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探析

合集下载

《劳动合同法》框架下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的防范

《劳动合同法》框架下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的防范

《劳动合同法》框架下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的防范2008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就业促进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是我国劳动立法乃至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重要进程,对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劳动争议具有重大的意义。

但是,由于我国劳动法律侧重对劳动者的保护,为用人单位设定了较多的义务,这就使用人单位的用人成本有了较大的提升,同时,劳动纠纷急剧涌现,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完善的劳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很可能在劳动纠纷中失去主动权,面临不利局面。

因此,《劳动合同法》甚至被代表资方的声音称为“善意的恶法”。

从执业律师的角度来看,以《劳动合同法》为代表的三法一条例,虽然较大地提高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和用工风险,但是如果严格遵守并合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其中对用人单位有利的、弹性较大的条款,规范用工,建立、完善劳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就能够有效避免劳资矛盾,促进企业高效、有序的运转,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本文拟立足现有劳动法律法规,就用人单位在用工时的风险及防范方法进行简要的论述。

一、招聘阶段:用人单位在招聘阶段最主要的法律风险有:因招聘或录用条件不明确,导致用人单位无法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未在提供的应聘资料上签字确认,导致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举证上的障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从而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能使用人单位因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违反《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招聘时有就业歧视的行为,从而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等。

针对以上招聘阶段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应注意开展以下工作予以防范:1、明确拟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细化应聘条件;2、在招聘启事中明确拟招聘职位的薪酬水平;3、不在招聘启事中使用带有歧视性的文字,如除岗位性质特殊,不应明确在招聘启事中禁止残疾人、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聘,并不仅以应聘者为残疾人或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理由拒绝录用;4、要求应聘者在简历上签字确认简历内容属实,并填写应聘登记表(必要内容有应聘者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工作经历、奖惩情况、个人特长或与职位要求相关的其他情况说明等)。

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用工风险及应对策略

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用工风险及应对策略

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用工风险及应对策略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用工关系的基本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公平利益关系。

然而,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过程中仍然面临一定的用工风险,如员工流失、劳动纠纷等。

为应对这些风险,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首先,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招聘和筛选工作。

招聘时,应广泛宣传职位信息、准确描述岗位要求,借助互联网等现代技术工具,吸引合适的人才。

在筛选过程中,可以通过面试、测试等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确保雇佣符合公司实际需求的人才。

其次,用人单位需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法律关系框架,明确了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福利等条款,避免产生纠纷。

第三,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

员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是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忠诚度的重要措施。

用人单位可以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提供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员工通识能力和业务能力的提升。

第四,用人单位应加强劳动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

劳动纠纷是用人单位的一大风险,处理不当可能导致企业形象的受损或赔偿的风险。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例如设立专门的负责人事争议处理的部门或岗位,建立员工投诉和反馈渠道,妥善处理员工的诉求和抱怨。

最后,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关系管理。

良好的员工关系对于减少用工风险是至关重要的。

用人单位可以积极沟通,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在组织内建立互信互谅的工作氛围。

此外,合理激励和奖励员工,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帮助员工实现个人和职业的发展,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下面临一定的用工风险,但通过加强员工招聘和筛选、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加强劳动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以及加强员工关系管理等措施,可以有效应对这些风险,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基于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研究

基于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研究

2019年02月(中)法制博览法制园地基于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研究张媛张帅长春理工大学,吉林长春130000摘要:劳动用工风险存在于当前的劳动用工的整个过程中,涉及管理、招聘、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其中不同的环节其风险点也存在较大的不同。

合理进行劳动用工规范,可以从根本上化解劳动用工风险,避免出现劳动纠纷。

基于此,本文从当前的劳动用工与劳动用工风险概念入手,深入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风险防范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劳动用工;风险中图分类号:D922.5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5-0226-01作者简介:张媛(1991-),女,吉林长春人,长春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方向:经济法;张帅(1988-),男,吉林长春人,长春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方向:经济法。

随着时代不断发展,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提升,促使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劳动法规制度逐渐趋于完善,以满足当前的需求。

