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待岗最新规定2020
待岗管理规定条例
待岗管理规定条例
是指组织或单位为了保障员工待岗期间工作安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待岗管理规定条例:
1. 待岗时间规定:规定员工在待岗期间需要按照特定时间段在岗工作,不能随意离岗或者迟到早退。
2. 待岗岗位规定:明确待岗期间员工需要承担的岗位职责,并规定工作范围和要求。
3. 待岗状态规定:规定员工在待岗期间需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能玩手机、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严禁酗酒、吸烟等不良习惯。
4. 待岗工资规定:明确员工在待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加班费等。
5. 待岗培训规定:规定员工在待岗期间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6. 待岗保险规定:规定员工在待岗期间能够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如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
7. 待岗工作评估规定:对员工的待岗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以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8. 待岗纪律规定:规定员工在待岗期间需要遵守组织或单位的各项纪律和规定,如出勤纪律、保密纪律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待岗管理规定条例,不同组织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可能存在差异。
员工需要认真遵守这些规定,保持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待岗管理规定条
待岗管理规定条岗前待命管理规定第一条、本规定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员工待岗期间的行为,确保岗前待命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待命期间的工作效率和出勤率。
第二条、待岗工作是指员工在未上班时间内,根据公司要求在指定地点待命,随时准备接受工作安排和指示。
第三条、员工在待岗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和指示,不得擅离岗位,不得私自离开待命场所。
第四条、员工在待岗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随时准备接受公司的派遣工作,不得懈怠、松懈,保证出勤率和工作效率。
第五条、员工在待岗期间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严禁穿着不整洁、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服装,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待命场所内吸烟、喧哗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员工在待岗期间应保证手机通话短信的正常使用,但不得滥用手机,严禁私自进行非工作相关的通信和浏览互联网。
第七条、员工在待岗期间应按照公司要求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知识储备充足。
第八条、员工在待岗期间如需离岗,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不得擅自离岗。
第九条、待岗期间员工如遇紧急情况需请假,应立即向主管领导请假,并提供详细的请假事由和证明。
请假事由需真实可信,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
第十条、对于待岗期间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理,轻者警告、扣除相应待岗津贴,重者甚至开除员工。
第十一条、对于在待岗期间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如有违反,将依据公司制度予以处理。
公司保留对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第十三条、本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调整后的规定作为附件发布。
对原规定与附件不一致之处以附件为准。
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章制度
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对待岗人员的管理,规范待岗人员的行为,保障待岗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待岗人员。
第三条待岗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保障待岗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权利。
第二章待岗人员的认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待岗人员:1、企业因生产经营调整、组织机构变动等原因,导致岗位撤销或合并,原岗位人员无法安排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3、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工作的;4、企业因其他原因,需要安排员工待岗的。
第五条待岗人员的认定应由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企业领导批准后确定。
第三章待岗人员的待遇第六条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企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____%发放生活费。
第七条待岗人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继续缴纳,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个人支付。
第八条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享受企业规定的福利待遇,但不享受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待遇。
第四章待岗人员的管理第九条待岗人员应在接到待岗通知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待岗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待岗人员档案,记录待岗人员的基本信息、待岗原因、待岗时间等。
第十一条待岗人员应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学习和活动。
第十二条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不得从事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工作,不得损害企业的利益。
第十三条待岗人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拒绝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学习和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4、待岗期间从事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工作,损害企业利益的。
员工待岗最新规定3篇
员工待岗最新规定3篇《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章制度一、为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劳动纪律,加大内部劳动管理力度,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待岗人员是指在机构调整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竞聘岗位或无科研任务而未予聘任的职工。
