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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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节 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
v 审计抽样 v 准则约定的审计程序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
按照目的,审计程序可分为: v 风险评估程序 v 控制测试 v 实质性程序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程序的类型
(一)检查记录或文件; (二)检查有形资产; (三)观察; (四)询问; (五)函证; (六)重新计算; (七)重新执行; (八)分析程序。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
❖ 抽样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样本得出的结 论,和对总体全部项目实施与样本同样的审 计程序得出的结论存在差异的可能性。
❖ 非抽样风险是指由于某些与样本规模无关的 因素而导致注册会计师得出错误结论的可能 性。非抽样风险包括审计风险中不是由抽样 所导致的所有风险。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抽样的适用范围
1、风险评估程序通常不涉及审计抽样。 2、当控制的运行留下轨迹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
使用审计抽样实施控制测试。对于未留下运行轨迹 的控制,注册会计师通常实施询问、观察等审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此时 不涉及审计抽样。 3、实质性程序包括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 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在实施细节测试 时,注册会计师可以使用审计抽样获取审计证据, 以验证有关财务报表金额的一项或多项认定(如应 收账款的存在性),或对某些金额做出独立估计 (如陈旧存货的价值)。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 注册会计师不宜使用审计抽样。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二)书面证据
v 书面证据是注册会计师所获取的各种以 书面文件为形式的一类证据。它包括与 审计有关的各种原始凭证、会计记录、 各种会议记录和文件、各种合同、通知 书及函件等。
v 书面证据是审计证据的主要组成部分, 也可称之为基本证据。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书面证据按来源分类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一)检查记录或文件
v 检查记录或文件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 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 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或文件进行审查。 检查记录或文件可提供可靠程度不同 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取决于记 录或文件的来源和性质。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二)检查有形资产
注册会计师的目标
v 通过恰当的方式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以得出合 理的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一、审计证据的种类
v 审计证据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 过程中,为了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 有信息。
v 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 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
证据较为可靠,并简要说明理由。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二、审计证据的特性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一)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又称足够性。 按照准则的定义,它是指审计证据的 数量能足以支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 见。因此,它是注册会计师为形成审 计意见所需审计证据的最低数量要求。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v 注册会计师通常按照下列原则考虑审计证 据的可靠性: 1.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 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2.内部控制有效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比 内部控制薄弱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 靠; 3.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 得出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4.以文件记录形式(无论是纸质、电子或 其他介质)存在的审计证据比口头形式的 审计证据更可靠; 5.从原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传真或复印 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v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密切相关。
一般而言,审计证据的相关与可靠程
度越高,则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就可
减少;反之,审计证据的数量就要相
应增加。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在确定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 考虑: 1.特定的审计程序可能只为某些认定提供相 关的审计证据,而与其他认定无关; 2.针对同一项认定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 证据或获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 3.只与特定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并不能替代 与其他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七)重新执行
v 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人工方式或使用 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重新独立执行作为被 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八)分析程序(参考教材P189)
v 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 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 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四)询问
v 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 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 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 行评价的过程。
v 询问本身不足以发现认定层次存在的重 大错报,也不足以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 有效性,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实施其他审 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 外部证据:是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组织 机构或人士所编制或提供的证据。
• 根据被审计单位是否经手,又可分为纯 外部证据(如应收账款函证回函、律师 回函、保险公司等的证明等等)和外- 内证据(如银行对账单、购货发票、应 收票据等)。
• 纯外部证据的证明力大于外-内证据的 证明力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五)函证(见194页询证函)
v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 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 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 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六)重新计算
