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实体二元论与信息时代心身关系的辨析
身心二元论的探讨
身心二元论的探讨人类作为一种有思维能力的生命体,对于自身的身体和心灵有着深刻的思考和探索。
许多哲学家和学者在这个领域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和理论。
其中,身心二元论是一种被广泛讨论的理论,认为身体和心灵是两个独立存在的实体。
本文将探讨身心二元论的基本概念、争议以及对人类生活的影响。
身心二元论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笛卡尔的思想。
他提出了“我思故我在”的经典文句,并从此奠定了身心二元论的基础。
笛卡尔认为,身体是可见的物质实体,而心灵是非物质的思维和意识的所在。
他主张身体和心灵是完全不同的存在,相互独立却又相互作用。
身心二元论的观点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中备受争议。
一些哲学家和科学家认为,身体和心灵之间存在更密切的关系,而不是完全独立的存在。
例如,现代神经科学的发展揭示了身体和心灵之间的相互关联。
通过研究脑部的神经活动,科学家们发现心灵的一些活动和思维过程与特定的脑区和神经信号有关。
此外,一些研究也表明身体的健康和心理健康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
我们常常能够感受到,当身体不适时,心情也会受到影响。
类似地,心理健康问题也可能导致身体方面的不适。
这种身心相互联系的观点挑战了身心二元论的观点,认为身体和心灵并非完全独立存在,而是相互依赖和影响的。
面对身心二元论的争议,有些哲学家和学者提出了新的观点,试图综合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社会建构主义的观点。
社会建构主义认为,身体和心灵的概念是由社会和文化构建的,并不是固有的或本质上的。
我们的体验和认识来源于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
这种观点强调了社会因素在身体和心灵关系中的重要性。
尽管身心二元论的争议一直存在,但它对人类生活和思考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身心二元论赋予了我们思考和意识的自由。
如果我们接受身心二元论,我们相信我们的思想和意识的独立性,我们也可以更加珍惜自己的身体,追求身体和心灵的和谐。
我们可以更加重视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通过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适当的心理调适来提高整体的生活质量。
中国哲学中身心关系的几种形态
中国哲学中身心关系的几种形态身心关系是困扰人类的难题之一,从远古时代起,人类就试图了解身与心之间的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机制。
但由于人的身体的微观系统的复杂性,尤其是精神活动的复杂性,这一问题的解决一直收效甚微。
尽管随着生理科学、心理科学的进步,人类对这一问题有了比以前清晰得多的认识,但离问题的彻底解决还相差甚远。
下面以西方哲学中身心关系的典型理论为参照,分析中国哲学中身心关系的几种不同形态。
一、西方哲学关于身心关系的几种典型理论哲学中任何将身与心分开来进行研究并进而考察身心之间关系的做法都会遭遇极大的困难,这一点前人已有清醒的认识。
美国哲学家理查德·泰勒(Richard Taylor)在其《形而上学》一书中讨论了各种身心分离的学说,他将身心关系概括为八种主要理论:唯物论、唯心论、相互作用论、副现象论、双重形态论、身心平行论、偶因论、预定和谐论。
唯物论认为自我就是他的身体,除此以外没有别的,我们不需要在身体与心灵的关系上进行思考,不要追问二者的关系如何,不要问一个对另一个怎样发生作用,如果硬要追问,那它就超出了唯物论的前提。
唯心论与此相反,认为身体不过是存在于心灵之中的观念,唯一的存在是精神和心灵,一切时空当中的存在都是心灵的表现。
相互作用论认为人是一个实体,它既有身体又有心灵,二者之间相互作用,互为因果,身体作用于心灵,心灵作用于身体,二者的因果关系把二者联结为一个人。
副现象论认为心灵本身没有物质那样的作用,非物质的心灵不能作用于身体,而身体是现实的、物质的,身体作用于心灵从而产生意识、情感、思想等心理现象。
双重形态论认为心灵可以作用于身体,身体也可以作用于心灵,心灵和身体是人这一实体的二种形态;这两种形态相互作用,共同完成实体的各种功能。
身心平行论认为心灵和身体不是同一实体的二种形态,而是二种完全不同的实体,这二种实体不相互作用,心灵中的前一事件是心灵中的后一事件的原因,身体中的前一事件是身体中的后一事件的原因,心灵不能是身体的原因,身体也不能是心灵的原因,二者永远平行而不相交,但二者又不能截然相分。
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简答
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简答
摘要:
1.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背景和基本观点
2.笛卡尔对身心关系的论证
3.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批判与影响
正文:
1.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背景和基本观点
笛卡尔是法国著名的哲学家、数学家和科学家,他在哲学领域中的最大贡献之一就是提出了身心二元论。
笛卡尔认为,世界由两种完全不同的实体构成,一种是具有广延性、可感知、可改变的物质实体,即“身体”;另一种是具有思维、意志、情感等非物质特性的实体,即“心灵”。
笛卡尔认为,身体和心灵是相互独立的,它们之间通过“松果体”这一媒介进行交流和互动。
2.笛卡尔对身心关系的论证
笛卡尔通过怀疑一切的“方法论怀疑”来论证身心二元论。
他认为,一切知识都应以清晰、明确、无可置疑的观念为基础。
通过怀疑一切的方法,笛卡尔发现,唯有“我思故我在”这一观念是清晰、明确、无可置疑的。
因为怀疑的行为本身就证明了“我”的存在。
在此基础上,笛卡尔进一步提出,身体和心灵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实体,它们之间不存在本质上的联系。
心灵是思维的场所,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身体则是具有广延性的物质实体,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3.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批判与影响
尽管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在当时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但后来也受到了许多哲学家的批判。
其中最著名的批判来自英国哲学家霍布斯和洛克。
他们认为,心灵和身体之间并非像笛卡尔所说的那样截然不同,而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关系。
此外,后来的哲学家如康德、黑格尔等人也提出了对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批判。
尽管如此,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对后世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心灵和身体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心灵和身体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心灵和身体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古老而复杂的话题,在哲学、心理学、医学和神经科学等领域都有广泛的讨论。
本文将介绍心灵和身体之间的关系,从不同角度探讨其交互作用和相互影响。
首先,心灵和身体的关系可以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理解。
心理学是研究人类心理过程和行为的科学,它关注思维、情感、知觉、记忆和意识等心理活动。
心理学研究表明,心灵和身体是密切相关的,它们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
例如,身体不适或疾病会影响心灵的状态,导致情绪低落或焦虑等心理问题。
同样地,心灵的状态也会对身体产生影响,例如,压力和焦虑会导致身体紧张、失眠和消化问题等。
第二,心灵和身体的关系可以从医学的角度来理解。
医学是通过研究人体结构和功能,诊断和治疗疾病的科学。
医学研究发现,心灵和身体的健康密切相关,它们互为因果关系。
身体的疾病和不适会影响心灵的健康,而心灵的状态也可以影响身体的健康。
心理压力、负面情绪和抑郁等心理问题可以降低免疫系统的功能,增加患病风险。
因此,在医学实践中,不仅需要关注身体的症状和疾病,还需要重视心灵的健康和心理调节。
第三,心灵和身体的关系可以从哲学的角度来理解。
哲学是研究人类存在、知识、价值和实践的学科。
哲学对心灵和身体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探讨。
例如,心灵的本质是什么?心灵是独立于身体存在的,还是它们是同一实体的两个方面?这是心理哲学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
哲学家笛卡尔提出了“心灵-身体二元论”的观点,认为心灵和身体是不同的实体,相互独立存在。
但是,这一观点受到了批评和挑战。
现代哲学家认为,心灵和身体是相互依存的,它们是一体两面的关系,互为存在条件。
