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零星用工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零星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零星用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用工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零星用工进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零星用工是指临时性、不固定的用工,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合同工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零星用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统一管理、合理分配、科学考核。
第二章用工管理流程第五条公司建筑工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工程零星用工管理工作,具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各部门用工需求、招聘用工、管理用工等。
第六条建筑工程部门应根据工程实际需求,提前确定零星用工需求,并将需求报告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确认。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建筑工程部门的用工需求后,应及时组织招聘工作,择优选拔用工,确保用工的质量。
第八条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关键信息。
第九条用工工作期满或工程需求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整。
第十条用工管理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劳动合同、考核记录等。
第三章用工管理规范第十一条用工应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服从安排。
第十二条用工应加强安全教育,做到文明施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三条用工应遵守工作纪律,严禁迟到早退、旷工、擅自离岗等行为。
第十四条用工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第十五条用工应主动接受考核,积极提升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违纪处罚第十六条若用工存在违纪行为,建筑工程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级、解雇等处罚措施。
第十七条违纪处罚应遵循程序,确保公正、公平。
第五章审查评估第十八条公司建筑工程部门应定期对零星用工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审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公司领导汇报,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建筑工程部门负责执行本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施工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临时用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临时用工管理,保障施工企业和临时用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施工现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工程施工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临时用工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施工临时用工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临时用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临时用工管理制度,明确临时用工的招聘、培训、使用、报酬、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按照工程项目的需要,合理配置临时用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二章临时用工的招聘与录用第六条施工企业招聘临时用工应遵循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七条施工企业应在招聘公告中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职责、薪资待遇等内容,并按照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招聘。
第八条施工企业应核实应聘人员的身份信息、学历、技能等资格条件,确保招聘对象的合法性。
第九条施工企业应与录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条款。
第三章临时用工的管理与培训第十条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临时用工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临时用工的考勤、绩效考核、培训等工作。
第十一条施工企业应定期对临时用工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临时用工的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临时用工的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掌握临时用工的工作状况、出勤情况、培训情况等信息。
第四章临时用工的报酬与福利第十三条施工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临时用工的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临时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临时用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第十五条施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加班工资、节假日工资支付的规定,保障临时用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施工企业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临时用工的人身安全。
工程公司临时用工制度
工程公司临时用工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公司临时用工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用工范围1. 工程公司临时用工是指在用工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使用雇员工作时间不定、工作形式不固定、工作时限不明确的临时员工。
2. 临时用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用工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招聘员工;(2)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临时招聘员工;(3)用工单位在用工单位之外临时外派员工。
第三章临时用工管理1. 临时用工需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审批程序由公司内部规定。
2. 临时用工需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标准等条款。
3. 临时用工的工作安排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
4. 临时用工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违反公司规定。
第四章临时用工薪酬1. 临时用工的薪酬由用工单位和临时用工协商确定,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临时用工的薪酬支付由用工单位负责,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3. 临时用工的薪酬计算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等内容,详细规定由公司内部制定。
第五章临时用工福利1. 临时用工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具体内容由公司内部规定。
2. 临时用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可依法享有工伤待遇。
3. 公司可为临时用工购买社会保险,保障其基本社会保障权益。
