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水建31号浙江地区水利厅关于水利项目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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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勘误及说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勘误及说

浙江省⽔利厅关于《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勘误及说浙江省⽔利厅关于《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勘误及说明的通知【法规类别】⽔利⼯程【发⽂字号】浙⽔建[2011]34号【发布部门】浙江省⽔利厅【发布⽇期】2011.07.11【实施⽇期】2011.07.1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XP10浙江省⽔利厅关于《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勘误及说明的通知(浙⽔建〔2011〕34号)各有关单位、各⽔利造价专业⼈员:根据《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使⽤中所反映的情况,现将计价依据之⼀的⽔利建筑、安装⼯程预算定额中已发现的印刷错误和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进⾏汇总并予发布,请予修改。

按照省⽔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的通知》(浙⽔建〔2010〕37号)要求,由省⽔利厅⽔利定额站负责对《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进⾏解释和管理。

下阶段,请各有关单位和⽔利⼯程造价专业⼈员,将使⽤《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中发现的疑问、错误或建议及时告省⽔利厅⽔利定额站,以便集中解释和统⼀管理。

⽬前,省⽔利厅⽔利定额站的具体⼯作委托省⽔利⽔电勘测设计院承担。

联系电话:省⽔利厅建设处,0571-87826617;省⽔利⽔电勘测设计院,0571-86073765。

附件:1、《浙江省⽔利⽔电建筑⼯程预算定额(2010)》勘误及说明(⼀)2、《浙江省⽔利⽔电安装⼯程预算定额(2010)》勘误及说明(⼀)⼆○⼀⼀年七⽉⼗⼀⽇附件1:《浙江省⽔利⽔电建筑⼯程预算定额(2010)》勘误及说明(⼀)。

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补充规定

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补充规定

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补充规定(一)一、材料预算价格:(一)“进入直接工程费的主要材料预算价格限价按下表计算(计算电、风、水、砂石料等基础价格时除外)。

” 中的“砂石料”仅指自行开采的砂、碎石(砾石)、砌筑块石、条料石。

(二)“主要材料预算价限价表”增加:外购沥青混凝土预算价限价:450元/m3;外购抛石(天然混合级配料)预算价限价:30元/m3。

二、措施费:“措施费”内容中,取消“文明施工费”项目内容,降低“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

相应的“措施费费率表”中的费率“合计”改为:“4.5%~6.0%”,表后“说明”中的费率相应修改。

三、税金: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

“税金综合费率标准”调整为:四、“前期勘测设计费”中的设计费: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可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项目中设计费(三个阶段的设计费)的一定比例计取”的规定(含取费表格)。

调整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按相应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30%~40%计取。

五、安全施工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2〕114号)规定,水利工程的“安全施工费”作以下调整:(一)“安全施工费”内容包括:“文明施工费”和“施工安全费”二项。

(二)“安全施工费”标准:按设计提供的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和标准化工地建设内容、施工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列项计算费用。

并不小于按费率计算的安全施工费。

当设计未提供具体安全文明施工的项目和费用时,安全施工费按建筑安装工作量的2%计取。

在工程招标阶段,“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

“安全施工费”的使用管理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级造价工程师《实务》科目开卷考试可携带书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实务》科目开卷考试可携带书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实务》科目开卷考试可携带书目一、土木建筑和安装专业《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9年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定额交底资料》(2018版)我省现行的各类政策文件、补充规定以及综合解释等。

二、交通运输专业(一)教材(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编写)《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与计量(公路篇)》《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与计量(水运篇)》《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公路篇)》《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运篇)》(二)定额标准(由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含上下册)《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3831-2018)(含上下册)《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21-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116-1)《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275-1-2014)(含上下册)《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OTS275-2-2014)《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JTS277-2014)以上书籍均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网上购书) 三、水利专业(一)定额标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上下册);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年);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XXX2010北京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XXX[2010]224号各市建委(建设局、XXX)、XXX、财政局: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08),适应建设市场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省建设厅、省XXX、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修订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要求,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0版)[以下简称计价依据(2010版)]已通过审定,现予颁发。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计价依据(2010版)是指点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工程条约价约定、竣工结算管理、工程计价纠纷调整处置惩罚、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

所有利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履行计价依据(2010版)。

二、计价依据(2010版)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03年基期价格》同时停止使用。

