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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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技术管理规范

助产技术管理规范

助产技术管理规范助产技术管理规范(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健康,加强对助产技术服务监督管理,严格助产技术机构和人员的审批、保证助产技术的安全、有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修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助产技术,是指协助产妇完成分娩的技术。

助产技术通常包括正常产程的处理、会阴切开缝合术、胎头吸引术、产钳术、内倒转术、臀位牵引术、剖宫产术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省内所有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助产技术人员。

第四条助产技术的实施应当以保障母婴安全为目的,由经助产技术资格认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经助产技术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开展。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助产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助产技术管理规范和基本条件;确定本省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及人员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助产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

制定本辖区的助产技术实施细则及相关技术。

制定适合本地区助产技术服务培训计划。

第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开展助产机构和人员相关技术的考核标准;对开展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规划、设置和审批,对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资格认定;负责辖区助产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申请展开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提交下列一切资料: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二)设有妇产科诊疗科目;三)开展助产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文件及规章制度;四)助产技术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五)符合本办法及附件中规定的机构设置条件和人员资格要求;六)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划定的其他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机构。

医院助产士执业管理制度

医院助产士执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助产士执业行为,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助产工作的助产士,包括执业助产士和实习助产士。

第三条助产士执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母婴健康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二)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隐私;(三)坚持科学、严谨、规范、严谨的工作态度;(四)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二章执业资格与管理第四条助产士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包括执业医师资格和助产士执业资格。

第五条助产士执业前,必须经过我院护理部组织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助产士执业期间,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条助产士执业期间,应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条助产士执业期间,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不得擅自扩大执业范围;(二)不得擅自更改诊疗方案;(三)不得泄露患者隐私;(四)不得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财物。

第三章执业规范第九条助产士在接诊过程中,应主动了解患者病情,做好产前检查,准确判断分娩方式。

第十条助产士在分娩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母婴情况,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母婴安全。

第十一条助产士在新生儿护理方面,应做好新生儿出生后的护理工作,确保新生儿健康成长。

第十二条助产士在产前、产时、产后应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孕妇及家属的健康意识。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医院护理部负责对助产士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助产士执业规范。

第十四条医院定期对助产士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助产士,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各项助产管理制度

各项助产管理制度

各项助产管理制度一、人员管理1.1 助产人员的资格和培训要求:所有从事助产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医学学历证书,通过国家规定的执业考试。

同时,机构应定期组织助产人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技能。

1.2 人员编制和配备:根据机构规模和服务需求确定助产人员的数量和比例,保证每名产妇都能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护理。

1.3 人员考核和激励: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对助产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价,根据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1.4 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助产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利,规范其行为规范,确保其工作严谨、专业。

二、设施管理2.1 助产室的设计和装修:助产室必须符合卫生、安全和舒适的要求,保证产妇和新生儿在此得到良好的护理环境。

同时,设施要便于清洁和消毒,避免感染交叉传播。

2.2 设备设施的配备和更新:机构要配备必要的助产设备和器具,保证其功能正常和运转良好。

同时,要定期检修和更新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2.3 医院感染控制:建立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制度,加强对助产室的感染监测和预防工作,减少院内感染的发生。

2.4 紧急情况预案:建立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包括突发疾病、产妇难产等各种情况的处理程序和应急措施,确保医护人员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三、过程管理3.1 孕产妇的评估和监测:建立孕产妇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监护系统,包括对产妇健康状况、胎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3.2 分娩过程管理:对产妇的分娩过程进行细致的观察和护理,根据产妇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保证分娩过程顺利进行。

3.3 产后护理:产妇分娩后,要加强对其产后恢复情况的监测和护理,及时发现和处理产后并发症,保证产妇的身体健康和恢复。

四、质量管理4.1 质量评估和监测:建立完善的质量评估机制,对助产服务的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改进和整改。

4.2 案例讨论和总结:组织定期的案例讨论会,分享工作经验和教训,总结经验,提高助产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专业素养。

