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专项技术改造项目方案

项目名称:

主持部门:

承担单位:(盖章)起止年限:

二○○年月日

一、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二、技术改造的必要性

三、项目前期调研情况

四、改造后新提高的技术能力介绍

五、改造的主要内容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七、主要设备一览表

八、改造后要达到的目标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九、实施进度及具体措施

十、主持部门意见、盖章

十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意见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

项目名称:

主持部门:

承担单位:(盖章)起止年限:

二○○年月日

一、目的意义和国内外技术水平现状

二、研究与开发内容、技术指标、技术创新之处、

提供成果的形式

三、研究试验方法及技术路线(工艺路线)

四、项目完成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

预测分析

五、现有条件和工作基础(人才、设施、工作条

件)

六、计划进度(总的研究期限、年度计划进度)

与考核指标

七、经费概算(仪器设备、材料、加工费等)、资

金来源和分年度用款计划

八、参加单位及具体分工

九、主要研究人员

十、承担单位意见、盖章;参加(协作)单位意

见、盖章

十一、主持部门(省辖市局)意见、盖章

十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意见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检验)

项目名称:

主持部门:

承担单位:(盖章)起止年限:

二○○年月日

一、建项的目的意义、前景分析(必要性)

二、项目前期调研情况和省、地区内现状

三、本单位在该项目及相近项目检验能力情况介绍

四、选用的主要设备、等级及主要配套设备

五、检验项目主要技术指标、产品代码及检验标准

六、建项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预测分析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八、实施进度及具体措施

九、承担单位意见、盖章

十、主持部门(省辖市局)意见、盖章

十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意见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检定)

项目名称:

主持部门:

承担单位:(盖章)起止年限:

二○○年月日

一、建立计量标准的目的意义和省、地区内现状

二、选用的计量标准器、等级及主要配套设备

三、计量标准主要技术指标、检定依据

四、建标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预测分析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六、实施进度及具体措施

七、承担单位意见、盖章

八、主持部门(省辖市局)意见、盖章

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意见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筹措

可行性方案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负责人

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广州市黄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穗质监埔〔2009〕28号 印发黄埔区质监局“质量和安全年”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稽查队: 根据广州市质监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我局决定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黄埔区质监局“质量和安全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今年在全国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决定,提高我区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质监局对“质量和安全年”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提供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质量安全监督服务,突出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努力抓好质量宣传、质量提升、质量服务、质量整治和质量建设工作,优化辖区产业结构和临港商务区服务,促进黄埔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力争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开创新思路、展现新作为、树立新形象、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强化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杜绝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群众对产品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升,进一步提高我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三、工作原则 (一)突出辖区重点:结合区情,重点开展对汽车及配件产业、涂料及胶粘剂、食品添加剂、河粉、豆制品等行业

质量专项整治,突出开展压力管道元件、液化石油气钢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保障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食品等产品和特种设备的安全。 (二)突出企业作用:始终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把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作为整个活动的关键。结合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和特种设备安全诚信体系构建工作,引导动员辖区内企业积极开展质量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水平的自查工作,促进企业加强质量责任监管。 (三)突出服务效能:将“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与区局“质监服务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阶段暨作风建设整改”(“三服务”28条)活动统一起来,相互促进。通过三项活动的齐头并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能,优化服务,共克时艰,塑造质监队伍良好形象。 (四)突出时代热点:将“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与《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和条件,实现“三促进一保持”,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通过质量提升过程,加快发展石化、汽车及配件等先进制造业。开展质量兴园工作,扶持云埔工业园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加强港口物流、黄埔区玩具城产品监管为抓手,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1.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一是成立宣传组,全方位开展“质量和安全年”宣传工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努力营造有利

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3部 分:金融营业场所》 [政策规范] 阅读数:22 录入人:admin 日期:2010-2-3 15:41:5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金融营业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证券、保险等金融营业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01 彩色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0408.3 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T 10408.8 振动入侵探测器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840 防弹玻璃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165 防弹复合玻璃 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推荐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8.07 【实施日期】2017.08.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苏 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有关弘扬先进、加强品牌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苏浙皖赣沪区域质量品牌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产品质量法》《苏浙皖赣沪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行动纲领》相关规定要求,今年“质量月”期间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继续联合表彰一批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名牌产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50个,“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个人”50名,