凡2010年12月31日前签订工程发承包合同的项目,或者虽然工程合同在2011年1月1日以后签订,但工程招投标的开标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项目,除工程合同或招标文件有特别约定外,仍按2003版“计价依据”规定执行。

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2010)

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2010)

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浙江省水利厅编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浙江省财政厅浙水建〔2010〕37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的通知各市水利(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省水利厅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确保水利建设资金规范使用和工程质量安全,促进我省水利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3号令),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以下简称:2010计价依据)。

2010计价依据包括:《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

经审定,现予颁发。

2010计价依据,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水利水电工程中施行。

原《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8)》、《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1998)》、《浙江省水利疏浚工程预算定额(1992)》同时停止使用。

凡2010年10月1日前已批准的投资估算、概算等造价文件不作改变。

2010年10月1日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工程,合同价格的调整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010计价依据由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定额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2.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3.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4.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主题词:水利工程造价通知抄送:水利部与建设管理司、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2010年9月1日印发编制单位: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目录总说明 (1)第一章水轮机 (4)说明 (4)第二章调速系统 (6)说明 (6)第三章水轮发电机 (7)说明 (7)第四章进水阀 (8)说明 (8)第五章大型水泵 (9)说明 (9)第六章水力机械辅助设备 (10)说明 (10)第七章电气设备 (11)说明 (11)第八章变电站设备 (17)说明 (17)第九章通信设备 (20)说明 (20)第十章电气调整 (21)说明 (21)第十一章通风空调设备 (24)说明 (24)第十二章起重设备 (25)说明 (25)第十三章金属闸门制作 (28)说明 (28)第十四章闸门安装 (29)说明 (29)第十五章压力钢管 (32)说明 (32)第十六章其他金属结构 (34)说明 (34)第十七章设备工地运输 (37)说明 (37)附录 (38)总说明一、《浙江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水轮机、调速系统、水轮发电机、进水阀、大型水泵、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电气设备、变电站设备、通信设备、电气调整、通风空调设备、起重设备、金属闸门制作、闸门安装、压力钢管、其他金属结构、设备工地运输共十七章及附录。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在建水利工程人工预算单价补差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在建水利工程人工预算单价补差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在建水利工程人工预算单价补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2.11.30•【字号】浙水建[2012]59号•【施行日期】2012.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在建水利工程人工预算单价补差的通知(浙水建〔2012〕59号)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各单位:省水利厅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颁发的《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浙水建〔2012〕49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按照《通知》精神,并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现就我省在建水利工程人工预算单价补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差范围2012年10月1日前已经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人工预算单价采用《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浙水建〔2010〕37号)或《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浙水建〔2006〕70号)中政府指导价的在建水利建设工程项目。

二、补差方法(一)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了人工预算单价在规定风险幅度范围内不作调整的,按施工合同规定执行。

(二)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未明确人工预算单价是否调整或虽规定不作调整但未规定人工预算单价风险幅度范围的,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水建管[2009]629号)“通用合同条款”16.1.2款,自2012年10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浙水建〔2012〕49号通知规定进行人工预算单价补差,其中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按合同人工预算单价的5%~7%范围内根据合同工程取费类别等情况确定。

(三)人工预算单价补差计算:按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取费类别和合同工程单价(包括新增、变更单价)中相应的人工数量(含机上人工数量)乘人工预算单价的差价计算(合同中以总价包干的项目除外)。

人工预算单价的差价均以48.76元/工日为基数计算,且差价(含税)应扣除由承包人承担的5%~7%风险金。

浙江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勘误及说明一-浙江水利

浙江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勘误及说明一-浙江水利
底宽超过7m的渠槽和上口大于200m2的坑挖石方工程

说明6
沟槽石方开挖定额
渠槽石方开挖定额

14
P100
第8条
锚杆支护工程量,按设计要求的直径、间距、深度,以根为单位计算。
管棚支护工程量,按设计要求的钢管直径,以米为单位计算。

15
P147
增加小标题“(2) 平洞开挖断面30-50m2”。
16
P248
六-52地面砂浆锚杆—风钻钻孔

适用范围:洞内作业。
适用范围:露天作业。

P56
44
P560
60411~60414风钻
1.33、1.17、1.00、0.83
3.70、5.10、7.06、10.30

44
P562、P563
钢筋 单位
t
kg
45
P567
说明2
疏浚土方划分为七类、砂分成三类。
疏浚土方划分为七类,中、粗砂各分成三类。
适用于一般明挖土方工程和上口宽大于4m的沟槽、底宽超过7m的渠道及上口面积大于20m2的柱坑土方工程。