助产士分娩安全管理制度

助产士分娩安全管理制度

助产士分娩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孕产妇在分娩过程中的安全,提高分娩质量,避免分娩意外和并发症的发生,保障新生儿的健康,制定本助产士分娩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产科助产士在接受分娩患者时的管理和操作。

二、分娩前准备1. 建立健全的孕产妇档案,包括孕产妇的基本情况,孕期检查记录,临床诊断,个人史、家族史、结核病史和过敏史等信息,并将孕产妇档案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2. 孕产妇入院后,助产士应及时了解孕产妇的分娩史、病史、过敏史、家族史等相关情况,核对检查报告和医嘱,确保准确掌握患者状况。

3. 对孕产妇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和妊娠评估,包括血压、体温、胎心监护以及宫缩情况等,确保孕产妇在分娩过程中的生命体征得到有效监测。

4. 排除孕产妇对麻醉过敏的情况,对孕产妇进行全面的麻醉评估,并记录在病历中。

5. 为孕产妇提供适当的情绪支持和心理护理,减轻她们的焦虑和恐惧情绪,保持愉快的心情。

三、分娩过程管理1. 分娩室的卫生应做到完整、干净、整洁、无异味,以保证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

2. 遵循严格的无菌操作规范,包括洗手、戴手套、佩戴口罩等,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3. 在分娩室内应根据孕产妇的情况,提供适当的麻醉和止痛措施,以减轻孕产妇的痛苦。

4. 助产士应根据产程的进展,正确估计宫颈口扩张程度和宫缩力度,及时通知医生,做好分娩的准备工作。

5. 分娩过程中应随时监测产妇的血压、脉搏、体温、呼吸、宫缩情况和胎心监测,及时发现产妇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6. 在产妇分娩时,应为其提供适当的协助和指导,引导其正确用力,防止过度用力造成伤害。

7. 分娩过程中,助产士应保持冷静、细心、耐心,确保分娩的顺利进行。

8. 对产妇的产程记录要详实、清晰,对于每一次产程的宫颈扩张情况、宫缩力度、胎心监测等进行详细记录。

四、分娩后护理1. 产后应注意对产妇的伤口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感染的发生。

2. 产后对新生儿进行婴儿护理,包括清洁、喂养、观察等,确保新生儿的健康。

助产工作管理制度

助产工作管理制度

助产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助产工作管理,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健康,制定本助产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1. 助产员是医院中重要的助产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协助医生进行孕产妇的护理和新生儿的护理工作。

2. 助产员有权对待产妇和新生儿进行基础护理和观察,并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医生汇报,协助医生进行处理。

第三章工作内容1. 对待产妇进行日常的护理工作,包括测量血压、体温、心率等生命体征数据,并定期记录和报告。

2. 协助产妇进行分娩准备工作,并在分娩过程中进行护理和协助。

3. 对新生儿进行日常的护理工作,包括喂养、换尿布、观察睡眠等,并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医生汇报。

4. 开展孕妇和产妇的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她们掌握产前保健和产后护理知识。

5. 参与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卫生保健工作,并配合医生进行产前产后检查,规范做好常规护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1. 助产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和制度,确保操作规范。

2. 对待产妇和新生儿的护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医嘱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和专业。

3. 助产员在工作中要加强消毒和清洁工作,保障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和卫生。

第五章管理流程1. 助产员在工作中要遵循医院规定的工作流程,做好每个环节的操作管理和记录。

2. 对于每位需产妇和新生儿的护理工作,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和报告,确保信息的共享和沟通。

3. 对于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状况,要按照规定的检查和评估标准进行,确保护理质量和效果。

第六章绩效考核1. 医院将定期对助产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实际操作、护理效果等方面。

2. 对助产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其工作绩效和职业发展的重要参考。

3. 对于工作表现优异的助产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提升机会。

第七章处罚和奖励1. 对于违反规定的助产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停职等。

2. 对于工作表现优异的助产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提升机会。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或补充,需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批。

助产管理制度及人员职责

助产管理制度及人员职责

一、总则为规范助产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助产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助产人员及相关部门。

