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实体书店扶持政策
实体书店扶持政策分析6月16日,由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财政部等11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促进实体书店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切实保障。
现参考其他省市《实体书店扶持政策》,结合集团实际,提出内蒙新华发行集团的具体诉求。
《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六大任务和五点措施:主要任务1、加强城乡实体书店网点建设。
2、创新实体书店经营发展模式。
3、推动实体书店与网络融合发展。
4、提升实体书店信息化标准水平。
5、加大实体书店的优秀出版物供给。
6、更好的发挥实体书店的社会服务功能。
措施1、完善规划和土地政策。
2、加强财税和金融扶持。
3、提供创业和培训服务。
4、简化行政审批管理。
5、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
一、实体书店网点建设支持政策《指导意见》主要任务中提到,支持实体书店深入乡镇农村开展流动售书。
引导和推动高校加强校园书店建设,各高校应至少有一所达到一定建设标准的校园书店,没有的应尽快补齐。
鼓励在中小学及周边开办实体书店。
同时在政策措施中提到完善规划和土地政策,将实体书书店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考核评价体系。
要落实好城镇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合理规划,为实体书店预留经营场所。
加强政府引导,为实体书店提供免租金或低租金的经营场所。
加大对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的规划和财政支持力度,通过中央和地方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对新华书店等发行企业的农村连锁网点建设项目和相关物流、信息等配套项目给予补助。
将开办校园书店作为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加强对各高校校园书店的整体规划,各高校从场地。
租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
对于实体书店网点建设方面,各省市已出台的扶持政策有:(1)长沙网点建设补贴:凡在各社区、乡镇、地铁站、交通枢纽站、文博场馆以及学校周边经营的实体书店,经营满一年、面积在100至200平方米的,每年补贴2-3万元。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关于下发扶持连锁商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关于下发扶持连锁商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公布日期】1995.07.03•【字号】京财商[1995]1350号•【施行日期】1995.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关于下发扶持连锁商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商(1995)1350号1995年7月3日)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商委、区财政局: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连锁商业发展的通知》〔京政发(1995)25号〕要求,市政府设立扶持连锁商业发展基金。
现将《扶持连锁商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扶持连锁商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为推动商业企业流通体制的改革和流通产业现代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政府决定,加快我市以经营粮油、蔬菜、副食品、日用百货为主的便民连锁店和超级市场的发展,并建立连锁商业发展的基金,专项用于连锁商业的发展。
为保证该项资金使用合理,取得较大的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基金的安排原则:1.扶持连锁商业发展基金,专项用于列入规划,符合标准,经市发展连锁商业领导小组审批的便民连锁店和超级市场的建设。
2.新开设的便民连锁店、超级市场及配送中心用于网点改造和设备购置所需资金,应本着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市、区财政支持的原则筹集。
在企业自筹、上级主管部门支持的基础上,对符合贷款条件,不足部分由银行按基准利率优先给予贷款。
市、区财政按照每个超级市场200万元,每个便民连锁店20万元的贷款额度分别予以25%的贴息。
从实际贷款月份计算,贴息3年。
3.对列入规划、符合标准、经市审批的超级市场和便民连锁店,市、区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和5万元的借款支持,3年后归还。
二、基金的拨付:(一)贴息资金的拨付办法:1.各区商委将本区列入市规划,经市审批符合标准的超级市场和便民连锁店名单抄送给区财政局备案。
2023年北京实体书店补贴政策
2023年北京实体书店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变化,包括书店的规模、位置、经营状况等。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补贴政策:
1.新店建设奖励:对于新开设的实体书店,根据其经营面积
的大小,可能会获得一定的一次性奖励。
例如,出版物经营面积在30-100平米(含100平米)的,可能获得6万元的奖励;
出版物经营面积在100-200平米(含200平米)的,可能获得12万元的奖励;以此类推。
2.房租补贴: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实体书店,可能会获得房
租补贴,以帮助缓解经营压力。
3.转型升级奖励:对于进行转型升级的实体书店,例如改变
经营模式、增加经营项目等,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奖励。
4.示范书店奖励:对于在经营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表现优
秀的实体书店,可能会被评为示范书店,并获得相应的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贴政策可能会因地区、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关注相关部门的官方通知或公告,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
同时,申请补贴时也需要注意满足相关的条件和要求,确保申请的成功率。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发展郊区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发展郊区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06.03.27•【字号】京财经一[2006]461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发展郊区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06]461号)远郊区(县)财政局、商务局,有关商业连锁企业:为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我市郊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确保市政府2006年为群众拟办的实事中“进一步发展郊区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600家”任务的完成,2006年继续对本市郊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给与资金扶持。
