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F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蔬菜干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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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干制品执行标准

蔬菜干制品执行标准

蔬菜干制品执行标准一、引言。

蔬菜干制品是指经过脱水、干燥、杀菌等工艺处理后的蔬菜制品,具有较长的保质期和便于储存、携带的特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蔬菜干制品在市场上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青睐。

为了规范蔬菜干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制定蔬菜干制品执行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二、蔬菜干制品的定义和分类。

蔬菜干制品是指以新鲜蔬菜为原料,经过去皮、切片、脱水、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成品。

根据不同的原料和工艺,蔬菜干制品可以分为普通蔬菜干制品、脱水蔬菜干制品、速冻蔬菜干制品等多种类型。

三、蔬菜干制品的质量要求。

1. 外观质量,蔬菜干制品应色泽自然,无明显变色、霉斑和异物。

2. 内在质量,蔬菜干制品应具有良好的口感和风味,无明显异味和异物。

3. 营养成分,蔬菜干制品的营养成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和矿物质。

4. 水分含量,蔬菜干制品的水分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产品的稳定性和储存期限。

5. 杀菌处理,蔬菜干制品应经过有效的杀菌处理,保证产品的卫生安全。

四、蔬菜干制品的生产工艺。

1. 原料选择,选择新鲜、无虫害、无病变的蔬菜作为原料,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筛选和处理。

2. 制作工艺,包括去皮、切片、脱水、干燥、包装等环节,每一道工序都要符合标准要求。

3. 设备清洁,生产设备要定期清洁和消毒,保证产品的卫生安全。

五、蔬菜干制品的包装和储存。

1. 包装要求,采用食品级包装材料,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包装,保证产品的密封性和卫生安全。

2. 储存条件,蔬菜干制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3. 保质期限,蔬菜干制品的保质期限应符合国家标准,标注清晰明确。

六、蔬菜干制品的销售和检验。

1. 销售要求,蔬菜干制品的销售要在合法渠道进行,保证产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2. 检验标准,对蔬菜干制品进行抽检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七、结语。

蔬菜干制品作为一种便于储存和携带的健康食品,在市场上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蔬菜干制品标准

蔬菜干制品标准

蔬菜干制品标准一、原料要求1.蔬菜干制品的原料应是新鲜、无病虫害、无污染、符合卫生要求的蔬菜。

2.蔬菜干制品的原料应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色泽、气味、滋味和组织形态特征,无异味,无病虫害。

二、感官要求1.蔬菜干制品应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色泽、气味、滋味和组织形态特征。

2.蔬菜干制品不应有杂质、虫蛀、霉变、焦化等不良现象。

三、净含量要求1.蔬菜干制品的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蔬菜干制品的净含量不应低于其标注的净含量。

四、理化指标1.水分:蔬菜干制品的水分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灰分:蔬菜干制品的灰分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蛋白质:蔬菜干制品的蛋白质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脂肪:蔬菜干制品的脂肪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碳水化合物:蔬菜干制品的碳水化合物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纤维:蔬菜干制品的纤维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矿物质:蔬菜干制品的矿物质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8.维生素:蔬菜干制品的维生素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微生物指标1.细菌总数:蔬菜干制品的细菌总数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大肠菌群:蔬菜干制品的大肠菌群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致病菌:蔬菜干制品中不得检出致病菌。

六、食品添加剂要求1.蔬菜干制品中不得添加任何人工合成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

2.蔬菜干制品中可以添加适量的天然色素和香料等,以增加产品的感官品质和口感体验。

3.所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应在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内使用,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4.所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应有明确标识,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成分。

5.七、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则,确保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得到有效实施。

八、包装标识要求:产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产品的保质期和贮存条件进行明示标注。

九、贮存运输要求: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干燥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堆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3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3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3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09.23•【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32号•【施行日期】2018.09.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3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324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2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一指遥(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准石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进口、PROFOOD INTERNATIONAL CORP生产的宿雾牌芒果干(原产国:菲律宾),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44g/kg,比国家标准规定(最大残留量0.35g/kg)高出25.7%。

初检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晋中泓鑫源农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乌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5.80μg/kg。

