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窗管理大队工作制度(8个)教学文案
出入境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入境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出入境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以及与出入境服务中心业务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出入境服务中心以“高效、便捷、优质、安全”为服务宗旨,为出入境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出入境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主任职责:1.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组织实施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负责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3. 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各部门的工作;4. 负责处理中心重大事项;5. 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第六条副主任职责:1.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2. 分管中心各部门的工作;3. 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各项工作;4. 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5. 负责处理中心日常工作。
第七条中心各部门职责:1. 前台接待部门:负责接待、咨询、引导、受理、审批等工作;2. 业务办理部门:负责办理各类出入境业务,包括签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3. 技术保障部门: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设备维护、网络安全等工作;4. 综合管理部:负责中心人事、财务、后勤等工作;5. 监察室:负责中心的监督检查、投诉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出入境服务中心业务办理流程:1. 接待:前台接待人员负责接待咨询、引导、受理业务;2. 受理:业务办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3. 审批:审批部门对受理的业务进行审批,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4. 出具证件:业务办理部门根据审批结果,为申请人出具相关证件;5. 发放证件:前台接待人员将证件发放给申请人。
第九条中心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确保业务办理高效、便捷。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条出入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1.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2. 熟悉出入境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4.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进驻窗口工作纪律制度范文
进驻窗口工作纪律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窗口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进驻窗口工作人员应严守本制度,确保窗口工作秩序和正常运转。
第三条进驻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忠诚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维护窗口形象,确保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注重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协助同事,互相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利用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进行无关工作活动。
第七条进驻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纪律的学习与自我约束。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窗口工作纪律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第九条窗口工作人员应着工作制服,严格遵守仪容仪表规范。
第十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做到文明用语,不得使用粗俗、恶言恶语对待来访人员。
第十一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地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倾听对方需求,给予准确、规范、高效的服务。
第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不得私自变动,不得隐瞒或篡改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严守工作秘密,不得泄漏来访人员的个人隐私。
第十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应维护窗口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设备的安全和使用效果。
第十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三章过错责任第十六条对于违反窗口工作纪律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辞退等处分。
第十七条违反窗口工作纪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迟到早退、旷工、旷课的;(二)无故缺席或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客户个人信息的;(四)违反客户隐私保密要求的;(五)不遵守工作程序、操作规范的;(六)敷衍塞责、不认真对待来访人员的;(七)与来访人员发生争执或冲突的;(八)私自变动相关信息或删除记录的;(九)对来访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或诽谤的;(十)其他违反窗口工作纪律的行为。
出入境窗口服务方案模板
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出入境窗口作为连接国内外的重要枢纽,其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形象和旅客的出行体验。
为提升出入境窗口的服务水平,提高旅客满意度,特制定本服务方案。
二、服务目标1. 提高旅客通关效率,缩短排队等候时间。
2. 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3. 营造温馨、舒适的通关环境。
4. 增强旅客对国家出入境管理工作的信任和满意度。
三、服务内容1. 人员培训- 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 定期组织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 开展服务礼仪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形象。
2. 硬件设施- 购置先进的通关设备,如自助通关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等,提高通关效率。
- 完善窗口设施,如座椅、饮水机、充电插座等,提升旅客的候检体验。
- 设置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士和老年旅客通关。
3. 服务流程- 简化通关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通关效率。
- 建立快速通关通道,为紧急旅客提供优先服务。
