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的意思
论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_
论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王西平内容提要 “道法自然”,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价值观念。
“道”是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社会)生成、演进的总根源、总根据。
自然,是自然而然。
自然而然,是道的属性、性能,是“道”生成、演化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法则、规律。
“道”在生成、演化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过程中,是“无为而无不为”,是“自然而然”的法则的体现。
“无为”是“无为而无不为”的省略语,主要着眼于人类社会,是老子的一种政治主张和人类行为规范。
宇宙万物、人类社会自然而然生成、演进总的驱动之势,是任何外力难以阻挡的,千万亿年以来总是“自己如此”。
但由“道”所生成的宇宙万物,人类社会中的个体、群体存在物,皆有其生存的外部环境,不受外力干预、影响是绝对不可能的。
外力,有有害的,也有有益的。
一切生命体,特别是人类能够识别而予以接受、防御或抵抗。
这些,都由“道”的自然而然的规律所涵盖。
道、自然、无为、道法自然,是极具哲学内涵和意义的概念。
关键词 道 自然 无为 外力 道法自然〔中图分类号〕B2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0)04-0033-05 近年来,道学研究界围绕老子的“自然”观念开展了新一轮研讨,某些学者对老子的“自然”观念有一种所谓“独特”的新理解。
其核心观点是,老子“自然”不像通常所理解的那样,是指“道”的属性,实际“自然”是指与“道”相对的万物自己而然的状态,此状态的实现则有赖于“道”的“无为”。
不少学者认为:“道法自然”是说“道”效法“自然”,“道”以“自然”为法,这里的“自然”也是指自己如此、自己而然。
“‘道’效法‘自然’”这一观点,从根本上颠倒了“自然”与“道”的关系。
“道法自然”是老子极其重要的宇宙论、社会论思想,其真正含义,是不是就是“道”效法“自然”,以“自然”为法?这是值得认真、深入讨论的大问题。
笔者欲就此发表不同的看法,求教于方家。
一、对古今名人关于“道法自然”的解释之评说河上公章句《道德真经注》卷一“象法第二十五”①注解“人法地”曰:“人当法地,安静和柔也。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的意思
道法自然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出自《道德经》,传达了道家思想的核心理念,强调了自然界的规律性和人与自然的密切联系。
在当今社会,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
因此,我们需要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从“道法自然”的角度出发,寻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方法。
我们需要认识到自然是人类的根基。
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是人类的宝贵资源。
我们应该珍惜自然,保护自然,而不是无节制地开发和破坏自然。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我们需要意识到人类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的。
人类不是自然界的主宰,而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我们的生存和发展会影响自然,而自然的变化也会影响我们。
因此,我们需要与自然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依存的关系,通过与自然的互动和交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我们需要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指在不损害自然基础的前提下,实现人类社会的长期发展。
我们需要在生产、生活和消费等方面,尽可能地减少对自然的损害,同时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我们需要加强环保意识和法律法规的建设。
环保意识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基础,我们需要加强环保教育,让每个人都认识到保护自然的重要性。