没有身体,心灵无法存在;同时,心灵的活动也需要身体提供支持和载体。
此外,神经科学也对心灵和身体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神经科学是研究神经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学科。
神经科学探索了心灵和身体之间的生理机制和相互作用。
例如,神经科学家通过研究脑电图、功能磁共振成像和神经元活动等方法,揭示了心灵活动与脑部活动之间的关系。
心灵与身体的哲学关系
心灵与身体的哲学关系人类一直以来都对心灵与身体的关系感到困惑。
心灵是指人的思维、意识、情感等非物质的内在体验,而身体则是指人的肉体和生理机能。
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复杂而深奥的哲学问题,涉及到意识的起源、意识与物质的相互作用、自由意志的存在等方面。
本文将试图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心灵与身体的哲学关系。
一、心灵与身体的二元论观点二元论观点认为心灵和身体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实体,彼此独立存在。
这一观点最早由笛卡尔提出,他认为心灵是一个非物质的、思维的实体,而身体则是一个物质的、可观察的实体。
笛卡尔认为心灵和身体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作用,即心灵通过松果体与身体相连,从而控制身体的运动和感觉。
然而,二元论观点在现代哲学中受到了挑战。
一方面,科学的发展揭示了心灵和身体之间的密切联系。
神经科学的研究表明,心灵的活动与大脑的神经活动密切相关。
例如,当我们感受到疼痛时,大脑的特定区域会被激活,这表明疼痛是一种生理反应。
另一方面,心理学的研究也揭示了心灵和身体之间的相互影响。
心理学家发现,人的情绪状态会影响身体的生理反应,例如,当人处于紧张的情绪状态时,心率和血压会升高。
二、心灵与身体的唯物主义观点唯物主义观点认为心灵是身体的产物,没有独立存在的实体。
根据唯物主义观点,人的意识和思维是由大脑的神经活动所产生的。
意识和思维可以被解释为神经元之间的电化学信号传递过程。
这一观点在现代科学中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尤其是在神经科学和认知科学领域。
然而,唯物主义观点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唯物主义无法解释意识的主观性。
意识是我们的内在体验,它具有独特的主观性和直观性。
无论科学如何解释神经活动,它都无法解释为什么我们会有这种主观的体验。
其次,唯物主义无法解释自由意志的存在。
自由意志是指我们能够自主地做出决策和选择的能力。
如果一切都是物质的产物,那么自由意志是否存在就成了一个问题。
三、心灵与身体的综合观点综合观点试图超越二元论和唯物主义,认为心灵和身体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
笛卡尔哲学
演绎法、怀疑论,经验论,上帝存在论,唯物论,二元论,自我论是笛卡尔哲学的主要内容。
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研究是近代哲学家最关注的中心问题。
笛卡尔用怀疑的方法来解决灵魂和肉体的关系这一哲学的基本问题。
笛卡尔的普遍怀疑同历史上的怀疑论不同,他的怀疑是方法的怀疑,其目的是通过纯粹理智的思考、直观的认识和逻辑的论证找到真理,来获得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真正把握和对人的本质真正理解,彻底改造旧哲学,建立起能够解释世界的新知识体系。
笛卡尔的怀疑是一种理性的沉思,他的理性沉思结论:一是提出存在着两个相互独立地精神实体和物质实体,从而表现为二元论;一是指出人的理性在人认识事物过程中具有决定意义,从而确定了理性的地位,实现了西方哲学由本体论向认识论的转向。
方法论原则:笛卡尔排除不可靠的知识,寻找可靠知识所采取的方法是:第一条,绝不把任何没有明确地认识其为真的东西当作真的加以接受;第二条,把自己所考察的每一个难题,都尽可能地分成细小的部分,直到可以而且适于加以圆满解决的程度为止;第三条,按照次序引导自己的思想,以便从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点一点逐步上升到对复杂的对象的认识;第四条,把一切情形尽可能完全地列举出来,尽量普遍地加以审视,使我们确信毫无遗漏。
上述规则的第一条说明分析的必要性,指出分析的目的是找出无可怀疑的、确定的“阿基米德点”;第二条说明分析是由复杂到简单的过程,分析的结果要尽可能地细致、细致到可以加以满意地解决的程度为止;第三条指出综合的过程,从分析的结果出发,由简单的确定的真理一步一步推导到复杂的道理;第四条指分析和综合的过程不能半途而废,分析要彻底,综合也要全面,才能达到完全的真理。
这四条规则都没有经验感觉的地位,分析和综合都是理性的方法。
我思故我在1、首先,我们一向当作真实可靠的感性知识是不可靠的。
尽管感觉给予我们关于事物的许多信息,但是有时感官是会骗人的。
例如同一个物体由于远近不同,在感觉上就变成了不同的东西。
笛卡尔二元论剖析
笛卡尔二元论1596年3月31日生于法国安德尔-卢瓦尔省的图赖讷拉海(现改名为笛卡尔以纪念这位伟人),1650年2月11日逝世于瑞典斯德哥尔摩。
笛卡尔是法国著名的哲学家、物理学家、数学家、神学家,他对现代数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因将几何坐标体系公式化而被认为是解析几何之父。
他是二元论唯心主义者的代表,留下名言“我思故我在”(或译为“思考是唯一确定的存在”),提出了“普遍怀疑”的主张,是欧洲近代资产阶级哲学的奠基人之一,黑格尔称他为“现代哲学之父”。
笛卡尔对近、现代西方心灵哲学的影响,人们一般都首推他的心身二元论,认为唯此才使他成为近、现代心灵哲学的开创者。
笛卡尔的心身二元论表现为两个层面。
一是实体的层面,即心灵实体与物质实体(身体)的对立;一是性质或属性的层面,即心灵的属性“思”与物质的属性“广延”的对立。
他认为,无论在哪一个层面,对立的各方都不能还原为另一方。
这是二元论的基本含义。
也就是说,心灵实体与物质实体、“思”与“广延”是绝对不相同的东西,各自都不能成为对方的根据和解释。
不过,这两个层面在笛卡尔心灵哲学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
因为实体的存在是从属性“推”出来的,除了它们的属性外,我们对实体一无所知,所以实体―实体的二元论完全依赖于属性―属性的二元论,依赖于后者的性质和说明。
于是,在笛卡尔那里,实体―实体的二元论只有存在象征的意义,没有实质叙事的意义;或者说,它只是一个二元维度的符号,而它的实质内涵是以属性―属性的二元论体现的。
如果心灵与身体、思想与广延是互不相干的,那么如何理解活生生的、既有思想又有身体的人。
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人的心和身是不是结合在一起的;第二,心和身何者代表了人的本质。
这两个问题是互相联系的,笛卡尔都给出了回答。
他认为,虽然心和身是绝对有别的两种东西,但它们常常是结合在一起的,从而构成了有生命的“人”。
当我们谈到一个人,既可以指他的身体,也可以指他的思想或灵魂,但作为其本质的,则是后者。
论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
论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号:**********姓名:***笛卡尔生活在欧洲思想大变革的时代新的科学成果和新的解释方法对笛卡尔的思想及其研究兴趣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希望通过自己的生理实验来揭示心灵(Mind)产生原因并进而解释一切自然现象,但当时科学的发展状况使得笛卡尔不可能完成这一任务,而宗教迫害也使他不敢公开表达自己的真实思想,只能以隐晦的语言出版自己的学术著作他的二元论哲学正是这一背景的必然产物。
心身关系,也就是人的心理和生理的关系。
一直就是哲学史上争论不休的问题,它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这是因为它不仅是本体论和认识论的交汇点,而且对它的回答也区分了一元论二元论和多元论,所以哲学史上各个哲学派别对这个问题都必然要作出解答。
虽然在古代就存在了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但是当时的理论论证却十分的简单甚至说是粗糙,缺乏强有力的说服力。
所以直到近代哲学,特别是从笛卡尔开始,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才有了鲜明完整的理论形态。
我们可以从黑格尔的一段话中体味到笛卡儿在个问题乃至哲史上的重要性:“从笛卡尔起,我们踏入了一种独立的哲学。
这种哲学明白它自己是独立地从理性而来的,自我意识是真理的主要环节”,其实相同的结论我们也不难从其他后来伟大的哲学家那里得到。
近代哲学中,笛卡尔第一次提出了身心二元论的系统理论,他将世界明确地分成不同性质、各自独立的实体。
而他的二元论门根结底是人的二元论,世界的二元性也是在人身上体现出来的,因为只有人才有灵魂,才有精神,只有在人这个物种身上才能体现出灵魂与身体两个方面的区别。
笛卡尔把实体分为两类, 一类是物质实体, 一类是心灵实体。
物质实体的本质是广延, 而心灵实体的本质是意识或思维。
物质实体和心灵实体具有不同的性质: 物质实体是无限可分的, 心灵实体是不可分割的; 物质实体是可以毁灭的, 心灵实体是不可毁灭的; 物质实体要遵循物理学规律, 是被决定的, 而心灵实体具有自由意志, 是自由的; 物质实体只有通过人的感官形成感知经验才能被构建起来, 是被间接地知道的, 而个体具有直接通达心灵实体的优越通道, 因而心灵实体是被间接地知道的。
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简答