- 实施预约通关服务,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4. 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出入境政策法规,提高旅客的守法意识。
- 开展文明出行宣传,倡导旅客遵守社会公德。
- 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通关信息,方便旅客了解最新动态。
四、服务措施1. 优化排队等候- 实施窗口分流制度,避免旅客长时间排队。
- 引入自助通关设备,减少人工排队时间。
- 设立快速通关通道,为有特殊需求的旅客提供便利。
2. 提升服务质量- 实施微笑服务,展现窗口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 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定期收集旅客意见,及时改进服务。
- 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激发工作积极性。
3. 加强安全保障- 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检仪、监控设备等,确保通关安全。
- 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五、实施步骤1. 前期准备- 成立服务方案实施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出入境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
出入境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嘿,亲爱的朋友们!今天咱们来好好聊聊出入境工作的内容和工作措施。
先来说说出入境工作都有啥内容。
简单来讲,就是管理人们进出国境的事儿。
比如说有人要出国旅游、工作、学习,或者从国外回来,这一系列的活动都在出入境工作的范畴里。
这其中包括审查各种证件、核实身份信息、确保出入境的目的合法合规等等。
那为了把这些工作做好,都有哪些工作措施呢?首先,严格审查证件那是必须的!您的护照、签证,那可得经得起仔细瞧。
为啥要这么严格呢?您想啊,如果随随便便就放行,万一进来个坏人或者出去个不该出去的,那可就麻烦大啦!所以,工作人员会瞪大眼睛,仔仔细细核对您证件上的每一个信息,从姓名、出生日期,到签证的有效期、入境的目的,一个都不放过。
这就好比是给出入境的大门上了一把牢固的锁,只让合规合法的人顺利通过。
接下来,身份核实也是重中之重!光有证件还不行,还得确定这证件就是您本人的。
这时候,可能会用到各种高科技手段,比如人脸识别啦,指纹识别啦。
想象一下,这就像是给您的身份来了个超级大验证,确保您就是您,没有冒名顶替的可能。
这一步的操作方法也不难,您站在那机器前面,眨眨眼,按按手指,系统就开始工作啦。
预期效果呢,那就是让那些企图蒙混过关的人无处可逃,保障出入境的安全和秩序。
还有啊,对于出入境的目的,那也是要查个清楚明白的。
您是去旅游?工作?还是探亲访友?得有合理的理由和相关的证明材料。
比如说您去旅游,那得有行程安排、酒店预订;工作的话,得有工作合同或者邀请函。
工作人员会像侦探一样,仔细分析您提供的这些东西,判断是不是真的合理合法。
这一步的原因很简单,就是防止有人打着幌子干坏事,比如非法打工或者从事违法活动。
另外,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共享也是很关键的一招。
出入境的政策、法规可不是一成不变的,得随时跟上变化。
而且,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要能畅通无阻地交流。
比如说,这边发现了一个可疑的情况,马上就能通知到其他相关的地方和部门,大家一起行动,把问题解决掉。
窗口规章管理制度
窗口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窗口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预防各类窗口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保障窗口工作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窗口管理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服从组织管理,保证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第三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窗口管理工作人员。
第四条窗口管理工作必须以服务为宗旨,坚持公平、公正,遵循规章制度,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五条窗口管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窗口相关业务、受理投诉、处理咨询、维护秩序、保障安全等。
第二章窗口管理工作准则第六条窗口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纪,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对办事群众进行歧视或不公平对待。
第七条窗口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单位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私利。
第八条窗口管理工作人员要善于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定期参加政策法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和服务能力。
第九条窗口管理工作人员要遵守岗位纪律,准时到岗,不得早退晚到,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事。
第十条窗口管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循服务流程,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妥善处理各类窗口管理工作,保证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第三章窗口管理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窗口管理工作采取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实行统一的窗口办理流程和标准操作。
第十二条窗口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对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告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细致耐心地协助办理各类窗口管理业务。
第十三条窗口管理工作人员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妥善解决办事群众的各类问题。
第十四条窗口管理工作人员要与其他工作部门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协助处理与本窗口相关的各项事务。
第十五条窗口管理工作人员要保持窗口环境整洁、安全,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提高窗口工作效率。
第四章窗口管理工作责任第十六条窗口管理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以群众满意度为根本目标,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窗口部门规章制度
窗口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窗口部门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窗口部门是单位与外部人员交流与联系的窗口,是单位形象的重要展示渠道,应该充分发挥其作用,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条窗口部门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协助解决问题,提供相关信息及服务,保障正常办公秩序。
第四条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工作,亲切服务,保持良好工作作风。
第五条窗口部门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窗口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能够熟练处理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反馈结果。
