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费用管理办法模版
农村商业银行费用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费用管理办法178 号(5 月 26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费用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降低成本支出,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本行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费用管理的对象为总行机关和辖内各支行。
第二章费用管理范围及划分第三条费用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营运费用、人员费用、专项费用和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有关费用。
第四条营运费用包括:业务招待费、安全防卫费、邮电费、公杂费、差旅费、水电费、税金。
第五条人员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临时工工资、专项奖金。
第六条专项费用包括: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电子设备购置及运转费、钞币运送费、保险费、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审计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外事费、会议费、低值易耗品摊销、递延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租赁费、修理费、取暖及降温费、绿化费、董事会费、上交管理费、车船使用费、其他费用。
第七条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有关费用,主要指与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
第三章费用管理的方法第八条费用管理的方法:年初预算、一次核定、序时使用、超支自负、逐级审批。
第九条每年初由总行财务会计部组织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各支行的营运费用预算由财务会计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总行机关行政费用预算由办公室编制;房屋租赁费、固定资产购置、维修装璜预算由办公室编制;电子设备运转费预算由科技部编制;安全设施改造费用预算由保卫部编制;抵债资产维修费预算以及诉讼费用预算由风险管理部编制;人员费用预算由人力资源部编制;低值易耗品购置和其它费用预算由财务会计部编制。
财务会计部汇总,提交行长室、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条严禁擅自变更财务预算,如确需变更,由行长室提交董事长或董事会研究通过。
第十一条财务会计部对经相关程序审核通过的费用预算按单位建立台账,适时调整经批准的费用预算台账,严格控制费用使用。
农村商业银行费用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费用管理办法178 号(5 月 26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费用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降低成本支出,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本行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费用管理的对象为总行机关和辖内各支行。
第二章费用管理范围及划分第三条费用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营运费用、人员费用、专项费用和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有关费用。
第四条营运费用包括:业务招待费、安全防卫费、邮电费、公杂费、差旅费、水电费、税金。
第五条人员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临时工工资、专项奖金。
第六条专项费用包括: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电子设备购置及运转费、钞币运送费、保险费、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审计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外事费、会议费、低值易耗品摊销、递延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租赁费、修理费、取暖及降温费、绿化费、董事会费、上交管理费、车船使用费、其他费用。
第七条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有关费用,主要指与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
第三章费用管理的方法第八条费用管理的方法:年初预算、一次核定、序时使用、超支自负、逐级审批。
第九条每年初由总行财务会计部组织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各支行的营运费用预算由财务会计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总行机关行政费用预算由办公室编制;房屋租赁费、固定资产购置、维修装璜预算由办公室编制;电子设备运转费预算由科技部编制;安全设施改造费用预算由保卫部编制;抵债资产维修费预算以及诉讼费用预算由风险管理部编制;人员费用预算由人力资源部编制;低值易耗品购置和其它费用预算由财务会计部编制。
财务会计部汇总,提交行长室、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条严禁擅自变更财务预算,如确需变更,由行长室提交董事长或董事会研究通过。
第十一条财务会计部对经相关程序审核通过的费用预算按单位建立台账,适时调整经批准的费用预算台账,严格控制费用使用。
商业银行费用管理办法模版
商业银行制度与流程体系文件费用管理办法编制部门:财务管理部版次号: A/0生效日期:20 年月日目录修改记录 (3)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组织职责 (4)第三章基本规定 (5)第四章个人费用 (6)第五章公用费用 (7)第六章借款和备付金 (11)第七章罚则 (11)第八章附则 (11)修改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费用管理,强化成本效益意识,严控不合理的费用开支,提高经营效益,规范财务会计核算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基本制度》及《*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及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费用是指本行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费用,具体包括: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营业外支出等项目。
本行财务费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
第四条财务费用管理原则:(一)总量控制:本行单项费用总额必须控制在财务预算范围之内;(二)统一管理,总行财务管理部对全行费用进行全面统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发生的费用支出必须按季度向财务管理部报告;(三)逐级签批:本行费用实行行长负责制,费用票据必须经相关人员逐级签批后方可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条本行日常费用开支实行备付金制度。
总行及各分支机构备付金限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由行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六条本行设立财务审查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本行重大财务开支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查,负责对单笔金额超过规定的支出进行审议,为业务发展合理配置财务资源,有效节约财务开支。
