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外出学习开会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完整版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步发展,增强医院发展后劲,不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鼓励医务人员外出参加进修学习的同时,保证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科研经费的合理开支使用,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习及进修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规定(一)参会条件1、学术会议必须由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防痨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等)主办,并盖有一级学会学术会务部专用章或经一级学会批准的本省、地属各专科分会主办的学术年会,并盖有本省地属专科分会专用章。
2、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会议、学习班、培训班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岗位资质培训和各类业务管理培训。
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指派性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要求1、原则上参加学术会议须积极投稿发表学术论文,以扩大医院宣传和影响,论文(含大会交流论文、大会录用论文、个案报道)第一作者代表医院参加学术会议。
2、同一学术会议,原则上只限派一人参加(在赣州市召开的会议可适当放宽)。
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应以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为前提,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内容必须和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4、科室负责人或高级职称者每年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国内一次,省内一次;中级职称者每年可参加省内学术会议一次,其他人员视情况作适当安排。
5、全免费或半免费性会议及培训,可凭借主办单位邀请函审核后参加。
6、有科研经费的学科及课题组,为学科建设及科研课题需要,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的学术会议,参会条件及人员数可适当放宽。
7、境外召开的学术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
8、参加业务管理培训人员应符合举办培训部门下发的培训通知要求。
(三)审批程序申请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者,必须持会议正式通知书和参会论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确认其是否符合参会条件,符合参会条件的方可签署意见后报科教科审核,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最后经院长批准,报科教科登记备案后方可参会。
医院员工外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外出管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外出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确保医院声誉和形象。
第二章外出工作类型及审批第四条员工外出工作类型:1. 因公出差:参加学术会议、培训、考察等;2. 因公外出:办理业务、调研、慰问等;3. 因私外出:办理个人事务、探亲访友等。
第五条员工外出工作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外出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示,事后补办手续。
第六条出差审批权限:1. 因公出差:一般性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重大项目、跨地区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批;2. 因公外出:一般性外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重要外出由分管领导审批;3. 因私外出:一般性因私外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章外出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第七条员工外出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员工填写《员工外出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分管领导审批;2. 领导审批同意后,员工办理请假手续,并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3. 员工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医院工作正常进行;4. 员工外出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八条员工外出工作应注意以下事项:1.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2. 注意个人形象,维护医院声誉;3. 保守医院秘密,不得泄露;4. 外出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采取必要措施。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九条员工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1. 未按规定审批外出工作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2. 外出期间擅自改变行程、违反规定办理私事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3. 外出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泄露医院秘密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4. 外出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外出进修学习和参加学术会议暂行规定一、外出进修学习1、外出进修学习(3个月以上)须从专业发展出发,以德才选人,并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医生执业5年以上,护士执业1年以上)的医护人员。
2、每年年末由科教科(护理部)根据医院各专业发展的需要拟订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各科室根据情况每l-3年选派一名医护人员外出进修,根据进修申报情况,由科教科交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具体安排。