同时,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惩罚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需要我们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认识到自然是人类的根基,意识到人类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的,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并加强环保意识和法律法规的建设。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道法自然,是出自《道德经》的哲学思想,意思是“道”就是“自然而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顶针的文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深层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
“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根本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自然而然”的规律。
大意是:正因为道是如此无穷无尽,既生成宇宙万物,又使万物回归道,所以说道很大,而顺从于道的天、地、人也都很大。
宇宙有四“大”,人也是其中之一。
人遵循地的规律特性,地效法于天,天以道作为运行的依据,而道自然而然。
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1、应该如何理解“道法自然”的哲学意义与社会意义,“道”、“法”应从哪些方面解读?“道法自然”的命题来自《道德经》二十五章。
原文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其意为人类效法大地,大地效法上天,上天效法大道,大道效法自然。
“道”是名词,指的是宇宙的本体,“法”是动词,意思是“效法”、“取法”、“准从”等。
请注意,“自然”一词和今天“自然界”的自然有所区别,指的是“自己就是这个样子”的一种状态,它是作者对于天地造化按照自己的规律运行的状态的一种指代。
整个命题的意思是作为宇宙本体的大道遵循自然而然的法则。
这是老子对天地之间、形上形下万事万物之间关系的把握。
这里他肯定了从形上世界到形下世界之间的可贯通性,肯定了自然而然就是贯通这两个世界之间的必然规律。
这一关于宇宙的认识落实到社会生活中,强调的是也是自然无为这一根本原则,强调的是不干预甚至不参与现实社会活动。
在重大的历史运动面前往往采用置身事外的态度,在世俗功利名声面前往往采取放弃或冷淡的态度。
2、“道法自然”含哪些层面的文化意蕴?在今天解读的角度上,“道法自然”可以有多层意义。
首先,这里的“道”可以理解成做事情的道理或方法。
其次,这里的运用可以在自然观、社会观、人生观三个层面展开。
在自然观上,道法自然意味着尊重自然界本身运行的法则,维护自然界运行的正常状态。
这就要求对自然界的干预和改造必须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使自然界具备自我修复的能力。
这实际上就是我们讲的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问题。
在社会观上,这意味着要充分尊重普通民众的创造力,允许他们发挥自己的才能参与社会生活,让社会按照自己本身的规律自然而然地运行。
在政府工作中,要尽量简政放权,要允许市场自我调整,让市场自发地配置资源,要充分信任企业家的工作,让他们充分地发挥自己的创造性。
在社会工作中,要建立各种类型的社会组织,在健全相关法律的基础上,让它们尽量自由地发展,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在人生观中,这意味着要接受人生的客观实际情况,不做过多无谓的反抗或挑战。
_道法自然_本义
“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学中非同寻常而又往往得不到确切解释的一个论题。
迄今为止,我们知道汉代注释家河上公第一次将这一论题解释为“道性自然,无所法也”(《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卷二《象元》第二十五)。
受这一注释的影响,后来的许多《老子》注释家都在类似的意义上解释老子这一句话。
如宋代道士葛长庚撰著的《道德宝章》解释说:“道法自然,道自己如此。
”又如,元代的注释家吴澄注解说:“道之所以大,以其自然,故曰法自然。
非道之外,别有自然也。
自然者,无有、无名是也。
”(《道德真经注》卷四)再如明代焦陈鼓应和许抗生先生都是著名的《老子》注释家,但他们在这一具体问题上也不免受了河上公的影响。
然而,对“道法自然”的这种通常性解释,首先在语言文字上不容易说通,它取消了作为动词使用的“法”字的意义;第二,它没有揭示出这一论题的确切意义,也同老子哲学的主旨不一致。
古今注释家之所以会产生这种解释,主要是因为大家不能想象老子最高的“道”还会有效法的对象,也没有注意到这一论题同老子哲学思想整体的关系。
