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初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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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基本要求:了解:法的概念的争议,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定义,法的价值的含义,法律规则的含义、逻辑结构,法律原则的概念与种类,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含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的效力的含义,法律关系的含义,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含义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法律事实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法律制裁的含义。

理解:法的特征,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法律规则与语言的关系,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种类,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权利与义务的分类及相互关系,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公法、社会法与私法的含义与区别,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法的效力根据,法的对人效力原则,法的空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及溯及力,法律关系的特征与种类,权利水平与行为水平,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法律责任的特点'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的竞合,归责原则。

熟悉并能够使用:法学的基本知识、概念,分析和评价相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考试内容:第一节法的概念法的概念的争议法的定义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可诉性)法的作用(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第二节法的价值法的价值的含义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第三节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含义逻辑结构法律规则与语言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含义、种类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的含义、分类及相互关系)第四节法的渊源法的渊源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判例政策习惯)第五节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部门(法律部门的含义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公法、社会法与私法的含义与区别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含义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我国主要法律部门)第六节法的效力法的效力的含义法的效力的根据法的效力范围法对人的效力(法对人的效力原则)法的空间效力法的时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法终止生效的时间法的溯及力)第七节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法律关系的种类)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和种类权利水平和行为水平)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和种类)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法律事实、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第八节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的特点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的竞合归责与免责(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法律制裁(法律制裁的含义)第二章法的运行基本要求:了解:立法和立法权限,执法的含义,司法的含义,守法的含义与构成,法律监督的含义与构成,法律监督的体系,法律适用的步骤,法律推理的含义,法律解释的含义。

云南大学635法理学、宪法学、诉讼法学考试大纲

云南大学635法理学、宪法学、诉讼法学考试大纲

云南大学635(法理学、宪法学、诉讼法学)《法理学》考试大纲(50分)一、涵盖范围及基本内容(一)法的概念与本质(二)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三)法律的价值(四)法的渊源与效力(五)法律关系(六)法律行为(七)法律责任(八)法律技术方法(九)中国社会主义法理学的历史文化基础(十)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作用(十一)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民主政治(十二)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社会(十三)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十四)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十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二、主要参考书目(一)《法理学》编写组:《法理学》,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二)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三)王启梁、张剑源主编:《法律的经验研究:方法与应用》(修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宪法学考试大纲(50分)一、涵盖范围及基本内容(一)宪法基本理论(宪法基本概念、宪法的特征、宪法产生与发展、宪法基本原则、宪法渊源、宪法规范、宪法关系、宪法的作用与价值、宪法观念与宪法文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制度,宪法创制、宪法修改、宪法实施、宪法监督等)(二)基本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文化制度)(三)基本权利(基本权利理论、基本权利类型、基本权利功能、基本权利效力)(四)国家结构与组织形式(政党与选举、立法机构、国家主席、行政机构、中央军事委员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监察机构、司法机构、中央与地方关系)二、主要参考教材1.《宪法学》编写组:《宪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2.张千帆主编:《宪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3.周叶中主编:《宪法》(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4.胡锦光、韩大元著:《中国宪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诉讼法学》科目考试大纲(50分)一、涵盖范围及基本内容(一)刑事诉讼法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刑事诉讼价值、结构等基本理论范畴;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演变。

714法学综合一(法理学、宪法学)考试大纲

714法学综合一(法理学、宪法学)考试大纲

2018年全日制攻读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入学考试大纲(初试)(科目:法学综合一代码:714)一、考查目标全日制攻读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入学考试(科目:法学综合一)考试内容包括法理学和宪法学二门法学基础学科,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并能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法律实践问题。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一)试卷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

(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法理学 75分宪法学 75分(四)试卷题型结构名词解释题:8小题,每题5分,共40分。

简答题: 4小题,每题15分,共60分。

分析论述题:2小题,每题25分,共50分。

三、考查范围法理学(一)考查目标1、系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法治理念。

2、理解法律实践中的各种现象、关系、原则和方法。

3、能运用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社会现实法律问题。

(二)考查内容1、法学导论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历史;法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概述。

2、法的本体法的概念、特征、本质和作用;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律概念、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等法的要素;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分类与关系;法律行为的概念、结构和分类;法律关系的概念、分类、主体和客体、法律事实;法律责任的概念、认定、归结和承担;法律程序的概念及其正当程序。

3、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起源及其历史类型;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的规律及其基本形式。

4、法的运行法的制定包括立法的概念、体制、程序和原则等;法的实施涉及守法、执法和司法;法律职业的概述、技能、伦理和制度;法律方法概说及其基本方法。

5、法的价值法的价值概述;法对秩序、自由、效率、正义和人权的作用体现。

6、法与社会法与经济、政治、文化、法治国家、和谐社会的关系。

宪法学(一)考查目标1、系统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宪政理念。

法理学考试大纲

法理学考试大纲

《法理学》考试大纲参考教材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2.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最新版;3.有关法理学的其它教材或著作。

