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0700WHY071-2019抑菌喷剂企业标准
卓顶精文2019一次性使用抗菌(或抑菌)液体产品企业标准
Q/YC x x x 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YC017-20XX 一次性使用抗菌(或抑菌)产品20XX-04-15发布20XX-05-01实施x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按GB15979-20XX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x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x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
本标准于20XX年04月15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x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批准,并对所规定的内容负责。
一次性使用抗菌(或抑菌)产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抗菌(或抑菌)产品的定义、产品卫生指标、生产环境卫生指标、测试方法、原材料卫生要求、生产环境与过程卫生要求、消毒过程要求、包装运输与贮存要求及产品标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次性使用抗菌(或抑菌)液体产品。
2引用标准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5979-20XX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2828.1-20XX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查的逐批检查及抽样计划GB/T2829-20XX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3定义GB15979-20XX所界定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标准。
3.1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卫生保健(抗菌或抑菌)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产品性状可以是固体也可以是液体。
例如:一次性使用抗菌(或抑菌)液体产品(如:小儿止痒凝露)、纸巾、湿巾、卫生湿巾、电话膜、帽子、口罩等,在本标准中统称为“卫生用品”。
3.2一次性使用抗菌(或抑菌)液体产品集中医药学,现代免疫学,微生物专家研制而成,在传统医学理论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研制而成。
Q_RF 019-2019外用延时喷剂
Q/RF 武汉人福健康护理产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RF019-2019外用延时喷剂2019-10-01发布2019-10-01实施武汉人福健康护理产业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由武汉人福健康护理产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武汉人福健康护理产业有限公司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人福健康护理产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雯婷、周磊外用延时喷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外用延时喷剂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外用延时喷剂的生产和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13531.1-2008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pH值的测定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第二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3定义外用延时喷剂,通过施用于男性阴茎皮肤表面,起到降低阴茎皮肤敏感度、改善房事时间的作用。
4要求4.1原料要求:外用延时喷剂所用物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无毒,无刺激性。
4.2感官、理化指标外用延时液感官、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感官、理化指标项目要求感官外观透明液体气味无异味理化指标pH(25℃) 4.5-8.5耐热(40±1)℃保持24小时,恢复室温后外观与试验前无明显差异耐寒(5±1)℃保持24小时,恢复室温后外观与试验前无明显差异4.3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指标外用延时喷剂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应符合表2中的要求。
表2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指标指标值铅/(mg/kg)≤10汞/(mg/kg)≤1砷/(mg/kg)≤2镉/(mg/kg)≤5甲醇(mg/kg)≤20004.4微生物指标外用延时喷剂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中的要求。
康博士洁肤康抑菌喷剂说明书
康博士洁肤康抑菌喷剂说明书
【产品名称】康博士洁肤康抑菌喷剂
【主要原料】苦参SOPHORAE FLA VESCENTIS RADIX、黄芩SCUTELLARIAE RADIX、黄连COPTIDIS RHIZOMA、黄柏PHELLODENDRI CHINENSIS CORTEX、百部STEMONAE RADIX、蛇床子CNIDII FRUCTUS、地肤子KOCHIAE FRUCTUS、白鲜皮DICTAMNI CORTEX、土荆皮PSEUDOLARICIS CORTEX、白矾ALUMEN、醋酸氯己定等。
【主要抑菌成分及含量】醋酸氯己定0.08-0.12,g/100mL
【抑制微生物类别】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和白色念珠菌等有抑制作用。
【使用范围】用于皮肤或鞋袜抑菌。
【使用方法】将本品直接喷于皮肤或直喷鞋袜。
【注意事项】1.本品仅供外用,勿口服。
2.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
【贮存方法】阴凉、密闭、干燥处保存。
【包装规格】30 mL/瓶【剂型】液体
【卫生许可证号】鲁卫消证字(2014)第0401号
【执行标准】Q/0700STW004-2014
【保质期】二年【生产日期】见外包装标注【生产企业】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网址】。
除菌、抑菌喷雾企业标准2020版
Q/GYD除菌、抑菌喷雾发布前言为更好地适宜市场的需求,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作为生产和品质检验的依据。
本标准的编写主要参照GB 19877.1-2005《特种洗手液》,其中推荐性指标总活性物含量按市场需要作适当调整。
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及CCGF 211.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的要求,增加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指标。
本标准的制定执行了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除菌、抑菌喷雾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除菌、抑菌喷雾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贮存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9985-2000 手洗餐具用洗涤剂GB 15979-2002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技术要求3.1 材料要求除菌、抑菌喷雾是由电解生理盐水添加食用酒精生成。
3.2 感官指标3.2.1 外观不分层,无色透明、无悬浮物或沉淀。
3.2.2 气味无异味,加香产品应符合规定香型。
