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差错责任追究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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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差错追责制度范本简短

工作差错追责制度范本简短

工作差错追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作差错的管理,规范工作差错的追责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作差错,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因过失导致的工作失误、工作不力、工作质量问题等,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差错追责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工作差错进行分类、定级,明确追责标准和程序,确保工作差错得到及时纠正,防止类似差错再次发生。

第二章工作差错的认定与分类第五条工作差错的认定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规程和业务要求等。

第六条工作差错分为一般差错、重大差错和特别重大差错三个等级,具体认定标准如下:(一)一般差错: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给公司造成轻微经济损失或影响公司声誉的;(二)重大差错: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秩序,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三)特别重大差错: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

第三章追责方式与程序第七条追责方式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八条追责程序如下:(一)发生工作差错的员工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差错影响;(二)上级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认定差错等级;(三)对认定的一般差错,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犯错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改正;(四)对认定的重大差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参与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犯错员工进行追责;(五)对认定的特别重大差错,应当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根据审议结果对犯错员工进行追责。

第四章申诉与复议第九条员工对追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追责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申诉人;第十一条员工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诉,总经理应当在收到申诉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决定。

03-工作差错处罚管理规定

03-工作差错处罚管理规定

工作差错处罚管理规定第一条为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培养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最大限度地杜绝工作疏漏和细节差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工作差错是指在办文、办会、办事过程中,出现的错漏、遗失、延误、违反程序等行为。

第三条处罚对象。

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出现工作差错时,对主办部门负责人和主办者进行同等处罚。

第四条处罚程序。

(一)在例行检查或抽查中发现工作差错的,由制度管理总部当场处罚。

(二)在审核、讨论有关事项时发现工作差错的,由制度管理总部当场处罚。

(三)工作差错发生后,客户投诉或有关部门提出批评的,由制度管理总部予以核实并按本规定进行处罚。

(四)公司领导发现并指出工作差错的,由制度管理总部按照本规定予以处罚。

(五)制度管理总部违反本规定时,由公司指定的监察领导予以处罚。

第五条处罚事项及处罚标准。

公司根据不同的处罚事项确定相应的处罚标准,详见附件。

第六条业务支持部门和综合部门工作出现差错时,除给予罚款1外,还相应予以0.1-0.5的扣分,纳入部门年终考核范围。

第七条由于工作差错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条本规定由公司授权制度管理总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处罚事项及处罚标准。

(一)办文差错及处罚标准:1、没有在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或抄告单的起草,罚款50元/次。

2、公司领导签发文件后,没有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文件的制作、分发,罚款50元/次。

3、没有每天按时接收文件,或在规定时限内未领取公文或函件,罚款10元/次。

4、收到文件后,没有在当天办理与公司有关的收文登记,罚款10元/次。

5、文件传阅不及时或出现漏传现象(公司领导开会、外出或会见客人时除外),罚款10元/次。

6、文件传阅出现丢失的,罚款50元/次。

7、在批转部门呈报的文件时审核不严,有严重错误没发现,罚款50元/次。

8、部门呈报的文件没有在当天呈送公司领导审阅(公司领导开会、外出或会见客人时除外),罚款10元/次。

责任追究规章制度范本

责任追究规章制度范本

责任追究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责任追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第三条责任追究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高效、合规运行。

第二章责任追究范围第四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二)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三)滥用职权,侵害公司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四)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公司整体进度的;(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五条合作伙伴在与公司业务往来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违反合同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二)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三)利用不正当手段,损害公司利益的;(四)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三章责任追究程序第六条责任追究工作由公司责任追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责任追究部门应当设立专门机构,配备相关人员,确保责任追究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责任追究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线索发现:工作人员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投诉,认为有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应当及时向责任追究部门报告。

(二)初步核实:责任追究部门对线索进行初步核实,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应当启动调查程序。