3、原则上不允许个人联系外出进修,特殊情况须事先征得科室负责人、科教科和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自行联系。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三年内暂不派出进修:①违反医德医风有关规定受处罚者;②病、事假超过一个月;③医疗事故的主要负责人;④上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未完成;⑤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5、进修期间须遵守进修接受单位的规章制度。
6、进修期间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特殊情况需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返院时,应事先征得进修接受单位同意并报请本院主管院长批准。
7、进修期间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
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须经进修接受单位同意。
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先由本人承担,待学习期满后,视进修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核准报销。
8、差旅费报销办法:大连市内,一个月报销一次;省内,一个季度报销一次;省外,半年报销一次。
交通工具标准按医院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
9、进修期间住宿由接受单位安排,按接受单位住宿收费标准报销,不能安排住宿的,原则上不派进修或按同城市安排住宿单位收费标准报销,超额部分自理。
10、进修期满须及时返院,返院后可休息1~3天。
上班后应分别向科室负责人及科教科(护理部)汇报学习情况,并递交进修证书及进修费用单据存档,在科内或院内就其所学专业进行汇报讲座。
11、进修人员应当根据所学专业情况和医院情况提出开展新技术工作计划。
12、进修后三年内不得调离医院,否则,由个人返还进修期间一切费用。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提高学术交流质量,促进医院学术水平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医务人员及医院职工,涉及外出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会议、研讨会、学术年会等活动。
第三条组织管理1. 医院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审核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相关工作。
2. 科教科(护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审批、经费报销等工作。
第四条申请与审批1. 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应提前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科教科(护理部)审批。
2. 申请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医务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1)学术会议通知或邀请函;(2)个人简历;(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必要性说明;(4)所在科室的意见。
3. 科教科(护理部)根据申请材料,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对申请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医务人员进行审批。
第五条经费管理1. 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经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会议费等,由医院统一安排。
2. 医务人员应合理使用经费,不得超出预算。
3. 经费报销流程:(1)医务人员提交报销申请及相关凭证;(2)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3)科教科(护理部)审批;(4)财务部门审核报销。
第六条交流成果1. 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后,应将所学知识、经验总结报告提交所在科室,并在科室内部进行交流。
2. 医务人员应积极撰写论文,将学术成果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提升医院学术影响力。
第七条考核与激励1. 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作为其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 医院对在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果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制度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制度第一条外出参加会议分为指令性会议和非指令性会议。
指令性会议是指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医院必须派员参加的会议及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参加的会议、短期培训和省专委会委员会议。
其他为非指令性会议。
指令性会议由医院统筹安排。
非指令性会议由参会人员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参会。
第二条凡本院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凭大会交流论文通知,由科室安排,医务科或护理部资格审查,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报院长审批,方可外出参加本专业学术会议及报销。
参加境外学术会议应经院办公会研究同意。
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到医务科填写外出学习审批表。
免费学术会议参会人员资质和审批程序同上。
第三条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只参加本人所在学术团体(如中华医学会、医师协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及各专业分会、各专业权威核心期刊杂志社和四川省、XXX市的相应学会)组织的全国、四川省(含西南片区)、XXX市(各川东北片区)的学术会。
其他各类杂志社、上述学术团体以外的地方分会、非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不属参会之列。
第四条初、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担任本专业负责人的除外)每年参加省内学术会议不超过一次,且主要为市级(含川东北片区)的本专业学术会议。
高级职称人员每年可参加省内或省外学术会议一次,专委会委员参加专委会不受次数限制。
第五条学术会议结束后,应书写书面汇报材料,各交医务科、院办各一份存档,并将学到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在本科进行交流,条件许可的要推广应用,必要时还可由医教科组织进行全院专题讲座。
拒绝者,费用自理。
第六条凡经程序审批的学术会议,全部费用(含旅差、住宿、会务费等)的80%由医院承担,个人承担20%;上级或主管部门的指令性会议,经医院委派参加的,由医院承担。
医院组织外出交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规范医院组织外出交流学习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医技、行政、后勤等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外出交流学习的目的、范围、程序、管理及考核等,确保外出交流学习活动有序开展。