3
P20
项目名称
零星机材费
其他机材费
定额编号
812
811
4
P36
注解
坡度10%-15%推土机乘以系数1.15,坡度15%-20%推土机乘以系数1.25。
坡度10%-15%铲运机乘以系数1.15,坡度15%-20%铲运机乘以系数1.25。
50047~50056
破碎机锥式1750
破碎机锥式1750

回旋式500/75(mm)
回旋式500/75(mm)
鄂式600×900(mm)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版)(学习)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版)(学习)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年)》【个人摘要整理】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概述1. 本编规适用于我省利用国内资金建设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由中央投资或中央补助的省内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按谁,水利部有关计价依据的规定执行。

2. 本编规是编制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利水电项目工程造价文件的依据。

造价文件的形式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等。

3. 本编规以指令性和指导性相结合、政策指导和市场调节相互补为指导原则。

其中,费用计算程序和组成内容属指令性标准,取费费率在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施工图预算等造价文件中属指令性标准,在招标限价(或标底)、投称报价、工程结算等造价文件中属指导牲标准(除另有规定外)。

第二节概算编制依据1、国家和省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3、有关定额:建筑工程:执行《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年版)》。

编制设计概算时,除计算半成品(如砂石料、纯砼、砂浆等)单价外,预算定额直接工程费单价乘以 1.05 扩大系数后作为概算直接工程费单价;安装工程:执行《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年版)》。

编制设计概算时,预算定额直接工程费单价乘以 1.05 扩大系数后作为概算直接工程费单价;施工机械台班费:执行《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 年版)》。

编制概算与预算时台班费相同;以上定额缺项部分可参照水利部现行有关定额或其他专业定额;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其它永久性专业工程,如公路工程、桥梁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送出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采用浙江省或有关专业部委颁发的相应专业定额及概算编制办法。

4、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5. 其他与概预算文件有关的文件、协议及资金措施方案等。

第三节概算文件组成设计概算文件由编制说明、工程概算表和概算附件三部分组成。

浙水建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补充规定的通知

浙水建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补充规定的通知

浙⽔建浙江省⽔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补充规定的通知附件1《浙江省⽔利⽔电建筑⼯程预算定额(2010年)》勘误及说明(三)⼀、总说明P3或P305页第⼗五条“超过以上范围,均为场外运输”调整为“超过以上范围或上等级公路运输,均为场外运输”。

⼆、第⼀章⼟⽅⼯程的⼯程量计算规则P11页第7点说明“⼟⼯膜(布)、⼟⼯格栅铺设⼯程量”调整为“⼟⼯膜(布)、⼟⼯格栅、⼟⼯格室、三维植被⽹、抗冲植⽣毯铺设⼯程量”。

三、第⼀章⼟⽅⼯程的⼯程量计算规则P11页增加第8点说明:“8.⽣态袋护坡⼯程量按坡⾯绿化⾯积计算,当坡⽐介于定额坡⽐之间时,可⽤插⼊法计算。

”。

四、调整⼀-15节、⼀-29节⾄⼀-39节⾃卸汽车运⼟定额中的增运定额,⾃卸汽车定额消耗量乘系数。

需要调整的定额编号如下:10245、10252、10259、10449、10456、10463、10470、10477、10484、10491、10498、10505、10512、10519、10526、10533、10540、10547、10554、10561、10568、10575、10582、10589、10596、10603、10610、10617、10624、10631、10638、10645、10652、10659、10666、10673五、调整⼆-41节⾄⼆-50节、三-24节、三-25节、三-32节、三-33节⾃卸汽车运⽯渣或其他材料定额中的增运定额,⾃卸汽车定额消耗量乘系数。

需要调整的定额编号如下:21271、21278、21285、21292、21299、21306、21313、21320、21327、21334、21341、、21348、21355、21362、21369、21376、21383、21390、21397、21404、30111、30114、30117、30120、30123、30126、30129、30132、30163、30166、30169、30172、30175、30178。

