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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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

附件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那么》与释义1. 总那么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方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那么。

1.2在中华人民国境,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那么。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视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那么根底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那么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条文解释】1、编制目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那么》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方法》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的条件〞的要求,为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而编制。

2、适用围。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那么》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

3、补充要求。

国家认证认可监视管理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那么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2. 参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方法》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那么》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根本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9489 《实验室生物平安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与定义》【条文解释】编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那么》的参考文件有9份,这9份参考文件不构成评审准那么要求,作为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的参考。

3. 术语和定义3.1资质认定国家认证认可监视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根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施的评价许可。

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理解-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理解-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理解-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 引言1.1 概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指导和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文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检验检测机构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于保障国家质量安全、促进产业升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在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时,确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审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深入的解读和分析,以期加深对该文件的理解。

文章将从概述、正文和结论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在本文的正文部分,将详细探讨该准则的三个重要要点。

首先,我们将介绍准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要求和资质认定的一般原则,包括机构的独立性、可信度、技术能力等。

其次,我们将讨论准则中关于评审的具体要求,如评审范围、评审程序等,以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评审过程。

最后,我们将分析准则对于评审结果的认定和处理,以确定评审结果对机构资质认定的影响和后续措施。

在结论部分,将对本文进行总结,并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重要性和实施问题进行评述。

我们将指出该准则的积极意义和潜在挑战,并提出对于完善和推进评审工作的建议。

通过本文的撰写,希望读者能够对该准则有更深入的理解,并为评审工作的改进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在本文中,我将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读。

文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以便读者能够更全面地理解这一准则的内容和意义。

首先,我将介绍该准则的背景和意义。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针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制定的具体规范和指导文件。

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和提升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阐述该准则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它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指导作用。

接着,我将详细介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主要内容。

准则从评审机构的组织和管理、评审程序与方法、评审人员的资格与要求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和要求。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确保食品检验工作准确性、可靠性和公正性的重要依据。

这一准则涵盖了从机构的组织管理、人员素质、设施设备、检验方法到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的要求,旨在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

首先,食品检验机构必须具备清晰明确的组织管理架构。

这包括有明确的职责分工,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都能有条不紊地进行。

管理层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通过有效的内部沟通和管理评审机制,持续监督和改进机构的运行状况。

人员素质是食品检验工作的关键因素之一。

检验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需要不断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以跟上不断更新的检验技术和标准。

他们应当熟悉各类食品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程序,能够准确分析和判断检验结果。

同时,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检验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设施设备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的物质基础。

实验室的环境条件必须满足检验要求,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方面的控制。

检验仪器设备要定期校准和维护,以保证其性能稳定和测量准确。

此外,还应有充足的样品存储设施和试剂耗材管理系统,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试剂的质量。

在检验方法的选择和应用方面,食品检验机构必须遵循国家或行业认可的标准方法。

如果需要使用非标准方法,必须经过严格的方法验证和确认,以证明其科学性和可靠性。

检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做好记录和数据处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可追溯性。

质量控制是保证食品检验质量的重要手段。

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校准、进行人员比对和方法比对、对留样进行再测等。

同时,还要积极参加外部质量评价活动,以验证自身的检验能力和水平。

另外,食品检验机构还应注重样品管理。

从样品的采集、运输、接收、保存到检验和处置,都要有严格的程序和规范。

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完整性和不受污染,以保证检验结果的有效性。

对于检验结果的报告和解释,必须准确、清晰、客观。

最新《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最新《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最新《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根据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严峻形势,为确保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严格合规,经过相关部门的研究和讨论,制定了最新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本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过程,确保其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测工作,从而保障食品安全。

1. 适用范围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申请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

申请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检测要求和标准。

2. 资质认定评审的程序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2.1 申请资格审查申请机构需要提交必要的资料和证明文件,包括机构设立文件、人员资质证明、技术能力证明等。

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查,确保申请机构满足基本条件。

2.2 现场考察与评估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机构,相关部门将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包括对机构的设备、人员、实验室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机构能够独立、准确地进行食品安全检测。

2.3 结果评定与认证根据现场考察和评估的结果,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机构进行评定,确定是否符合资质认定的标准。

如果符合标准,将颁发资质认定证书,认证机构为合格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

3. 资质认定评审的标准资质认定评审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技术能力与设备条件申请机构需要具备先进的技术设备和仪器,并能够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机构需要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并具备食品安全检测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2 质量控制与管理体系申请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与管理体系,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机构应完善质量检验、质量评估和质量保障制度,并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3.3 独立性与公正性申请机构需要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不受任何外界干扰。

机构应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检测结果不受主观影响。

4. 监督与管理对已经获得资质认定的机构,相关部门将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确保机构继续符合资质认定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

附件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1. 总则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条文解释】1、编制目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的条件”的要求,为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而编制。