(三)调查取证:责任追究部门对涉嫌责任人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查清事实真相。

(四)责任认定:责任追究部门根据调查结果,认定责任人的责任性质和程度。

(五)处理决定:责任追究部门根据责任认定,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六)责任追究实施:责任追究部门按照处理决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章责任追究措施第八条责任追究措施包括:(一)批评教育;(二)责令书面检查;(三)通报批评;(四)停职检查;(五)降职使用;(六)解除劳动合同;(七)追究法律责任。

公文纠错管理制度

公文纠错管理制度

公文纠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文编发工作,提高公文质量,促进党政机关公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文纠错,是指对已经发文的错误公文进行整改和改正。

公文纠错工作是规范和提高公文质量的重要环节。

第三条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组织和开展公文纠错工作。

第四条公文纠错工作应当遵循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原则,处理恶意篡改的责任人,防止出现严重的错误。

第五条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文纠错工作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工作方式。

第六条因公文纠错工作产生的费用、奖惩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纠错管理工作机构第七条设立公文纠错管理机构,负责实施公文纠错管理制度,组织具体工作实施,具体工作人员由政府指定。

第八条公文纠错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文纠错工作进行全面统筹和指导,推动公文纠错工作的不断完善。

第九条各级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应当设立公文纠错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公文纠错工作,协助纠错管理机构执行工作。

第三章纠错的范围和程序第十条公文的纠错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错别字、错字、错句、错漏、格式错误等问题。

第十一条发文单位应当建立公文纠错清单,定期对错误公文进行检查和核实,将问题问题整理成清单。

第十二条公文的纠错程序应当包括:识别、整改、审核、抽查、确认等环节。

详细步骤由政府指定。

第四章纠错的考核和奖惩第十三条各级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应当制定公文纠错考核办法,对公文纠错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四条对公文纠错工作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公文纠错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故意篡改公文,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严肃处理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公文纠错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机密和党和政府的形象,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政府负责解释,并可根据公文纠错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文差错奖罚制度规定最新

公文差错奖罚制度规定最新

公文差错奖罚制度规定最新一、总则1. 为规范公司公文管理,提高公文质量,确保公司决策和信息传递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行政人员、文秘等涉及公文工作的人员。

二、奖励措施1. 对于在公文撰写、审核、传递过程中表现突出,无差错记录的员工,给予以下奖励:- 年度优秀公文工作者称号- 奖金奖励- 优先晋升机会2. 对于提出公文管理改进建议并被采纳实施,有效提升公文管理水平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处罚规定1. 公文差错分为轻微差错、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三个等级。

2. 轻微差错包括但不限于格式错误、错别字、标点符号使用不当等,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改正。

3. 一般差错包括但不限于内容表述不准确、逻辑混乱、遗漏重要信息等,给予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

4. 严重差错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信息遗漏、错误决策建议、造成公司损失等,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扣除当月绩效奖金- 降级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四、责任追究1. 公文差错责任追究实行“谁出错,谁负责”的原则。

2. 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公文差错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3. 对于因审核不严导致公文差错的,审核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五、申诉与复核1. 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

2. 公司设立专门的奖罚复核小组,对申诉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给出复核结果。

六、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与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相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3.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七、修订与废止1. 本规定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实际运行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2. 本规定自新规定发布之日起废止。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行政公文的纠错和更正规定

行政公文的纠错和更正规定

行政公文的纠错和更正规定在行政工作中,行政公文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公开透明的特点。

然而,制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错误和疏漏,这就需要有关方面制定一套有效的纠错和更正规定,以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一、纠错程序当行政公文发现错误或疏漏时,纠错程序应该遵循以下步骤:1.检查制作公文的工作人员首先应该对已经完成的公文进行仔细检查,包括文字、数字、日期、名称等核对工作。

这样可以尽量避免错误的发生。

2.发现错误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错误或者由相关部门或个人提出错误指正意见,必须及时记录并确认错误的内容和原因。

