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办法
银行行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银行行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业务经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应当包括经营宗旨、业务范围、组织结构、内部管理、风险控制、信息安全、客户服务、员工行为规范等内容。
第五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经过董事会或者高级管理层审批,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六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正。
第二章制定与修订第七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确保规章制度的及时更新和有效实施。
第八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针对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九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充分听取内部各部门、分支机构、客户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发布与实施第十一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布,并对内部员工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规章制度的内容。
第十二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实施,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第十三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正。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接受内部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农商银行档案规章制度
农商银行档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保管和利用,保障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村商业银行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事项。
第三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措施,加强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依法遵循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
第五条农村商业银行在办理各项业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书面文件、凭证和资料,均应及时整理、归档,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
第六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注重实效性和服务性,为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七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档案保管、传递和使用的保密工作,依法保护档案的安全。
第八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和智能化。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九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档案收集和整理的工作机制,规范全行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农村商业银行的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整理和归档产生的各类文件、凭证和资料,确保档案的分类合理、整齐清晰。
第十一条农村商业银行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做好档案的分类、装订、编号和标签工作。
第十二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制度,确保档案的流转过程规范化和记录完整。
第十三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落实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第十四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农村商业银行的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档案的保管和维护工作,防止档案的遗失、损毁和篡改。
第十六条农村商业银行的档案管理部门应当编制档案利用规程,明确档案的利用范围和程序,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农商银行有什么规章制度
农商银行有什么规章制度一、内部管理规章1. 内部控制制度:农商银行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各项管理规范、风险评估、内部审计等,以确保银行的正常运营,并防范风险的发生。
2. 审查程序:农商银行必须建立审查程序,对进入银行的一切业务和交易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合规。
3. 信息披露:农商银行必须遵守信息披露规定,及时向相关监管机构和投资者披露银行的业务状况和财务信息。
4. 内部监督:农商银行必须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员工和管理人员的监督,确保其遵守规章制度。
5. 内部培训:农商银行必须定期进行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金融知识和职业素养,提升服务水平。
二、风险管理规定1. 信贷风险管理:农商银行必须建立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对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贷款需求进行全面评估,控制风险。
2. 信用风险管理:农商银行必须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控制各类信用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 市场风险管理:农商银行必须建立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对利率、汇率等市场波动进行监控,降低市场风险。
4. 操作风险管理:农商银行必须建立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对银行内部的各类操作风险进行控制,确保业务流畅。
5. 战略风险管理:农商银行必须建立战略风险管理制度,对经营战略和风险定位进行评估,确保银行的长期稳健发展。
三、财务管理规定1. 资金管理:农商银行必须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对银行的存款、借款、投资等业务进行合理配置,确保资金安全和流动性。
2. 资产负债管理:农商银行必须建立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定期审查资产和负债状况,保持资产负债平衡。
3. 利润管理:农商银行必须建立利润管理制度,加强利润监控和管理,提升盈利能力。
4. 经营计划:农商银行必须制定经营计划,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经营目标、策略和计划进行详细安排。
四、客户服务规章1. 服务质量:农商银行必须提供高品质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2. 信息保密:农商银行必须遵守信息保密规定,对客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记录进行严格保密,保护客户利益。
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国银行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确保银行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银行规章制度,是指银行业务经营、内部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总则、组织架构、业务规范、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保密工作等。
第三条银行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发布、执行、评估和废止,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实用性和连续性原则。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银行规章制度体系,确保银行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设立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或指定专门部门,负责银行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发布、执行、评估和废止等工作。
第六条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或专门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银行规章制度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二)组织制定、修订、发布、执行、评估和废止银行规章制度;(三)监督银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四)定期对银行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业务发展需要;(五)组织培训和宣传银行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第三章业务规范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业务规范,明确业务范围、业务流程、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要求。
第八条业务规范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客户服务规范,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资料保管、客户隐私保护等;(二)信贷业务规范,包括贷款申请、审批、发放、还款等环节的操作规程;(三)结算业务规范,包括支付结算、资金清算、账户管理等环节的操作规程;(四)电子银行业务规范,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设备等业务的操作规程;(五)其他业务规范,包括投资、理财、资产管理等业务的操作规程。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商业银行规章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业务操作,强化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利益,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商业银行的全体员工,任何一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商业银行规章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稳健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规章的制定和修订