第一章法学和法理学导论一、本章应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了解中西方语言中”法学”语词的演变。

了解法学的基本分类。

了解中西方的法学教育体系。

了解近当代西方主要法学流派及其研究方法。

二、本章应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理解“法理学”的含义、性质、内容与任务。

第二章法的概念一、本章应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了解“法”的中西语词源。

二、本章应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理解“法”与“法律”的区别和联系。

三、本章应掌握的内容与基本要求掌握法律的基本特征,即法律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通过程序予以强制实施。

第三章法的渊源一、本章应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了解“法律渊源”的含义。

了解立法意义上的法律渊源和司法意义上的法律渊源以及二者的区别。

二、本章应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理解法律渊源的一般分类以及各种法律渊源在不同法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四章法的起源和发展一、本章应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了解法律起源和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

二、本章应理解和掌握的内容与基本要求理解和掌握法律发展的三种不同方式——法律继承、法律移植和法律创新。

第五章法的要素一、本章应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了解一些重要的法学家,如奥斯丁、哈特、德沃金等对法的要素的认识和主要观点。

二、本章应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理解“法律的概念”和“法律概念”的区别、法律概念的来源及其存在的意义。

理解法律概念是明确性和模糊性、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

三、本章应掌握的内容与基本要求掌握法律规范的含义、逻辑结构和法律规范的分类、法律条文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掌握什么是法律原则以及法律原则的特征和分类。

第六章法律的分类一、本章应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了解根本法与普通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划分标准及各自的基本含义。

法理学课程考试大纲

法理学课程考试大纲

《法理学》课程考试大纲(适用于法学专业)课程编码:学时:56学时学分:4开课学期:第一学期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考核方式:笔试闭卷考试持续时间:110分钟成绩构成:平时成绩30% 期末考试成绩70%一、课程简介法理学,即法学基础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重要理论学科,是高校法学教育专业的必修课程。

设置这一课程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坚持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的正确方向,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化,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为学习部门法学乃至整个法律科学奠定必要的专业理论基础;为国家培养合格的法学人才和法律工作者。

二、考试内容第一编导论第一章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一)识记: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概念;法律现象;法学体系的概念(二)理解:法学的研究范围第二节法学的历史(一)识记: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新自然法学派和社会法学派(二)理解:概括地了解资产阶级法理学发展过程中各个法学流派的代表人物和基本观点第三节法与相邻学科的关系(一)理解:法与哲学;法与政治学;法与社会学;法与历史学;法与逻辑学的关系.第二章法学的研究方法(一)理解:历史的方法;分析的方法;社会调查法(二)应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和资产阶级法理学有哪些原则区别。

学习法理学对所有法律专业学生的有什么重要意义。

结合实际说明法理学课程对法律职业者和法律实践的特殊意义。

第四章法理学概论(一)识记:法理学释义;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二)理解:中国法理学的历史;中国法理学的体系;中国法理学的未来(三)应用: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第二编法的本体第五章法的概念第一节法的词源与词义(一)识记:狭义的法律;国家制定和认可;法律普遍适用(二)理解:法律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法的特征(一)识记:法律制定;国家认可(二)理解:法律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法的本质(一)识记:法律现象;法律本质。

《法理学》考试大纲

《法理学》考试大纲

《法理学》考试大纲
一、法学导论
1、法学的研究对象;
2、法学的研究方法;
3、法学的历史。

二、法的起源与发展
1、法的起源;
2、法的历史类型;
3、法的发展;
4、法治国家。

三、法的本体
1、法的概念
2、法的要素
3、法的形式与效力
4、法律体系
5、权利和义务
6、法律行为
7、法律关系
8、法律责任。

四、法的运行
1、立法;
2、法的实施;
3、法律方法;
4、法律程序;
5、法律职业。

五、法的作用和价值
1、法的作用;
2、法的价值;
3、法与人权;
4、法与秩序;
5、法与自由;
6、法与效率;
7、法与正义。

六、法与社会
1、法与经济;
2、法与政治;
3、法与科学技术;
4、法与文化;
5、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书目:
《法理学(第四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郑州大学621《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2021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郑州大学621《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2021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专业自命题考试大纲命题学院:法学院考试科目621:《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专业代码0301一、考试基本要求及适用范围概述考试科目 3 包含三门课程,分别是《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其中《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一般理论、一般概念和一般方法,同时考察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理论抽象能力。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基础理论课程,要求学生掌握中国历史上重要法律制度的内容、思想价值、特点、作用,了解其产生、发展、沿变的过程;发现和掌握中国历史上重要法律制度发展的规律性,总结、借鉴和吸取中国历史上法制的经验与教训;运用法律史的方法和敏锐眼光,正确把握中国法律的发展方向。