浙水建【2016】31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二)的通知

浙水建【2016】31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二)的通知

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勘误及说明(三)一、总说明P3或P305页第十五条“超过以上范围,均为场外运输”调整为“超过以上范围或上等级公路运输,均为场外运输”。

二、第一章土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P11页第7点说明“土工膜(布)、土工格栅铺设工程量”调整为“土工膜(布)、土工格栅、土工格室、三维植被网、抗冲植生毯铺设工程量”。

三、第一章土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P11页增加第8点说明:“8.生态袋护坡工程量按坡面绿化面积计算,当坡比介于定额坡比之间时,可用插入法计算。

”。

四、调整一-15节、一-29节至一-39节自卸汽车运土定额中的增运定额,自卸汽车定额消耗量乘0.75系数。

需要调整的定额编号如下:10245、10252、10259、10449、10456、10463、10470、10477、10484、10491、10498、10505、10512、10519、10526、10533、10540、10547、10554、10561、10568、10575、10582、10589、10596、10603、10610、10617、10624、10631、10638、10645、10652、10659、10666、10673五、调整二-41节至二-50节、三-24节、三-25节、三-32节、三-33节自卸汽车运石渣或其他材料定额中的增运定额,自卸汽车定额消耗量乘0.85系数。

需要调整的定额编号如下:21271、21278、21285、21292、21299、21306、21313、21320、21327、21334、21341、、21348、21355、21362、21369、21376、21383、21390、21397、21404、30111、30114、30117、30120、30123、30126、30129、30132、30163、30166、30169、30172、30175、30178。

(整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补充规定.

(整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补充规定.

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补充规定(一)一、材料预算价格:(一)“进入直接工程费的主要材料预算价格限价按下表计算(计算电、风、水、砂石料等基础价格时除外)。

” 中的“砂石料”仅指自行开采的砂、碎石(砾石)、砌筑块石、条料石。

(二)“主要材料预算价限价表”增加:外购沥青混凝土预算价限价:450元/m3;外购抛石(天然混合级配料)预算价限价:30元/m3。

二、措施费:“措施费”内容中,取消“文明施工费”项目内容,降低“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

相应的“措施费费率表”中的费率“合计”改为:“4.5%~6.0%”,表后“说明”中的费率相应修改。

三、税金: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

“税金综合费率标准”调整为:精品文档四、“前期勘测设计费”中的设计费: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可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项目中设计费(三个阶段的设计费)的一定比例计取”的规定(含取费表格)。

调整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按相应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30%~40%计取。

五、安全施工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2〕114号)规定,水利工程的“安全施工费”作以下调整:(一)“安全施工费”内容包括:“文明施工费”和“施工安全费”二项。

(二)“安全施工费”标准:按设计提供的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和标准化工地建设内容、施工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列项计算费用。

并不小于按费率计算的安全施工费。

精品文档当设计未提供具体安全文明施工的项目和费用时,安全施工费按建筑安装工作量的2%计取。

在工程招标阶段,“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

“安全施工费”的使用管理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浙江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浙江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二)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管沟土方回填工程量,是否需要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答:管沟土方回填,不分管径,均按实计算。

2、锚杆(土钉)钻孔孔径,定额是按多少考虑的?如设计孔径与定额不同时,如何调整?答:定额仅适用于基坑围护的土钉墙,孔径按100mm以内综合考虑。

孔径超过100mm,在150mm以内时,定额中的纯水泥浆、木质素磺酸钙和灰浆搅拌机、液压注浆泵的用量,按比例换算。

3、地下室混凝土外墙及其有防水等特殊要求的内墙,设计要求采用止水对拉螺栓时,如何套用定额?答: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时,每100平方米模板定额中的六角带帽螺栓增加85kg、人工增加1.5工日,相应定额的钢支撑用量乘以系数0.9。

4、设计采用螺纹钢筋作为箍筋时,定额如何套用?答:普通钢筋制作安装定额按圆钢、螺纹钢分别编制,当设计采用螺纹钢筋作为箍筋时,其箍筋的制作安装套用圆钢相应定额进行换算。