第八条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服务宗旨,严格保守来访者的隐私,保障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窗口部门管理第九条窗口部门应设立统一的接待窗口,明确接待时间和工作人员,保障来访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窗口部门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窗口部门应设立服务热线和网上平台,方便来访者提出问题和建议。
第十二条窗口部门应定期开展服务评估,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第十三条窗口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应接受纪律教育,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安排,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五条窗口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做好奖罚分明。
第十六条窗口部门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三章窗口部门服务第十七条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了解单位业务情况,熟悉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八条窗口部门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第十九条窗口部门应加强对来访者的引导和服务,积极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条窗口部门应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护来访者的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窗口人员工作规章制度内容
窗口人员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窗口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窗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员、客服人员等。
第三条窗口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管理,忠诚工作,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窗口人员自觉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废除。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五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岗,并按照规定时间下班,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第六条窗口人员应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文件、物品,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第七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着装,不得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
第八条窗口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对客户发脾气或使用粗口。
第九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用语,不得泄露客户信息或单位内部信息。
第十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处理客户问题,不得私自处理或拖延处理客户问题。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窗口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串岗、代班,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二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高效处理客户需求,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三条窗口人员应及时记录客户反馈和投诉,不得遗漏或掩盖问题。
第十四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填写相关资料,不得填写虚假信息。
第十五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来访客户,不得违规接待外来人员。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对遵守规章制度的窗口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第十七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窗口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处罚,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第十八条对多次违反规章制度的窗口人员,应考虑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结束语窗口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希望全体窗口人员共同努力,共同进步,为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
窗口单位工作制度
窗口单位工作制度窗口单位作为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其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满意度和政府的形象。
为了进一步规范窗口单位的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服务规范1、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佩戴工作牌。
2、接待群众时要热情、主动、耐心,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3、严禁与群众发生争吵或冲突,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工作纪律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2、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玩手机、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等。
3、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吃零食等影响工作环境和形象的行为。
三、业务办理1、熟悉业务流程和相关政策法规,对群众的咨询要做到“一口清”,能够准确、详细地解答。
2、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办理业务,不得擅自简化或增加环节,确保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对于符合条件的业务要及时办理,不得拖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业务要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充的材料和原因。
四、首问负责制度1、群众前来咨询或办理业务时,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全程跟踪服务,直至业务办理完毕或给予满意的答复。
2、对不属于本窗口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要主动引导群众到相关窗口办理,并做好交接工作。
五、限时办结制度1、对各类业务要明确办理时限,并向群众公开承诺。
2、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要提前向群众说明原因,并告知预计完成时间。
六、投诉处理1、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出意见。
2、对群众的投诉要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群众。