第七条财务审查委员会基本职责应严格按照《*市商业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对达到审议金额起点的财务事项必须向财务审查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八条各级财务管理部门是财务费用支出的管理部门,依据费用管理权限审核本行费用。
农商银行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工福利费管理,规范开支行为,进一步完善职工福利费的分配机制,提高经济效益,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省联社有关文件以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和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在职工福利费科目列支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第三条职工福利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
福利费开支项目、标准和程序应符合《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政策法规和我行有关制度的规定,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二)预算控制。
职工福利费实行预算控制,在核定预算以内,分解福利费预算,并加强对职工福利费支出的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检查工作。
(三)优先保障。
应在本行预算额度内,优先满足员工基本保障性、政策补助性支出和福利设施相关支出,再根据自身财务能力列支各类其他福利支出。
(四)核算规范。
职工福利费应按规定的列支范围使用和管理,严格区分职工福利费与其他费用、支出的核算界限,不得核算非职工福利性质的支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二章列支规定和范围第五条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职工福利保障支出、职工福利补贴支出、职工福利补助支出、集体福利支出和其他福利支出。
(一)职工福利保障支出。
包括按规定由企业承担的医药费支出、职工体检支出以及其他个人福利保障性支出。
医药费支出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在福利费列支的医疗费用报销支出等。
(二)职工福利补贴支出。
包括按规定支付的独生子女费、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误餐补贴、职工取暖降温补贴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福利补贴等。
(三)职工福利补助支出。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43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43号)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最近部分商业银行在对相关服务项目收费时,未严格遵守规定,服务收费行为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并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大量负面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商业银行要立即开展服务项目的清理工作,对本行所有的服务项目的收费行为进行自查和清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对违反规定的收费项目,要立即停止收取相关费用;对没有违反规定但存在较大争议的收费项目,要对收费项目和定价水平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对代理收取的费用,要对客户做好信息披露和解释工作。
二、各商业银行要妥善处理服务收费相关事宜,严格遵守《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各项监管要求,坚持科学定价测算原则,坚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风险可控原则,确保服务收费行为合法合规。
三、各商业银行要认真做好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明确服务收费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在出台服务收费项目前加强协作、充分沟通,深入论证收费项目的可行性和收费水平的合理性,并形成相关的工作协调、应急预案和舆情应对机制。
四、各商业银行要充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通过营业场所公告、网站公示、媒体公告、宣传材料、对账单、柜台工作人员告知等多种方式向客户充分告知相关免费服务和收费服务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
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预算管理行为,促进各项预算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盈利能力,依据《商业银行法》、《会计法》等法律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本行全面预算管理的行为规则,由组织架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预算的实施与管理和预算考核等部分组成。
第三条本行全面预算主要指年度预算。
年度预算包括预算年度内可预见的所有经营发展事项,应编制详尽的年度预算。
第四条全面预算以本行发展规划为基本依据。
第五条全面预算是本行的商业秘密,除信息披露人员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按规定披露预算内容,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披露或泄露全面预算的内容。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成立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
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对全行预算进行综合管理的决策机构。
第七条委员会由本行行长任主任委员,相关分管副行长任副主任委员,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微小金融部、信贷管理部、资金营运部、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为委员。
- 1 -。
银行营业费用管理办法
xx银行营业费用管理办法xx总发〔xx〕3号附件2,xx年1月7日印发为规范全行财务行为,加强营业费用的管理,根据《xx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我行现行的核算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规定(一)本办法所称营业费用是指列入“6602业务及管理费”科目核算的所有费用项目。
(二)营业费用实行总行、分行、一级支行管理核算体系。
二级支行营业费用由其管辖支行进行管理核算。
(三)营业费用分为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
固定费用包括人员费用和网点费用,变动费用指除固定费用以外的各项业务及管理费。
其中:人员费用指职工工资及其相应三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支付给在职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和因劳动雇佣关系支出的相关费用;网点费用指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用房租赁费、水电费等所有因网点存在而必须支出的刚性费用。