“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其中上海名额各10个。 各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可各推荐1个,也可不推荐。 二、推荐要求 (一)苏浙皖赣沪地区质量工作先进单位 “质量工作先进单位”授予质量管理水平较高,提升质量水平工作成绩显著,其产品(或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在苏浙皖赣沪地区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 推荐对象包括:国民经济一、二、三产业的各类企业、从事质量相关工作的研究机构及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等。 具体条件如下: 1.经营发展条件: ⑴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 ⑵企业市场占有率、利润率等各项经济指标居于行业前列; ⑶品牌知名度高,顾客(用户)满意程度高,相关投诉率低,信用状况良好; ⑷导入并贯彻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取得良好成效,形成标杆示范效应; 2.质量进步条件:<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山东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山东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标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质监发[2012]224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2.11.14 【实施日期】2013.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山东名牌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山东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质监发〔2012〕224号) 各有关单位: 《山东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1月7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1月14日

山东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名牌战略实施,规范山东名牌产品的评价管理工作,提高全省产品质量水平,增强山东制造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山东名牌产品是指山东省辖区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生产的品质优良,市场占有率和顾客满意度高,质量信用好,经济效益显著,有广阔发展前景,并按本办法予以认定的产品。 第三条山东名牌产品评价工作,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主体,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无偿的原则。 第四条山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名推委”)统一组织实施山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工作。省名推委由省有关部门组成。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名推办”)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名牌战略的推进实施和山东名牌产品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设区的市,下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会等单位组成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山东名牌产品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

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本机关编制了《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浦东新区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1810548755.html,)或者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1810548755.html,)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指南》发放点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领取,还可以到浦东新区档案局(馆)领取,地址:浦东新区合欢路201号行政楼一楼。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浦东新区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1810548755.html,)或者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1810548755.html,)查询《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进行查阅,具体地址: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点公

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1810548755.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1810548755.html,。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主动公开信息。该查阅点地点位于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开放时间为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58216302。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杂志,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涉及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市政府另有规定或涉及保密的除外)。 2、在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设立政府信息公告栏,公开政府行政许可项目、程序和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情况等信息; 3、在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设立触摸屏,公开主动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获取。 1、受理申请机构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doc

关于印发《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的通知 台建规〔2011〕202号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目前开展的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攻坚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我局印发的《台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砼现浇板裂缝控制技术规定》、《台州市民用建筑外门窗渗漏技术暂行规定》、《台州市住宅工程外墙渗水、门窗进水及楼(屋)面漏水防治细则》同时停止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一总则 1.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控制和减少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其他新建工程参照执行。 1.3 在住宅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二基本规定 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认真履行本导则的有关条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2.2 设计单位应将本导则涉及设计的相关条款在施工图中明确。图审机构应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2.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应明确通病防治的目标和工作措施。

