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状态标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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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状态标示管理程序
1、目的:在生产过程中为了区分各岗位的生产状态,防止原料、半成品、成品等物流发生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并保证设备、仪器进行正常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生产各工序状态、设备、物料状态、情场状态、工艺卫生状态标志(牌证)的管理。
3、责任:生产操作人员、生产车间各组长负责执行,QA员负责监督,运行中心负责各种状态牌证的设计、安装。
4、内容:
4.1.生产状态标志:
4.1.1.正在生产的操作间应挂上标志牌,标明所生产产品的名称、批号、数量、时间、操作人等。
4.1.2.未生产时,已清场的操作间挂上“已清场”状态标志牌;未清场的挂未清场状态标志牌。
4.2、生产设备的状态标志:
4.2.1.设备运行状态标志有“运行中”、“停用”等标志牌。
4.2.2.设备性能状态标志有“正常”、“检修中”、“待修”等标志牌。
4.2.3.对已损坏的报废、停用的设备,应从生产线上清除。
4.2.4.根据设备清洁状况,挂上“已清洁”或“待清洁”标示牌
4.3、物料、中间产品状态标志:
4.3.1.物料状态标志:物料检验合格的挂“绿牌”,待检的挂“黄牌”,检验不合格的挂“红;牌”,并按《物料定置管理制度》存放。
4.3.2.中间产品状态标志:
4.3.2.1.中间产品在暂存间、区要有明显状态标志,注明所在的工序、品名、批号、数量、生产状态等。
4.3.2.2.中间产品在暂存间、区要有明显色标标记,标记“加工中(绿色)”、“不合格(红色)”、“待检(黄色)”等。
4.3.2.3.产品包装完工后放在待检区,挂待检黄牌;检验合格后移入合格区,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移入不
合格区内,并按《不合格品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4.4、计量器具状态标志:
4.4.1.计量器具应贴有国家检定部门颁布的“计量检定合格证”或“准用证”及校检期限标志。
4.4.2.正在检修的计量器具挂上“检修中”标志牌;停用的计量器具应挂上“停止使用”的状态标志。
4.4.3.超过检定期限的计量器具,应停用,挂“待检定”状态标志,检定合格后继续使用。
4.5、容器、用具的状态标志:
4.5.1.正在使用的容器应挂上状态标示牌,标明产品的名称、批号、数量、生产日期。
4.5.2.已清洁的容器用具悬挂已清洁状态标志,未清洁的放在清洁区进行清洗。
4.6、生产状态牌的设计、安装、使用:
4.6.1.生产工序状态牌的格式设计有公司运行中心负责,质检部负责审核后使用。
4.6.2.所有可重复使用的各种状态牌证,应及时清洁备用。
4.6.3.运行状态标志由各生产组长根据生产状态及时更换;设备性能状态标志有设备操作人员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