二、管理制度1. 助产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持有相应的执业证书。

2. 助产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母婴安全。

3. 助产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4. 助产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产妇意愿,关心产妇身心健康。

5. 助产人员应遵循医疗伦理原则,保守医疗秘密。

6. 助产人员应积极参与孕产妇健康教育和产后康复指导。

7. 助产人员应协助医生做好孕产妇的接诊、检查、诊断和治疗工作。

8. 助产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院内感染。

9. 助产人员应妥善处理医疗废物,确保医疗环境清洁。

10. 助产人员应积极参与医患沟通,及时解决产妇及家属的疑问。

三、人员职责1. 助产长职责:(1)负责助产科全面工作,制定并执行助产工作计划。

(2)组织、协调、监督助产人员的日常工作,确保母婴安全。

(3)负责助产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和评价。

(4)负责助产科的设备、药品、耗材等物资管理。

(5)负责与相关科室的沟通协调,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助产士职责:(1)负责孕产妇的接诊、检查、诊断和治疗工作。

(2)协助医生进行产前、产时、产后护理。

(3)负责产妇的病情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4)负责产妇及家属的健康教育、心理疏导。

(5)负责新生儿护理,确保新生儿安全。

3. 助产护士职责:(1)负责孕产妇的护理工作,包括生活护理、心理护理等。

(2)协助助产士进行产前、产时、产后护理。

(3)负责产妇的病情观察,及时向助产士或医生报告。

(4)负责新生儿护理,协助助产士进行新生儿护理。

(5)负责产妇及家属的健康教育、心理疏导。

4. 助产实习生职责:(1)在助产长和助产士的指导下,学习助产专业知识和技术。

(2)参与孕产妇的接诊、检查、诊断和治疗工作。

(3)协助助产士进行产前、产时、产后护理。

产房助产管理制度

产房助产管理制度

产房助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产房助产工作,提高产房助产质量,保障产妇和新生儿的安全,制定本助产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产房助产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不断完善医疗质量;2. 做好产妇和新生儿的护理工作,保障其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 加强产房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障产房设施的正常使用;4. 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合作和协调,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产房助产人员的管理1. 产房助产人员应遵守医疗纪律,严禁违规操作,严禁恶意泄露病人隐私;2. 产房助产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工作,保证医疗质量;3. 产房助产人员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4. 产房助产人员应保持工作状态,不得酗酒、吸烟、吸毒;5. 产房助产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关心病人,热心工作;6. 产房助产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要求,不得迟到早退;7. 产房助产人员应保护产房设施和设备,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四、产妇和新生儿的护理管理1. 产妇和新生儿的护理工作应按照相关的规程和操作程序执行;2. 产妇和新生儿的护理工作要做到细致、周到,全面保护产妇和新生儿的身体健康;3. 护士应根据产妇和新生儿的实际情况,及时做好记录,保证医疗质量;4. 护士应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护理工作,严格按照医嘱执行护理措施。

五、产房设备的维护与管理1. 产房设备的维护工作要做到定期检查、清洁、保养;2. 发现产房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上报,及时进行维修;3. 禁止使用老化、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的设备;4. 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按照使用要求正确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的参数。

六、与其他科室的合作与协调1. 产房助产科应积极与其他科室合作,配合产科手术和抢救工作;2. 产房助产科应与医院管理部门、护理部门等科室保持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3. 各科室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形成和谐的医疗合作关系。

七、违纪惩罚1. 发现产房助产人员违反本助产管理制度的,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辞退等处分;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助产工作管理制度

助产工作管理制度

助产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优化助产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制定本助产工作管理制度。

二、工作职责1. 协助医护人员进行孕期保健、产前检查和妊娠高危疑难病例的管理。

2. 辅助助产专业人员进行分娩过程中的监护和操作,确保母婴安全。

3. 为产妇提供产后护理和指导,帮助她们进行哺乳、产后恢复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4. 参与新生儿的护理和管理工作,保障新生儿健康成长。

5. 协助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提供妇女生殖健康服务。

6. 参与妇女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提升公众对保健知识的认知。

7. 参与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等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管理制度1. 岗位职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认真执行工作职责,维护医院声誉。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做到尊重患者,热情服务。

