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有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02•【文号】教职成厅函[2016]46号•【施行日期】2016.1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业院校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首批410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自2012年发布实施以来,对于高等职业学校准确把握培养目标和规格,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职业、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一些专业的内涵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专业划分和专业设置进行了较大调整,现行《标准》亟需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为做好《标准》的修(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安排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新要求,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依据《目录》及专业简介,对现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进行全面修订,研究制订《目录》新增设专业的教学标准,全面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本次《标准》修(制)订工作计划分两批开展,拟于2018年完成。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全面发展。
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的结构比例,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坚持就业导向,明确规格定位。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的通知-教成[1992]2号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的通知(教成[1992]2号1992年1月28日)现将《1992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和《1992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举(试)办大学专科起点本科班招生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1992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宏观管理,提高新生入学质量,使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更直接有效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包括:经国家教育委员会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教师进修)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以教师班、干部专修科、函授部、夜大学形式举办成人本、专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须按有关规定和批准程序纳入国家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
第四条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由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复习考试大纲,统一组织命题,确定考试时间,制定试卷评分标准,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五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部门组织招生考试工作,并组织招生学校进行新生的录取工作。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下属市(地、州)、县(市、区)要在各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常设的成人招生办事机构,增加必要的编制,给予必要的办公条件并逐步创造条件实现计算机管理;国务院有关部委要配备稳定的成人高校招生工作人员;各类成人高等学校要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
成人教育培训三项国家标准视野下煤炭行业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研究
成人教育培训三项国家标准视野下煤炭行业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研究【摘要】三项国家标准对行业成人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规范、调整、提升的作用,行业组织对于三项国家标准在行业的推进和实施具有支撑、加速、深化的作用。
本文从三项国家标准与行业的相互关系入手,通过深入分析,提出了面向煤炭行业开展三项国家标准实施与落实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以及组织架构设计,并且提出了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四个阶段思想,即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大力推广、持续改进。
【关键词】三项国家标准成人教育培训煤炭行业继续教育教育培训机构1 三项国家标准对行业成人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和重要的工业原料。
我国富煤缺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状况决定了在今后较长时期内,煤炭仍将是我国的主要能源。
煤炭行业是个高危行业,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三项国家标准的制订和推广,对于规范成人教育培训服务市场、提高成人教育培训人员的专业水平、有效评价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能力将起到积极推进作用,同时也为煤炭行业的教育培训提供了服务准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规范。
三项国家标准将进一步规范行业成人教育培训的发展。
三项国家标准的编制依据既与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的相关标准相衔接,又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相衔接。
三项国家标准的出台,必将改变过去的无序化,实现有序化发展;改变过去的乱象横生,实现良性发展;改变师资水平良莠不齐,实现可度量的基础标准化;改变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不均衡,实现规范的效果和质量的均衡化发展。
三项国家标准的实施必将对煤炭行业教育培训的发展起到巨大的规范作用。
(2)调整。
三项国家标准将引起行业教育培训领域一系列的调整。
随着三项国家标准的逐步贯彻实施,将会使行业教育培训的主体——教育培训机构实现自发的内部调整,这个调整过程可能是缓慢的,但是会是深远的。
一方面,教育培训机构与受培训者之间的关系将在三项国家标准实施的过程中得到优化,受培训者的地位和权利会得到极大的提升。
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公布日期】2019.09.05•【文号】教职成厅〔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9.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教职成厅〔201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商务厅(局、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妇联:社会服务产业是涉及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和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产业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等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加快推进社会服务产业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全国妇联办公厅就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家政、养老、育幼等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融合发展新模式,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要求,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物业+养老服务”“互联网+养老”等新业态,不断满足城乡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中高端新需求,以社区为重点依托,聚焦专业人才供给,拓展社会服务产业发展空间,以职业教育为重点抓手,提高教育对社会服务产业提质扩容的支撑能力,加快建立健全家政、养老、育幼等紧缺领域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支撑服务产业发展,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5.06•【文号】教职成〔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5.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把奋力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细化为具体行动。
为做好“职教20条”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职教20条”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职业教育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
李克强总理就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职教20条”明确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教育战线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不断深化。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好高度重视、加快发展的工作方针,把职业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中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好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推动校企形成命运共同体;落实好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工作目标,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努力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二)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我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交汇期。
