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我国在改革开放后推出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养老保险参保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着越来越大的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出发,探讨其所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风险(一)市场风险市场波动是投资基金最常见的风险之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也不例外。
随着市场变动,基金的净值会发生变化。
若市场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基金造成一定的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基金中所选择的投资产品无法及时变现的风险。
此类投资产品不具备良好的流动性,使得基金拥有的资产无法快速变现。
这种风险尤其针对长期投资的资产。
(三)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投资基金中的投资产品无法偿还其借款或还款能力较低的机构(企业或财务机构)的风险。
这种风险尤其对于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需要仔细评估和管理。
(四)汇率风险在全球化经济的大背景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对象已经辐射到了全球各地。
然而,汇率的波动和变化会影响基金的收益。
基金的投资对象需要与本币之间的汇率风险有关,尤其是对外汇市场进行大规模投资的基金。
(五)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投资的政策或法规变化可能对基金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政府举办的,投资运营的过程中与政策和法规息息相关,政策的未来变化可能会对基金的投资产生影响。
(六)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投资基金过程中由于投资经理或财务人员的错误或疏忽而导致基金遭受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的存在会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稳定和长期盈利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风险防范措施(一)市场风险控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该制定科学的投资战略,明确投资标的和投资期限。
同时,也应该加强对经济和市场的研究、分析,采取定期审查和修订的方法控制市场风险。
(二)提高流动性流动性风险可以通过不断提高运营过程中的资产流动性来降低。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3.11.25•【文号】金规〔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1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规〔2023〕13号各监管局,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家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将《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11月25日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养老保险公司监管,规范养老保险公司经营行为,保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修订)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养老保险公司,是指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主要经营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和养老基金管理业务的专业性人身保险公司。
前款所称养老基金,是指养老保险公司接受委托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等养老资金。
第三条养老保险公司应当走专业化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聚焦养老主业,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四条养老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第五条养老保险公司设立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7.02.01•【文号】财社[2007]8号•【施行日期】2007.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2月1日财社[2007]8号)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天津、山西、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新疆、湖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因做实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的资金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
为做好此项工作,财政部会同劳动保障部制定了《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附件: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因做实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的资金(以下简称中央补助资金)的投资运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根据国务院确定的相关补助政策,对做实个人账户省份给予的资金补助及其收益。
第三条中央补助资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条中央补助资金由做实个人账户的省级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政府)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投资运营。
第五条省级政府应与社保基金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社保基金会应在签署相关协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文件报送财政部、劳动保障部。
第二章投资运营第六条中央补助资金根据第一章第五条规定的协议拨入社保基金会指定的专门账户。
国家养老金管理办法
国家养老金管理办法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养老金的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为此,国家制定了养老金管理办法,以确保养老金的有效运营和管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本文将对国家养老金管理办法进行全面阐述,并提出一些建议。
第一部分:养老金概述国家养老金是指由政府主导,通过社会投保方式筹集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旨在为退休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养老金的筹集主要依靠社会统筹和个人缴纳,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二部分:养老金管理责任国家养老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各方的管理责任和职责。
首先,政府应该建立养老金管理机构,负责养老金的收支核算、基金投资管理等。
其次,社会保险机构应积极履行养老金的代理管理责任,确保养老金的安全运营。
此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也应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
第三部分:养老金投资管理国家养老金的投资管理是保证养老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保证养老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养老金的投资应均衡、多样化。
养老金管理办法规定了养老金投资的原则和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的程序。
同时,养老金投资管理要求合理避免风险,严格控制投资比例,以确保养老金能够稳定增值。
第四部分:养老金发放规则养老金的发放是国家养老金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养老金的发放应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确保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能够及时领取养老金。
此外,管理办法还要求建立完善的养老金领取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养老金的监督和审计,防止养老金的滥用和浪费。