现将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发展郊区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发展郊区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局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关于发展郊区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我市郊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确保市政府2006年为群众拟办的实事中"进一步发展郊区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600家"任务的完成,经研究决定,2006年继续对本市郊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给与资金扶持。
第二条扶持郊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局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从商业流通发展资金中列支。
第二章资金支持的范围和条件第三条支持范围:在通州区、怀柔区、门头沟区、顺义区、平谷区、房山区、大兴区、昌平区、密云县、延庆县的乡镇、村发展经营日常生活用品的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的试点商业连锁企业。
第四条支持条件:(一)连锁商业企业的总部注册在北京,近2年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并在本市拥有15家以上店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的连锁企业;(二)连锁商业企业资金负债率不得超过75%,2年内无经营性亏损;(三)连锁商业企业在乡(镇)、村开设连锁超市店铺经营面积应达到800平方米左右,乡村连锁便利店店铺经营面积应达到50平方米;超市的经营品种应达到2500种以上,便利店的经营品种应达到1000种以上。
新最新时事政治—发展资料消费的解析含答案(1)
一、选择题1.《国庆节假日旅游统计报告》显示,今年国庆节期间,全国共接待游客4.75亿人次,比xx国庆节增长10.9%;实现旅游收入2453亿元,增长15.7%。
外出旅游观光,按消费的目的分属于A.发展资料消费B.享受资料消费C.劳务消费D.物质资料消费2.中秋假期,张阿姨上街购买了如下商品分析上表的消费现象,对应正确的是A.①生存资料消费②享受资料消费③发展资料消费B.①生存资料消费②发展资料消费③享受资料消费C.①发展资料消费②享受资料消费③租赁消费D.①发展资料消费②租赁消费③生存资料消费3.书是人类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位好朋友,读书也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事。
读好书可以促进学习的进步,知识的掌握,避免走弯路,利于成功。
购买和阅读书籍在我们的家庭消费中属于A.物质消费B.发展资料消费C.生存资料消费D.享受资料消费4.小赵的父母贷款买了新房,用现金买了轿车,一家人还利用假日外出旅游,请小时工帮助做家务。
下列选项中,正确说明小赵一家消费类型的是①购车属于钱货两清消费②外出旅游属于生存资料消费③购房属于贷款消费④请小时工做家务属于租赁消费A.①②B.①③C.②③D.②④5.今年中秋节期间,学生小王去书店借了三本有关高中学习的参考书,包含的消费方式是:①租赁消费②发展资料消费③享受资料消费④生存资料的消费A.③④ B.①② C.②③ D.①④6.2017年暑假,电影《战狼2》取得巨大成功,成为国产电影票房王。
电影消费属于A.生存消费B.享受消费C.物质消费D.自给消费7.《2017年上半年中国出境旅游者报告》显示,上半年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达到6203万人次,比2016年同期的5903万人次增长5%。
材料透射出我国居民()A.物质资料消费支出不断减少B.享受性消费取代发展资料消费C.生存资料消费逐渐退出消费领域D.消费水平提高,消费层次升级8.家庭消费从目的上可划分为()A.物质生活消费、精神文化生活消费、生存资料消费B.物质生活消费、精神文化生活消费、劳务消费C.钱货两清的消费、贷款消费、租赁消费D.生存资料消费、发展资料消费、享受资料消费9.2017年文化部将着力增加文化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积极推进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开展文化消费提升行动,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186个产业项目获得5.4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扶持。
实体书店扶持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目录第一章服务方案 (2)1.1. 项目概述 (2)1.2. 现场踏勘 (6)1.3. 踏勘进度安排 (9)1.4. 汇总踏勘数据,形成电子文档 (13)1.5. 制定组织评审服务工作流程 (17)1.6. 收集、整理、核实拟扶持书店的相关财务资料 (20)第一章服务方案1.1. 项目概述一、项目概述本项目旨在为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提供全面、专业的评审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对申报资料进行查验复审、开展现场踏勘、组织专家复审终评评议,并对实体书店申报的阅读文化活动进行评审,形成扶持项目和阅读活动的专家建议名单。
同时,我们还将协助办理入选项目的扶持手续,并完成结项报告等工作,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效管理。
二、具体工作内容与实施方案(一)整理查验申报资料汇总查验流程我们将根据各区实体书店行业主管部门交接的扶持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细致的分类汇总。
整理过程中,我们将仔细核对各书店提交的申报证明材料,确保所有资料均符合填写规范和申报要求。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内容,我们将及时与申报书店或属地主管部门沟通确认,并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
同时,我们将妥善保存查验结果的证据资料,以备后续参考。
时间安排计划于2024年8月初开始此项工作,确保在有限的时间内高效完成。
查验工作安排项目团队将安排10名专业人员,利用3个工作日对各区申报材料进行登记和格式性检查,对有疑问的申报材料进行标记。
随后,我们将花费2个工作日对有疑问的材料进行复核与调整,核对相关内容。
最后,我们将利用2个工作日对项目申报材料的总体情况进行总结,筛查出有问题的资料,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制定现场踏勘方案和专家评审方案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方案是项目的前提和基础。
我们将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团队召开项目实施研讨会,邀请出版发行行业专家和阅读活动专家参与审订和细化各项工作实施和评审方案。
通过充分的讨论和专业的指导,我们将确保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会议时间与地点拟定于2024年8月中旬在北京出版集团召开项目实施研讨会。