国家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三、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晋中泓鑫源农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笨鸡蛋,氟苯尼考和氧氟沙星检出值分别为5.07μg/kg和11.5μg/kg。

国家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四、合肥包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合肥百大周谷堆批发市场的冰鲜黄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45μg/kg,比国家标准规定(最高残留限量100μg/kg)高出1.45倍。

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蔬菜干制品安全检查检验项目

蔬菜干制品安全检查检验项目
蔬菜干制品安全检查检验工程
序号
检验工程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检测方法
1
酸价。
QB/T2076
GB/T 5009.56
2
过氧化值。
QB/T2076
GB/T 5009.56
3

GB2762
GB 5009.12
4
总种
GB2762
GB/T 5009.11
5

GB2762
GB/T 5009.15
6

GB2762
GB/T 5009.17
7
苯甲酸
GB2760
GB/T 5009.29
GB/T23495
8
山梨酸
GB2760
GB/T 5009.29
GB/T23495
9
糖精钠
GB2760
GB/T 5009.28
GB/T23495
10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
(甜蜜素)
GB2760
GB/T 5009.97
11
合成着色剂(柠檬 黄、范菜红、胭脂红、 日落黄、诱惑红、亮 蓝)b
GB 4Hale Waihona Puke 89.316致病菌c
QB/T2076
NY/T959
NY/T960
GB29921-2013
GB 4789.4
GB/T 4789.5
GB 4789.10
序号
检验工程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检测方法
17
霉菌计数
NY/T957
GB 4789.15
18
霉菌与酵母计数
NY/T957
GB 4789.15
19
苏丹红I-IVd

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说明-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说明-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说明-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蔬菜干制品作为一种受到广泛喜爱的食品,因其方便携带、易于保存以及保持原有营养成分的特点,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欢迎。

然而,近年来发现部分市售蔬菜干制品中存在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情况,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二氧化硫是一种常见的食品添加剂,被广泛用于食品加工业中的防腐剂和漂白剂等。

它能有效抑制食品中的微生物滋生,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并能使食品保持鲜艳的颜色。

然而,二氧化硫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被滥用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蔬菜干制品对消费者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二氧化硫是一种强烈的致敏物质,对过敏体质的人群可能引发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皮肤瘙痒等。

其次,长期摄入超标的二氧化硫可能对人体造成慢性中毒,引发头痛、头晕、食欲不振、消化不良等症状,甚至损害内脏器官,对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及时解决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问题势在必行。

只有加强监管力度、加强企业自律、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以及改进生产工艺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残留量在合理的范围内,保证蔬菜干制品的质量安全。

本篇长文将针对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首先,将介绍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及其对消费者健康的危害。

其次,将探讨现阶段相关监管措施的不足,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改进现状。

最后,将总结全文的观点,提出保障蔬菜干制品质量安全的对策建议,旨在引起广大消费者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共同解决该问题,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编写:文章结构:本文将从三个部分来进行叙述。

首先,在引言部分概述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的问题,并介绍文章的结构和目的。

接下来,在正文部分,将重点讨论两个要点。

蔬菜干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蔬菜干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蔬菜干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蔬菜干制品包括所有以蔬菜为主要原料进行选剔、清洗、粉碎、调理等预处理,采用了自然风干、晒干、热风干燥、低温冷冻干燥、油炸脱水等工艺除去其所含大部分水分,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的产品或以蔬菜干制品为原料经过混合、粉碎、调理等工序制成的产品。

包括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等5个小类。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一)蔬菜干制品生产基本流程。

1. 自然干燥流程原料选剔分级卡清洗孑修百(烫漂)一晾晒二包装二成品2. 热风干燥流程原料选剔分级卡清洗斗修整T (烫漂)一热风干燥一回软E压块)-包| □ 装卜成品。