《宪法学》课程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以宪法理论、宪法历史以及由宪法所规范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原则为研究对象。

主要考察内容有:宪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基本制度,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基本权利理论和分类,各项基本权利的含义和保障现状等;宪法的实施,包括宪法的制定、修改、解释和违宪审查制度。

要求考生认识和了解宪法及宪法学的历史发展,理解宪法基本理论,认识并分析基本权利保障的重要性和相关问题,分析诸多宪法现象和宪法制度,用宪法关系和宪法相关理论分析宪法事例和宪法案例,掌握宪法学的学习方法。

二、考试形式硕士研究生入学法学科学学位考试科目 3 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本试卷满分为 150 分。

试卷结构(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含案例解析)三、考试内容(一)法理学1.法理学的性质、研究对象与学习方法;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形成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的进程。

2.法与法律法的定义与本质;法的基本特征;法的作用与局限性;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

3.法的渊源、分类与效力法的渊源的内涵与类别;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

014法学院考试大纲

014法学院考试大纲

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大纲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考试范围:一、民法总论1、我国民法法典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2、民法概述:民法的概念、任务、调整对象、渊源、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3、民事法律关系4、民事主体制度: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4、民事权利6、民事法律行为7、代理8、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9、时效:时效的基本理论、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二、刑法总论1、刑法概说2、刑法的基本原则3、刑法的效力4、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5、犯罪客体6、犯罪客观方面7、犯罪主体8、犯罪主观方面9、正当行为10、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11、共同犯罪12、罪数13、刑事责任14、刑罚及其种类15、刑罚制度参考书目:1、《民法学》编写组:《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第1版。

2、《刑法学》编写组:《刑法学》(上册•总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7月第1版。

考试范围:一、社会学的定义、研究对象、研究领域、发展历史、研究方法二、个人与社会:人的属性的概念、分类;社会的概念、本质及其构成要素;社会结构的概念、分类;社会形态的概念、意义;社会类型的概念及其分类;社会交往的内涵、社会交往的方式;社会化的概念与类型、社会化的阶段、社会化的内容与功能、社会化过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三、社会网络与社会群体:社会关系的概念、类型;社会网络的概念、类型与功能;社会群体的概念、分化、类型;社会群体冲突的概念、类型及冲突的协调;社会生活中的主要社会群体;家庭的起源与发展、家庭关系、结构与功能四、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含义、构成要素、类型;组织目标的概念、功能;组织结构的含义与功能;组织的正式结构与非正式结构;中国社会组织的结构特征;组织管理理论、家长制的概念与特点、科层制的概念、特征、功能;组织文化的含义、功能;单位组织的含义、特点、功能;民间组织的含义、特征、类型、作用及发展五、社会制度:社会制度的定义、类型、形成及社会学的制度分析;社会制度的构成要素、功能、变迁、创新六、阶级、阶层与社会流动:阶级、阶层的概念与区别;马克思主义阶级、阶层理论的基本观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阶级、阶层理论;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演变;社会流动的概念、类型与功能;社会流动的理论七、社区与城市化:社区的概念、构成要素及分类;农村社区的特点、现状及建设和发展的意义;城市社区的特点、城市化的内涵、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及途径;城乡关系的主要理论、城乡关系的现状、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八、社会发展与社会公正:社会发展的概念、社会发展的原理、社会发展观、社会发展的基本类型;社会问题的内涵、特征、理论视角;当代主要社会问题的表现、正确认识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路与途径;社会公正的含义、基本理论、基本内容九、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社会建设的概念、理论;社会政策的概念、构成、作用;社会政策的制定、实施与评估;现代社会风险与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管理的概念、社会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社会工作与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和意义、目标和任务、途径和过程参考书目:编写组:《社会学概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

749法理与宪法考试大纲

749法理与宪法考试大纲

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名称:法理学和宪法学考试科目代码:749一.考试要求1.熟练控制法理学的基本概念.范畴.原理及重要基本问题,具备运用基本原理分析问题的能力。

2.熟练控制宪法学中最具普遍性的基本概念.基本问题和基本理论,具备一定的利用所学基本理论灵便分析详细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一)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概念1.法的定义。

2.法的基本特征。

3.法的本质。

4.法的作用。

5.法的局限性。

第二章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1.法的渊源。

2.法的形式。

3.法的分类。

4.法的效力。

第三章法的要素1.法律概念。

2.法律规矩。

3.法律原则。

第四章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

2.法律部门。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1.权利和义务概念。

2.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3.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六章法律行为1.法律行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2.法律行为的结构。

第七章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3.法律事实。

第八章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的概念和本质属性,法律责任的构成,法律责任的种类。