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商业流通产业提质增效,加快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进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商发资金”)是指由中央和地方安排的用于支持我市商业流通领域发展的财政性扶持资金,资金来源包括:市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商业流通领域发展、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资金和商业流通领域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
第三条商发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我市经济发展规划和市政府确定的产业及区域发展政策,确保资金的规范和高效使用。
第四条商发资金纳入市商务委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并按照《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商发资金管理遵循公开、择优、规范、实效原则,统筹使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市商务委主要职责:(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确定商发资金相关支出政策,制定项目绩效指标,编制资金年度预算;(二)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具体的项目申报指南或者其他管理细则;(三)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进行项目审核,组织项目评审;(四)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及资金拨付,并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市财政局主要职责:(一)会同市商务委研究确定商发资金相关支出政策;(二)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我市商业流通领域的重点工作,统筹各种资金来源予以支持,并根据市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办理资金批复下达手续;(三)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对商发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第三章资金支持方向第八条商发资金主要用于创新现代流通方式,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扩大国内消费,改善商贸流通企业外部环境,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等,支持方向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改善企业营商环境。
2024年辽宁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非连阅读(附答案解析)
2024年辽宁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非连阅读3.端午期间,网上流行一种说法:别再说“端午节快乐”啦,只能道“安康”。
很多同学对此感到困惑,怕说错祝福语。
于是,班级展开了小组讨论。
请结合材料一、材料二补全下面发言。
第一小组代表:我们认为应该说“端午安康”,理由是。
第二小组代表:我们认为说“端午快乐”不合适,因为。
第三小组代表:我们认为说“端午快乐”也合情理,因为现在这一节日被赋予了多重意义。
比如划龙舟的热闹欢乐,比如。
主持人:三个小组都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有理有据。
可见,“安康”“快乐”都可以作为端午祝福语,寄托人们美好的意愿。
4.阅读回答问题。
材料一网络书店与实体书店相比,其在图书零售市场的优势主要来源于:首先,由于网络书店的主要经营场所存在于互联网之中,是一种虚拟的在线平台,因而其避免了昂贵的地面租金及诸多日常工作开销,因而网店也能够以更大力度进行促销宣传和以超低折扣来吸引消费者购买;其次,网络书店的搜索试读功能能大大增加消费者的选择范围,并提高其购买热情;此外,随着数字化阅读方式的广泛应用,阅读电子书籍已成为流行,电子书因其便于存储与携带等优点备受人们的青睐,因此网络书店除了其纸质书籍具有优势外,其所售的电子书也给实体书店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最后,手机、微博、微信等客户端的碎片化阅读逐渐占据了纸质书籍的阅读时间。
消费者阅读习惯的改变,以及浮躁的社会风气,使得很少有人能够静下心来看纸质的书,也使得实体书店原有的购书群体大幅缩减。
除了网络书店及人们阅读习惯改变等带来的冲击之外,我国实体书店本身经营中也存在问题,从而阻碍了它的发展。
比如图书售价整体偏高,这与网络书店的大幅度折扣相比,弱势明显;其次我国实体书店的经营模式始终为从出版社进货,在书架上陈列,最后销售给顾客,盈利模式仅为赚取进货和销售之间的差价,缺少文化周边产品或其他领域的资金进入来分摊运营成本和风险,仅为销售图书,这使它的抗击外部冲击的能力减弱。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落实《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落实《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8.30•【字号】京工商发〔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落实《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工商发〔2018〕32号各区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稽查总队,各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27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建设,促进首都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市场繁荣,按照《意见》任务分工,结合我局职能,现就支持实体书店发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为实体书店提供便利快捷的工商登记注册服务积极支持实体书店开办及经营,鼓励大型商贸、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开展出版物经营业务,落实单位和个人开办实体书店“先照后证”要求,支持实体书店合理开展配套经营业务。
二、为实体书店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提供支持(一)利用老旧厂房、腾退用地等开办实体书店的,经所在地的区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出具变更建筑使用功能的认定意见后,支持其办理登记注册。
(二)按照互通适用的原则,对房产证记载的用途为“商业、金融、信息、科研、文化、娱乐、体育、办公、综合、交通、仓储”以及与上述用途在表述形式上类似的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屋,支持其作为实体书店的住所(经营场所)办理登记注册。
不再审查房屋的规划批准材料是否为2009年10月1日《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后取得。
(三)支持在高校内开办实体书店。
