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预留印鉴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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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办法一、背景:银行是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带来的风险也愈加明显。

为了保障银行资产的安全和客户的利益,核实银行的业务操作严格把关必不可少。

印鉴是银行业务操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种工具。

银行预留印鉴是银行机构重要的身份标识,它的使用涉及到银行可控安全环境的建设、银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加强对金融犯罪的打击等重要问题。

因此,如何管理银行预留印鉴,成为银行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管理原则:银行预留印鉴管理的原则如下:1、科学合理:管理办法需要按照法律、规章制度等要求建立,内部制度应科学合理、严密规范;2、全面严格:应该根据银行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地囊括全面、细致的印鉴管理要求;3、公开透明:建立健全的管理办法和内部制度,对银行员工进行培训,保证完全透明、公开化。

三、管理内容:银行预留印鉴管理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预留印鉴申领、审批流程:包括申请、填写、批准、准备、保管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流程;2、银行预留印鉴管理责任人及责任制度: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管理的领导、主管部门、责任人及其各自的职责;3、预留印鉴的形式、颜色、加载规则和存放位置:明确银行预留印鉴应采用何种形式和颜色,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加盖印鉴的规则和要求,以及存放位置的要求和条件;4、银行预留印鉴的保管:落实银行内部保密工作,要求银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印鉴的安全;5、印鉴的使用范围和权限:明确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范围和权限,防范印鉴被滥用、冒用等问题;6、银行预留印鉴的更替和注销:银行员工需要落实保守印鉴的原则,定期审查印鉴的使用情况,发现印鉴被盗用、遗失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替或注销相关印鉴;7、使用后的印鉴管理:包括回收、检查、清点、保管等具体要求。

四、建议:为更好地管理银行预留印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提高员工风险意识:加强员工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员工的警惕性,避免因疏忽大意引起的印鉴安全问题;2、加强管理制度的执行:完善预留印鉴申请、审批、申领、保管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坚决执行管理制度;3、使用现代化技术加强管理:利用现代化银行业务管理技术,设立印章使用记录系统,使印鉴的使用更加规范和可追踪;4、加强保密工作,确保银行的商业秘密和客户的隐私得到充分保障。

银行印鉴卡管理办法

银行印鉴卡管理办法

银行印鉴卡管理办法银行印鉴卡是银行为了更好地管理客户的账户和资金安全而设立的一种工具。

以下是银行印鉴卡的管理办法:一、申请与开户1. 客户可以在柜台或在线申请办理银行印鉴卡。

申请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开户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2. 银行会核实客户的身份信息,并审核是否符合开户条件。

3. 客户需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确保了解并同意遵守银行的规定和管理办法。

二、发放与使用1. 银行在审核通过后,会制作并发放个人专用的银行印鉴卡。

2. 客户收到银行印鉴卡后,需确保卡片完整无损,并妥善保存,防止遗失或被他人非法使用。

3. 在办理业务时,客户需出示银行印鉴卡,并进行身份验证。

4. 银行印鉴卡仅限持卡人使用,不得出借或让他人代替使用。

三、挂失与补办1. 若银行印鉴卡遗失或被窃取,客户应尽快向银行申报挂失,确保账户和资金安全。

2. 客户可通过柜台、电话或网上银行等渠道进行挂失,并须配合银行核实身份信息。

3. 挂失后,客户可申请补办银行印鉴卡,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申请补办手续费。

四、责任和义务1. 客户有责任妥善保管银行印鉴卡,确保安全可靠,防止被他人获取并滥用。

2. 客户在使用银行印鉴卡时,需按照银行的规定和办法进行操作,确保账户操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客户需主动关注银行公告和通知,了解银行印鉴卡的最新规定和变动情况。

五、违约处理1.如客户违反银行印鉴卡管理办法,涉嫌非法操作、盗窃他人资金或有其他违法行为,银行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卡片使用、冻结账户等。

2.客户如对银行印鉴卡管理办法有异议,可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诉,并配合银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其他事项1. 银行保留对银行印鉴卡管理办法进行解释和修订的权利。