第六章临时用工维权1. 临时用工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向用工单位、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诉等。
2. 临时用工在工作期间有权要求用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和条件,确保工作安全。
3. 临时用工有权拒绝违法违规工作安排,保护自身权益。
第七章临时用工解除1. 用工单位和临时用工双方如需解除合同,需提前经协商一致,签订解除合同协议。
2. 如因临时用工自身原因引发合同解除,需依法履行解除程序,如违反法律法规需承担相应责任。
3. 临时用工在解除合同后,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结算,并及时退还公司财产。
工程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工程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临时用工管理,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提高用工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临时用工的管理。
三、用工范围1. 临时用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人、电工、水暖工、木工等各类施工工种。
2. 临时用工一般由用工单位(施工单位)与人力资源市场、工程劳务公司等签订劳务合同。
3. 在使用临时用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其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技术能力评估。
四、用工管理1. 临时用工管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计划和需要进行临时用工的招聘和安排。
(2)施工单位应制定用工计划,包括用工数量、工种要求、工期等。
(3)施工单位应与用工单位签订正规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种、薪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安全保障等。
2. 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应对临时用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各类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2)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员,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安全问题。
(3)临时用工应佩戴统一的安全防护用具,并按规定进行安全操作。
3. 质量管理(1)施工单位应对临时用工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2)临时用工应按照施工单位的要求执行施工方案和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4. 纪律管理(1)施工单位应建立临时用工的纪律管理制度,对其进行规范教育和管理。
(2)临时用工应严格遵守工地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纪律。
5. 薪酬管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劳务合同约定支付临时用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薪酬。
(2)薪酬应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6. 绩效考核(1)施工单位应对临时用工的工作业绩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及时奖惩。
(2)绩效考核结果应公正、公开,并作为用工续聘的依据。
7. 紧急应对(1)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
(2)在发生事故、安全问题或纠纷时,应及时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工程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工程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和管理工程中的临时用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劳动者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临时用工的情况。
三、管理人员1. 总经理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工程临时用工管理制度;2. 项目经理负责具体执行工程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监督工程中临时用工的工作;3. 施工队长负责管理和指导临时用工的具体操作。
四、临时用工招聘1. 公司可以根据工程需求,通过招聘网站或广告,招聘临时用工;2. 招聘过程中,需要对临时用工进行面试,核实其工作经验和技能;3. 在招聘过程中,需优先考虑本地劳动力,避免外来人员对当地劳动力的冲击。
五、合同签订1. 公司与临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合同中需注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等关键信息;3. 临时用工在签订合同前需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和保险购买。
六、工作安排1. 项目经理根据工程安排,对临时用工进行工作安排;2. 施工队长负责对临时用工进行具体操作指导;3. 临时用工需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七、绩效考核1. 公司对临时用工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定其工作表现;2.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临时用工是否继续合作的重要依据;3. 向表现优秀的临时用工提供晋升和奖励机会。
八、安全管理1. 公司需要对临时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工作中的风险和应对措施;2. 临时用工需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协助解决。
九、保障劳动权益1. 公司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临时用工的劳动权益;2. 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削临时用工,确保其合法薪酬和福利;3. 临时用工有权利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劳动要求,公司应积极响应。
十、维护工作环境1. 公司需要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保障临时用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2. 公司将定期进行环境检查和调查,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3. 如有意外事件发生,公司需及时处理和疏导,保障临时用工的生命安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零星用工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零星用工制度
1、加强合同管理,深入研究合同内容,不得出现丢项落项情况,在分包
合同中各分项工作内容要具体明确不留死角,要求班组做到工完料清。
2、落实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消除质量通病减少后期修
理费用。
3、施工方案、现场平面布置合理,现场组织均衡施工,减少施工过程中
的二次搬运等一些重复工作。
4、项目开工后,应编制项目允许产生“零工”内容计划一览表,允许产
生零工的由项目部承担费用。
禁止发生应分包班组所属工作内容未执行而项目部去承担产生的零工费用的现象,其零工产生的费用均应包含在分包班组的承包工作内容及班组之间共同的摊销内。
5、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由项目部组织零工完成的,将具体责任细分
到人,尽量采用定时、定质、定量或计件包工法,增加功效、减少返工、降低风险。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周期或施工阶段将零工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进行比较,减少偏差。
6、因分包班组合同履约问题而发生的零工成本必须双倍以上扣回,由
项目经理确定不同情况下并负责下发通知单,项目预算员负责在当月核对工程量时或当月拨付工程款时执行。
7、对于非施工单位原因而出现的零工费用,必须做好影像记录,及时