2、适用范围。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

3、补充要求。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2. 参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条文解释】编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参考文件有9份,这9份参考文件不构成评审准则要求,作为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的参考。

3. 术语和定义3.1资质认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要求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要求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要求疾控系统实验室评审工作要求一、评审分工、职责(一)评审组长1、领取申请资料,并在10天内提交审查结果和评审建议。

2、准备现场评审工作所需表格、文件。

3、主持评审首/末次会议、座谈会、授权签字人考核、预备会议、内部沟通会议。

4、编制评审报告。

5、向被评审方介绍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程序、评审要求和通报评审结果。

6、评审结束时,向被评审方递交《反馈表》。

7、对评审组成员的现场评审工作表现做出评价。

8、对整改结果跟踪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局认证认可处上报完整的资料。

(二)评审员1、策划的实施方案,确认通过的技术能力范围,报告评审中发现的技术问题。

2、评审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的接口,以及作业指导书符合性及有效性;3、参加对授权签字人考核;4、完成评审记录表格填写,包括评审报告的《建议批准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授权/验收/项目及限制范围》和《附表3:现场试验项目汇总表》以及评审工作用表《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申请检验能力现场考核计划表》(表6)、《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整改项汇总表》(表8)等。

二、评审注意1、文件审查要求和重点:(1)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评价食品检验机构法律地位和责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符合性、层次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①对食品检验机构的性质、法律地位和履行职能条件的评审要点:a.依法设立/注册的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最高管理者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担任。

依法授权的机构负责人应当有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件。

b.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最高管理者应当由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担任;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需经其所在母体单位出具书面授权文件,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

c.食品检验机构的性质属于公益性机构或是盈利性机构,开展工作范围。

②对《质量手册》的评审要点:a.《质量手册》章节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条款对应情况(对照表),表述内容是否涵盖全部要素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b.质量方针明确、质量目标可测量、具有可操作性;c.明确规定了各岗位的质量职责、权限;d.管理体系描述清晰、质量要素阐述简明、切实,文件之间接口关系明确;e.质量活动处于受控状态,具有自我改进机制。

2022年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

2022年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

2022年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附件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1.总则1.1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1.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条文解释】1、编制目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的条件”的要求,为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而编制。

2、适用范围。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

3、补充要求。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2.参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条文解释】编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参考文件有9份,这9份参考文件不构成评审准则要求,作为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的参考。

3.术语和定义3.1资质认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准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准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的通知
卫监督发〔2010〕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及附录食品检验计算机与信息系统要求。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doc
2.《食品检验工作规范》.doc
附件1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检验机构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制定本认定条件。

第二条本认定条件适用于依据《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检验活动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第三条本认定条件规定食品检验机构在组织机构、检验能力、质量管理、人员、设施和环境、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等方面应当达到的要求。

第四条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应当能够保证检验活动的独立、诚信和公正性,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本认定条件的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

2023年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释义

2023年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释义

2023年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释义2023年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释义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检验检测机构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无论是在生产制造、质量监督、环境保护还是食品安全等领域,都需要依赖检验检测机构的专业技术支持。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至关重要的。

而2023年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则成为了关注焦点,对于深入理解这一准则的要求和含义,以及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影响,有必要进行一定的探讨和解释。

二、基本概念《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指在特定领域内,对于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评审时所需遵循的规范和标准。

2023年版的准则相对于之前的版本,在针对技术要求、管理要求、质量体系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当代社会和技术发展的需要。

三、深度评估1. 技术要求在新版《准则》中,技术要求部分不仅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技术能力,还强调了在使用先进技术设备和方法时的标准和规范。

这意味着,检验检测机构需要不断更新技术设备和提升员工的技术水平,以适应科技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

2. 管理要求新版《准则》在管理要求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主要体现在机构的管理体系、人员配备、质量管理和数据管理等方面。

这表明了对检验检测机构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和规范,更好地保障了检验检测结果的客观和准确。

3. 质量体系要求质量体系要求则是新版《准则》的重点之一。

在此方面,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和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这对于提高行业整体的信誉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四、广度评估从广度上来看,新版《准则》覆盖了多个领域内的检验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制造、农产品检测、环境监测、建筑材料等。

这意味着准则的实施将对多个行业产生影响,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在多个领域内都达到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五、总结回顾新版《准则》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检验检测机构将面临更严格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

食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食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附件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认定条件。

第二条本认定条件适用于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食品检验活动的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

第三条本认定条件规定了检验机构在组织、管理体系、检验能力、人员、环境和设施、设备和标准物质等面应当达到的要求。

第四条检验机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认定条件的要求,按照食品检验工作规开展食品检验活动,并保证检验活动的独立、科学、诚信和公正。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六条检验机构开展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特定资质的检验活动,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