因此,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建立完善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体系,充分发挥出体系的优势作用,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的优化,从根本上避免劳动用工风险发生,保证企业经济效益。

一、劳动用工与劳动用工风险概述(一)劳动用工劳动用工是指,当前的劳动者在于企业单位确定雇佣关系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利用自身的劳动从企业单位获取相应的价值报酬而产生的相关活动。

从当前的自用工性质角度进行分析,可以将当前的劳动用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基于相关的劳动协议而发生的一种用工,例如当前较为常见的劳务派遣协议等。

另一部分是基于相关的企业用人单位与当前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而劳动者需要为当前的用人单位提供良好的用工,以满足合同需求。

同时,当前的劳动用工属于合同法规制下的用工,其与当前的合同法规制下的劳务用工存在较大的区别[1]。

(二)劳动用工风险当前的劳动用工风险主要是从当前的合规性角度进行分析,实质是企业用人单位在进行劳动用工过程中,存在违反劳动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而产生不良的劳动纠纷,造成严重的影响。

防范用工风险: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实践探索(范本文)

防范用工风险: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实践探索(范本文)

防范用工风险: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实践探索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的完善,劳动合同法在中国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企业来说,既是一项责任,也是一种机遇。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探讨如何防范用工风险,并探索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实践。

1. 劳动合同法的背景和意义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项法律法规,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该法律法规的出台,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使企业能够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劳动关系,避免用工风险。

2. 防范用工风险的重要性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用工风险是企业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用工风险可能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关系紧张、员工流失等问题。

如果企业不能有效地防范用工风险,会直接导致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加,甚至可能面临法律诉讼和经济损失。

3.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3.1 劳动关系规范化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基本规范,包括合同订立、变更、终止等方面的规定。

企业在管理员工时,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证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以避免劳动关系方面的纠纷。

3.2 保障员工权益劳动合同法对于员工权益的保障有着明确的规定,包括工资支付、劳动时间、休假等方面。

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时,需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3.3 防范劳动纠纷劳动合同法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有效防范劳动纠纷的方法。

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双方的权责,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清晰而引发纠纷。

此外,企业还应妥善处理员工间的矛盾,避免矛盾扩大化,从而降低劳动纠纷的发生。

3.4 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通过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企业需要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

企业应制定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从而推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代化发展。

4. 实践探索:如何防范用工风险4.1 健全用工制度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用工制度,明确员工的权责,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劳动合同法下企业用工管理面临的法律风险分析

劳动合同法下企业用工管理面临的法律风险分析

劳动合同法下企业用工管理面临的法律风险分析李泽宇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徽六安 237126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用工市场呈现出复杂化趋势,企业在用工管理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如何预防和化解风险,构建和谐的用工关系,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追求的目标。

本文立足企业用工实践,分析在《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存在主要法律风险,并提出规避与化解路径。

关键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用工;法律风险《劳动合同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一道,共同构成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的保护体系。

从立法宗旨来看,我国《劳动合同法》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保护劳动者人身和财产权益,同时对企业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本文在《劳动合同法》规范下,探讨企业存在的相关法律风险,旨在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更为良好的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企业存在认定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想将企业和雇员之间的关系纳入法律规范与保护体系中,首先需要界定的就是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问题。

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于劳动关系认定不够清晰,很多企业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二者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规避很多风险,并且在职工发生伤害的时候,不对其损害进行负责,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观点。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并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关键在于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实际关系。

此外,很多企业经营人员存在对劳动关系认定不够清晰的问题,经常将企业人事关系和劳动关系混同在一起,对其中的法律权利义务,以及相关法律风险认识不足,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因此,要想规范企业和劳动者法律行为,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准确认定二者是否存在法律关系,并将其中的关系准确纳入《劳动合同法》保护范畴之内。