第四条商业银行规章的制定和修订,需经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制定和修订规章应当充分听取全体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员工的合理诉求。
第六条制定和修订规章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健全成熟,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第三章规章的执行和监督
第七条商业银行各级领导要切实履行规章制度执行的主体责任,确保规章制度的全面实施。
第八条商业银行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执行检查和评估机制,对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九条商业银行要建立健全规章违反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章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等级地开展教育和监督。
第四章规章的重要性
第十条规章制度是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管理的基础和核心,是员工从事工作的依据和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商业银行保持健康稳定发展,有效防范风险的有效途径和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各级领导在工作中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肃执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每一名员工都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章制度的任何规定。
第五章规章的具体管理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整的规章制度档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应当定期对规章进行修订和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弥补走漏,保持规章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农商银行内部规章制度
农商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商银行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金融安全,保护银行及客户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商银行内部规章制度适用于农商银行全体员工,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农商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包括章程、制度、规定等文件,本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制定程序进行。
第四条农商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农商银行的经营管理需求,规范员工的行为。
第五条农商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实行制度管理,制度不能规范员工行为的,不得制定。
第六条农商银行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期限以即时性、适时性为原则。
第七条农商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经济形势及银行发展需要,及时修改或废止。
第八条农商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应当定期进行评估,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第九条农商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由银行领导班子负责。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十条农商银行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员工工作纪律要严格,保持良好工作作风。
第十一条员工上班时间要服从排班安排,迟到早退者,应当认真检讨,并适当惩戒。
第十二条员工下班时间应当按规定下班,不能擅自加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应当事先请示领导并报告。
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变动工作内容或指示。
第十四条员工要对客户保守秘密,严禁泄露客户信息,涉密信息不得外传。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擅自留下垃圾或杂物。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尊重上级领导,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违抗领导指令。
第十七条员工之间要相互尊重,不得闹事或者争吵,如有纠纷应当及时解决,不得扩大影响。
第十八条员工在公务活动中应当言行举止得体,不得言语不当或者举止不端。
第十九条员工在利用工作便利进行违法违纪活动、索贿受贿,查实的,将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业务操作规范第二十条农商银行员工在进行业务操作时,必须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操作,不得擅自变动操作流程。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操作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定,准确无误地处理客户业务。
农村商业银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本
农村商业银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银行的正常运营和客户资金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商业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应当依法、科学、规范进行,确保安全保卫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农村商业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商业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应当遵循银行安全保卫的基本原则,包括综合防范、信息化、规范管理、警示教育、及时处置等。
第五条农村商业银行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序推进。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六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机构体系,明确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安全保卫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保卫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安全保卫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联络和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安全。
第九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安全保卫工作的考核机制,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安全保卫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十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机制,对安全保卫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安全保卫工作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惩处。
第三章安全保卫措施第十一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安全保卫方案,包括设立安全防范设施、安排安全巡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培训等。
第十二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防范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等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保卫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十三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智能化安防系统的应用,提升安全保卫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第十四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安全保卫工作的监测系统,对银行网络、系统和设备进行监测和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农村商业银行员工管理办法模版
x农村商业银行员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员工管理,有效提高本行人力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开发利用,依据<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系统员工管理办法》的通知>(x农信联发[x]50号)等法律法规及上级各项制度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和发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管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第三条员工管理工作应达到以下目标:(一)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培养和造就一支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过硬、积极性高的员工队伍。
(二)根据配置控制员工总量,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与本行工作需要相适应。
(三)员工个人收入与其工作绩效相挂钩,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的各类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
第五条员工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本行管理人员为:领导班子成员、各机构和各部门正副职、分理处负责人、委派会计,其中领导班子成员由省联社进行管理。