第五部分:养老金管理办法的改进建议为了进一步完善养老金管理办法,提高养老金管理效率和公平性,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加强养老金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确度。
2. 完善养老金投资管理的风险评估和风控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3. 加大对养老金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维护养老金系统的公平和公正。
4. 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和商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形成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5. 加强政府对养老金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与管理
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与管理养老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所需而设立的一种保障机制。
目前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这些基金的投资与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来看看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与管理情况。
一、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是为了增加基金的收益,从而提高养老保险金的支付能力。
在投资方面,我国采取了多元化的投资策略。
其中包括股票、债券、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的投资。
1. 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是养老保险基金中最具风险的一种投资方式。
但是,由于股票市场的高风险性和投资成本高的特点,养老保险基金对股票投资的比例一般不会超过30%。
2. 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是养老保险基金中相对稳妥的一种投资方式。
债券的收益相对稳定,对风险控制有一定的保障作用,因此是养老保险基金中的重要投资方式之一。
3. 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相对保守的投资方式。
虽然收益较低,但是具有资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是基金投资的主要选择之一。
4. 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投资股票和债券市场的方式。
它由基金管理公司管理,持有一篮子股票和债券,具有多样化投资的优势。
目前,证券投资基金在养老保险基金中的占比越来越高。
二、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是指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监督、管理和使用等操作的过程。
好的基金管理能够确保基金安全、合规、高效运作,从而有效地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使养老保险制度更为可持续。
1. 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是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实际操作主体。
我国的基金管理机构主要有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地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等。
这些机构承担着基金的管理、运作和监控等职责。
2. 基金管理规章制度基金管理规章制度是指对基金管理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规定和措施。
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对基金管理制度进行了规范,包括《基金法》、《社保基金监管条例》等。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是什么,如何管理
基本养⽼保险基⾦管理办法是什么,如何管理基本养⽼保险基⾦管理办法是什么⼀、基本养⽼保险基⾦管理办法、如何管理1、全省基本养⽼保险基⾦,实⾏“统⼀管理、计划收付、两级调剂、分级负责”的管理⽅法;采⽤全额征集和全额拨付的结算⽅式。
2、基本养⽼保险基⾦实⾏统⼀管理。
其中,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由省直接管理;各市地、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由市地代管。
3、省政府每年初根据全省及各市地上年度基本养⽼保险基⾦收⽀决算情况,在综合考虑职⼯参保覆盖率、⼯资增长率、基⾦收缴率、清还企业⽋费率、追⽋挤占挪⽤基⾦率和离退休费⽤增长变化等因素的基础上,向各市地、⾏业下达基⾦收⽀和上缴下拨计划。
各市政府、⾏署和⾏业主管部门根据省下达的计划,向各县(市、区)和企业下达分解计划。
4、基本养⽼保险基⾦实⾏收⽀两条线管理。
省设⽴社会保险基⾦财政专户(总户),市地、县(市、区)设⽴社会保障基⾦财政专户(分户)。
各市地、县(市、区)收缴的基本养⽼保险基⾦,按省、市地下达的基⾦下缴计划分别上缴省、市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省、市地社会保险基⾦财政专户(总户、分户)。
省及各市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积累的基⾦,除预留相当于2个⽉的⽀付费⽤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专户。
5、各级政府必须严格执⾏上级政府制定的基⾦收⽀和上缴下拨计划,除遇重⼤⾃然灾害和特殊情况外,计划⼀般不作调整。
对不按规定上缴基⾦的,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会同财政部门直接从其社会保险基⾦财政专户中划拨。
6、各市地(不含济南、青岛)按省下达的基本养⽼保险基⾦征收额的⼀定⽐例(1999年按10%),按⽉提取省级统筹调剂⾦。
按照省下达的基⾦收缴计划,基⾦收⽀相抵有结余的市地,按⽉上解调剂⾦。
完成省下达的基⾦收缴计划后,基⾦收⼊不⾜⽀付离退休费⽤的市地,先⽤本市地提取的省级调剂⾦予以弥补;仍不⾜的,从本市地历年滚存结合基⾦中⽀付;结合基⾦⽤完后,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下拨差额。
管理制度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办法随着社会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养老保险制度变得日益重要。
为了确保养老金的安全性和合理运用,制定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管理制度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办法,并提出一些建议。
1. 资金使用原则与规定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规定:1.1 专款专用:养老保险资金应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该资金旨在满足参保人员的养老需求,因此任何非法或违规使用都是不可接受的。
1.2 政府监督:政府在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政府应监督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确保合规性与透明性。
1.3 合理投资:养老保险基金应合理投资,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与增值。
投资应根据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情况进行科学配置,以最大程度地实现资金的增值。
1.4 风险控制: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需要同时关注收益和风险。
合理控制投资风险,降低资金损失的可能性。
1.5 公平公正: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应充分考虑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禁止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确保资金的公平公正分配。
2. 资金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养老保险资金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机构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科学运营。
2.1 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管理委员会应由政府、保险机构和代表参保人员的相关利益相关方共同组成。
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和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
2.2 规范管理人员资质与责任:养老保险资金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背景和资质,同时对其职责与义务有明确规定。
管理人员应诚实守信,履行好保管和运用资金的职责。