(3)认真履行助产工作,维护母婴安全,确保医疗质量。

(4)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5)遵守助产操作规程和程序,保持操作技能的熟练和准确。

(6)定期参加例行检查,确保自身健康状况。

2. 工作流程(1)接待产妇,记录个人信息和孕期情况,进行初步评估。

(2)指导产妇进行产前检查,如血压、血糖、血常规等检查。

(3)根据产妇病史和孕期情况评估,决定是否需要住院观察或继续检查。

(4)协助医生进行分娩准备,准备分娩器械和物品。

(5)监督产妇的分娩过程,做好新生儿的护理。

(6)进行产后护理和指导,确保产妇顺利恢复。

3. 医疗记录(1)对产妇的产前检查和分娩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医疗记录完整和准确。

(2)对新生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和护理记录进行详细记录,及时反馈给医护人员。

(3)对疑难病例的处理和护理方案进行详细记录,供医生参考和分析。

4. 常规检查(1)对产妇进行常规体温、脉搏、呼吸五大个方面的观察和记录。

(2)对新生儿进行常规体温、脉搏、呼吸等生理指标的观察和记录。

(3)对产妇和新生儿的患病情况进行详细观察和记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助产服务管理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助产服务管理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助产服务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16•【文号】国卫办妇幼发〔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3.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助产服务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助产服务是基本医疗服务,关系母婴安全健康,事关千家万户幸福。

为确保助产服务可及性,提高助产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助产服务规划布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编制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助产服务资源进行规划布局,确保助产服务供给,有效满足孕产妇需求。

推动省级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有2家公立医疗机构能够开展助产服务,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有1家公立医疗机构能够开展助产服务,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地区要保障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助产服务能力。

二、主动公布助产机构名单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作出关于助产技术的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本行政区域内经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以下简称助产机构)、执业地址等相关信息。

省级和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汇总公布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助产机构名单和执业地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有序就医。

三、强化助产服务质量管理助产机构要对照标准,强化设施改造、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建立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成立产科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医疗质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

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常见危重症,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努力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

助产管理和分娩管理制度

助产管理和分娩管理制度

助产管理和分娩管理制度一、引言在当今社会,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生命的重视,助产管理和分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助产管理和分娩管理制度是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孕产妇和胎儿的健康与安全。

因此,完善的助产管理和分娩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事故、保障患者权益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助产管理制度1. 助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助产管理机构,由专业的助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工作。

这样有利于提高专业水平,规范工作制度,加强对助产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2. 助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助产管理人员是助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应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因此,医院在选拔助产管理人员时应严格把关,确保他们拥有一定的专业素质。

同时,医院还应加强对助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 助产服务的规范在进行助产服务时,医院应严格遵循相关的规程和操作规范,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医院还应提供优质高效的助产服务,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全面的照顾。

4. 助产设备的管理在助产服务中,各种助产设备是必不可少的。

医院要定期对助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转。

并且,医院还应关注新技术的应用,逐步更新和完善助产设备,提高医疗水平。

5. 助产质量的监督助产服务质量是医院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医院应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助产质量的监督。

定期开展助产服务的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纠正,提高服务质量。

三、分娩管理制度1. 分娩室的规范建设分娩室是产科医院的核心部门,它直接关系到孕产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

因此,分娩室的规范建设是非常重要的。

医院应加强对分娩室的管理,保障其设施设备的完好,确保分娩过程的顺利进行。

2. 分娩操作规范分娩是一项复杂的手术,医院应严格遵循分娩操作规范,确保每位孕产妇都能得到安全的分娩。

医院还应注重对分娩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助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助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质量,规范助产技术操作流程,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从事助产技术工作的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辅助人员。

三、组织管理1. 成立助产技术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

2. 设立助产技术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对助产技术操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 定期组织对助产技术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助产技术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及从事助产技术工作的医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助产技术操作规范1. 助产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助产技术人员在进行助产技术操作前,必须详细了解产妇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孕产史、身体状况等。