三、待岗人员待岗期间工资待遇按如下原则办理:1.自列为待岗人员的下月起,三个月内工资待遇不变(不含绩效津贴和项目负责人岗位补贴等款项),第四个月起,只发职务工资、医药补贴、托儿补贴、物价补贴、房租提价补贴等工资款项(含今后新增的有专项经费支持的政策性补贴款项);若上述所发工资款项之和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改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若六个月内仍未聘任上岗,从第七个月起,按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
四、待岗人员暂由人事部门管理,其工资及行政关系转归所组织人事处。
五、待岗人员的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于具备上岗条件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岗位竞聘的待岗人员,按以下办法办理:(1)第一次给予告诫,并按北京市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生活费;(2)第二次停发全部工资;(3)第三次予以自动离职或除名处理。
七、对未经组织批准且未办理任何手续又到其他单位谋职的待岗职工,除停发全部工资外,并按旷工办理。
对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且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按除名处理。
待岗工资标准概念待岗工资是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待岗工资标准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待岗人员管理规定
待岗人员管理规定1. 待岗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岗前准备工作。
2. 待岗人员必须随时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工作服干净。
3. 待岗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进行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进行与岗位职责不相关的活动。
4. 待岗人员必须保持通讯设备畅通,随时接听上级指挥调度,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
5. 待岗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不得私自调整工作安排。
6. 待岗人员必须保护好公司的设备和财产,不得私自使用或擅自取用公司资产。
7. 待岗人员必须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环境的安全,定期清理和消毒工作场所。
8. 待岗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工具,做好防护措施。
9. 待岗人员必须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考核,提升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10. 待岗人员必须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信息和客户资料。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待岗人员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待岗人员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待岗人员的管理,合理利用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组织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待岗人员定义和管理原则第一条待岗人员是指因各种原因暂时没有正常工作岗位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因合同到期、岗位调整、工作内容调整、业务调整、项目暂停、试用期结束等。
第二条待岗人员的管理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互动、共赢。
第三章待岗人员管理措施第一条待岗人员管理措施是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和执行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积极寻找适合岗位、培训提升、调整岗位、安排临时工作、重定岗位等。
第二条待岗人员管理措施需经过组织的合法程序,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待岗人员管理措施需注重与员工的沟通和互动,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待岗人员管理流程第一条待岗人员管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1. 发现待岗人员:根据组织的需求和人力资源规划,及时发现待岗人员的存在。
2. 确认待岗人员:与待岗人员进行沟通和确认,了解其详细情况和意向。
员工待岗规定2020(最新)
为进一步合理配置公司内部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待岗人员是指由于在公司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定编定岗、岗位竞聘中未被聘任岗位且不服从安置的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岗位竞聘的人员,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人员,以及不服从管理或因考核不合格被所在单位淘汰的人员,其身份是公司的在册职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按待岗人员进行管理:1、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2、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3、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者。
三、待岗人员仍由其原所在公司或部门(处室)管理(调至新单位不满三个月的员工退回原单位管理),并负责提供岗位技能、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的培训。
四、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不得脱离公司,每天到原所在单位考勤,并服从管理,无条件的完成所在单位安排的各类临时性工作。
出勤情况作为发放待岗工资的依据,交人力资源处备案。
五、待岗人员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等仍保留在公司,暂列编余,不参加职称评定(含考工定级)、职务晋升等。
六、待岗人员自待岗的当月起,执行章丘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公司停发其现行标准工资、津贴、补贴等,停止享受所有福利待遇,待岗期间工龄不计算在岗补贴。
公司按社保政策为其办理保险手续并缴纳保险金。
七、待岗期限为12个月,自待岗人员至原单位登记之日起计算,待岗期满,公司为待岗人员提供1-2次上岗机会。
八、对在待岗期间表现较好者,公司可根据用人需求,在其待岗满半年后,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择优推荐至缺员岗位。
待岗人员被聘用后,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仍执行原待岗待遇;试用期满合格者,由新单位聘用,同时办理有关手续,工资待遇实行同岗同酬。
试用期满不合格,新单位不予聘用的,仍为待岗人员。
九、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本人可以申请办理辞职手续;因病不能参加待岗培训者,由市级医院出具有效证明,按公司现行规定办理病假手续。
2023年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2023年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待岗人员管理,提高待岗人员的素质和竞争力,促进待岗人员的就业和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待岗人员管理。
第三条:待岗人员是指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学生毕业后尚未就业的人员等暂时没有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待岗人员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失业保险机构等渠道注册登记,享受相关政策和服务。
