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教师队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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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队伍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兼职教师队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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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企业内部建立兼职教师队伍的办法企业职工的教育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职能之一,是企
业人力资产增值的重要途径。我局历来对此特别重视,投入了较大人力、物力,但由于外聘
教师缺乏系统性,脱离邮政实际,使培训效果事倍功半。为此,市局结合邮政自身特点,着
眼邮政长远发展,决定在企业内部选拔优秀员工做兼职教师,逐步建立起一支自己的师资队
伍,主要从事本企业一般员工的素质教育、业务培训、专业指导和技能提高等工作。
一、宗旨
市局建立兼职教师队伍,旨在通过教育、培训、授课、科研等方式,使听、讲双方在一
种新型的教学关系中都接受教育、互相促进,提高我局员工整体素质,进而推动全局的生产
经营。
二、条件
兼职教师应为邮政企业在岗职工;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
合素质;表达能力较强。
三、选聘
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市局、县局单位职工均可报名,每县局单位推荐1
—3名,经市局人力资源部考试、考核合格后,填写《兼职教师情况表》(见附表)备案。兼
职教师试用期为半年,半年内由市局人力资源部安排参加培训和授课,试用合格后,发给聘
书,纳入兼职教师队伍统一管理,并从试用期起开始享受兼职教师待遇。
四、待遇
1.每年优先参加市局及以上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2.每年可购买与所授专业相关的书籍,并根据购书单据报销图书费500元;
3.定期安排调研时间,并按规定报销费用;
4.根据授课人的职称职务、授课对象的层次不同,每课时付给讲课费100—500元;
5.对优秀的兼职教师,市局将视工作业绩、综合能力,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予以优先考虑;
6.各单位要支持、配合市局的教育培训工作,对积极输送兼职教师力量和大力支持企业教育培训的单位,市局除通报表彰外,还与年终考核评比挂钩。
五、责任
1.按时备课,写出教案,并定期参加市局组织的试讲。
2.服从市局人力资源部的课时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3.定期参加市局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教研活动,并协助制定培训方案和计划。
4.每期培训结束,写出培训总结,与讲义一同报市局人力资源部备案。
5.每次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应从学习培训的形式、内容、心得体会、如何在本局开展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总结,写出学习报告,报市局人力资源部备案。
6.根据教研安排制定个人目标,搞好分管项目或课题的调研和开发,定期写出报告或论文。报告或论文如经市局认可、汇编成册后,可付给稿酬。
六、管理
市局人力资源部负责兼职教师的培养、选拔和综合管理。
1.负责兼职教师整体综合素质的提高,每年组织兼职教师参加相关业务的培训。
2.定期组织兼职教师参加试讲、听课和各类教研活动,不断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
3.每期培训后,组织考评或调查,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进行跟踪考察,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关教师,使其扬长避短。
4.每年年底组织对兼职教师的全面考核,考核为优秀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局内年终考核评比的相关项目中加分;考核为不称职的,视情况不同,保留资格、定期提高或解除兼职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