对住所(经营场所)未取得产权证的,可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和高校出具的关于房屋权属及用途的说明文件作为住所材料办理登记注册。
附件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27号)附件2:支持实体书店发展政策解读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8月30日。
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用好北京市实体书店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做好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管理工作,根据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颁布的《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组织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的申报、评审、绩效评价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设立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实体书店项目评审专家组(简称专家组)。
第四条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发行处,负责实体书店扶持资金日常管理,扶持项目申报、评审、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工作。
项目办公室具体职责有:(一)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实体书店年度扶持资金预算和扶持项目申报指南;(二)组织各区文化委员会做好扶持项目的申报、初审等工作,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定扶持方案并向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办公会报告;(三)根据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办公会的决定,向申报企业发放扶持资金;(四)做好扶持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向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办公会和市财政局报告扶持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
第五条专家组由不少于名成员构成,其中名专家组成员作为专家组组长。
专家组成员由项目管理办公室提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办公会决定。
在同一年度评审过程中,参与评审的专家组成员数量维持不变。
专家组具体职责有:(一)为实体书店扶持相关工作提供咨询意见;(二)在项目管理办公室主持下,具体承担对申报企业的评审等工作;(三)参与拟定实体书店项目扶持方案。
第六条参与项目评审的专家组成员应与各申报企业无利害关系,并承诺在项目评审中客观审议、公正评价。
第七条申报扶持资金的企业应该符合以下要求:(一)申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如不具备法人资格,需提交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的同意书;(二)申报企业守法经营,最近三年内未受到各级出版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记录;(三)申报企业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经营状况正常;(四)申报企业有健全的企业社会保障制度;(五)通过其他途径已经获得中央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实体书店,对其当年度扶持资金申报请求不予受理;(六)企业集团拥有个以上下属企业或连锁网点的可以申报个名额,拥有个下属企业或连锁网点的可以申报个名额,拥有个以上下属企业或连锁网点的可以申报个名额,拥有个以上下属企业或连锁网点的可以申报个名额。
西城区实体书店、阅读空间扶持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西城区实体书店、阅读空间扶持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推动西城区实体书店、阅读空间健康发展,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市场繁荣,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书香西城”品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建设,依据中宣部等11部委《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广出发〔2016〕4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8〕27号)、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京宣发〔2021〕3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西城区促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西城”的若干意见》(西政办发〔2017〕26号)和西城区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西城区实体书店、阅读空间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的使用,按照“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扶优扶新、打造文化地标、彰显文化特色、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为目标。
第三条按照《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 年—2035 年)》的定位并结合西城区实际,以大型书店为骨干、以特色书店和阅读空间为依托、以社区书店和阅读空间为抓手,建立起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特色浓郁、多业融合的阅读服务体系。
第四条项目扶持实施工作所涉及的扶持范围、方式及标准,另行编制实施方案予以细化。
第五条扶持项目资金来源为西城区财政预算,扶持项目的管理主体为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第二章扶持方向及范围第六条扶持方向(一)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北京历史名城文化内涵;(四)创新经营能力强,注重技术促进智能发展,实现实体书店与网络融合发展,打造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新一代大型综合实体书店;(五)积极参与公益性文化活动,注重发挥社会效益,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六)经营模式新颖,多业态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实现跨领域、跨行业发展,探索馆店结合、场店结合、院店结合等“书店+”模式;(七)在环境布置、装饰设计、图书陈列、管理服务、衍生品开发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艺术性、主题性、专业性和学术性突出;(八)鼓励利用腾退空间优先用于实体书店、阅读空间等文化设施建设;(九)鼓励商务楼宇、商业空间嵌入公共阅读服务,开办实体书店、阅读空间、公益阅读区等,重点服务周边社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十)鼓励实体书店、阅读空间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开展延时运营,打造24 小时智慧书房。