第五条:待岗人员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和就业需求,参加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增加就业机会。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充分考虑待岗人员的优势和特长,给予待岗人员更多的机会和发展空间。
第七条:待岗人员应当积极主动,主动寻找工作机会,并接受用人单位的面试、考核等相关工作安排。
第八条:待岗人员如果长期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可以申请参加公益性岗位,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待岗人员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提供与其实际工作能力相适应的待遇。
第十条:待岗人员如果在就业过程中遭遇歧视、限制就业或其他不公平对待的情况,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待岗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相关保障制度,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和退休权益。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待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改进。
第十三条:对于形成恶劣影响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相关规定和办法。
以上是2023年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旨在促进待岗人员就业和发展,提高待岗人员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实现社会稳定和和谐。
同时,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定,加强对待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积极解决待岗人员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支持。
待岗管理规定条例
待岗管理规定条例
以下是一份待岗管理规定条例的示例:
第一条在公司正式员工中,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意向,可以安排部分员工进行待岗管理。
第二条待岗管理是指将部分员工暂时调离正常工作岗位,保留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岗位调整或者培训。
第三条待岗管理的具体安排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员工的个人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进行调配。
第四条企业在进行待岗管理时,应当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歧视员工。
第五条员工参加待岗管理需要经过员工自愿申请,并经过公司审批。
第六条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仍然享受正常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降低待岗员工的收入。
第七条待岗期间,公司有权安排培训或者其他工作指导活动,提升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
第八条待岗期间,待岗员工有义务积极参与培训和工作指导活动,提高自身的能力水平。
第九条待岗员工可以选择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岗位转换或者重新就业,等待岗位的安排由公司按照实际需要进行协调。
第十条待岗员工在岗位转换或重新就业后,应当及时终止待岗状态,不得继续享受待岗待遇。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待岗管理档案,记录员工的待岗状态、培训情况等信息。
第十二条违反待岗管理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解雇处理。
第十三条待岗管理的具体操作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并在内部公示。
第十四条待岗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
备注:此为示例条例,具体待岗管理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请在具体操作中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待岗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待岗的规定
劳动法对于待岗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第四章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中。
以下将结合这两个条款,对待岗的相关规定进行解释。
首先,根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经与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协商,提前通知劳动者停工或者劳动者可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提出停工要求。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原因,决定是否将劳动者安排待岗。
其次,根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停工待岗的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意味着即使劳动者处于待岗状态,用人单位仍需要支付其工资。
在劳动者处于待岗状态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继续执行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
也就是说,对于劳动关系、劳动条件、工作待遇等方面的规定,用人单位都需要履行,不能因为劳动者处于待岗状态而减少或者取消。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劳动者在待岗期间有权保留享受部分或全部社会保险待遇。
具体的社会保险待遇保留情况根据用人单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总体来说,劳动法对于待岗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确保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履行相应义务。
即使劳动者处
于待岗状态,用人单位依然要支付工资,继续执行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并根据具体情况保留部分或全部社会保险待遇。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基于合同的公平关系。
员工待岗管理规定
员工待岗管理规定员工待岗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公司内部员工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促进员工合理流动,同时保证停产、半停产期间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实施细则第二条为加强企业劳动管理,维护正常的劳动秩序,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公司可安排其待岗:1.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2.实行员工绩效考核连续三个月被评定为不合格者;3.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但又未能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者;4.工作不认真负责,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者;5.经常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者;6.各部门定岗定编后的富余人员;7.在生产线停产、半停产期间,由于产能不能正常发挥而导致的临时性人员富余。