2. 客户在办理银行印鉴卡时,应当认真阅读并理解管理办法的内容,不得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总结银行印鉴卡是银行为了更好地管理客户资金安全而设立的一种工具。

客户在申请与开户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并签署协议或合同。

银行客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银行客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银行客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客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的管理,完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体系,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降低操作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行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预留印鉴是指在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我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时留存的印模,是客户凭以办理款项支付结算的权利证明,也是我行办理支付结算的审核依据。

第三条在我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包括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人民币个人结算账户(以下简称“开户单位”)以及在我行开立的同业存款账户、单位定期存款账户等也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开户单位预留印鉴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印鉴应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简称个人名章)。

其中预留印鉴中留存的个人名章为代理人时,该单位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对代理人的授权书。

(二)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预留印鉴应和其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

(三)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其预留印鉴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姓名的签名或盖章。

(四)存款人为自然人的,其预留印章为该自然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开户单位的预留印鉴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使用简称时,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

第五条开户单位预留印鉴的管理包括印章的预留、变更、挂失补办、注销等。

第六条开户单位印鉴的预留、变更、挂失补办、注销等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开户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除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外,应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或开户单位负责人签章(字)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或法人代表证、营业执照正本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

银行账户及预留银行印鉴管理办法三篇

银行账户及预留银行印鉴管理办法三篇

银行账户及预留银行印鉴管理办法三篇银行账户及预留银行印鉴管理办法三篇篇一:银行账户及预留银行印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规范公司银行账户和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XX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章银行账户开立、变更、使用和撤销第五条基本存款账户。

公司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六条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公司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七条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应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一)基本建设资金。

(二)更新改造资金。

(三)财政预算外资金。

(四)粮、棉、油收购资金。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信托基金。

(八)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九)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十)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会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十四)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十五)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第八条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公司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有下列情况的,公司应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一)设立临时机构。

(二)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三)注册验资。

第九条银行账户开立程序(一)申请开户。

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开户申请,并准备足以证明必须开立银行账户的相关资料。

村镇银行客户预留印鉴卡管理实施细则

村镇银行客户预留印鉴卡管理实施细则

村镇银行客户预留印鉴卡管理实施细则村镇银行客户预留印鉴卡是银行为了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以及确认客户身份而推出的一种服务。

为了规范和管理客户预留印鉴卡的操作,村镇银行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个示例:一、申请条件1. 客户必须持有本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账户。

2. 客户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3. 对于未成年人,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手续。

二、申请流程1. 客户到银行柜员机处进行申请。

2. 客户填写预留印鉴卡申请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 银行柜员核对客户身份,确认申请资格。

4. 客户在预留印鉴卡上进行印鉴,并与留存的身份证件进行对比。

5. 银行柜员收集客户的个人信息,并录入系统进行备案。

三、印鉴卡管理1. 银行将客户的印鉴卡存放在安全的地方,确保不受损坏。

2. 客户可以随时要求查看自己的印鉴卡,并核对卡片上的个人信息是否准确。

3. 客户可以更换印鉴卡,需进行重新申请,并按照申请流程进行操作。

4. 银行将客户的印鉴卡信息与账户信息进行绑定,确保只有持卡人本人才能使用该卡。

四、印鉴卡使用1. 客户在办理业务时,需携带预留印鉴卡。

2. 银行柜员核对客户身份后,将印鉴卡与客户所需办理的文件进行对比。

3. 客户在指定位置使用印鉴卡进行印章,确认办理业务。

4. 完成业务后,银行柜员将印鉴卡归还给客户。

五、印鉴卡挂失1. 客户在发现印鉴卡丢失、被盗或被他人冒用时,应立即联系银行进行挂失。

2. 客户可致电银行客服电话或前往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3. 银行将立即停止对挂失印鉴卡的任何操作,并为客户办理新的印鉴卡申请手续。

上述细则仅为示例,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村镇银行的具体情况和管理需求进行调整。

村镇银行应加强对客户预留印鉴卡的管理,确保客户资金的安全,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同时,客户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预留印鉴卡,确保不被他人恶意使用或盗取。