5、何谓实腹和空腹钢构件,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答:实腹钢构件是指腹部构件能够在模型中参与承受轴力及弯矩(如H型钢柱等),如:H型钢柱、角钢、槽钢、工字钢、方管、矩管、箱形构件、T型钢、C型钢、Z型钢、圆管等;空腹钢构件的腹杆或腹板不考虑承受轴力及弯矩,只对翼缘构件相对形状及稳定性起支撑作用,减少翼缘构件的计算长度(如格构式构件、蜂窝梁等)。

如:格构式构件、桁架、蜂窝梁、腹板连续开孔并且无补强的梁柱等。

它们之间的区别是腹板在轴线方向有否断开或减弱,有则是空腹构件,反之则是实腹构件。

如下图示:6、需勘误的内容(1)上册P.68页,定额2-132、2-134中的轻便钻孔机XJ-100台班单价为84.9,定额机械费分别为138.82、281.87,定额基价分别为1627、2070,分别更正为:台班单价为149.53,定额机械费为192.46、496.44,定额基价为1681、2284。

(2)上册P.84页,定额3-13和3-14表头中的“混凝土实心砖基础”增加一栏规格,分别为240和190。

浙江省2010版水利工程预算定额使用说明

浙江省2010版水利工程预算定额使用说明

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暨《2010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使用讲座浙江省水电职业技术培训中心2010年10月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2010浙江省水利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使用讲座一、基本概念1、计价依据含义:是据以计算工程造价的各类基础资料的总称。

是指运用科学、合理的调查统计和分析测算方法,从工程建设经济技术活动和市场交易活动中获取的可用于预测、评估、计算工程造价的参数、量值、方法等。

2、我国现行工程计价依据体系:按照我国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权限的规定,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由国家、省(直辖市)和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标准、定额等相互支持、互为补充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3、计价依据的分类按用途分:规范工程计价的依据、计算设备数量和工程量的依据、消耗量及费用的依据、其他费用的依据、与计算造价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按使用对象分:规范建设单位(业主)计价行为的依据、规范建设单位(业主)和承包商双方计价行为的依据4、水利工程造价文件类型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准备(招标设计)…...标底、报价建设实施………………项目管理预算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决算5、水利工程造价预测概念:在工程未实施前对其所需费用进行预先测算,以便筹集资金,安排建设计划和控制招标。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水行业的规程规范,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指标、定额、取费标准和工程量计算规定,设计文件、图纸等形式:“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6、预测水利工程造价基本方法单价法:将各个建安单位工程按工程性质、部位、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分项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造价由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分别乘以相应工程单价求得。

实物量法:按工程施工条件和施工规则要求,对主要工程和费用项目进行资源配置而编制造价文件的一种方法7、工程造价的两层含义项目投资:完成一个建设项目预期或实际开支全部费用的总和。

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补充规定一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补充规定一的通知

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补充规定(一)一、材料预算价格:(一)进入直接工程费的主要材料预算价格限价按下表计算(计算电、风、水、砂石料等基础价格时除外)。

”中的砂石料”仅指自行开采的砂、碎石(砾石)、砌筑块石、条料石。

(二)主要材料预算价限价表”增加:外购沥青混凝土预算价限价:450元/m3 ;外购抛石(天然混合级配料)预算价限价:30元/3。

二、措施费:措施费”内容中,取消文明施工费”项目内容,降低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

相应的措施费费率表”中的费率合计”改为:“ 4.5%6.0%”,表后说明”中的费率相应修改。

三、税金: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

税金综合费率标准”调整为:四、前期勘测设计费”中的设计费: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可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项目中设计费(三个阶段的设计费)的一定比例计取”的规定(含取费表格)。

调整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按相应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30%〜40%计取。

五、安全施工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2〕114号)规定,水利工程的安全施工费”作以下调整:(一)安全施工费”内容包括:文明施工费”和施工安全费”二项。

(二)安全施工费”标准:按设计提供的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和标准化工地建设内容、施工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列项计算费用。

并不小于按费率计算的安全施工费。

当设计未提供具体安全文明施工的项目和费用时,安全施工费按建筑安装工作量的2%计取。

在工程招标阶段,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

安全施工费”的使用管理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安全施工费”使用范围:1、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执行探讨

《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执行探讨

《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执行探讨摘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是我国建筑行业造价改革的必然趋势,随着《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颁布实行,浙江省水利行业步入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时代。