向责任单位进行索赔。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实用7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实用7篇)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现场临时用工管理,使之规范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系指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弥补人员、设备不足而临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工地现场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而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二章用工类型及报酬第四条用工类型分为临时工程及人工零星杂工、机械设备零星杂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零星杂工,系指所完成的工作无法形成实物工程量,或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远远偏离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工程,系指所完成的工作能够形成实物工程量,且所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相差不大。
第七条人工以工日为报酬单位,每工日报酬中已包含了全部的社会保险和所有的税费在内,劳务提供者应履行缴纳应缴交的社会保险和税费的义务。
第八条机械设备以台时为报酬单位,每台时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或特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机械设备提供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九条临时工程以法定计量单位为报酬单位,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临时工程施工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十条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因未履行应尽义务所带来的一切纠纷均由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负责,与项目部无关且项目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用工管理第十一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和设备,劳务协作方不得无故拒绝。
劳务协作方若无法满足临时调用的需求,应给出合理的解释。
对于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恶意无故拒绝的被调用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决定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或设备前,应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临时工作的性质,在调用时应尽量做到合理调配,避免发生窝工或待工(怠工)的现象。
工程临时小工的管理制度
工程临时小工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临时小工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工程施工现场从事临时小工的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搬运工、清洁工、劳务工等。
三、管理权限1. 项目经理对工程临时小工进行日常管理,负责监督其工作情况。
2. 工程部负责对各工种临时小工进行统一调配和安排工作任务。
3. 安全员负责对临时小工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指导。
4. 财务负责对临时小工的工资发放和工时统计。
5.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临时小工的招聘、录用及培训工作。
四、招聘录用1. 项目经理按照工程需要确定所需临时小工人数和工种。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广告发布、面试等工作。
3. 符合要求的临时小工经过面试、体检等程序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入岗。
五、培训考核1. 入岗后,工程部负责对临时小工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等内容。
2. 岗前培训合格后,临时小工方可上岗工作。
3. 工程部对临时小工进行日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警告或调整工作岗位。
六、工资待遇1. 工程临时小工的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实行日结算。
2. 工资发放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于每月底结算上月工资并发放。
3. 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影响工资待遇。
4. 工程临时小工在工作期间如有病假等情况,需提前向项目经理请假,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
七、劳动纪律1. 工程临时小工须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服从安排。
2. 严禁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擅自离岗等行为。
3. 临时小工须按照工地要求配戴安全帽、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
八、安全生产1. 安全员负责对工程临时小工的安全生产进行指导和监督。
2. 工程临时小工需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并遵守。
3. 工程临时小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或安全员报告。
九、离职流程1. 工程临时小工需提前向项目经理提出离职申请,并正常完成剩余工作任务。
2. 离职前须进行工作结算,返还工作用具并办理离职手续。
工地临时用人管理制度范本
工地临时用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地临时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建筑工地临时用工的招聘、使用、管理、报酬、解除和终止等方面。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劳动者建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章招聘第五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招聘人数和岗位,并依法履行招聘程序。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信息,确保劳动者充分了解工作条件。
第七条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用工第九条用人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劳动时间规定,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解除和终止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不得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妥善处理劳动者档案,按时办理失业、养老保险等转移手续。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有权投诉、举报。
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工地临时用工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工地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工地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保障工地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维护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地所有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
三、用工人员选拔1. 临时用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身体素质,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2. 临时用工人员应经过严格的筛选和培训,确保其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临时用工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存在任何歧视行为。
四、用工合同1. 临时用工人员与用工单位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应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
