,收回发放的津贴,同时按学术不端行为严肃处理。
7.科研成果奖励所需经费在学校年度预算中单独列支。
8.本办法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8年起施行,原《徐州工程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徐工院行教〔2015〕24号)同时废止。
徐州工程学院
2018年3月15日
徐州工程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