村镇银行客户预留印鉴卡管理实施细则六、印鉴卡的保密性1. 银行要求客户妥善保管预留印鉴卡,并不应将其透露给他人或授权他人使用。

银行预留印鉴卡管理办法

银行预留印鉴卡管理办法

银行预留印鉴卡管理办法【摘要】银行预留印鉴卡是银行在开设账户时预留下来的一种印鉴卡。

银行预留印鉴卡的管理对于银行的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非常重要。

本文在探索银行预留印鉴卡的功能和应用之后,结合银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银行预留印鉴卡管理办法,以期为银行业的风险控制提供参考。

【关键词】银行、预留印鉴卡、管理办法、风险控制一、研究背景银行预留印鉴卡是银行在开设账户时预留下来的一种印鉴卡,也就是说银行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客户需要在印鉴卡上使用印章来确认相关信息。

这种卡片可以通过扣钉固定在客户账户的卡槽上或保险柜内等位置,以便日后的使用。

银行预留印鉴卡是银行重要的业务凭证,它在银行业的安全和风险控制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此,银行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在保证银行业务顺利运营的同时,保证预留印鉴卡的安全和客户信息的保密。

二、管理办法制定1. 功能和应用(1)功能银行预留印鉴卡主要用于证实客户办理业务时提供的信息是否正确、有效,是银行办理业务的主要凭证。

同时,预留印鉴卡还可以用于确认客户账户信息的变更,如账户的户名变更等变更内容。

(2)应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需要要求客户在预留印鉴卡上使用印章,确认相应业务的信息和内容。

在使用预留印鉴卡时,必须保证相应业务的信息和内容是正确的并且是真实有效的,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

2. 管理措施(1)领取与保管预留印鉴卡的领取必须要到银行柜台办理,办理人员需要核实领取人的身份信息,并在系统内录入领取记录。

同时,在银行系统中需要为每个预留印鉴卡进行统一编号,并要求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领取人必须认真查验预留印鉴卡的信息是否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预留印鉴卡保管应该实行制度化管理,将预留印鉴卡统一保管于柜台办公室或重要部门的保险柜中。

柜员每天必须进行卡片存取记录的登记,并对卡片保险箱进行定期的检查,防止出现卡片遗失或泄露的情况。

(2)使用在使用预留印鉴卡时,客户必须将预留印鉴卡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需要清楚了解相关业务的规定和要求,并核实业务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公司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银行预留印鉴的刻制、使用、保管、变更和注销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密原则:确保印鉴的安全,防止遗失、被盗、滥用等风险;(二)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印鉴管理责任,落实相关人员职责;(三)审批规范原则:印鉴使用、变更、注销等环节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四)监督制约原则:加强对印鉴管理的监督,确保印鉴使用的合规性。

第二章印鉴种类及用途第四条公司银行预留印鉴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等。

第五条各类印鉴的用途如下:(一)公章: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协议、文件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二)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财务收支、资金调拨、税务申报等财务活动;(三)法人代表章: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外行使职权、签署文件等。

第三章印鉴的刻制、启用及保管第六条印鉴刻制:(一)公司需向具有资质的刻章单位申请刻制印鉴,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二)刻章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应核实申请人身份和公司资质,确保印鉴刻制的准确性;(三)刻制完成的印鉴,由公司指定人员领取。

第七条印鉴启用:(一)公司应将印鉴启用通知报送给开户银行;(二)开户银行在收到通知后,对印鉴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启用。

第八条印鉴保管:(一)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印鉴的保管工作,并设立专门的印鉴保管室;(二)印鉴保管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潮等设施;(三)印鉴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将印鉴带出保管室。

第四章印鉴的使用及审批第九条印鉴使用:(一)印鉴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二)印鉴使用前,需填写《印鉴使用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使用;(三)使用印鉴时,应确保印鉴的完整性,不得损坏、涂改、伪造。

第十条印鉴审批:(一)印鉴使用审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二)审批过程中,财务部门应核实印鉴使用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确保印鉴使用的合规性;(三)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将《印鉴使用审批表》交由印鉴保管人员执行。