2.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3.法律责任的承担。

第九章法律程序1.法律程序的含义和特点,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节方式,法律程序对于法律适用的作用。

2.正当程序的特征和意义。

第十章法的历史1.法的起源。

2.法的历史类型。

第十一章法律的继承和移植1.法律继承。

2.法律移植。

第十二章法的制定1.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2.立法体制。

3.立法程序。

4.立法的原则。

第十三章法的实施1.守法。

2.执法。

3.司法。

第十四章法律主意1.法律推理。

2.法律解释。

第十五章法的价值1.法与秩序。

2.法与自由。

3.法与效率。

4.法与正义。

5.法与人权。

第十六章法与社会1.法与经济。

2.法与国家。

3.法与道德。

4.法与和睦社会。

第十七章法治1.法治的内涵。

2.法治与人治.法制。

3.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

(二)宪法学第一章宪法的概念第一节宪法释义1.宪法的概念。

法学理论专业考试大纲

法学理论专业考试大纲

法学理论学科/专业考试大纲第一部分考试说明一、考试要求1、考生应当准确掌握法理学和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

2、考生应当准确掌握法理学和民法相关理论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内在逻辑。

3、考生应当能够综合分析各种法律问题和法律规则背后所包含的法理思想和法理精神。

4、考生应当了解法理学和民法学发展的前沿问题。

5、考生应当具有良好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表达能力。

二、考核评价目标1、考生对法理学及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体系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二者前沿问题的了解程度;2、考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综合法学理论素养;3、考生综合应用法理学和民法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考生进行法律研究的基础及潜力。

三、考试内容范围包括法理学和民法总论两部分。

其中前者占60%,后者占40%。

四、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识记约占30%;理解归纳总结约占30%;综合分析应用约占40%。

(四)试卷题型结构简答题约占30%;论述题约占40%;案例分析题约占30%。

第二部分考查的知识范围第一部分法理学一、法的概念(一)法的定义(二)法的特征(三)法的本质(四)法的分类二、法的形式与效力(一)法的形式1、法的形式概述2、当代中国法的形式3、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二)法的效力三、法的要素(一)法的要素释义(二)法律规则1、法律规则释义2、法律规则的分类(三)法律原则1、法律原则释义2、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3、法律原则的分类(四)法律概念1、法律概念释义2、法律概念的功能3、法律概念的分类四、法律体系(一)法律体系释义1、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点2、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之异同(二)法律部门的划分1、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2、我国法律的部门划分五、权利和义务(一)权利和义务释义1、权利的概念2、义务的概念(二)法与权利和义务1、法与权利2、法与义务(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结构上的对称关系2、数量上的等值关系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四)权利和义务的分类1、依存在形态的划分2、依其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的重要程度的划分3、根据效力范围的划分4、依因果关系的划分六、法律行为(一)法律行为释义1、法律行为界定2、法律行为的特征3、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二)法律行为的结构1、法律行为构成的客观要件2、法律行为构成的主观要件3、法律行为的确认(三)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1、根据行为主体性质和特点所作的分类2、根据行为的法律性质所作的分类3、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与相互关系所作的分类4、根据行为构成要件所作的分类七、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释义1、法律关系概念和理论的发展2、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征(二)法律关系的分类1、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2、纵向的法律关系和横向的法律关系3、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4、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三)法律关系主体1、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与种类2、法律关系主体构成的资格: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四)法律关系客体1、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2、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五)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1、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条件2、法律事实的种类八、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释义1、责任的词义2、法律责任的定义3、法律责任的本质(二)法律责任的构成1、责任主体2、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3、损害结果4、因果关系5、主观过错(三)法律责任的类型与实现方式1、法律责任的分类2、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四)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1、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的涵义2、归责3、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第二部分民法总论一、民法的概念(一)民法的含义(二)民法的调整对象(三)民法的性质1、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2、民法为权利法3、民法为私法4、民法为市民法5、民法为实体法二、民法的基本原则(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述(二)各民法基本原则三、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概述(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三)民事法律事实1、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2、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3、民事法律事实构成(四)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四、自然人(一)自然人的权利能力1、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概念2、自然人权利能力的特点3、自然人权利能力的开始4、自然人权利能力的终止(二)自然人的行为能力1、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含义2、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划分五、监护(一)监护的概念和特征(二)监护的设立(三)监护人的职责(四)监护人的更换、撤换和终止六、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一)宣告失踪1、宣告失踪的概念和意义2、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3、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4、失踪宣告的撤销(二)宣告死亡1、宣告死亡的条件和效果2、死亡宣告的撤销七、法人(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二)法人的设立(三)法人的民事能力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3、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四)法人的机关1、法人机关的含义2、法人机关的种类3、法人的法定代表人4、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关系(五)法人的财产与责任(六)法人的变更与终止八、法律行为(一)法律行为的概念(二)法律行为的特征(三)法律行为的分类(四)法律行为的形式1、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2、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五)无效法律行为1、无效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无效法律行为的种类3、无效法律行为的后果(六)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律行为1、可撤销、可变更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可撤销法律行为的种类3、可撤销、可变更法律行为的撤销(七)效力待定法律行为1、效力待定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效力待定法律行为的类型九、代理(一)代理的概念(二)代理的特征(三)代理的分类1、委托代理、指定代理和法定代理2、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3、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4、本代理和再代理(四)代理权1、代理权的概念2、代理权的授予3、代理权的行使4、代理权的消灭(五)无权代理1、无权代理的含义2、狭义无权代理(六)表见代理1、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2、表见代理的常见情形与后果(七)代理关系的消灭1、代理关系消灭的原因2、代理关系消灭的效果十、诉讼时效(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三)诉讼时效的中止(四)诉讼时效中断(五)诉讼时效的延长(六)诉讼时效完成后的法律效果十一、期限(一)期限的概念和意义(二)期间的分类(三)期限的确定与计算。