3. 劳动合同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五、用工管理1. 临时用工人员应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擅自离岗。
2. 用工单位应定期对临时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用工单位应确保临时用工人员的劳动保护措施得到落实,如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强度等。
4. 用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用工人员档案,详细记录其工作表现、考勤、工资待遇等信息。
六、工资待遇1. 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2. 用工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不得拖欠。
3. 用工单位应依法为临时用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劳动合同解除1. 临时用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临时用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其他依法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八、争议处理1. 临时用工人员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诉讼。
工地临时用人管理制度
工地临时用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地临时用人管理,保障工人权益,确保工程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工地临时使用的劳动力,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挂靠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工地临时用人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维护工程安全。
第四条工地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地临时用人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操作规范和有效实施。
第五条工地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临时工人的教育和培训,提升他们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工地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负责工地临时用人管理,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第二章临时用人岗位设置第七条工地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合理设定临时用人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第八条临时用人岗位包括施工工人、安全员、技术员、机械操作人员等,每个岗位应有具体的职责和要求。
第九条施工工人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工地施工计划和要求,参与具体施工工作,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安全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工地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做好安全预警。
第十一条技术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工地主管完成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
第十二条机械操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工作,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临时用人管理流程第十三条工地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临时用人管理流程,包括招聘、接收、培训、监督等环节。
第十四条招聘流程:工地施工单位应按照招聘规定,进行临时工人的招聘工作,合理安排招聘时间和方式。
第十五条接收流程:工地施工单位应对新进人员进行接收工作,包括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入职培训等。
第十六条培训流程:工地施工单位应对临时工人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监督流程:工地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临时工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他们按规定执行工作。
第四章临时用人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工地施工单位应建立临时用人管理制度,包括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工地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工地临时用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地所有临时用工人员,包括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临时用工人员。
三、组织管理1. 成立工地临时用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工地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工作。
2. 各单位临时用工人员应接受工地临时用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管理。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对临时用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2. 临时用工人员应参加工地定期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安全防护措施1. 临时用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2.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通道、危险区域等。
3. 临时用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饮酒、吸烟、打闹、嬉戏,严禁酒后上岗。
4. 临时用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六、事故预防与处理1. 临时用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2. 发生安全事故时,临时用工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迅速上报。
3. 工地临时用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监督检查1. 工地临时用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单位应加强对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八、奖惩措施1. 对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表现突出的临时用工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临时用工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工地临时用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工地临时用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建筑行业临时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行业临时人员的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进度,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行业临时人员的管理,包括施工人员、监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建筑行业临时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以人为本、保障权益、注重实效的原则;(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节能减排的原则。