3. 冷冻干燥流程原料选剔分级-清洗斗修整—(烫漂)一沥干二速冻P升华干燥一包装—| 成品4. 蔬菜脆片生产流程原料选剔分级七清洗-修整—(烫漂)—速冻二(真空)油炸-脱油+冷! 口却卜包装卞成品5. 蔬菜粉及制品(1)蔬菜粉制品原料选剔分级卡清洗-粉碎二过滤二沉淀二干燥二(成型)一冷却-包装二—成品(2)蔬菜粉原料选剔分级-清洗-修整—(烫漂)-干燥二粉碎戶包装-成品 |(二)关键控制环节。

1 •原料选择;2 •原料清洗;3 •干燥;4 •包装(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2.重金属含量超标;3.水分超标;4.微生物超标;5 •农药残留超标;6 •虫卵及夹杂物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蔬菜干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通则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应当根据不同蔬菜干制品的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便于清洁、清理、消毒。

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验收场所、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分装企业应该具备原辅材料仓库,包装车间,成品仓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CCGF_108[1].2-2019_蔬菜干制品

CCGF_108[1].2-2019_蔬菜干制品

CCGF_108[1].2-2019_ 蔬菜干制品产品质量抽检方案蔬菜干制品2019-7-22 发布2019-10-1 实施齐齐哈尔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质检所蔬菜干制品产品质量抽检方案1 、适用范围本方案齐齐哈尔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质检所组织的蔬菜干制品产品质量抽样检验,其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抽样检验可参考本方案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蔬菜脆片、脱水蔬菜、番茄粉等蔬菜干制品。

本方案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检验依据、抽样方案、检验细则、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

2 、产品分类蔬菜干制品根据不同的加工方式可分为包括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等, 包括蔬菜脆片、脱水蔬菜、番茄粉等。

3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方案。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方案。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 4789.3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粮谷、果蔬类食品检验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T 5009.33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 5009.56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57 水果、蔬菜产品中总灰分及总灰分和水溶性灰分的碱度测定方法GB/T 12293 水果、蔬菜制品可滴定酸度的测定GB/T 10473 水果和蔬菜产品中盐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方法SN/T 1050 进出口油脂中抗氧化剂的测定液相色谱法QB/T 2076 水果、蔬菜脆片NY/T 959 脱水蔬菜根菜类NY/T 957 番茄粉NY/T 960 脱水蔬菜叶菜类国家质检总局第13 号令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4 、抽样方案 4.1 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

产品质量抽查实施规范(肉制品)

产品质量抽查实施规范(肉制品)

产品质量抽查实施规范(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113-2008肉制品2008-7-22发布 2008-10-1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肉干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复检。

2 产品分类2.1 产品分类及代码2.2产品种类以表格形式列出如下:3.1 肉制品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调味、腌制、(或不腌制)、绞碎(或切块或整体)、成型(或充填)、成熟(或不成熟)、包装等工艺制作,开袋即食(或经简单热加工即食)的预制食品。

3.2 腌腊肉制品以畜禽肉为原料,经选料、修整、调味、腌制(或不腌制)、绞碎(或切块或整体)、成型(或充填),再经晾晒(或风干或低温烘烤)、包装等工艺制作,食用前需简单热加工的一类预制食品。

3.3 酱卤肉制品以畜禽肉为原料,经选料、修整、调味、腌制(或不腌制)、成型,以水为媒介加热成熟、冷却、包装等工艺制作的开袋即食的一类预制食品。

3.4 熏烧烤肉制品以畜禽肉为原料,经选料、修整、调味、腌制(或不腌制)、成型,以空气(或固体)为媒介加热成熟、冷却、包装等工艺制作的开袋即食的一类预制食品。

3.5 肉干制品以畜禽肉为原料,经选料、修整、调味、成型、煮制(或不煮制)、烘烤(或烘干或炒松)冷却、包装等工艺制作,开袋即食的一类预制食品,包括肉干、肉脯和肉松。