法理学考试大纲

法理学考试大纲

法理学复习第一章绪论1、法学的概念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的学问或理论知识体系,是一门关于社会共同生活的规范科学。

法学,是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

2、法学体系:就是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它的中心问题是关于法学内部各分支学科的划分或法学学科的分类。

第一编法的概念1、法的概念2、法的层级本质:国家意志性、阶级意志性、物质制约性3、法的基本价值:秩序、效益、自由、平等、人权、正义4. 法的特征(1)国家创制性:法律是由国家制订或认可的(2)特殊规范性:法律规范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法律规范有独特的、严密的逻辑结构(3)普遍适用性:法作为一个整体在本国主权范围内或法所规范的界限内,具有使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一体遵行的法律效力(4)国家强制性:法律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5. 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掌握国家政权阶级的意志、具有普遍约束力,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法律规范:前提条件+行为模式(可为、应为、勿为)+法律后果(肯定性的法律后果、否定性的法律后果)6、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7、法的功能:指引、评价、预测、强制、教育法具有规范作用,其中教育功能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8、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直接对法的性质,作用和特点发生决定或重大作用的,首先是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9法与政治的关系:政治对法有主导作用。

(1)法律在内容上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政治要求;(2)法律始终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政治;(3)政治的发展变化直接导致法律的发展变化。

法对政治有制约作用。

(1)政治斗争原则上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2)政治权力的划分和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3)各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我国法律和政策的异同:(一)相同点: (1)经济基础相同:都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

(2)阶级本质相同: 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3)指导思想相同:都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制定实施的。

沈阳师范大学614-1法理学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沈阳师范大学614-1法理学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论述 1*30=30
4、参考文献 a.张文显 《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b.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法理学》 人民出版社 c.舒国滢《法理学导论》(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c:法律责任的承担 10)法律程序 a:法律程序概述 b:正当法律程序 11)法的历史 a:法的起源 b:法的历史类型 c:法律继承与法律移植 d:法制改革 12)法的制定 a:立法的概念 b:立法体制 c:立法程序 d:立法原则 13)法的实施 a:守法 b:执法 c:司法 14)法律方法 a:法律方法概说 b:法律推理 c:法律解释 d:法律论证 15)法的价值 a:法的价值体系 b: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c:法与秩序、自由、正义等基本价值 16)法与政治 a:法与政治的基本关系 b:法与国家的基本关系 c:执政党的政策与法律 d:法与民主 17)法与经济 a:法与市场经济 b:法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8)法与文化 a:法与道德 b:法与宗教 c:法律文化
二、考试内容 1)法学导论 a:法学的研究对象 b:法学的历史 c:法学的研究方法 d: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 2)法的概念 a:法的概念和本质 b:法的基本特征 c:法的作用 3)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 a:法的渊源 b:法的分类 c:行法的效力 4)法的要素 a:法律概念 b:法律规则 c:法律原则 d: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 5)法律体系 a:法律体系释义 b:法律部门及其划分 c: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6)权利和义务 a:权利和义务概念 b: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c: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7)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 a: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b:行政案件审理中的特殊制度 8)法律关系 a: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b: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c: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9)法律责任 a:法律责任释义 b: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法理学》考试大纲