2.4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发现存在的质量通病问题应及时整改处理,不得故意隐瞒。 2.5 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三各方责任和义务 3.1 建设单位 3.1.1 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不得降低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制定通病防治施工专项方案和监理细则。 3.1.2 不得将门窗和防水等工程肢解发包或指定分包单位。 3.1.3 在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应要求设计单位将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有关设计的内容在设计文件中体现,并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1.4 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制定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 3.1.5 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应保证其符合设计文件、合同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3.1.6 必须严格按照有关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办法、分户检验细则和结构实体质量检验规定等要求,认真组织分户验收和结构实体质量检验工作。 3.1.7 在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投诉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技术人员查明原因,并负责妥善解决质量问题或纠纷。 3.2 设计单位 3.2.1 针对通病防治提出具体的设计措施,并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优化细化设计。 3.2.2 施工图设计深度应以便于施工为原则,引用图集应有效。 3.2.3 对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应作相应的设计交底。 3.2.4 参与工程中质量问题的分析,协助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它的代码选出填涂在答题卡上。每小题1分,共30分。) 1.航空界有个关于飞行安全的“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及1000起事故隐患。“海恩法则”启示我们()。 A.规律是客观的,我们要善于发现和利用规律 B.量变是质变的前提,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C.矛盾是普遍的、客观的 D.任何事物之间都存在联系 2.人类在太空活动中发展起来的技术可以为人类造福,但太空活动留下的大量航空器残骸等太空垃圾却可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的危害。这个事实印证了一个古老的哲学命题:“福兮,祸之所伏”。这个命题表明()。 ①矛盾双方逐渐融合趋向一个无差别的统一体 ②矛盾双方是相互对立,相互分离的趋势 ③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④矛盾双方相互依赖,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3.“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下列与此有关的名句中蕴涵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哲理的是()。2013年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07人公告、报名入口、大纲解析、职位表下载及备考资料汇总: https://www.360docs.net/doc/1810548755.html,/thread-8518-1-1.html ①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②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③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 ④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4.价值是人们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下列属于哲学价值判断的有( )。 ①田野上的花儿开了②这些花儿很漂亮 ③山上的果树挂满了果实④这些水果真香甜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5.“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即只承认事物的联系,否认事物的区别,是一种()。 A.形而上学观点 B.相对主义观点 C.唯心主义观点 D.唯物主义观点 6.奥运会是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组织的重大国际体育赛事,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是()。 A.区域性的、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B.专业性的、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C.专业性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D.世界性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7.在80年代中后期,由于温州很多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导致了在全国市场上抵制“温州货”现象。这表明()。 A.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B.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少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C.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D.价值是使用价值的前提和基础事业单位真题 8.投入某种物质商品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量不变,如果劳动生产率提高,在单位劳动时间内生产的商品数量和单位商品的价值量的变化表现为()。 A.商品数量增加,价值量不变 B.商品数量不变,价值量增大 C.商品数量增加,价值量减少 D.商品数量增加,价值量增大事业单位真题 9.某肉食加工厂与某养猪大户签订合同,约定以现行市场价格加上一定的价格预期涨幅购买该养猪大户饲养的优良种猪,并于一年后结付所有款项。货币在这里执行的职能是()。 A.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 B.流通手段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防护计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防护计量器具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量基准器具管理 【发文字号】鲁质监量发[2016]19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6.05.09 【实施日期】2016.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防护计量器具计量监督管 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质监量发〔2016〕19号)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计量院: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93号),加强对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的计量监管,省局制定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防护计量器具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防护计量器具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5月9日

附件: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全防护计量器具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3号,以下简称《规定》),加强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安全防护计量器具量值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国发[1987]31号),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条【定义】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是指依据《计量法》规定,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用于安全防护的工作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明细目录见附表。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云质监局函…2010?367号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云南省 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资助 标准化研究及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011年—2012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云南省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对云南省标准化研究及建设项目(2011年—2012年)资助的管理,规范标准化研究及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09?143号)和《云南省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资助标准化研究及建设 项目申报指南(2011年—2012年)》,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 - 1 -

执行。 附件:云南省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资助标准化研究及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011年—2012年)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标准化项目申报通知 抄送:全省标准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11日印打印:李雪梅校对:邹华(共印30份)

附件: 云南省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资助标准化研究及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011年—2012年) 一、指导思想 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09?143号)精神为指导,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工作大局和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战略目标,强化优势特色产业标准化研究,为促进产业升级、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资源云南、特色云南、品质云南、绿色云南发挥好技术支撑作用。 二、支持重点 2011年至2012年,根据省政府工作重点,云南省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向的项目: ——经济林果、中药材、花卉、旅游、有色金属、商贸服务、物流运输等覆盖全省优势、特色产业的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 ——覆盖全省重点产业节能减排降耗和清洁生产方向的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 ——对全省标准化工作提供支撑的各行业标准化基础研究及建设项目; ——省委、省政府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确定的其他领域内的标准化研究项目。 - 3 -

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第1部分:土建工程)

题替代替代 ICS :27.140 P 55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 DB34/T 371.1—2014 代替DB34/ 371—20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第1部分:土建工程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Part1: Civil engineering 2014-11-25发布 2014-11-25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4/T 371.1—2014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规定 (3) 4.1 一般要求 (3) 4.2 工序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4) 4.3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5) 5 综合类施工质量评定 (7) 6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26) 6.1 土石方工程 (26) 6.2 混凝土工程 (64) 6.3 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 (120) 6.4 堤防工程 (167) 6.5 道路工程 (201) 6.6 房屋建筑工程 (223) 附录A(规范性目录)表格填写要求 (280) A.1 填写程序 (280) A.2 填写要求 (280) 附录B(规范性目录)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 (282) 附录C(规范性目录)混凝土防腐蚀涂层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285) 附录D(规范性目录)水泥土置换地基加固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286) 附录E(规范性目录)河道陆上土方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建检验项目与标准 (287) I