2035中长期目标和2050远景目标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2.04.25•【文号】教政法厅函〔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4.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修订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
此次职业教育法修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系统总结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进一步完善了新时代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坚持目标导向,着力健全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创新制度机制,推动破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效果导向,着力多方位提高职业教育地位,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局面。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于深化全面依法治教,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
各地各单位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考试[1995]2号
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考试[1995]2号1995年2月23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国家教育考试事业日渐发达,对考试项目实施的科学化管理水平、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普通、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全国统一考试)尤其如此。
全国统一考试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历来受到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努力下,比较好地贯彻执行了国家教委《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规则》(教试〔1991〕3号)、《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国家教委18号令)和国家教委、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的通知》精神,使全国统一考试得以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从近年来考试的实际情况看,考试管理工作的水平在全国各地是不平衡的。
有的省局部地区出现了考试管理不严、纪律松弛的现象,致使个别考场出现考点负责人、监考人员与考生串通集体作弊的腐败行为。
虽然考后根据群众检举及时作了严肃处理,但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这是在当前形势下,考风考纪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已远不是个别考生考试的舞弊行为。
这种情况的出现,既有社会不正之风的干扰,也有个别考试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从进一步加强考试工作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入手,提高贯彻执行国家的招生考试政策的自觉性,防微杜渐,采取有力措施,使考风考纪不断得以加强。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7.07.26•【文号】教职成司函[2007]34号•【施行日期】2007.07.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7]34号)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6月份以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已经全面启动。
为了规范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的质量,现就加强国家级培训工作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各基地学校要建立由学校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协调好本单位的培训资源,为培训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要严格遵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2007〕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培训,认真抓好学员组织、资格审查、教学安排、培训考核、后勤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精心策划,缜密实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2.严格按照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目标要求,精心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
每期培训开班前,要深入开展调研分析,拟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培训开班后,要及时了解学员的培训需求和反馈意见,不断完善培训计划,做到按需施教。
要配备熟悉职业教育的师资承担授课任务,除本单位师资外,还要积极聘请知名的职业教育专家学者、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培训教师。
要严格遵守培训的内容和时间要求,每期培训为2个月,其中基地培训和企业实践各1个月,不得随意删减或压缩《指导意见》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不得以增加单日培训时数或挤占休息日等方式缩短培训天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国家开放大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函授站、业余点、校外学习中心以及开放大学在系统外设置的学习中心等,统一规范称为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规范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的重要性。
校外教学点是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为满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需要,以平等协商方式与校外其他法人单位(以下简称设点单位)合作,依托设点单位的场地、人员、设施等资源,开展招生宣传、线下面授、学习辅导、集中考试、实验实训、毕业指导、学生服务与管理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是高校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依托和服务延伸,其教学和管理状况直接体现高校的办学质量,直接关系高校的品牌声誉。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规范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审慎研究、科学布局,加强教学过程监管和纪律约束,确保在高校治理能力范围内有限设置,并能管得住、管得好。
二、严格控制校外教学点设点数量和范围。
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优势特色、发展规划、监管能力,以及地方人才需求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合理规划校外教学点布局,严格控制校外教学点数量,慎重选择设点单位。
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校特别是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应聚焦“一流”,主动减少校外教学点数量,确有设置需要的高校应做好总量控制,原则上数量只减不增。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13•【文号】教学厅〔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确保考试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实施1.逐级压实考试安全责任。
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
各地要充分认识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
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并报告教育部。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地各高校要提前研究谋划,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成人高考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强化各环节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教成厅[1990]012号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正文:
----------------------------------------------------------------------------------------------------------------------------------------------------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成厅[1990]012号1990年5月14日)
为了维护国家关于今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政策法规的严肃性,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再次重申如下:
1.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一律不准招收试读生、旁听生和视听生,不准招收高、中等学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
2.凡未经国家教委审定核准、无办学资格,无当年国家成人高等教育事业招生计划(含专科起点本科班)的学校,一律不得参加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3.凡未经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单科生不得转为具有正式学籍的专科或本科生,也不得通过累计成绩取得毕业证书。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有关部委教育行政部门,对招生工作要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委在上海召开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治理整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教成〔1990〕003号《关于1990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教成厅〔1990〕010号《关于严格成人高考招生资格审查切实加强监考工作的函》中所作规定,坚决杜绝违章违纪乱招生现象。
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错误做法要坚决制止。
对违章违纪事件,一经查实,必须严肃处理。