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简答1. 什么是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笛卡尔身心二元论是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提出的一种哲学观点,它认为人的身体和心灵是两个不同的实体,彼此独立存在。
笛卡尔将身体视为物质的,可见的,可测量的实体,而将心灵视为非物质的,不可见的,不可测量的实体。
他认为身体是属于物质世界的,而心灵则属于精神世界的。
2. 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起源和背景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笛卡尔的《第一哲学沉思》一书中。
这本书于1641年出版,是笛卡尔对哲学问题的思考和探索的总结。
在这本书中,笛卡尔提出了他的著名的怀疑主义观点,并运用怀疑主义的方法对知识的基础进行了重新思考。
在怀疑主义的基础上,笛卡尔开始怀疑外界的一切事物,包括自己的身体。
他认为,我们的感觉和感知可能是虚假的,不能作为确定真实存在的依据。
然而,他发现即使怀疑一切,他自己的思维却是不可否认的存在。
于是,他得出了“我思故我在”的结论,即思维是唯一不容置疑的存在。
在此基础上,笛卡尔开始思考身体和思维之间的关系。
他认为,身体是物质的,可见的,可测量的实体,而思维是非物质的,不可见的,不可测量的实体。
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彼此独立存在。
3. 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核心观点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核心观点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3.1 身体是物质的,思维是非物质的笛卡尔认为,身体是物质的实体,它可以通过感官来感知和测量。
而思维则是非物质的实体,它不能通过感官来感知和测量。
思维是我们的意识,我们的思考和感知都发生在思维中。
3.2 身体和思维是彼此独立的存在笛卡尔认为,身体和思维是两个不同的实体,彼此独立存在。
身体是物质的,受到物质世界的影响;而思维是非物质的,不受物质世界的影响。
我们可以想象身体和思维完全分离的情况,即身体存在而思维不存在,或者思维存在而身体不存在。
3.3 思维可以独立于身体存在笛卡尔认为,思维可以独立于身体存在。
即使身体死亡,思维仍然可以存在。
他提出了“幻想之地”(Cogito)的概念,认为思维是一种独立于身体的存在,它可以在幻想之地中自由地思考和感知。
笛卡尔的二元论与身心关系
笛卡尔的二元论与身心关系在哲学史上,笛卡尔毫无疑问是一位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思想家。
他的二元论思想对于理解身心关系的本质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笛卡尔坚信身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实体,分别各自具有独立的特性和功能。
这种二元论的观点,对于我们认识人类自身以及我们与世界的关系具有巨大的启示和影响。
首先,笛卡尔将人的身体视为一个机器,一个被物质所构成的机械结构。
笛卡尔相信,身体的运动和功能都可以通过物质的力和机械原理来解释。
这一观点对于当时的科学发展和机械世界观的兴起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他认为人的身体仅仅是一种物质存在,与其他物体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这种机械论的观点,给予了人类对于身体的认识和控制更多的可能性,推动了生物医学和解剖学的进一步发展。
然而,笛卡尔却将人的思维和意识视为一种完全不同于身体的存在。
他认为思维和意识是一种非物质的实体,与身体存在相分离。
他以“我思故我在”而著名,意味着思维和意识是自我存在的证明。
笛卡尔将思维和意识与灵魂相联系,认为它们是人最重要的本质和特征。
这种思想带动了后来心灵哲学的兴起,并深刻影响了后世对于人的思维和意识的探讨。
笛卡尔的思想对于身心关系的数量和性质提出了重要问题。
如果身体和思维是完全不同的实体,那么二者之间如何相互作用,又如何实现身心的统一呢?笛卡尔提出了他的解释,即通过脑和思维之间的联系来实现身心的统一。
他认为,脑是一个桥梁,通过脑的活动来连接思维和身体。
思维和身体的互动通过脑的功能来协调和实现。
这种观点在当时引起了一系列的争议和讨论,也引发了后来关于意识如何产生的更深入的研究。
尽管笛卡尔的二元论对于我们理解身心关系的本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笛卡尔的观点没有具体解释思维和身体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建立和维持的。
我们仅仅知道它们通过脑的功能来进行交流和互动,但具体的机制和方式并没有给出清晰的答案。
另一方面,这种观点容易引发哲学上的灵魂和物质的分歧,以及是否有因果关系的问题。
论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
论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作业”学号:1404122025姓名:王娅静论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我思故我在至高的形而上在时间的拐弯处你的影子无处不在穿越过世纪的尘埃因为一种思想你的光芒一路照耀在人类精神的花园你是一片长青的叶子“I think therefore I am”来自哲学的呓语谁的声音如梭在每一个交叉的路口智者如此说第一次看到这首诗,就被“I think therefore I am” 这句话震撼。
也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人,是一根有思想的芦苇。
从此,我知道了有个哲学家叫做笛卡尔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浅浅低吟:“I think therefore I am”。
也会像他一样问自己一些问题:你是如何知道,你的身体是存在的呢?你又是如何知道,你周围的人和物是存在的呢?笛卡尔就曾经被这样的问题所困扰,人和动物以及机器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呢?显而易见的是,我们都有物质客体,但是不同的是,人类的本质并非是物质的,而这个本质,你可以说是寄存在身体里的,但却和身体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这便是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
笛卡尔认为意识和肉体是两种完全不同且互相独立的基本存在。
这种类型的思想来源于一系列理性思考的演绎。
意识和肉体间的区别是由他们完全不同的性质所决定的,也就是“思”和“广延”。
在笛卡尔的《第一哲学沉思》(Meditations on first philosophy)后面几个章节中笛卡尔提出意识和肉体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这是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基本观点。
所有的物理运动和反映都可以用机械力学的定律来解释,而人类思维的活动是无法用机械力学定律来解释的,人类的活动有物理性的一面又有精神性的一面,于是人类至少是由两种不同的存在(基本实在)构成的。
笛卡尔称这两种基本存在是意识与肉体。
从笛卡尔的第二个沉思我们可以得知意识一种思考的状态,所以,所有的意识的性质都是思考的:感觉、情绪、理解。
而物质的本质是广延的,如:形状、大小、位移、颜色等,简而言之就是占据着空间。
心理学各理论流派的比较
心理学各流派的比较一、西方心理学的哲学起源古希腊哲学思想中有两个主要的问题,一个是世界的本原,一个是认识论的问题。
古希腊哲学家对世界本原的认识经历了:泰勒士认为万物的本原是水;毕达哥拉斯认为万物的本原是数学及其关系;赫拉克利特认为万物的本原是火;恩培多克勒认为万物是由土、水、火、空气组成的;德谟克利特则继承并发展了留基伯的原子论,认为万物的本原是原子.可见,人们对世界本原的认识不断深化,从具体的物体发展到无法看到的物质。
而随着人们对世界本原的思考,哲学家开始从注意自然问题转到关心人事问题上来了,尤其是认识和道德问题,而在德谟克利特之前的哲学家大多认为唯有有智慧的人才能认识万物的规律,承认理性的真实性,否认感觉的可靠性,这是理性主义的开始。
从德谟克利特之后,普罗泰哥拉是古希腊第一位“智者”,他主张人是一切事物的尺度,认为没有不变的、持久的真理,没有神认可的法律,没有永恒的价值法规。
事物的尺度不是上帝或抽象的科学真理,而是人类的需要和对幸福的探求,这种观点对人本主义心理学是重要的。
苏格拉底认为知识是人的理性中所固有的,教育的作用是把知识引出来,并根据此提出了产婆术,苏格拉底的这种观点被柏拉图发展为理念先于个别事物而存在。
柏拉图认为世界本体是由理念构成的,世界万物都是理念派生出来的,只有理念是唯一真实可靠的东西.柏拉图把人分为三个等级,哲学王,武士和劳动者,把心理分为理性、意气和情欲。
理性是最高级的灵魂,相当于哲学王的灵魂;意气指向赢得荣誉和光荣,位于胸部,相当于武士的灵魂而情欲与肉体的快乐位于腹部,相当于劳动者的灵魂。
这是心理学史上最早的知情意的心理现象三分法.他提出理念回忆说,认为学习是为了回忆已有的知识,并提出联想的观点促进学习。
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动摇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认为一切事物都有质料和形式构成,质料是具有可能性的原料,必须取得一定的形式,其可能性才能实现,这种质料形式论是唯物论的思想,但是亚里士多德认为质料是被动的,形式是积极的,这是唯心论的思想。