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指南
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指南(2016年)为推进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首都文化宣传阵地,促进实体书店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推动全民阅读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文化,助力全国文化中心的首都核心功能定位建设,坚持以扶优扶新、打造文化地标品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促进行业升级转型为目标原则,引导和促进实体书店坚守主业经营、提升服务水平、转换发展理念、创新运营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项目指南。
一、综合性书店综合性书店是指经营全品种图书的规模较大的书店。
包括标志性书城、大型书城和综合性书店。
重点扶持:1、与市政建设和文化建设规划配套的重大出版物发行建设项目;2、体现区域性功能布局的大型书城;3、体现街区综合文化和特色服务功能的综合性书店。
二、专精特新书店专精特新书店是指富有经营特色、形成专业定位、具备品牌影响的书店,其中“专”是指经营方向的专业化、专向、专长,“精”是指销售产品的精品、精细、精致,“特”是指服务的特色、特点、特长,“新”是指经营模式的创新、新颖、新型。
重点扶持:1、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品牌影响力,受到特定读者群欢迎的学术书店、艺术书店、少儿书店、科技书店、音乐书店、古籍书店、外文书店等专业书店;2、体现城市定位和文化特征,满足不同层次阅读需求,注重并形成独特经营风格的民营中小型、微型专业书店和二手书店。
三、区域书店区域书店是指坚持文化便民,在社区、学区、商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经营的书店。
重点扶持:1、坚持文化便民理念,在社区、学区、商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经营的书店;2、坚持向外拓展市场,有效推动本市出版物向京津冀地区、全国营销布局的发行企业;3、坚持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特色经营,形成大中型卖场、超市、便利店连锁经营的发行企业。
四、农村郊区书店农村郊区书店是指除东城、西城以外北京行政区所辖的镇、乡、村所在地的书店。
重点扶持:1、长期坚守出版物零售经营,在郊区地点偏僻、交通不便、外部经营条件困难的实体书店。
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商业流通产业提质增效,加快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进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商发资金”)是指由中央和地方安排的用于支持我市商业流通领域发展的财政性扶持资金,资金来源包括:市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商业流通领域发展、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资金和商业流通领域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
第三条商发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我市经济发展规划和市政府确定的产业及区域发展政策,确保资金的规范和高效使用.第四条商发资金纳入市商务委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并按照《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第五条商发资金管理遵循公开、择优、规范、实效原则,统筹使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市商务委主要职责:(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确定商发资金相关支出政策,制定项目绩效指标,编制资金年度预算;(二)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具体的项目申报指南或者其他管理细则;(三)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进行项目审核,组织项目评审;(四)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及资金拨付,并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市财政局主要职责:(一)会同市商务委研究确定商发资金相关支出政策;(二)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我市商业流通领域的重点工作,统筹各种资金来源予以支持,并根据市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办理资金批复下达手续;(三)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对商发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第三章资金支持方向第八条商发资金主要用于创新现代流通方式,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扩大国内消费,改善商贸流通企业外部环境,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等,支持方向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改善企业营商环境。
密云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恢复发展实施实体书店补贴政策的工作方案(试行)
密云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恢复发展实施实体书店补贴政策的工作方案(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26•【字号】京密宣发〔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密云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恢复发展实施实体书店补贴政策的工作方案(试行)京密宣发〔2022〕13号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4号)要求,根据《密云区落实<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试行)》(密政办字〔2022〕7号),为促进文化产业恢复发展,切实减轻疫情防控对实体书店经营的影响,决定实施实体书店补贴政策,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在密云区依法注册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2.有固定经营场所,以经营出版物为主营业务,且持续经营满一年的实体书店(须为2021年1月1日前注册);3.实体书店经营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出版物经营面积超过50%,上架经营出版物不少于2000册,品种不少于500种;4.两年内未受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记录的实体书店;5.已经申报或获得本区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本补贴资金项目。