银行预留印鉴卡管理办法

银行预留印鉴卡管理办法

银行预留印鉴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行印鉴卡的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银行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预留印鉴卡作为重要凭证管理,本办法所指印鉴卡为具有八位编号的印鉴卡,分为空白印鉴卡的管理和已使用印鉴卡管理,用于客户在我行预留印鉴的凭证。

不具有编号的印鉴卡不再新增使用。

第三条空白印鉴卡的管理。

(一)空白印鉴卡为重要空白凭证,应按《银行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

空白印鉴卡由总行、分行及支行凭证管理员负责保管。

(二)空白印鉴卡的规格、样式由总行统一规定、印制,各分、支行不得私自印制。

(三)分、支行空白印鉴卡不够使用时,应从总行领取,不得自行跨网点调剂,确需调剂的应经总行运营管理部批准后方可调剂。

(四)空白印鉴卡的调拨、领用、发售、收回、销毁必须实行控号管理。

(五)空白印鉴卡按每套1元的假定价格纳入表外科目核算。

(六)开户单位领用空白印鉴卡应在《银行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情况登记簿》(以下简称“使用情况登记簿”)上签收。

第四条已使用印鉴卡的管理。

(一)各支行对开户单位预留的印鉴卡一式三联送交总行或分行确认时,应将印鉴卡用信封密封后,由会计经理会同经办人在封口处进行双人封签,并进行交接登记(必须登记印鉴卡编号),由支行账户管理员连同开户资料一并送总行或分行印章审核管理员(以下简称“审核员”)。

审核员审核完毕,将开户资料退回支行,由支行保管。

(二)审核员收到支行送达的印鉴卡密封信封,检查密封口是否破损、是否有双人签章等。

对复审无误的,于当日将一式三联印鉴卡予以确认,并在复核处加盖审核员私章后,将第一联、第二联印鉴卡封包退还支行账户管理员。

(三)确认完成后的第三联印鉴卡由审核员送印鉴卡保管员处集中统一保管。

(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销户时,印鉴卡随其开销户资料一同归档保管。

第五条各支行对已建档的印鉴卡应按照存款科目顺序排列存放,以方便查阅。

总行、分行印鉴卡保管员对已建档的印鉴卡按“支行—号码”的排列规则保管。

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xx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会计管理,规范存款人预留印鉴的管理和使用,防范柜台业务操作风险,保障银行和存款人的资金安全,根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留印鉴,是指存款人在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留存的,用于银行凭以核验存款人签发票据和结算凭证(以下统称“业务凭证”)签章真伪的样本签章。

本办法所称预留印鉴卡是指存款人预留印鉴时使用的纸质卡片,是预留印鉴的实物载体。

第三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下列账户时,应在开户行预留印鉴:(一)单位存款账户;(二)凭印鉴支取的个人结算账户;(三)其他需凭印鉴办理业务的账户。

第四条办理第三条规定的账户下支付结算业务时,经办柜员应进行验印,即以预留印鉴为准,核验业务凭证签章的真伪。

验印以电子验印为主,以手工验印为辅。

第五条电子验印是指经办柜员借助电子验印系统,通过扫描获取业务凭证签章图像,与系统中存储的预留印鉴电子图像(以下称电子印鉴)进行自动比对核验,用以判别业务凭证签章真伪的验印方法。

手工验印是指经办柜员将业务凭证印章十字折叠,然后与预留印鉴卡上的印章比对核验,用以判别业务凭证签章真伪的验印方法。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验印系统是对存款人预留印鉴进行电子化管理的应用系统。

存款人申请办理印鉴预留、变更、注销等业务时,银行应及时在电子验印系统中建模或登记。

预留印鉴建模实行区域集中模式,总行营运作业部和各分行设置预留印鉴建模中心,分别负责xx区域和各分行管辖区域内营业机构存款人预留印鉴的建模。

电子验印系统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办理行内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调拨等业务预留印鉴的管理以及存款人外币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行。