第二章定岗与定编第六条在监管、省联社等上级部门核定的岗位和编制基础上,根据本行经营发展情况,结合各机构自然条件、业务规模的差异,按照市场化和人力成本核算原则,合理确定本行员工总编制,划分类别,实行分类管理,按类别核定岗位并配备人员, 努力实现机构、岗位、人员的最佳配置。
第七条对机构编制不足或是有富余人员的,由总行统一调配。
第三章干部管理第八条本行领导班子成员是指董事长、监事长、行长、副行长及其他党委成员。
本行中的干部管理是指本行各机构和各部门正副职、分理处负责人、委派会计。
第九条明确选人用人职责。
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把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与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起来。
原则上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任行长,纪委书记兼任监事长。
第十条健全选人用人机制,规范选拔任用程序。
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人选提名、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依法任免等选拔任用程序。
村镇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镇银行规章制度管理,规范村镇银行经营行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镇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以农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小额存贷款业务为主要业务,由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共同出资设立的银行。
第三条村镇银行应当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负责对村镇银行规章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章制度建设第五条村镇银行应当制定与其业务范围、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内部规章制度。
内部规章制度应当包括经营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信息安全制度等。
第六条村镇银行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实用的原则,确保内部规章制度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业务实际。
第七条村镇银行应当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和风险管理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内部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三章规章制度执行第八条村镇银行应当加强对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九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条村镇银行应当对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四章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一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违规行为处理制度,对违反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村镇银行对违反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根据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采取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三条村镇银行应当对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并纳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评价和奖惩的依据。
农村商业银行股金管理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股金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股金登记管理:农村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股金登记管理制度,对股东的股金进行登记、管理和更新,确保股东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 股金划拨管理:农村商业银行应建立划拨股金的管理程序,确保股东的申请、审批、划拨等活动合规、有序进行。
3. 股金转让管理:农村商业银行应建立股金转让的管理规定,明确股东转让股金的程序、要求和限制,防止非法转让和恶意操作。
4. 股金分配管理:农村商业银行应建立股金分配的管理制度,明确股金分配的原则、方法和程序,确保分配公正、合理。
5. 股金冻结和解冻管理:农村商业银行应建立股金冻结和解冻的管理制度,对股东的股金进行冻结和解冻操作时,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确保冻结和解冻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6. 股金注销和退换管理:农村商业银行应建立股金注销和退换的管理规定,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注销和退换股金时,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
以上是农村商业银行股金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度的设置和规定可能会因为不同银行的业务模式和发展阶段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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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XX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计划 (5)第三章起草 (6)第四章审查 (9)第五章审批与执行 (10)第六章修订与废止 (12)第七章附则 (15)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规章制度管理,建立符合本行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需要的规章制度体系,保障本行规章制度的质量和效力,促进全行依法合规经营与管理,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及本行章程,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依照本办法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等监管规定的、规范本行内部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指由有权主体按规定程序制定的、以书面形式公布的、在适用范围内具有普遍效力、在有效期限内反复适用的、非针对个别主体或事件的、设定行为标准和规则的文件。
下列文件不属于本办法规范的规章制度:(一)转发法律、法规、外部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发文及分行转发总行规章制度的发文;(二)各级机构及各级机构职能部门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定的效力仅及于本级机构或部门自身、不具有横向或者条线管理作用的内部规定;(三)上级行就具体事项对个别下级行提出工作要求、对于具体请示给予答复和回复指导意见以及其他用于解决和办理日常工作事项的发文,如各类“通报”、“风险提示”、“意见”、“会议纪要”、“批复”、“指导意见”发文;(四)党、团、工会等组织或团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按照效力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分为基本制度与政策类、管理办法与规定类、操作规范与实施细则类三类:(一)基本制度与政策类是指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监管部门规定以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对本行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基本领域所作的原则性、导向性、框架性的规范文件。
“章程”、“规则”(此处仅指总行层面制定的规则)、“政策”属于此类。
(二)管理办法与规定类是指在本行基本制度框架内,对经营管理的某一领域或某一类业务的管理规则、程序进行规定的规范文件。
农商银行授权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xx农商银行授权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xx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一级法人的管理体制,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保证经营管理层和辖内各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保护社会公众和本行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xx省农村合作银行授权管理办法》、绍兴银监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的若干指导意见》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授权,是指本行(授权人)依法合规授予受权人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权限的具体规定。
授权人是指向受权人授予经营管理权限的机构;转授权人是指向受权人转授权经营管理权限的总行行长、各支行行长、营业部总经理;受权人是指接受经营管理权限的本行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关键业务岗位人员。
第三条授权包括直接授权和转授权。
第四条本行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行行使各项权利。
本行行长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辖属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为受权机构的代表人,代表该分支机构行使授权范围内的各项权利。
第五条授权实行分级授权、区别授权、动态授权、有限授权和权责一致的原则。
受权人应当在受权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超越权限或未经授权开展有关业务经营管理活动。
第六条本行经营管理层和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银监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及本行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授权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重大事项的授权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章授权依据第八条董事会应根据权责明确、有效制衡、兼顾风险控制与运行效率的原则确定与高级经营管理层之间的事权划分。