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争议最多集中在企业承包、租赁经营等过程中,在这些法律关系中,由于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具有模糊性,与《合同法》中的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存在较大的相似性,因此一直是认定中的难点,而承包和经营,又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要处理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作者:吴茂伟周晓娟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11期摘要劳动用工风险存在于劳动用工的全过程,包括招聘、劳动合同订立、日常管理,其中又存在一些高风险点,这就要求规范劳动用工,防范和化解劳动用工风险,从而尽可能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和陷入漫长的劳动仲裁、诉讼司法程序之中。

关键词劳动用工风险劳动合同法作者简介:吴茂伟,中国电视电声研究所人力资源处;周晓娟,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4-257-02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

在思索如何更好发挥人力资源效用这个问题时,从劳动关系管理的角度出发,有效避免劳动用工风险发生应是增强人力资源利用效用的题中之义。

法律作用于人力资源主要在于“事前”,笔者从法律专业知识和劳动关系管理实践出发,结合劳动用工实际,对劳动用工风险防范进行基本探讨。

一、如何正确理解劳动用工及劳动用工风险(一)劳动用工及劳动用工风险的基本含义劳动用工是指单位与劳动者基于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劳动者在单位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从用工性质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提供用工;另一类是基于某种劳动协议而产生的用工,如劳务派遣协议等。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劳动用工均是劳动合同法规制下的劳动用工区别于合同法规制下的劳务用工。

劳动用工中的风险是从合规性角度来说的,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的过程中,违反劳动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发生劳动纠纷的可能性。

劳动用工风险与劳动关系管理中法律意识淡薄,流程操作不规范、不合法有直接的关系。

劳动用工中的风险贯穿于劳动用工的全过程。

(二)劳动用工风险产生的原因劳动法律法规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系统,相比其他的法律规范,可谓繁杂。

除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数个主要的司法解释外,还拥有大量的法规规章、批复、解释、通知等等,如果从社会保障法的角度,则是更加繁杂。

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刍议

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刍议

摘要:劳动用工风险存在于整体用工过程中,在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署、劳动用工管理中都有可能存在风险,这些用工风险对劳动关系安全性、可靠性有着直接影响。

如若避免或降低劳动用工的风险,企业可高效配置人力资源,促进劳动人员在工作岗位中主动发挥,提高企业的凝聚力、竞争力。

故此,本文通过分析劳动用工风险定义,阐述劳动用工风险成因,正确理解劳动与用工风险,提出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措施,以期为企业管理者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措施;劳动关系为了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企业需要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从而确保企业劳动者积极投身工作岗位,创造最大价值。

然而,企业在实行人力资源管理期间,需要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署中可能存在许多风险隐患,如未能对劳动用工风险加以防范,会对人力资源管理效果带来不良影响。

企业应进一步考量如何基于劳动合同法视角,科学防范劳动用工风险,推动企业长效发展。

由此可见,探究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劳动用工风险定义历史与现实原因促成当代企业劳动用工模式复杂多变,除去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的长期用工方式,还存在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等短期用工模式[1]。

现阶段,新劳动合同法日益推行,多元劳动用工模式并存,加大了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难度,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自身的劳动用工行为意识。

规避法律风险成为当代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重要课题。

因企业外部法律环境的日益变化,亦或因企业内部未能根据相关法律要求统筹行为权利,企业法律风险加大,甚至于需要承受不良法律后果。

企业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标志着劳动者成为企业的一员,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企业管理前提下,提供相应的有偿劳动。

随着劳动合同法日益推行,劳工案件益发频繁,常见工资纠纷、补偿纠纷、社保纠纷、工伤纠纷等情况[2]。

在任何企业管理中,劳动用工风险都将始终存在,随着我国法律机制的不断完善,对企业劳动用工提出了新的标准要求。

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摘要:劳动用工风险存在于企业劳动用工的整个过程,包括人才招聘、日常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等多个环节,本文主要论述了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范相关问题,并就此提出了建立健全劳动用工风险控制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和规范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建议,探索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对策。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劳动用工;风险防范人力资源是所有企业中的第一资源,要发挥人力资源的重要作用,就需要在企业以及员工之间构建紧密关联,形成劳动关系,通过开展劳动关系管理能有效防范劳动用工风险的发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利用率,为维持企业稳定发展的局面,本文针对于劳动用工风险防范策略的问题进行的分析具有重要价值。