第二章目的与范围第四条目的:1. 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学习借鉴先进医院的管理经验;2. 促进医院学科发展,提高诊疗技术水平;3. 培养医院人才,提升员工综合素质;4. 拓展医院合作渠道,促进医院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范围:1. 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培训班、研讨会等;2. 前往国内外先进医院进行实地考察、交流学习;3. 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项目合作等。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六条申报与审批:1.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出交流学习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请主管院长批准;2. 主管院长审批通过后,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培训与考察:1. 参加培训的人员需提前了解培训内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2. 参加考察的人员需了解考察医院的概况、特色和优势,做好考察报告。
第八条考核与评价:1. 外出交流学习结束后,参加人员需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学习收获、心得体会、改进措施等;2. 科室负责人对参加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成果、实际应用等;3. 院领导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对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九条外出交流学习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考察费等。
第十条费用报销:1. 参加人员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凭发票和报销单据,向财务部门申请报销;2. 费用报销严格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医院外出学习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师、医技人员等。
第三条外出学习计划1. 外出学习计划应结合医院发展需求、科室业务特点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
2. 外出学习计划应包括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地点、学习方式、预期目标等。
3. 外出学习计划应提前一个月向医院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外出学习审批1.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提交至医院行政部门。
2. 医院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外出学习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
3. 经批准的外出学习计划,由医院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并通知相关人员。
第五条外出学习纪律1. 外出学习期间,医务人员应遵守学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学习单位的领导和同事。
2. 外出学习期间,医务人员应认真参加学习,不得擅自离岗。
3. 外出学习期间,医务人员应做好学习笔记,总结学习经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外出学习结束后,医务人员应向科室负责人提交学习总结报告,分享学习成果。
第六条外出学习费用1. 外出学习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学习资料费等。
2. 外出学习费用由医院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3. 外出学习费用报销应提供相关票据,如交通票据、住宿发票、餐饮发票等。
第七条外出学习考核1.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结束后,医院行政部门对学习成果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学习笔记、学习总结报告、实际操作技能等。
3. 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晋升、评优、培训等工作的依据。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将更好地管理外出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为医院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同时,医务人员在外出学习过程中,应珍惜机会,努力学习,为医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步发展,增强医院发展后劲,不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鼓励医务人员外出参加进修学习的同时,保证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科研经费的合理开支使用,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习及进修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规定(一)参会条件1、学术会议必须由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防痨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等)主办,并盖有一级学会学术会务部专用章或经一级学会批准的本省、地属各专科分会主办的学术年会,并盖有本省地属专科分会专用章。
2、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会议、学习班、培训班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岗位资质培训和各类业务管理培训。
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指派性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要求1、原则上参加学术会议须积极投稿发表学术论文,以扩大医院宣传和影响,论文(含大会交流论文、大会录用论文、个案报道)第一作者代表医院参加学术会议。
2、同一学术会议,原则上只限派一人参加(在赣州市召开的会议可适当放宽)。
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应以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为前提,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内容必须和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4、科室负责人或高级职称者每年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国内一次,省内一次;中级职称者每年可参加省内学术会议一次,其他人员视情况作适当安排。
