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学重点笔记(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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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学重点笔记(自考)

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

一、劳动关系的概述

1、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我国称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

济关系的统称。

2、劳动关系不同的称谓是从不同角度对于特定劳动关系的性质和特点的把握和表述:

劳资关系是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其主体明确、关系清晰,含有对立的意味

劳工关系在英文与劳动关系是同一个名词。在中文中,劳工关系则更强调以劳动为中心所展开,着重于劳动力,以劳动者为本位进行思考,强调劳工组成的团体,比较强调工会与雇主之间的互动过程,尤其是集体谈判的过程。

劳雇关系又称为雇佣关系,它以雇佣法律关系为基础,强调受雇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重点在于权利义务结构。

劳使关系的称谓源自日本,主要是为了更准确地说明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强调其技术性意义,力图排除其价值判断,替代劳资关系这个具有对抗意味的概念。

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源自美国。狭义指劳资关系,主要包括劳动者、工会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广义则指产业及社会中管理者与受雇者之间的所有关系,包括了雇佣关系的所有层面,以及相关的机构和社会、经济环境。产业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了劳资双方,还包括了政府一方。

3、我国劳动关系的具体含义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

系。劳动关系是发生在劳动过程中的社会关系,劳动过程的实现,必须以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两个要素结合为前提。

4、劳动关系中的“劳动”的内涵:

劳动是人们改变劳动对象,使之适合自己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它具有自然性质和社会性质。

劳动关系意义上的劳动,专指劳动者为谋生而从事的、履行劳动义务的、有组织的、岗位相对固定的集体劳动。主要包括:⑴从主体上看,它是以职工(雇员)身份所从事的劳动。⑵从目的上看,它是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的职业劳动。即为获取报酬作为其生活主要来源,而相对固定在一定劳动岗位上所从事的劳动。⑶从性质上看,它是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劳动,也就是说,它是为了向用人单位(雇主)履行以法定形式确定的义务的劳动。⑷从形式上看,它是用人单位内部有组织的集体劳动。即职工由用人单位组织起来并在其指挥或指派下,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共同从事的劳动。

5、劳动关系的本质是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

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是劳资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织。

劳动关系又是社会关系,其特点是:“平等性兼隶属性,人身性兼财产性”,由此可见,对劳动关系的调整是以加强和巩固伙伴关系为原则,以双赢为目标,使劳动关系良性发展。

劳动关系双方选择合作还是冲突,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力量是影响劳动关系结果的能力,是相互冲突的利益、目标和期望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的决定因素。力量分为劳动力市场的力量和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劳动力市场力量,反映了工作的相对稀缺程度,是由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供求中的稀缺性决定的。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是指劳动者进入就业组织后所具有的能够影响资方的程度,其中尤以退出、罢工、岗位三种力量最为重要。“退出”是劳动者辞职给用人方带来的成本。“罢工”是劳动者停止工作给用人方带来的损失。“岗位”

主要是由于在岗员工不服从、不配合用人方的工作安排,而带来的管理成本的增加。

6、劳动关系主体:是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雇员(劳动者)和使用

劳动力的雇主(用人单位)。它包括以下几种:

①雇员:劳动关系中的雇员,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由雇主雇佣并在其管理下从事劳动

以获取工资收入的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法定某种或某几种人员不属于雇员,如公务员、军事人

员、农业工人、家庭佣人、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分别在有的国家被劳动法列在雇员的范围之外。

②雇员团体:是指因为共同利益、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织,包括工会和类似于工会组织的雇员

协会和专门的职业协会。

③雇主,也称为“管理方”或资方,是指雇用他人为其工作,并须支付工资或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低层

管理者只负责监督和分配,而无权命令或奖惩下属,因而他们属于雇员的范畴,而不属雇主方。

④雇主组织:主要形式是雇主协会,它们以行业或贸易组织为纽带,一般不直接介入雇员与雇主的具

体劳动关系事务之中。

⑤政府: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一是劳动关系立法的制定者;二是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三是公共

部门的雇主;四是提供有效的服务

7、劳动关系就其构成形态而言,可以分为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

①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的基本形态,是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劳动合同,来确定

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比如建立、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个别劳动关系有以下两个特点:

⑴人格上的从属性

⑵经济上的从属性:劳动者既不是用自己的生产工具从事生产劳动,也不能用指挥性、计划性或创

作性方法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加以影响,这就是经济从属性的最重要含义。

②集体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通过行使团结权,组成工会来实现自我保护,并进而平衡和协调劳动关系。集

体劳动关系的一方是工会组织,另一方为雇主或雇主组织,是团体对团体的关系。双方主要通过集体谈

判和集体协议的形式来体现其构成和运行。

集体劳动关系的特点:⑴独立自主性⑵明确的团体利益意识

8、劳动关系的特点:

①个别性与集体性

②平等性与隶属性

③对等性与非对等性

④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

二、劳动关系的实质:冲突与合作

1.合作的根源

合作的含义:是指在组织中,管理方与雇员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的行为。

合作的根源主要由两方面组成:

⑴“被迫”

⑵“获得满足”:①“获得满足”主要建立在员工对雇主的信任基础之上,这种信任来自对立法公正的理解和

对当前管理权力的限制措施。②大多数工作都有积极的一面,这是劳动者从工作中获得满足的更重要

的原因。③管理方也努力使雇员获得满足

2.冲突的根源

冲突的含义:劳资双方的利益、目标和期望不可能总是保持一致,相反经常会出现分歧,甚至背道而驰,这时表现出来的方式就是冲突。

冲突的根源可以分为:“根本根源“和”背景根源“。前者是指由于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造成的冲突,后者是指由那些更加可变的、取决于组织、产业、地域、国家等因素的属性所造成的冲突。

⑴根本根源:①异化的合法化:大多数劳动力市场的参与者都在为他人工作,这是目前资本主义经济中劳

动关系最主要的特征。②客观的利益差异③雇佣关系的性质

⑵背景根源:①广泛的社会不平等②劳动力市场状况③工作场所的不公平④工作本身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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