3.审核审核人员应对错误进行详细审查,确认错误的性质和原因,并与公文原件进行对比验证。

4.制定更正方案在审核的基础上,制作人员需要制定出相应的纠错方案,包括更正的内容、方式和截止日期等要求。

5.更正公告制作人员应该及时将更正方案公告在相关场所,比如单位门口、网站、公众号等,以便相关人员知悉,并避免对该公文内容存在误解。

二、更正方式1.笔误更正对于一些笔误,比如错别字、少打字等,可以直接在行文位置上划横线更正,并在上方注明正确的内容,并加盖相关单位的印章。

2.错漏更正对于一些错漏,可以通过附件的方式进行更正,可以在公文正文底部附上更正的附件,并注明该附件与公文有关联。

3.文件废止和重发对于严重错误或者错误程度超过容忍范围的公文,可以废止原有的公文,并重新制作和发布一份新的公文。

三、纠错与更正的时限1.纠错时限根据具体情况,在发现错误后应尽快进行纠错,一般不应超过7个工作日(如涉及到法定节假日应相应延长)原则上,纠错时间越短越好,以防止错误对相关工作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

2.更正时限对于已经发布的公文,一旦发现错误,需要立即制定更正方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和发布更正公告,使得相关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到公文的更正内容。

四、责任追究和监督机制纠错和更正工作中,需要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和监督机制,以确保纠错工作的有效进行。

行政公文的责任与追究制度

行政公文的责任与追究制度

行政公文的责任与追究制度行政公文是行政机关用来表达意见、发布规定、传达决策的一种书面形式,具有权威性和制约效力。

为了确保行政公文的准确性、合法性和行政机关的责任,在行政管理中必须建立相应的责任与追究制度。

一、行政公文的责任制度行政公文的责任制度是指明行文责任的具体规定,确保行文者依法合规履职的机制。

以下是行政公文的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1. 行文责任主体的确定行文责任主体通常是行政机关的领导或者具体执行行文任务的工作人员。

他们对所写行政公文的内容、格式和效力负有责任。

2. 行文责任的明确行文责任必须在公文上明确标注,包括行文机关的名称、具体行文人员的姓名以及日期等信息,以确保责任的落实和追究的可能。

3. 行文规范的要求行政公文的起草、审批、签发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

行文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4. 行文流程的监督和审核行政机关应当建立行文流程监督和审核制度,确保公文的发文程序严谨有序。

例如,设立行文审核人或者内审机构,对公文的内容、格式和法律依据等进行审核。

二、行政公文的追究制度行政公文的追究制度是对行文责任不履行或者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问责和纠正的机制。

以下是行政公文的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1. 责任倒查一旦发生公文失实、违规或者存在严重错误的情况,行政机关应当迅速进行责任倒查。

通过调查和核实,明确造成失误或违规的责任人。

2. 追责问责对于行文责任人存在的失职、渎职或者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的追责问责。

这包括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措施。

3. 修订和撤销处理对于发生重大错误或者违法行为的行政公文,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修订正误,或者撤销作废,确保及时纠正和修复。

三、行政公文责任与追究制度的重要性行政公文责任与追究制度对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化具有重要作用:1. 促进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行文责任的明确和追究制度的存在,能够提高行政机关的合法意识和行为规范,减少滥用权力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工作差错追责制度范本

工作差错追责制度范本

工作差错追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对公司内部工作中出现的差错进行责任追究,以保障公司利益和客户权益。

第三条追责原则:(一)实事求是原则:对员工工作中的差错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事实为依据,分清责任。

(二)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根据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差错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影响,合理确定责任大小。

(三)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对有过错的员工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确保权利与责任相一致。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追责范围和形式第五条追责范围:(一)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二)工作中出现失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或客户投诉;(三)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工作,造成不良后果;(四)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第六条追责形式:(一)责令改正:对存在问题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二)经济处罚:根据差错造成的损失,对有过错的员工进行罚款、扣发绩效工资等经济处罚。

