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HZSG 060中科盛元 凤尾草抑菌粉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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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ZSG 河南中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ZSG060
中科盛元®凤尾草抑菌粉
2019-03-26发布2019-04-08实施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中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科盛元®凤尾草抑菌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将凤尾草、枳实、厚朴、黄柏经特殊工艺处理提取后,加入水杨酸粉碎,经混合、分装、包装而成的中科盛元®凤尾草抑菌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QB/T1859爽身粉祛痱粉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二部2015版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版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年版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卫生部2005版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3要求
3.1原料
凤尾草、枳实、厚朴、黄柏、水杨酸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
形态粉状
色泽棕色
气味中药混合气味
杂质无明显可见外来杂质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pH值 4.0~8.0
细度(40目),%≥95
水分,%<10
汞(以Hg计),mg/kg<1
砷(以As计),mg/kg<2
铅(以Pb计),mg/kg<10
3.4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指标
项目指标
菌落总数,CFU/g≤200
耐热大肠菌群,/g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g不得检出
铜绿假单胞菌,/g不得检出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100
3.5安全性
无毒、无害,对皮肤无明显刺激性。
3.6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150g/瓶,也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规格,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4试验方法
4.1感官
随机抽取本品15g,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形态、色泽、杂质,嗅其气味。
4.2理化指标
4.2.1pH值
按《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
4.2.2细度
按QB/T1859规定的方法进行。
4.2.3水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规定的方法进行。
4.2.4汞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
4.2.5砷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
4.2.6铅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
4.3微生物指标
4.3.1菌落总数
按《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
4.3.2耐热大肠菌群
按《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
4.3.3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
4.3.4铜绿假单胞菌
按《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
4.3.5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按《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
4.4安全性
按《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
4.5安全性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
4.6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
5检验规则
5.1组批
以每投一次料、同一天生产的产品、同一规格为一批。
5.2抽样
每批产品按千分之三随机抽样,每次抽样量最少不少于30瓶。
5.3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由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书,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pH值、细度、水分、菌落总数、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5.4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投产时;
b)原材料来源发生重大改变,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5判定规则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从保留样品中或同批产品再次随机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
6标识、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6.1标识、标签
标识、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商标、净含量、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生产日期和批号、保质期、执行标准号、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
6.2包装
产品内包装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塑料瓶,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6.3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装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