心灵与身体心灵和身体是同一实体还是两个独立的存在
心灵与身体心灵和身体是同一实体还是两个独立的存在心灵与身体:同一实体还是两个独立的存在心灵与身体是哲学和心理学领域中一个重要而复杂的议题。
关于心灵与身体关系的探讨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从古代的哲学思想到现代的神经科学研究,学者们一直在试图解开这个谜团。
本文将探讨心灵和身体的本质及其关系,并分析不同学派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一、心灵和身体的定义心灵和身体是对人类存在两个基本方面的概括。
心灵通常被认为是指思维、意识和主观体验,是人类独有的精神能力。
而身体则是指物质形态的人体,包括大脑、神经系统和器官等。
二、心灵与身体的同一性观点同一性观点认为心灵与身体是同一实体的两个方面,即心灵是身体的产物,没有独立存在的实体。
这一观点最早由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并在柏拉图和笛卡尔的哲学体系中得到进一步发展。
柏拉图认为,人的灵魂是身体的理性和理性的能力,是身体的统一和根源。
这种观点主张身体和心灵是相互依存、统一的存在。
笛卡尔则提出了著名的“心灵-物质二元论”,认为心灵和身体是两个彼此独立的实体。
他认为心灵是具有思维能力的非物质实体,而身体则是物质的机器。
笛卡尔的观点被称为“心灵与身体的分离”,影响深远。
三、心灵与身体的独立性观点独立性观点认为心灵和身体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存在,它们有不同的属性和运作方式。
这一观点在现代哲学和心理学中得到广泛探讨和支持。
存在主义者认为,心灵和身体是不可分割的,它们相互作用并决定个体的行为和体验。
心理学家认为,心灵和身体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神经生化过程,这些过程可以解释认知、情感和行为等心理现象。
四、心灵与身体关系的实证研究随着神经科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实证研究揭示了心灵和身体之间的密切关系。
神经科学家通过脑成像等技术研究发现,人的思维、情绪和行为都与特定的大脑区域和神经元活动相关联。
这些研究支持了心灵和身体的密切联系,同时也提供了对心灵和身体关系的实证证据。
虽然这些研究并没有完全解决心灵和身体关系的问题,但它们为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提供了基础。
二元论的困境及其解决方案
二元论的困境及其解决方案摘要:在心灵哲学的众多问题中,身心问题常被认为是心灵哲学的本体论问题。
人有心灵的存在吗?如果有,它是一种实体还是一种属性?心灵和身体之间能否相互作用?这些都属于身心问题需要讨论的范畴。
在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中,有一种理论叫做二元论。
根据应用范围可以将二元论划分为不同种类,其中笛卡尔的“实体二元论”开创了对于身心问题更为现代化的思考角度,但也产生了许多困境,而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身心如何进行互动。
本文从二元论的历史开始,对其主要困境及后人于这种主要困境的典型解决方案进行阐述。
关键词:二元论;身体;心灵;相互作用二元论分为谓词二元论、实体二元论和属性二元论。
谓词二元论认为在我们的语言中有两种本质上不同的谓词:物理谓词和心理谓词。
而在描述世界的过程中,心理学或心理谓语的作用至关重要,它们不能被还原为物理谓词。
属性二元论认为世界上有两种本质上不同的属性:物理属性和心灵属性。
物理性质包括大小、重量、形状、颜色、通过空间和时间的运动等,所有人都能直接观察或可以使用工具观测到它们。
心灵属性则涉及到与这些典型物理对象不同的意识和意向性,包括知觉经验、情感经验、信仰、欲望等等,人类的特征就在于他们的身体同时具有物理属性和心灵属性。
而实体二元论经常被称为"笛卡尔二元论",也就是本文所要讨论的主题。
心灵哲学二元论的产生和发展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
1.二元论的演变历史在心灵哲学二元论中心灵与身体相对应,但在不同时代心灵的不同方面一直是哲学家们关注的中心。
在《裴多篇》中柏拉图认为,肉体只是短暂的存在,是“形式”的不完美复制品,永恒的“形式”才是真正的实体。
而由于身体的囚禁,人类的灵魂无法到达“形式”所在的区域。
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形式”是存在于事物中的事物本性和性质,物质如何表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形式,形式是真正的实体,而灵魂就是身体的一种形式。
托马斯阿奎那则认为灵魂、智力和形式都是实体。
笛卡尔哲学思想
笛卡尔是近代哲学的奠基者和唯理论的创始人,它既是哲学家又是数学家和物理学家,不仅其哲学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而且在科学史上亦有一席之地。
笛卡尔将他的哲学体系(亦即人类知识体系)比作一棵大树,它的树根是形而上学,树干是物理学,树枝是其他的科学(主要是医学、机械学和伦理学)。
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讨论笛卡尔的哲学,这就是“方法论”、“形而上学”和“物理学”。
一.方法论和认识论在某种意义上说,哲学问题的解决与方法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因而历来的哲学革命大多与方法论的创新有关,笛卡尔也不例外。
笛卡尔的哲学革命首先就是从方法论开始的。
㈠.方法论原则笛卡尔的方法论原则有四条:第一条,绝不把任何我没有明确地认识其为真的东西当做真的加以接受,也就是说小心避免仓促的判断和偏见,只把那些十分清楚地明白地呈现在我的心智之前,使我根本无法怀疑的东西放进我的判断之中。
第二条,把我所考察的每一个难题,都尽可能地分成细小的部分,直到可以而且适于加以圆满地解决的程度为止。
第三条,按照次序引导我们的思想,以便从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点一点逐步上升到对复杂的对象的认识,即使是那些彼此之间并没有自然的先后顺序的对象,我也给他们设定一个次序。
最后一条,把一切情形尽量完满地列举出来,尽量普遍地加以审视,使我确信毫无遗漏。
在这四条方法论原则中,笛卡尔首先确立的是普遍怀疑的出发点、理性的权威和衡量真理的标准。
他要求对一切知识采取怀疑的态度,只接受那些被心智(理性)明确地认识为真的东西,而且确定了真理的标准,那就是清楚明白、无可置疑。
所谓“清楚”就是对象界限分明,与其他的对象判然有别,不混杂。
所谓“明白”就是对象明显地、位置适当地呈现在心灵面前,不暗昧,不模糊。
在第二条原则中,他概括了分析的方法。
第三条原则概括了综合方法。
第四条原则则类似完全列举或归纳方法。
㈡.理性演绎论按照笛卡尔的观点,哲学作为一切知识的基础,必须是从一个清楚明白、无可置疑的基本原理推演出来的严密的科学体系。
心理学流派中的心身平行论名词解释
心理学流派中的心身平行论是指一种心理学观点,认为心理现象和生理现象是并列存在的,彼此相互独立而又互相作用的关系。
这一观点强调心理和生理是平行发展的,而非一者由另一者决定,同时也不是完全隔离的。
在心理学史上,心身平行论在不同的流派和学者中有不同的解释和诠释。
1. 心身平行论在心理学流派中的起源和发展心身平行论最早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哲学家、物理学家兼数学家勒内·笛卡尔的“心体二元论”观点。
笛卡尔认为,人的身体是物质的,而心灵是非物质的,二者在空间上并列存在,相互影响,但又不互相依存。
这一观点在后来的心理学发展中影响深远,奠定了心身平行论在心理学中的地位。
随着心理学的不断发展,心身平行论在不同流派中得到了不同的发展和诠释。
其中包括行为主义、认知心理学、生物心理学等,这些流派都对心身平行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
2. 心身平行论对心理学的意义和影响心身平行论的提出和发展,对心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使得心理学不再被简单地解释为“生理反应”或“心理活动”,而是将二者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更加完整和全面的理论体系。
心身平行论的提出和发展,使得心理学研究不再局限于单一层面,而是开始关注心理和生理的互动过程。
这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解释人类行为和心理活动的复杂性。
心身平行论的提出也为心理学和其他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为跨学科研究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3. 我对心身平行论的个人理解和观点在我看来,心身平行论是一种十分重要且有启发意义的心理学观点。
它强调了心理和生理的相互作用和互相关联,避免了单一因素对人类行为和心理活动的简单解释。
心身平行论也提醒我们,作为心理学研究者和实践者,需要综合考虑不同层面因素的影响,才能更好地理解和干预人类行为和心理现象。
我认为心身平行论对于现代心理学研究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总结回顾心身平行论作为心理学中重要的理论观点,对于整个心理学领域的发展和研究具有深远的意义。
身心平行论:天才们的疯狂猜想
身心平行论:天才们的疯狂猜想上次我们主要是谈了笛卡尔,说了笛卡尔的因果观点是有问题的,为什么?因为笛卡尔他预先设定了心灵实体和物理实体之间的对立,在这种情况下,他又怎么说明心灵因果性呢?也就是说他怎么能够说明我们的某些心理活动能够引发物理效果,或者是某些物理原因能够引发心灵领域内的效果。