5、全免费或半免费性会议及培训,可凭借主办单位邀请函审核后参加。
6、有科研经费的学科及课题组,为学科建设及科研课题需要,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的学术会议,参会条件及人员数可适当放宽。
7、境外召开的学术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
8、参加业务管理培训人员应符合举办培训部门下发的培训通知要求。
(三)审批程序申请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者,必须持会议正式通知书和参会论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确认其是否符合参会条件,符合参会条件的方可签署意见后报科教科审核,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最后经院长批准,报科教科登记备案后方可参会。
医院外出培训学习制度
医院外出培训学习制度一、培训学习的目的和意义医院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组织,医护人员需要时刻跟进行业最新的发展趋势和技术知识,并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
因此,外出培训学习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医护人员拓宽视野,增加知识储备,并且与其他医疗机构和专家进行交流,从而提高医护人员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水平。
二、培训学习的形式和内容1.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医院将会组织医护人员参加行业内有重要影响力和学术价值的会议。
医护人员可以通过学术交流、专题讲座和学术研讨等形式,了解最新的医疗技术、新药品研发以及疾病治疗方案等相关内容。
2.参观其他医疗机构和专家讲座:医院将组织医护人员进行对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参观学习,并邀请行内专家进行讲座。
医护人员可以通过实地考察和专家授课,了解其他医疗机构的管理模式和服务理念,学习其他医疗机构的先进经验,提升团队协作能力和医疗服务质量。
3.参与委员会、学会和协会活动:医护人员可以参与行业内的委员会、学会和协会活动,深入了解该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前沿技术,与同行进行交流和合作,并通过学术研究和经验分享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培训学习的安排和流程1.学院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和安排培训学习活动,包括确定培训形式和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和流程,预订培训场所和发放学习材料。
2.医护人员根据学院的安排参加培训学习活动,并将学习成果进行总结和分享。
3.学院将根据培训学习活动的实际效果对医护人员进行评估和考核,并进行奖惩措施。
四、培训学习的费用和支持1.培训学习的费用由医院承担,包括会议费用、差旅费等。
2.医院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帮助医护人员选择适合的培训学习机会,并提供相关的学习资源、文献和资料。
3.学院将对医护人员参与培训学习活动的表现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将合格者予以奖励,激励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培训学习。
五、培训学习的监督和管理1.学院将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对医护人员的参与情况、学习内容和学习成果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后续参考。
医院外出学习、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学习、进修管理制度1、外出学习(1)参加各级学术会议或学习班,原则上每年每科限定一次。
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在临行前一日到科教科办理审批登记手续,经院长审批后方可参加。
(2)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必须是中华医学会(专业分会)、省、市医学会会议。
杂志社举办会议原则上不参加。
参加会议要求专业对口,并且是本专业医学会举办的会议。
(3)参加学习后向科教科提供所学习资料及学术会议记录或音像资料,由科教科存档备案,并向本科室传达会议(学习)内容,必要时向全院传达。
将所学知识推广应用,收到实效。
对收不到实效的科室、个人,外出学习从严控制。
(4)报销标准1)由医院派出参加各级行政机关指令性学习,会务费报销100%。
2)因引进仪器、设备或医院开展的新项目培训,报销100%。
3)各级学会理事、委员,参加换届选举会议时,报销100%。
交通、住宿费按标准报销。
4)各科室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每年年初向科教科报计划可派一名学术带头人,参加国内专业技术学习班,经科教科审查,主管院长、院长批准方可参加,费用100%报销,但记入科室成本。
(5)学习地点原则上以东北地区或北京以近为限(中级不出省,副高到北京)。
2、外出进修(1)科教科根据医院总体目标、科室发展、新项目开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进修计划。
(2)各科室进修计划由进修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根据专业发展需要、个人表现等情况,择优选拔,首先制定科室培训目标和计划,于年初报科教科。
(3)科教科汇总科室申请,按照重点学科、业务骨干优先的原则,审核上报申请材料,经业务院长批准后,作为年度计划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予以落实。
(4)进修人员外出进修前到科教科、医务部、人事劳资科、绩效办、院办备案,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单位的制度,服从管理。
(5)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照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不得擅自延长或提前结束进修时间。
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进修时间,则需本人提出申请,报科室主任、医务部、科教科、人事劳资科、绩效办、院办批准。
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
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
是指民营医院为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诊疗能力而规定的员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或进修学习的规定和安排。
具体制度安排如下:
1.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民营医院可以安排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以便他们了解最新的医疗进展和研究成果。
医院可以根据需要和经费状况,确定每个医务人员参会的次数和规模。
2. 参加培训班:民营医院可以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培训班,针对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管理能力、沟通技巧等方面进行培训。