本文对《清单计价办法》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阐述了它的优点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关键词: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4-0097-020 引言2003年7月1日,由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作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标志着清单计价规范在我国建筑市场首次开始实施。

2008年7月9日建设部颁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对原规范进行修订和补充。

2007年4月6日,建设部颁布《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标志着水利工程开始进入工程量清单计价时代。

2012年9月3日,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布《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清单计价办法》)浙水建[2012]42号,该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省执行。

《清单计价办法》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目前,我省水利工程正处于向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转换的时期,在这个阶段我省广大造价从业人员能否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决定工程量清单模式顺利进行的基础。

1 《清单计价办法》概述在2013年1月1日之前,在我省编制水利工程招标清单的主要依据是《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年)》(以下简称《编制规定》),按照《编制规定》以及预算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没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办法,同一个工程,不同的编制人会编制出不同的工程量清单,而施工单位也会有不同的理解,影响了工程的造价管理。

浙江地区水利项目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补充规定

浙江地区水利项目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补充规定

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补充规定(一)一、材料预算价格:(一)“进入直接工程费的主要材料预算价格限价按下表计算(计算电、风、水、砂石料等基础价格时除外)。

” 中的“砂石料”仅指自行开采的砂、碎石(砾石)、砌筑块石、条料石。

(二)“主要材料预算价限价表”增加:外购沥青混凝土预算价限价:450元/m3;外购抛石(天然混合级配料)预算价限价:30元/m3。

二、措施费:“措施费”内容中,取消“文明施工费”项目内容,降低“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

相应的“措施费费率表”中的费率“合计”改为:“4.5%~6.0%”,表后“说明”中的费率相应修改。

三、税金: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

“税金综合费率标准”调整为:四、“前期勘测设计费”中的设计费: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可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项目中设计费(三个阶段的设计费)的一定比例计取”的规定(含取费表格)。

调整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按相应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30%~40%计取。

五、安全施工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2〕114号)规定,水利工程的“安全施工费”作以下调整:(一)“安全施工费”内容包括:“文明施工费”和“施工安全费”二项。

(二)“安全施工费”标准:按设计提供的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和标准化工地建设内容、施工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列项计算费用。

并不小于按费率计算的安全施工费。

当设计未提供具体安全文明施工的项目和费用时,安全施工费按建筑安装工作量的2%计取。

在工程招标阶段,“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

“安全施工费”的使用管理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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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0年)》勘误及说明(三)
一、总说明P3或P305页第十五条“超过以上范围,均为场外运输”调整为“超过以上范围或上等级公路运输,均为场外运输”。

二、第一章土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P11页第7点说明“土工膜(布)、土工格栅铺设工程量”调整为“土工膜(布)、土工格栅、土工格室、三维植被网、抗冲植生毯铺设工程量”。

三、第一章土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P11页增加第8点说明:“8.生态袋护坡工程量按坡面绿化面积计算,当坡比介于定额坡比之间时,可用插入法计算。

”。

四、调整一-15节、一-29节至一-39节自卸汽车运土定额中的增运定额,自卸汽车定额消耗量乘0.75系数。

需要调整的定额编号如下:10245、10252、10259、10449、10456、10463、10470、10477、10484、10491、10498、10505、10512、10519、10526、10533、10540、10547、10554、10561、10568、10575、10582、10589、10596、10603、10610、10617、10624、10631、10638、10645、10652、10659、10666、10673
五、调整二-41节至二-50节、三-24节、三-25节、三-32节、三-33节自卸汽车运石渣或其他材料定额中的增运定额,自卸汽车定额消耗量乘0.85系数。

需要调整的定额编号如下:21271、21278、21285、21292、21299、21306、21313、21320、21327、21334、21341、、21348、21355、21362、21369、21376、21383、21390、21397、21404、30111、30114、30117、30120、30123、30126、30129、30132、30163、30166、30169、30172、30175、30178。

六、第三章堆砌石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P260页增加第12点说明“12. 生态砌块挡墙工程量按挡墙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当生态砌块挡墙厚度介于定额厚度之间时,可用插入法计算。