第二章临时人员招聘与录用第四条临时人员招聘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内部公告、招聘网站、人力资源市场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身份证明、相关证书、工作经验等;(三)面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考察其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四)录用: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录用人员。
第五条临时人员录用后,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临时人员培训与管理第六条临时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施工工艺、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条临时人员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二)服从现场管理,听从指挥,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三)爱护施工现场设施,不得随意损坏;(四)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五)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临时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安全生产等方面。
第四章临时人员薪酬与福利第九条临时人员薪酬应根据其岗位、工作性质、工作时长等因素确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条临时人员享有以下福利:(一)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二)带薪年假;(三)其他依法应享有的福利。
第五章临时人员解聘与离职第十一条临时人员因以下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期满;(二)工作需要调整或取消岗位;(三)临时人员违法违纪,经教育仍不改正;(四)其他依法应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工地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制度
工地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的目的为了保障工地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和管理临时用工人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地内所有临时用工人员。
三、工地临时用工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1. 依法用工,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合理面向社会招聘临时用工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2. 保障员工权益,规范用工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工资,提供工资和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3. 加强安全教育,保证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员工安全。
4. 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操作行为。
四、临时用工人员的招聘1. 招聘范围:符合工地对临时用工需求的,如劳务工、施工队长、机械操作人员等。
2. 招聘渠道:可通过劳务公司、人力资源市场、员工推荐等多种渠道招聘。
3. 招聘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体格健康,具备相应技能,有相关工作经验,有正当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4. 招聘程序:工地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招聘计划、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进行审核,确定招聘计划和招聘人员。
五、用工管理1. 签订用工合同:临时用工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公司与工地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服务标准等。
2. 发放工资:临时用工人员按照劳务合同规定发放工资,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3. 提供社会保险:依法向符合条件的临时用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确保其合法权益。
4. 加强安全教育:工地负责人加强对临时工人员的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5. 加强考勤管理:加强对临时用工人员的考勤管理,规范员工的出勤行为,对于不按时、不按规定打卡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理。
六、管理制度的执行1. 工地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用工安全、合规。
2. 定期组织培训:针对临时用工人员定期进行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建筑工程公司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公司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1 .目的为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合理使用临时性用工,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 .临时性用工的范围( l )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从社会上短期招用l 年以下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民工、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离退休人员、在校实习学员、其他企业的下岗人员,均属于临时性用工;( 2 )使用外地务工要在市劳动局规定允许范围内,属限制工种的,原则上不得使用。
3 .使用临时性用工的批准权限各单位(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雇用临时性用工时,须提前写出书面用工报告,注明用工人数、岗位、用工条件、使用期限,送公司劳动人事部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招用。
具体人选可由用人部门单方确定或与劳动人事部门共同确定。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临时性用工,一经查出,予以辞退。
4 .招用条件( l )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具有工作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特长,能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
需持证上岗的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3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4 )离退休人员的年龄,男不得超过65 周岁,女不得超过60 周岁。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得招用离退休人员;( 5 )能服从公司的管理和指挥,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5 .招用审查( 1 )专业技术人员,须持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 2 )离退休人员,须持离退休证;( 3 )本市下岗人员,应持有下岗证或证明;( 4 )城镇待业人员、农转工,须持本市户口本或求职证。
6 .招用手续( l )用人部门或劳动人事部门面试,填写招用登记表;( 2 )劳动人事部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 )组织体检;( 4 )签订协议书(由公司统一制发),合同期限3 一12 个月。
并实行1 一3 个月的试用期。
7 .临时用工工资的支付标准( l )被聘在管理岗位工作的,执行月工资计发制,按下列标准计发:1 )具有高中级或相当于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月工资额2000~3000元。
建筑工程公司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公司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一、用工条件身体健康,能够从事正常劳动的十八周岁以上成年人,没有妨碍从事劳动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二、劳动报酬1、劳务费标准:由甲方(工程公司)及下属用工单位根据临时用工岗位技术繁简、劳动强度、责任大小等情况分别核定。