医院可以拨付经费用于培训费用、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3. 进修学习:民营医院可安排医务人员外出参加短期或长期的进修学习,例如赴国内外知名医院、大学或研究机构学习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
医院可以根据医务人员的学历、岗位要求和岗位空缺情况,制定进修学习的时间和地点。
4. 外出进修经费支持:民营医院可以设立相应的经费支持措施,用于医务人员的外出进修,例如设立进修学习经费专项,拨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费用。
5. 外出进修考核制度:民营医院可以制定外出进修的考核制度,包括学习成果的考核、回馈与应用情况的考核等,以确保医务人员的进修学习能够顺利进行和应用到工作实践中。
通过以上制度的规定和安排,民营医院可以促进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也能够吸引更优秀的医务人员加入和留在医院,提高医院的竞争力。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制度2.参加国内学术活动,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院办公会备案。
3.参加工作会议、评审会、鉴定会等,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院办公会备案。
4.参加研究班,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院办公会备案。
5.参加国家、省市级学术团体委员及以上职务和承担攻关课题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院办公会备案。
七)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1.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人员应当提前报备,并报告出行时间、地点、参加活动名称、目的和内容等情况,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院办公会备案。
2.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期间,应当按照医院规定请假,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3.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期间,不得从事与学术活动无关的商业活动。
4.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八)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经费1.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经费,应当由参加人员所在科室承担。
如需医院统一安排经费,应当提前报院领导批准。
2.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期间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应当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制度的处理1.未按照规定报备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一律取消参加学术活动资格。
2.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一律取消参加学术活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违反经费管理规定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本制度由医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为了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和专业学术会议,需要持正式邀请函,并上报参会论文。
在审批过程中,科室正、副主任需要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审批,并上报请假审批报告表。
高级职称人员的审批程序与之略有不同,需要按照科室主任、教学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院领导的程序进行审批。
而中、初级职称人员则需要按照科室主任、教学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程序进行审批。
3.对于护理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需要经过科室护士长、科主任、护理部的程序审批。
七)经费保障1.参加专业学术会议和研究班的差旅费和住宿费由所在科室承担。
医院职工外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职工外出管理,提高医院工作效率,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调研等活动。
三、外出审批程序1. 职工外出需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经费预算等。
2. 科室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审核,同意后报科教科或护理部审批。
3. 科教科或护理部对申请进行审核,同意后报分管院长批准。
4. 经批准的外出,职工需填写《医院职工外出申请表》,经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外出纪律要求1. 职工外出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接受单位的各项规定。
2. 职工外出期间,应按时参加各项活动,不得擅自改变行程或无故迟到、早退。
3. 职工外出期间,应自觉维护医院形象,不得有损医院声誉的行为。
4. 职工外出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返回,应向科室负责人、科教科或护理部报告。
五、外出经费管理1. 职工外出经费严格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 职工外出期间,应合理使用经费,不得浪费。
3. 职工外出经费报销,需提供相关凭证,经科室负责人、科教科或护理部审核后,报财务部门审批。
六、外出考核与评价1. 职工外出结束后,科室负责人应对职工外出期间的表现进行评价,并填写《医院职工外出考核表》。
2. 科教科或护理部对职工外出情况进行汇总,对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表彰。
3. 对违反外出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职工,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外出培训学习制度
医院外出培训学习制度1. 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竞争日益加剧,医疗行业的发展也更加需要不断地更新和完善知识和技能,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因此,本医院制定了外出培训学习制度,以使医院职工能够获得更广泛的知识和经验,并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
2. 目的本制度旨在帮助医院职工拓宽视野、提高个人技能和素质、增强务实能力,扩大知识面、深入学习、提升综合素质与竞争力。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职工的外出培训学习。
4. 培训安排1.培训时间: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和学习计划,在业余时间、节假日或休息时间进行培训学习。