二、补贴方向及额度1.房租补贴:对符合条件承租非国有房屋的实体书店,按出版物经营面积每月3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6个月(2022年一、二季度)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持续经营一次性补贴:自登记注册当日起经营时间满三年的实体书店(至申报截止日已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满三年),以出版物经营面积为测算标准,给予持续经营一次性补贴。
出版物经营面积在30-10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贴1万元;出版物经营面积在100(含)-20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贴2万元;出版物经营面积在200(含)-50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贴5万元;出版物经营面积在500(含)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补贴10万元。
书店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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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实体书店扶持政策及申报流程重点介绍,补贴100-500万
顺义区实体书店扶持政策及申报流程重点介绍,补贴100-500万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顺义区实体书店扶持政策,对符合功能定位和区域布局的特色书店和社区书店给予房屋租金补贴,单个项目的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引进和转型升级的大型书城及特色书店、创新经营模式及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实体书店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要求且已获得2020年度市级扶持资金的实体书店按照市级补贴资金的50%给予区级配套资金奖励等。
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顺义区实体书店扶持政策及申报流程,希望有所帮助。
(一)顺义区实体书店扶持政策申报1.补贴对符合功能定位和区域布局的特色书店和社区书店给予房屋租金补贴。
经专家评审及财政评审后,对建设面积为100平方米(含)以上的实体书店,按审定后房租实际发生额的60%给予补贴;对建设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下的实体书店,按审定后房租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
单个项目的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房屋租金补贴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奖励对新引进和转型升级的大型书城及特色书店、创新经营模式及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实体书店给予奖励。
经专家评审及财政评审后,对建设面积为100平方米(含)以上的实体书店,按审定后书店装修改造、设备设施购置、信息化建设三类投入的60%给予奖励;对建设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下的实体书店,按审定后书店装修改造、设备设施购置、信息化建设三类投入的50%给予奖励。
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奖励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进行建设并已完成,2020年未申报奖励类项目且目前正常经营的实体书店。
3.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区内实体书店积极申报北京市实体书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对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要求且已获得2020年度市级扶持资金的实体书店按照市级补贴资金的50%给予区级配套资金奖励。
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可选择一个或多个类别进行申报。
北京扶持实体书店预计5年总投入逾亿元
北京扶持实体书店预计5年总投入逾亿元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印刷》
【年(卷),期】2016(0)9
【摘要】实体书店资金扶持工作已纳入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之中,随着《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评审细则(试行)》的出台,预计未来5年资金总投入逾亿元。
今年的1800万元扶持资金目前已到位,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征集工作已启动。
在北京市依法注册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固定经营场所并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零售为主营业务,且经营时间已满3年的实体书店均可申报。
【总页数】1页(P6-6)
【关键词】经营时间;项目征集;扶持项目;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上海书展;项目评审;商标印制管理;管理办法;全民阅读活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P391.72
【相关文献】
1.广西“十三五”预计逾200亿元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 [J], ;
2.北京将投入5000万元扶持实体书店 [J], ;
3.实体书店扶持与发展的创新分析
——基于北京市实体书店的经验启示 [J], 王美美
4.北京今年投入1800万元扶持实体书店 [J],
5.2016年北京市投入1800万元扶持实体书店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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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宣部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促进实体书店健康发展,打造首都文化宣传阵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提升全民阅读活动,助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根据我市有关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体书店发展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北京市实体书店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扶持资金的使用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原则,以扶优扶新、打造文化地标、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促进行业升级转型为目标原则。