3.5.1 肉松以畜禽瘦肉为原料,经选料、修割、煮制、撇油、调味、收汤、炒松、搓松等工艺制作而成的熟肉制品。

包括太仓肉松、油酥肉松和肉粉松。

3.5.2 肉干以畜禽肉为原料,经选料、修割、预煮、成型、调味、复煮、收汤、干燥等工艺制作而成的熟肉制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12.16•【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6号•【施行日期】2019.12.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方便食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8大类食品413批次样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发现方便食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3大类食品10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天津、上海、浙江、安徽、山东、广东、重庆、宁夏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微生物污染问题(一)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纪百货巴南商都销售的、标称广东省广州顾尚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超辣火鸡味拌面(原产国:马来西亚),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拼多多阿狸零食铺(经营者为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易佳利食品商行)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醉美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生产的黑芝麻核桃桑葚混合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一)天猫贵儒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蜂之房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蜂之房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归农养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花蜜(波美度≥42o),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蔬菜干制品国家标准

蔬菜干制品国家标准

蔬菜干制品国家标准蔬菜干制品是一种经过脱水处理后的蔬菜制品,具有较长的保存期限和便携性,是一种受到消费者喜爱的食品。

为了保障蔬菜干制品的质量安全,我国对蔬菜干制品的国家标准进行了制定和修订,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首先,蔬菜干制品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了产品的原料选用、加工工艺、质量指标、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原料选用是蔬菜干制品质量的基础,国家标准规定了蔬菜干制品所使用的蔬菜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并且应当经过洗涤、去皮、切片等处理。

加工工艺方面,国家标准对蔬菜干制品的加工流程、干燥方法、烘烤温度等进行了规定,以确保产品在加工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变质。

此外,蔬菜干制品的质量指标包括了水分含量、灰分含量、微生物指标等,这些指标的严格执行可以有效地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而包装标识方面,国家标准对蔬菜干制品的包装材料、标签内容、保存条件等进行了规定,以确保产品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损坏。

其次,蔬菜干制品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蔬菜干制品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国家标准的制定可以统一蔬菜干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标准,避免了各个企业因为标准不统一而导致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另一方面,国家标准的执行可以提高蔬菜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增强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国家标准的制定还可以促进蔬菜干制品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蔬菜干制品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完善蔬菜干制品国家标准体系,加强对标准的执行和监督,推动蔬菜干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蔬菜干制品生产企业也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蔬菜干制品。

蔬菜干制品审察细则

蔬菜干制品审察细则

蔬菜干制品审察细则前言蔬菜干制品是一种常见的食品加工方式,通过去除水分,可以延长蔬菜的保存时间和便携性。

然而,由于蔬菜干制品的制作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卫生,制定了蔬菜干制品审察细则。

本文档旨在说明蔬菜干制品的审察细则,以确保生产商在制作、包装、储存和销售过程中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1. 生产过程1.1 蔬菜选择生产商在选择蔬菜材料时应确保其新鲜度和质量。

应检查蔬菜的外观、气味和质地,如果发现蔬菜呈现不正常的颜色、气味或出现烂熟情况,应立即淘汰。

1.2 清洗和消毒蔬菜在进入加工环节前应进行充分的清洗和消毒。

清洗过程应使用无毒洗涤剂和清水,彻底去除蔬菜表面的污垢和农药残留。

消毒过程应使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消毒剂,确保蔬菜的卫生状况。

1.3 切割和去水分蔬菜在清洗和消毒后,需要进行适当的切割和去水分处理。

切割应注意刀具的卫生状况,避免交叉污染。

去水分过程可以通过晾晒、脱水等方式进行,确保蔬菜的水分含量符合标准。

1.4 混合和调味蔬菜干制品的制作中,含有多种蔬菜的混合和调味是常见的步骤。

混合时应保证蔬菜的均匀分布,避免局部堆积。

调味过程中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添加剂,确保产品的口感和风味。

2. 包装和储存2.1 包装蔬菜干制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毒无害。

包装过程中应注意包装材料的清洁,避免污染。

包装前应将产品充分冷却,避免水分凝结导致霉菌的生长。

2.2 储存蔬菜干制品在储存期间需要保持干燥、通风和避光的环境。

储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并避免与有害物质接触。

储存期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超过期限的产品应及时淘汰。

3. 销售和消费3.1 标签和包装蔬菜干制品的标签应包含以下信息:•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列表•营养成分表•食用方法•储存方法包装应完整无损,不存在漏气、霉变和虫蛀等情况。