医院也会根据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培训时间和地点,确保职工能够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和学习计划。
2.培训内容:医院将不定期发布内部或外部培训公告,提供不同目的、主题的培训课程和学习机会。
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选择相应的培训内容进行学习。
3.培训形式:培训形式包括线上、线下、远程、集中等多种形式。
职工可以根据培训计划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培训形式。
4.培训费用:医院将为职工提供一定的培训经费补贴。
经费管理部门将根据职工申请的培训内容、时间和费用,进行合理补贴。
5. 申请流程1.提交申请: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习计划,向人事部门提交相应的培训申请。
申请应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和费用等详细信息。
2.审批流程:人事部门将审核职工的培训申请,根据职工的申请情况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申请,并给出相应的审批结果和意见。
3.培训安排:医院将根据职工的申请和审批结果,安排相应的培训时间和地点,并提供相应的经费和教材等支持。
6. 培训考核和管理1.培训考核:医院将根据职工完成培训任务和学习计划的质量和数量,对职工进行相应的培训考核和评价。
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工晋升、调整岗位、获得奖金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2.培训管理:医院将建立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外出培训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每位职工能够真正从培训学习中受益和成长。
医院员工外出学习制度规定
关于技术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的规定
院属各科室:
为了提高医院品牌知名度和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更新知识,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医院发展,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凡在本院正式任职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可参加一次全国性专业技术学术会议,学术会议结束归院后应向医务科及院领导汇报学习心得体会,并将所学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于临床。
二、凡参会人员必须持有所从事专业学术会议主办单位正式邀请函或通知。
三、凡任科室副主任(主任助理)或主诊医师以上人员可全额报销本次会议交通费、会务费、资料费、住宿费。
四、其它卫生技术人员经批准参加上述会议可报销交通费、会务费、资料费、住宿费总额的80%。
五、参加学术会议或专业学习班,交通费只限本次会议直行线路,限乘火车硬卧、轮船三等仓以下标准(特殊交通工具必须由院主要领导批准)。
六、凡参加学术会议或学习班的人员归院后必须在本院工作一年以上,按培训费用的额度定工作年限,详见《培训培训协议书》,否则将退回所报费用的200%o
七、确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而派出参加学习人员由医院主要领导决定,不在此规定范围之内。
八、凡外出培训人员,原则上利用个人休息时间,不得占用上班时间,特殊情况需总经理审批。
九、凡准备参会人员,均需在参会前(最迟在会议前一周内)将会议(培训I)通知或邀请函送至院办公室登记,以便医院了解会议(培训)内容和安排工作,经医院办公室和院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准予参加会议(培训),否则不参加会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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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医疗活动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医疗活动管理制度
一、外出医疗活动的界定: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含:由他方赞助的各种学术会议、观摩、考察等)、外出进修学习、外出会诊、手术、讲学、医疗协作等各项活动。
学术会议另有管理规定,不在本管理制度范围之内。
二、医务人员未经医务科批准,不准私自外出会诊、更不准擅自用医院的医疗器械、处方、化验检查单等各种用品外出行医。
三、凡外单位邀请我院医务人员外出会诊、手术、医疗协作等各项活动尽量安排在周末,由邀请单位出具公函与医务科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外出进行医疗活动。
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电话联系,由医务科通知,科主任安排,事后到医务科办理有关手续。
四、节假日期间急症会诊由医院总值班或医疗值班安排,事后到医务科补办手续。
否则,均视为私自外出。
五、外出参加非主管部门组织的义诊及医疗卫生宣传等项活动,须经医务科及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六、参加由他方赞助的各项活动,应该严格按请假制度办理相关手续,报请有关科室及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
七、对私自外出行医者,如发生医疗纠纷或其他事件,后果一律由外出者本人负责。
同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经教育不改者,取消外出资格一年;情节严重者,经医院讨论批准后低聘一年。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的行为,确保外出学习、培训活动的有效开展,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内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和非医务人员。
三、基本原则1.团队管理原则。
医院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和外出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2.实用性原则。
外出学习、培训活动应紧密符合员工从事的工作内容,能够带来真实的成果。
3.公开透明原则。
医院要及时公开活动信息、报名名单、培训内容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4.管理严格性原则。
员工外出学习、培训应经过严格审核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权益得到保障。
四、程序与职责1.培训计划编制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以及培训形式和时间安排。
2.报名与审核(1)培训计划公布后,工作人员填写报名表,注明个人信息、所报名的培训项目等。
(2)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名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初步筛选。
(3)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初步筛选通过的员工进行面试、考核,最终确定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名单。