在迄今发现的最早的《老子》版本─郭店楚简本(根据竹简形制分为甲、乙、丙三组)中,这一论题就已经有了,这一段完整的话是:有状混成,先天地生,寂寥,独立不改,可以为天下母。
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
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
国中有四大焉,王居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一段话在通行本《老子》中属于第二十五章,两者在文字上大同小异,说明它是《老子》原本中就有的话。
照字面上的意思,“道法自然”就是“道效法(或遵循)自然”。
其中使用“法”字的句式,同前面几句话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的句式一样,意义应当也是一致的。
将“道法自然”解释成“道自己如此”,既抹掉了相同用例的“法”字的意义,也改变了同前句相同的动宾结构。
一些注释家将前面的“法”字解释为效法并保持了它们的动宾结构,而偏偏将“道法自然”单独处理,这是非常不恰当的。
自然”即“道”——老子《道德经》解读
⾃然”即“道”——⽼⼦《道德经》解读⾃然”即“道”“道法⾃然”真实内涵:“⾃然”即“道”“道法⾃然”的⼏种解释:“道法⾃然”是⽼⼦在《道德经》第⼆⼗五章中提出的,⽼⼦⽈:“⼈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然。
”对于此句的解释有许多谬误,通常有以下⼏种:道法⾃然第⼀,将其理解为⾃然界。
如肖福根先⽣说:“‘道法⾃然’中的‘道’如果指‘天法道’之中的道,那么‘⾃然’就是指⾃然之道,是⾃然天成之道,是道之原始、本源,它没有什么需要去效法的。
但此处的‘道’还可以理解为⼈从天、地之间所悟的规律和为⼈处事之道,这样⼀来,‘⾃然’就可以理解为⾃然界。
⼈对事物运动作⽤规律的认识以及所悟出的为⼈处世之道都是从效仿⾃然界⽽得。
”第⼆,将其解释为⾃然法则或⾃然规律。
如李远国先⽣说“道法⾃然之‘法’,在这⾥是指遵循、仿效之意。
⽼⼦之道是产⽣天地万物的根源,所以天地万物遵循道的变化⽽⽣息。
但作为宇宙最终本源的道,也不能随意的作为,它也有所遵循,这就是⾃然的法则。
……换句话说,宇宙之中的万物万事,都要服从⼀个统⼀的法则,遵循⼀个有序的规律。
那么,作为宇宙之中的四⼤之⼀的⼈类,所作所为当然也应该遵循这个宇宙统⼀的法则,不能脱离和违背。
对此,⽼⼦强调说:⼤德之⼈的⾏为,都是遵循⼤的⾃然规律。
”第三,将其解释为⾃然⽽然或本然。
如东⽅⼦说:“所以说,道伟⼤,天伟⼤,地伟⼤,⼈也伟⼤。
宇宙间有‘四⼤’,⽽且⼈就居于‘四⼤’之⼀。
⼈效法地,效法天,效法道⽽⾃然⽽然。
”⼜如任法融说:“⼈为万物之灵。
王为万⼈之⾸。
⼈因与物均有私情,故应取法地之⾄公的⾃然之德,地应取法天⽆不覆的⽆为之道,天应取法⼤道虚⽆清静的真⼀体性。
道本⾃然,‘⽆为⽽⽆不为’。
”当然,李远国先⽣也有类似解释的倾向。
他说:“这就是说,宇宙中的⼀切事物(包括宇宙⾃⾝),都处在⼀种有序的运动之中,⼀切都有内在的法则和秩序,都来⾃于道,都是⾃然⽽然的体现,毫⽆⼈为勉强的痕迹。
”从上述解释可以看出,第⼀种解释根本不是⽼⼦的本意;第⼆种解释只是表⾯上的,也不符合⽼⼦的意思;第三种解释与⽼⼦思想接近,但也没有道出⽼⼦的意图。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谷老师人法地:人的法就在地球上。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每个单位都有每个单位的规章制度,入乡随俗。
到了哪就守哪的规矩,不然就会受到惩罚。
地法天:地球的法归天管着呢,地球的运行是按天的规定来运行的。
天法道:天的法是什么.各个星球都按上天规定的道走。
不能乱来的,乱来就会... 道法自然:不管什么都有大自然管着呢。
请问我们的身体是不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呢?即然大家都是修行人,就要真修实炼。
网上的讲修行讲的很多了,理论的东西大家在网上都能找到,相信大家的理论都比我强,我就不多说了。
我只讲一个问题就是:修行就是先做个好人,先把人做好了再说做佛的事。
如果连人都没做好怎么可能做佛去呢?修的就是:起心动念。
每个人在做事情的时候,是好是坏,全都是心知肚明的,人要有自己的正知正见。
每天做善事。
不以善小而不为,也不以恶小而为之。
积善行善就是涤荡心灵污垢的灵丹妙药。
太上感应篇上讲的好,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即然大家都是修行人,都明白这个就是宇宙的法则,那就要真修实炼。
借用阿弥陀佛开示《阿弥陀经》上讲的:2007年4月3日(星期二)修行不是让你坐在屋子里打坐念经,无所事事,或者到庙宇出家。
修行事要你做实事,做好事,做对社会有益有用的事。
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出家出世,而是入世修行。
在社会中,在人群里做应该做的事。
忠于职守,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影响周围的人。