打造中关村标准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 共享质检资源,服务创新发展——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打造中关村标准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 共享质检资源,服务创新发展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的工作要求,北京市质监局结合北京地区的资源优势和发展需求,提出了建设中关村标准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工作任务,同时申请成立了中关村产品检测和质量认证服务中心,负责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工作。目前,平台建设已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和北京市政府签署的《推进北京质量首善之区建设合作备忘录》支持事项,并已列入《“十二五”时期科技北京发展建设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划》及北京市政府《关于2012年推进重点改革任务的意见》等相关内容。 一、平台建设背景与意义 标准检测认证服务贯穿于产品研发、生产和贸易全过程,在现代产业链中不可或缺,是企业技术创新、产品质量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社会服务规范有序的重要支撑。伴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发展,标准、检测、认证这项技术服务已经成为了一个高速成长、潜力巨大的现代服务业新支。相关机构调查结果表明:2010年国内检测市场规模达800亿元,每年以15%增长,预计“十二五”末期将达1300亿元。 “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创新发展、转变政府职能”是首都“十二

五”时期的重要战略任务。首先,调整经济结构、发展服务经济是首都经济长期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石,产业质量状况、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市场的准入和贸易的发展,都需要标准的规范和检测认证的保障;质量服务机构的发展也将优化北京生产性服务业结构,通过平台收集到更广泛的质量数据,也能提供更客观的质量统计和评价;其次,北京强化创新驱动作为重要着力点,坚持高端、高效、高辐射的产业发展方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要求公共技术服务不仅是简单的结果检测或评价,而且要有能力进行缺陷分析,提出设计和工艺的改进意见;再次,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服务管理创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需要规范标准的指导,需要推广全员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方法。统筹利用现有资源要素、构造标准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是实现上述战略任务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截止目前,北京拥有各类专业化的标准检测认证机构达600多家,在标准检测认证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技术和人才资源优势。然而服务资源分散、高端大型机构缺乏、资源与需求对接渠道不畅通等一系列问题,难以支撑新时期首都经济社会结构调整和创新发展的战略需求,因而政府部门需要引导和支持标准检测认证机构的整体规划和发展。建设标准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是共享资源、创新检测认证服务机制、实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有效提升北京地区标准检测认证服务水平、促进检测认证服务业国际化、切实支撑企业自

山东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

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工业产品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督促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含食品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促进全省质监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监管体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许可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政府、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执行产品质量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对企业生产许可的实地核查除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制(修)订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协调、指导、督察下级质监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市级质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县级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上级安排对辖区企业进行抽查。县级质监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实施对辖区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上级部门应对下级部门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四条监督检查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程序合法、风险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各级

质监部门要主动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工作,提出工作建议。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质监部门应当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 第二章监督检查主要方式 第六条各级质监部门对企业实施的监督检查分为特别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 特别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上级质监部门统一部署、企业发生较大质量问题或涉嫌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隐患时,对企业开展的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各级质监部门依据法定监管职责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按照本部门制定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本行政区域生产企业实施的监督检查。 当特别监督检查容覆盖日常监督检查规定容时,完成特别监督检查即可视为同时完成了日常监督检查,该企业不再列入本监督检查周期随机抽查对象。 第七条市、县级质监部门要依托《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建立并及时更新本行政区域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库。 第八条县级质监部门要根据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职责,结合本单位监管人员数量、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情况,以及本行政区域企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编制年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质监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并认真组织实

(已核对)安徽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34T(2291—2015)

ICS:27.140 才bl P55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291—2015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small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规定 (2) 5 项目划分 (2) 5.1 项目划分原则 (2) 5.2 项目划分程序 (2) 6 施工质量检验 (2) 6.1 基本规定 (2) 6.2 质量检验范围 (3) 6.3 质量检验内容 (3) 6.4 质量缺陷备案检查 (3) 7 施工质量评定 (3) 7.1 评定依据 (3) 7.1.1 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 (3) 7.2 合格标准 (4) 7.3 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4) 附录A (5) 附录C (43) 附录D (45) 附录E(规范性附录) (68) 附录F (69) 附录G (70) I

