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警讯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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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警讯药品管理制度

一、确定医院《高警讯药品目录》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参考美国药品安全使用协会(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ISMP)高警讯药品目录,结合国内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高危药品目录》及《相似药品目录》。

(二)医院药品目录变化时,药学部及时更新高警讯药品目录并做好数据库的维护。

(三)全院药品储存、使用部门若发现有其他相似药品,应及时与药学部联系。

二、高警讯药品警示标识和储存

(一)高危药品应按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置专柜或专区存放,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存放处对应放置高危药品标签(红底白字,左上角加警示标识)。

(二)相似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存放,避免同排放置,并放置警示标签(黄底黑字,左上角加警示标识)。

(三)医嘱系统、审核系统、药房发药系统等HIS系统中的高警讯药品有警示符号,并在打印药品使用标签、配药清单等时显示。

1.高危药品警示符号▲。

2.相似药品警示符号:听似β,看似○,多规☆。

三、除麻醉科外,各临床科室不储备高浓度电解质。

四、高危药品的使用

(一)高危药品使用前要充分考虑安全性,有确切适应证时才能使用。

(二)医师开具医嘱时,认真核对患者姓名、出生年月日、药品名称、药品剂量及给药途径5项内容,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用量执行,避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的错误,如有疑问应及时向药房查询或拨打临床药学室咨询电话××××××××。

(三)高危药品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

(四)高危药物在调配时,必须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五)高浓度电解质、静脉泵人用胰岛素、静脉泵入用肝素、化疗药物、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给药执行独立双核对制度(Independent double-check process),两名医护人员同时来到病人身边,各自独立完成给药核对所需的步骤,确认无误并记录后,方可给药。核对所需的步骤:患者姓名、出生年月日、药名、剂量、药物浓度、给药时间、途径、给药速度、给药频率、失效期、过敏史。若有疑问,确认后方可继续操作。对于相似药品易混淆信息应重点核对,确保正确给药。

(六)高危药品使用过程中,医护人员须密切观察用药后不良反应,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及用药差错监测,及时报告,科室须每月汇总、分析。

五、相似药品的使用

(一)医生在开具相似药品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与适应证,确认无误后方能开具。

(二)调剂相似药品时,药师应严格遵循"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出生年月日;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仔细核对相似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等,确认无误后方能发放。

(三)药学人员熟悉掌握相似药品目录、鉴别方法与存放位置。

(四)护理人员在给患者使用药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三查八对",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对床号、出生年月日、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确认无误后方能给患者使用。

(五)对药剂人员、护理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相似药品目录及拆零药片的图谱。六、储存高警讯药品的部门每月对高警讯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记录七、药学部每月对全院高警讯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督查,记录检查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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