有人说,这和修佛有什么关系?过去修佛都不怎么作,最后一句话说对了。
过去修佛是依照那个时代的条件和需要进行的。
今天的修行与过去的修行本质上是一样的。
都是为了解决人类生老病死的困惑,求得恒久的新生命的。
但形式确实大不相同。
因为时代变了,教条主义行不通了。
过去的修佛形式解决过去的问题,而今天的修佛则是为了解决今天的问题。
过去的人没有今天这么复杂,寺庙是清静的场所,成为学佛人的基地。
今天不同了,寺庙的性质也变了,拘泥于过时的形式反而阻塞了修行者上进的努力。
神即道道法自然如来 这句话什么意思
神即道道法自然如来这句话什么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神和道就是一回事,没有区别,神就是道,道就是神。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道法自然,指的是道的根本就是自然规律,对这个“自然”两字,我们的理解应该突破语言定义的枷锁,这里的“自然”不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大自然,而是指的宇宙万物的根本规律,是人体内部和人体外部所有世界的总和,而且自然,就是自自然然产生的,不需要经过思考,推理归纳等思维方式去创造出来的。
所以道法自然,这句话,表述的意思是道这个东西说不清,摸不着,看不见,但是它也有表现形式。
表现在形式上的世界上就是宇宙规律,如来,即佛教里说的佛,一个意思,佛,指的是众生皆具的自在清净本性,至纯至善的本性。
道法自然,如来
道法自然,如来是什么意思?
道法自然,既用心体会世间万物,明了其正道,用心做人也是如此!
神就是道,道就是神,神和道就是一回事,没有区别。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如来,即佛教里说的佛,一个意思。
佛,指的是众生皆具的自在清净本性,至纯至善的本性。
道法自然,语出老子《道德经》,道法自然,是出自《道德经》的哲学思想,意思是“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自然而然”的。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道以自己为法则。
扩展资料
道法自然——这是老子人类提出自然法则,道法自然即道效法或遵循自然,也就是说万事万物的运行法则都是遵守自然规律的。
最能表达“道”的一个词就是自然规律,同样我们可以反过来说与我们这里所说的自然规律最相近的一个字就是“道”。
这包括自然之道,社会之道,人为之道。
道就是对自然欲求的顺应。
任何事物都有一种天然的自然欲求,谁顺应了这种自然欲求谁就会与外界和谐相处,谁违背了这种自然欲求谁就会同外界产生抵触。
所以在这里蕴含了我们看待世界的基本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道法自然=道废自然——“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丁玉新本人曾在网上发表文章(《“道法自然”究竟是什么意思》),探讨“道法自然”的含义问题,得到了近万人次关注。
现在看,我需要向广大读者道一万个歉。
由于“道法自然”的含义太出人意料了,我当时也没有意识到,所以,今天重新解释一下,算是补救,防止以讹传讹。
“道法自然”容易被误解的原因“道法自然”出自《老子五千言》。
原文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严格来讲,“道法自然”不是一句完整的话,它的含义取决于这个句子的完整含义。
误解原因之一:望文生义古往今来,众多解老者习惯于望文生义。
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由于“道(法自然)”的上文有“天”、“地”、“自然”等词语,所以,人们常常在解释这段话的时候,把“道”与自然界联系在一起来解读。
这种做法看似合情合理,其实已经被老子所用的“障眼法”蒙蔽了。
老子说:“吾言甚易知,甚易行。
而天下莫能知,而莫能行。
言有宗,事有君。
夫唯无知,是以我不知!……是以圣被褐怀玉。
”大意是:我的话非常容易理解,也非常容易实践。
假如天下人没能理解,也就不能实行了。
我说的话是有中心的,我讲的事情是有来源的。
这哪里是人们不了解呀,而是不符合我的智慧。
……是因为圣人外穿粗麻衣而怀里揣着宝玉。
很明显,老子所说的话是有掩盖的。
老子所用的“障眼法”不容小视。
在历史上,宋徽宗赵佶、明太祖朱元璋虽然御览钦注五千言,但也没有发现其中的奥妙。
否则,五千言早就被定性为“反书”,付之一炬了。
误解原因之二:前人误导三国时代王弼对“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及“法”字作了前后一贯的注解:“法,谓法则也。
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
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
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