一、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一)合同签订中的劳动用工风险一方面是人才招聘环节存在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同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的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一个专业的招聘专员会非常清楚的告知应聘者应当知晓的所有内容,也可以很容易辨别出应聘者的真实情况,如学历是否造假、工作经历是否“注水”、职业资格是否真实等。

但企业往往忽视了对于招聘专员培养与考核工作,时常会因为招聘专员的不称职、缺乏经验致企业蒙受损失,或者无法招聘到合适的人才。

另一方面是合同签订风险。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般存在的问题为企业同员工的合同续签不及时,企业可能面临赔偿风险。

或者未将相关的政策宣传到位,使得员工认为不签就是自动续签,这可能导致一些能力不足的员工留在企业中占用工位,却难以发挥价值,致使企业发展受限。

图1 劳动合同法(二)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未经过民主程序或者程序不规范企业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在向企业员工公示后,可以作为企业管理的有效手段。

探讨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探讨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区域治理RULE OF LAW探讨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 惠嘉麟摘要: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成为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在这种雇佣关系中有着两大种情况:长期合同与短期合同。

长期合同针对的是在企业中通过正规的招聘会进入的劳动者。

而短期合同针对的是一些工地上廉价的劳动力例如农民工等,这就需要严格地遵循合同办事,符合国家的劳动法。

关键词:合理分配;法盲;法律援助;防范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33-0071-0001针对于那种签约长期合同的劳动者而言,他们自身有着对于法律的清楚认知。

通过用劳动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造成一些社会混乱,而雇佣者本身没有胆量去压榨他们。

而对于不了解合同法的农民工,这些老奸巨猾的包工头和老板同流合污欺骗农民工,压榨劳动力这就需要对于劳动法的风险有着清醒的认知,并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按照农民工对于法律的无知、劳动用工的认知、对于劳动合同风险的防范与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这四方面来阐述。

一、农民工对于法律的无知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科技也发展迅速,很多的包工头进入了农村,拿着一些唬人的噱头,去吸引农民工进城打工。

也有不少的农民工将自己的妻儿留在农村,自己孤身一人跟随者包工头进入了城里,大多数的劳动者都是为了挣钱而来,做着最危险最辛苦的工作,拿着最少的钱,这是一个极为普遍的现象。

此原因来自于农民工对于法律的不清楚,导致公司肆意压榨劳动力,并造成了现如今不可收拾的局面。

农民工的懦弱的屈服,拿到一点钱就会很高兴,从而导致了这种现象。

没有人去看合同上签的利益,只看见了这一点利益就对于老板感恩,这完全是源于农民工没有弄清自己子这个劳动合同法中处于的位置。

一般的农民工,因较为朴实,同时为了挣钱,也会主动执行一些超时加班的工作。

任何危险的工作都能顺利完成,导致了雇佣者的变本加厉。

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探析

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探析

2019年07月(上)法制博览法律经纬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探析蔡婷婷新疆警察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11摘要:伴随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法律法规更加完善,同样带来了劳动用工风险的增加。

企业要及时认识到其用工环境在不断变换,劳动风险是影响企业发展的一大潜在风险。

在签订劳动合同和招聘人员时均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公司要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从而防患于未然。

本文通过对劳动用工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如何有效防范劳动用工风险。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劳动用工;风险;工资;策略中图分类号:D922.5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9-0210-01作者简介:蔡婷婷(1986-),甘肃人,研究生,新疆警察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法学。

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企业面临的劳动用工风险也不断增加。

新环境下如何建立完善的用工机制,从而有效防范用工风险,是企业目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企业未来长期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以下对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进行详细分析,进而提出如何有效防范劳动用工风险。

一、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探析(一)人员招聘环节劳动用工风险过程中第一环节风险发生在人员招聘过程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招收未成年人的风险;录用已从业人员风险;收取入职押金;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而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的风险最大,在进行人员招聘时,用人单位要明确说明其招聘条件和用工条件,以及工作环境等内容。