他已经把心灵和物理完全看成两个截然不同的东西了,要在这两者之上搭桥就显得很困难。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别的哲学家是怎么来把这个问题想得更加圆融一点。
我们今天要提到的关键词就是所谓的身心平行论。
申请。
平行论,就是说身和心两个东西是平行的,没有相交点的。
大家一听可能会觉得这种观点是疯掉了。
因为我们现在碰到的问题是身和心之间怎么让他们交流起来,现在你干脆告诉我身和心完全是平行的,好像就把这个问题弄得越来越难了。
有人就恰恰要主张用身心平行论的这种很极端的观点来解决des的问题。
这个人就是笛卡尔的老乡,叫马勒布朗式。
马勒布朗氏读了笛卡尔的书,觉得相当有道理,但是他也发现了心灵因果关系是笛卡尔的二元论很难说明的一个问题,他就想给敌卡尔加补丁,马勒布朗式本身是一个神父,所以它的补丁里面又有很多神秘的神学成分了。
那么我们来看看它的补丁是怎么加的。
马勒布朗是为了讨论心灵和物理之间的因果关系,先邀请我们来思考其他领域内的因果关系。
假设你有一个手机,手机当然他那个时候没有,我是为了讲哲学方便,假设你有一个手机,还有一个拐角,手机它显示出来的钟表的时间是11:05,怀表也是这样显示的。
好了,马勒布朗式就要问大家了,你觉得是手机的时间引起了怀表的时间的走动,还是怀表的时间引起了手机的时间走动?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是都不是了。
所有人都会说你这问题好奇怪,我们这两个计时器械,它背后依据的都是北京时间,这个国家背后还有一个最终的权威时间,这就是所谓的格林威治时间。
所以你是不能够说那只钟表是这只钟表运作的原因,反过来说也不行,这也不通。
好,马勒布朗诗说。
笛卡尔的二元论
笛卡尔的二元论哲科学习坊2021-02-19 22:53:50今天说笛卡尔的第二个论题:二元论01 二元论的起源二元论核心:物质和精神是分离的。
思想和肉体是分离的,这个概念古已有之。
我们甚至从我们的语言中找到,我的手,我的大脑,仿佛我和大脑是分开的,是两个东西。
常见的转世、轮回、穿越,借尸还魂都体现了二元论。
在笛卡尔时代,如果说一切都是依照自然规律来运动,会面临一些宗教上的问题。
那我们的思想和行为是不是也像行星运行轨道一样在自然规律下运动呢?如果有科学定律可以规范我们的思想和行为,那么宇宙就不都是依照规律运动的,因为人的思想可不受宇宙规律的支配。
如果整个宇宙都有规律存在,那我们的意识是被制约的。
我们就只是肉乎乎的机器人,自由意志是假象。
笛卡尔为了保证人的自由意志又保持自然规律,提出了二元论,把人的肉体和灵魂进行切割。
一元论:肉体是灵魂的载体,灵魂是肉体的现象。
二元论认为肉是会坏的机器,完全受物理定律支配。
但灵魂不是。
灵魂可以自由思考,不受物理定律支配,而且可以做出反定律事件。
例如一个活人和一个刚刚死了一秒的尸体,零部件上没有差别。
但是尸体可用牛顿三大定律来解释,你踢他一脚,移动多远,完全可以用物理知识算出来。
但你踢活人一脚试试,非但不会移动,有可能反过来踢你一脚。
物理定律无法解释这个现象,这说明了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
笛卡尔对灵魂和肉体做了一个详尽的解释,但不是简单地照搬前人。
他认为物质是占领空间的,可以分割成一个个更小的部分,但意识不行。
灵魂、意识不占有空间,所以无法分割成更小的单位。
肉体可以五马分尸,大卸八块,但灵魂不可能分成0.5个。
笛卡尔的思考结果:人是一个二元存在。
既会思考,也会占领空间,身体就是一个物质的机器,受物理法则的统治。
然而灵魂是非物质的,不占空间,不受物理法则统治,自由自在,拥有自由意志。
这在当时看来,笛卡尔给出了一比较完善的解释。
二元论有其正面价值,而且价值非常大,影响至今。
2021笛卡尔“心物二元论”主张的“实在的区分”范文2
2021笛卡尔“心物二元论”主张的“实在的区分”范文 我们通常所谓"心物二元论"或者"心物区分"学说①可以说是笛卡尔哲学中影响最大、最受争议同时也是遭到最多误解的理论之一.简而言之,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或者"心物区分"学说并没有简单地宣称心灵与物体是不同的,而是主张这两者之间是"实在的区分".然而,我们对于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或者"心物区分"学说的研究,尤其是对"实在的区分"这一术语的研究,仍然不充分.因此,我期望对"实在的区分"这一术语进行基于文本的重新梳理会有助于推动笛卡尔哲学乃至整个早期近代哲学的研究.这也是我的这篇文章的写作目的. 关于笛卡尔的"实在的区分"的研究,可以表述为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什么是笛卡尔的"实在的区分"?第二,笛卡尔怎样证明心物之间的"实在的区分"?"实在的区分"这一概念给心物区分证明带来了什么样的困难?第三,为什么笛卡尔要提出并且坚持心灵与物体之间的"实在的区分"? (一) "实在的区分"并不是笛卡尔所独创的一个术语,事实上,经院-亚里士多德主义哲学中早就有了这样的概念.在《第一哲学沉思》的第一组反驳中,荷兰的基督教神学家卡特鲁斯就曾经援引了晚期经院哲学家邓·司各特的"区分"学说来批评笛卡尔对这个术语的用法.根据卡特鲁斯的转述,邓·司各特提出了三类"区分":"实在的区分"、"概念的区分"以及"形式的或对象的区分".首先,如果两个东西能够实际上脱离彼此而存在,那么这两个东西之间的区分就是"实在的区分".比如,我现在手边的水笔和笔帽就是在这个意义上具有"实在的区分"的两个东西,因为尽管它们可以合在一起被当作一支笔,但两者在实际上可以分开存在.其次,如果两个东西只是在概念上能够脱离彼此而存在,那么这两个东西之间的区分就是"概念的区分".比如,山与谷就只是具有"概念的区分"的两个东西而已,因为尽管我们能够在思想中将两者分开,但实际上并不单独存在着没有谷的山或者没有山的谷.最后,在司各特看来,如果一个东西能够脱离另一个东西而被知觉,那么这两个东西之间的区分就是"形式的或对象的区分",这一区分介于"实在的区分"与"概念的区分"之间.司各特举例说,上帝的正义与他的仁慈就属于这类区分,因为我们能够脱离上帝的仁慈而分明地理解他的正义,也能够脱离他的正义而分明地理解他的仁慈,但是,我们并不会由此得出推论说,上帝的仁慈与他的正义能够因此而脱离彼此独立存在.他说: 这两者的形式的概念是有所区分的,先于任何理智的运作,因此,一个是不同于另一个的.然而,并不能因此说,因为正义与仁慈能够脱离彼此而被构想,它们就因此能够分离地存在.(DunsScotus,O pus O xoniense 1. 8. 4,转引自《第一哲学沉思》第一组反驳,CSM II 72 - 3,ATVII 100①). 总之,在晚期经院哲学家司各特那里,两个东西具有实在的区分当且仅当这两个东西能够在实际上脱离彼此而存在;换句话说,"实在的区分"就是实际上能够脱离彼此而存在的两个东西之间的区分. 然而,笛卡尔并不同意晚期经院哲学,尤其是司各特对"实在的区分"的用法.尽管他沿用了"实在的区分"这个经院哲学的术语,但是(一如他经常所做的那样)他赋予了这个术语以新的含义.他分别在《第一哲学沉思》中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以及《哲学原理》中提出了他自己的一套不同于经院哲学的"区分"学说,并且也由此提出了他自己的关于"实在的区分"这一术语的用法.接下来,我将分别对这两处文本进行分析和阐释. 首先,根据笛卡尔的实体-样态的形而上学框架,我将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中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中关于"区分"所做的论述分为如下三种情况来说明: 第一种情况涉及的是样态与样态之间的关系,笛卡尔把这种关系称为"样态的区分".这种区分"只应用于不完全的存在物"(《第一哲学沉思》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CSMII 85,AT VII 120),也就是说,只应用于实体的样态.在笛卡尔看来,这种区分就是司各特所说的"形式的或对象的区分",因为我们通常都能够脱离一个实体的样态而清楚分明地知觉到这个实体的另一种样态.笛卡尔举例说,某个物体的运动与它的形状都是这个物体的样态,我们能够脱离这个物体的形状而分明地理解这个物体的运动,反之,我们也能够脱离这个物体的运动而分明地理解它的形状,因此它们两者之间的区分就属于样态的区分. 第二种情况涉及的是实体与样态之间的关系,笛卡尔把这种关系也归属于"样态的区分".在笛卡尔看来,我们是无法脱离某个实体而清楚分明地理解这个实体的某种样态的.他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第一个例子是关于物体的,他认为,我们无法脱离一个物体来完全地理解这个物体的运动,同样地,我们也无法脱离这个物体而完全地理解这个物体的形状.第二个例子则是关于人的,他说,我们既不可能脱离了正义的人而理解正义,也不可能脱离仁慈的人而理解仁慈.需要注意的是,笛卡尔在例子中所用的"理解"一词的含义是指清楚分明的知觉,有时候他会用"完全的理解"(《第一哲学沉思》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CSMII 86,AT VII 120)一词来特别强调这种知觉的清楚分明.因为,也许有人会反驳说,我完全可以脱离某个实体而理解这个实体的某个样态,比如脱离一个物体而理解这个物体的运动.对此,笛卡尔无疑会答复说,你的这种理解并不是"完全的理解",即,不是清楚分明的理解或知觉. 第三种情况涉及的是实体与实体之间的关系,笛卡尔认为,我们完全能够脱离一个实体而清楚分明地理解另一个实体.笛卡尔将这种实体与实体之间的区分称为"实在的区分". 总之,从笛卡尔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可以得出,他对"实在的区分"这一术语的理解与运用完全不同于他那个时代的经院哲学的通常用法.在笛卡尔看来,两个东西具有实在的区分当且仅当我们能够把这两个东西理解为不同的实体;换句话说,"实在的区分"就是两个不同的实体之间的区分. 其次,笛卡尔在《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的第60 至62 节中,还提出了一套更加细致的"区分"学说.