DB34/T2291—2015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站、安徽省大禹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大禹工程勘测设计院、安徽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浦慎远、吴其保、程乙钊、王荣喜、乔业斌、陈政、欧岩峰、王维雅、余兵、路伟亭、方玉涛、吴正永、黄祚继、晏芳、黄忠赤、秦怀良、李宝春、吴帮杰、彭皖生、王晓泉、唐骏、王林华、汪霞、方兵。

路质监发〔2009〕28号关于印发《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服务企业,服务基层5F专项行动

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文件 路质监发…2009?28号 关于印发《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服务企业、服务基层5F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服务企业、服务基层5F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加以落实。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 1 -

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服务企业、服务基层“5F”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根据省、市《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和《路桥区服务企业、服务基层“5F”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双服务”工作的精神,组织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5F”专项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路桥经济发展为目标,围绕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紧扣“质监服务促发展,科学监管保安全”这一实践载体,进一步深化“质量和安全年”、“项目推进年、企业服务年”活动,深入推进“送信心、送服务、送政策、送信息、送资金”活动,注重与省、市联动开展的“双服务”专项活动对接配套,体现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的特色,在蹲点调研摸实情的基础上,通过落实以引导“孵”化、开展“扶”持、“辅”导培训、“服”务发展、促进致“富”为主要内容的“孵、扶、辅、服、富”5F活动,着重解决当前企业反映比较强烈、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地做好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工作,为推动和促进我区经济保增长、促转型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 1、引导“孵”化。帮助企业加大制度创新,促进技术进- 2 -

步,全力开拓市场,有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推行“五放宽”改革,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领域,推动民营经济公平准入。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和在推动企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方面的政策扶持机遇,着力做好项目培育,指导一批企业产业结构对路、发展潜力较好的企业做好项目包装。积极做好品牌创建服务,提高品牌拥有量,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促进专利标准化、品牌驰名化。 2、开展“扶”持。加大企业扶持力度,用足用好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制定和出台各项扶持政策。根据企业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发挥质监优势,做好结对帮扶。简化相关环节。加大扶持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运用新闻媒体等各类平台的作用,把相关的扶持政策和措施传递到广大企业。 3、“辅”导培训。组织开展质量管理知识培训,着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讲座,开设培训班,对企业管理提供理念辅助和方法引导,鼓励企业家转变质量思想观念,鼓励专业管理咨询公司推广精益生产模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标准化、计量、质量等各类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4、“服”务发展。进一步树立保企业就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做好服务企业工作。要继续深化“质 - 3 -

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7〕722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 【文号】京建法〔2007〕722号 【颁布单位】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布日期】2007-08-06 【生效日期】2007-10-01 【法律层级】规范性文件 第一条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促进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根据《建筑法》、《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材料,是指建设工程使用的各类建筑材料、设备和建筑构配件的统称。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房屋装饰装修工程。 本市建设工程材料的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县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建委)按照市、区两级建委工程质量监督的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受市建委委托,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对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的专项检查。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受市建委委托,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工作。区、县建委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部门。 第四条市建委会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与发展的导向政策,建立建设

山东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

山东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工业产品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督促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含食品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促进全省质监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监管体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许可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政府、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执行产品质量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对企业生产许可的实地核查除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制(修)订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协调、指导、督察下级质监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市级质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县级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上级安排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抽查。县级质监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实施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上级部门应对下级部门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四条监督检查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程序合法、风险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各级质监部门要主动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工作,提出工作建议。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质监部门应当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 第二章监督检查主要方式 第六条各级质监部门对企业实施的监督检查分为特别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 特别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上级质监部门统一部署、企业发生较大质量问题或涉嫌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隐患时,对企业开展的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各级质监部门依据法定监管职责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按照本部门制定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企业实施的监督检查。 当特别监督检查内容覆盖日常监督检查规定内容时,完成特别监督检查即可视为同时完成了日常监督检查,该企业不再列入本监督检查周期内随机抽查对象。 第七条市、县级质监部门要依托《山东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建立并及时更新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库。 第八条县级质监部门要根据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职责,结合本单位监管人员数量、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情况,以及本行政区域内 2