v 重新计算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人工方式或使用 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 据计算准确性进行核对。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 工作底稿
2020/12/11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案例引入
v 教材第62页:东方电子公司审计失败案 v 审计目标方面 v 审计方法方面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第一节 审计证据
参考2012年1月1日实施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1301号——审计证据》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v 不同程序可提供不同的审计证据,而不 同的审计证据可用来证实不同的会计报 表认定。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v 注册会计师必须了解审计证据的种 类,以便针对不同性质的认定来选 择最适当的方法,以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
v 一般而言,注册会计师所获取的审 计证据可以按其外形特征分为实物 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 证据。
v 典型的内部证据有会计记录、被审计 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和其他书面文件。
v 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是注册会 计师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所获取的 书面声明。其主要内容是以书面的形 式确认被审计单位在审计过程中所作 的各种重要的陈述或保证。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三)口头证据
v 口头证据是被审计单位职员或其他有关 人员对注册会计师的提问做口头答复所 形成的一类证据。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v L注册会计师在对F公司2009年度会计报表进 行审计时,收集到以下六组审计证据:
v (1)收料单与购货发票 v (2)销货发票副本与产品出库单 v (3)领料单与材料成本计算表 v (4)工资计算单与工资发放单 v (5)存货盘点表与存货监盘记录 v (6)银行询证函回函与银行对账单 v 要求:请分别说明每组审计证据中哪项审计
v 检查有形资产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资产实物 进行审查。 检查有形资产可为其存在性提供可靠 的审计证据,但不一定能够为权利和义务 或计价认定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三)观察
v 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 在从事的活动或执行的程序。
观察提供的审计证据仅限于观察发生 的时点,并且在相关人员已知被观察 时,相关人员从事活动或执行程序可 能与日常的做法不同,从而影响注册 会计师对真实情况的了解。
报表进行总体复核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v 请看教材54-55页 v 感受从认定到具体目标到审计程序到审计证
据之间的关联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抽样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选取全部项目 选取特定项目 审计抽样 ❖ 审计抽样是指注册会计师对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中
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使所有抽样单 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这使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和 评价与被选取项目的某些特征有关的审计证据,以 形成或帮助形成对从中抽取样本的总体的结论。 ❖ 注意抽样审计的适用范围。
v 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获取审计证据的成本与所获取 信息的有用性之间的关系,但不应以获取审计证据 的困难和成本为由减少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判断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应 考虑的因素
v 审计风险; v 具体审计项目的重要程度; v 注册会计师及其业务助理人员的审
计经验; v 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错误或舞弊; v 审计证据的类型与获取途径。
v 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把各种重 要的口头证据尽快做成记录,并注明是 何人、何时、在何种情况下所作的口头 陈述,必要时还应获得被询问者的签名 确认。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四)环境证据
环境证据也称状况证据,是指对被 审计单位产生影响的各种状况事实。 它包括:
✓ 有关内部控制情况 ✓ 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的素质 ✓ 各种管理条件和管理水平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实物证据
外部证据
纯外部证据
外—内证据
审
计
书面证据
证
据
内—外证据
分
类
口头证据
内部证据
环境证据
纯内部证据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一)实物证据
v 实物证据是通过实际观察或清点所取得 的、用以确定某些实物资产是否确实存 在的证据。
v 实物证据通常是证明实物资产是否存在 的非常有说服力的证据,但实物资产的 存在并不能完全证实被审计单位对其拥 有所有权。
v 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是建立在有足 够数量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之上,但 并不是说审计证据的数量越多越好。
v 每一审计项目对审计证据的需要量, 以及取得这些证据的途径和方法, 应当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二)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v 按照准则的定义,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是指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相 关性是指审计证据应与审计目标相关 联;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应能如实地 反映客观事实。
v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分析程序用作风险评估程序,以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在审计结束时运用分 析程序对财务报表进行总体复核。 注册会计师也可将分析程序用作实质性程序。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分 析
用作风险评估程序,以了解被审计 单位及其环境
程
序
的
用作实质性程序
用
途
在审计结束或临近结束时对财务
➢ 内部证据:是由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 或职员编制或提供的书面证据。
• 根据是否在外流转,并获得其他单位 或个人的承认,又可分为纯内部证据 (如收料单、领料单等)和内-外证 据(如销货发票、付款支票等)。
• 内-外证据的证明力大于纯内部证据 的证明力。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注意:
v 即使只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流转的书面 证据,其可靠程度也因被审计单位内 部控制的好坏而异。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两类测试中的抽样风险
v 控制测试中的抽样风险:信赖过度风险和信 赖不足风险
v 细节测wenku.baidu.com中的抽样风险:误受风险和误拒风 险
v 影响审计效果的是:信赖过度风险和误受风 险
v 影响审计效率的是:信赖不足风险和误拒风 险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控制测试 细节测试
影响
信赖过度风险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v 如果在实施审计程序时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的信息,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 审计证据。
v 如果针对某项认定从不同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或获 取的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与该项认 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则具有更强的说服力。