根据他的实体-样态本体论框架,他将所有的"区分"分为三类:实在的区分、样态的区分以及概念的区分.他的这一区分在形式上类似于邓·司各特所做的区分,但在含义上则有很大的不同. 第一类区分,即"实在的区分",就是存在于实体之间的区分.笛卡尔说"实在的区分仅仅存在于两个或更多的实体之间"(《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60 节,CSM I 213,AT VIIIA 28) .他还进一步提出了认识"实在的区分"的条件,那就是:"仅仅从这样一个事实---我们能够脱离一个而清楚分明地理解另一个---我们能够知觉到两个实体是实在的区分的"(《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 60节,CSM I 213,AT VIIIA 28).在这个意义上,笛卡尔说,任一实体都与其他任何实体具有实在的区分.上帝与任何个别的物体以及任何个别的心灵之间都具有实在的区分;同样地,任何一个个别的物体与任何的实体(包括上帝、任何心灵以及任何其他个别的物体)之间具有实在的区分;任何一个心灵也同样地与任何其他实体(包括上帝、任何物体以及任何其他的心灵)都具有实在的区分.因此说,在这个意义上,心灵与物体之间具有实在的区分. 第二类区分,即"样态的区分",包含两种情况:存在于实体与这个实体的样态之间的区分(以下简称为样态的区分1)以及存在于同一实体的不同样态之间的区分(以下简称为样态的区分2).关于样态的区分1,笛卡尔说"仅仅从这样一个事实---我们能够脱离我们所不同于一个实体的那个样态而清楚地知觉这个实体,反过来,我们不能够脱离这个实体而理解这个样态---第一类样态的区分能够被认识"(《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61 节,CSM I 214,AT VIIIA 29).在这个意义上,笛卡尔举例说,个别的物体与它的运动具有样态的区分1,肯定或回忆与心灵之间也具有样态的区分1.需要强调的是,样态的区分1存在于实体与这个实体的样态之间;如果考虑的是一个实体与另一个实体的样态之间的区分,笛卡尔说,"称这类区分为实在的区分而不是样态的区分似乎更加恰当"(《哲学原理》 第一部分第61节,CSM I 214,AT VIIIA 30).关于样态的区分2,笛卡尔这样说道"我们能够脱离一个样态而知道另一个,并且反之亦然,但是我们不能脱离它们所附着的实体而理解它们中的任何一个"(《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 61节,CSM I 214,AT VIIIA 29).在这个意义上,笛卡尔举例说,一块石头的形状与这块石头的运动之间就具有样态的区分2.同样需要强调的是,样态的区分2存在于同一实体的样态之间;如果考虑的是一个实体的样态与另一个实体的样态的区分的话,这类区分应当属于实在的区分. 第三类区分,即"概念的区分",也包含两种情况:存在于一个实体与这个实体不可或缺的属性之间的区分(以下简称为概念的区分1)以及存在于同一实体的不同的不可或缺的属性之间的区分(以下简称为概念的区分2).所谓不可或缺的属性就是:如果一个实体没有这些属性,那么这个实体就是不可知的.一言以蔽之,一个东西的不可或缺的属性就是这个东西的本性或本质.关于概念的区分1,笛卡尔说,"如果我们将上述所说的属性从一个实体中排除出去,那么我们没有能力形成一个关于这个实体的清楚分明的观念"(《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62 节,CSM I 214,AT VIIIA 30),从这一点我们能够认识到概念的区分1.在这个意义上,笛卡尔举例说,一个实体与它的绵延仅仅具有概念的区分1.在第 63 节中,笛卡尔进一步指出,心灵(即思想的实体)与思想(即心灵的本性)之间的区分,以及物体(即广延的实体)与广延(即物体的本性)之间的区分,也都只是概念的区分1.关于概念的区分2,笛卡尔说,"如果我们将一个属性与另一属性分开,那么我们没有能力知觉到关于这两个属性之间的任意一个属性的观念"(《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62 节,CSM I 214,ATVIIIA 30),从这一点我们能够认识到概念的区分2.在这个意义上,笛卡尔在法文版中举例说,一个物体的广延与这个物体的可分性之间仅仅是概念的区分2,而且这两个属性与这个物体的区分也只是概念的区分1. 此外,关于概念的区分还需要说明一点,在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中(《第一哲学沉思》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CSMII85 - 6,AT VII 120 - 1),笛卡尔只提到了"实在的区分"与"样态的区分",而没有提到"概念的区分";或者说,在那里,他将"样态的区分"与"概念的区分"合并在了一起来处理.在《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 62 节中,笛卡尔表示他完全清楚自己过去说过些什么,他说他曾经将"概念的区分"与"样态的区分"放在了一起处理,但那仅仅是因为"那里不是一个适合仔细区分这两类区分的地方;只要将两者与实在的区分区别开来,对于我的目的来说就足够了"(《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62 节,CSM I 215,AT VIIIA 30) . 总之,从笛卡尔在《哲学原理》中关于"区分"的说法,我们可以看出,同他在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中的说法一样,在他看来,"实在的区分"就是存在于不同实体之间的区分;不过,不同的是,笛卡尔在这里更加细致地指出,这一"实在的区分"不仅仅是两个不同的实体之间的区分,而且还是两个不同的实体的样态之间的区分. 综上所述,笛卡尔提出了一套不同于经院哲学的独特的"区分"学说.在经院哲学那里,"实在的区分"只能应用于实际上能够分离地存在的东西之间的关系上;而在笛卡尔那里,"实在的区分"则应用于不同的实体之间关系上,而并不要求这两个不同的实体在现实中能够分离地存在. (二) 在依据文本阐明了笛卡尔的"实在的区分"的含义之后,我们现在可以开始着手处理我一开始所提出的第二个问题了.在这一小节中,我将首先回答"实在的区分这一概念给心物区分证明带来了什么样的困难"这个问题. 笛卡尔在不同时期、在不同文本以及同一文本的不同地方都对心灵与物体的实在区分做出了证明,可以说存在着一些不同的笛卡尔的心物区分证明,并且同一证明也存在着的一些不同版本.①出于主题与篇幅的考虑,我并不打算在这里细致地分析和考察这些不同的证明以及证明的不同版本,我只打算先考察笛卡尔在第六沉思中所做出的证明,来表明"实在的区分"这个特殊的概念为这一证明所带来的理论上的困难. 一般来说,笛卡尔最着名也最经常被讨论的心物区分证明是在第六沉思中提出的. 首先,我知道,凡是我清楚分明地理解的任何东西,上帝都能够把它创造得完全符合我对它的理解.因此,我能够脱离一个东西而清楚分明地理解另一个东西,这一事实就足以使我确定这两个东西是有所区分的,因为它们至少能够被上帝所分离开来.至于产生这样的分离需要哪种力量,这个问题并不影响这两个东西是有所区分的这一判断.因而,仅仅知道我存在并且同时看到除了我是一个思想的东西之外绝对没有任何东西属于我的本性或本质,我就能够正确地推论出我的本质只在于我是一个思想的东西.诚然,我也许具有(或者,可以预见到是,我确实具有)一个身体,它非常紧密地与我结合在一起.但是,一方面,我具有一个关于我自己的清楚分明的观念,我只是一个思想的且无广延的东西;另一方面,我具有一个关于物体/身体的分明的观念,它只是一个有广延的且不思想的东西.因此,可以确定的是,我< 即,我的灵魂,由于它我才是我所是>②是实在地区分于我的身体,并且没有它也能够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笛卡尔的所有沉思都是用第一人称写的,并且他往往无差别地交替地使用"我"与"心灵"①,因此,我认为在某些地方用"心灵"来替代"我"或者"我自己"是可行的.从上述引文中,我们可以归结出一个十分简略的笛卡尔的心物区分证明的模型: 1.我有一个关于心灵的清楚分明的观念,即,它是一个思想的而非广延的东西,也就是说,心灵的本性或本质仅仅在于思想. 2.我有一个关于物体的清楚分明的观念,即,它是一个广延的而不思想的东西,也就是说,物体的本性或本质仅仅在于广延. 3.由 1、2 得,我能够清楚分明地理解到心灵与物体的本性或本质是完全不同的;并且,我能够脱离物体而清楚分明地理解心灵并且我也能够脱离心灵而清楚分明地理解物体. 4.凡是我清楚分明地理解的任何东西,上帝都能够把它创造得完全符合我对它的理解(清楚分明的观念之保真原则). 5.由 4 得,我能够脱离一个东西而清楚分明地理解另一个东西,这一事实就足以使我确定这两个东西是有所区分的. 6.由 3、5 得,心灵与物体是有所区分的. 7.心灵与物体是实在区分的. 对于我所归结出的这个初步的心物区分证明的模型,我简单地分析一下:首先,既然前提1 与前提 2都涉及到"清楚分明的观念"这个概念,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这个术语在笛卡尔那里的含义.笛卡尔曾经在《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 45 节中解释了他所说的"清楚分明的观念"的含义.他分别解释了什么样的观念是"清楚的"以及什么样的观念是"分明的".一方面,对于"清楚的观念",笛卡尔提出说"我称一个知觉是'清楚的',当这个知觉呈现于专注的心灵之前并被它所把握"(《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 45 节,CSM I 207,ATVIIIA 22) .让我们以视觉来类比说明,一个视力正常的人,当他把他的双目(视觉器官)聚焦并且锁定于一个对象的时候,他所获得的关于这个对象的视觉观念(感觉观念)就是"清楚的";类似地,一个理智健全的人,当他把他的理智(理智器官)聚焦并且锁定于一个对象的时候,他所获得的关于这个对象的观念(理智观念)也是"清楚的".