第三章管理体系第七条检验机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管理的规定及本认定条件的要求,建立和实施与其所开展的检验活动相适应的独立、科学、诚信和公正的管理体系。

第八条检验机构应当制定完善的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政策、计划、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应急检验预案、档案管理制度、安全规章制度、检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等,并确保其有效实施和受控。

第九条检验机构应当采用部审核、管理评审、质量监督、部质控、能力验证等有效外部措施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在首次资质认定前,管理体系应当已经连续运行至少6个月,并实施了完整的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第十条检验机构应当规工作流程,强化对抽(采)样、检验、结果报告等关键环节质量控制,有效监控检验结果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加强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完整、可溯源。

第十一条食品检验实行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准则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准则

● 授权:主要授独立经营权、个人委托管理权;不能授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授权书应明确人、事项及权限(四独立)、时效、授权人对被授权人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不担任最高管理者才需授权〕 4.1.2 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由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并承担责任。 ●明确最高管理者:独立法人机构,法人;非独立法人机构,法人或授权人。
4.1.1 实验室一般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需经法人授权,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帐目和独立核算。 ●第三方公正:与存在利益关系部门〔如生产经营〕应有明确界限。 ●四个 独立 ●独立帐目:独立财务帐号或帐目。
评审方法 A+B A: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那么〔通用要求〕 19个要素、17条、178款 B: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那么〔特殊要求〕 9个要素、28条、43款 二者同时使用 相辅相成
一、管理要求
4.1组织 实验室应依法设立或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 依法设立:①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经政府机构编制部门核准成立的法人实验室 ( 实验室设立批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②有权设置实验室的机构依法设置的非独立法人实验室〔所属单位法人证明、实验室设立批文〕。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或者消毒剂:指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餐具以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 ●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器具、餐具等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8.08•【文号】食药监科〔2016〕106号•【施行日期】2016.08.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食药监科〔2016〕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食品检验机构:为加强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下简称《资质认定条件》),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一、各食品检验机构应认真学习和实施《资质认定条件》在组织、管理体系、检验能力、人员、环境和设施、设备和标准物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二、资质认定部门在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时,应当将《资质认定条件》作为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补充要求,与国家认监委制定印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结合使用。

三、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资质认定条件》的宣传贯彻,督促相关食品检验机构尽快达到《资质认定条件》的要求。

同时要了解和掌握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情况以及在资质认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标准司、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反映。

四、本次印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相关部门发布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文件与本《资质认定条件》不一致的,以本《资质认定条件》为准。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标准司联系人:宋元德,电话:************。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8.08•【文号】食药监科〔2016〕106号•【施行日期】2016.08.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食药监科〔2016〕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食品检验机构:为加强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下简称《资质认定条件》),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一、各食品检验机构应认真学习和实施《资质认定条件》在组织、管理体系、检验能力、人员、环境和设施、设备和标准物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二、资质认定部门在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时,应当将《资质认定条件》作为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补充要求,与国家认监委制定印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结合使用。

三、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资质认定条件》的宣传贯彻,督促相关食品检验机构尽快达到《资质认定条件》的要求。

同时要了解和掌握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情况以及在资质认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标准司、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反映。

四、本次印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相关部门发布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文件与本《资质认定条件》不一致的,以本《资质认定条件》为准。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标准司联系人:宋元德,电话:************。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依据和标准。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食品检验机构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一定的要求,从而提高食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信力。

1.法律法规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应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2.组织机构和人员:食品检验机构应具备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配备、责任分工、科学研究和技术交流的机制等。

3.设备设施:食品检验机构应配备先进、完善的检验设备和设施,确保检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检验方法和技术:食品检验机构应采用规范的检验方法和技术,确保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质量控制体系:食品检验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检验过程控制、质量记录和质量跟踪等,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6.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食品检验机构应具备专业的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能力,确保检验结果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7.法定职责和责任:食品检验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和责任,包括法定检验项目的执行、检验结果的报告和信息的保密等。

8.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食品检验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确保检验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9.客户满意度评价:食品检验机构应定期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评价,了解客户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和需求,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

10.外部监督和评估:食品检验机构应接受外部监督和评估,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和评估,以及行业协会和客户的评价和监督。