3、对于因工作人员过错导致的投诉,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信息公开1、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服务内容、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2、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出入境公司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出入境管理第三条出入境手续:1. 员工出入公司需佩戴公司统一的工作牌,不得私自携带无关人员进入。
2. 外来人员来访需提前预约,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接待人员陪同进入。
3.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时,需出示有效证件,由保安进行身份核实并登记。
4. 外来人员参观或学习需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条出入境时间:1. 员工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员工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三章工作秩序与纪律第五条工作秩序:1. 员工应遵守公司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上班时间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随意堆放物品。
3. 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岗,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六条工作纪律:1. 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
2. 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 员工应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七条考勤制度:1. 公司实行考勤打卡制度,员工需按时打卡,不得代打卡。
2. 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 员工请假期间,应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安全生产:1. 公司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生产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2. 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第九条消防安全:1. 公司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 员工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禁烟区域吸烟。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公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
出入境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入境管理工作,确保出入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从事出入境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出入境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严格管理,保障安全;(三)热情服务,方便群众;(四)勤政廉洁,严格自律。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部门设立出入境管理办公室,负责出入境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出入境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负责出入境证件的审批、签发和管理工作;(三)负责出入境人员的审查、审批和管理工作;(四)负责出入境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五)负责出入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六)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七)负责对本部门的出入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出入境管理办公室下设以下部门:(一)证件审批科:负责出入境证件的审批、签发和管理工作;(二)人员审查科:负责出入境人员的审查、审批和管理工作;(三)场所管理科:负责出入境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四)信息管理科:负责出入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五)监督检查科:负责对本部门的出入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出入境证件管理第七条出入境证件的审批、签发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二)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完整、有效;(三)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确保准确无误;(四)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合法、有效;(五)对申请人进行面谈,了解其出境入境目的和理由;(六)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出入境证件的签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申请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出境入境条件;(三)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四)申请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未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出入境大队管理制度汇编
出入境大队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出入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出入境部门办事效率,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出入境大队是负责辖区内出入境管理工作的专业机构,主要职责是办理辖区内的出入境证件、检查进出境人员和物品、开展出入境边防巡逻等工作。
第三条出入境大队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公正、服务、高效,保证出入境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境内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出入境大队的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入境大队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第五条出入境大队的工作人员应忠诚履行职责,严守职业操守,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任何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第二章出入境证件的办理第六条入出境大队对居民因私出入境的护照、签证、居留许可等证件的办理,实行申请、接收、审核、发放等一条龙管理制度。
第七条对因公出入境的学生、商务等单位因私出入境证件的办理,必须经过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提供真实有效的出入境证明和相关材料。
第八条申请人应按照所需证件的办理程序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真实有效的申请书,经过审核人员的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证件。