但是目前很多用工单位,尤其是招聘农民工的企业,存在严重的用工隐瞒问题,不能事先对劳动者说明其岗位特点,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存在严重的隐瞒问题,这就会导致用工风险的发生。

(二)签订劳动合同环节劳动合同的签订是用工风险最大的环节,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是用工必不可缺的环节。

劳动合同是求职者的工作保障,能够有效约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为其指定一定的标准。

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探析

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探析

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探析摘要: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逐渐完善。

在发展过程中,企业应注意当前就业环境的变化对自身的影响,加强对劳动用工风险的合理防范,避免劳动争议,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应始终保持良好的竞争优势,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遵守法律法规,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基于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探析展开论述。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视角;劳动用工;风险引言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企业面临的劳动用工风险也不断增加。

劳动主体包括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用工”实际上是对用人单位而言的,即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为其工作。

从法理上来说,劳动主体资格不符,劳动关系应属无效。

劳动关系的内容合法主要体现在劳动的具体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过程本身触犯法律,则其提供的所谓“劳动”对用人单位而言便不能称之为“用工”。

1劳动用工的内涵劳动劳动岗位是企业和劳动者基于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劳动者在企业单位的需求和管理下提供有效的有偿劳动。

就业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个是企业雇主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人是企业单位的员工,为企业提供有效的劳动。

其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某种协议而产生的用工情况,最典型的就是劳务派遣协议等。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规范下的劳动用工与《合同法》规范下的劳务用工是有很大不同的,这里讨论的劳动用工特指《劳动合同法》规范的劳动用工。

2“用工”与劳动主体如果劳动关系无效,则双方形成之关系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便不属于劳动关系。

在劳动关系不存在的前提下,劳动者提供的所谓“劳动”,便不属于劳动法领域的“用工”。

即在劳动主体不适合的情况下,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并不属于“用工”,只能视为“劳务”,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基于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参照“用工”进行处理。

劳动主体不适格包括两个方面,即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符合和劳动者主体资格不符。

前者主要指作为用工单位的主体未依法成立或存续,后者包括未满16周岁的公民、已领取退休金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公民等。

简论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风险点分析)

简论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风险点分析)

简论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摘要劳动用工风险存在于劳动用工的全过程,包括招聘、劳动合同订立、日常管理,其中又存在一些高风险点,这就要求规范劳动用工,防范和化解劳动用工风险,从而尽可能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和陷入漫长的劳动仲裁、诉讼司法程序之中。

关键词劳动用工风险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

在思索如何更好发挥人力资源效用这个问题时,从劳动关系管理的角度出发,有效避免劳动用工风险发生应是增强人力资源利用效用的题中之义。

法律作用于人力资源主要在于“事前”,笔者从法律专业知识和劳动关系管理实践出发,结合劳动用工实际,对劳动用工风险防范进行基本探讨。

一、如何正确理解劳动用工及劳动用工风险(一)劳动用工及劳动用工风险的基本含义劳动用工是指单位与劳动者基于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劳动者在单位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从用工性质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提供用工;另一类是基于某种劳动协议而产生的用工,如劳务派遣协议等。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劳动用工均是劳动合同法规制下的劳动用工区别于合同法规制下的劳务用工。

劳动用工中的风险是从合规性角度来说的,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的过程中,违反劳动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发生劳动纠纷的可能性。

劳动用工风险与劳动关系管理中法律意识淡薄,流程操作不规范、不合法有直接的关系。

劳动用工中的风险贯穿于劳动用工的全过程。

(二)劳动用工风险产生的原因劳动法律法规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系统,相比其他的法律规范,可谓繁杂。

除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数个主要的司法解释外,还拥有大量的法规规章、批复、解释、通知等等,如果从社会保障法的角度,则是更加繁杂。

劳动用工环境的不断变化给劳动用工带来新的挑战。

一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给劳动用工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