以上是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基本内容,具体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准则应该具备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以确保资质认定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同时,评审准则的制定也应与食品检验机构的实践需求相结合,既保证规范和标准的统一性,又能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和规模的食品检验机构的差异性和特点。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物项 目;
5 1 3 检 验 人 员 和 技 术 管 理 人 员 ..
5 2 4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应 当 配 备 生 ..
d 能对 食 品 中污 染 物 、 ) 农药 残 留 、 应 当 接 受 《 品 安 全 法 及 其 相 关 法 物 安 全 柜 ,涉 及 病 原 微 生 物 的 实 验 活 食
1总 贝 . Ⅱ 不必要 重复 的原 则。
4 12非独 立法人 食品检 验机构 ..
1 1 为 贯 彻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
1 6 食 品检 验 机 构 资 质 认 定 评 审 应 当 由其法 人机构 的法 定代表 人或其 .
国食 品安 全法 中华 人 民共 和国食 ( 、 含具有食 品检 验能力的综合 l 生检验机 授 权 人 员 负 责 并 承 担 责 任 。 品安全法 实施 条例》 中华人 民共和 构 的资质认 定评 审 ) 依 据 实 验室资 、 ,
4 1 4开展 动物试 验 的食 品检验 .. 机构 ,应 当取 得省 级 以上实验 动物管
1 2在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境 内 ,对 施 条 例 ) . )
从 事 向社 会 出 具 具 有 证 明 作 用 的 数 据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认 证 认 可 条 例 》 理 部 门颁发 的 实验 动 物环 境 设施 合
的检验数 据和 结果 的检验 机构 。
本 准则使 用 实验 室和检查 机构
a 能对某 类或 多类食 品相 关食 品 )
14 国 家 认 证 认 可监 督 管 理 委 员 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检 测和校准 实验 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标准所规定 的检 验项 目进行检验 , . 、
会和各省 、 自治 区、直辖 市人 民政府 室能力 的通用要 求 ( GB/ 7 2 T2 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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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 总则
1.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制定本准则。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1.3 本准则所称的食品检验机构,是指依法设立或者经批准,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机构。

1.4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准则对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实施评价,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本准则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

1.5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1.6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含具有食品检验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本《准则》同时进行。

2.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准则使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 :2008 )、《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18346 :2001 )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以及实验室通用术语。

4. 管理要求
4.1 组织机构
4.1.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检验机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4.1.2 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由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并承担责任。

4.1.3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正式聘用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只能在一个食品检验机构中执业。

食品检验机构不得聘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

4.1.4 开展动物试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实验动物管理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书》;自产自用动物的检验机构必须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4.2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检验能力:
a)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
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也包括对食品中添加剂与营养强化剂的检验;
b)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
c)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相关产品的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
d)能对食品中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通用类食品安全标准或相关规定要求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e)能对食品安全事故致病因子进行鉴定;
f)能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行政许可进行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
g)能开展《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其他检验活动。

4.3 食品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应当符合本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

4.4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针对所开展的检验活动,制定相应的检验责任追究制度、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预案等。

4.5 承担政府委托监督抽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等任务的食品检验机构还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

5. 技术要求
5.1 人员
5.1.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与其所开展的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

5.1.2 检验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
全标准、检验方法原理,掌握检验操作技能、标准操作程序、质量控制要求、实验室安全与防护知识、计量和数据处理知识等。

5.1.3 检验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和有关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并持有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1.4 从事动物试验的检验人员应当取得《动物实验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从事特殊检验项目(辐射、基因检测)的人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5.1.5 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的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检验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人员的比例应当不少于30% 。

5.1.6 食品检验机构技术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业务,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含中
级)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从事食品检验相关工作3 年以上。

5.2 设施和环境
5.2.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固定的检验工作场所以及专用于食品检验活动所需的冷藏和冷冻、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传输设施和设备等工作条件。

5.2.2 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设施和工作环境应当满足检验方法、仪器设备正常运转、技术档案贮存、样品制备和贮存等相关要求。

5.2.3 实验区应当与非实验区分离。

对互有影响的相邻区域应当有效隔离,明示需要控制的区域范围。

防止交叉污染、保证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等要求。

5.2.4 微生物实验室应当配备生物安全柜,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应当依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在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

5.2.5 开展动物实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a)有温度、湿度、通风及照明控制等环境监控设施;b)有独立实验动物检疫室;c)有与开展动物实验项目相适应的消毒灭菌设施;d)有收集和放置动物排泄物及其他废弃物
的设施;
e)有用于分离饲养不同种系及不同实验项目动物、隔离患病动物等所需的独立空间;f)开展挥发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或微生物等特殊动物实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配备特殊动物实验室,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包括换气及排污系统),并与常规动物实验室完全分隔。

5.2.6 毒理实验室应当配备符合环保要求的用于阳性对照物的贮存和处理的设施。

开展体外毒理学检验的实验室应当有足够的独立空间分别进行微生物和细胞的遗传毒性实验,且符合国家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相关要求。

5.3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有防止原始数据记录与报告损坏、变质和丢失的措施。

如运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或自动设备系统对检测数据、信息资料进行采集、处理、分析、记录、报告或存贮时,应当有保障其安全性、完整性的措施,并有相应的验证记录。

5.4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5.4.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配备满足所开展的检验活动必需的仪器设备、样品前处理装置以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或标准菌(毒)种等。

5.4.2 食品检验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包括软件)、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或标准菌(毒)种等有专人管理,满足溯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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