(四)营业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具体按本行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二、营业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本行营业费用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按规定设立“6602业务及管理费”科目,并按下列分户进行会计核算:(一)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
本行宣传及广告费在营业收入(扣除系统内往来收入)15%的比例内据实例支。
本行发生的广告费,须符合下列条件: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4、签订广告合同。
本行发生的业务宣传费,是指未通过媒体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印制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广告资料、印制本行标识的礼品和纪念品等费用。
(二)业务招待费。
指本行因经营管理需要而支付的合理业务交际费用。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据实列支,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扣除系统内往来收入)的5‰。
(三)印刷费。
指印刷制作各种业务所需的凭证、帐表、卡(折)、业务图章、名片等费用开支。
(四)电子设备运转费。
指本行为保证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电子设备正常运转而耗费的材料费,如复印纸、打印纸、色带、墨盒、硒鼓、配件、软盘、光盘等费用。
商业银行差旅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商业银行差旅费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前言本标准规定公司职工因公务出差手续的办理及差旅费支付,使出差的管理规范化,差旅费报销合理化。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本标准所涉及的“差旅补贴”指伙食费补贴和目的地市内交通费补贴的合计数。
第二章:职责第一条:出差人负责编制差旅费预算,完成差旅费借款和报账工作。
第二条:出差人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员工的出差事项,督促出差人及时偿还差费借款,并对报销单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负责审核员工培训、调动等出差事项的真实性。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审核差旅费预算表和报销单据的真实合理性,进行账务处理和支付款项。
第三章:出差申请及审批第一条:员工需到本市城区外处理公司业务、开会、考察,交流或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的,均应提前填报《出差申请单》。
出差申请单应注明出差目的、行程、交通工具(凡申请乘坐飞机者要求填写《出差乘坐飞机申请表》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差旅费预算等内容。
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的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的申请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条:公司整体性出差则免填《出差申请单》,但各单位需将出差人员名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出差人员应于出发前做好出差期间工作安排,确认出差期间职务代理人。
一般员工出差前,应将时间告知各单位相关人员。
第四章:出差借款和出差效果验证第一条:出差人员出差前如需预支差旅费,应填写《出差借款预算表》,预算金额应符合实际需要,《出差借款预算表》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和报账会计审核批准。
出差借款预算经上述人员审批后,出差人填写《借款单据》,按借款手续向财务部出纳借出差旅费。
第二条:多人同一目的出差,行程相同的,由牵头单位统一借款、统一报销。
第五章:差旅费报销规定第一条:差旅费报销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单位审核出差时间,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二条:出差人应在出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报账并结清借款,且必须一次性全部结清借款,不得将剩余借款留待作下次差旅费。
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XXX银行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管理原则 (1)第三章职责与分工 (2)第四章党建工作经费管理 (3)第五章附则 (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达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的目标,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建工作经费的定义、来源、原则、适用范围和报销结算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共XXX银行委员会及下辖各基层党组织,用于党建工作经费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相关的名词解释如下:(一)党建工作经费。
党建工作经费是指从本行行政经费拨付到基层党组织,专门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的组织生活的专项工作经费。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五条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坚持“集中管理、分级划拨、预算管理、注重节约、务求实效”的原则。
(一)集中管理。
党建工作经费每年度由行党委统一制定预算,由总行党委组织部党建管理人员、总行计划财务部党建财务人员集中管理。
(二)分级划拨。
党建工作经费由行党委统一核拨,各级党组织按照额度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预算管理。
党建工作经费由各基层党组织根据日常工作需要预算管理、统筹计划、合理使用。
(四)注重节约。
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五)务求实效。
党建工作经费必须用于党建工作,确保经费的使用效果。
第三章职责与分工第六条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负责按照行党委要求统筹使用党建工作经费,牵头审批各级党组织报审的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方案,管理、审批党建工作经费报销结算。
第七条党委宣传部的主要负责协助党委组织部管理和使用因宣传工作需要开支的党建工作经费支出项目。
第八条监察保卫部的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
第九条计划财务部的主要负责每年计提党建工作经费,协助党委组织部处理党建工作经费报销结算。
第四章党建工作经费管理第十条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上年度全行工资总额百分之一计提。
银行费用预算方案怎么写
银行费用预算方案怎么写要构建一个有效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建立有效的银行治理结构,设立有效的预算控制体系以及对组织流程进行合理规划。
商业银行只有在上述三方面的基础上才能实现预算管理的目标。
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方案设计可以优化配置各项业务资源,提升员工参与程度,最重要的是可以进行过程控制,平衡各类利益关系,对上级战略落实效果明显,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经营效益。
一、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内涵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在财务预算管理过程中,以日常经营的绩效、银行的战略以及财务成果作为数据基础,来完成预算的计划、编制、执行、控制、考核与激励。