3.2.3 稳定性于-5℃±2℃的冰箱中放置24h,取出恢复至室温时观察无结晶,无沉淀;40℃±1℃的保温箱中放置24h,取出恢复至室温时观察不分层、不浑浊,且不改变气味。
3.3 理化性能及微生物指标除菌、抑菌喷雾的理化性能及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1、表2规定。
表1 理化及卫生指标表2 微生物指标3.4 定量包装要求销售包装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的要求。
4 试验方法4.1 外观取适量样品,置与干燥洁净的透明实验器皿内,在非直射光条件下进行观察,按指标要求进行判定。
Q_HYS 034-2016皮肤抑菌液企业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
五倍子、苦参、千金子、地肤子、土荆皮、冰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的有关规定。 乙醇、水杨酸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的有关规定。
3.2 感官
感官应符合表 l 的规定。
形态 色泽 气味 杂质
项目
表1
要求 液体 棕黄色 冰片与乙醇混合气味 无明显外来杂质,久置允许少量沉淀
Q/HYS
河南医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YS 034—2016
皮肤抑菌液
2019-10-25 发布
2019-11-10 实施
河南医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医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琴。
3.6 安全性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属实际无毒级,皮肤刺激试验无明显刺激性。
3.7 稳定性 经37℃存放90d后,水杨酸含量下降率<10%。
3.8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30mL/瓶、50mL/瓶,也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规格,允许短缺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
2
4 试验方法
Q/HYS 034—2016
产品出厂前,由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出具合格证书, 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pH 值、水杨酸、细菌菌落总数、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5.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 式检验:
a)产品定型投产时; b)原材料来源发生重大改变,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停产六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5 判定规则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 从保留样品中或同批产品再次随机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为合格 产品。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
Q_JYX021-2018抑菌液企业标准
Q/JYX 江西优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YX021—2018抑菌液2018-10-15发布2018-10-20实施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要求 (1)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3)5试验方法 (3)6检验规则 (3)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4)附录A(规范性附录)金银花等中药材提取液的生产工艺及质量要求 (5)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江西优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鹏抑菌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抑菌液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金银花、艾草、野菊花、薰衣草,苦参、蛇床子、黄柏、金缕梅的提取液,醋酸氯己定,香茅油,天然薄荷脑,冰片,乙醇,纯化水为原辅料,经溶解、配制、灌装、包装制成的抑菌液。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3862-2006食品添加剂天然薄荷脑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30610-2014食品添加剂乙醇QB/T1033-1991香茅(精)油(爪哇型)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YBB00392003-2015外用液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二、四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监督发[2009]53号《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监督发[2005]426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3要求3.1原料要求3.1.1金银花、艾草、野菊花、薰衣草,苦参、蛇床子、黄柏、金缕梅、冰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的要求,金银花等中药材提取液及生产工艺的质量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Q_KSYK010-2019林雯抑菌液企业标准
皮。 蛇床子为伞形科植物蛇床Cnidium monnieri (L.)Cuss.的干燥成熟果实。 艾叶为菊科植物艾叶Artemisia argyi Levl.et Vant.的干燥叶。 黄柏为芸香科黄檗属乔木植物黄皮树Phellodendron chinense的干燥树皮。 干姜为姜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姜(Zingiber officinale Rosc.)的根茎。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久置允许有少量沉淀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项目 PH值 三氯羟基二苯醚,%
要求 4.0~7.0 0.2~0.3
汞(以 Hg 计),mg/kg
<
1
砷(以 As 计),mg/kg
<
10
铅(以 Pb 计),mg/kg 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按GB15979规定的方法进行。 4.4 抑菌指标
按《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 4.5 安全性
按《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 4.6 稳定性
按《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 4.7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按JJF1070的方法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一次投料、同一规格、同一天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5.2 抽样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50
2
Q/HSYK 010—2019 10ml、50ml、100ml、200ml、220ml,也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规格,允许短缺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 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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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700WHY