”。

七、调整三-28节至三-31节船舶运块石或碎石定额中的增运定
额,开底驳定额消耗量乘0.8系数,甲板驳定额消耗量乘0.6系数。

需要调整的定额编号如下:30145、30149、30156、30160。

八、第六章说明P486页第10点(2)中的“若为全风化、强风化岩石,定额人工、钢材、电焊条、冲击钻机、电焊机用量乘以系数0.7”调整为“若为强风化岩石,定额人工、钢材、电焊条、钻机、电焊机用量乘以系数0.7;若为全风化岩石,防渗墙造孔定额按砾石地层组价,人力挖孔方式的灌注桩造孔定额按砾(卵)石地层组价,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孔、冲击钻机冲孔及回旋钻机钻孔方式的灌注桩造孔定额按砂砾地层组价。


九、第六章说明P486页增加第13点说明:“13. 对于各节高喷定额,加固土体的直径按:粘性土1.5m,砂性土1.6m,砾石、卵石、漂石1.2m拟定。

若设计孔距小于1.3m(粘性土)、1.4m(砂性土)、1m(砾石、卵石、漂石),定额用量应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设计孔距每减少0.1m,定额用量减少10%。

”。

十、六-42节“灌注桩造孔”定额的地层分类中增加“淤泥质粘土”,定额耗量参照“粘土”地层,其中定额人工、钢材、电焊条、钻机、电焊机用量乘以系数0.65。

十一、六-44节“深层水泥搅拌桩”定额编号60353、60354、60355中水泥用量25.50调整为23.87,人工、机械用量乘以系数0.9。

十二、六-48节“插打塑料排水板”定额编号60380中人工定额用量2.0调整为1.5,塑料排水板插板船定额用量0.07调整为0.04。

十三、六-49节“土堤低压灌浆”中粉煤灰的计量单位“kg”改为“t”。

十四、七-4节“4010型环保绞吸式挖泥船”定额编号70113及70119中接力泵船的定额用量分别由4.20改为2.52,4.30改为2.58。

十五、七-21节“泵送土方”定额编号70330中泥浆泵的定额用量2.00调整为1.70。

十六、附录八灌注桩地层分类与特征表中,砾石与卵石特征描述中“小五”改为“%”;岩石特征“指全风化、强风化、弱风化的岩石”改为“指弱风化的岩石”。

附件2
《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补充定额(二)
一-56 三维植被网铺设
工作内容:清理、整坡;铺网、固定等。

单位:100m2
一-57 土工格室铺设
工作内容:铺设土工格室:清理、边坡整平,铺设土工格室、联接并固定等。

培土及覆土:格室内填土、表层覆土等。

单位:100m2
一-58 抗冲植生毯铺设
工作内容:整地、整坡、植生毯铺设、固定、覆土、清理等。

单位:100m2
+\
一-59 生态袋护坡
适用范围:5m/s以下流速的岸坡防护。

工作内容:整坡、放样、填充料拌合、装袋、封口、垒砌、连接、清理等。

单位:100m2
+\
三-43 生态格网石笼
工作内容:挡墙(水上)及护坡:格网就位、组装,装石,箱体封盖等。

挡墙(水下):格网组装、装石、箱体封盖、吊运、安放等。

单位:100m3
2.生态格网网片的消耗量可根据其规格、型号的不同进行调整,其他不变。

三-44 连锁混凝土块护坡
工作内容:整坡、砌混凝土块等。

单位:100m2
+\
三-45 生态砌块挡墙
工作内容:找平,砌筑、插筋与灌注混凝土等。

单位:100m2
七-22 接力泵船输送土方
适用范围:采用集浆池集浆、接力泵船输送。

工作内容:钢管铺设,接力泵船安拆、输送作业及其他各种辅助工作。

单位:10000m3
八-34 生态混凝土护坡
适用范围:混凝土框格中浇筑的河道护坡。

工作内容:整坡、浇筑、养护、空隙充填、清理等。

单位:100m2
注:1、生态混凝土参考配合比:
石缓冲剂等)混合组成,混合比例由设计确定。

八-35 植被混凝土护坡
适用范围:硬质边坡、坡度大于45︒的高陡边坡及受水流冲刷较为严重的坡体的生态防护。

工作内容:整坡、挂网、锚固、拌料、喷射、铺无纺布、初期养护等。

单位:100m2
比例混合而成,混合比例由设计确定;
2、本定额中草籽用量可根据设计调整。

`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2016年12月1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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