《法理学》考试大纲
2、领会: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和种类;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
3、应用:构成我国法律体系的主要法律部门有哪些。
第十二章 权利和义务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法与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权利义务的概念
第三节:权利义务的分类
第四节:权利义务的关系
考核要求
1、识记:权利义务的概念。
2、领会:法与权利义务的,权利义务的分类。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法律职业概述
第二节:法律职业技能
第三节:法律职业伦理
第四章:法律职业制度
考核要求
1、识记:法律职业的概念特征
2、领会:法律职业技能包括哪些;法律职业伦理包括哪些?
3、应用:法律职业与法律伦理的内在联系。
第六编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
考核知识点
第一章 法与经济
3、应用:法律推理的实际运用。
第十九章 法律程序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法律程序概述
第二节:法律程序的特征
第三节:法律程序的作用与意义
第四章: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考核要求
1、识记:法律程序、正当程序的概念。
2、领会:正当程序的特征。
3、应用:法律程序的意义。
第二十章 法律职业
(二)考核知识点及考核要求
本大纲的考核要求分为"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具体含义是:.
识记:能解释有关的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
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河南科技大学2024年研究生自命题大纲 690+《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河南科技大学2024年研究生自命题大纲  690+《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河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明栏里加备注。

河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代码:690考试科目名称: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一、考试基本要求及适用范围概述掌握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

运用上述学科的知识分析、阐释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

适用于全日制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考试形式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

主要题型包括:名词解释题、简答题、案例分析、论述题。

三、考试内容法理学部分:第二编法理学基本概念第四章法、法律第一节“法”、“法律”的语义分析第二节法的本质第三节法的基本特征第四节法的作用第五节法的定义第五章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第一节法的渊源第二节法的分类第三节法的效力第六章法律体系第一节法律体系释义第二节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第三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七章法的要素第一节法的要素概述第二节法律概念第三节法律规则第四节法律原则第八章权利和义务第一节历史上的权利和义务概念第二节权利和义务的概念第三节权利和义务的分类第四节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第九章法律行为第一节法律行为释义第二节法律行为的结构第三节法律行为的分类第十章法律关系第一节法律关系概述第二节法律关系的主体第三节法律关系的客第四节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责任概述第二节法律责任的原则第三节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第四编法的运行第十五章法的制定第一节立法概述第二节依法立法第三节科学立法第四节民主立法第五节比较立法第十六章法的实施第一节法的实施概述第二节宪法的实施第三节执法第四节司法第五节守法第十七章法律程序第一节法律程序概述第二节正当法律程序第三节程序正义第十八章法律职业第一节法律职业概述第二节法律职业制度第三节法律职业伦理第十九章法律方法第二节法律发现第三节法律解释第五编法的价值第二十章法的价值概述第一节法的价值的概念第二节法的价值体系第三节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第四节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第六编法治与法治中国第二十三章法治原理第一节法治的概念第二节现代法治的理念第三节法制与法治第四节法治与人治第五节法治与德治第二十六章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第一节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第二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三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第四节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宪法学部分第一编宪法基本理论第一章宪法的概念宪法的本质宪法的分类第三章宪法的制定宪法制定权宪法制定机关宪法制定程序第四章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法治原则第五章宪法渊源、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宪法渊源与宪法形式成文宪法的结构第六章宪法规范宪法规范概述宪法规范的要素、种类与宪法规则的逻辑结构宪法规范效力与宪法规范变动第二编宪法基本制度第十一章国家性质国家政权的阶级归属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第十二章国家形式(上)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第十三章国家形式(下)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民族区域自治特别行政区第十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及其界限第十五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下)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及其行使原则第十七章国家机构代议机关国家元首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第十八章政党制度政党与政党制度概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第三编宪法实施第十九章宪法实施及其保障宪法实施的条件及过程宪法实施保障宪法实施评价第二十章宪法解释宪法解释的机关宪法解释的原则、方法及程序第二十二章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违宪责任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刑事诉讼法学部分1.概论(1)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2)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2.诉讼参与人(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被害人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2)审判公开原则(3)有权获得辩护原则(4)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4.管辖(1)立案管辖(2)审判管辖5.回避(1)回避的适用人员、理由和种类(2)回避的程6.辩护与代理(1)辩护制度(2)刑事法律援助制度7.证据(1)证据制度的基础理论(2)证明(3)证据规则(4)证据的种类和分类8.强制措施(1)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2)五种强制措施的适用9.附带民事诉讼(1)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2)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10. 立案(1)立案条件(2)立案监督11.侦查(1)侦查行为(2)侦查监督与救济12.起诉(1)审查起诉程序(2)不起诉制度13.第一审程序(1)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2)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3)简易程序14.第二审程序(1)两审终审制(2)第二审案件审判程序(3)上诉不加刑原则15.死刑复核程序(1)死刑复核的权限(2)死刑案件的复核程序16.审判监督程序(1)申诉制度(2)审判监督的提起与审判17.执行程序(1)暂予监外执行制度(2)减刑假释程序民事诉讼法学部分1.民事诉讼法基本原理(1)民事纠纷解决机制(2)民事诉讼目的(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4)民事诉讼法2.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1)处分原则(2)辩论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3.民事诉讼基本制度(1)合议制度(2)回避制度(3)公开审判制度(4)两审终审制度(5)陪审制度4.当事人制度(1)正当当事人(2)诉讼代理人(3)多数当事人(4)诉讼第三人5.主管与管辖(1)民事主管(2)民事管辖6.民事证据制度(1)民事证据的种类与分类(2)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7.民事程序制度(1)民事一审程序(2)民事二审程序(3)民事再审程序8.非讼程序(1)特别程序(2)督促程序(3)公示催告程序9.民事执行程序民事执行总论四、主要参考教材(参考书目)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法考考试大纲