3. 助产技术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手术区域、器械、敷料等符合无菌要求。

4. 严密观察产妇的生命体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5. 助产技术操作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母婴安全。

6. 助产技术操作结束后,应及时填写病历,详细记录操作过程及结果。

五、助产技术安全管理措施1. 定期对助产技术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加强对助产技术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3. 建立助产技术安全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4. 定期开展助产技术安全管理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5. 加强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六、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医疗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助产技术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医院助产日常管理制度

医院助产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助产工作管理,提高助产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根据《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助产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2. 助产人员应掌握助产专业知识,熟练运用助产技能,提高助产服务质量。

3. 助产人员应关心、爱护孕产妇,尊重孕产妇意愿,做好孕期保健、产前检查、接生、产后护理等工作。

4. 助产人员应积极参与孕产妇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

三、工作流程1. 产前检查(1)助产人员应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产前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制定相应的护理措施。

(2)对高危孕产妇,应加强监测,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确保母婴安全。

2. 分娩(1)助产人员应掌握分娩机制,熟练运用助产技术,确保母婴安全。

(2)助产人员应关注分娩过程中母婴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助产人员应做好分娩过程中的记录,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依据。

3. 产后护理(1)助产人员应做好产妇的产后护理,观察产妇的生命体征、宫缩情况,预防产后出血等并发症。

(2)助产人员应指导产妇进行母乳喂养,提高母乳喂养率。

四、质量控制1. 助产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 医院应建立健全助产工作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助产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3. 助产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母婴安全。

4. 医院应定期对助产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不断提高助产服务质量。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护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产科助产管理制度

产科助产管理制度

产科助产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的建立1.管理制度的目的(1)明确产科助产工作的目标: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优质的产科助产服务。

(2)规范产科助产工作的程序:明确产科助产工作的各项程序和要求,确保助产工作的科学、安全和有效进行。

(3)保障产科助产工作的质量:加强对产科助产工作的监督和评价,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4)规范助产人员行为:加强助产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助产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2.管理制度的内容(1)产科助产工作的机构设置:明确产科助产工作的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

(2)产科助产工作的岗位设置:明确产科助产工作的各岗位设置和职责要求。

(3)产科助产工作的流程管理:规范产科助产工作的流程和程序,确保产科助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4)产科助产工作的人员培训:加强对产科助产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产科助产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5)产科助产工作的监督评估:建立产科助产工作的监督评估机制,对产科助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

二、管理制度的执行1.组织部署(1)医院领导对产科助产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并组织实施。

(2)明确产科助产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和部门,建立健全产科助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

(3)制定产科助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任务和目标。

2.岗位设置(1)明确产科助产工作的各个岗位设置和职责要求,包括助产师、产科护士、助产助理等。

(2)助产师是产科助产团队的核心成员,负责产科助产工作的全面指导和管理。

(3)产科护士和助产助理是产科助产团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助助产师完成产科助产工作。

3.流程管理(1)明确产科助产工作的流程和程序,包括孕妇产前检查、产程管理、产后护理等。

(2)建立健全产科助产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助产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行。

(3)加强对产科助产工作的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产科助产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人员培训(1)定期组织产科助产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升产科助产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助产管理规定

助产管理规定

助产管理制度
一、对进入产房的每一位产妇,实行一对于一全程责任陪伴助产,由同一位助产士专职负责提供分娩全过程服务
二、责任助产提供全面服务;由产妇进入产房开始至产后送回为止
三、确定陪伴对象后,助产士要向产妇及家属介绍自己,并介绍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责任,取得产妇和家属的了解和信任
四、产妇分娩期间,助产士要陪伴在产妇身边,仔细、认真地观察产程,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医生汇报并积极处理,确保母婴安康;
五、负责对产妇进行健康教育,宣传母乳喂养知识
六、做好产妇的生活护理和心理护理,与产妇交朋友、多沟通,了解产如思想动态,帮助产妇建立分娩信心,为产妇排忧解难;
七、随时与产妇家属联系,向家属通报产程进展情况,并做好产妇与家属间的沟通工作,回答产妇及家属提出的有关问题
八、负责产妇的产程观察、接产及新生儿处理,产后观黎2小时于后,将产妇送到住院区,并做好交班工作;。