第三条扶持资金来源为市级公共财政,纳入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部门预算管理。
第二章支持范围和方式
第四条扶持资金支持对象为在北京市依法注册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固定经营场所并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零售为主营业务,且经营时间已满三年的实体书店(以下也称企业)。
第五条扶持资金支持的重点方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销售推广介绍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社会热点的主旋律出
版物的;
(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致力于传统经典文化传承的;
(三)拓展阅读服务空间,营造全民阅读良好氛围,为读者提供阅读、讲座、消费体验等公共文化服务的;
(四)坚持服务特定群体,特别是致力于为儿童、妇女、学生、农民提供阅读服务的;
(五)注重文化创意开发,在经营中突出艺术性、主题性和学术性的;
(六)坚持创新发展,在推动实体书店经营模式创新、促进产业升级转型方面成效显著的;
(七)与市政建设和文化建设规划配套的重大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项目,包括标志性书城、大型书城和综合性书店;
(八)在出版物零售发行领域以连锁经营和合作拓展等方式积极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
第六条扶持资金的使用方式以奖励为主,必要时可采用购买服务、项目差额补贴方式。
单个实体书店获得奖励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第七条通过其他途径已经获得中央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实体书店,对其当年度扶持资金申报请求不予受理。
第八条扶持资金中可设置不超过总预算金额3%的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征集、评审、日常管理、绩效考评、宣传等工作。
第三章申报、评审与拨付
第九条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每年编制扶持资金申报指南,明确本年度扶持资金支持的重点和具体申报流程,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指南、征集项目。
第十条申报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如不具备法人资格,需提交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的同意书。
企业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评分表》,上述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所在区文化委员会。
第十一条各区文化委员会负责项目初审与材料报送工作。
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资质、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企业违规违法情况等。
初审合格通过的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未通过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设立项目评审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
专家组根据《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评审细则》对各项目进行评审打分,依据得分多少确定获得资金扶持入围企业及其具体奖励额度。
第十三条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入围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现场踏勘,对发现现实情况与申报情况不符的,取消相关企业的入围资格。
第十四条经踏勘核实的评审结果提交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最终资金分配方案。
方案在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官网公示7日,公示后向社会正式公布扶持结果并通知相关企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十五条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与获得扶持企业签订《专项资金扶持协议》,规定企业使用扶持资金的注意事项和相关责任。
签订协议后,按约定拨付相应资助款项。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获得扶持资金的实体书店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对扶持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健全财务档案,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以备检查、审计、监察和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的业务经营,包括企业软硬件设施改造、扩展经营规模、举办阅读推广活动、参加行业交流展示活动、企业自身宣传推广等。
农村或其他边远地区的书店也可用于进货等日常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获得扶持资金的实体书店需在年度末内向扶持资金主管部门提交扶持资金使用绩效自我评价报告。
扶持资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实体书店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抽查。
绩效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将视情要求退还扶持资金,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金扶持。
第十九条获得扶持资金资助的实体书店提供虚假资料信息,不配合或干扰项目评价工作正常开展,查实后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该企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项目扶持。
第二十条实体书店使用扶持资金应遵守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于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扶持资金等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的申报、评审、绩效评价和其他管理工作,除本办法已有的规定外,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制定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管理规定予以规范。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