法考考试大纲

法考考试大纲
法考考试大纲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法理学:包括法律哲学、法律逻辑、法律方法论等基本概念和原理的学习与理解。

2. 宪法学:包括宪法的基本原理、宪法的组织结构、宪法的权利保障等内容的学习与理解。

3. 行政法学:包括行政法的基本理论、行政法的立法、行政法的行政制度等内容的学习与理解。

4. 刑法学:包括刑法的基本原理、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刑法的刑罚等内容的学习与理解。

5. 民法学:包括民法的基本原理、民法的民事权益、民法的民事责任等内容的学习与理解。

6. 经济法学:包括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经济法的经济法律制度、经济法的市场机制等内容的学习与理解。

7. 诉讼法学:包括诉讼法的基本原理、诉讼法的诉讼程序、诉讼法的证据等内容的学习与理解。

此外,根据具体考试要求,大纲还可能包括其他相关内容,如劳动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专业法律知识。

考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全面学习和准备考试。

《法理学》考试大纲

《法理学》考试大纲

《法理学》考试大纲一、考试对象安徽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法学专业“专升本”学生。

二、考试目的检测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基本知识、理论、观点和方法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掌握程度,并检测学生运用法理学原理分析、解决实际社会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基本内容和要求说明:对考试内容的要求分为了解、识记、领会和应用三个层次。

其中,“了解”要求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指定内容;“识记”要求考生能够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准确复述指定内容;“领会”要求考生能够正确理解并复述指定内容的深刻含义;“应用”要求考生在领会指定内容的基础上能够运用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1、法学导论了解: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西方和中国的法学历史识记:法学、法理学以及法学体系的概念领会: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应用:法学的研究方法2、法的概念了解:法、法律的词源与词义;法的定义的多样性识记:法的定义和分类领会、应用:法的本质和特征3、法的形式与效力了解:法的形式问题的意义识记:法的形式的概念和种类;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法律效力的概念和种类;当代中国法的形式领会、应用:法的效力层次;法的效力范围4、法的要素了解:法的要素的命令模式论、律令~技术~理想模式论、规则模式论以及规则~原则~政策模式论识记:法的要素释的概念;法律规则的含义和分类;法律原则的概念和分类;法律概念的概念和种类领会:法律规则的特征和逻辑结构;法律原则的特点;法律概念的特征领会、应用:法律原则的作用;法律概念的作用5、法律体系了解: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法学体系、立法体系、法系的关系;当代中国主要的法律部门识记: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法律部门的概念领会: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和原则6、权利和义务了解:权利和义务在法中的地位识记:权利和义务的概念;权利和义务的分类领会、应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7、法律行为识记: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领会、应用:法律行为的特征;法律行为的结构8、法律关系识记: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的概念与种类;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概念;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领会、应用: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资格;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条件9、法律责任了解: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识记:法律责任的概念与分类领会:法律责任归结的概念与原则领会、应用: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及其条件10、法的起源了解:原始社会的社会调控机制识记:法产生的一般规律领会:法产生的基本标志及其氏族习惯的区别11、法的历史类型了解:奴隶制法的特征;资本主义法的特征;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识记: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及其更替的一般规律;封建制法的特征领会: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本质与特征12、法的发展了解:法律发展的理论模式与发展道路的理论识记:法律继承的概念、内容及根据和理由;法律移植的概念、情形及必然性和必要性领会:当代中国法制改革的原因和主要内容13、法治与法治国家了解:法治思想的历程;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其历史进程识记:法治的含义;法治国家的概念和共同标志领会:法治国家的基本构造与社会条件;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目标14、法的作用与价值了解:法的社会作用;法的人权、秩序、自由、效率、正义等价值识记:法的作用的概念、实质和分类;法的价值的概念与体系领会、应用:法的规范作用的种类;法的作用的局限性15、立法了解:立法技术的概念、作用和分类;法典编纂的概念、条件和意义识记:立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我国立法的基本程序领会:当代中国的立法体制以及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6、法的实施了解:守法的条件识记:守法、执法、司法的概念和主体;司法的特点;法律监督的概念与构成领会:执法的基本原则;司法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17、法律方法了解:法律方法的意义与历史;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法律推理的概念和种类识记:法律解释的概念、体制、原则与方法领会、应用:类推适用18、法律程序了解:正当法律程序的特征;法律程序的作用与意义识记:法律程序的概念和特点19、法律职业了解:法律专业的概念、特征和形成历史;法律专业的技能、伦理与制度20、法与社会了解:法与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的关系识记:法与道德、党的政策的区别领会:科学、技术对法律的作用与影响四、考试形式和时间 1、考试形式:笔试、闭卷2、考试时间:120分钟五、考试题型及其分值百分比1、选择题(约20%)2、名词解释题(约15%)3、简答题(约50%)4、案例分析题(约15%)六、考试指定教材与参考书目1、指定教材: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1月版2、参考书目:(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7月版(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法理学》(第一版),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2月版。