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
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
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
……道[法]自然,天故资焉。
天法于道,地故则焉。
地法于天,人故象焉。
神即道道法自然如来这句什么意思
神即道道法自然如来这句什么意思
解释
“心如大道,道法自然,如来”可以用来形容一种观点或信念,即修行者在遵
循自己的内心信仰的指引上,自发地从容而自然地洞悉大道,最终达到极乐之境。
这句话的语源可以来自于佛经。
“心如大道”指的是从内心获得灵性觉悟的修
行之道,这是佛学中的一个核心原则——大道自在,即不需要矫枉过正,精心修行,欲望多多,内心自然可以洞悉出真理和大道。
“道法自然”意思就是,修行者只要让内心自由宽恕,虚怀若谷,用心聆听内心的指引,便能从容面对宇宙的一切无常;他能够避免被世俗的误解和贪欲束缚,从而走向极乐。
“如来”则表达了修行者最终能够抵达如来佛陀等佛祖所证悟出的极乐之境。
这句话把自我修行和道德完善当做成正果的唯一完成方式。
虽然很多人会在道
德行为和智慧执行上批杀以及自责,但其实,根据这句“心如大道,道法自然,如来”,应该尽量以一种自然、和谐的方式去完成道德教诲,不要强求自己必须按照既定的模式去行事。
从宽容的角度出发,行事请先参考你是或不是真的有感悟,反思你所做的是否有可能引起别人的痛苦或拖累别人,当你发现自己挣扎或伤害了社会,请及时放下心中的执着,自然而然地走向大道。
总而言之,这句话说明,只有当我们努力放下无用的贪欲和求知,让内心自由
以自然的状态去完成道德行为时,我们才能从容洞悉大道,进入极乐之境。
道法自然的自然是什么意思
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是自然而然的自然。
道法自然,即“无状之状”的自然。
人受制于地,地受制于天,天受制于规则,规则受制于其本身。
而我们科技的每一次的进步都以为自己看清楚了这个世界,掌握了这个世界,是绝对的真理,然受制于自身所限,随着时间的推移,再迈一步的时候,又自嘲自己停留在某种固定的思维中几百甚至上千年?从这里可以看出老子的法的意识里,就是自然法。
当然,法制的概念尚未形成。
不过,在治理国家时,他主张用自然法来治理天下。
道法自然,是出自《道德经》的哲学思想,意思是“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自然而然”的。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
“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
《道德经》是春秋时期老子(李耳)的哲学作品。
《道德经》被誉为万经之王,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名著之一,对中国哲学、科学、政治、宗教等产生了深刻影响。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道德经》是除了《圣经》以外被译成外国文字发布量最多的文化名著。
《道德经》主要论述“道”与“德”:“道”不仅是宇宙之道、自然之道,也是个体修行即修道的方法;“德”不是通常以为的道德或德行,而是修道者所应必备的特殊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及为人处世之方法。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或曰谥伯阳。
华夏族,楚国苦县厉乡曲仁里人,约生活于前571年至471年之间。
是我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被唐朝帝王追认为李姓始祖。
老子乃世界文化名人,世界百位历史名人之一,存世有《道德经》(又称《老子》),其作品的精华是朴素的辩证法,主张无为而治,其学说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
在道教中,老子被尊为道教始祖。
老子与后世的庄子并称老庄。
《道德经》是老子一生心血的凝结,凝住了他毕生的学识、智慧和思想,要理解这部深奥晦涩的书,首先要以书中的一句话作为引子,方可窥探到老子的道家思想的本质。
道法自然参天地,德育万物贯古今的意思
道法自然参天地,德育万物贯古今的意思
“道法自然参天地,德育万物贯古今”是一句富有哲理的语句,表达了一种对于自然、道德、宇宙和历史的深刻理解。
“道法自然”是道家哲学的核心思想之一,意指万物皆按照其自身的规律和本性发展,不受人为干预。
在这里,“参天地”意味着对天地万物的深入理解和洞察,理解其内在的规律和相互关系。
这不仅是对自然界的认知,也是对生命和宇宙的敬畏和尊重。
它告诉我们,人类应当顺应自然,遵循天地万物的规律,与之和谐共处,而非试图改变或征服自然。
“德育万物”则强调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德育不仅是对人的教育和培养,更是对万物的一种关爱和尊重。
道德的力量在于它可以渗透到万物的生长和发展中,使万物得以健康成长。