——结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内地高校成人高等教育为西藏培养在职干部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3]7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内地高校成人高等教育为西藏培养在职干部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内地高校成人高等教育为西藏培养在职干部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3]7号)西藏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人事厅,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西藏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19号)“关于选定内地部分重点高校建立西藏干部培训基地,帮助西藏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干部进行知识更新、学历升级”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支援西藏工作会议筹备工作意见的补充意见》(教民厅[2002]7号)关于“加大西藏自治区在职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改善在职干部队伍的文化结构、专业知识结构,培养西藏急需的中高级人才”的精神,决定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8所高校的成(继)教院建立西藏在职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从2003年至2007年,为西藏培养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在职干部155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大西藏自治区在职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改善在职干部队伍的文化结构、专业知识结构,培养西藏急需的中高教人才,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沟通,积极做好为对西藏在职干部进行成人高等教育的工作。
2003-2007年培养任务见附件一。
二、此项援藏计划纳入上述8所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年度招生总规模。
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培训 (2)
《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培训》单项选择题1、实施按需施教的原则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是()。
(1 分)A.集中式教学B.班级式教学C.“以问题为中心”组织教学D.分散性教学参考答案:C2、学习能力的“高原期”指的是()。
(1 分)A.30岁以前B.30岁~50岁C.50岁以后D.60岁以后参考答案:B3、培训服务产品对顾客的真正魅力是()。
(1 分)A.效用B.成本C.名师D.资源参考答案:A4、通过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是()。
(1 分)A.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B.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C.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D.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参考答案:B5、()是构成终身教育体系的主体部分,是形成学生型社会的基本途径。
(1 分)A.义务教育B.职业教育C.大学教育D.继续教育参考答案:D6、社会服务机构的需求特征是()。
(1 分)A.个性化B.专业性C.社会化D.公益性参考答案:C7、自我评价源于组织制来给你保障的()。
(1 分)A.外需力B.内需力C.执行力D.自我动机参考答案:B8、“打的赢就打,打不赢就走”这体现的是培训营销效果预测的()。
(1 分)A.在不同的领域发挥自己的专长B.自身培训服务产品的特色C.同类或相近培训产品再广告宣传市场的投放密度D.培训营销的人力和财力和方式分析参考答案:A9、评价培训过程的切入点是()。
(1 分)A.广告宣传B.招生收费C.提供培训服务D.培训需求参考答案:D10、以下不属于教材的是()。
(1 分)A.文献B.教科书C.讲义D.讲授提纲参考答案:A多项选择题11、培训顾客定位的作用是()。
(2 分)A.有利于提高培训营销的针对性B.有利于培训营销效果的预测C.有利于培训服务到位D.有利于形成培训服务特色参考答案:ACD12、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的内容包括()。
(2 分)A.服务行为B.培训教学C.培训服务过程D.组织内部管理参考答案:ABCD13、《术语》创新指的是()。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职学校与成人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职学校与成人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5.28•【字号】浙教办函〔2019〕182号•【施行日期】2019.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职学校与成人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82号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中职学校与成人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通知如下:一、培训项目(一)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
安排90名中职学校专业带头人赴国家级培养培训基地、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培训,采取集中面授、返岗实践、再集中面授的工学交替式培训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培训,培训重点包括专业建设、课程设计与开发、团队组织与引导、应用技术研发与推广、教研科研方法等专项内容。
(二)“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
安排80名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赴国家级培养培训基地、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培训,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少于4周的培训,可分阶段,网络研修学时比例不超过30%。
重点包括技术技能实训、专业教学法应用与实践、课程开发技术与应用、信息技术应用等专项内容。
(三)职业院校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
安排170名中职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赴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职业院校,采取听课观摩、集体备课与案例研讨、参与教科研项目等方式,以“师带徒”模式进行为期不少于8周的跟岗访学,通过全面参与培训院校教育教学实践和管理工作,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学能力、研究能力和管理能力,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2022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2022年工作要点2022年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积极发展继续教育的核心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和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的根本任务,以深化综合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强化内涵建设为主线,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继续教育改革创新,着力提高质量,着力促进公平,整体提升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与水平。
一、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全过程1.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
指导职业院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
召开2022年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年度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各项任务,把推进改革创新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现代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
2.推进党的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教学指导纲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配合指导高等职业院校把十八大精神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到课堂教学和党团组织活动中。
指导职业院校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做好对师生员工的组织、宣传、教育、服务工作。
3.参与筹备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
报请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配合编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推动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我国教育结构战略性调整。
加强职业教育重大政策和先进典型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着力推动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4.推动中高职衔接取得实质进展。
总结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启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
印发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三年行动计划,制订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确定一批中高职衔接试点专业,制订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着力打通和拓宽各级各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成长空间和发展通道。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05•【文号】教职成厅函〔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成人开展的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以下简称社会成人教育培训)发展迅速,对于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部分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存在名称使用不规范、虚假不实招生宣传、条件和质量低下等问题,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扰乱教育培训市场秩序。