在既定的战略目标引导下,通过预算为管理层提供财务建议,从而实现对银行的高效管理,最终实现银行持续稳定经营。
二、商业银行预算组织体系的划分商业银行的预算组织体系主要由以下三个层面组成∶预算决策层、预算执行层和预算监管层。
就当前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现状看,预算决策层这一组织机构中许多成员同时还担任着预算管理执行机构中的相关职务,这就形成了现实操作层面上预算决策和预算执行两个组织机构具有互相重叠的部分。
因此,这三个层面并非绝对相互分离的关系,而是一种相互协调和促进的关系。
三、A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方案设计A商业银行全面预算管理方案设计是一个循环过程,是根据银行自身的业务运作流程,结合银行的管理方式以及新经济形势下管理层的要求而对以前的预算管理方案进行指标内容及参与方式的改进。
(一)年度预算编制年度预算编制一般按照总体目标分解为部门具体责任而进行的。
1.分解A商业银行战略目标,确定年度预算目标A商业银行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在收集各部门、分行分类业务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对信息的汇总分析对前一年度战略目标进行修正。
2.分解年度预算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将年度经营目标分解细化,确定年度预算编制主要基础、指导措施、考核指标和编制细则。
3.部署年度预算编制预算委员会召开预算编制部署会议,会同总行财务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对外投资部门、人力部门等将年度预算编制内容、格式、原则、要求等进行明确阐述,并初步制定考核方案。
银行财务管理办法
**银行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行为,健全财务管理机制,提高经营效益,促进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银行章程》、《企业会计准则》及现行税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及所属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行在总行一级法人基础上,实行全行“统一领导、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
总行统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编制财务预、决算、统一对外公布财务报告、发布财务信息,严禁各支行对外公布或提供全行和该支行的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
总行逐级授权,各支行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并对其经营成果负责,总行对全行经营成果负责。
总行统一缴纳所得税,统一进行利润分配。
第四条本行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五条本行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权益,并接受主管财政、税务机关的管理。
第六条本行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考核和分析工作,有效利用各项资产,维护财经纪律,加强管理,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七条本行财务管理实行行长负责制。
各级行行长应贯彻国家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全行的经营管理,对实现经营计划、完成利润目标负全部责任。
各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均要履行分工协作下的部门和个人职责,任何业务都要符合全行整体经济效益。
第八条总行计划财务部为本行财务管理机构,由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管理科科长、计划管理岗、财务管理岗及头寸管理岗等组成。
财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根据本行实际情况牵头制定本行经营发展目标,编制年度经营计划;(二)分解、下达年度经营计划指标,并适时动态监测,确保本行经营目标得以实现;(三)制订和实施年度全行及分支机构经营目标考核方案;(四)负责本行费用、成本的优化配置及控制管理,提升财务资源的使用效益和效率;(五)负责统筹与管理资本性支出的计划与报批,进行固定资产的账务核算及价值管理;(六)组织日常财务收支、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头寸的使用与管理;(七)办理年度决算,编制财务报表,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实施财务检查和监督,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八)负责根据经营目标拟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适时监测财务指标情况;(九)对资产负债比例和自有资产核算进行管理;(十)负责全行税收统筹和规划,依法、及时交纳所得税、营业税等相关税费;(十一)负责编制股东分红方案,经行长办公会审议后上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金融消费者提供的各类服务。
本办法所称服务价格,是指商业银行提供服务时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遵循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促进银行服务持续发展和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科学有效的价格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充分披露服务价格信息,保障金融消费者获得价格信息和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
第六条根据商业银行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制定和调整第八条实行政府定价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和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调整。
第九条制定和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按照以下程序执行:(一)组织相关机构进行成本调查;(二)征求金融消费者、商业银行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三)作出制定或调整服务价格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下列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一)银行汇票、本票、支票、贷记转账和委托收款服务等人民币基本结算价格;(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商业银行服务成本、服务价格对个人、企事业单位的影响程度和市场竞争状况制定和调整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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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条本行对费用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合规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
第一十一条本行费用开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做到“五严禁”:
(一)严禁以收抵支,私设小金库;
(二)严禁在非费用科目列支费用‘
第一十六条本行费用报销必须是一事一报,不得定期、累计或年底一并报账,不得拆分票据以回避分级审批。