第九条出入境证件一律实行个人申请、个人领取的规定,不得代为申请、代为领取。
第十条出入境证件的办理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遵守规定时限,禁止违规操作、违法办理。
第三章进出境人员和物品的检查第十一条出入境大队对进出辖区的人员和物品进行检查,应当依法设立检查点,对进出境人员和物品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进出境人员和物品的检查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得歧视、侮辱甚至侵犯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第十三条进出境人员不得携带违法禁止进出境的物品,一经查验发现,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进出境人员和物品的检查工作应当规范、迅速、有序,保证工作效率的同时,保障进出境人员和物品的合法权益。
出入境疫情管理制度范本
出入境疫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防控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边境口岸的出入境人员和物品,涉及出入境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依法行使职权的机制,坚持既严格又人性的方针。
第四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超越法定职权,不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第五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六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对国际疫情动态保持高度敏感,及时做好应对措施。
第七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值班备勤制度,确保疫情期间人员和物资的有效调配使用。
第八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报送机制,确保疫情信息的即时传达。
第九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疫情防控工作。
第二章疫情防控措施第十条出入境人员在边境口岸进行出入境程序前,应当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问询。
第十一条出入境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口罩,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二条出入境人员应当主动如实向检疫人员申报近期的健康情况、旅行史等信息。
第十三条出入境人员应当配合出入境管理部门和检疫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配合进行检测。
第十四条对于已确认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人员,应当立即进行隔离和治疗,并通知其密切接触者主动进行隔离和健康观察。
第十五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边境口岸的卫生监测和整治,确保卫生环境的良好。
第十六条对于来自高风险地区或者有疫情暴发地区旅行史的人员,应当加强监测和管理措施,确保不会带入病毒。
第十七条对于进出境物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不会传播病毒。
第十八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对于疫情防控工作不力或者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章疫情信息发布第十九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和及时。
第二十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定期发布边境口岸的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
出入境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出入境管理制度通用10篇出入境管理制度篇一为了规范对公司人员出入和吸烟的。
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如下:第一条前台接待(公司访客)1.接洽工作业务访客由前台将客户安排在一楼会议桌,做好客户接待工作后通知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接待。
2.公司前台上班时间须专人执守,包括午休时间。
3.任何访客不得进入办公区域。
4.流动推销人员不予接待。
第二条办公区域吸烟管理1.公司办公大楼内,严禁人员吸烟,包括会议室、接待区域、楼梯道内等区域(独立封闭的办公室除外)。
2.公司员工在接待来访人员时,来访人员禁止在办公大楼区域内吸烟。
如来访人员违反规定,公司将对接待来访人员的员工处罚。
前台在场不予制止时,一并给予处罚。
3.此项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管理。
第三条危险物品存放公司内不得擅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发现有人擅自将上述物品带入公司,应及时提醒并与总经理办公室联系。
第四条:非工作时间的安全工作下班前,各部门应注意将门、窗关好,计算机电源关闭,总经理办公室应安排巡视检查并将公司公共区域门窗关好,总电源关闭。
出入境管理制度篇二1、目的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发表下区,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区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部务封闭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3、职责3.1安全处主管,副主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安全处当值班组长,安全员负责实施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程序要点4.1人员进出管理。
4.1.1对熟悉的住户进入小区时:a)当值安全员立即起立,并主动问好;b)待住户离开岗位后,当值安全员方可坐下;c)及时按住户出入登记表认真登记。
4.1.2当陌生人进入小区时:a)当值安全员立即起立,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一栋,哪一座?b)当来人说明是住户时,当值安全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出示业主证/临时出入证,经核对证件无误后,将证件交还本人(从验证到将证件交还来人应在30秒内完成)并说:不好意思,刚认识您,谢谢合作,请进!c)当来人说明是业主/租客,但无携带业主证/临时出入证时,当值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前来处理:如来人能出示有效证件,应礼貌验证后按来访登记完毕后放行,登记应在1分钟内完成;如来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或不愿办理来访登记手续时,当值班,组长应礼貌陪同来人共同进入小区内,直到证实来人确是业主/租客时,当值班,组长方可离开。
出入境培训制度范本
出入境培训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国出入境管理工作,提高公安机关出入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对象(一)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二)承担出入境管理工作任务的派出所民警;(三)涉外宾馆、酒店等住宿单位的服务人员;(四)其他从事与出入境管理工作相关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一)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二)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的种类、办理流程;(三)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要求;(四)涉嫌违反出入境管理行为的处置;(五)出入境窗口服务规范;(六)其他与出入境管理工作相关的内容。