3.安排出行和资金保障(1)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名单编制预算,确保经费使用合理。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调出行事宜,根据人员名单涉及的出行地点、时间等,安排差旅和住宿。
(3)工作人员应根据规定提前请假,并进行补助申请。
4.培训后评估和总结(1)外出学习、培训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需要提交学习报告,说明所学内容和对工作的影响。
(2)人力资源部门组织专人对外出学习、培训活动进行评估,主要从专业能力提升、工作态度改进、学习成果应用等方面进行评估。
(3)医院相关负责人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对外出学习、培训活动进行总结,形成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培训活动提供参考。
五、违规处理1.个人虚报或隐瞒个人情况参加培训的,取消其培训资格。
医院外出参会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参会的行为,提高参会效果,确保医院工作人员在外出参会期间的安全与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培训班、研讨班等。
三、参会条件1. 参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能够代表医院参加相关活动。
2. 参会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 参会人员应服从医院安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四、参会审批流程1. 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业务需求,提出参会申请。
2. 科室负责人将参会申请报送至科教科审核。
3. 科教科对参会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4. 院长办公会根据科室需求和审核意见,审批参会人员。
五、参会纪律1. 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
2.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尊重会议组织者和发言者。
3. 参会人员应认真聆听会议内容,积极提问、交流,提高参会效果。
4. 参会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六、参会经费管理1. 参会经费包括差旅费、住宿费、会务费等。
2. 参会经费由科室负责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 参会经费使用情况应及时向科教科报告。
七、参会成果转化1. 参会人员应将所学知识、技能和经验及时应用于临床实践。
2. 参会人员应定期向科室汇报参会成果,并撰写心得体会。
3. 科室负责人应组织参会人员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分享参会成果。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科教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3. 本制度如有修改,由医院正式发文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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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员工外出开会、进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外出学习、开会管理,保证外出学习、开会质量,有效推广学习经验、传达会议精神、促进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外出学习、开会,由医院领导批示,综合办公室安排。
2、医院安排人员外出学习、开会,如有非常特殊情况人员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在医院组织前,提前上报综合办公室,以便应急调整。
3、科室主任以书面形式明确指定外出学习(开会)人员外出时的工作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如果科室主任不指定代理人,那么外出学习、开会人员的所有工作就由科室主任负责处理。
4、外派人员在学习、开会结束后,必须及时(24小时内)向综合办公室汇报,回医院当天或3天内(根据开会或学习内容紧急程度确定),送交学习资料和一份学习报告至综合办公室。
由综合办公室根据学习、开会内容,安排合适的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5、在外开会人员必须遵守开会单位的活动安排,不缺席,认真学习,记好笔记。
6、外派学习人员应遵守合作医院的规章制度,注意维护个人和本院形象。
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合作单位处分的,医院将视同在本医院内的违规行为,按医院制度追加惩处。
7、外派学习人员凭院长批准的文件在财务部借款,无批准文件的,财务部不给办理借款手续。
8、外出学习、开会期间要保持24小时开机(上班、开会时要保持静音),接到患者电话后明确告知对方自己不在医院,但是自己要把他们的问题转告给医院的代理人,并由代理人为他们处理,并且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代理人有关事项。
9、外出人员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安全,严禁乘坐不安全交通工具。
10、学习(会议)结束后应按时返院,如遇特殊情况超过预定天数,应及时与医院联系请假,超出部分返院后补请销假手续,否则按缺勤处理。
外派人员如有逾期不归、学习开会期间从事超越学习范围的业余活动或擅自更改学习方向与内容等行为时,若涉及法律责任,应由外派开会人员自负,与医院无关。
11、外出学习、开会费用在完成汇报、上交材料后,由院长签字,到财务科报销。
12、外出学习(开会)人员应在医院指定或与医院约定的医院或单位及专业进行学习(开会)。
如需要变更,应事先通知医院,并得到医院的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并赔偿医院已支付的全部学习费用。
13、外出学习(开会)人员在学习期间患有不能继续学习(开会)的疾病时,应接受医院指令,终止学习,返回医院,并依有关规定处理。
14、外出学习(开会)人员如在学习(开会)期间辞职或擅自退出,应向医院交纳医院所负担的全部学习(开会)费用的二倍赔偿。
15、外出学习(开会)人员参加学习(开会)后,未合格通过开会机构颁发的开会合格的成绩单、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按医院相关制度从外出学习(开会)人员薪酬及工作保证金中扣除医院为外出学习(开会)人员已缴纳的相关学习(开会)费用(包括开会费、交通费、伙食补贴等)。
16、费用报销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5年7月8日
附件:外出学习(开会)表
平凉惠君医院外出学习(开会)表学习(开会)参加人
学习(开会)名称
科室主任意见
院长意见
学习(开会)期间代理人指定人签字
学习(开会)学习(开会)地点
起止日期实际天数
获得证书(文件)编号
学习(开会)主要内容:
填表人填表时间
学习(开会)书面资料归档情况综合办公室确认:
学习(开会)讲习情况院长确认:
说明:
1、本表适用范围:安排的各类外出学习、开会事项。
2、本表由参加人填写,财务借款时凭此表的领导审批意见办理。
3、出差人到财务部报账时需有综合办公室关于存档的签字,否则财务部不予处理。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综合办公室存档,一份复印件交财务部报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