另一方面,笛卡尔又提出说"我称一个知觉为'分明的',当这个知觉不但是清楚的,而且这个知觉之中所包含的所有东西全都是清楚的,从而使之极大地区分于所有其他知觉"(《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 45 节,CSM I 207 -8,AT VIIIA 22).也就是说,当一个观念不但是清楚的,而且当我们把所有不属于这个观念的东西都从中排除出去的时候,我们所获得的这个观念就是"分明的". 因此,前提1 的意思就是说,当我将我的理智聚焦锁定在"我"或我的心灵的时候,我就会获得一个关于心灵的清楚的观念;此外,我理解到"我"或者说心灵是一个思想的东西,它的本性或本质仅仅在于思想,也就是说,我把任何不属于心灵的本性或本质的东西(比如广延)都从中排除出去了,因此,我也就获得了关于心灵的分明的观念.而这也就是笛卡尔在第二沉思中所做的工作. 同样地,前提2 的意思就是说,当我将我的理智聚焦锁定在一个物体的时候,我就会获得一个关于物体的清楚的观念;此外,我理解到物体是一个广延的东西,它的本性或本质仅仅在于广延,也就是说,我把任何不属于物体的本性或本质的东西(比如思想)都从中排除出去了,因此,我也就获得了关于物体的分明的观念.而这也就是笛卡尔在第二沉思的"蜂蜡论证"、第五沉思以及第六沉思前半部分中所做的工作. 既然根据前提1 与前提 2,我的关于心灵与物体的观念不但是"清楚的"而且更是"分明的",这就意味着:我能够清楚分明地理解到心灵与物体的本性或本质是完全不同的;我能够脱离物体而清楚分明地理解心灵,同时我也能够脱离心灵而清楚分明地理解物体,这就是上述模型中由 1、2 推论出的 3. 再来看上述模型中的4,它是我称作为"清楚分明的观念之保真原则"的一种表述.笛卡尔在第三沉思的一开始就直接抛出了这条原则,即:"凡是我非常清楚分明地知觉到的都是真的"(《第一哲学沉思》第三沉思,CSM II 24,AT VII 35),但是,他并没有像许多人所认为的那样草率地并且未加证明地确立了这条原则.恰恰相反,笛卡尔花了大量的笔墨来证明这条原则,自第三沉思开始一直到第五沉思的结尾,他所做的工作可以说都是为了证明这条原则.关于这条原则的证明以及相关的问题都是非常有趣同时又十分复杂的,学界长期以来都一直对此争论不休,我在这里并不打算对此展开讨论.一言以蔽之,在笛卡尔看来,上帝存在且上帝不是个骗子这一事实就能够保证清楚分明的观念为真.因为,反过来,如果上帝给予我们的清楚分明的观念(不论他是直接地将这些观念放在我们的心灵之中,还是间接地给予了我们获得清楚分明的观念的官能)不是真的,那么他就是在骗人,而这在笛卡尔看来是荒谬的.更为糟糕的是,即使上帝给予我们的清楚分明的观念是错误的,那么我们也永远不能够发现这一点.因此,不论哪种情况,我们都不得不相信清楚分明的观念为真.现在我们可以说,"清楚分明的观念之保真原则"并不是一个笛卡尔草率提出的未加证明的断言,而是在笛卡尔理论体系内有着十分强力的理性证明与支持的;不过,请注意"在笛卡尔理论体系内"这一限定,因为如果上帝不存在或者上帝可以是个骗子,那么上述原则就会失效,笛卡尔的其他所有基于此的证明也都会毁于一旦. 最后,前提1 与前提 2 已经论证了 3,即"我能够脱离物体而清楚分明地理解心灵,反之,我也能够脱离心灵而清楚分明地理解物体";而凭借 4,即"清楚分明的观念之保真原则",我们又可以推论出 5,即"如果我能够脱离一个东西而清楚分明地理解另一个,那么这个东西必定是与另一东西有所区分的";因此,我们能够得出结论 6,即"心灵是与物体有所区分的".通过以上帝作为保证的"清楚分明的观念之保真原则",笛卡尔完成了从观念到事实的推论. 对于1-6 的证明,我觉得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点,我前面已经提到过了,那就是只有在笛卡尔自己的理论框架内看,这个心物区分证明才具有绝对的确定性,一旦这个框架被证明是错误的或者从框架之外来评价它的话,那么这个证明自然无法成立,其结论也会失效.第二点,就是笛卡尔对心物区分的主张始终强调的是心灵与物体能够脱离彼此而存在,他从来没有宣称过两者实际上能够脱离彼此而存在,哪怕是凭借着上帝的威能,笛卡尔也仅仅是从心物区分的逻辑上的与知识论上的可能性推理到形而上学上的可能性而已.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从1 到 6,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第六沉思的心物区分证明中,他能够证明的仅仅是心灵与物体是有所区分.然而,正如我在文章一开头所强调的那样,以及我引用的段落中的粗体所表明的那样,笛卡尔并没有仅仅主张心物间有所区分,而是坚持心灵与物体之间是"实在的区分"的.那么,笛卡尔是如何从上述模型中的结论 6 进一步地推论出 7 的呢? 根据前面第一节的分析可知,在笛卡尔看来,"实在的区分"指的是不同实体之间的区分,它只能够用于实体与实体之间的关系之上.因此,如果笛卡尔想要证明心灵与物体是实在区分的,那么他就必须不但证明心灵与物体是有所区分的,而且还必须进一步证明心灵是实体并且物体也是实体.换句话说,如果笛卡尔要从6 出发得到结论 7,那么他就必须证明心灵与物体都是实体.而按照《第一哲学沉思》的证明思路和策略,笛卡尔是无法证明这一点的. 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中的这个"心物实在区分"证明一经提出,与他同时代的一些哲学家们就立刻发现了这一证明中的上述问题,即,笛卡尔在那里只能够证明心灵与物体有所区分,而无法证明两者具有实在的区分,或者说,心灵与物体是两种不同的实体. 比如,在第一组反驳中,卡特鲁斯就批评笛卡尔将"关于所谓的灵魂与物体之间的区分的证明似乎建立在两者能够脱离彼此而被分明地构想这一基础之上"(《第一哲学沉思》第一组反驳,CSMII 72,AT VII 100).他举例说,我们能够脱离上帝的仁慈来理解上帝的正义,反之亦然;但是,在卡特鲁斯看来,显然上帝的仁慈与上帝的正义并不因此就具有实在的区分. 又比如,在第五组反驳中,伽桑狄也对此提出质疑.伽桑狄用笛卡尔喜欢用的三角形的例子来说明他的反驳."三角形的最长边对着最大角"是三角形的一个性质,"三角形内角和等于两个直角之和"是三角形的另一个性质,在他看来,人自然能够脱离三角形的一个性质而去理解三角形的另一个性质. 但是,他质疑道,难道这就意味着"上帝能够将前一个性质与后一个性质分离开,或者使这个性质独立于三角形而存在?"(《第一哲学沉思》第五组反驳,CSMII 232,AT VII 334 - 5)此外,在第六组反驳的最后一条反驳(即第十条反驳)中,同卡特鲁斯与伽桑狄一样,这组反驳的反驳者们也对此提出了批评.他们提出了一个类似于第一组反驳与答辩中讨论过的例子来说明他们的质疑. 当我们思考上帝的仁慈时,我们并没有所思考的正义,换句话说,我们能够脱离了上帝的正义而理解上帝的仁慈;当我们思考上帝的存在时,我们也没有在思考圣子或者圣灵,换句话说,我们能够脱离圣子与圣灵而理解上帝的存在.但是,我们难道能够因此而认为上帝的仁慈与它的正义是区分开来并且能够分离地存在的吗?我们难道能够因此而。
从二元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看意识问题的困境
从二元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看意识问题的困境意识的“难问题”在于意识具有主观性、私人性,由于意识总是指向一个人的内心世界,那么意识的本质是什么、它如何与客观的物质世界相契合就成了意识领域的难问题。
传统形而上学中有三种解决方案:笛卡尔式的心——身二元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
本文意在解释它们各自的解决方法并说明遗留问题,意识的难题在这三种框架下都没能得到完美地解决,意识问题的研究还需要新方法的注入。
标签:意识;难问题;三种解决方案意识问题一直是哲学研究中的难题。
给意识下定义是很难的,似乎没有一个客观的、科学的定义可以把握意识的本质,这是因为意识总是指向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具有主观性。
我们的主观感受和对外部世界的客观描述之间存在着某种经验关联,但是其中总有一个巨大的鸿沟无法跨越,我们无法感知他人的经验,也无法让他人感知我们的经验,那我们如何描述经验的产生及其特性?大卫·查尔默斯(David Chalmers)提出了意识的“易问题”与“难问题”。
“易问题”涉及的是对脑的客观研究,以及对信息辨别、整理、集中注意力等功能,它们可以通过科学的方法加以解决;“难问题”解决的是感受从何而来的问题,我们的大脑存在着处理信息的方式,但也的确存在着主观层面。
一般认为大脑产生了意识,那为什么一个具有物理基础的东西会产生出精神的存在?由于意识的主观性,一个重要的问题便凸显出来:意识如何与物质世界相契合?尤其是意识如何与大脑的运作过程相匹配?意识的主观性可以说是意识问题的症结所在,这也是意识之谜的关键。
哲学家和科学家们一直努力揭开其神秘的面纱,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传统上有三种解决方案:二元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
一、心—身二元交互论心—身问题是关于人类的心灵和身体(尤其是大脑)之间的关系的理论。
当心灵和身体被认为是截然不同的两个实体时,它们如何交互作用的问题便产生了。
人类历史进入到十六世纪以来,自然科学蓬勃发展,天文学、物理学等学科都获得了突破性进展,随之带来的是机械论的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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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卷第11期2011年11月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Nov.2011Vol.8No.11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物质与意识的关系。
心身关系是哲学基本的核心命题之一。
回顾历史进程,从笛卡尔的心身二元论到罗蒂的“心身统一性的唯物主义”,以及丹尼特的心灵解释学,走过了一条漫长的、相互更迭反复的道路。
虽然心身关系问题长期游弋于“对立”与“同一”的哲学价值取向之间。