(三)纪律处分:对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员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等纪律处分。

(四)其他处理:包括通报批评、岗位调整、解聘专业技术职务、取消岗位资格、待岗、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三章追责程序第七条追责程序:(一)发现差错: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和报告工作中出现的差错。

(二)调查核实: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对差错进行调查核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三)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对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追究责任的员工进行责任追究。

(四)责任落实:对追究责任的决定进行落实,确保责任到人。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如有争议,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一、为进一步强化全局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质量,规范工作行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工作过错,是指全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不严、不细、不实或其它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损失、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三、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及所有工作人员。

四、追究工作过错责任,应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追究工作过错责任:(一)一般工作过错1.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格式、文体、文字等方面出现较大的错误或遗漏,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2.在政务接待、会议筹备、活动____过程中因计划不周、疏忽大意或不按要求办理,给工作造成被动的;3.违反工作程序,越级请示、汇报,给工作造成被动的;4.在督促查办、综合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上报材料失实的;5.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负责制,贻误办事人办事,造成较坏影响的;6.因态度不好、服务不周受到投诉并经查实的;7.其他应该追究一般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二)重大工作过错1.遇重大或紧急问题不及时报告,不采取应急措施,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2.超越规定权限擅自做主,给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3.在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内容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文件或其他有关规定不相一致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4.违反保密规定出现____问题,但尚未触犯国家保密法规的;5.因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权谋私,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6.其他应该追究重大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六、工作过错责任划分及承担按以下情况予以认定:(一)因擅自作主、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报告不及时等造成的工作过错,由具体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不严、不细、不实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具体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处室领导承担次要责任;(三)因工作程序不明、落实制度不力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除具体责任人承担责任外,处室领导承担领导责任;(四)工作过错行为造成经济赔偿的,工作过错责任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追究制度(精选5篇)

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追究制度(精选5篇)

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追究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追究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追究制度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失职:1、无正当理由擅离工作岗位;2、态度生硬、蛮横、粗暴;3、不执行政务公开制度,不按规定程序办理;4、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有关事项或作出答复;5、推委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6、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违规审批;7、有其他失职行为。

二、工作人员有上述失职行为的,应追究其行政责任:1、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2、情节较重的,扣发年度奖金,年度内不能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3、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4、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失职追究工作由街道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负责处理。

四、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受理投诉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投诉事情办理或转交办理:1、投诉中心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必须在接到投诉之日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2、对需要办的投诉事情,要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要向投诉人或者交办机关说明理由,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第二篇:失职追究制度失职追究制度(一)工作人员有下列失职行为之一,应予以失职追究处分。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管理(服务)对象造成延误办事时限或造成损失的;2、办理拖拉、工作推诿、贻误工作的;3、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的;4、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的;5、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的;6、对内对外活动中接受礼品应当上交而不上交的;7、上班出勤不出力,影响工作的;8、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9、对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时,设置障碍、干扰查处或袒护部属,给查处工作造成困难的;10、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公文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9)

公文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9)

公文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9)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

现将《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文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1月29日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文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完善公文审核把关流程,提高公文处理质量。

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以及市委市政府公文处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差错责任追究范围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报送市局办公室的公文(含电子公文和纸质公文)及代拟的公文文稿。

包括:决定、工作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等公文和需要以文件形式印发的汇报性材料。

二、认定依据公文差错认定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市委市政府等文件、标准以及公文处理相关工作要求为依据。

三、公文差错类别公文差错包括公文(含代拟的公文文稿,下同)在格式要素、排版形式、拟文程序、内容结构、涉密办理等方面存在的差错类别。

(一)格式要素、排版形式方面。

主办科室发文在公文书写形式、字体字号、页码、眉首、公文主体、版记等格式排版方面使用不规范。

(二)拟文程序方面。

1.主办科室未按照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拟制程序发文。

一般程序为:起草公文文稿〉填写拟文稿纸〉办公室审核〉呈送领导签发。

2.未按照收文办理程序办理。

3.无特殊情况越级行文。

4.请示性公文一文多事或一事多文,请示事项不具体,未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未标注签发人或签发人不是单位主要领导;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夹带请示事项。