四、培训方式(一)定期培训: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对新入职人员应当在入职后三个月内完成培训;(二)专项培训:针对特定政策、法规或者业务需求,组织开展专项培训;(三)在线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培训课程,方便工作人员随时学习;(四)实地考察:组织工作人员赴国内外实地考察,了解和学习其他地区出入境管理的先进经验;(五)经验交流: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议,分享在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问题和解决方法。
五、培训要求(一)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出入境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二)培训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经验,不得从事与培训无关的工作;(三)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认真学习,积极参与讨论,确保培训效果;(四)培训结束后,应当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与出入境管理工作相关的工作;(五)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请假。
六、培训考核(一)培训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二)理论知识考核采取书面考试的形式,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三)实际操作考核采取现场操作的形式,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四)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两项考核均及格,方可认定为培训合格。
七、培训证书(一)培训合格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培训证书;(二)培训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应当重新参加培训并考核;(三)培训证书作为从事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
进驻窗口工作纪律制度模版
进驻窗口工作纪律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窗口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工作秩序,制定本工作纪律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纪律制度适用于所有进驻窗口的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第三条进驻窗口的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积极参与窗口工作,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进驻窗口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窗口管理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阻挠办事群众的正常办事。
第五条本工作纪律制度的解释权归窗口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第二章窗口工作要求第六条进驻窗口的人员应当执行以下工作要求:1. 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穿戴整齐,举止得体,不熏烟、不吃零食等;2. 保持工作状态,不因个人原因擅自离开窗口岗位,不早退、不迟到;3. 积极主动接待和引导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真诚的服务;4. 对待办事群众要礼貌待人,不得发表辱骂、侮辱、歧视的言论;5. 对于办事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或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绝对保守办事群众的个人信息;6. 窗口工作期间不得进行私人活动,不得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7. 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涉嫌受贿、谋取私利或徇私舞弊行为;8. 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和涉密文件,不得参与非法集资、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9. 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10. 遵守上级领导的各项工作安排,服从窗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11. 定期参加窗口工作评估,接受领导和群众的监督。
第三章违纪处理第七条进驻窗口的人员有以下行为的,将按照违纪处理程序进行处理:1. 违反第六条规定的,给予警告或批评教育,并将违纪行为记入个人档案;2. 严重违反第六条规定的,给予记过处分,并将违纪行为记入个人档案;3. 多次违反第六条规定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将违纪行为记入个人档案;4. 涉嫌受贿、谋取私利或徇私舞弊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窗口管理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的,予以开除处理。
工作团队出境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作团队出境管理,确保出境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团队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出境工作的团队成员。
第三条出境工作团队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及公司相关规定,维护公司形象,展现良好职业素养。
第二章出境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出境工作团队成员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出境申请,内容包括:出境目的、时间、地点、行程安排、团队成员名单等。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出境目的、行程安排等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
第六条审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后,通知团队成员。
第三章出境前的准备工作第七条出境前,团队成员需完成以下准备工作:1. 了解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安全风险等;2. 办理护照、签证等出境手续;3. 购买境外旅行保险;4. 准备个人所需物品及工作用品;5. 与团队成员沟通,确保行程安排合理。
第八条出境前,人力资源部门需对团队成员进行出境培训,内容包括:出境政策、安全知识、紧急联络方式等。
第四章出境期间的纪律要求第九条出境期间,团队成员需遵守以下纪律要求:1. 严格遵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2. 服从团队安排,保持团队团结,共同完成任务;3. 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4. 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遵守出行安全规定;5. 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行为。
第五章出境后的工作汇报第十条出境结束后,团队成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工作汇报,内容包括:出境工作总结、收获与体会、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对团队成员的出境工作汇报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