2.3 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受到有效的监管和制约。
包括资金流程的审计、风险评估和内部审查等方面的工作。
3. 资金使用监督要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防止滥用,需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措施。
3.1 强化审计监督:对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原则,并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
国务院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2015年8月23日
国务院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2015年8月23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法明确: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行为,保护基金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
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第四条养老基金投资应当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第五条养老基金投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养老基金投资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合同,受托机构与养老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合同、与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机构)签订投资管理合同。
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权利义务,依照本办法在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中约定。
第六条养老基金资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
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不得将养老基金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第七条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因养老基金资产的管理、运营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养老基金资产,权益归养老基金所有。
第八条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工作方案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工作方案其次,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筹资、运营和管理工作。
该机构应当设立独立的监督部门,加强对基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基金的资金安全和正常运转。
同时,加强对参保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缴费按时足额,杜绝违规提取和滥用保险金等行为。
第三,提高基金的收益率。
运用基金进行投资运营,通过投资股票、债券、房地产等渠道,提高基金的收益率。
同时,加强对投资运营的风险控制,确保基金的资金安全。
通过提高基金的收益率,可以增加基金的筹资规模,提高保险金的支付能力。
第四,优化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特点,制定差异化的养老保险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障。
同时,加强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形成综合保障体系。
通过优化制度设计,可以提高参保人员的积极性和满意度,促进基金的筹资和发展。
最后,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认知和理解,增强参保意识和缴费意愿。
同时,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参保人员管理和监督的能力。
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可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和缴费率,为基金的筹资提供更多的支持。
综上所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筹资工作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基金、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收益率、优化制度设计以及加强宣传和教育等多方面的措施来实现。
只有全面推进这些工作,才能够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安徽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
安徽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预算宏观调控,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皖政…2009‟109号)、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执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
全省统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全省统一个人账户规模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全省统一基金管理办法和制度。
全省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支付标准。
第三条按照“统一政策、统一预算、两级编制、省级汇总、调统结合”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对基金实行一级调剂、两级核算。
即:由省对全省基金实行统一预算,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省对各市和行业(以下将“各市和行业”统称为“各市级统筹地区”)实行基金调剂,市对所辖县(市、区)和行业内实行统收统支;各市级统筹地区年度内基金不足时,按规定向省级申请调剂。
各市级统筹地区实施省级统筹前历年结余基金和省级统筹后年度新增结余基金仍留存当地,由省级授权管理和使用;结余基金的具体数额以基金审计的结果和2009年度当期收支结余之和为准。
第二章基金收支预算编制第四条建立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
每个年度末,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统一布臵下一年度基金预算编制工作。
基金收支预算编制分三个阶段:预算编制准备阶段、一上一下阶段、二上二下阶段,按“两上两下”程序进行。
(一)预算编制准备阶段。
由各市级统筹地区做好基础数据收集、分析等预算编制相关准备工作。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标准与限制规定解析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标准与限制规定解析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与投资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为了规范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标准与限制规定。
本文将对这些规定进行解析。
一、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根据《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股票、债券、银行存款、基金、国债等。
其中,股票和债券是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投资品种。
养老保险基金可以通过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和债券来获取投资回报。
二、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我国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比例进行了明确的限制。
根据《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养老保险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不得超过30%,债券投资比例不得超过40%。
这些限制旨在规避投资风险,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稳健运营。
三、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作管理为了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作管理,我国规定了投资运作管理的要求。
首先,养老保险基金需要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的投资决策和运作。