5.原文转报下级机关的请示,未提出倾向性意见。

6.未按时发送文件,发送范围错误或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行政机关责任追究的规章制度(2篇)

行政机关责任追究的规章制度(2篇)

行政机关责任追究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移民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所在科室科长、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的;(二)公务时间擅自离岗的;(三)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四)不按规定登记首问负责事项的;(五)不按规定接待、引导、协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有关事项的;(六)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而不及时请示报告的;(七)应当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八)不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需要补正全部材料的;(九)其他违反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

第三条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对科长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直接责任人、科长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告诫或限期调离工作岗位,并责令科长作出书面检查或予以告诫;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直接责任人、科长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诫勉或降职,并可对科长予以诫勉或免职。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一)主动赔礼道歉,公民或其他组织已谅解的;(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三)主动挽回损失的;(四)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情形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一)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行为的;(二)干扰、阻扰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三)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调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四)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的。

第六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责任追究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起申诉。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告诫是指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但不够纪律处分的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批评教育的问责方式。

公文纠错管理制度有哪些

公文纠错管理制度有哪些

公文纠错管理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文的起草、颁发和修改流程,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公文的准确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各类公文的起草、审批、颁发和修改过程。

第三条公文纠错指的是对已经颁发并在使用中出现错误的公文进行纠正的行为。

纠错内容包括文字、格式、数据等方面的错误。

第四条公文的纠错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合理、便利的原则,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同时,要求颁发公文的单位要对出现错误的公文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后续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本单位建立公文纠错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纠错工作机制,保障纠错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纠错的程序和流程第六条公文的纠错程序包括发现错误、报告纠错、审核纠错、纠错决定、纠错通知等环节。

第七条发现错误:指对已经颁发的公文进行复核、比对或者复印时发现错误。

发现错误的人员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报告纠错:发现错误的人员应当将错误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单位负责人,并提交纠错申请。

第九条审核纠错:单位负责人收到纠错申请后,应当在接到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纠错审核,并做出审核决定。

第十条纠错决定:经过审核后,单位负责人应当根据审核结果做出纠错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纠错通知:单位负责人应当及时向相关人员发出纠错通知,告知纠错决定和纠错范围。

第三章纠错的方式和标准第十二条公文纠错的方式包括文字修改、补充、撤销等。

第十三条文字修改:指对公文中具体的文字内容进行修改。

修改后应当保证公文的表述准确性、规范性和连贯性。

第十四条补充:指对公文中遗漏的内容进行补充。

补充内容应当与原公文内容相符,补充后应当重新进行编排。

第十五条撤销:指对已经颁发的公文进行撤销。

撤销后的公文应当标记为“已撤销”,并将新的替代公文重新颁发。

第十六条公文纠错应当严格遵循公文的书写规范和格式要求,确保纠错后的公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公文纠错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管理,确保纠错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公文纠错管理制度有哪些范文

公文纠错管理制度有哪些范文

公文纠错管理制度有哪些范文公文纠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文纠错工作,提高公文质量,保证公文的准确性、规范性和统一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文纠错是指对已发出的公文在查阅、使用和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错误进行更正、修订或删除的工作。

第三条公文纠错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

公文纠错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保公文纠错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准确及时。

对发现的错误,应及时进行更正、修订或删除,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三)公开透明。

公文纠错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责任追究。

对公文纠错工作中发生的严重错误,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公文纠错工作由各部门和单位的公文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具体的公文纠错事项。

第五条公文纠错应与公文管理制度、公文发文管理制度以及质量管理制度相配合,形成相互补充、相互支撑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纠错流程第六条公文纠错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发现错误。