2、劳务费发放时间:每月10日。
根据甲方或下属用工单位填写的考勤表,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劳务费;甲方不得无故克扣临时工的劳务费。
三、用工手续甲方或下属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填写临时用工申请表,并经办公室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由办公室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用工。
用工之后,由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经营管理部核准劳务费的发放。
四、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及下属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临时用工的实际表现情况,有权终止临时用工,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经营管理部终止劳务费发放。
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不愿继续务工时,可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由公司提出申请,确保生产工作正常,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五、管理及考核1、基层用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公司核准的临时用工人数,不得擅自用工。
2、经营管理部应根据办公室提供的临时用工通知单,对各基层单位的临时工劳务费进行严格审核。
3、各基层单位应根据安全规定,对所有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4、各基层单位负责临时工的考勤管理工作,应实事求是地填写考勤表,并与每月3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表上交经营管理部,以便兑现临时工的劳务费。
5、各基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有权审批临时用工的病假、事假和婚丧假。
6、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由基层单位负责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7、临时工应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服从管理,履行职责,圆满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
8、临时工在工作期间,若发生工伤,患职业病等情况,根据及XX市有关规定,结合签订的劳动合同处理。
工程项目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一、背景和概述在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建筑工程项目正在不断增多。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临时性用工的数量较多,如何科学地管理临时性用工成为了当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问题之一。
为规范建筑工程项目临时性用工管理,提高临时性用工的管理水平,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制定工程项目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
本文主要对工程项目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临时性用工的管理范畴工程项目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项目中临时性用工的招用、使用、管理和维护等方面。
三、临时性用工管理流程(一)临时用工需求申报各部门申报临时用工时,应简要说明招工人数、招工时间、招工岗位、工作地点和用工天数等信息,并填写临时用工需求申请表,将申请表上报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
(二)临时用工招聘人力资源部门按需求开展临时用工招聘工作,采取面试、考试、资格审查等方式对招聘人员进行筛选。
(三)临时用工合同签订招聘人员通过考核后,应与建设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特定期限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临时用工培训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后,应有计划地开展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让工人们充分了解工程项目中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做好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
合同期限在两个月以上的用工人员,应进行二级以上的安全生产培训证书考试。
(五)临时用工日常管理1.临时用工管理范围内人员应按照拟定的岗位职责进行工作。
2.临时用工在工期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对于机械设备操作、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电工作业等高风险职业,要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
4.临时用工需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如无充分理由不能完成工作,应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请假,并经过领导批准。
5.对违反劳动纪律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定的临时用工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惩戒,构建有示范作用的企业文化氛围。
(六)临时用工薪酬支付建设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临时用工发放薪酬。
工程公司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本制度是为规范工程公司的临时性用工管理而制定的。
所有从事公司工作的人员均受本制度的约束。
二、岗位职责1. HR部门(1)申请招聘公司HR部门会根据业务部门人员需求和工作需求,向劳务公司申请相应的临时职工。
(2)签订合同与劳务公司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并明确用工期限、用工岗位、薪资报酬等。
(3)管理用工档案HR部门要做好所有临时用工的档案信息的建立、归档和管理,包括操作技能培训、工作经验评价等。
2. 业务部门(1)确认需求业务部门负责制定用工计划,并明确招聘的临时职工的数量和职位等级,向HR部门提出需求申请。
(2)工作安排业务部门要及时将公司工作安排分配给临时员工,并监督其完成质量和进度。
(3)安全保障业务部门要确保临时职工能遵守公司的安全保障制度,并对其进行岗位风险分析和个人保护培训。
3. 安全环保部门(1)环保检查与培训对需要进行环保、安全检查和培训的临时员工进行安全环保培训并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带薪员工的相关工作环境符合国家及公司有关环境、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
(2)事故和意外处理对临时员工可能遇到事故和意外情况进行应急演练,并能在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和报告。
(3)宣传工作加强对临时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宣传教育,定期进行环保、安全培训。
三、招聘流程1. 公司部门用工需求报告各业务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需求向HR部门提出用工需求申请。
2. 审批流程所有的临时用工用工计划需经HR部门审批通过,HR部门审核后,报工程部领导审批。
3. 劳务公司寻找人员HR部门向人力资源公司发送用工需求,并由人力资源公司寻找、面试和挑选合适的人员。
4. 招聘流程(1)发布需求:人力资源公司放出职位市场在网上进行招聘。
(2)筛选简历:筛选符合要求的简历,本公司HR将进行二选一。
(3)面试:HR部门根据简历和成绩优秀的人员进行面试。
(4)考核和评价:HR部门根据面试表现和前期工作考核结果对临时用工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部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的管理,促进项目部临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效能的提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临聘人员是指项目部内部因承担阶段性任务、专项任务,以合同形式聘用从事相关项目生产操作以及工勤类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临聘人员聘用流程(一)项目部向公司提出人员需求计划经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项目部不擅自聘用临聘人员,且不聘用在职人员。