在这里,“贯古今”意味着道德的力量是永恒的,它可以穿越时空,贯穿古今中外。
无论在哪个时代,道德都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推动力。
总的来说,这句话表达了一种尊重自然、遵循规律、注重道德的人文精神。
它告诉我们,人类应当以谦虚的态度去认识和理解自然,以感恩的心态去珍惜和爱护万物,以道德的力量去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地融入自然、顺应历史潮流,成为和谐社会的一份子。
同时,这也是我们对未来的一种期许和愿景,希望我们能够继承和发扬这种精神,为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贡献自己的力量。
人发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意思
人发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意思摘要:一、引言二、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三、人法地的含义1.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2.人与地的关系3.人法地的实践意义四、地法天的含义1.地球与宇宙的关系2.地球与自然界的平衡3.地法天的实践意义五、天法道的含义1.天体运行的规律2.道家的道3.天法道的实践意义六、道法自然的含义1.道家对自然的认识2.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3.道法自然的实践意义七、总结正文:【引言】“人发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出自道家经典《道德经》,它表达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密切关系。
本文将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四个方面,探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概括了道家哲学的基本观点,强调人与自然界的相互依存和顺应。
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应该遵循自然规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人法地的含义】人法地,意味着人类应该以地球为基础,遵循地球的规律,充分利用地球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人类应该认识到自己是地球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应该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地法天的含义】地法天,意味着地球应该遵循宇宙的规律,与宇宙保持平衡。
地球与太阳、月亮等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了地球上的气候、季节等自然现象。
人类应该研究宇宙规律,合理利用地球资源,维护地球生态平衡。
【天法道的含义】天法道,意味着宇宙中的天体运行遵循着一定的规律,这些规律被称为道。
道家所说的道,既包括宇宙运行的规律,也包括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
人类应该遵循这些规律,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
【道法自然的含义】道法自然,意味着道家认为,自然界的运行是最完美的,人类应该顺应自然、模仿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人类应该以自然为师,学习自然的智慧和力量,遵循自然规律,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结】总之,“人发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强调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提醒人类应该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法自然
法自然央视国际2004年04月22日14:30“法自然”出于道家。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意思是说: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道取法于自然。
这里说的“自然”,是“自然而然”的意思;道法自然就是说道的本性就是自然而然。
人取法于道,就是要顺应自然条件和客观规律,不做超越客观条件,违逆客观规律的事。