助产人员管理制度

助产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助产人员的管理,提高助产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助产工作的医护人员。

第三条助产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母婴;(二)严谨求实,精益求精;(三)团结协作,共同发展。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助产人员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母婴保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认真执行助产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母婴安全;(三)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细致的产前、产时和产后护理;(四)做好孕产妇的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六)协助科室主任做好科室管理工作。

第五条助产人员权限:(一)对违反助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二)对孕产妇的病情变化提出处理建议;(三)参与孕产妇的诊疗工作;(四)参加科室业务讨论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章业务培训与考核第六条助产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一)助产技术操作规程;(二)孕产妇健康教育;(三)孕产妇心理护理;(四)孕产妇营养指导;(五)新生儿护理。

第七条助产人员考核分为以下几种:(一)基础知识考核;(二)临床技能考核;(三)工作态度考核;(四)业务水平考核。

第八条考核结果作为助产人员晋升、评优和奖惩的依据。

第四章产房安全管理第九条严格执行产房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母婴安全。

(一)产房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二)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感染;(三)严密观察孕产妇病情,及时处理突发状况;(四)严格执行分娩助产操作规程,确保分娩过程安全;(五)做好新生儿护理,预防新生儿疾病。

第五章奖惩与激励机制第十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助产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助产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助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医务科负责解释。

助产人员的管理制度要求

助产人员的管理制度要求

一、总则为规范助产人员的管理,提高助产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助产人员。

二、职责与权限1. 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疗卫生行业规范和本机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协助医生进行孕产妇的产前检查、分娩和产后护理工作。

(3)对孕产妇进行健康教育,提供科学的孕期、分娩和产后保健指导。

(4)关注孕产妇的心理状态,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5)协助医生处理产程中的突发状况,确保母婴安全。

(6)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 权限(1)对孕产妇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护理。

(2)发现孕产妇病情变化时,及时报告医生。

(3)对孕产妇的健康教育、心理支持等方面提供专业建议。

三、准入与培训1. 准入(1)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通过本机构组织的面试和考核。

2. 培训(1)新入职助产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等。

(2)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助产人员的业务水平。

(3)鼓励助产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获取更高层次的资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工作流程,确保孕产妇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得到全面、细致的护理。

2. 加强与医生的沟通与协作,共同保障母婴安全。

3. 关注孕产妇的心理需求,提供人性化的服务。

4.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感染。

5. 及时记录孕产妇的病情变化,为临床治疗提供依据。

五、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助产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等。

2. 对表现优秀的助产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助产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机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其他要求1. 助产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

2. 助产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收受孕产妇的财物。

助产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助产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助产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助产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助产人员,包括助产士、护士等。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助产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职责:1. 负责产妇的接诊、观察、护理及产后恢复等工作;2. 参与接生工作,确保母婴安全;3. 进行产前检查、孕期保健、产后康复指导等工作;4. 负责新生儿护理,包括脐带结扎、沐浴、保暖等;5. 参与孕期健康教育和产后访视;6. 及时发现并报告产妇及新生儿的异常情况,参与抢救;7. 参与科室内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8.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四条助产人员应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五条助产人员应通过以下考核:1. 岗前培训考核:新入职的助产人员应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 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的考核;3. 年度综合考核:根据助产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章岗位纪律第六条助产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1. 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2.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母婴安全;3. 保守医疗秘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4.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尊重患者,关爱产妇及新生儿;5.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收受患者及家属的馈赠。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七条对表现优秀的助产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备注:本制度旨在规范助产人员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请全体助产人员严格遵守。

妇幼助产人员管理制度

妇幼助产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妇幼助产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妇幼保健院所有从事助产工作的医务人员,包括护士、助产士、医师等。

三、职责与要求1. 岗位责任:- 助产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 负责产妇的接生、产后护理及新生儿护理工作,确保母婴安全。