公文管理部门应建立严格的公文纠错巡查制度,定期对已发出的公文进行查阅和检查,发现错误后及时录入纠错系统。

(二)录入纠错系统。

发现错误后,公文管理部门应将错误信息录入纠错系统,包括错误内容、错误原因以及需要进行的纠错操作。

(三)审核确认。

纠错系统中的错误信息应由公文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确保错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四)制定纠错方案。

公文管理部门应根据错误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纠错方案,包括更正、修订或删除等操作。

(五)执行纠错方案。

公文管理部门应按照纠错方案进行操作,并及时反馈纠错结果。

(六)备案归档。

公文管理部门应对纠错的公文进行备案归档,确保纠错工作可追溯和监督。

第三章纠错责任第七条公文纠错工作涉及以下责任:(一)公文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公文纠错工作负主要责任,包括制定纠错制度和纠错方案,组织实施纠错工作,对纠错结果负责。

(二)公文管理人员负责巡查公文纠错工作,发现并录入纠错系统。

公文纠错管理制度的内容

公文纠错管理制度的内容

公文纠错管理制度的内容为了规范公文纠错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文稿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1. 先进性、民主性原则。

公文纠错工作要按照先进性、民主性原则进行,确保工作程序合理,纠错过程公开透明,纠错结果合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决定性、稳定性原则。

公文纠错工作要按照决定性、稳定性原则进行,确保纠错结果准确可靠,文稿质量稳定提高。

3. 高效性原则。

公文纠错工作要按照高效性原则进行,确保纠错工作及时进行,文稿质量及时提高。

二、工作任务1. 公文纠错工作是指对政府、企业及其他机构发出的公文进行文字、格式等方面的错误修改,以保障公文质量,提高行文效率。

2. 公文纠错工作主要包括对公文中的语法、标点、格式等方面的错误进行修改,确保文稿准确无误。

3. 公文纠错工作还包括对公文内容的逻辑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对不合格的内容进行整改,提高文稿的专业性和可操作性。

三、工作程序1. 公文纠错工作由纠错组织负责组织实施,需要对公文中的错误进行修改、审核、整改等工作。

2. 纠错工作按照“提出纠错意见-报送领导批示-修改完善-定稿”程序进行,确保纠错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纠错组织要及时制定纠错计划和工作安排,确保纠错工作不断进行,文稿质量不断提高。

四、工作机构1. 纠错组织是负责进行公文纠错工作的组织机构,由纠错领导、纠错人员等组成,确保纠错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纠错领导是负责领导公文纠错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纠错工作计划和安排,协调纠错工作中的各项事务。

3. 纠错人员是负责进行公文纠错工作的专业人员,需要熟悉公文写作规范和要求,确保纠错工作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五、工作要求1. 纠错组织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对每一份公文进行仔细审核,确保文稿质量提高。

2. 纠错领导要加强对纠错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文稿质量能够稳步提高。

3. 纠错人员要提高专业水平,熟练掌握公文写作规范和要求,确保纠错工作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公文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9)

公文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9)

公文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9)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

现将《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文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1月29日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文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完善公文审核把关流程,提高公文处理质量。

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以及市委市政府公文处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差错责任追究范围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报送市局办公室的公文(含电子公文和纸质公文)及代拟的公文文稿。

包括:决定、工作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等公文和需要以文件形式印发的汇报性材料。

二、认定依据公文差错认定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市委市政府等文件、标准以及公文处理相关工作要求为依据。

三、公文差错类别公文差错包括公文(含代拟的公文文稿,下同)在格式要素、排版形式、拟文程序、内容结构、涉密办理等方面存在的差错类别。

(一)格式要素、排版形式方面。

主办科室发文在公文书写形式、字体字号、页码、眉首、公文主体、版记等格式排版方面使用不规范。

(二)拟文程序方面。

1.主办科室未按照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拟制程序发文。

一般程序为:起草公文文稿〉填写拟文稿纸〉办公室审核〉呈送领导签发。

2.未按照收文办理程序办理。

3.无特殊情况越级行文。

4.请示性公文一文多事或一事多文,请示事项不具体,未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未标注签发人或签发人不是单位主要领导;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夹带请示事项。