3.2 运输和销售蔬菜干制品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与有害物质的接触,避免高温和潮湿环境。

无公害农产品抽样规范

无公害农产品抽样规范

无公害农产品抽样规范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无公害农产品抽样规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发布蔬菜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蔬菜抽样的要求、方法、记录、样品封存和运输以及样品制备。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蔬菜产品的认证检验和监督抽查检验。

2 要求基本原则按《第1部分:通则》执行。

应按样本数量大小,确定抽样样品数,随机抽取样品数。

抽取的样品,应能充分地代表该批次产品的特征。

抽样时应避开病虫害或其他非正常植株。

人员按《第1部分:通则》执行。

抽样地点按《第1部分:通则》执行。

工具按《第1部分:通则》执行。

3方法抽样时间生产地抽样时期要根据作物不同品种在其种植区域的成熟期来确定,蔬菜抽样应安排在成熟期或即将上市前进行。

抽样时间应选在晴天上午的9时~11时或者下午15时~17时。

雨后不宜抽样。

批发市场一般在批发交易高峰时抽样。

农贸市场应在抽批发市场前进行。

超市应在抽批发市场前进行。

抽样量一般每个样品抽样量不低于3 kg,单个个体超过500 g的如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和生菜、西葫芦和大白菜等取3个~5个个体。

抽样单元生产地当蔬菜基地面积小于10 hm2时,每1 hm2~3 hm2设为一个抽样单元;当蔬菜基地面积大于10 hm2,每3 hm2~5 hm2设为一个抽样单元。

批发市场在同一市场中,应尽量抽取不同地方生产的蔬菜样品。

农贸市场和超市样品应从不同摊位抽取。

抽样方式生产地每个抽样单元内根据实际情况按对角线法、梅花点法、棋盘式法、蛇形法等方法采取样品,每个抽样单元内抽样点不应少于5点,每个抽样点面积为1㎡左右,随机抽取该范围内的蔬菜作为检验用样品。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随机抽取,如有可能,应从样品的不同位置抽取。

抽样部位搭架引蔓的蔬菜,均取中段果实;叶菜类蔬菜去掉外帮;根茎类蔬菜和薯类蔬菜取可食部分。

4 记录按《第1部分:通则》执行。

蔬菜干制品检查工作总结

蔬菜干制品检查工作总结

蔬菜干制品检查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饮食的重视,蔬菜干制品成为了备受青睐的食品之一。

然而,由于蔬菜干制品的制作过程复杂,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也随之而来。

为了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蔬菜干制品的检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对蔬菜干制品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工作,并取得了一
些成果。

首先,我们对蔬菜干制品的原料进行了严格把关,确保了原料的新鲜和质量。

其次,我们对蔬菜干制品的生产过程进行了全程监控,确保了生产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最后,我们对蔬菜干制品的成品进行了多方位的检测,确保了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在这次检查工作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小作坊的蔬菜干制品存在
卫生问题,一些厂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料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了下架处理,并对相关厂家进行了警告和处罚。

通过这次检查工作,我们不仅保障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也提高了蔬菜干制品
行业的整体质量。

但是,我们也意识到检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检查力度不够、监管措施不够严格等。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蔬菜干制品的检查工作,提高监管力度,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总的来说,蔬菜干制品的检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保障消费者的食品
安全、提高蔬菜干制品行业的整体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蔬菜干制品。

CCGF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蔬菜干制品

CCGF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蔬菜干制品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108.2—2008蔬菜干制品2008-7-22发布 2008-1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蔬菜干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蔬菜干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考本规范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蔬菜脆片、脱水蔬菜、番茄粉等蔬菜干制品。

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

2 产品分类2.1 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分类代码 1 108 108.2分类名称 食品 蔬菜制品 蔬菜干制品2.2 产品种类蔬菜干制品根据不同的加工方式可分为包括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等,包括蔬菜脆片、脱水蔬菜、番茄粉等。

3 术语和定义蔬菜干制品:是指以蔬菜为主要原料进行选剔、清洗、粉碎、调理等预处理,采用了自然风干、晒干、热风干燥、低温冷冻干燥、油炸脱水等工艺除去其所含大部分水分,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的产品或以蔬菜干制品为原料经过混合、粉碎、调理等工序制成的产品。