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极大提高了劳动者法律地位,对原有的劳动用工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也是对传统劳动用工思维的巨大冲击。

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劳动用工风险防范作者简介:孙世民,江苏沃禾律师事务所,三级律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2.5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20.05.185人力资源对任何企业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为了使人力资源充分利用,最为关键的是劳动关系管理,避免劳动用工风险的产生,能实现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法律在人力资源利用中具有重要作用,基于法律和劳动管理实践经验,将其与劳动用工结合,以达到劳动用工风险的有效防治。

一、劳动用工风险劳动用工,是企业与劳动者在签订合同基础上,劳动者在企业进行的有偿活动,根据用工的性质分析,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作为基础条件,劳动者被认定为企业的员工。

第二,将某种劳动协议作为基础条件形成的用工方式。

一般情况下,经常存在的为劳务派遣协议。

但是,在期间需要注意到,劳动用工在执行过程中,是将劳动合同法作为有关的依据,和合同法等制度下的劳动用工存在很大不同。

对于劳动用工风险,在具体分析过程中,可以以合规性角度进行研究。

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中,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执行,将增加劳动纠纷。

这种情况引起的就是劳动用工风险,是因为对劳动关系处理不当,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造成的。

其原因主要是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在具体操作中存在较大的不规范性,所以说,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劳动用工风险是经常存在的[1]。

二、劳动用工风险产生的原因劳动中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一种独立的法律体系,该法律法规和其他的规范进行比较,整体上存在一定的复杂性[2]。

不仅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这些法律法规基础上,还有很多的法律法规制度。

基于法规保障作用,在整体上还存在较大难度,所以说,由于劳动用工环境处于一种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将给劳动用工提出较高要求。

造成劳动用工风险的主要原因表现在三个方面。

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企业用工风险防范研究

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企业用工风险防范研究

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企业用工风险防范研究发布时间:2021-12-26T01:48:22.554Z 来源:《论证与研究》2021年11期作者:刘 冉[导读] 摘要:伴随现代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十分注重法律法规的应用。

为了降低劳动用工的风险系数,国内企业需要注意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用工环境不断变化带来的风险。

在劳动合同法的视角下,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需要遵循相关的招聘制度,签署劳动合同以后,企业用工依然存有一定的风险,企业需要采取相关的防范措施,本文通过相关企业用工风险的不同形式,提出相关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劳动合同;企业用工风险;防范措施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企业用工风险防范研究刘 冉(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150000)摘要:伴随现代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十分注重法律法规的应用。

为了降低劳动用工的风险系数,国内企业需要注意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用工环境不断变化带来的风险。

在劳动合同法的视角下,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需要遵循相关的招聘制度,签署劳动合同以后,企业用工依然存有一定的风险,企业需要采取相关的防范措施,本文通过相关企业用工风险的不同形式,提出相关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劳动合同;企业用工风险;防范措施引言:伴随国内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律正在不断进行优化,针对劳动合同法视角下,企业的用工比例正在不断增加,但是其用工过程存在一定的风险,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构建较为完善的运营机制,对于企业用工风险进行有效防范,现代企业为了符合社会竞争需求,需要作出相应的改变,在日后的发展过程中,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方法的视角,对劳动用工风险的影响因素进行有效分析,同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法。

1、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企业用工风险1.1人员招聘过程中的风险人员招聘作为所有企业用人的基础环节,现代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的过程中,通常分为几个不同的层级进行招收,招聘人员需要通过正规的招聘途径进行应聘,假如招聘环节存在问题,则会损害招聘对象和招聘主体的利益。

劳动合同引发的用工风险与预防措施

劳动合同引发的用工风险与预防措施

劳动合同引发的用工风险与预防措施近年来,劳动合同成为了雇佣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用工风险。

本文将从用工风险的角度出发,探讨劳动合同可能带来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首先,劳动合同的不合理性可能导致用工风险。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雇主可能会滥用劳动合同,将合同中的权益偏向自身,而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削弱。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能面临工资低于合理水平、工时过长、工作环境恶劣等问题。