(二)临聘人员计划审批后由项目部和综合部共同完成临聘人员的招聘工作。
具体招聘条件和招聘渠道根据项目任务量和岗位工作性质等具体情况确定。
(三)临聘人员招聘到位后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由综合部与临聘人员签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临聘人员管理(一)临聘人员有项目部直接管理,临聘人员的个人资料由综合部存档,并及时上报临聘人员异动情况。
(二)临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临聘人员工作中有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的由项目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临聘人员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如需续聘按相关规定程序签署续聘合同,办理续聘手续。
第四条临聘人员薪酬福利待遇(一)临聘人员薪资按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执行,特殊岗位可于聘用前由项目部与临聘人员协商,薪资计算和支付方式遵循公司相关规定。
(二)临聘人员福利待遇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项目部实施。
篇二:《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XXXX和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XX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临聘人员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形成聘用关系的临聘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是因XX工作需要,由区专业聘用单位聘用派遣到我XX临时性、辅助性岗位上工作,即不占用XX正式编制(指行政、事业编制),在XX相关岗位上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文职人员和在后勤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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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公司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提要: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l)对临时性用工要与正式职工一样进行管理,按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严格考核
建筑工程公司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合理使用临时性用工,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临时性用工的范围
(l)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从社会上短期招用l年以下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民工、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离退休人员、在校实习学员、其他企业的下岗人员,均属于临时性用工;
(2)使用外地务工要在市劳动局规定允许范围内,属限制工种的,原则上不得使用。
3.使用临时性用工的批准权限
各单位(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雇用临时性用工时,须提前写出书面用工报告,注明用工人数、岗位、用工条件、使用期限,送公司劳动人事部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招用。
具体人选可由用人部门单方确定或与劳动人事部门共同确定。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临时性用工,一经查出,予以辞退。
4.招用条件
(l)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工作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特长,能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
需持证上岗的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4)离退休人员的年龄,男不得超过65周岁,女不得超过60周岁。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得招用离退休人员;
(5)能服从公司的管理和指挥,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5.招用审查
(1)专业技术人员,须持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
(2)离退休人员,须持离退休证;
(3)本市下岗人员,应持有下岗证或证明;
(4)城镇待业人员、农转工,须持本市户口本或求职证。
6.招用手续
(l)用人部门或劳动人事部门面试,填写招用登记表;
(2)劳动人事部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体检;
(4)签订协议书(由公司统一制发),合同期限3一12个月。
并实行1一3个月的试用期。
7.临时用工工资的支付标准
(l)被聘在管理岗位工作的,执行月工资计发制,按下列标准计发:
1)具有高中级或相当于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月工资额2000~3000元。
属于不可替代岗位的,经领导研究另议;
2)具有初级或相当于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月工资额1000~2000元。
(2)被聘在下列工人岗位的,执行日工资计发制,按下列标准计发:
l)被聘在厨师、司机、电工、水暖工、维修工、计算机录人员等技术工人岗位工作的,日工资30~50元;
2)被聘在服务员、采购员、炊事员、售货员、绿化工、司梯工、运行工、水化工等熟练工人岗位工作的,日工资20~40元。
(3)被聘在库工、值班门卫、保洁员、保管员、收款员、辅助厨工等辅助工人岗位工作的,执行小时工资计发制,按邯郸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4)临时性用工当月工资根据当月考勤,于次月15日发放。
8.劳保福利待遇
(1)临时性用工只享受工资,不享受公司其他津贴和补贴;
(2)所在单位具备提供工作餐条件的,可免费享受工作餐;
(3)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及有关规定,临时性用工享受本岗位劳动保护;
(4)临时性用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不享受企业医疗保险待遇,属因工负伤的,按有关规定报销医疗费。
9.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
(l)对临时性用工要与正式职工一样进行管理,按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严格考核,并按出勤日或出勤工时计考勤。
(2)各用工部门每月初3日内将临时性用工的上月考勤,经负责人签字后,报劳动人事部门审核以支付工资。
(3)临时性用工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或违章违纪,企业可随时予以辞退。
(4)企业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d通知本人,并支付相当于本人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5)临时性用工不胜任工作,因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或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可随时予以辞退,企业不支付赔偿金。
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临时性用工还需进行赔偿。
(6)临时性用工若解除合同,须提前30d通知用工单位,并交纳相当于本人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本人不交纳赔偿金
的,自上次工资收入中扣除。
(7)临时工在试用期内,或因企业不按劳
建筑工程公司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提要: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l)对临时性用工要与正式职工一样进行管理,按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严格考核
动合同支付(兑现)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及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劳动的,可随时解除合同,不向企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