4 生产企业规模划分根据蔬菜干制品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蔬菜干制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见下表:企业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销售额(万元) ≥10000 ≥2000且<10000 <20005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 4789.3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 粮谷、果蔬类食品检验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T 5009.33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 5009.56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57 水果、蔬菜产品中总灰分及总灰分和水溶性灰分的碱度测定方法 GB/T 12293 水果、蔬菜制品 可滴定酸度的测定GB/T 10473 水果和蔬菜产品中盐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方法SN/T 1050 进出口油脂中抗氧化剂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QB/T 2076 水果、蔬菜脆片NY/T 959 脱水蔬菜 根菜类NY/T 957 番茄粉NY/T 960 脱水蔬菜 叶菜类国家质检总局第13号令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6 抽样6.1 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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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108.2—2008蔬菜干制品2008-7-22发布 2008-1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蔬菜干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蔬菜干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考本规范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蔬菜脆片、脱水蔬菜、番茄粉等蔬菜干制品。

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

2 产品分类2.1 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分类代码 1 108 108.2分类名称 食品 蔬菜制品 蔬菜干制品2.2 产品种类蔬菜干制品根据不同的加工方式可分为包括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等,包括蔬菜脆片、脱水蔬菜、番茄粉等。

3 术语和定义蔬菜干制品:是指以蔬菜为主要原料进行选剔、清洗、粉碎、调理等预处理,采用了自然风干、晒干、热风干燥、低温冷冻干燥、油炸脱水等工艺除去其所含大部分水分,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的产品或以蔬菜干制品为原料经过混合、粉碎、调理等工序制成的产品。

4 生产企业规模划分根据蔬菜干制品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蔬菜干制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见下表:企业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销售额(万元) ≥10000 ≥2000且<10000 <20005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 4789.3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 粮谷、果蔬类食品检验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T 5009.33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 5009.56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57 水果、蔬菜产品中总灰分及总灰分和水溶性灰分的碱度测定方法 GB/T 12293 水果、蔬菜制品 可滴定酸度的测定GB/T 10473 水果和蔬菜产品中盐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方法SN/T 1050 进出口油脂中抗氧化剂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QB/T 2076 水果、蔬菜脆片NY/T 959 脱水蔬菜 根菜类NY/T 957 番茄粉NY/T 960 脱水蔬菜 叶菜类国家质检总局第13号令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6 抽样6.1 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

6.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所抽取产品的保质期应能满足检验工作的进行。

在企业成品库抽样时,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基数应不少于100个最小包装且总量不低于30kg ,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小包装样品。

抽取样品量至少为2kg ,且不少于10个独立包装。

在市场上抽样时,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品量,抽取样品量要求与企业成品库抽样时相同。

所抽取样品中1/2为检验样品,其余为备用样品(封存在检验机构)。

6.3 样品处置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签封。

样品在运输和存放过程注意防潮、防压。

6.4 抽样单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

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蔬菜干制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