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707《法律综合(宪法学+法理学)》

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707《法律综合(宪法学+法理学)》

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综合(宪法学+法理学)》考试大纲(一)法理学1.法学导论(1)法学的概念、产生标志与研究对象(2)法理学的对象与范围2.法的本体(1)法的概念、本质与特征(2)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3)法的要素(4)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5)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6)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3.法的演进(1)法的起源(2)法的历史类型: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3)法的传统与现代化(4)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4.法的运行(1)立法:概念、原则与程序(2)执法:概念、特征与原则(3)司法:概念、特征与原则(4)守法:内容和要求(5)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6)法律监督5.法的作用和价值(1)法的作用: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2)法的价值:基本价值、价值冲突和价值判断6.法与社会(1)法与经济(2)法与政治(3)法与科学技术(4)法与道德(5)法与习俗(6)法与宗教(7)法与政策(二)宪法学1.宪法基本理论(1)宪法的概念:释义、本质与分类(2)宪法的历史发展(3)宪法的制定:制定权、制定机关与制度程序(4)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利制约原则与法治原则(5)宪法渊源、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6)宪法规范(7)宪法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8)宪法的价值与作用2.宪法的制定、实施和保障(1)宪法的制定:制定权、制定机关与制度程序(2)宪法的实施(3)宪法实施的保障(4)宪法和宪政3.国家基本制度(1)国家性质(2)国家政体(3)选举制度(4)政党制度(5)国家结构形式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公民的基本权利(2)公民的基本义务5.国家机构(1)国家机构概述(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4)国务院(5)中央军事委员会(6)地方国家机关法理学参考书:法理学编写组:《法理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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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初试
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
808 法理学
一、考试要求
法理学是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法学专业知识的入学考试科目,要求考生对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有较全面的了解,熟悉当代中国的民主法治理论和实践。

二、考试内容
(一)法理学概论
1、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在当代中国民主法治建设中的地位。

2、法理学的基本范畴和体系。

3、法学的主要流派:自然法学、分析法学、社会法学。

(二)法的本体论
1、法的定义、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

2、法的要素、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概念、法的要素的理论及其在法律实务中的适用。

3、法的渊源和分类、法的分类的意义。

4、法律体系、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5、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关系的变化、权利、权力、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理论的意义。

6、法的效力、法的效力的根源、法的效力范围、法的实效、法的溯及力。

7、法的作用和局限性。

(三)法的运行论
1、法的制定、立法权、立法体制、立法原则、立法程序、立法技术、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状况。

2、执法及其基本原则、司法及其基本原则、当代中国执法和司法的基本状况。

3、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的意义、法律解释的原则、法律解释的种类、当代中国法律解释的体制和基本状况。

4、法律程序、法律程序的内容和意义。

5、守法的基本理论、普法教育与法律信仰、当代中国守法的基本状况。

6、法律监督的基本理论、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体系及其基本状况。

7、法律责任的基本理论、法律责任的本质、法律责任的种类、法律责任归结的原则。

8、法律职业、法律职业的资格和伦理。

(四)法的价值论
1、法的价值的概念、法的价值体系、法的价值冲突。

2、法的秩序价值、秩序在法治中的地位和作用。

3、法的正义价值、正义的概念和分类、正义与秩序的关系、正义与权利的关系。

4、法的自由价值、自由的概念和意义、自由与权利的关系、自由与法治的关系、实现自由的途径。

5、法的平等价值、法律平等的涵义、平等与自由的关系、实现平等的途径。

(五)法与社会论
1、法的起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法的历史类型、当代世界的主要法系、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法律全球化的基本理论、中西方法律文明的冲突与融合。

2、法治的基本内涵、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和实践。

3、法与政治的一般原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4、物质生活条件的涵义、物质生活条件与法律的关系。

5、人权的概念和意义、人权的分类、中西方关于人权问题的争论、当代中国的人权理论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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