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PQ18-01 A3 充电器外观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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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器外观检验标准
(三级文件)
修订人余江华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部门:质量部
发布日期:2016-7-29 实施日期:2016-7-29
前言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充电器外观控制标准的规范化。
修改摘要
修订时间修改号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
余江华廖文元王成2015-7-29 A/0 新制定
余江华廖文元王成2016-3-23 A/1 更新产品缝隙检验标准
余江华廖文元王成2016-4-26 A/2 更新USB与胶壳偏移标准
余江华廖文元王成2016-7-29 A/3 更新溢胶标准/缝隙标准
1目的
用于界定来料胶壳以及胶壳在产线加工后的成品外观检验外观判定的标准依据。
2 范围
适用于充电器成品外观的检验,即充电器成品的外露可视部位。如输出线、AC插脚、外壳、标签等。
本标准为公司充电器内部使用资料,禁止外发。
本标准为通用标准(IQC、PQC、FQC、OQC),相应机种存在差异,客户特批等有特殊要求的标准以特批单据或客户规格书为准。
作业指导书未注明的参数项参见此标准,与作业指导书有差异的以具体机种的作业指导书为准。
3 职责
质量部:负责将此标准转为内部检验文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质量问题。
工艺工程部:负责将此标准转为内部作业文件。
生产部:负责将此文件转为内部培训文件,负责宣导产线员工。
QE:负责将此标准转为内部检验文件,同时监控现场各个环节,检查是否相应的工位会造成对充电器的损伤。
QC:严格按照工作指示执行操作,及时反馈品质异常。
4 定义
4.1 成品三级面定义:
I 级面:是指观察到的充电器胶壳面向使用者的面,如果是直插式的充电器一般为充电器上壳正面可视部位,如果是用输入输出线连接的适配器(即非直插式的),一般是有灯面;或使用者会关注的部位,如灯、输出线插头部分等;部分充电器纹路较细,面壳侧面亦可定为I 级面。
II 级面:是指观察到的充电器胶壳的侧面(指易视地方);或者非直插式适配器的底面与侧面;或者是配件的外表面(除I 级面),如输出线胶壳的侧面等。
Ⅲ级面:除一、二级面以外的面,如一些不直观面、难以避免损伤地方,如:胶壳、装饰线周边胶壳外观等。
4.2 产品按外观分为以下几类:
外观分类缺陷分级外观“允收极限”的界定方式备注
加严外观A类外观无明显缺陷,或非常轻微缺陷;适用高端项目客户对外观
要求非常严格。
正常外观B类外观有轻微缺陷,在普通室内的照明下,人眼与产品距离
300-450MM,正视无法发现明确不良,或不存在于I级面轻微缺陷,
不影响性能。
绝大部分客户
外观NG品NG类一般指,外观不合格,但经过返工后可纳入I-III类产品。现场返修
IQC、FQC、OQC抽检或客诉仲裁:
(1)针对(A类)产品抽检中,允许出现少量(B类)产品,一般不超过1%,不允许出现(C类)及更差的产品;
(2)针对(B类)产品抽检中,不允许出现少量(NG类)产品;
4.3 外观缺陷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②划痕/划伤:是指由于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划伤。
③断差:组件配合后存在的错位尺寸
④银纹:在塑料件表面上沿树脂流动方向上所呈现出的银白色条纹.
⑤溢胶/披锋:超焊时两壳接合处有多余的胶溢出,和高温模具或气体烫伤胶壳本面.
⑥缝隙(装饰线):两个组件配合后两者间的间隙为缝隙;装饰线为胶壳设计时预留的配合后的间隙.
⑦缩水/烫伤: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⑧细碎划痕/划伤:由于摩擦或滑划而造成产品表面留下点、线或块状的轻度残留浅淡色印迹,目测看不出深度
⑨五金镀铜:指五金(一般为银白色)破损或因加工工艺影响而造成的受损部位
⑩夹水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
11USB错位:超焊后USB与胶壳互配后存在错位尺寸
12激光字体偏移:打码字体在标贴框内偏移.
13色差:注塑温度产生的光面色泽差异
14气纹/顶白: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造成
5 检验方法
距离:人眼与被测物表面的距离为300~450mm。
角度:眼睛与被测物成45°~90°视角。
时间:每面检验时间不超过5秒钟。
普通室内的照明(灯光与被测物的距离:90cm;灯光强度:100W冷白荧光灯,光源距被测物表面500mm~550mm,(光照度达500Lux~900Lux)
检验工具:卡尺、菲林尺、塞规、色差仪等工具进行协助判断。重点检验充电器一级面/二级面缺陷可适度放宽。
备注:
1、当客户有特殊要求,依照客户标准为准,未特殊要求,按照内部标准执行。
2、当对文字照片不良标准存在异议,同时可参考质量限度样品或客户封样.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N 数目 D 直径(mm)
L 长度(mm) H 深度(mm)
W 宽度(mm) DS 距离(mm)
S 面积(mm2)
1、点缺陷
缺陷定义指具有气泡、凸凹坑等点形状的缺陷.
缺陷等级严重
理想状态充电器表面没有任何点形状缺陷
接收标准检验项目I级面II级面III级面异色点
D≤0.2mm
N≤2
DS≥15mm
D≤0.25mm
N≤2
DS≥15mm
D≤0.4mm
N≤2
DS≥15mm 同色点
D≤
0.25mm
N≤2
DS≥15mm
D≤0.3mm
N≤2
DS≥15mm
D≤0.6mm
N≤2
DS≥15mm
拒收标准点缺陷超以上尺寸标准不可接收.
检查方法用菲林比对
2、硬划伤/硬划痕
缺陷定义指由于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划伤。缺陷等级严重
理想状态充电器表面无任何划痕.
接收标准检验项目I级面II级面III级面硬划痕/
划伤
(碰伤)
D≤0.25mm
L≤0.5mm
W≤0.2mm
N≤1
D≤0.3mm
L≤1mm
W≤0.1mm
N≤1
D≤0.5mm
L≤2mm
W≤0.1mm
N≤2
DS≥15mm
拒收标准
充电器侧边缘大面积划痕,充电器平面明显划痕长度>2mm,直径>0.5mm,手摸有明显刮手.
检查方法用菲林比对
3、断差/浮高
缺陷定义组件配合后存在的错位尺寸缺陷等级严重
理想状态充电器组合后无错位.
接收标准目视充电器上下胶壳组件配合后存在的错位尺寸
1、宽度为≤0.2mm
2、水桶式结构产品后盖必须低于本体表面0.2mm以内(包含平齐),不允许高于本体表面
拒收标准断差超过0.2MM,后盖高于本体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