但每一种理论的产生总是离不开其所属的时代背景,并伴随着科技的进步而不断发展。
古代自然科学不成熟,哲学家几乎完全是根据经验和思辨进行猜测和推断;笛卡尔的理论则是建立在当时缺乏系统性的自然科学基础之上;现当代,心灵哲学不再是学者独自冥思苦想的结果,而是具有更为广泛和坚实的学科依托。
特别是二战后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阿尔温·托夫勒所谓的“第三次浪潮”冲击着心灵哲学的方方面面。
一、笛卡尔实体二元论简述心身关系是西方哲学所关注的核心命题之一。
早在古希腊时期,毕达哥拉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哲学大师就曾做出过相关探索。
这些古典理论把心灵视作外在于肉体的东西,强调了灵魂与肉体的分离关系,具有重灵魂而轻肉体的特征。
直到笛卡尔心身二元论的提出,才将心身关系尖锐地摆在了所有哲学家的面前,成为不容回避的核心命题。
笛卡尔通过否定亚里士多德关于灵魂与肉体“一元论”的理论,重新肯定和阐述了柏拉图将两者看做是相互独立实体的思想,具体来说,世界是由两种截然不同、不依赖于其他东西而独立存在的实体构成的,其中每一种实体都仅仅具有唯一的一种属性———物质实体由于占有空间,其唯一属性是广延,其运动遵循自然规律;心灵实体则由于为人所特有、不占有空间,其唯一属性是思维,其行动遵循自由意志;物质实体无思维,心灵实体无广延,因而这两种实体实质上相互平行、彼此独立、互不干预,共同构成了世界的本原。
笛卡尔认为,这两个层面中对立的各方都不能还原为另一方。
即是说,心灵实体与物质实体、思维与广延是绝对不相同的东西,各自都不能成为对方的根据和解释。
19世纪后半叶,随着以孔德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哲学思潮兴起,传统的笛卡尔形而上学受到了质疑。
学术界开始将传统的心身问题转变为对不同感觉要素(组合)之间关系的探究。
到20世纪20年代,一批新的心灵哲学流派不断涌现,如布伦塔诺的描述性心理学,冯特、詹姆斯的心理哲学、马赫的心身平行原理、胡塞尔的现象学等。
但20世纪40年代以后,行为主义对心灵哲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直到二战后,随着认知心理学的兴起以及实证主义和行为主义的衰落,人们对心理过程及其状态第一次具备了相对科学和客观观察手段,心身问题重新被纳入了主流哲学的研究范畴。
维持根斯坦《关于心理学哲学的评论》的诞生,使关于心理现象的语词和概念进入了分析哲学的理论视野,以语言分析为基础的研究范式成为了现代心灵哲学的发展主流。
二、计算理论:前信息时代心灵哲学的嬗变二战之后,随着商用计算机的使用在发达国家广泛使用,信息对整个社会的影响逐步提高到一种绝对重要的地位.信息量,信息传播的速度,信息处理的速度以及应用信息的程度等都以几何级数的方式在增长。
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民用PC 机的普及和互联网的建构,人类进入了后信息时代(一般认为,1984年是前后信息时代的分水岭,而发展中国家的后信息时代比欧美要晚10年左右)。
计算理论取得了远比笛卡尔更严格和细致的研究成果,揭示了人类心智与计算之间的密切联系。
但从实质上来看,这些研究成果就总体而言并没有彻底超越笛卡尔心身二元论的理论深度和广度。
其主要原因在于学者仍然沿用着惟理智主义的基本立场和研究方法,摆脱不了形而上学的禁锢和机械论的还原主义倾向。
第一,计算理论是以“计算的形而上学”为基础的。
这种形而上学把高度复杂的存在事物简化为单纯的可计算事物,而人的精神本身就包含着众多不可计算性的方面。
把一切心智过程都定量化的背后,意味着计算理论企图利用计算机产品模型的特征提供一种单向隐喻,以此来试图揭示心智的本质,达到对人类心智科学合理的认识,这一推导模式打有很深的笛卡尔式烙印。
此外,从苏格拉底经由柏拉图、笛卡尔、莱布尼兹和康德一直传至常规AI 的这一哲学传统的分支,认为理论是根据抽象的原理(包括定律、规则、程序等)对客观的、与语境无关的元素(属性、数据等)之间的关系进行系统阐述的。
西方哲学这种从笛卡尔开始的对确定性的追求是如此的根深蒂笛卡尔实体二元论与信息时代心身关系的辨析谢峰(华中师范大学心灵与认知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9)摘要:自笛卡尔提出心身二元论以来,心身关系始终是西方哲学的核心命题,信息时代的来临则为探索该命题提供了新的研究视野。
本文在回顾相关理论发展脉络的基础上,解析了计算理论对传统心灵哲学的冲击,论证了人类实践活动由笛卡尔现实空间向信息时代虚拟空间延伸过程中,虚拟实在所带来的全新的存在体验。
关键词:信息时代;心身关系;笛卡尔二元论19··固,直到分析哲学时代仍然是不可动摇的基础,而分析哲学与常识的哲学和心理学是难以兼容的。
随着研究的深入,海德格尔和后期的维特根斯坦对生长于分析哲学传统中的符号信息加工的观点提出了质疑。
他们认为无论是早期的物理符号主义,还是将心灵的认知视为并行分布式计算处理过程的联结主义,都沉溺于将日常情境分析成为事实和规则。
这种理论构建方法事实上一旦脱离了特定的语境中和目的就变得缺乏实际意义,它们只能在一定层次上揭示了存在的部分本质和功能,而不是全部。
第二,计算理论作为一种精致的机械论,仍然继承着笛卡尔机械论的传统。
在计算理论中,计算是对符号的一种处理,计算机也被称为符号处理机。
这种新型的机器与笛卡尔时代旧式的杠杆、轮子机械相比虽然先进了许多,但它仍然带有强烈的还原论色彩。
但一旦超出了肉体或物质的范围,进入意识或精神的层面,就不能将动物与人同等看待。
因为人是有理性的,动物是非理性的。
理性构成了人的本质,它是非物质的,是否具有理性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
为了说明人与动物、机器的根本区别,笛卡尔进一步指出:机器与人有两点根本的不同。
首先,机器不能像人那样使用语言;其次,机器没有学习功能,它只能根据预先设计的程序运行,而人则可以通过理性的认识应对环境的变化。
虽然笛卡尔的这一观点对计算理论和人工智能科学提出了重大挑战。
事实上,计算理论对人类心灵完全机械论的解释是站不住脚的,它在实践上必然导致对人类精神的意向性、意义和价值的否定。
高度复杂而多样化的人类精神、价值和人类文明的丰富多彩是不可能通过计算机完全模拟的。
因此,计算理论作为前信息时代心灵哲学的嬗变,尽管对传统理论产生了相当大的冲击,但在实质上它即有对笛卡尔体系的继承,也蕴藏着一定的背离。
三、后信息时代虚拟世界心身关系的解析肇始于20世纪70、80年代的第三次浪潮,以网络的普及和个人交互式信息平台广泛应用为标志。
后信息时代是“真正的个人化”的信息时代。
这里的个人化,不仅仅是指个人选择的丰富化,而且还包含了人与各种环境之间协调与配合。
人不再被物役,而是物为人所役。
在科技的应用上,人再度回归到个人的自然与独立,不再只是人口统计学中的一个单位。
大众传媒正演变成个人化的双向交流。
信息不再被推给消费者;相反,人们可以把所需要的信息拿过来并参与到创造信息的活动中。
虚拟实在是指在功效方面真实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的事件或实体。
它是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以人的感知为核心,使主体在虚拟实在的赛博空间内,获得与真实世界同样的感知与满足。
虚拟实在是人类一种新的存在方式,不同于笛卡尔的客观实在,而是既虚又实的存在。
其特征在于:第一,在空间的过程性与情境性上产生了与客观实在世界不同的心身体验。
虚拟实在是一个动态的数字化系统,在这个系统中,由计算机等各种技术构成了一个虚拟的数字世界。
主体在这个虚拟世界中,能够在相当程度上操纵数字世界而不是被动地接受之。
心身关系不再是彼此独立的(笛卡尔二元论)或紧密不可分割的(唯物主义一元论),心灵既可以在现实世界中依托身体感受客观实在,也可以通过信息存储器或网络对数字化的虚拟空间做出反应。
也就是说,出现一心对应多身,或者一身对应多心的可能。
第二,在后信息时代,虚拟实在作为一种以符号为基础的人工实在,不但创造出可用于栖息和探索的虚拟空间,而且也产生了虚拟的时间。
随着计算机模拟技术的完善,时间的分岔发生了,人们开始将网络的虚拟世界时间与实现世界的时间做出区分。
虚拟时间的出现,改变了时间的一维性,使时间呈现出相对化和内在化的特点。
时间的这种相对化和内在化使虚拟实在中的个体不再受到严格的统一时间标准的制约。
心与身隔离在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两个不同的空间中,心灵在脱离身体这个物质载体以后,寄托在虚拟世界的多重身份上,人们并不再局限于单一的主体地位,而是能采用多个身份(如性别、用户名、种族)在不同的虚拟时地出现。
这样,后信息时代不仅重塑了虚拟的空间和时间,而且也打开了自我再造的可能性。
此外,虚拟实在仍然有其现实的实体基础。
虚拟实在是一种要在人工条件和技术系统下才能产生的实在,一旦离开了这些客观实在的条件和系统,虚拟实在就消失殆尽。
虚拟空间的构建是以物理实体为基础的,它以电子元器件和软件为载体,无论未来计算机网络技术如何发展,都不可能脱离物理实体而存在。
尽管虚拟实在技术目前沿着视觉、触觉、味觉模拟的由易到难的方向不断发展,产生逼真的感觉。
但至少迄今为止,虚拟实在技术还不可能彻底等同于现实实在。
比如人不能用虚拟世界的餐饮代替现实中的一日三餐。
虚拟世界的这种实在性是模仿或模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现实实在性。
其“真实性”只是与“原型”的相似,实质上只是感觉或经验效果上的相仿。
由此可见,虚拟实在是人类的实践活动由笛卡尔的现实空间向虚拟空间的延伸。
作为主体与客体之间利用信息中介系统进行的双向转化,给人带来全新的存在体验。
现实实践是虚拟实践不可或缺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现实实践的长期积累、遗传,虚拟实践就不可能具备其赖以产生的主体条件和物质技术条件,就必然失去其赖以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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