潍坊红阳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0700WHY071-2019
抑菌喷剂
2019-07-01发布2019-07-01实施潍坊红阳药业有限公司发布
Q/0700WHY071-2019
前言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到期复审。
在此期间若有新的该类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实施,则本标准自行作废,由新标准代替。
本标准由潍坊红阳药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海。
本标准于2019年07月01日首次发布
1
Q/0700WHY 071-2019
抑菌喷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格西特尔抑菌喷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使用说明书、标签。
本标准适用于以葡萄糖酸氯己定为主要原料,以蛇床子、丁香、淫羊藿、肉苁蓉、川椒等中药提取物,乙醇、食用色素(焦糖色素)和日用香精(中药香精)等为辅料,经过混合而成的抑菌喷剂。
本产品适用于抑制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的生长繁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1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3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 8817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 10343食用酒精
GB 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22731日用香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产品检验规定》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3要求
3.1材料要求3.1.1生产用水
纯化水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
3.1.2原辅料要求
3.1.2.1葡萄糖酸氯己定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
3.1.2.2乙醇
应符合GB 10343食用酒精的规定。
3.1.2.3中药提取物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3.1.2.4食用色素(焦糖色)
应符合GB 8817
的规定。
Q/0700WHY071-2019
3.1.2.5日用香精
应符合GB/T22731的规定。
3.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品名技术要求
安格西特尔抑菌喷剂浅褐色,透明或半透明的液体,具有中药特有的香味,均匀无分层,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允许有少量沉淀。
3.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项目指标葡萄糖酸氯己定含量,%0.10~0.50
pH值 5.50~8.50
铅,mg/kg≤40
汞,mg/kg≤1
砷,mg/kg≤10
3.4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项目指标细菌菌落总数,cfu/g≤200
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致病性化脓菌不得检出
真菌菌落总数,cfu/g≤100
注:致病性化脓菌指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与溶血性链球菌
3.5抑菌性能指标
对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抑菌率≥50%,对白色念珠菌的抑菌率≥50%,其抑菌作用在室温下至少须保持1年。
3.6毒理试验
毒理试验应符合GB15979的规定。
3.7稳定性试验
稳定性试验应符合GB15979的规定。
3.8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使用的试剂和水均为分析纯试剂和GB/T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中所需标准滴定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601、GB/T603的规
定制备。
2
Q/0700WHY071-2019 4.1感官要求的测定
将样品置于自然光下观察并嗅其气味。
4.2理化指标
4.2.1葡萄糖酸氯己定含量、pH值的测定
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
4.2.2铅的测定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
4.2.3汞的测定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
4.2.4砷的测定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
4.3微生物指标的测定
按GB15979的规定进行。
4.4抑菌性能指标
按GB15979规定进行。
4.5毒理试验
按GB15979规定进行。
4.6稳定性试验
按GB15979规定进行。
4.7净含量的测定
按JJF1070的规定进行。
5检验规则
5.1组批
由同一批原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同一条生产线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最大批次不超过400kg。
5.2检验抽样
按《消毒产品检验规定》的规定进行。
5.3检验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3.1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需经公司质检部门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加贴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
包括感官要求、PH值,葡萄糖酸氯己定含量和净含量。
5.3.2型式检验
5.3.2.1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连续生产满一年时;
b)主要原料发生变化时;
c)产品配方进行调整时;
d)有关质量监管部门和验货单位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e)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5.3.2.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3.2—3.8规定的全部项目、标签和说明书。
3
Q/0700WHY071-2019
5.4判定规则
5.4.1本标准中产品质量指标合格判定,采用GB/T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
5.4.2当有一项不合格时(微生物指标除外),可加倍抽样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5.4.3当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使用说明书、标签
6.1标志
应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及GB/T191规定的图示标志。
6.2包装
内外包装应包装严密,无破损。
6.3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
运输过程应避免日晒、雨淋,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
6.4贮存
应贮存于清洁、卫生,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密闭保存。
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物质混贮。
产品保质期二年。
6.5使用说明书、标签
应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规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