第二章人员岗位管理第八条总行会计结算部是预留印鉴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预留印鉴管理及相关业务规章制度,管理和维护电子验印系统,对分支机构预留印鉴管理和办理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预留印鉴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预留印鉴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预留印鉴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预留印鉴是指存款人在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留存的、凭以办理支付结算的权利证明,也是开户银行办理收付结算的审核依据,因此加强银行印鉴管理是控制支付风险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支付的重要前提。

然而通过笔者对人民银行预留印鉴管理情况的详细调查,发现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印鉴在预留、审核、管理等方面存在操作不规范,管理不严格等问题,亟需完善解决。

1. 目前预留印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1 印鉴卡片的预留、变更等环节操作不尽规范一是印鉴卡片的预留签章形式多样,其中包括各种不规范用章。

如业务专用章、结算专用章、部门用章等等。

不符合银行印鉴签章的有关规定。

根据预留印鉴的基本规定,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银行印鉴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预留印鉴的名称与其申请开立结算账户的名称不相符,不符合预留印鉴管理的有关规定。

根据预留印鉴的基本规定,存款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与其申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存款人名称应保持一致。

二是印鉴卡片变更时,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新、旧印鉴的衔接。

根据操作规程对于金融机构变更印鉴的规定,办理印鉴变更时,应写明变更原因、新印鉴启用日期,在旧印鉴上加盖“注销” 戳记,填写注销日期后连同有关文件随附当日凭证,以备事后查考。

对金融机构在新印鉴启用前签发的,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的票据,按旧印鉴进行验印。

旧印鉴卡片保存10 天,遇节假日顺延。

三是印鉴卡片在预留和变更时要素填写不全或填写不规范。

如漏填账号、户名、启用日期、注销日期、“注销”戳记,户名任意简称,印章模糊等。

1.2 预留印鉴的审核存在风险预留印鉴的审核是印鉴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风险控制环节,是保证客户资金安全支付的重要关口。

目前人民银行在这方面的管理比较薄弱,约束性差,风险隐患很大。

一是印鉴卡的现有管理体制不利于岗位间的制约监督。

XX银行单位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XX银行单位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XX银行单位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客户预留印鉴的管理,规范单位客户预留印鉴的使用,防范支付结算风险,保障银企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XX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重要单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单位客户预留印鉴是指单位客户因在我行开立单位银行账户而向开户银行预留的,在办理各种支付结算业务时,通过电子验印系统核验通过方可受理的签章样本。

本办法所称电子验印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实现单位客户预留印鉴的自动提取、核对,并可编制与每张支付凭证一一对应的支付密码,在使用支付凭证时验证支付密码的有效性,并将支付密码和印鉴识别成功信息返回综合业务系统以便进行账务处理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本办法所称支付密码是指电子验印系统内置程序根据相关要素计算编制的一组密码数据,用以填写在支付凭证上,供银行核验支付行为的真实性、有效性。

它是验证支付凭证上存款人信息真实性的技术手段和辅助措施。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账户预留印鉴的管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单位客户预留印鉴是客户凭以办理款项支付结算的权利证明,也是开户银行办理支付结算的审核依据。

第五条存款人必须在支付凭证上签章,未签章的支付凭证,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第六条单位客户预留印鉴应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名章。

第七条单位客户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与单位申请开立的账户名称一致。

对于单位名称过长的,可以使用规范化简称,使用规范化简称的必须在签订《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时予以明确。

第八条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其预留印鉴应为存款人与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人的签章。

第九条以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名称或资金性质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的预留印鉴应与专用存款账户名称一致。

银行账户预留印鉴卡管理

银行账户预留印鉴卡管理

银行账户预留印鉴卡管理
预留印鉴概念
存款人在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留存的、凭以办理款项支付、收付结算、领购重要空白凭证、查询账户信息等业务的依据
6种例外情况
1、注册验资账;
2、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
3、规范化简称;
4、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和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
5、军队、武警等保密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使用代号、番号;
6、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名称为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的,预留签章应与临时存款账户名称一致
预留印鉴卡保管原则:
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

银行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银行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银行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客户预留印鉴的管理,规范与预留印鉴相关业务的柜台操作,防范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户预留印鉴是银行凭以审核客户所申请办理业务的真实、有效性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管理。