其次,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作需要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环节。
最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作需要进行定期的审计和公开报告,确保透明度和合规性。
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风险与挑战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面临着一定的风险与挑战。
首先,市场风险是最大的风险之一,股票和债券市场的波动性使养老保险基金可能面临损失。
其次,信用风险是另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债券发行人的信用状况可能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造成影响。
此外,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也是需要仔细考虑的因素。
五、养老保险基金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养老保险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其未来发展趋势也备受瞩目。
一方面,养老保险基金将更加注重风险管理与回报优化,通过多元化投资布局来降低风险并提高收益。
另一方面,科技的发展将为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带来新的机遇,例如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领域的投资可能成为未来的热点。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建议(doc 12页)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建议(doc 12页)一、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制度设计背景分析1997年国务院正式通过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从此,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开始统一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但是,由于改革前已退休职工和在实施个人账户管理前已经参加工作但尚未退休的职工,他们的账户中没有基金积累,同时国家又没有对这部分职工账户空缺的部分给予补偿;另外,为兑付现收现付制下的老职工养老保险费,个别地方还出现了挪用新职工个人账户缴费额的现象。
这些问题都导致了相当多省市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是名义存在,实质上没有基金积累,仍以“空账”运行。
这种现状不论在制度上,还是在未来养老保障中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为了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国家从2001年起率先在辽宁实行试点性改革,至2003年,试点省市已扩大到黑龙江和吉林两省。
城镇养老保险试点的重点内容是“在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础上,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实账运营,保持企业缴费率水平不变,同时采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补充社会保险基金,不增加企业负担,不降低离退休人员待遇。
”该方案仍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但与1997年的规定相比,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个人账户由空账变为实账,二是基金管理由混账管理改为分账管理。
2006年,国务院决定:继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之后,将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省市扩大到上海、天津、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和新疆。
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主要内容是: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基金完全积累,并与个人账户记帐额相匹配。
2006年试点再扩大,委托全国社保基金运营, 9月务院批复扩大试点的八省(区、市)做实个人账户实施方案,方案沿用了“黑吉模式”。
方案指出: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与社会统筹基金实行分别管理。
浅谈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
浅谈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
张昕伟;邓卜玉
【期刊名称】《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年(卷),期】2009(000)012
【摘要】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起进行了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一社会统筹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的改革,相应的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也由现收现付制转变为“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部分积累制。
但是由于新旧制度转轨,养老金缺口很大,个人账户实际上变成“空账”,从而潜藏着巨大的支付危机。
如何弥补巨大的资金缺口,除了多渠道筹集资金外,对基金进行有效的投资运营,实现其保值增值也至关重要。
然而,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余额没有进行市场化的投资运作,所以基金管理的重点主要集中于基金的征缴、支付上,并不十分关注基金如何在市场上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
但是随着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的分账管理,个人账户的做实,对其保值增值是必然要求。
【总页数】1页(P31)
【作者】张昕伟;邓卜玉
【作者单位】双鸭山矿业集团矿区社保局;双鸭山矿业集团矿区社保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
【相关文献】
1.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研究 [J], 徐颖;杨伟明
2.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体制分析--论我国应采取多元化的养老保险基金运作模式[J], 谭妍
3.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筛选机制 [J], 张月
4.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投资组合研究——OECD典型国家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对比分析 [J], 符波
5.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J], 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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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7.06.30•【文号】财社〔2016〕101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正文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6月30日)财社〔2016〕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总体要求(一)本通知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二)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的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三)基金应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
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基金,基金不得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不得用于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
各级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四)经办机构为每个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五)基金实行预算管理,具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基金收入管理(一)基金应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筹集。