第三条员工出现上述行为之一,所在部门经实际情况评定,申报行政人事部,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待岗,具体流程如下:1.部门负责人对部门需待岗员工进行评价,填写《待岗审批表》提出书面意见报总经理;2.总经理批准后,部门将《待岗审批表》交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将对该员工下发《待岗通知单》,员工接到《待岗通知单》后,需在当日办理交接手续,脱离原先岗位,并于次日到行政人事部报道;3.待岗通知单发出即视为有效,拒不接受待岗安排的员工,从待岗日起,记为旷工。
第四条行政人事部将组织所有待岗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并牵头与其他有招聘名额的部门进行协调,提出二次分配建议,具体流程如下:1.二次分配过程需经正常招聘流程,笔试、面试、竞聘;2.二次分配成功,其工资将根据新岗位情况重新核定;3.经二次分配的员工,如仍无法胜任岗位要求,公司将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4.由于主观原因(非停产等原因)待岗超过半年仍未二次分配成功的,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待岗人员的待遇:1.待岗期间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2.待岗期间五险一金将照常缴纳,具体基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个人部分在工资中扣缴。
待岗管理规定条范文
待岗管理规定条范文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待岗行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工作效率。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规定条文:3.1 员工待岗时间:员工应按照公司安排的上班时间准时到岗,不得提前离岗,也不得迟到。
3.2 员工待岗地点:员工应在指定的工作地点待岗,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3.3 员工待岗行为:员工待岗期间,应专注于工作,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上网、刷手机等行为。
3.4 员工待岗纪律: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待岗纪律,包括但不限于服从上级领导的指挥、与同事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等。
3.5 员工待岗责任:员工应保障待岗期间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不得敷衍塞责。
3.6 员工待岗安全:员工应关注待岗期间的安全问题,对可能影响工作安全的因素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7 员工待岗资源:员工应合理利用待岗期间的资源,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4. 执行和监督:4.1 执行:公司各部门应对员工待岗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2 监督:公司领导层应加强对员工待岗行为的监督,并及时向员工提供相关指导和培训。
4.3 处理:对于违反待岗规定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调离岗位、解雇等处理措施。
5. 附则:5.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制定。
5.2 公司保留对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以上即为《待岗管理规定条范文》,希望能够对公司的待岗管理有所帮助。
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此规定,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工作效率。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待岗管理规定条(三篇)
待岗管理规定条一、待岗时间规定1.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2. 在待岗期间,员工应全身心投入工作,严禁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
3. 员工在待岗期间,应尽量避免离开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岗位,应事先请示上级,并确保岗位安全无人空缺。
二、待岗工作规范4. 员工在待岗期间,应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行工作,不得私自更改工作内容和顺序。
5. 员工应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6. 待岗期间,员工应主动与同事进行沟通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并确保信息和工作流程的畅通。
三、待岗纪律要求7. 员工在待岗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严禁违反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相应责任。
8. 员工应尊重上级的安排和指导,按照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进行工作,不得故意违背或抵触。
9. 待岗期间,员工不得参与或组织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活动,如有违反,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待岗责任和义务10. 员工在待岗期间,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责任和义务,不得敷衍塞责,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11. 员工应保护公司的机密信息和客户信息,严禁泄露或利用这些信息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12. 员工在待岗期间,应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五、待岗奖惩制度13. 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待岗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奖惩,对于工作出色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14. 对于工作不合格、敷衍塞责、违反公司纪律或法律法规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雇等。
15. 员工在待岗期间若发生偷盗、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待岗管理监督16. 公司将对员工的待岗管理进行监督,包括在岗考勤、工作日志、工作记录等方式,以确保员工依规定履行待岗职责。
17. 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的监督工作,如实填写各类报表,配合公司安排的相关检查。
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章制度
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员配置,保障公司和待岗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待岗人员。
三、待岗的定义待岗是指员工因公司业务调整、岗位撤销、个人能力不胜任等原因,暂时离开原工作岗位,等待公司重新安排工作的状态。
四、待岗的条件1、公司因业务调整、组织架构变动等原因导致岗位撤销,相关岗位人员无法安置的。
2、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其他符合公司规定的待岗情形。
五、待岗的审批程序1、由所在部门提出待岗人员名单,并填写,说明待岗原因和建议待岗期限。
2、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核实待岗原因和相关情况。