v 如果从不同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或获取的不同性质 的审计证据不一致,可能表明某项审计证据不可靠, 注册会计师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
第二节 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
v 审计抽样 v 准则约定的审计程序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
按照目的,审计程序可分为: v 风险评估程序 v 控制测试 v 实质性程序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程序的类型
(一)检查记录或文件; (二)检查有形资产; (三)观察; (四)询问; (五)函证; (六)重新计算; (七)重新执行; (八)分析程序。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
❖ 抽样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样本得出的结 论,和对总体全部项目实施与样本同样的审 计程序得出的结论存在差异的可能性。
❖ 非抽样风险是指由于某些与样本规模无关的 因素而导致注册会计师得出错误结论的可能 性。非抽样风险包括审计风险中不是由抽样 所导致的所有风险。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抽样的适用范围
1、风险评估程序通常不涉及审计抽样。 2、当控制的运行留下轨迹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
使用审计抽样实施控制测试。对于未留下运行轨迹 的控制,注册会计师通常实施询问、观察等审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此时 不涉及审计抽样。 3、实质性程序包括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 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在实施细节测试 时,注册会计师可以使用审计抽样获取审计证据, 以验证有关财务报表金额的一项或多项认定(如应 收账款的存在性),或对某些金额做出独立估计 (如陈旧存货的价值)。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 注册会计师不宜使用审计抽样。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二)书面证据
v 书面证据是注册会计师所获取的各种以 书面文件为形式的一类证据。它包括与 审计有关的各种原始凭证、会计记录、 各种会议记录和文件、各种合同、通知 书及函件等。
v 书面证据是审计证据的主要组成部分, 也可称之为基本证据。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书面证据按来源分类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一)检查记录或文件
v 检查记录或文件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 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 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或文件进行审查。 检查记录或文件可提供可靠程度不同 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取决于记 录或文件的来源和性质。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二)检查有形资产
注册会计师的目标
v 通过恰当的方式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以得出合 理的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一、审计证据的种类
v 审计证据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 过程中,为了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 有信息。
v 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 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
证据较为可靠,并简要说明理由。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二、审计证据的特性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一)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又称足够性。 按照准则的定义,它是指审计证据的 数量能足以支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 见。因此,它是注册会计师为形成审 计意见所需审计证据的最低数量要求。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v 注册会计师通常按照下列原则考虑审计证 据的可靠性: 1.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 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2.内部控制有效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比 内部控制薄弱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 靠; 3.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 得出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4.以文件记录形式(无论是纸质、电子或 其他介质)存在的审计证据比口头形式的 审计证据更可靠; 5.从原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传真或复印 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v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密切相关。
一般而言,审计证据的相关与可靠程
度越高,则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就可
减少;反之,审计证据的数量就要相
应增加。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在确定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 考虑: 1.特定的审计程序可能只为某些认定提供相 关的审计证据,而与其他认定无关; 2.针对同一项认定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 证据或获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 3.只与特定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并不能替代 与其他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七)重新执行
v 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人工方式或使用 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重新独立执行作为被 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八)分析程序(参考教材P189)
v 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 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 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四)询问
v 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 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 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 行评价的过程。
v 询问本身不足以发现认定层次存在的重 大错报,也不足以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 有效性,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实施其他审 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 外部证据:是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组织 机构或人士所编制或提供的证据。
• 根据被审计单位是否经手,又可分为纯 外部证据(如应收账款函证回函、律师 回函、保险公司等的证明等等)和外- 内证据(如银行对账单、购货发票、应 收票据等)。
• 纯外部证据的证明力大于外-内证据的 证明力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五)函证(见194页询证函)
v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 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 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 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六)重新计算
v 重新计算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人工方式或使用 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 据计算准确性进行核对。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 工作底稿