第六章奖惩第十二条对出境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团队成员,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团队成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窗口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窗口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窗口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前台接待、咨询解答、业务办理等岗位。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三条窗口人员的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维护国家利益和单位形象。
2. 热情接待每一位顾客,耐心解答咨询,提供优质服务。
3. 认真办理各项业务,确保业务办理准确无误。
4. 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5.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和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条窗口人员的权限:1. 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办理要求有权拒绝办理。
2. 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向上级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3.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权要求顾客配合工作。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五条工作纪律:1. 窗口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喝酒、大声喧哗。
4. 不得泄露客户隐私和单位秘密。
第六条服务规范:1. 热情接待,礼貌用语,微笑服务。
2. 对顾客咨询的问题,应耐心解答,不推诿、不搪塞。
3. 业务办理过程中,应认真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4. 业务办理完毕后,应主动向顾客确认办理结果。
第七条工作效率:1. 窗口人员应提高工作效率,缩短顾客等待时间。
2. 遇到紧急情况,应优先处理,确保顾客利益。
3.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考核制度:1. 定期对窗口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奖惩制度:1.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窗口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规定、影响窗口形象的窗口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进驻窗口工作纪律制度模版(二篇)
进驻窗口工作纪律制度模版一、工作时间:1. 窗口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5:00,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2. 上班时间准时到岗,按照工作安排进行工作。
3. 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需向负责人请假并得到批准。
4. 不得擅自延长工作时间,如有需要,需向负责人申请并得到批准。
二、工作纪律:1. 窗口工作人员须保持良好仪表仪容,着制定的工作服装,仔细整理发型、干净整洁。
2. 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定期清理办公桌面和窗台。
3. 禁止吸烟、嚼槟榔等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
4. 保持工作地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5. 禁止在工作期间使用手机、电脑等个人设备进行娱乐、上网等私人活动。
6. 工作人员在处理事务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7. 必须对待每一位前来咨询的人员,保持礼貌和耐心,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协助。
8. 禁止泄露个人隐私和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确保信息安全和客户隐私。
9. 窗口工作人员需保持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不拖拉,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0. 在工作中,应当保持职业操守,不得接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或任何形式的回扣。
三、工作规范:1. 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办理业务时,需及时了解申请人需求,指导申请人正确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2. 在办理业务时,窗口工作人员需仔细核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并在系统中及时录入。
3. 在接待办理业务时,需保持公正、客观、公平的态度,不得将个人观点或情感加诸于办事程序中。
4. 如遇与窗口工作有关的事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需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处理。
5. 窗口工作人员需熟悉各种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及时更新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办事效率。
6. 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业务办理时限。
对于无法在时限内办理的事项,需向领导汇报并说明原因。
7. 不得向申请人故意隐瞒、扭曲或歪曲有关申请材料或办理手续的真实情况。
8. 在窗口工作过程中,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需及时向领导请教并取得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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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窗管理大队工作制度(8个)
出入境窗口工作职责
第一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民警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开展工作,熟练掌握各类出入境证件的申请条件、审批办法和工作程序,熟练使用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民警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监督。
不得无故拒绝受理申请,不得违反面见申请人制度,不得擅自减少工作环节,不得一人包办多个工作环节业务。
第三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民警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影响工作形象和工作环境的行为,不得擅自离岗。
第四条实行首问负责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民警对属于职责内的咨询,应全面、准确答复;对职责以外的咨询,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申请人到有关部门办理,不得推诿扯皮。
第五条实行一次告知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民警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指导申请人完备手续;对依法不能办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法律文书。
无特殊情况,应保证申请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超过三次,即可领取出入境证件。
第六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民警对涉及出入境管理业务的投诉和举报,应当认真对待,做好记录。