银行内部人员不能代客户办理预留及变更印鉴等业务,不能代为传递印鉴卡片。

第三条客户在我行申请开立下列账户时,除按规定提供有关开户资料外,还应在我行预留印鉴:(一)单位存款账户;(二)凭印鉴支取的个人支票结算账户;(三)其他需凭预留印鉴办理业务的账户。

第四条一号通账号下的所有账户均使用该一号通账户开立时提供的开户资料及印鉴。

第五条鉴于验印系统对手签字无法自动识别,因此,只有在柜台人员具备审核手签字能力的前提下,才可以将手签字作为预留印鉴。

第六条客户已加盖预留印鉴的印鉴卡片,应在“4125分行辖内重要空白凭证”科目中下设分户进行核算,一式二份印鉴卡记为一元。

第七条客户预留印鉴原则上应使用电子验印系统管理和核验,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预留印鉴的建立第八条客户在我行申请开立第三条所列的账户时,应填写一式二份的“中国光大银行印鉴卡”,在每份印鉴卡的正面加盖预留印鉴,填写户名,并保证二份印鉴卡上所加盖的印章一致,单位客户预留印鉴应是与账户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下同)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在印鉴卡的背面加盖单位公章,如单位无公章的应加盖主管单位公章;个人结算账户预留印鉴应是与账户名称完全一致的个人签章。

客户预留印鉴不得涂改。

第九条经办人员应认真审核客户交验的二份印鉴卡,保证二份印鉴卡上填写的户名、预留印鉴上及单位公章上的名称应与客户提交的开户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单位名称可以使用规范化简称。

第十条经办人员应双人使用手工十字折角验印的方式对客户提交的印鉴卡背面加盖的单位公章与开户申请书等相关资料上加盖的单位公章进行一致性核对,注明核对情况并由经办人员签章确认,确保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上的公章全部一致。

XX银行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XX银行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XX银行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客户预留印鉴的管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XX银行基本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户预留印鉴(以下简称“预留印鉴”)是客户凭以办理支付结算的权利证明,也是银行办理支付结算的审核依据。

单位客户预留印鉴是指在我行开立单位银行账户(包括活期、定期、通知存款等)的客户所预留的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预留印鉴记载的单位名称应与账户名称保持一致。

个人客户预留印鉴是开户申请人的个人本名的印章。

同时采用支付密码方式的,签发错误支付密码的支付凭证,不论签章是否合法有效,均应予以退票。

第三条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包括印鉴的预留、变更、挂失补办、注销及日常保管、核对等内容。

第四条我行使用电子验印系统进行印鉴保管及核印工作。

预留印鉴经客户在印鉴卡片上按标准要求加盖妥当并经委派会计主管审核签章后,由柜员扫描印鉴卡片、录入客户信息并上传影像完成预留印鉴建库工作。

建库的预留印鉴电子版存储于电子验印系统的印鉴库,供支付结算等业务办理时核印使用。

客户办理印鉴预留、变更、挂失补办及注销等手续时,开户行需当日在电子验印系统中同步完成相应处理。

第五条单位客户办理印鉴的预留、变更、挂失补办以及注销等业务,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至开户行办理。

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及授权书。

授权书应加盖公章及授权人签章。

个人客户办理印鉴的预留、变更、挂失补办以及注销等业务应由本人办理。

开户行受理上述业务时,应对客户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各级营业机构。

第二章空白印鉴卡片管理第七条印鉴卡的规格、样式由总行统一规定(见附件1)。

第八条空白印鉴卡一式两联,一联为银行留存联,另一联为客户留存联。

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实施细则2

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实施细则2

津商银发…2015‟102号关于印发《芜湖津盛农商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支行、营业部:现将《芜湖津盛农商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芜湖津盛农商银行 2015年5月19日印发芜湖津盛农商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芜湖津盛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管理,防范结算风险,保障存款人资金安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芜湖津盛农商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章制度,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预留印鉴是指存款人在开户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后预留的凭以办理结算业务的签章样本,是开户银行受理结算业务的审核依据。