2020/12/11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案例引入
v 教材第62页:东方电子公司审计失败案 v 审计目标方面 v 审计方法方面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第一节 审计证据
参考2012年1月1日实施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1301号——审计证据》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v 不同程序可提供不同的审计证据,而不 同的审计证据可用来证实不同的会计报 表认定。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v 注册会计师必须了解审计证据的种 类,以便针对不同性质的认定来选 择最适当的方法,以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
v 一般而言,注册会计师所获取的审 计证据可以按其外形特征分为实物 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 证据。
v 典型的内部证据有会计记录、被审计 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和其他书面文件。
v 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是注册会 计师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所获取的 书面声明。其主要内容是以书面的形 式确认被审计单位在审计过程中所作 的各种重要的陈述或保证。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三)口头证据
v 口头证据是被审计单位职员或其他有关 人员对注册会计师的提问做口头答复所 形成的一类证据。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v L注册会计师在对F公司2009年度会计报表进 行审计时,收集到以下六组审计证据:
v (1)收料单与购货发票 v (2)销货发票副本与产品出库单 v (3)领料单与材料成本计算表 v (4)工资计算单与工资发放单 v (5)存货盘点表与存货监盘记录 v (6)银行询证函回函与银行对账单 v 要求:请分别说明每组审计证据中哪项审计
v 检查有形资产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资产实物 进行审查。 检查有形资产可为其存在性提供可靠 的审计证据,但不一定能够为权利和义务 或计价认定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三)观察
v 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 在从事的活动或执行的程序。
观察提供的审计证据仅限于观察发生 的时点,并且在相关人员已知被观察 时,相关人员从事活动或执行程序可 能与日常的做法不同,从而影响注册 会计师对真实情况的了解。
报表进行总体复核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v 请看教材54-55页 v 感受从认定到具体目标到审计程序到审计证
据之间的关联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抽样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选取全部项目 选取特定项目 审计抽样 ❖ 审计抽样是指注册会计师对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中
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使所有抽样单 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这使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和 评价与被选取项目的某些特征有关的审计证据,以 形成或帮助形成对从中抽取样本的总体的结论。 ❖ 注意抽样审计的适用范围。
v 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获取审计证据的成本与所获取 信息的有用性之间的关系,但不应以获取审计证据 的困难和成本为由减少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判断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应 考虑的因素
v 审计风险; v 具体审计项目的重要程度; v 注册会计师及其业务助理人员的审
计经验; v 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错误或舞弊; v 审计证据的类型与获取途径。
v 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把各种重 要的口头证据尽快做成记录,并注明是 何人、何时、在何种情况下所作的口头 陈述,必要时还应获得被询问者的签名 确认。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四)环境证据
环境证据也称状况证据,是指对被 审计单位产生影响的各种状况事实。 它包括:
✓ 有关内部控制情况 ✓ 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的素质 ✓ 各种管理条件和管理水平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实物证据
外部证据
纯外部证据
外—内证据
审
计
书面证据
证
据
内—外证据
分
类
口头证据
内部证据
环境证据
纯内部证据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一)实物证据
v 实物证据是通过实际观察或清点所取得 的、用以确定某些实物资产是否确实存 在的证据。
v 实物证据通常是证明实物资产是否存在 的非常有说服力的证据,但实物资产的 存在并不能完全证实被审计单位对其拥 有所有权。
v 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是建立在有足 够数量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之上,但 并不是说审计证据的数量越多越好。
v 每一审计项目对审计证据的需要量, 以及取得这些证据的途径和方法, 应当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二)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v 按照准则的定义,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是指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相 关性是指审计证据应与审计目标相关 联;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应能如实地 反映客观事实。
v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分析程序用作风险评估程序,以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在审计结束时运用分 析程序对财务报表进行总体复核。 注册会计师也可将分析程序用作实质性程序。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分 析
用作风险评估程序,以了解被审计 单位及其环境
程
序
的
用作实质性程序
用
途
在审计结束或临近结束时对财务
➢ 内部证据:是由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 或职员编制或提供的书面证据。
• 根据是否在外流转,并获得其他单位 或个人的承认,又可分为纯内部证据 (如收料单、领料单等)和内-外证 据(如销货发票、付款支票等)。
• 内-外证据的证明力大于纯内部证据 的证明力。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注意:
v 即使只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流转的书面 证据,其可靠程度也因被审计单位内 部控制的好坏而异。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两类测试中的抽样风险
v 控制测试中的抽样风险:信赖过度风险和信 赖不足风险
v 细节测wenku.baidu.com中的抽样风险:误受风险和误拒风 险
v 影响审计效果的是:信赖过度风险和误受风 险
v 影响审计效率的是:信赖不足风险和误拒风 险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控制测试 细节测试
影响
信赖过度风险
第五章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v 如果在实施审计程序时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的信息,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 审计证据。
v 如果针对某项认定从不同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或获 取的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与该项认 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则具有更强的说服力。
v 如果从不同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或获取的不同性质 的审计证据不一致,可能表明某项审计证据不可靠, 注册会计师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