- 参与孕产妇的健康教育、孕期检查、产后康复等工作。

2. 专业技能:- 助产人员应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 定期参加业务学习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职业道德:- 助产人员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尊重产妇的意愿和隐私。

- 关心产妇的心理需求,提供温馨、周到的服务。

四、培训与考核1. 岗前培训:- 助产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

- 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考核:- 定期对助产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考核。

- 考核不合格者,暂停其助产工作,并限期整改。

3. 继续教育:- 助产人员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五、工作流程1. 接诊:- 接诊时应热情接待产妇,详细询问病史,了解产妇需求和期望。

- 对产妇进行初步检查,确保母婴安全。

2. 分娩:- 在分娩过程中,助产人员应密切观察产妇和胎儿情况,及时处理各种突发状况。

- 保持良好的沟通,为产妇提供心理支持。

3. 产后护理:- 产后为产妇进行必要的护理,包括观察生命体征、协助母乳喂养等。

- 为产妇提供产后康复指导。

六、奖惩措施1. 奖励:-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助产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 对积极参与科研、教学和学术交流的助产人员给予支持。

2. 惩罚:- 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医疗事故的助产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妇幼助产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母婴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助产人员管理制度

助产人员管理制度

助产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助产人员的管理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助产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助产人员,包括助产护士、助产士等。

三、岗位设置1. 助产护士:负责产前检查、分娩过程护理、产后康复等工作。

2. 助产士:负责产妇分娩过程的指导和协助。

四、岗位职责1. 助产护士职责:a. 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孕产妇心理状况评估等。

b. 协助医生进行产前诊断和处理。

c. 分娩过程护理,包括产妇疼痛缓解、产床卫生消毒等。

d. 产后康复护理,帮助产妇恢复身体功能。

e. 制定产妇健康教育计划,指导产妇正确哺乳、产后康复等。

2. 助产士职责:a. 指导产妇正确分娩姿势。

b. 协助产妇顺利进行分娩过程。

c. 协助医生进行产妇分娩过程中的急救处置。

五、招聘与任用1. 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要求的助产人员,经过面试合格后,可被聘用。

2. 聘用时应参考其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职业道德等因素。

六、培训和考核1. 新聘助产人员应接受临床技能培训,包括分娩过程护理、产后康复护理等。

2. 对助产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业务技能水平和工作绩效。

七、岗位奖惩制度1. 对业绩优秀的助产人员可给予奖金、晋升等奖励。

2. 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助产人员可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等处罚。

八、工作纪律1. 助产人员应按规定上岗工作,保证工作时间的准确性。

2. 在工作中,应尊重产妇的隐私,保护产妇的个人信息。

3. 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确保产妇和新生儿的安全。

九、福利待遇1. 助产人员应享有国家规定的相关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2. 对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助产人员,可享受带薪年假。

十、保密制度助产人员在工作中接触到产妇的各类个人信息,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

十一、附则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如有修改,须经主管部门审批。

十二、本制度的制定、颁布与实施本制度由本单位负责制定,经领导审定后颁布,并于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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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管理规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助产管理制度
一、对进入产房的每一位产妇,实行一对于一全程责任陪伴助产,由
同一位助产士专职负责提供分娩全过程服务
二、责任助产提供全面服务。

由产妇进入产房开始至产后送回为止
三、确定陪伴对象后,助产士要向产妇及家属介绍自己,并介绍服务
范围服务内容和责任,取得产妇和家属的了解和信任
四、产妇分娩期间,助产士要陪伴在产妇身边,仔细、认真地观察产程,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医生汇报并积极处理,确保母婴安康。

五、负责对产妇进行健康教育,宣传母乳喂养知识
六、做好产妇的生活护理和心理护理,与产妇交朋友、多沟通,了解
产如思想动态,帮助产妇建立分娩信心,为产妇排忧解难。

七、随时与产妇家属联系,向家属通报产程进展情况,并做好产妇与
家属间的沟通工作,回答产妇及家属提出的有关问题
八、负责产妇的产程观察、接产及新生儿处理,产后观黎2小时于后,将产妇送到住院区,并做好交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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