第九条董事会根据高级管理层经营管理水平、总体资产规模、风险管理状况等因素以及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和全面完成经营计划的需要,科学、充分、合理、规范地确定对行长的授权。
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规章管理,规范银行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规章制度,是指银行在经营活动中,为实现业务管理和服务目标,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类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分支机构。
第四条银行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和修订,应当遵循合法性、合规性、科学性、实用性、连续性的原则。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第五条银行规章制度分为基本制度、业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三个层次。
第六条基本制度是银行规章制度的核心,主要包括银行的组织架构、决策机制、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等。
第七条业务制度是银行根据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需要,对各项业务的操作流程、业务规范、风险控制等进行规定的制度。
第八条内部管理制度是银行对内部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信息技术、反洗钱、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规范。
第九条银行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变化,以及银行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需要,确保规章制度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第十条银行规章制度应当明确、具体、可操作,语言简练、条理清晰,避免产生歧义。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第十一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施与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二条银行应当对规章制度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培训,提高员工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第十三条银行应当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
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修订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变化,以及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废止第十五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废止机制,对已经失效或者不适应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废止。
第十六条银行废止规章制度,应当充分论证,确保不会对银行的经营活动和客户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农村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办法130号(5月9日)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发展中间业务,规范与完善本行服务,提高竞争能力,同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支行是指本行所辖依照有关规定具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和代理业务等业务范围的下设分支机构。
本行主要中间业务管理的归口部门是授信管理部,各类服务价格、代理协议由授信管理部统一对外.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本行表内资产、负债,形成本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根据该属性,中间业务可分为七大类:(一)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二)银行卡业务;(三)代理类中间业务,包括代理保险业务、代理金融机构委托、代理公证、代收代付等;(四)担保类中间业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各类银行保函等;(五)承诺类中间业务,主要包括贷款承诺业务;(六)咨询顾问类业务,例如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七)其他类中间业务,例如保管箱代保管业务、外部企业资信等级评估代理业务等。
第四条本行开办中间业务,应报监管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行申请开办中间业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金融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二)不损害客户的经济利益;(三)有利于完善本行的服务功能,有利于提高本行的盈利能力;(四)制定了相应的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五)具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六)具备适合开展业务的支持系统;(七)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积极开发中间业务种类,在开展各类代办、代收、代付、代缴、代理、代保管等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展票据贴现、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债券、信用卡等业务;开展咨询、评估、财务顾问、信息服务、担保业务、承诺类等新兴的高附加值的业务;组织银团贷款等。
第七条本行根据开办中间业务的风险和复杂程度,分别实施审批制和备案制。
适用审批制的业务主要为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以及与证券、保险业务相关的部分中间业务;适用备案制的业务主要为不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
农村商业银行 公司治理 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制度是指该银行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优化资源配置,规范经营行为等目的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董事会:设立一个独立的董事会,由非执行董事和执行董事组成。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战略、监督公司经营情况和决策等重要事项。
2. 治理结构:建立明确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职位,明确职责和权限。
同时,设立独立审计、风险管理和薪酬委员会等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风险管理和薪酬制度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3.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合规管理制度等,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
4.信息披露:制定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对外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内容,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5.合规管理:建立合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经营行为符合法
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遵循商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6.监督机制:建立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
独立审计、监管机构等,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风险管理等进行监督和评估。
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有助于提高银行的透明度和效率,增强市场信心,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规章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管理,提高制度编写质量,建立科学、严谨且符合本行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的制度体系,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及《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参照公文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制度的制定、维护及解释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制度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则和准则制定的、对本行内部经营管理事项进行规划、组织、协调、约束或者指导并具有长期或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即“内控体系文件”。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
第五条本行制度按内容范围分为:内控管理大纲、政策/基本制度、管理类制度和操作类制度。
(一)内控管理大纲:主要是对全行内控政策、目标以及各过程之间关系的系统阐述,阐明对内控管理过程的要求;(二)政策/基本制度:主要是对全行某一业务领域的经营管理行为或重要管理活动所作的框架性安排和原则性要求;(三)管理类制度:主要是对某一项经营管理行为或某一业务品种所作的具体规定,它必须符合纲领制度、基本制度的要求。
包括管理办法、工作规则、管理细则和实施细则等;(四)操作类制度:主要是对某一项业务运作流程或管理流程作出的操作性和程序性规定。
它必须符合纲领制度、基本制度、管理类制度的要求。
包括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行为规范和应急预案等。
第六条下列文件不属于本办法规范的范畴:(一)转发法律、法规、外部制度的发文;(二)总行、分支行用于解决和办理日常工作事项的发文,如各类“决定”、“通报”、“公告”、“通告”、“批复”、“意见”、“报告”、“议案”、“会议纪要”、“函”、“请示”、事务性“通知”等发文;(三)其它不宜纳入本行制度管理的规范文件。