3、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后,正式确定待岗人员。
六、待岗期间的待遇1、待岗期间,待岗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公司规定的待岗工资标准发放,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2、待岗人员不再享受原岗位的津贴、补贴、奖金等福利。
3、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待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待岗期间的管理1、待岗人员应在接到待岗通知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将工作相关物品交还公司。
2、待岗人员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和活动。
3、待岗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公司及时联系。
4、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活动。
八、重新上岗安排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岗位需求,优先安排待岗人员重新上岗。
2、待岗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岗位竞聘和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以适应新的工作岗位要求。
3、重新上岗时,按照新岗位的工资待遇执行。
九、待岗期满的处理1、待岗期满后,如公司仍无法安排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待岗期满后,员工拒绝公司安排的合理工作岗位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十、附则1、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制度法规
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制度法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待岗人员管理,保障待岗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待岗人员是指在失业或暂时没有工作岗位的人员。
第三条待岗人员享受国家劳动保障政策的待遇,包括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等。
第四条待岗人员应主动求职,接受培训和就业服务,并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第五条待岗人员有权利申请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和程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待岗人员应及时报告就业情况,如找到工作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七条用人单位对于招聘待岗人员的,应按照平等就业原则,平等对待待岗人员。
第八条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待岗人员的就业服务,提供就业咨询、岗位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
第九条待岗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保持劳动纪律。
第十条对于不遵守本规定的待岗人员,可以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的相关规定和措施自行废止。
这是一个简单的暂行规定,制定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
待岗管理规定条例
待岗管理规定条例
以下是一个待岗管理的一般规定条例:
1. 员工待岗是指员工在特定时间段内不需到公司上班,但需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公司及时联系和调配。
2. 待岗的员工应于特定时间段内按时待命,保持良好的沟通,并能够按公司要求迅速回到岗位。
3. 待岗期间,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指派的任务,严禁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4. 待岗期间,员工应关注公司的通知和安排,及时回复公司的询问和要求。
5. 需要请假或离开期间,待岗员工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报备并请假,待岗期间不能擅自离开,如确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应事先向上级领导请假并得到批准。
6. 待岗员工应配合公司的各项安排和调度,如公司需要员工返回岗位,待岗员工应立即赴岗。
7.待岗期间,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工作内容的记录和整理,并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
8. 对于待岗期间出现的紧急情况,员工应立即回复公司通知,并迅速采取行动。
9. 待岗期间,员工应保密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其他相关信息,严禁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10. 违反待岗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违反者将被辞退。
以上是一般的待岗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公司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2023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2023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制度为加强企业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加强和规范企业用工制度,优化员工队伍结构,促进员工合理流动,充分调动在岗员工的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劳动合同期内的全体员工。
第一条待岗情形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安排员工待岗:1.因工程项目完工、新工作岗位尚未安排,或由于工程任务不饱满、工程任务不能衔接、公司安排暂时息工待岗的;2.各部门定岗定编、竞聘上岗后的富余人员;3.不胜任本职工作的;4.年度员工绩效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的;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6.工作不认真负责,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7.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安排的岗位上工作的。
第二条待岗审批程序:1.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将其符合待岗条件的人员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填写《单位待岗人员统计汇总表》(附表1)及《单位待岗人员情况说明表》(附表2)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待岗人员,制作待岗决定书,并报公司工会备案。
2.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待岗人员下达《待岗通知书》(附表3),并与待岗人员签订《待岗协议书》(附表4)。
第三条待岗期限:1.待岗期从待岗通知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信息通告栏发布通知或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待岗期限最长为6个月。