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擅自减免。
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补助政策及弥补基金收支缺口的需要安排补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拨付手续。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相关方案2019最新消息.doc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相关方案2019最新消息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相关方案最新消息人社部:养老金投资管理办法将上报国务院国有资本划拨社保基金工作机制建立4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举行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截至去年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的结余已经超过3.5万亿元,所以投资保值增值的问题非常迫切,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相关方案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党中央、国务院。
同时,国有股减转持社保基金这个渠道正在枯竭,社保基金需要拓展新的筹资渠道,划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总体方案正在深入研究论证。
据李忠介绍,2000年,我国建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社保基金主要是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的补充调剂。
截至年底,社保基金的资产总规模达到1.24万亿元。
在社保基金成立初期,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一是中央财政的拨款,二是国有股的减转持,三是彩票公益金,还有投资收益等。
“现在随着国有企业改制接近尾声,国有股减转持这个渠道正在枯竭,社保基金需要拓展新的筹资渠道。
”李忠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里提出要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这一决定将为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实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这项工作正由财政部牵头,国资委、人社部、社保基金理事会、证监会等部门参加,共同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成立了专题工作组,建立了工作机制,正在深入研究论证,在这个基础上要抓紧提出一个总体方案。
”李忠说,社会保障基金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充保险基金和社保基金。
其中补充保险基金(主要指企业年金)和社保基金已经实现市场化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和社保基金成立以来年均收益率分别达到7.87%和8.36%,而社会保险基金按规定只能存银行、买国债,虽然基金的安全性得到了保障,但是也确实存在收益率较低、难以保值增值的问题。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的投资管理,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及其委托的投资管理机构对养老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
第三条养老基金的投资管理应遵循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的原则,确保基金长期稳健增值。
第二章投资范围第四条养老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政府支持的机构债券、银行存款、养老保险公司股权、股票、投资基金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品种。
第五条养老基金不得投资于高风险、高杠杆的金融衍生品和其他不符合国家投资政策的金融产品。
第三章投资比例第六条养老基金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政府支持的机构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0%。
第七条养老基金投资于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第八条养老基金投资于养老保险公司股权、股票、投资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其中投资于单一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九条理事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管理职责和程序。
第十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调整投资策略。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对养老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合规。
第十二条理事会应定期向国家相关部门报告养老基金的投资管理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六章信息披露第十三条理事会应定期向社会公众披露养老基金的投资管理情况,包括投资组合、投资收益、风险状况等信息。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的修改,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以上即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照执行。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相关推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行为,保护基金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
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第四条养老基金投资应当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第五条养老基金投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养老基金投资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合同,受托机构与养老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合同、与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机构)签订投资管理合同。
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权利义务,依照本办法在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中约定。
第六条养老基金资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
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不得将养老基金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第七条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因养老基金资产的管理、运营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养老基金资产,权益归养老基金所有。
第八条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是指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投资和管理的
规定。
这些规定通常由政府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旨在确保养老保
险基金安全、稳定地运作,并实现合理的投资收益。
1. 投资范围:明确养老保险基金可以投资的资产类别和比例,
例如股票、债券、房地产等。
规定可以根据基金的风险承受能力和
投资目标进行调整。
2. 投资限制:设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限额,以防止过度集中
投资或过度风险。
也可以设定一些限制,例如对某些高风险资产的
投资比例进行限制。
3. 投资风险管理:要求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和
管理,包括制定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如分散投资、风险监控、风险评估等。
4. 报告和披露:要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对基金的投资情况、收益状况等进行定期报告和披露,以便监管机构和参保人了解基金
的情况。
5. 监督和监管: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监督
和管理,确保基金的运作符合相关规定,并保护参保人的利益。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和