为了预防这种风险,政府应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管,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同时,劳动者也应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避免签订不合理的合同。

其次,劳动合同的违约行为可能给用工双方带来风险。

在一些情况下,雇主或劳动者可能会违背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利后果。

为了预防这种风险,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并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执行。

同时,政府应建立健全的仲裁和法律救济机制,为受到违约行为影响的一方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

第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可能引发用工风险。

在一些情况下,雇主或劳动者可能会主动解除合同,或者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能面临失业风险和经济困境。

为了预防这种风险,政府应加强对劳动市场的监测和调控,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培训机会,帮助劳动者提升就业能力和适应能力。

同时,劳动者也应加强自身的职业规划和能力提升,提高自己的竞争力,降低失业风险。

最后,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可能受到质疑,引发用工风险。

在一些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可能受到争议,雇主和劳动者可能会因此陷入纠纷。

为了预防这种风险,政府应加强对劳动合同的宣传和解释,提高劳动者对劳动法律的了解程度。

同时,雇主和劳动者也应加强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合同争议,避免纠纷的发生。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引发的用工风险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问题。

政府、雇主和劳动者都应共同努力,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探析
发表时间:2019-11-22T09:06:53.03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4期作者:常化磊
[导读] 摘要: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逐渐完善。

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有限公司
摘要: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逐渐完善。

在发展过程中,企业应注意当前就业环境的变化对自身的影响,加强对劳动用工风险的合理防范,避免劳动争议,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应始终保持良好的竞争优势,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遵守法律法规,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基于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探析展开论述。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视角;劳动用工;风险
引言
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企业面临的劳动用工风险也不断增加。

劳动主体包括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用工”实际上是对用人单位而言的,即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为其工作。

从法理上来说,劳动主体资格不符,劳动关系应属无效。

劳动关系的内容合法主要体现在劳动的具体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过程本身触犯法律,则其提供的所谓“劳动”对用人单位而言便不能称之为“用工”。

1劳动用工的内涵
劳动劳动岗位是企业和劳动者基于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劳动者在企业单位的需求和管理下提供有效的有偿劳动。

就业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个是企业雇主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人是企业单位的员工,为企业提供有效的劳动。

其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某种协议而产生的用工情况,最典型的就是劳务派遣协议等。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规范下的劳动用工与《合同法》规范下的劳务用工是有很大不同的,这里讨论的劳动用工特指《劳动合同法》规范的劳动用工。

2“用工”与劳动主体
如果劳动关系无效,则双方形成之关系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便不属于劳动关系。

在劳动关系不存在的前提下,劳动者提供的所谓“劳动”,便不属于劳动法领域的“用工”。

即在劳动主体不适合的情况下,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并不属于“用工”,只能视为“劳务”,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基于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参照“用工”进行处理。

劳动主体不适格包括两个方面,即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符合和劳动者主体资格不符。

前者主要指作为用工单位的主体未依法成立或存续,后者包括未满16周岁的公民、已领取退休金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公民等。

因此,对于“用工”的认定,首先必须对提供“劳动”的自然人身份或年龄进行确认,即是否已满16周岁,是否已领取退休金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然后再考察用工的单位是否依法成立或存续。

只有满足上述条件,劳动者的“劳动”才有可能被认定为“用工”。

3劳动用工风险
劳动就业风险主要从遵守现行规定的角度分析,企业雇主进行劳动雇佣,违反劳动方面的法规,导致不良的劳动纠纷,产生重大影响。

另一方面,当前的劳动风险与当前劳动关系管理的非标准运营流程、较弱的法律认识、非法运营等有很大关系,风险始终经历整个就业过程。

4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探析
4.1人员招聘环节
劳动和就业风险过程的第一个方面发生在员工招聘过程中,主要分为以下几类:未成年人招募风险;就业从业人员的风险;接受入职押金;没有履行法定通知义务。

其中,依法不履行通知义务的风险最大。

招聘时,雇主必须明确表明招聘条件、雇佣条件、工作环境等。

但是现在很多雇佣工作场所,尤其是农民工的企业,存在严重的雇佣隐瞒问题,无法事先说明工人的特点,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了隐瞒问题,从而会带来雇佣风险。