待岗期限届满,安排上岗仍不能胜任的,应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2.女员工在待岗期间怀孕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待岗期延长至“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3.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待岗期延长至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期届满。
第四条待岗期间待遇:1.对于待岗正式员工,待岗第一个月按其正常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待岗第二个月按其岗位补贴+技能补贴的所得金额发放生活费(如此项金额低于西安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西安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待岗第三个月起按照西安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4篇)
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根据公司的需求和情况,制定一套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个可能适用的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范例:一、定义1. 待岗人员:指因工作需要暂时没有具体岗位安排的员工或暂时没有参与具体工作的员工。
二、待岗人员的安排1. 待岗人员的安排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根据公司的工作需要和岗位安排进行调配。
2. 待岗人员可能被安排为临时工作人员,跨部门协作人员,或者培训实习生等。
3. 待岗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确保其在待岗期间有具体的工作任务。
三、待岗期间的待遇1. 待岗期间,待岗人员薪酬待遇不发生变化,按照原有合同或协议的规定执行。
2. 待岗期间,待岗人员享有同样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保、医疗保险等。
3. 待岗期间,公司将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职业规划指导,帮助待岗人员提升自身能力和竞争力。
四、待岗期间的责任和义务1. 待岗人员应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工作安排和培训活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
2. 待岗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完成组织交付的工作任务,并积极主动地学习和进步。
3. 待岗人员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核心竞争力。
五、待岗期限和工作调配1. 待岗人员的待岗期限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安排而定,具体期限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确定。
2. 待岗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待岗人员的表现和工作需求,重新安排岗位或作出其他决策。
以上是一份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范例,实际情况可以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
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2)一、待岗人员管理范围1.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事业单位等单位的待岗人员管理。
1.2 待岗人员指因各种原因暂时无法正常执行岗位工作任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休假、调离、待岗、解除劳动合同待离岗等情况。
1.3 待岗人员的管理应以保障公司及各级机构正常运行为准则,充分利用资源和人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职工待岗的法律规定及操作规则两篇
职工待岗的法律规定及操作规则两篇篇一:职工待岗的法律规定及操作规则待岗是指职工在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开原岗位,并且暂时不安排新工作岗位的情形。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工待岗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寸以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对在何种条件下企业可以安排职工待岗的情形进行合理规定,其实质是对劳动合日内容的一种协商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40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在职工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需要安排培训;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因生产计划变化、机构变动、技术升级以及其他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职工不能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也不能安排新岗位工作等情形下,企业可以安排职工待岗,经与职工协商后签订《待岗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
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中,有些人认为,职工待岗的条件必须是用人单位停工、停产。
其依据是原劳动保障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XX]489号)第12条中规定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或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杯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企业只可能出现“全员待岗”的情况。
换言之,企业一旦安排职工待岗,则在职工待岗期间内,该企业不得有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这种理解是片面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关于职工待岗期间的待遇问题,《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员工待岗最新规定2020 待岗工资标准2020三篇
员工待岗最新规定2020 待岗工资标准2020三篇一、劳动法病假工资怎么规定的?劳动法病假工资的规定主要是: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二、病假工资计算公式: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综上所述,劳动者生病是不能避免的事情,所以单位也应该给一定的假期让其得到应有的治疗,但是单位也不能因为员工没有继续劳动就直接扣除了他们所有的工资,而就单位的损失来说可以从其工资中降低,但是也不能过低于国家给的固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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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待岗最新规定2020
为进一步合理配置公司内部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待岗人员是指由于在公司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定编定岗、岗位竞聘中未被聘任岗位且不服从安置的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岗位竞聘的人员,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人员,以及不服从管理或因考核不合格被所在单位淘汰的人员,其身份是公司的在册职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按待岗人员进行管理:
1、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
2、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
3、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者。
三、待岗人员仍由其原所在公司或部门(处室)管理(调至新单位不满三个月的员工退回原单位管理),并负责提供岗位技能、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的培训。
四、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不得脱离公司,每天到原所在单位考勤,并服从管理,无条件的完成所在单位安排的各类临时性工作。
出勤情况作为发放待岗工资的依据,交人力资源处备案。
五、待岗人员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等仍保留在公司,暂列编余,不参加职称评定(含考工定级)、职务晋升等。
六、待岗人员自待岗的当月起,执行章丘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公司停发其现行标准工资、津贴、补贴等,
停止享受所有福利待遇,待岗期间工龄不计算在岗补贴。
公司按社保政策为其办理保险手续并缴纳保险金。
七、待岗期限为12个月,自待岗人员至原单位登记之日起计算,待岗期满,公司为待岗人员提供1-2次上岗机会。
八、对在待岗期间表现较好者,公司可根据用人需求,在其待岗满半年后,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择优推荐至缺员岗位。
待岗人员被聘用后,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仍执行原待岗待遇;试用期满合格者,由新单位聘用,同时办理有关手续,工资待遇实行同岗同酬。
试用期满不合格,新单位不予聘用的,仍为待岗人员。
九、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本人可以申请办理辞职手续;因病不能参加待岗培训者,由市级医院出具有效证明,按公司现行规定办理病假手续。
十、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如原合同期满,则不再续签合同,原劳动关系自行解除。
十一、待岗期内,待岗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经教育无效可与其按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如:自动离职、解除合同等)。
1、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公司管理机构报到,则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时间超过5天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
2、无正当理由拒绝转岗或不服从原单位管理者;
3、在外找到新的工作,未告知原单位,未办理相关手续者;
4、在新的岗位工作中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5天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
5、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十二、待岗期满,待岗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与其按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如:自动离职、解除合同等)
1、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或无单位接收的;
2、因病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新岗位工作者;
3、不服从安排者。
十三、公司成立待岗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主要职能是受理待岗人员的申诉并予以调解,在受理申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十四、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待岗人员如有争议,可在发生争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待岗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提出申诉,或在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章丘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其他有关部门提起申诉。
申诉期间不影响本办法的执行。
十五、本办法经xx年全体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以往公司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十六、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员工待岗最新规定
一、为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劳动纪律,加大内部劳动管理力度,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待岗人员是指在机构调整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竞聘岗位或无科研任务而未予聘任的职工。
三、待岗人员待岗期间工资待遇按如下原则办理:1.自列为待岗人员的下月起,三个月内工资待遇不变(不含绩效津贴和项目负责人
岗位补贴等款项),第四个月起,只发职务工资、医药补贴、托儿补贴、物价补贴、房租提价补贴等工资款项(含今后新增的有专项经费支持的政策性补贴款项);若上述所发工资款项之和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改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若六个月内仍未聘任上岗,从第七个月起,按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
四、待岗人员暂由人事部门管理,其工资及行政关系转归所组织人事处。
五、待岗人员的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于具备上岗条件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岗位竞聘的待岗人员,按以下办法办理:(1)第一次给予告诫,并按北京市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生活费;(2)第二次停发全部工资;(3)第三次予以自动离职或除名处理。
七、对未经组织批准且未办理任何手续又到其他单位谋职的待岗职工,除停发全部工资外,并按旷工办理。
对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且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按除名处理。
待岗工资标准概念
待岗工资是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待岗工资标准
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
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员工待岗最新规定
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59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产假的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产假工资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
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4、男方护理假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看所在省市的规定
5、婚丧假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没有多给休息期限
6、防暑降温费是是福利津贴的不是强制发放
7、试用期间是要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但是饭补属于双方的约定不是强制的义务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