第一十七条原始费用报销凭证必须是要素齐全、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和单据。总务出纳在支付费用时,对每笔费用报销发票和单据认真审查其合理、合规、合法性以及是否有相关人员的签字,凡发现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或缺少相关人员签字的,可拒绝支付。
(三)工会经费,按本行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本行工会经费独立管理,用于工会各项活动开支。发生工会经费支出时,按本行工会委员会规定执行。
(四)职工教育经费,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2.5%内据实列支,用于职工教育方面的开支。本行教育经费的支出(包括零星支出和本行专业部门组织的大型培训),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对承办部门培训事项、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以及相关费用进行审核确认后,按费用报销程序签批。
(三)逐级签批:本行费用实行行长负责制,费用票据必须经相关人员逐级签批后方可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条本行日常费用开支实行备付金制度。总行及各分支机构备付金限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由行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章
第六条本行设立财务审查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本行重大财务开支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查,负责对单笔金额超过规定的支出进行审议,为业务发展合理配置财务资源,有效节约财务开支。
3.修理费。指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费用支出。办公室根据取得的相关发票及修理项目清单,按报销流程逐级审签方可报销。
4.车辆运转费。办公室应按车设车辆相关费用支出明细账,包括:燃油费、车辆修理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等内容。原始票据由司机和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劳动保护费,指按规定购买的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及因工作需要为职工制作的工作服装等,由办公室负责。批量工作服制作必须报请财务审查委员会审议批准,由集中采购部门组织集中采购。
(六)住房补助费,是指本行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根据本行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章
第二十条本行公用费用是指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办理各种业务最基本的费用支出。此类费用全部在“业务及管理费用”科目核算。总行产生的相关费用按以下规定进行管理:
第一十八条各项大额费用支出原则上要通过转账支付。
第四章
第一十九条个人费用包括职工工资和与员工福利待遇有关的各项费用。此类费用全部在“业务及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一)职工工资,指本行按规定发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其他工资性支出。
(二)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医药费及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开支,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4%控制使用。福利费作为人力费用进行管理,发生福利费时,由主办部门向行长办公会提出申请,经行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三)严禁收支不及时入账,造成虚假利润;
(四)严禁乱调会计科目,编制虚假会计报表;
(五)严禁列支用途不合法的费用。
第一十二条本行费用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应在当年列支的费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摊入当期成本,不得随意多列或少列,多提或少提,更不得随意将本年费用开支挂账不列。
第一十三条本行费用实行预算管理,本行于每年年初根据各分支机构人员状况、业务规模、收支情况下达费用计划总额。同时,对营业费用中个别项目下达控制额度,按季监测、通报。
第七条财务审查委员会基本职责应严格按照《*市商业银行财务审查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对达到审议金额起点的财务事项必须向财务审查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八条各级财务管理部门是财务费用支出的管理部门,依据费用管理权限审核本行费用。审查中发现原始凭证书写不规范、要素不完整、手续不完备、计算不准确、票据不合规等,有权拒绝受理。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正,对重大违规行为及时汇报总行财务管理部及分管财务的行领导。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及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费用是指本行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费用,具体包括: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营业外支出等项目。本行财务费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
第四条财务费用管理原则:
(一)总量控制:本行单项费用总额必须控制在财务预算范围之内;
(二)统一管理,总行财务管理部对全行费用进行全面统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发生的费用支出必须按季度向财务管理部报告;
第一十四条费用报销实行总行行长或分支行行长“一支笔”审批(董事会、监事会费用由董事长、监事长审批除外)。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费用支出的第一责任人,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一十五条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发生的费用实行逐级审签,即经办部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在原始发票或报销单据上签字后,部门分管领导初审,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费用审核专用章”后,再由行长审批同意方可报销。
(一)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的费用包括:
1.水电费。仅限于办公正常营运费用支出,按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开具的正规发票后,按报销流程逐级审签方可报销。
2.低值易耗品费用。本行办公家具、电器、专用器具等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办公室审核,经行长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实行集中采购。办公室依据相关发票、购货清单及使用部门领用人员签字确认的领用单据,按报销流程逐级审签方可报销。
商业银行制度与流程体系文件
费用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财务管理部
版 次 号:A/0
生效日期:20 年 月 日
版次号
生效日期
修改原因
编撰人
A/0
体系文件A版 首次发布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费用管理,强化成本效益意识,严控不合理的费用开支,提高经营效益,规范财务会计核算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基本制度》及《*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