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行政机构。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辖区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所辖县、分局和直属技术机构开展工作。 截至目前,市质监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室、人事劳资科、法制宣传科、质量监督科、食品监督科、特种设备监察科、标准计量科、稽查大队、监察室、10个职能科室,辖管\县局、分局(筹建中)、分局,拥有直属技术机构2个,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所、特种设备检验所。其主要职责是:(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组织制订机关办公室规章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机关文秘、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政务信息、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派出单位、挂靠单位有关行政事务协调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协调内外关系和有关公务接待工作。 (二)计划财务室 组织编制全市本系统经费收支预算、决算;管理本局财务及本系统的财务、国有资产、社会保险、基本建设、内部审计、信息和统计工作;管理本系统物价工作和规费收缴工作;负责本系统发展规划、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研项目、信息服务、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评审、防伪技术管理和实施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

(三)法制宣传科 宣传和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办理行政复议和协调大要案件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民事、行政、经济等法律法规事宜及其与执法部门的衔接与协调工作;协助省局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考核发证有关工作;组织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政策的调查研究;管理和组织法制宣传和新闻发布、报道工作;编制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制教育培训计划。 (四)质量监督科 对全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组织研究和拟定提高本市质量水平的计划和意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实施国家、省和本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负责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工业产品许可证工作,指导查处无证产品。 (五)标准计量科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发布市级农业标准规范,指导企业制订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宣传贯彻、组织实施强制性和基础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开展和指导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及其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受省局委托组织新产品、进口设备、引进技术项目的标准化审查;推进电子监管码商品条码、机构代码和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和企业的标准化工作。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计量工作规划;推行国家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质检机构 - 上海市金属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质检机构 上海市高压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7-02-05 授权证书号:113 地址:华山路1954号 邮编:200030 电话:62932313 电子邮箱:hvlab@https://www.360docs.net/doc/1810548755.html, 承检范围:高压电器、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断路器电容器、脉冲电容器及直流电容器、直流高压发生器、工频高压试验装置、无局放试验变压器、冲击电压发生器、高电压分压器测量系统、高压交流断路器等产品。 常务负责人:傅正财 上海市金属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7-02-05 授权证书号:112 地址:邯郸路99号 邮编:200437 电话:65557357 电子邮箱:gqyan@https://www.360docs.net/doc/1810548755.html, 承检范围:钢铁及合金、硅钙合金、硅铬合金、锰硅合金、金属铬、金属镍、铜及铜合金、铝及铝合金、锌及锌合金、镁及镁合金、锡铅焊料铅及铅合金、金属锡、海绵钛、钛及钛合金、贵金属等金属材料类产品。 常务负责人:鄢国强 上海市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7-02-05 授权证书号:003 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23号 邮编:200233 电话:64827477;64080713 电子邮箱:czqyjs@https://www.360docs.net/doc/1810548755.html, 承检范围:自行车、电动车、助动车及自行车零部件等相关产品。 常务负责人:陈直青 上海市贵金属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6-02-08 授权证书号:048 地址:宜山路716号 邮编:200233 电话:64839409 电子邮箱:Gold@https://www.360docs.net/doc/1810548755.html,

承检范围:金银铂制(饰)品、金银铂材料及其合金、钻石、翡翠、水晶、软玉、珍珠、红宝石、蓝宝石等产品。 常务负责人:刘卫东 上海市工业自动化仪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6-01-12 授权证书号:111 地址:上海市漕宝路103号 邮编:200233 电话:64516349、64701936 电子邮箱:xujianping@https://www.360docs.net/doc/1810548755.html, 承检范围:气候环境试验、机械环境试验、可靠性设计与评定、防爆安全试验、电磁兼容、温度、显示仪表、流量仪表、机械量、执行器、物位仪表、电气安全等。 常务负责人:徐建平 上海市缝纫机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6-01-12 授权证书号:001 地址:中山南一路210号 邮编:200011 电话:63167536 电子邮箱:qgfrjbj@https://www.360docs.net/doc/1810548755.html, 承检范围:工业和家用缝纫机及零部件、缝纫机电机及控制箱等。 常务负责人:吴剑敏 上海市钟表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6-01-12 授权证书号:002 地址:山东中路230号四楼 邮编:200001 电话:63617376 电子邮箱:shzbzljd@https://www.360docs.net/doc/1810548755.html, 承检范围:手表、钟等。 常务负责人:闻跃鸣 上海市工具五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6-01-12 授权证书号:012 地址:天目中路258号 邮编:200070 电话:63171914 电子邮箱:stisc@https://www.360docs.net/doc/1810548755.html, 承检范围:工具五金制品园林工具及千金顶等起重工具 常务负责人:汤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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