道家的另一位大思想家庄子说:“知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意思是说,知道某些事情是人力所不能左右的,就顺其自然,安之若命,这里说的也是同样的意思。
有人会以为顺其自然是什么也不做,是消极的态度。
其实“法自然”的原则,并非指什么也不做,只是告诫人们不能违逆自然,不要做超越和违逆自然之事。
这是现实的,理性的态度,是很高的人生智慧。
不仅道家主张法自然,儒家也有类似的思想。
儒家主张刚健进取,自强不息,同时也有“知命”的一面。
《论语》说:“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这里就包含着不强求做事必成的意思。
所以这样,是因为“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
”也就是说,事情的成败不全在人,而在“命”。
中国人常说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也是这个意思。
这里说的“命”和“天”,不是我们通常说的“听天由命”的意思,而是指人力所无法支配的客观条件和规律,这一点在孔子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所以他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
”孟子进一步指出“求在我者”和“求在外者”的区别。
他说,仁义礼智,道德修养,是“求在我者”;声色犬马,物质享受,则是“求在外者”。
“求在我者”是“求则得之,舍则失之”,也就是说,提高自身的修养,这里的得失完全取决于自己;而“求在外者”,则是“求之有道,得之有命”,也就是说,追求物质感官享受这些身外之物,就要遵守道义,不可妄取,而且是受条件限制不可强求的。
道法天,天法地,地法自然
道法天,天法地,地法自然老子说的‘人法道,道法天,天法地,地法自然’译文:“人们依据于大地而生活劳作,繁衍生息;大地依据于上天而寒暑交替,化育万物;上天依据于大“道”而运行变化,排列时序;大“道”则依据自然之性,顺其自然而成其所以然。
”“法”在这里是动词,意思是“遵守,顺从”。
这样去理解,就大致能理解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在大地上生存,遵守大地万物生长作息的规则;大地承天,万物的生长繁衍和迁徙是依据自然气候的变化而进行的;自然气候,天象变化遵从宇宙间的“大道”运行;而宇宙间的“大道”,则是世间万物本来的样子。
老子的学说核心是“无为”,遵从“大道”。
而这句话更清晰形象地讲明了“天、地、人”与“自然”的关系。
理解的难点在“自然”,这个“自然”,并非我们平时说的“大自然”,天大地大,“道”最大。
“道”又怎么会去遵循大自然呢?这个“自然”,是指万事万物本来的样子。
“大自然”这个我们现在用得很多的词是从这里衍生出来也不一定。
所以前三个“法”字可以理解为顺从,而第四个法字理解为“即,是”也对。
道性自然,无所法也。
“自然”即“道”。
道就是万物本来的样子。
这一点实际上是这章《道德经》内容,我们来看全文:《道德经》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
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有这么个东西,浑然天成,生于天地之先,无声无形,无需外力辅助,独自周而复始的运行,从不停歇。
可以视之为天地之根本。
我也不知道这个东西叫什么,权且称之为“道”,再勉强取个“大”的名(所以我们应该叫它“道大”么……)。
它广大无边,运行不竭,连绵扩展到至远而反,再从本原开始运行,在时间和空间里里周而复始,从不停歇。
所以我们称宇宙之道为“道大”(果然叫道大),天地之道为“天大、地大”,人中之道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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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的意思
【拼音】:dào fǎ zì rán
【解释】:道法自然,是出自《道德经》的哲学思想,意思是“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自然而然”的。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
“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
【成语接龙】:道法自然→然荻读书→书画卯酉→有利有弊→弊衣蔬食→食鱼遇鲭→清歌曼舞→舞词弄札→札手舞脚→脚高步低→低首下气→气若游丝→丝析发解【出处】: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
【造句】:
1、道家的自然无为、道法自然的生态观念,与马尔库塞的生态美学思想之间具有相似性。
2、沈爱其说,他现在决定改主意了,主要是觉得自己年纪已大,很多执着可以放下,旧脑筋该换换,“道法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