5.原文转报下级机关的请示,未提出倾向性意见。

6.未按时发送文件,发送范围错误或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公文处理失误责任追究办法

公文处理失误责任追究办法

公文处理失误责任追究办法一、公文处理总体要求公文处理应当严格执行公文的有关规定,做到高效、及时、准确、安全。

二、公文失误追究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工业城、风景区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事业单位。

三、公文处理失误认定公文处理凡是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认定为失误。

(一)请示报告1.文种不当,格式错误,带有语病的;2.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县政府的(成文后超过2天未送达);3.直送县政府领导批示,导致公文办理脱节或文件运转方向不明的;4.按正常程序送县政府运转的请示报告,又送领导个人的;5.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的;6.不遵循“一事一请”原则,请示文中的请示事项有2个及以上的;7.盲目分送或抄送,造成领导批示不一致的。

(二)送审文稿1.代拟文稿或撰写材料没有体现领导交办意图,超过时限要求,质量低劣的;2.文稿呈送审签过程不遵循规定程序,出现“倒行文”、“跳行文”的;3.制定、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应报备案而未备案的;4.不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资料泄密、损毁或者丢失的。

(三)交办事项要求反馈办理情况而不按要求、不讲质量或延时反馈的。

(四)被认定为公文失误的其它情形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工业城、风景区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事业单位出现公文失误,未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被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或者其他科室、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层面发现或批示询问的,按一般失误处理;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或被县政府领导层面发现或批示询问的,按严重失误处理。

其他失误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分管文秘副主任界定。

四、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工业城、风景区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事业单位,在公文处理过程中出现失误的,实施责任追究。

公文办理出现1次一般失误,由县政府办公室作一般失误登记。

公文办理出现1次严重失误,由各单位向县政府办公室作书面说明,由县政府办公室作严重失误登记,全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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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增强干部办理公文的责任感,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提高部内公文办理质量,充分发挥公文应有的效力,特制订公文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1. 公文差错责任追究适用范围
(1)红头文件。

(2)县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协常委会各种汇报材料。

(3)向上级报送的各种材料。

(4)向县委、政府领导提交的各种材料。

(5)向部长提交的工作汇报、方案等。

(6)部里召集的各种会议材料。

(7)简报。

(8)重要活动中的材料。

2.公文差错类别
(1)错字、别字、漏字、关键部位的标点符号、严重排版错误、装订错误。

(2)重要句式、用语、用词、材料结构错误。

(3)没有按时发送,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4)发送范围错误或失误。

3. 公文差错责任追究处罚标准
(1)经审核后提交领导签批的文稿,凡出现1个错字、别字、漏字、重要标点符号及1处严重排版、装订错误的,对撰稿人、审稿人、核稿人各罚款10元。

(2)重要句式、用词、用语错误,每出现一处对相关责任人各罚款20元。

(3)对没有按时发送文件,造成严重工作失误和不良影响,相关责任人每人罚款50元。

(4)没有按照发送范围送达,受到相关方面追查的,对责任人各处罚50元。

(5)对已发出的公文,出现本制度所列差错,造成重大工作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各处罚100至300元。

(6)连续两次出现重大公文差错的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书面检讨。

(7)连续三次出现重大公文差错的责任人,建议组织部门调离。

4. 公文差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1)主要领导审稿时发现的差错,由分管部长追查责任人,一并查处。

(2)分管部长核稿时发现的差错,由股室负责人追查责任人,一并查
处。

(3)已发出的文件出现差错,由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确定处罚标准,对责任人一并处罚。

(4)罚款收缴办公室,作为部内优胜工作奖励基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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