4.2签订劳动合同环节
签订劳动合同是雇佣风险的最大环节,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是雇佣的必要环节。

劳动合同是求职者的职业保障,可以有效地约束雇主和工人的行为,并指定一定的标准。

但是,还有一些单位为了减少资金投入,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保险金,即可自行决定劳动者的去向,从而无法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种行为的存在给雇主造成了巨大的就业风险。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签订了认为工作了一年多的劳动合同。

此外,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较多,劳动合同法规定,从职员开始工作开始就要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中。

换句话说,试用期存在于劳动合同期内,因此在试用期内可以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劳动用工风险的防范策略
5.1合理管理用工流程
在当前的合同法背景下,用人企业应积极进行合理的创新,加强对当前的相关法律文件进行深入的了解,严格遵循当前的规定,尤其是在当前的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保证其符合当前的法律规定。

例如,在进行人员招聘时,应积极将相关的事项向应聘者传达清楚,保证各项内容双方均认同的情况下签订符合法律要求的劳动合同法,尤其是针对当前的主要内容来说,如劳动者较为关注的薪酬、劳动保障、福利待遇以及工作内容等,保证其清晰明确,并对自身的用工制度进行合理的完善,促使各方面均进行正规的发展,及时为劳动者提供与缴纳相关的保险,促使其安全得到保证。

5.2树立劳动用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因为用人单位在进行劳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会存在多种风险,如果不能对这些用工风险进行科学的防范就会影响整体人力资源的配置效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企业必须要积极防范这些用工风险,减少这些用工风险对企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首先,用人单位应该树立劳动用工的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分析劳动用工中存在的风险,强化这些用工风险的可预见性和可控性。

管理人员需要端正劳动用工的心态和态度,依照相关流程开展用工管理,减少劳动用工的风险。

5.3积极培养法律维权意识
现阶段劳动争议比较多,为了满足现行要求,可以降低纠纷发生的概率。

例如,雇佣企业在雇佣过程中出现随意降低职工工资、非法解雇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情况时,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企业必须加强自己的法律权益意识和提高证据认识,以免陷入证据不足引起的争议之中,防止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积极进行劳动用工检查,及时消除用工存在的风险,事先解决问题,从根本上避免法
律纠纷。

5.4积极实施高风险点的监控,强化劳动用工的检查
开展劳动用工检查其目的是及时发现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方面的存在的风险,发现问题并及时且科学解决问题,这样可以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

用人单位首先应该如实告诉劳动者具体工作内容、时间以及职业危害等内容,让劳动者可以全面了解工作环境以及岗位要求等条件。

其次,用人单位需要定时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的检查,建立常态化的劳动用工检查[3]。

这样可以更好规范劳动用工的行为,以此科学防范劳动用工风险。

最后,用人单位也应该增加借助法律维权的意识,重视证据的管理。

和劳动者发生纠纷或者是争议的时候,用人单位需要举证,所以要强化证据意识,这样能减少劳动用工中的风险。

结束语
近年,随着我国煤炭工业的迅速发展,如何管理煤炭工人成为煤炭工业发展的核心问题,一方面,由于煤炭工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行业要求,煤炭生产所包含的内容决定了施工人员的复杂性,是对煤矿行业劳动者的正确对待和应有的重视,劳动者劳动用工的规范既有利于劳资双方淡化矛盾冲突,又有利于整个煤炭行业规则的正规化和转型发展。

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行依法治理,是当代法治对保障煤矿工人劳动权益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郭炜阳.探讨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J].中外企业家,2019(05):238.
[2]张昀.基于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研究[J].法制博览,2018(21):141.
[3]陈芳.关于企业劳动用工和组织管理的若干思考[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23):85.
[4]钟焰.企业劳动用工与劳动组织管理中的问题与解决方法[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12):94.
[5]吴茂伟,周晓娟.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J].法制与社会,2015(11):257+26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