若上一年未生产此类产品,记录本年度已实际生产产品的销售总额。

7 检验要求7.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重要程度分类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A 类B 类 1 感官 产品明示标准 推荐性 产品明示标准 ● 2水分NY/T 960 NY/T 959 QB/T 2076 NY/T 957 推荐性GB/T 5009.3●3 总灰分 NY/T 960 NY/T 959 NY/T 957 推荐性 GB/T 8857 GB/T 5009.4 ●4 酸不溶性灰分 NY/T 960 NY/T 959 推荐性 GB/T 10473●5 每100g 番茄中番茄红素 NY/T 957 推荐性 GB/T 14215 ●6 总酸 NY/T 957 推荐性 GB/T 12293 ● 7 酸价 QB/T 2076 推荐性 GB/T 5009.56 ●8 过氧化值 QB/T 2076 推荐性 GB/T 5009.56 ● 9总砷NY/T 960 NY/T 959 QB/T 2076 NY/T 957 推荐性GB/T 5009.11●10 铅 NY/T 960 NY/T 959 QB/T 2076 NY/T 957 推荐性 GB/T 5009.12 ●11 镉 NY/T 960 NY/T 959 NY/T 957推荐性 GB/T 5009.15 ●重要程度分类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A 类B 类 12 汞 NY/T 960 NY/T 959 推荐性 GB/T 5009.17 ● 13 苯甲酸 GB 2760 强制性 GB/T 5009.29 ● 14 山梨酸 GB 2760 强制性 GB/T 5009.29 ● 15 糖精钠 GB 2760 强制性 GB/T 5009.28 ● 16 甜蜜素 GB 2760 强制性 GB/T 5009.97 ● 17 合成着色剂 GB 2760 强制性 GB/T 5009.35 ● 18抗氧化剂 (BHA、BHT) GB 2760 强制性SN/T 1050●19 亚硝酸盐 NY/T 959 NY/T 960 强制性 GB/T 5009.33 ●20 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以SO 2计) NY/T 959 NY/T 960强制性 GB/T 5009.34 ●21 菌落总数QB/T 2076 NY/T 959 NY/T 957强制性 GB/T 4789.33 ●22 大肠菌群 QB/T 2076 NY/T 959 NY/T960 NY/T 957强制性 GB/T 4789.33 ●23 致病菌QB/T 2076 NY/T 959 NY/T 960强制性 GB/T 4789.33 ● 24 霉菌计数(视野) NY/T 957 强制性 GB/T 4789. 33 ● 25 霉菌与酵母计数 NY/T 957 强制性 GB/T 4789. 33 ● 26 六六六 产品明示标准 强制性 GB/T 5009.19 ● 27 滴滴涕 产品明示标准 强制性 GB/T 5009.19 ● 28 敌敌畏 产品明示标准 强制性 GB/T 5009.20 ● 29 杀螟硫磷 产品明示标准 强制性 GB/T 5009.20 ● 30 氯菊酯 产品明示标准 强制性 GB/T 5009.106 ● 31 甲胺磷 产品明示标准 强制性 GB/T 5009.20 ● 32标签GB 7718强制性GB 7718●备注:1、番茄粉检测每100g 番茄中番茄红素、总酸、霉菌计数(视野)、霉菌与酵母计数;2、糖精钠、甜蜜素、合成着色剂根据产品色泽、口味选择。

3、油炸脱水产品(包括蔬菜脆片)检测酸价、过氧化值、抗氧化剂(BHA、BHT)。

注:A 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 类——重要质量项目。

7.2 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和标签质量检查项目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包括7.1表中除标签外的检验项目。

标签项目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表)、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示、产品标准号、配料的定量标示。

7.3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7.3.1 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7.3.2 若企业标准中缺少相关推荐性标准规定的重要检验项目,应按照推荐性标准规定检验该项目。

7.3.3 检验机构确保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进行检验工作,若某一检验项目有不同的检验方法,应优先采用第一法。

7.3.4 产品标签中明示的质量要求严于标准规定时,应按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8 判定原则8.1 产品实物质量判定原则经检验,所抽取样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产品实物质量合格;所抽取样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者判定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较严重不合格。

8.2 标签判定原则所检食品标签存在以下六种严重情况中任意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判定该批产品标签不合格,属于较严重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标签合格。

1、无食品名称,或者食品名称不能反映食品真实属性且存在欺骗性的;2、无配料清单(单一配料产品除外),或者配料清单(配料表)中未按标准要求标注所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等添加剂名称(检测值低于0.1倍标准规定最大限值的除外);3、未标注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4、未标注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无法辨识的;5、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或者所标示的执行标准与产品实物属性严重不符;6、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某种(或数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者特别强调某种(或数种)配料含量较低时,未标示所强调配料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除上述情况外,标签其他项目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检查,不作判定。

将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检测值低于0.1倍标准规定最大限值而未标示添加剂名称的)写入检验报告附页。

8.3 产品检验结果综合判定原则经检验,所抽取样品实物质量和标签均合格时,综合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反之,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较严重不合格。

9 异议处理复检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9.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作出维持原检验结论的复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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