本实施细则所称结算账户是指开户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临时存款账户。

本实施细则所称存款人是指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以下统称驻华机构)。

本实施细则所称开户银行是指接受存款人申请,为其开立结算账户的我行辖属机构。

开户银行应为总行及监管部门批准可办理对公结算业务的营业机构。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存款人在我行开立的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的管理,包括印鉴的预留、变更、挂失、注销以及印鉴卡片的管理。

第二章预留印鉴的基本规定第四条存款人向开户银行申请开立结算账户时,应同时办理预留印鉴手续。

预留印鉴应按人行规定的材质雕刻印章,不允许使用极易伪造和变形的“原子章”预留印鉴。

第五条预留印鉴由存款人在开户银行预留的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以上个人统称有权签字人)的签章(签名或盖章,下同)组成。

银行客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银行客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银行客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客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的管理,完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体系,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降低操作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行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预留印鉴是指在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我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时留存的印模,是客户凭以办理款项支付结算的权利证明,也是我行办理支付结算的审核依据。

第三条在我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包括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人民币个人结算账户(以下简称“开户单位”)以及在我行开立的同业存款账户、单位定期存款账户等也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开户单位预留印鉴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印鉴应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简称个人名章)。

其中预留印鉴中留存的个人名章为代理人时,该单位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对代理人的授权书。

(二)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预留印鉴应和其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

(三)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其预留印鉴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姓名的签名或盖章。

(四)存款人为自然人的,其预留印章为该自然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开户单位的预留印鉴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使用简称时,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

第五条开户单位预留印鉴的管理包括印章的预留、变更、挂失补办、注销等。

第六条开户单位印鉴的预留、变更、挂失补办、注销等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开户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除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外,应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或开户单位负责人签章(字)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或法人代表证、营业执照正本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

银行账户与印鉴的管理

银行账户与印鉴的管理

04 印鉴卡发放
客户在开户网点办理变更原预留印鉴手续时,应提交《昆仑银 行单位账户预留印鉴变更申请书》,在申请书上勾选印章更换 原因、印章种类、标注新签章启用日期等内容,加盖原预留签 章和新预留签章,交回保存的旧印鉴卡片。


如客户无法交回旧印鉴卡的,应在印鉴变更申请书的“备注”

栏注明未交回的原因和应承担相应责任的字样。
03 印鉴卡管理
空白印鉴卡片由总行统一设计、印制,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客户预留印鉴卡片一般一式两份,一份由开户机构保管,一份由建库中心保管。
客户预留印鉴卡片须严格遵循“谁保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要求。
04 印鉴卡发放
基本规定
除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或与客户特别约定外,单位客户在我行开立本外币结算账户、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账户时,开户行应留存客户预留印鉴。
04个币种的外币 账户,账户性质相同的,可申请共用一 套预留印鉴。申请共用预留印鉴时,由 开户单位提供一套预留印鉴卡片及相应 的预留印鉴共用说明,确认相关外币账 户使用相同预留印鉴。
2
对于在同一存款行存入多笔单位定期存款 或单位通知存款的,如存款单位要求后续 开立单位定期存款账户或单位通知存款账 户时均使用相同的预留印鉴,可在首次存 入并预留印鉴卡片时,同时出具预留印鉴 使用说明,确认后续开立的单位定期存款 或单位通知存款账户均共用该预留印鉴。
05 印鉴注销
内部账户的印鉴注销业务资料整理
一联《印鉴注销申请书》与结算账户印鉴卡片后 所附的 《追加共用预留印鉴账户申请书》一同随当日传票一并整 理。 一联《印鉴注销申请书》放入“内部资料传递交接密封袋” 传递至建库中心,建库中心收到申请书后抽出纸质印鉴卡 后所附的《追加共用预留印鉴账户申请书》专夹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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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印鉴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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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在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留存的、凭以办理款项支付、收付结算、领购重要空白凭证、查询账户信息等业务的依据。
6种例外情况
1、注册验资账;
2、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
3、 规范化简称;
4、 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和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
5、军队、武警等保密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使用代号、番号;
6、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名称为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的,预留签章应与临时存款账户名称一致。
预留印鉴卡保管原则:
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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