稳定性,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收益,为参保人提供充足的养老保障。
规定还能有效防范基金投资风险,防止管理机构滥用基金财产。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1. 引言养老保险基金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重要资金来源,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基金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由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
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充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3. 基金投资范围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应广泛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银行存款等。
基金管理机构应根据养老保险基金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合理配置资产。
4. 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基金管理机构应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机制,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5. 基金运营和管理基金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基金运营和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流动管理、投资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
基金管理机构应按照合规要求进行基金运营和管理,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备基金运营情况。
6. 基金会计和审计基金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基金会计制度,确保基金账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基金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基金审计,并公开审计报告,接受监督和检查。
7. 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基金管理机构应根据养老保险基金的需求和用途合理使用基金,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效益。
8. 基金业绩评估和报告基金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养老保险基金的业绩进行评估和报告,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开披露基金的业绩情况和发展趋势。
9. 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监督和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基金管理机构,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跟踪。
10. 附则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基金管理机构应及时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发展需要。
是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操作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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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人民日报》( 2015年08月24日 01 版)本报北京8月23日电(记者白天亮)国务院今天正式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养老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办法所称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
办法明确,养老基金投资应当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
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养老基金资产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的账面价值。
长期资金增加、换手率降低
养老金入市有助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政策解读)
本报记者白天亮
《人民日报》( 2015年08月24日 02 版)
8月2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养老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
养老金入市对养老金保值增值和股市有何影响呢?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
资本市场长期资金将明显增加
“在一些社会保障制度和资本市场比较健全的国家,养老基金都是重要的资金来源,通过市场化投资,既实现了自身保值增值,又促进了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比如美国,养老基金机构投资者已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力。
我国养老基金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必将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郑秉文说。
郑秉文分析认为,养老金入市后,资本市场长期性资金将明显增加。
一般而言,保险资金和养老基金是资本市场投资的长期性基金,而养老基金比保险资金还要稳定;养老基金几十年不用考虑流动性的问题,是发现市场价值和实施价值投资的本源所在。
因此,如果一个资本市场没有养老基金或养老基金很少,市场价值就难以发掘,价值投资就难以实现。
从这个角度看,养老基金是所有国家资本市场价值投资的基石,其作用如同债市中的20年长期国债。
目前我国在政策上允许进入资本市场的养老基金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基金”,二者合计可以入市的规模最大理论值应是8200亿元(6000亿元全国社保+2200
亿元企业年金),仅占总市值的约1.3%,而实际则更低一些,因为即使在牛市也没有满仓。
相比之下,美国资本市场中养老基金的实际占比则高达60%。
“养老金将逐步成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郑秉文说,初级阶段的资本市场里,散户占绝对统治地位,成熟的资本市场里机构投资者将占统治地位,前者的投资主要以投机获利为主,给市场带来较大波动性。
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将极大地扩大机构投资者的队伍。
据统计,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中,散户占统治地位。
虽然基金业规模较为可观,目前我国基金业市值高达7.2万亿元、占股市市值约11.4%,但由于共同基金里几乎完全由散户“基民”占统治地位,养老基金占比不到10%,长期投资基金很少,在遇到牛市时便必然承受巨大的赎回压力,也就是说,中国共同基金同样十分缺乏长期性资金。
而美国的共同基金资产中,养老基金占89%,即使在家庭散户“基民”里,绝大多数人购买基金主要也是为了退休而储蓄。
养老金将逐步成为资本市场的压舱石
“养老金入市,将使资本市场换手率大大降低。
”郑秉文分析指出,散户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是有明显区别的。
毫无疑问,散户个人的投资动机常常是出于明显的短期获利和投机心理,他们始终处于寻找“牛股”和“黑马”之中,于是换手率特别高。
郑秉文指出,十几年来,中国资本市场的换手率远远高于发达国家。
根据一份研究报告的结果,中国资本市场的换手率为190%(实际交易量占市值可交易量),位居世界第一,而养老基金市场十分发达的美国仅为第八(95%),养老基金实行完全投资体制的智利、哥伦比亚和秘鲁等拉美国家都不到28%。
这些国家资本市场之所以换手率低,除了养老基金作为长期基金追求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十几年前,生命周期基金(目
标日期基金)诞生以后,很多国家引入了这个制度,在相当程度上使资本市场投资行为得以改变,因为生命周期基金的资产配置和股票持有比例变化是有公式和模型制约的,是自动的,这就更加降低了资本市场换手率。
郑秉文认为,资本市场的投资理念也将随之发生变化。
养老基金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具有很强的低风险偏好,追求长期稳定收益,而且会有源源不断的资金注入,很少频繁换手,将开启价值投资的开关,牵引追求长期收益性的投资理念,对短期投机心理将是一个巨大的抗衡力量,有利于减少股指波动的幅度,遏制频繁的大起大落。
“因此,养老基金投资将逐步成为资本市场的压舱石,带动优质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不断提高资本市场的质量。
”郑秉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