为推动社会成人教育培训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的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牢教育培训的育人属性,引导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强规范管理、提升质量,推动其成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规范名称使用。
指导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登记和使用名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等字词。
关于“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教发〔2021〕5号)等规定执行。
指导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法人登记证照确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教育培训,不得以教育咨询、科技咨询、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各种咨询名义开展教育培训。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成人高等学校评估的基本内容和准则》的通知-教成厅[1993]8号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成人高等学校评估的基本内容和准则》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成人高等学校评估的基本内容和准则》的通知(教成厅[1993]8号1993年12月30日)按照我委《关于各类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工作的意见》(教成〔1993〕18号)的精神和要求,我委拟定了《成人高等学校评估的基本内容和准则》。
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人高等学校评估的基本内容和准则第一部分办学条件(30分)总要求:学校应达到国家教委颁发的《成人高等学校设置的暂行规定》和《成人高等学校设置补充规定》的各项标准。
一、领导班子1.学校应设正、副校(院)长、党委(总支、支部)书记。
2.校(院)长与主管教学的副校(院)长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其他成员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
3.年龄结构合理。
4.热爱成人教育事业,有较丰富的成人教育工作经验,参加过成人教育理论培训。
5.办学思想端正,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政策。
6.发扬民主,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新,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师资队伍1.成人高等学校的师资队伍应由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任教师和兼任教师组成,专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2.各门课程所需教师人数及职称结构应达到各类成人高校设置规定的标准。
3.专职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或同等学力。
4.兼任教师应是具有较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和教师,队伍相对稳定。
三、办学经费1.教育事业经费来源稳定,并随事业发展而不断增加。
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基本建设经费等各项专款。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3]2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2012年10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术语》《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通则》《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服务能力评价》等三项国家标准,决定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为做好三项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术语》等三项国家标准,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
大力推进教育培训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利于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促进我国继续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术语》等三项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既是一项政策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很广,希望各地加强领导,统筹规划。
各地可运用地方教育系统报刊、电视、简报、网络媒体等宣传阵地开辟专栏,还可组织宣讲会、专题研修班等活动开展宣传。
三、为进一步做好三项标准的贯彻实施,各地可先行开展试点工作。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本地区试点单位,重点选择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包括民办学校),也可以选择部分由行业、企业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和经营性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
同时,从事教育服务中介的机构在自愿原则下也可参与试点。
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国家标准宣贯会在京举行
生产卫 生 规范 》 予 以立项 。
项、 营养强 化剂 1 项、 营养 和特 殊 膳 食 食 品 2项 、 生
产经 营规 范 2项 。 1 .食 品产 品
共 收到食 品 产 品标 准 9 2项 立 项 建 议 。按 照食 品标 准 清理 工作 情 况 以及 食 品产 品 标 准 体 系 框 架
会 长 郑 树 山、 全 国 教 育 服 务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曹 俐莉 副主 任 出 席 大 会 并 讲 话 。 中 国煤 炭 工 业 协
会 副会长 、 党委副书记孙之鹏 , 新 东 方 教 育 科 技 集 团副总裁 、 北京新东方学校校长 汪海涛, 中 国 质 检
出版社 ( 中 国标 准 出 版社 ) 副 社 长 白德 美 在 大 会 上
资
讯
中国标准导报
CH I NA S TANDA RDS REVI EW
标准制修 订信息
项《 运 动 营养食 品 》 和《 孕 产妇 及 乳 母 用 营养 补 充 品
卫 生部拟定 2 0 1 3年食品安全 国家标 准项 目计划 ( 征求意 见稿 )
本刊 讯 卫 生部 2 0 1 3年 拟 开 展 的食 品安 全 国
有关 领导 , 以及 中国成 人 教 育 协会 成 人 教 育 培 训机
构 工作委 员会 会员 理事 单位 负责 人共 2 0 0余人 参加
大学依法治教实施方案
大学依法治教实施方案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大学依法治教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大学依法治教实施方案一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学校的法治化建设进程,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协调、健康、快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民主法治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积极实施依法治校的基本方略。
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目标,加快依法治校进程,充分发挥教育法制在学校改革与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使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运行,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工作目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建立健全与国家教育法规相配套的比较完善的学校章程及相关制度,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依法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专业化,确保依法治校的实效性,推进校风建设,为学校跨越式发展创造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主要任务(一)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健全学校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机构,落实管理职责,确保普法工作有计划地开展。
一是完善教职工的法制教育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师培训计划及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法制讲座,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教师安排一定的时间学习教育法律知识。
二是健全普法责任制及有关法律学习制度等,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尤其是有关教育工作的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三是加强学生的法律知识教学工作,继续开好《法律基础》等有关必修课,增设一定数量的法律选修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四是进一步搞好普法网络化工作,提升网络法制教育的交互功能和学习功能,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努力使广大师生员工由提高法制观念向增强法律素质转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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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国家标准贯
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标准管理
【发文字号】教职成厅函[2013]2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3.01.17
【实施日期】2013.0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12年10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术语》《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通则》《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服务能力评价》等三项国家标准,决定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为做好三项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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