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员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员管理办法16号(1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监测、识别、评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合规风险,完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和省联社合规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员是指本行在各职能部门、支行设置的负责合规风险管理的专职、兼职岗位。
第三条合规管理员应当独立、尽职履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职责。
第四条合规管理员有权获取所在部门、支行必要的信息。
第五条合规管理员的设置,除合规部门以外的各部门、支行原则上设置一人。
第六条拟任合规管理员,经本行合规部门审核后,报总行行长室确定。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七条合规管理员具备下列条件:(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规章制度、操作流程;(二)具有较强的合规意识和工作责任感;(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3年(含)以上的金融从业经历。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合规管理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督促所在部门、支行,及时学习本行下发的文件和国家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则;(二)收集所在部门、支行在经营活动中的合规风险信息;(三)及时对所在部门、支行发生的重大合规风险事项向合规部门报告;(四)对所在部门、支行进行合规风险评价;(五)按时向合规部门上报各类报表、文字材料;(六)合规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工作任务第九条合规管理员负责以下具体工作任务:(一)对本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进行评价,提出修订、完善的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二)每季向合规部门上报有关合规风险信息提示及建议;并对所在部门、支行进行一次合规风险评价;(三)对所在部门、支行开展的自查、检查中发现以及员工反映的合规风险信息,及时向合规部门报告,并做好合规风险事项的资料归集工作;(四)督促所在部门、支行开展合规制度学习,并做好记录工作;(五)合规管理员应当积极参加本行合规培训,掌握合规管理必需的知识与技能;(六)按时参加合规部门工作会议,按时按质上报有关报表和材料。
规章制度银行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银行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管理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银行业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
第三条各金融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节银行管理第四条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健全的内部机构,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内部协调和沟通,形成合力。
第五条各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人员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服务意识,确保员工遵守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市场秩序。
第六条各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各类风险监控指标,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避免损害金融安全。
第七条各金融机构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的原则,不得以欺诈、贿赂等不当手段获取利益,保持良好的市场声誉。
第三节客户服务第八条各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服务体系,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第九条各金融机构应当保护客户的隐私权,严格保管客户信息,不得泄露客户隐私,确保客户信息安全。
第十条各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投诉,吸取教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四节资金安全第十一条各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金,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各金融机构应当履行资金监管责任,加强对资金的监测和控制,确保资金流动和使用合规、透明。
第十三条各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稳健的信息化系统,提升金融科技水平,防范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保障信息安全。
第五节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节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修改,由监管部门发布。
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将定期对各金融机构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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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
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规章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统一性、权威性和适用性。
根据《农村商业银行系统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规章制度是指本行制定的、广泛适用的、具有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和一定强制力的规范性文件。
一般冠以“制度”、“办法”、“指引”、“规程”、“实施细则”、“流程”或“操作指南”等名称。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做到内容具体、明确,内在逻辑严密,语言规范、准确,具有可操作性。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做重复规定。
第四条同一事项已由多个规章制度做出规定的,起草部门在起草同类文件时应当对有关文件进行梳理、归并、整合,并列举将被该制度取代废止的文件名称和文号。
第五条规章制度的文体大纲分章、节、条、款、项、目。
章、节应当有标题,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加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圆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内容较少、结构简单的可以不分章节。
第六条本行部门、其他议事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制定规章制度,所属分支机构可以在制度框架内细化规定。
第七条规章制度由本行负责解释。
不得将规章制度的解释
权授予业务主管部门、内设其他机构或临时性机构。
第八条规章制度一般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择日施行的,时间应不超过印发之日起的三十日。
第九条规章制度一般由具体经办的业务部门应先期调研和起草,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应当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
第十条规章制度起草成稿后应当公布并广泛征求基层网点和各级工作人员的意见。
并附列以下资料:
(一)起草说明。
起草说明应包括制定目的、制定依据、必要性与可行性、起草过程、日常清理的结果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制定依据。
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监管机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文号;
(三)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经公示修订后的规章制度应填写《合规审核申报、受理登记表》交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审核。
送交审核的规章制度应当由起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应有会签意见。
第十二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应对规章制度公示修订稿的必要性、整体结构、条文表述、体系协调、适用性和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银行同业的同类规章制度;
(三)相关调查报告、案例等其他参考资料;
(四)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
对涉及重大问题或者主要内容存在较大争议的,由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牵头举行座谈会、论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第十三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应对审核的规章制度出具《合规审核意见书》,并按公文流程报送综合管理部或办公室提请行长办公会议审议。
依据本行章程需要提请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的,应当履行相关程序;涉及职工权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征求工会部门的意见,并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通过审议后,依照本行章程分别由董事长或者行长签署后发布施行。
第十五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应会同起草部门和具体执行等部门应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其适用性。
并对存在问题提出修订意见向行长办公会议报告。
第十六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应当对上年度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整理和汇编。
每三年对本行所有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
第十七条全面清理由本行统一布置,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牵头组织,各部门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列出需要清理的规章制度目录。
对清理需要废止的规章制度报行长办公会审议。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解释、修订,自印发之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