对确因内部原因引起的投诉,应当主动道歉,并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对涉及违法违纪的举报应当及时查处。
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投诉、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
第七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工作规范,结合实际,明确各类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制作等环节的工作时限。
符合急事急办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
第八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格执行收缴分离规定,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九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窗口受理档案的管理,留存窗口受理各类出入境证件的原始材料,不得损毁、藏匿、伪造、变造、涂改。
外国人管理工作职责
第一条负责辖区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填报《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督促旅店业及时将信息录入系统。
第二条将辖区内境外人员纳入实有人口管理范畴,加强日常管理, 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准确掌握辖区内境外人员底数和基本情况,建立境外人员档案资料,对辖区内境外人员做到知姓名、知国籍、知来华事由、知居住期限、知居住地。
第三条通过调查、走访,了解责任区涉外机构的数量、名称、地址、有无境外人员工作等情况,并建立档案逐一登记,实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好”的目标。
第四条建立境外人员管理工作台帐,包括:联络信息员名册、涉外单位旅馆名册、辖区常住外国人名册、巡查走访工作记录、涉外案事件情况等,台帐内容要准确、齐全。
第五条查处违反住宿登记管理规定的案件,及时发现、上报、协助上级公安机关查处辖区内境外人员“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案件和非法采访、非法传教等其他涉外案(事)件。
第六条通过日常巡查、走访、专项清查、发动社会力量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掌握辖区境外人员的动态信息,严格落实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规定,确保“登记率、准确率、及时率”达到95%。
第七条督促、管理、检查辖区内旅馆业单位(不含市局直管的旅馆业单位)制定并落实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工作制度,协助旅馆业单位开展外国人住宿登记业务培训,定期对辖区内旅馆业单位外国人住宿登记工作进行巡查,对发生迟报、漏报或信息采集不规范的旅馆业单位应及时通知整改,巡查情况应及时报告县(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对辖区内违反住宿登记管理的行为,公安派出所可以所属公安机关名义做出处罚决定。
第八条在辖区内开展经常性的涉外法律、法规宣传,使各有关单位、居民及境外人员了解涉外法律、法规,提高守法意识,减少涉外违法案件的发生,提高公安机关开展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能力。
第九条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治安辅助力量,收集和掌握辖区内境外人员及涉外单位的情报信息,特别是涉及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预警性、行动性和内幕性的情报信息。
发现可疑情报信息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第十条要定期开展全警的涉外警务培训,学习掌握相关涉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教授工作方法,提高民警对辖区内境外人员管控工作的能力。
第十一条将辖区内涉外单位、境外人员住地作为治安防范重点,定人、定岗、定责,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涉外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排除隐患,严密防范因漏
管失控和防范不力造成境外人员人身财物受到侵害的案件,努力营造辖区良好涉外治安环境。
出入境管理工作守则
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清正廉洁,拒收贿赂;
文明接待,热情服务;
亲属办证,自觉回避;
依法办证,方便群众;
挂牌上岗,接受监督;
不与申请人拉关系
不托申请人办私事
不在家中接待申请人
出入境管理服务承诺
严格依法办事,热情服务群众; 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文明接待来访,耐心解答问题; 急证紧急办理,不误群众事情; 办证不超时限,收费不超标准。
出入境管理大队主要职责
第一条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
第二条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的受理、审核、签发工作;
第三条负责公民赴港澳定居申请的预约打分与受理通知工作;
第四条负责对临时入境境外人员的住宿登记管理;
第五条负责对常住境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各类聘用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负责处理境外人员“三非”案件,指导、协助和参与重大涉外案件的查处;
第七条负责境外人员签证(注)、证件的申请、负责审批制作全市境外人员各类签证(注)、证件。
第八条负责全县日常的涉外信息、情报的收集、处置;
第九条负责全县法定不批准出境及国家工作人员信息的报备。
窗口规范用语
(1)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您的吗?
(2)请您前往××窗口办理。
(3)请您稍等,我帮您查询有关资料。
(4)请您排队等候。
(5)抱歉,让您久等了。
(6)请您详细填写这份申请表。
(7)请您出示相关材料。
(8)您的申请已经办好了,请收好您的材料。
(9)请您不要遗忘随身携带的物品。
(10)请问您还有什么事吗?
(11)对不起,您的手续不全,请将下列**材料备齐后再来。
(12)对不起,您的问题不属于我们的职责范围,您可向**部门咨询一下。
(13)由于您咨询的情况比较复杂,请您留下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给您回复。
(14)因为有规定,请您谅解。
(15)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16)对不起,这是我们的疏忽,我们一定尽快更正。
(17)请您多提宝贵意见。
(18)您提的意见很好,我们一定认真解决。
出入境管理信息查询工作规定
为规范出入境管理信息查询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保障公安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1、出入境管理信息只向政法部门和纪检监察办案单位提供,严禁私自查询。
2、外单位查询须提供介绍信或是查询工作证明,经县公安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由大队民警负责查询。
3、查询内容需要加盖大队印章的,需经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同意,并由领导在介绍信或是查询工作证明上签证。
4、查询人员应将查询情况及告知情况书面记录,并将相关查询材料登记归档,以备查阅。
5、大队因工作需要进行查询出入境系统内容的,根据设定的用户和权限进行,因非大队工作需要进行查询的,应报分管领导批准。
6、全队民警要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账号、密码和数字证书,严禁将自己的账号、密码和数字证书借给他人使用。
工作处理完毕要及时退出,以免造成失泄密。
7、严禁私自为他人提供信息查询,因违反查询工作规定,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法定七种不准出国(境)人员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火灾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